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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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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痛並快樂著的暗戀中,江潮升入了高三年級。

這一年,歐陽奕高中畢業去了香港大學念書,朱璧在校園裏落了單。不少男生因此蠢蠢欲動,希望能把握時機趁虛而入。於是,有很多很多的情書如同雪片一般飛向她。據她們班的學生說,她最多的一天裏收到了超過二十封情書。然而,她全都驕傲得看也不看就撕了——在教室裏當著所有同學的面,撕成粉碎扔進了垃圾筒。

被撕掉的情書中,有一封就出自江潮的筆端。雖然他知道自己沒有任何機會,也想過要把這份無望的暗戀繼續藏在心底。可是,某個輾轉反側不能入眠的夜晚,他突然強烈地想要傾訴。

一盞臺燈,一疊信紙,一支筆,他伏在書桌上寫啊寫,把那些一直苦苦藏匿在唇齒間從未說出口的話一口氣全部寫了出來。筆尖在紙箋上滑行時是完全不假思索的,太多太多的話在他心裏埋得太久,此刻就如火山爆發般不可阻擋地噴薄而出。

寫這封信時,他並不指望因此得到什麽,只是忍不住想訴說。他只希望讀信的她知道,有個她所不認識的男生在那麽隱秘熱烈地喜歡著她,僅此而已。信的最後,他慎重地一再考慮,還是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只為她日後追憶年少時,能夠在記憶裏偶爾想起一個名叫江潮的男生,他也就心滿意足。

那封信他密密麻麻寫了六頁紙,寫完後,想了想,又特意去文具店選了漂亮的信箋重新抄了一遍,再用漂亮的信封裝了寄出去。

信封他都先後寫了三個,第一個寫錯了字,他不想塗改;第二個雖然沒有寫錯,但朱璧的名字他覺得自己寫得不夠好看;第三個格外認真格外細致地寫好後,他才慎重地把信投進了郵筒裏。塞進去的雖然只是薄薄的一封信,但他感覺像投入了自己的一顆心。

可是,他用心寫就用心寄出的這封信,朱璧連看都沒看就撕了。在他這裏是全心全意的感情,在她那兒卻只是一群狂蜂浪蝶般的男生們不自量力地糾纏,根本不屑於多看一眼。

被朱璧撕碎的情書就隨意扔在教室後頭的垃圾桶裏,有好事的人撿了幾張碎片來看,把看來的一些情話當成笑話四處傳播。其實有一句就是江潮寫的:“朱璧,也許你註定只是我生命中的過客,但是你一定會成為我記憶中的常客。”

這些情話被傳得滿校皆知。盡管沒有人知道這句話出自江潮之筆,但自己隱秘的心思被那麽多張無聊的嘴巴拿來取樂,他還是深深地感覺難堪,難堪到幾乎要恨了。恨朱璧,更恨自己,恨自己為什麽要寫那封信,簡直就是自討沒趣。敏感脆弱的少年的心,只是無意間的一記傷害,就疼痛難耐。

他開始強迫自己不要再想朱璧,不要再見她。他不再每天提前一小時出門繞道她家樓下;他開始逃每一天的課間操;他走在校園時不再左顧右盼地希望能捕捉到她的身影;班上男生再提起她的名字時,他會馬上往耳朵裏塞耳機;藏在抽屜深處的照片已經許久不見天日……

那麽刻意地、努力地,他逃避著與她相關的一切。恨不得還可以逃得更遠,逃離這所學校,逃去別的高中上學。轉學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沒過多久,他卻意想不到地達成了心願。

霜寒露重的某一個深秋黃昏,放學後回到家的江潮,發現家裏的客廳中坐著一個男人。那是一個完全陌生的男人,但是母親程蘭清卻囁嚅著對他說:“江潮……他是……你的親生父親。”

