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馬曉紅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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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村口的馬曉紅家的靈堂,馬曉紅的父母正哭的死去活來。
說起來馬曉紅的父母也是兩個奇葩,他之前一直重男輕女,很不喜歡曉紅是個女孩子,感覺是個賠錢貨,早晚會成為潑出去的水,所以曉紅成年之後就被他們送外地去打工了,當是家裏掙錢的工具。
遺憾的是馬曉紅的父母重男輕女,但他們沒有生到男孩子,只有馬曉紅一個孩子。
相反馬曉紅在外面打工的那些年,陸陸續續給家裏寄了很多錢,還經常打電話回家噓寒問暧的,馬曉紅的父母一通算下來,感覺自家女兒好像比桃花村很多生男孩子的父母掙多了,因為桃花村跟馬曉紅同齡的男孩子,別說掙錢,不天天伸手向父母要錢就不錯了。
所以馬曉紅一年多之前打工回來,她父母非常高興,因為馬曉紅不但帶回一大筆錢來,還打算給她父母招個女婿。馬曉紅的打算等生完孩子之後,就帶著老公一塊外出打工,孩子就給她父母兩位老人家帶。
馬曉紅的這個打算讓他父母高興地都合不嘴,變成逢人就誇自己女兒好。誰知道天有不測風雲,這會別說孩子的事,連女婿的事都沒辦成,自己女兒就發生了車禍。
這會的時間已是淩晨一點多了,馬曉紅家的靈堂除了馬曉紅父母在哭的死去活來,還有一個道士在替馬曉紅在做法事。
夏明跟曾薇分別向馬曉紅的靈位敬了一柱香之後,夏明用透視四處看了看,沒看到馬曉紅在靈堂。
等馬曉紅父母哭累了,曾薇跟他們說想看看馬曉紅用過的遺物。
馬曉紅的父母當然不同意,這會他們女兒的遺物都放棺木裏去了,棺木雖然沒有上釘,但也不能被人隨便打開。
曾薇細說了一遍馬曉紅來找自己的經過,馬曉紅父母這才同意打開自己女兒的棺木。
看馬曉紅父母傷心成這樣,就差直接暈過去,夏明心有感觸,以前馬曉紅還沒外出打工的時候,他們就死丫頭長,死丫頭短的,成天讓人家幹那麽多活,比撿來的待遇還差。
桃花村也有幾個是別人送上門的女孩,就是那種超生了的或者生得女孩有多的,偷偷送到桃花村來的,她們都馬曉紅這個親生的待遇要高的多。
本來馬曉紅的學習還可以,可是她只念到高一就被她父母逼著輟學了,後來她外出打工能掙到錢,她父母才慢慢對她有所改觀,而這一改觀,就變成什麽都聽她的了。
正所謂子女不教,父母之過,馬曉紅打工回來之後變成喜歡跟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塊,頻繁更換男朋友,這明顯與她父母的教導有關,或者她根本沒有接受過她父母的教導,甚至她在外面打工的那幾年,德行跟回來之後的她差不多也說不定。
這會馬曉紅的父母估計終於領叫到了子女不教、父母之過帶來的惡果了,可惜已經晚了,人死不能覆生,他們的平均年齡都接近五十歲了,不可能再生產了。
而且據村裏的知情人說,馬曉紅的父母其實一共生過三胎,馬曉紅之後他們還生過兩個小孩,只因為那兩個小孩也是女孩,被他們放火車站去了,這會人都沒辦法找去;而且就算能找的到,人家也不會認他們了……。
在夏明感觸的這會,曾薇已把馬曉紅的遺物從棺木裏取了出來,一個很大繡著荷花的布袋子,布袋裏裝著馬曉紅生前用過的東西。
曾薇隨便翻了一下,果然找到了來之前推測的那三樣帶‘手’字的東西,手絹、手表跟手機。
夏明也隨便看了看,發現布袋裏還有帶‘手’字的東西,一個玩具手雷,一個裝抽屜用的手柄,所以他表示要把這個布袋裏的東西都要拿回去看看。
馬曉紅父母也同意,既然他們女兒還有心願未了,他們就盡量滿足女兒,他們對女兒苛刻了這麽多年,他們不想女兒死了也這麽苛刻。
回到曾薇家,夏明翻開那個布袋,發現裏面還有一本日記本。
夏明一楞,心想難道馬曉紅寫在地上跟曾薇手掌裏的那個‘手’字,是指手冊的意思?
