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為了報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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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調轉過頭,指著握柄的部位,那裏有一個黃豆大小的孔:“看到這個孔了嗎?有一種溶液可以把黃金溶化成為液體,把液體狀態的黃金從這個孔註入進去,然後你就可以用這根點金棒去點石成金了。”
“也不錯啊。”蔔哥說道:“就算不能夠真的點石成金,還可以用來殺人,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這根點金棒的原理類似於石化魔法吧。”
“呵呵呵。”巴米爾發出陣陣幹笑聲:“如果你想殺的那個人被牢牢地捆綁著放在你面前,並且你有耐心花上兩天兩夜的時間,和海量黃金的話,確實可以把一個活人點成巨型金塊。”
蔔哥輕輕摩挲著那光滑的握柄,對他來說,能夠騙人也是一個不錯的用途,“那種藥水很難配嗎?”
“並不難。你難道沒有發現,很多魔法書是用金色的墨水寫的?”巴米爾說著指了指旁邊的一個攤子,那個攤子上就放著一排墨水瓶,裏面五顏六色什麽樣的墨水都有,其中有幾瓶就是金色的。
掏錢從那攤子上買了一瓶金色墨水,和魔法有關的東西都很貴,一瓶墨水就要五十金幣,相當於蔔哥好幾個月的津貼收入。
不過作為點金液,墨水的濃度不夠,巴米爾又溶了十幾塊金幣進去。當然這些錢都是由蔔哥來出。
讓蔔哥感到驚訝的是,那根點金棒看上去非常纖細,一瓶子點金液註入進去居然沒有絲毫溢出,重量也沒有絲毫變化,真不知道那些點金液都到哪裏去了,這下子他就算不想買這根點金棒,也必須要買下來了,花在點金液上的錢已經遠遠超過了點金棒本身。
從地上隨意撿起一片落葉,蔔哥用點金棒在那片樹葉上面輕輕一點,就看到點金棒的尖端冒出一點金色,這點金色就像是一個火點一般漸漸蔓開,仔細看的話,甚至可以看到那緩慢蔓延的金色邊緣,像著火一般騰起一圈青煙,不過那並不是真正的煙,而是被黃金置換出來的落葉碎片。
大概用了一刻鐘的時間,從地上隨意撿來的落葉,變成了一片亮閃閃黃燦燦的金葉子。
蔔哥一下子被吸引住了,點化出來的這片金葉子和真正的葉子簡直一模一樣,無論是脈絡還是表面的紋理,都是那樣自然和清晰。甚至連那被蟲咬過的痕跡也顯得十分可愛。
突然間他想起了一直困惑著他的那件事,肖恩已經夠賣力了,但是每個月制造出來的首飾數量仍舊有限。
或許解決辦法此刻就在他的手上。
一件好東西到手,這讓蔔哥越發振奮,他找回了一絲當年在便宜貨裏面淘寶的感覺。
按照蔔哥以往的經驗,這種很少有人光顧的攤子,肯定能夠淘到很多好東西,果然,攤子上換了一批貨之後,那裏面有一副手套讓他產生了興趣。
那雙手套的名字很跩,居然叫“大師手套”,不過所謂的大師其實是盜賊大師,只要戴上這副手套,不管扒竊還是開鎖,都能夠達到大師的水平。
當年制作出這雙手套的人絕對是一個怪才,迄今為止也沒有人能夠參透其中的原理,所以這副手套才躲過一劫,沒有被拆解成為材料,不過扔在這裏也多少有點明珠暗投的味道,如果讓法克各地的小偷知道,這裏有這樣一件好東西,肯定拼了老命也要想辦法混進來。
反正只有十個金幣,蔔哥把這副大師手套也買了下來。
這副手套薄如蟬翼,戴著手上就和沒戴一樣,他興之所至,在手指尖轉動起那根點金棒來,只見那根點金棒盤旋往覆、上下翻飛,靈動的就像是多出來的一根手指一般。
蔔哥以前看到一個小賊這樣做過,當時的他為此眼饞了很久,還暗地裏練了整整一年,可惜他的手太笨,最多只能讓一枝筆繞著拇指旋轉,其它的花樣一個都弄不出來,但是現在,戴上了這副手套,一下子就把那個小賊的表演給比下去了。
玩了一會兒,蔔哥將兩件東西收了起來,以後有的是時間繼續挖掘這兩件東西的潛力。現在最重要的是繼續淘寶。
整整一個上午,蔔哥就在“垃圾堆”中流連忘返。
好東西還真是不少,把所有的貨色都翻了一遍,蔔哥又找到三件寶物,最有用的是一雙叫做“虛空疾走”的靴子,制造這雙靴子的魔法師肯定是從溜冰之中找到的靈感,只不過把溜冰鞋下面那把金屬冰刀,換成了一寸多高的風墊,只要地面的起伏不大,滑起來和溜冰的感覺差不多。
之所以會被扔在這裏,絕對和魔法師不擅長運動有關,像溜冰這種危險的運動,很容易讓人折斷手腳,按照巴米爾的介紹,當初制作這東西的那個魔法師,就是因為它而摔死的,有這樣的前車之鑒,幾個世紀以來沒有一個人願意碰它。