其實一個照面後,無需媽媽多說什麽,江潮自己也會明白。站在他面前激動萬分的壯年男子,仿佛就是長大成年後的他自己。他原來長得那麽像父親,幾乎是一模一樣的兩張臉。只不過一張成熟穩重,一張青澀稚氣——十八年後,江潮終於見到了親生父親聞國棟。

程蘭清二十歲那年,被單位派去北京學習期間認識了聞國棟。那時他是二十八歲的年輕軍官,將門之後。一個偶然的機會,兩個年輕人相識相愛了。可是聞國棟已經有婚約在身,為了不傷害另一個無辜的女人,他們最後只能選擇黯然分手,並約定彼此不再相見。

分手後返回上海的程蘭清,沒多久就意外發現自己懷了孕。她的母親李桂秋是個精明能幹的上海女人,立即告誡女兒要趕緊打掉這個孩子,以免影響自己的名譽與前途。

可是程蘭清卻舍不得,忍痛放棄了愛情之後,她無論如何都不願意再放棄這個愛情的結晶。一意孤行地決定要把孩子生下來,哪怕付出多少代價也在所不惜。女人有時候,往往就是愛得這麽傻。

李桂秋當然不能看著女兒自毀前途,在那個觀念保守的年代,一個未婚先孕的女人就是破鞋無異。當她發現自己反覆苦口婆心的勸說都始終說服不了倔強的女兒後,她就決定盡快安排女兒嫁人。經過仔細慎重地考慮與選擇,同一弄堂住著的未婚青年江志誠,成為了她所能物色到的最理想最合適的對象。

江志誠的父母早逝,從小由奶奶撫養成人,而他奶奶已經在孫子參加工作後就因病去世了,是無家無口無牽無掛的光棍一條,完全可以招贅他當上門女婿。此外,江志誠一直都很喜歡程蘭清,對她的好感在弄堂裏可謂眾人皆知。只是他自知家境清貧,相貌普通,也沒什麽學歷或本事,配不上弄堂一枝花的程蘭清,所以在她面前一直都是一副低到塵埃裏的模樣。

李桂秋相信,像江志誠這種毫不出色的男人,如果能夠娶到自己做夢都想娶的漂亮女人,哪怕吃上一點虧也會樂意接受的。

李桂秋果然沒有看錯,江志誠一聽說可以娶程蘭清做老婆,哪怕她肚子裏帶著別人的孩子也表示可以不計較。馬上就滿口答應他願意入贅程家,並保證會把這個孩子視若己出地撫養成人。

江志誠當時是這麽想的,如果程蘭清不是被別人搞大了肚子也不可能會下嫁給他。她在事業單位上班,工作十分體面,人又長得漂亮,原本隨隨便便都能找個科長處長什麽的,怎麽都比找他這個工人要強。現在香餑餑能落到他手裏,還是托了她肚子裏那塊肉的福呢。

就這樣,在李桂秋地一手操辦下,江志誠娶了程蘭清,成為了程家的上門女婿。開始的幾年內,他還是遵守了自己的承諾,對老婆和沒有血緣關系的兒子都很是疼愛。李桂秋為此還暗中得意自己的識人之明。可是有一點她卻沒有想到,對大多數男人來說,再漂亮的女人得了手,日子一久也不過就是那麽回事。就如《紅樓夢》中所言,縱然是娶了一個天仙,過上三五七年也就撂到後腦勺去了。

當江志誠對漂亮老婆的滿足感漸漸喪失後,中國男人的傳統意識讓他開始覺得替別人養兒子未免太虧了,一定要有個自己的親生兒子才行。他開始心理失衡,反覆逼迫程蘭清為他生個兒子,並一次次地對她辱罵毆打施以暴力。而這些,黃泉下的李桂秋已經全然看不到了。這場由她一手締造的婚姻,到最後終究還是以離婚收場。