夏明感覺也有這個可能,日記本稱為手冊也不是不可以,如果把日記本稱為‘日’,還真是一時半會推測不出是什麽東西。
打開馬曉紅的日記本,夏明看日記本裏開始的日期,已猜到這是馬曉紅之前在外地打工之時記得日記,一個日期,那天的心情以及做了些什麽事之類的,記得很言簡意賅,有時候一頁有好幾天的日記。
果然如夏明所料,馬曉紅在打工的那幾年也交了不少的男朋友,裏面還有她交過男朋友的名字,哪裏人,多大年齡之類的資料。
日記上一共記載了她打工期間交了四個男朋友,有兩個還分別記載的很詳細,一個因為偷工廠的東西被開除,還有一個因為把車間的一個人打成重傷、被工廠開除並送進當地派出所。
結合馬曉紅回來之後對男人的審美,夏明不想看她在外面打工那幾年的爛事了,直接把日記本翻到了她打工回來之後地方。
據日記上的記載,馬曉紅打工回來之後交男朋友的事,確實跟曾薇之前說的差不多,她打工回來後先後交了三個男朋友,一個在鎮上混的,一個在縣城混的,第三個是在縣城做小買賣的,做什麽小買賣日記本上沒說,名字叫朱華。
朱華的德行也跟曾薇說得差不多,喜歡賭,馬曉紅的日記本上就記載了朱華有八次跟人賭博的記錄,幾乎全部是輸的,有輸一萬多的,有輸兩萬多的,還有一次輸了四萬多。
不過有一次的記錄朱華贏了,贏了一萬多,那次朱華帶著馬曉紅到一個四星酒店開了一間房,馬曉紅心情非常高興,因為在此之前,她還沒住過四星級酒店,甚至沒住過酒店。
那次在酒店的房間裏,朱華做了一件更讓馬曉紅感動的事,那就是朱華把馬曉紅的名字刻用水果刀刻在手臂上,那次朱華很疼,馬曉紅當場看的也很疼,但更多的是感動。
夏明把日記往後翻,有一天馬曉紅終於生氣了,原因是朱華跟個陌生女人摟摟抱抱,被她當場抓獲;朱華當時解釋說他跟那女人只是普通的朋友關系,因為自己的小買賣要那個女人幫忙,所以那次才跟那女人多喝了幾杯。
朱華雖然解釋了,但馬曉紅依舊很生氣,氣的關了手機回到桃花村去了。
接下來日記裏面一連有四天的空白,估計馬曉紅一連生了朱華四天的氣,都心情寫日記了,夏明隨手翻了一頁,就翻到了她四天之後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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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馬曉紅的父母也是兩個奇葩,他之前一直重男輕女,很不喜歡曉紅是個女孩子,感覺是個賠錢貨,早晚會成為潑出去的水,所以曉紅成年之後就被他們送外地去打工了,當是家裏掙錢的工具。
遺憾的是馬曉紅的父母重男輕女,但他們沒有生到男孩子,只有馬曉紅一個孩子。
相反馬曉紅在外面打工的那些年,陸陸續續給家裏寄了很多錢,還經常打電話回家噓寒問暧的,馬曉紅的父母一通算下來,感覺自家女兒好像比桃花村很多生男孩子的父母掙多了,因為桃花村跟馬曉紅同齡的男孩子,別說掙錢,不天天伸手向父母要錢就不錯了。
所以馬曉紅一年多之前打工回來,她父母非常高興,因為馬曉紅不但帶回一大筆錢來,還打算給她父母招個女婿。馬曉紅的打算等生完孩子之後,就帶著老公一塊外出打工,孩子就給她父母兩位老人家帶。
馬曉紅的這個打算讓他父母高興地都合不嘴,變成逢人就誇自己女兒好。誰知道天有不測風雲,這會別說孩子的事,連女婿的事都沒辦成,自己女兒就發生了車禍。
這會的時間已是淩晨一點多了,馬曉紅家的靈堂除了馬曉紅父母在哭的死去活來,還有一個道士在替馬曉紅在做法事。
夏明跟曾薇分別向馬曉紅的靈位敬了一柱香之後,夏明用透視四處看了看,沒看到馬曉紅在靈堂。
等馬曉紅父母哭累了,曾薇跟他們說想看看馬曉紅用過的遺物。
馬曉紅的父母當然不同意,這會他們女兒的遺物都放棺木裏去了,棺木雖然沒有上釘,但也不能被人隨便打開。
曾薇細說了一遍馬曉紅來找自己的經過,馬曉紅父母這才同意打開自己女兒的棺木。
看馬曉紅父母傷心成這樣,就差直接暈過去,夏明心有感觸,以前馬曉紅還沒外出打工的時候,他們就死丫頭長,死丫頭短的,成天讓人家幹那麽多活,比撿來的待遇還差。