三件寶物中最古怪的是一副眼鏡,戴上這副眼鏡,就可以用耳朵代替眼睛“看”到四周的東西,用眼睛代替耳朵“聽”到外面的動靜。蔔哥把它買下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為了好玩。
最後一件寶物是一條兩米多長的鞭子,這條不知道用什麽材料編織而成的鞭子非常纖細,最粗的地方也不過只有食指般粗,鞭子末梢綴著一個棗核大小的結,就是這樣一根纖細的鞭子,居然有一個顯赫的名字“裂山錘”。
蔔哥並不知道這東西能不能將山裂開,不過他試了一下,地上鋪著的那塊巴掌厚的青石板,一鞭子下去就裂了開來,還裂成了十幾塊之多。
他買下這東西的時候,巴米爾在旁邊嘲諷了一句:“這倒是很符合你的建築師身份,用它來開石頭倒是不錯。”
“你想來一下嗎?”蔔哥揚了揚那條鞭子。
“我不想。”巴米爾不是傻瓜,沒有人願意平白無故挨一鞭子,雖然他很清楚這東西用來抽人一點用處都沒有:“你最好別用它打架,當初制造這東西的人,就是為了開山用的,它的巧妙之處就是可以將力量送進巖石縫隙之中,只要用一點魔力就可以將很大一片巖石崩開。用它來抽人的話,只是一根普通的鞭子罷了。”
聽到這番話的時候,蔔哥已經將東西買了下來,不可能再放回去。
人漸漸多了起來,這裏也真正有了集市的氣氛。
當一個五尺多高的矮子穿墻而過的時候,巴米爾拉了拉蔔哥。
“我們要找的就是那個矮子?”蔔哥感到非常好奇,那個人實在太矮了,以至於顯得有些滑稽。
“你難道沒有聽說過侏儒嗎?”巴米爾板著臉警告道:“你如果想要弄到好東西的話,最好別得罪他們。那口魔法鍋就是從他們那裏買的,別說在法克,整個大陸的煉金制造都掌握在他們的手裏,就連教廷都影響不到的那些異教徒占據的地盤,也在他們的控制之下。”
“這麽大的勢力?”蔔哥有些難以置信:“他們包括哪些人?”
“不是人。”巴米爾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知道蔔哥不可能明白,連忙解釋道:“他們是大部分非人類的組合,有侏儒、矮人和精靈,據說還有龍,只是從來沒有人見過。”
“這些非人類的煉金天賦有那麽高嗎?”蔔哥嘖嘖稱奇。
“談不上什麽天賦。”巴米爾的怒氣又冒了出來:“這要歸功於教廷,大批的煉金術士被送上了火刑柱,大量的煉金書籍被焚燒掉,千年帝國時代就已經存在的那些魔法學院,也被洗劫一空,很多煉金技術就這樣消失了。
“我們現在還掌握著的煉金技術,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從古代流傳下來的,大部分是最近幾個世紀研究的結果;那些非人類裏面,精靈和龍都擁有漫長的生命,教會肆虐的那幾個世紀,對他們來說,可能只是生命中的一個片段,他們的損失遠比我們要小得多。”說到教廷,巴米爾就滿腔怒氣。
“那個侏儒叫什麽?”蔔哥連忙打岔,他可不想將時間浪費在毫無意義的發洩之中。
巴米爾註意力確實被轉移了過來:“不管是侏儒或矮人的名字都很長,所以沒有人會去記憶他們的真名,連他們互相之間也只叫外號。那個侏儒的外號叫鎖眼,是個非常實在的家夥,和他打交道千萬不要用貴族的那套方式,說話最好簡單直接。不過有一點你要記住,侏儒做生意和我們完全相反,他們說出口的絕對是底價,你只要一砍價,這趟交易就到此結束。”
蔔哥已經無話可說了,這個侏儒到底是真的實在?還是扮豬吃大象?做生意能夠做到絕對不讓買家討價還價,說得難聽一些根本就是霸道。
“這裏各種貿易的價格,恐怕都是參照他們的定價吧。”蔔哥猜測道。
“沒錯。”巴米爾說道。
明白了,蔔哥的心中雪亮,芭瓦德維伯爵也喜歡這麽幹,沒有比擁有定價權更快的賺錢辦法了。伯爵經常將一句話掛在嘴邊:三流的商人參與交易,二流的商人進行交易,一流的商人操縱交易,只有站在頂層的商人能夠控制交易。這個非人類聯盟的背後,肯定有一幫老奸巨猾的智囊團支撐著。
一想到這些,蔔哥越發小心起來。
“對了。”巴米爾一拍腦袋:“把你的魔寵留在這裏,侏儒和矮人都不喜歡寵物,精靈一族雖然也有魔寵,不過他們把魔寵當作是生死與共的朋友,所以對我們簽魔寵的習慣一向都挺反感。”
對這樣的警告,蔔哥當然不會置若罔聞。
“和你的那些老朋友一起去玩吧。”蔔哥將兔子放在了地上。
“它們不是我的朋友。”兔子嘟囔著,跑到了一個角落裏面。
將魔寵安頓好,蔔哥和巴米爾一起走了過去,首先和那個侏儒打招呼的是巴米爾:“嘿!鎖眼,很久沒有看到你了,我請你喝一杯怎麽樣?”