而北京那邊,聞國棟一直都不知道程蘭清還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當年程蘭清離開北京不久,聞國棟就履行婚約與未婚妻結了婚,婚後很快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日子水一般潺潺流過,曾經熾烈的感情被慢慢澆熄,他和妻子的婚姻生活越來越平穩安定。記憶中那個美麗嫻雅的上海女子,如舊信箋上的墨水字般漸漸模糊淡化。

聞國棟一直平穩航行的生活之舟在女兒十六歲那年觸礁。那年他女兒考去了英國一所知名女校念中學,他妻子因為不放心的緣故特意跟去當了陪讀媽媽。去了還不到半年,妻女就在一次駕車外出時出了車禍,一輛失控的大貨車撞飛了她們駕駛的小車,兩個人都當場死亡。

消息傳來時,聞國棟的感覺是整個世界都轟然坍塌了。正值年富力強的年齡,他卻一夜之間白發叢生。

這一次,聞國棟來上海是因為公務在身。在這個會那個會的空隙中,年近半百的他情不自禁想起了當年曾經愛過的那個上海女子。已是經年,杳杳音信都絕,他不知道她現在怎麽樣,過得好不好。以前約定不再見面,是怕藕斷絲連會影響到雙方的生活。現在都年紀一大把了,白發已絲絲,權當是和舊日老友見個面,也沒什麽要緊的了吧?

雖然失去聯系已經十幾年了,但聞國棟知道程蘭清的名字,也還記得她曾經工作的單位,很容易就打聽到了她的現狀。輾轉得知她已經離婚多年,而原因居然是因為前夫嫌棄她生的不是自己的兒子時,聞國棟心頭猛然一震。不假思索地,他立刻找去了程蘭清的家。

聞國棟多年以後再見程蘭清,相逢簡直似夢中。當年初見時,她是二十歲的年輕女孩,綺年又玉貌。如今再見時她已經是年近四十的中年婦女一個,不過風韻依然動人,只是容貌帶上了幾分憔悴。

這些年她顯然過得不太好,住著狹窄老舊的單位宿舍房,屋子裏很簡陋,一臺彩電是最值錢的東西。一個女人單獨撫養孩子,在物價貴如油的上海生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些年來,她工作的機關單位又一再地撤並機構精簡人員,她能僥幸地保住工作已經算是相當運氣了。

從程蘭清口中證實了她當年生下的是自己的兒子後,激動不已的聞國棟很快又見到了放學回家的江潮。只一眼,無需任何血緣方面的證明,他也能夠確認這就是他的親生兒子。那簡直就是他自己十八歲時的年少再現,基因的遺傳真是神奇莫名。

經歷了妻女意外喪生的巨大打擊,原本覺得這世間已經無甚可戀的聞國棟,在程蘭清家裏見到江潮後,重新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義所在——原來他還有一個兒子。

一席長談後,聞國棟交代程蘭清次日就去單位辭職,再帶江潮去學校辦退學手續,他準備帶他們母子一起回北京。離散了整整十八年的三口之家,從而得以完整的相聚。

第二天,江潮和母親一起辦妥退學手續離開學校時,正是上午的課間操時間。經過操場的那一刻,他刻意目不斜視地走過,貌似平靜,一顆心卻像在經歷地震……

在上海的最後一個晚上,江潮幾乎徹夜未眠。天亮的時候,他爬起來打電話,電話號碼是他一直印在心頭的那串阿拉伯數字。手指緩慢地、遲疑地在數字鍵上一下下輕按著,按到最後一個時,指尖停頓了。良久良久,他終於還是輕輕地放下了話筒。

半個月後,聞國棟和程蘭清在北京正式註冊結婚。江潮的名字前冠上了“聞”這個姓,從此成為聞江潮。名義上雖然是再婚家庭中的繼子,但與聞家私交甚篤的人都知道,他就是聞國棟血脈相連的唯一獨子。

作者有話要說: 親們,偶回來銷假開工了。感謝出發前所有留下祝福的筒子們,還有天天想我的童鞋們。一起群麽一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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