桃花村也有幾個是別人送上門的女孩,就是那種超生了的或者生得女孩有多的,偷偷送到桃花村來的,她們都馬曉紅這個親生的待遇要高的多。
本來馬曉紅的學習還可以,可是她只念到高一就被她父母逼著輟學了,後來她外出打工能掙到錢,她父母才慢慢對她有所改觀,而這一改觀,就變成什麽都聽她的了。
正所謂子女不教,父母之過,馬曉紅打工回來之後變成喜歡跟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塊,頻繁更換男朋友,這明顯與她父母的教導有關,或者她根本沒有接受過她父母的教導,甚至她在外面打工的那幾年,德行跟回來之後的她差不多也說不定。
這會馬曉紅的父母估計終於領叫到了子女不教、父母之過帶來的惡果了,可惜已經晚了,人死不能覆生,他們的平均年齡都接近五十歲了,不可能再生產了。
而且據村裏的知情人說,馬曉紅的父母其實一共生過三胎,馬曉紅之後他們還生過兩個小孩,只因為那兩個小孩也是女孩,被他們放火車站去了,這會人都沒辦法找去;而且就算能找的到,人家也不會認他們了……。
在夏明感觸的這會,曾薇已把馬曉紅的遺物從棺木裏取了出來,一個很大繡著荷花的布袋子,布袋裏裝著馬曉紅生前用過的東西。
曾薇隨便翻了一下,果然找到了來之前推測的那三樣帶‘手’字的東西,手絹、手表跟手機。
夏明也隨便看了看,發現布袋裏還有帶‘手’字的東西,一個玩具手雷,一個裝抽屜用的手柄,所以他表示要把這個布袋裏的東西都要拿回去看看。
馬曉紅父母也同意,既然他們女兒還有心願未了,他們就盡量滿足女兒,他們對女兒苛刻了這麽多年,他們不想女兒死了也這麽苛刻。
回到曾薇家,夏明翻開那個布袋,發現裏面還有一本日記本。
夏明一楞,心想難道馬曉紅寫在地上跟曾薇手掌裏的那個‘手’字,是指手冊的意思?
夏明感覺也有這個可能,日記本稱為手冊也不是不可以,如果把日記本稱為‘日’,還真是一時半會推測不出是什麽東西。
打開馬曉紅的日記本,夏明看日記本裏開始的日期,已猜到這是馬曉紅之前在外地打工之時記得日記,一個日期,那天的心情以及做了些什麽事之類的,記得很言簡意賅,有時候一頁有好幾天的日記。
果然如夏明所料,馬曉紅在打工的那幾年也交了不少的男朋友,裏面還有她交過男朋友的名字,哪裏人,多大年齡之類的資料。
日記上一共記載了她打工期間交了四個男朋友,有兩個還分別記載的很詳細,一個因為偷工廠的東西被開除,還有一個因為把車間的一個人打成重傷、被工廠開除並送進當地派出所。
結合馬曉紅回來之後對男人的審美,夏明不想看她在外面打工那幾年的爛事了,直接把日記本翻到了她打工回來之後地方。
據日記上的記載,馬曉紅打工回來之後交男朋友的事,確實跟曾薇之前說的差不多,她打工回來後先後交了三個男朋友,一個在鎮上混的,一個在縣城混的,第三個是在縣城做小買賣的,做什麽小買賣日記本上沒說,名字叫朱華。
朱華的德行也跟曾薇說得差不多,喜歡賭,馬曉紅的日記本上就記載了朱華有八次跟人賭博的記錄,幾乎全部是輸的,有輸一萬多的,有輸兩萬多的,還有一次輸了四萬多。
不過有一次的記錄朱華贏了,贏了一萬多,那次朱華帶著馬曉紅到一個四星酒店開了一間房,馬曉紅心情非常高興,因為在此之前,她還沒住過四星級酒店,甚至沒住過酒店。
那次在酒店的房間裏,朱華做了一件更讓馬曉紅感動的事,那就是朱華把馬曉紅的名字刻用水果刀刻在手臂上,那次朱華很疼,馬曉紅當場看的也很疼,但更多的是感動。
夏明把日記往後翻,有一天馬曉紅終於生氣了,原因是朱華跟個陌生女人摟摟抱抱,被她當場抓獲;朱華當時解釋說他跟那女人只是普通的朋友關系,因為自己的小買賣要那個女人幫忙,所以那次才跟那女人多喝了幾杯。
朱華雖然解釋了,但馬曉紅依舊很生氣,氣的關了手機回到桃花村去了。
接下來日記裏面一連有四天的空白,估計馬曉紅一連生了朱華四天的氣,都心情寫日記了,夏明隨手翻了一頁,就翻到了她四天之後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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