“是你這個家夥啊,走,我們去酒館。”那個侏儒倒是不客氣,拉著巴米爾就往外走。
蔔哥跟著兩個人穿墻而過,此時酒館裏的人已經很多了,所有的座位上都坐著人,這些人有的是首都魯普奈爾的居民,更多的卻是來集市的魔法師,不過普通人根本分別不出其中的差異。這個破舊的酒館只有那麽小的空間,蔔哥感到奇怪,巴米爾請客喝酒,哪裏還能夠找到座位?
“跟緊我,別走散了。”就在這個時候巴米爾回頭叫了一聲,蔔哥連忙疾走了兩步。兩個人和一個侏儒徑直朝著門口走去。
就在蔔哥猜想,巴米爾是否打算另外找一家酒館的時候,剛剛跨過門坎的他,突然間眼前一亮。
他並沒有站在首都魯普奈爾的大街上,而是進了另外一個酒館,這裏簡直就是剛才那個酒館的翻版,只是地方寬敞了很多,酒吧臺就有七八米長。
“不錯吧,我第一次被別人帶進來的時候,也和你一樣。”巴米爾拍著蔔哥的肩膀,將他從呆楞之中驚醒了過來。
“好像魔法師都很喜歡玩這一套,當初你的那座鐵匠鋪也是如此,這是怎麽做的?我也想弄一個這樣的密室。”蔔哥說道,有這樣方便的東西,哪裏還用得著搞什麽暗道機關,隨便弄一扇假門就可以了。
“這沒什麽,有錢就可以弄到。”巴米爾指了指那個侏儒。
“那麽原理呢?是空間魔法嗎?你不是說,到現在為止,空間魔法仍舊只是理論嗎?”蔔哥疑惑不解,這半年來他對魔法多多少少有了一些了解。
“我也不知道。”巴米爾無可奈何地聳了聳肩膀:“這並不屬於魔法體系,而是東方陣法師的傑作。”
“陣法師?”蔔哥問道,他還是第一次聽到這個名詞,而且從巴米爾的話中,他隱約感覺到,這個世界並非只有魔法師和教會掌握了神秘的力量。
“你應該看看威廉詹姆斯寫的《力量之源》。”
已經找了個座位坐下來的侏儒忍不住插嘴說道:“你現在學習的魔法,和教廷的神術只是在這片地域比較流行,被你們稱作為異教徒的那些沙民,就擁有屬於他們的魔法和神術,再往東是瑜伽力量的領地,而極遠的東方則被一種稱作為‘道’的力量所控制。陣法師就是那些修煉‘道’的人。
“不過他們修煉的體系和你們完全不同,根本沒有什麽空間不空間的概念,他們之中也沒有人願意去研究這方面的理論。”
蔔哥這一下算是大開了眼界,他以前一直以為除了南方的那兩個古國,法克就是這個世界上數一數二的國家,那些異教徒沙民是野蠻人,再遠就只剩下一些未開化民族了。
“我如果想弄一個這樣的密室,需要多少錢?”蔔哥問道。
“先給我來一杯怎麽樣?”那個侏儒已經有些等不及了。
蔔哥無可奈何地朝酒保打了個響指:“兩杯歐伯斯堡再加一杯冰塊。”
“你自己的呢?”那個侏儒問道:“沒錢的話,我來請好了。”
蔔哥微微有點意外,這位居然是個慷慨的主,看來巴米爾說得沒錯,這個侏儒確實很實在。可惜這樣的好意,他不能夠接受,蔔哥掏出了銀質水壺晃了晃:“我只能喝這個。”
“是男人的話,就應該喝酒。”侏儒規勸道,侏儒和矮人一樣無酒不歡,越是好朋友越是喝得起勁。
幸好旁邊有巴米爾可以解圍,巴米爾指了指蔔哥的額頭,那裏有顆金色的痔,這顆痔並不起眼,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
侏儒叫嚷起來:“你傻啦?沒事找罪受。”他的眼光何等了得,當然知道這顆痔意味著什麽。
“有個白癡惹火了他,以至於不小心生出戾氣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巴米爾隨口說了一句。
“是這樣啊。”侏儒點了點頭,很顯然他的見識比巴米爾廣,一聽就明白蔔哥為什麽這樣做。
兩杯酒很快就上來了,巴米爾和侏儒根本就沒有品酒習慣,端起酒杯就一口喝幹,喝完了還在那裏直搖頭:“這不是男人喝的,軟綿綿的沒有一點力。”那只侏儒更是拍著桌子叫嚷著:“上烈酒。”
蔔哥看了看那只侏儒的身材,心中暗想,應該很容易灌醉,灌醉之後生意或許會好談許多,不過也可能這家夥三杯就倒。
“門有好幾種。”侏儒看到烈酒還沒有上來,幹脆先做生意:“一種比較簡單,只是顛倒方向或者將距離錯開幾米,這種比較便宜,當初這家夥也買過。”侏儒指著旁邊的巴米爾:“看在你請我喝酒的分上,我給你便宜一些,這種門一扇兩萬金幣。”
蔔哥暗自高興,這正是他想要的,和當初的巴米爾一樣,他也打算弄一個陷阱,當然他絕對不會畫蛇添足弄什麽迷境怪出來嚇人,萬一有人也像紮克那樣爆發一下,豈不是反而害了自己!
“另外一種是什麽樣的?”蔔哥還想聽聽,有沒有其它的選擇,就算沒用,長見識也好。
“還有一種是兩扇門一起賣,這種是按距離算價錢,最短的是十米,五萬金幣,之後每增加五米,價錢也增加一萬,最遠不超過五百米。”
這個價錢讓蔔哥的臉色頓時有些發白,這也太貴了,門的事情或許應該以後再談,還是先辦正事要緊。隨手將左側護臂解了下來,放在了桌子上。
“有辦法幫我把這件東西改成魔導器嗎?”蔔哥問道。
看到那條護臂,侏儒立刻產生了興趣,侏儒一族對精巧機關的喜愛非常有名,幾乎能夠和矮人對武器鎧甲的喜好,以及精靈對藝術的喜好齊名。
“嘖嘖……”侏儒翻看的時候,還不忘記評論兩句:“結構倒是很簡單,構思令人讚嘆,只是這手藝實在差了點。”
“這樣看來,你不是一個魔法師。”侏儒擡頭瞄了蔔哥一眼:“這東西可以算弩,同樣也可以算是暗器,玩這個的人可以算是射手,也可以算是刺客。”他嘟囔了一聲:“全都是魔法師的克星。”
“他最怕的同樣也是射手和刺客。”巴米爾一針見血道破蔔哥的弱點。
“是啊,這東西射程肯定不遠,如果碰上強弓硬弩就慘了,同樣如果被刺客近身也慘了。”侏儒喃喃自語著,他在想自己如果戴上這樣的護臂會怎麽樣,這種武器不需要力量和技巧,對侏儒倒是很合適。
“對付強弓硬弩要麽躲開,要麽用盾擋住,如果是魔法師的話,最有效的就是弄一面冰壁或者冰盾。”侏儒盤算著。
“還有幻術。”巴米爾顯得異常不滿,射手是魔法師的克星,但是像他這樣的幻術師卻是例外,侏儒居然把這給忘了。
“那是因為你沒有上過戰場。”侏儒不屑地說道:“在戰場上箭矢如同飛蝗,總有一隊人專門盯著魔法師,一旦有人被發現是魔法師,等著他的肯定是一排箭矢,除了用冰壁抵擋沒有其它的辦法,幻術再高明的家夥也會被射成馬蜂窩。”
“用不著那麽麻煩。”蔔哥已經想了好幾天,早有了答案。
“幫我在上臂裝一副能夠伸縮的護盾就可以了,護盾不需要很堅固,我並不打算擋住勁弩,只要能夠讓箭矢偏開,別射在身上就可以了。”
“偏轉反彈?”侏儒想了想,最終點了點頭:“這倒是一個辦法,不過用這種護盾的人,必須身手足夠敏捷才行,普通的魔法師恐怕做不到。”
“我還需要一套附體魔甲。”蔔哥說道:“別給我那種帶詛咒,穿上去就脫不下來的。”
“這用不著你來提醒,附體魔甲我們又不是沒有做過。”
侏儒感到自己有些被輕視了:“這類東西雖然不多,七八種總是有的,聽說過精靈一族的‘劍詠’和‘戰弓’嗎?他們穿的就是附體魔甲,這種魔甲用特殊的樹葉、樹皮和蔓藤制造,穿上這樣的樹甲,在有樹木的地方不但行動自如,還可以隱匿藏身,要來一套嗎?”蔔哥搖了搖頭,他要對付的雙頭龍就住在城裏,他到哪裏去找大片的樹林?
“我幫你弄一套北海魚人的鱗甲怎麽樣?穿上它,你可以行波踏浪,魚人鱗甲的特點是滑,不管是刀砍還是劍刺,都很容易被滑開,只要不碰上斧頭或者戰錘之類的重武器,魚人鱗甲都能夠應付。”
這下子蔔哥有些心動了。
看到蔔哥沒有回答,侏儒又說道:“如果你不怕惡心的話,還有一種用吸血鬼的血漿和食屍鬼的皮煉制而成的赤血皮衣,這東西剛剛穿上的時候沒什麽好處,但是你如果殺了人,赤血皮衣就會變強,殺的人越多,那件衣服越強。”
蔔哥倒抽了一口冷氣,與此同時,他的心狂跳不已,那正是他需要的。
但是轉念間,他又想起了教會,如果讓教會知道,他手上有這種東西的話……後果不敢想象。
更何況這種邪惡到極點的東西,上面沒有一點詛咒是絕對不可能的,就算詛咒被暫時驅散了,也很容易再一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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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錯啊。”蔔哥說道:“就算不能夠真的點石成金,還可以用來殺人,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這根點金棒的原理類似於石化魔法吧。”
“呵呵呵。”巴米爾發出陣陣幹笑聲:“如果你想殺的那個人被牢牢地捆綁著放在你面前,並且你有耐心花上兩天兩夜的時間,和海量黃金的話,確實可以把一個活人點成巨型金塊。”
蔔哥輕輕摩挲著那光滑的握柄,對他來說,能夠騙人也是一個不錯的用途,“那種藥水很難配嗎?”
“並不難。你難道沒有發現,很多魔法書是用金色的墨水寫的?”巴米爾說著指了指旁邊的一個攤子,那個攤子上就放著一排墨水瓶,裏面五顏六色什麽樣的墨水都有,其中有幾瓶就是金色的。
掏錢從那攤子上買了一瓶金色墨水,和魔法有關的東西都很貴,一瓶墨水就要五十金幣,相當於蔔哥好幾個月的津貼收入。
不過作為點金液,墨水的濃度不夠,巴米爾又溶了十幾塊金幣進去。當然這些錢都是由蔔哥來出。
讓蔔哥感到驚訝的是,那根點金棒看上去非常纖細,一瓶子點金液註入進去居然沒有絲毫溢出,重量也沒有絲毫變化,真不知道那些點金液都到哪裏去了,這下子他就算不想買這根點金棒,也必須要買下來了,花在點金液上的錢已經遠遠超過了點金棒本身。
從地上隨意撿起一片落葉,蔔哥用點金棒在那片樹葉上面輕輕一點,就看到點金棒的尖端冒出一點金色,這點金色就像是一個火點一般漸漸蔓開,仔細看的話,甚至可以看到那緩慢蔓延的金色邊緣,像著火一般騰起一圈青煙,不過那並不是真正的煙,而是被黃金置換出來的落葉碎片。
大概用了一刻鐘的時間,從地上隨意撿來的落葉,變成了一片亮閃閃黃燦燦的金葉子。
蔔哥一下子被吸引住了,點化出來的這片金葉子和真正的葉子簡直一模一樣,無論是脈絡還是表面的紋理,都是那樣自然和清晰。甚至連那被蟲咬過的痕跡也顯得十分可愛。
突然間他想起了一直困惑著他的那件事,肖恩已經夠賣力了,但是每個月制造出來的首飾數量仍舊有限。
或許解決辦法此刻就在他的手上。
一件好東西到手,這讓蔔哥越發振奮,他找回了一絲當年在便宜貨裏面淘寶的感覺。
按照蔔哥以往的經驗,這種很少有人光顧的攤子,肯定能夠淘到很多好東西,果然,攤子上換了一批貨之後,那裏面有一副手套讓他產生了興趣。
那雙手套的名字很跩,居然叫“大師手套”,不過所謂的大師其實是盜賊大師,只要戴上這副手套,不管扒竊還是開鎖,都能夠達到大師的水平。
當年制作出這雙手套的人絕對是一個怪才,迄今為止也沒有人能夠參透其中的原理,所以這副手套才躲過一劫,沒有被拆解成為材料,不過扔在這裏也多少有點明珠暗投的味道,如果讓法克各地的小偷知道,這裏有這樣一件好東西,肯定拼了老命也要想辦法混進來。
反正只有十個金幣,蔔哥把這副大師手套也買了下來。
這副手套薄如蟬翼,戴著手上就和沒戴一樣,他興之所至,在手指尖轉動起那根點金棒來,只見那根點金棒盤旋往覆、上下翻飛,靈動的就像是多出來的一根手指一般。
蔔哥以前看到一個小賊這樣做過,當時的他為此眼饞了很久,還暗地裏練了整整一年,可惜他的手太笨,最多只能讓一枝筆繞著拇指旋轉,其它的花樣一個都弄不出來,但是現在,戴上了這副手套,一下子就把那個小賊的表演給比下去了。
玩了一會兒,蔔哥將兩件東西收了起來,以後有的是時間繼續挖掘這兩件東西的潛力。現在最重要的是繼續淘寶。
整整一個上午,蔔哥就在“垃圾堆”中流連忘返。
好東西還真是不少,把所有的貨色都翻了一遍,蔔哥又找到三件寶物,最有用的是一雙叫做“虛空疾走”的靴子,制造這雙靴子的魔法師肯定是從溜冰之中找到的靈感,只不過把溜冰鞋下面那把金屬冰刀,換成了一寸多高的風墊,只要地面的起伏不大,滑起來和溜冰的感覺差不多。
之所以會被扔在這裏,絕對和魔法師不擅長運動有關,像溜冰這種危險的運動,很容易讓人折斷手腳,按照巴米爾的介紹,當初制作這東西的那個魔法師,就是因為它而摔死的,有這樣的前車之鑒,幾個世紀以來沒有一個人願意碰它。
三件寶物中最古怪的是一副眼鏡,戴上這副眼鏡,就可以用耳朵代替眼睛“看”到四周的東西,用眼睛代替耳朵“聽”到外面的動靜。蔔哥把它買下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為了好玩。
最後一件寶物是一條兩米多長的鞭子,這條不知道用什麽材料編織而成的鞭子非常纖細,最粗的地方也不過只有食指般粗,鞭子末梢綴著一個棗核大小的結,就是這樣一根纖細的鞭子,居然有一個顯赫的名字“裂山錘”。
蔔哥並不知道這東西能不能將山裂開,不過他試了一下,地上鋪著的那塊巴掌厚的青石板,一鞭子下去就裂了開來,還裂成了十幾塊之多。
他買下這東西的時候,巴米爾在旁邊嘲諷了一句:“這倒是很符合你的建築師身份,用它來開石頭倒是不錯。”
“你想來一下嗎?”蔔哥揚了揚那條鞭子。
“我不想。”巴米爾不是傻瓜,沒有人願意平白無故挨一鞭子,雖然他很清楚這東西用來抽人一點用處都沒有:“你最好別用它打架,當初制造這東西的人,就是為了開山用的,它的巧妙之處就是可以將力量送進巖石縫隙之中,只要用一點魔力就可以將很大一片巖石崩開。用它來抽人的話,只是一根普通的鞭子罷了。”
聽到這番話的時候,蔔哥已經將東西買了下來,不可能再放回去。
人漸漸多了起來,這裏也真正有了集市的氣氛。
當一個五尺多高的矮子穿墻而過的時候,巴米爾拉了拉蔔哥。
“我們要找的就是那個矮子?”蔔哥感到非常好奇,那個人實在太矮了,以至於顯得有些滑稽。
“你難道沒有聽說過侏儒嗎?”巴米爾板著臉警告道:“你如果想要弄到好東西的話,最好別得罪他們。那口魔法鍋就是從他們那裏買的,別說在法克,整個大陸的煉金制造都掌握在他們的手裏,就連教廷都影響不到的那些異教徒占據的地盤,也在他們的控制之下。”
“這麽大的勢力?”蔔哥有些難以置信:“他們包括哪些人?”
“不是人。”巴米爾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知道蔔哥不可能明白,連忙解釋道:“他們是大部分非人類的組合,有侏儒、矮人和精靈,據說還有龍,只是從來沒有人見過。”
“這些非人類的煉金天賦有那麽高嗎?”蔔哥嘖嘖稱奇。
“談不上什麽天賦。”巴米爾的怒氣又冒了出來:“這要歸功於教廷,大批的煉金術士被送上了火刑柱,大量的煉金書籍被焚燒掉,千年帝國時代就已經存在的那些魔法學院,也被洗劫一空,很多煉金技術就這樣消失了。
“我們現在還掌握著的煉金技術,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從古代流傳下來的,大部分是最近幾個世紀研究的結果;那些非人類裏面,精靈和龍都擁有漫長的生命,教會肆虐的那幾個世紀,對他們來說,可能只是生命中的一個片段,他們的損失遠比我們要小得多。”說到教廷,巴米爾就滿腔怒氣。
“那個侏儒叫什麽?”蔔哥連忙打岔,他可不想將時間浪費在毫無意義的發洩之中。
巴米爾註意力確實被轉移了過來:“不管是侏儒或矮人的名字都很長,所以沒有人會去記憶他們的真名,連他們互相之間也只叫外號。那個侏儒的外號叫鎖眼,是個非常實在的家夥,和他打交道千萬不要用貴族的那套方式,說話最好簡單直接。不過有一點你要記住,侏儒做生意和我們完全相反,他們說出口的絕對是底價,你只要一砍價,這趟交易就到此結束。”
蔔哥已經無話可說了,這個侏儒到底是真的實在?還是扮豬吃大象?做生意能夠做到絕對不讓買家討價還價,說得難聽一些根本就是霸道。
“這裏各種貿易的價格,恐怕都是參照他們的定價吧。”蔔哥猜測道。
“沒錯。”巴米爾說道。
明白了,蔔哥的心中雪亮,芭瓦德維伯爵也喜歡這麽幹,沒有比擁有定價權更快的賺錢辦法了。伯爵經常將一句話掛在嘴邊:三流的商人參與交易,二流的商人進行交易,一流的商人操縱交易,只有站在頂層的商人能夠控制交易。這個非人類聯盟的背後,肯定有一幫老奸巨猾的智囊團支撐著。
一想到這些,蔔哥越發小心起來。
“對了。”巴米爾一拍腦袋:“把你的魔寵留在這裏,侏儒和矮人都不喜歡寵物,精靈一族雖然也有魔寵,不過他們把魔寵當作是生死與共的朋友,所以對我們簽魔寵的習慣一向都挺反感。”
對這樣的警告,蔔哥當然不會置若罔聞。
“和你的那些老朋友一起去玩吧。”蔔哥將兔子放在了地上。
“它們不是我的朋友。”兔子嘟囔著,跑到了一個角落裏面。
將魔寵安頓好,蔔哥和巴米爾一起走了過去,首先和那個侏儒打招呼的是巴米爾:“嘿!鎖眼,很久沒有看到你了,我請你喝一杯怎麽樣?”
“是你這個家夥啊,走,我們去酒館。”那個侏儒倒是不客氣,拉著巴米爾就往外走。
蔔哥跟著兩個人穿墻而過,此時酒館裏的人已經很多了,所有的座位上都坐著人,這些人有的是首都魯普奈爾的居民,更多的卻是來集市的魔法師,不過普通人根本分別不出其中的差異。這個破舊的酒館只有那麽小的空間,蔔哥感到奇怪,巴米爾請客喝酒,哪裏還能夠找到座位?
“跟緊我,別走散了。”就在這個時候巴米爾回頭叫了一聲,蔔哥連忙疾走了兩步。兩個人和一個侏儒徑直朝著門口走去。
就在蔔哥猜想,巴米爾是否打算另外找一家酒館的時候,剛剛跨過門坎的他,突然間眼前一亮。
他並沒有站在首都魯普奈爾的大街上,而是進了另外一個酒館,這裏簡直就是剛才那個酒館的翻版,只是地方寬敞了很多,酒吧臺就有七八米長。
“不錯吧,我第一次被別人帶進來的時候,也和你一樣。”巴米爾拍著蔔哥的肩膀,將他從呆楞之中驚醒了過來。
“好像魔法師都很喜歡玩這一套,當初你的那座鐵匠鋪也是如此,這是怎麽做的?我也想弄一個這樣的密室。”蔔哥說道,有這樣方便的東西,哪裏還用得著搞什麽暗道機關,隨便弄一扇假門就可以了。
“這沒什麽,有錢就可以弄到。”巴米爾指了指那個侏儒。
“那麽原理呢?是空間魔法嗎?你不是說,到現在為止,空間魔法仍舊只是理論嗎?”蔔哥疑惑不解,這半年來他對魔法多多少少有了一些了解。
“我也不知道。”巴米爾無可奈何地聳了聳肩膀:“這並不屬於魔法體系,而是東方陣法師的傑作。”
“陣法師?”蔔哥問道,他還是第一次聽到這個名詞,而且從巴米爾的話中,他隱約感覺到,這個世界並非只有魔法師和教會掌握了神秘的力量。
“你應該看看威廉詹姆斯寫的《力量之源》。”
已經找了個座位坐下來的侏儒忍不住插嘴說道:“你現在學習的魔法,和教廷的神術只是在這片地域比較流行,被你們稱作為異教徒的那些沙民,就擁有屬於他們的魔法和神術,再往東是瑜伽力量的領地,而極遠的東方則被一種稱作為‘道’的力量所控制。陣法師就是那些修煉‘道’的人。
“不過他們修煉的體系和你們完全不同,根本沒有什麽空間不空間的概念,他們之中也沒有人願意去研究這方面的理論。”
蔔哥這一下算是大開了眼界,他以前一直以為除了南方的那兩個古國,法克就是這個世界上數一數二的國家,那些異教徒沙民是野蠻人,再遠就只剩下一些未開化民族了。
“我如果想弄一個這樣的密室,需要多少錢?”蔔哥問道。
“先給我來一杯怎麽樣?”那個侏儒已經有些等不及了。
蔔哥無可奈何地朝酒保打了個響指:“兩杯歐伯斯堡再加一杯冰塊。”
“你自己的呢?”那個侏儒問道:“沒錢的話,我來請好了。”
蔔哥微微有點意外,這位居然是個慷慨的主,看來巴米爾說得沒錯,這個侏儒確實很實在。可惜這樣的好意,他不能夠接受,蔔哥掏出了銀質水壺晃了晃:“我只能喝這個。”
“是男人的話,就應該喝酒。”侏儒規勸道,侏儒和矮人一樣無酒不歡,越是好朋友越是喝得起勁。
幸好旁邊有巴米爾可以解圍,巴米爾指了指蔔哥的額頭,那裏有顆金色的痔,這顆痔並不起眼,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
侏儒叫嚷起來:“你傻啦?沒事找罪受。”他的眼光何等了得,當然知道這顆痔意味著什麽。
“有個白癡惹火了他,以至於不小心生出戾氣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巴米爾隨口說了一句。
“是這樣啊。”侏儒點了點頭,很顯然他的見識比巴米爾廣,一聽就明白蔔哥為什麽這樣做。
兩杯酒很快就上來了,巴米爾和侏儒根本就沒有品酒習慣,端起酒杯就一口喝幹,喝完了還在那裏直搖頭:“這不是男人喝的,軟綿綿的沒有一點力。”那只侏儒更是拍著桌子叫嚷著:“上烈酒。”
蔔哥看了看那只侏儒的身材,心中暗想,應該很容易灌醉,灌醉之後生意或許會好談許多,不過也可能這家夥三杯就倒。
“門有好幾種。”侏儒看到烈酒還沒有上來,幹脆先做生意:“一種比較簡單,只是顛倒方向或者將距離錯開幾米,這種比較便宜,當初這家夥也買過。”侏儒指著旁邊的巴米爾:“看在你請我喝酒的分上,我給你便宜一些,這種門一扇兩萬金幣。”
蔔哥暗自高興,這正是他想要的,和當初的巴米爾一樣,他也打算弄一個陷阱,當然他絕對不會畫蛇添足弄什麽迷境怪出來嚇人,萬一有人也像紮克那樣爆發一下,豈不是反而害了自己!
“另外一種是什麽樣的?”蔔哥還想聽聽,有沒有其它的選擇,就算沒用,長見識也好。
“還有一種是兩扇門一起賣,這種是按距離算價錢,最短的是十米,五萬金幣,之後每增加五米,價錢也增加一萬,最遠不超過五百米。”
這個價錢讓蔔哥的臉色頓時有些發白,這也太貴了,門的事情或許應該以後再談,還是先辦正事要緊。隨手將左側護臂解了下來,放在了桌子上。
“有辦法幫我把這件東西改成魔導器嗎?”蔔哥問道。
看到那條護臂,侏儒立刻產生了興趣,侏儒一族對精巧機關的喜愛非常有名,幾乎能夠和矮人對武器鎧甲的喜好,以及精靈對藝術的喜好齊名。
“嘖嘖……”侏儒翻看的時候,還不忘記評論兩句:“結構倒是很簡單,構思令人讚嘆,只是這手藝實在差了點。”
“這樣看來,你不是一個魔法師。”侏儒擡頭瞄了蔔哥一眼:“這東西可以算弩,同樣也可以算是暗器,玩這個的人可以算是射手,也可以算是刺客。”他嘟囔了一聲:“全都是魔法師的克星。”
“他最怕的同樣也是射手和刺客。”巴米爾一針見血道破蔔哥的弱點。
“是啊,這東西射程肯定不遠,如果碰上強弓硬弩就慘了,同樣如果被刺客近身也慘了。”侏儒喃喃自語著,他在想自己如果戴上這樣的護臂會怎麽樣,這種武器不需要力量和技巧,對侏儒倒是很合適。
“對付強弓硬弩要麽躲開,要麽用盾擋住,如果是魔法師的話,最有效的就是弄一面冰壁或者冰盾。”侏儒盤算著。
“還有幻術。”巴米爾顯得異常不滿,射手是魔法師的克星,但是像他這樣的幻術師卻是例外,侏儒居然把這給忘了。
“那是因為你沒有上過戰場。”侏儒不屑地說道:“在戰場上箭矢如同飛蝗,總有一隊人專門盯著魔法師,一旦有人被發現是魔法師,等著他的肯定是一排箭矢,除了用冰壁抵擋沒有其它的辦法,幻術再高明的家夥也會被射成馬蜂窩。”
“用不著那麽麻煩。”蔔哥已經想了好幾天,早有了答案。
“幫我在上臂裝一副能夠伸縮的護盾就可以了,護盾不需要很堅固,我並不打算擋住勁弩,只要能夠讓箭矢偏開,別射在身上就可以了。”
“偏轉反彈?”侏儒想了想,最終點了點頭:“這倒是一個辦法,不過用這種護盾的人,必須身手足夠敏捷才行,普通的魔法師恐怕做不到。”
“我還需要一套附體魔甲。”蔔哥說道:“別給我那種帶詛咒,穿上去就脫不下來的。”
“這用不著你來提醒,附體魔甲我們又不是沒有做過。”
侏儒感到自己有些被輕視了:“這類東西雖然不多,七八種總是有的,聽說過精靈一族的‘劍詠’和‘戰弓’嗎?他們穿的就是附體魔甲,這種魔甲用特殊的樹葉、樹皮和蔓藤制造,穿上這樣的樹甲,在有樹木的地方不但行動自如,還可以隱匿藏身,要來一套嗎?”蔔哥搖了搖頭,他要對付的雙頭龍就住在城裏,他到哪裏去找大片的樹林?
“我幫你弄一套北海魚人的鱗甲怎麽樣?穿上它,你可以行波踏浪,魚人鱗甲的特點是滑,不管是刀砍還是劍刺,都很容易被滑開,只要不碰上斧頭或者戰錘之類的重武器,魚人鱗甲都能夠應付。”
這下子蔔哥有些心動了。
看到蔔哥沒有回答,侏儒又說道:“如果你不怕惡心的話,還有一種用吸血鬼的血漿和食屍鬼的皮煉制而成的赤血皮衣,這東西剛剛穿上的時候沒什麽好處,但是你如果殺了人,赤血皮衣就會變強,殺的人越多,那件衣服越強。”
蔔哥倒抽了一口冷氣,與此同時,他的心狂跳不已,那正是他需要的。
但是轉念間,他又想起了教會,如果讓教會知道,他手上有這種東西的話……後果不敢想象。
更何況這種邪惡到極點的東西,上面沒有一點詛咒是絕對不可能的,就算詛咒被暫時驅散了,也很容易再一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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