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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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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月, 泰國正值雨季。

卡塔海岸的沙灘上,一群當地的小男孩穿著褲衩在樹下堆沙子玩。

任圖之堆了一架坦克,回頭一看, 其他小孩子堆的都是些什麽玩意兒?

那個說要堆城堡的, 你是堆了個陜西城堡——土窯洞?

還要那個說堆一座喜馬拉雅山脈的,這個饅頭一樣的東西是什麽鬼?

任圖之抄著手, 得意洋洋地看著他們。

只有他,用沙子, 堆了一把□□。

跟他一起的有一個小孩叫奧克斯, 他擡頭看到任圖之的成品, 再看看自己那土坳,氣得一腳踢翻了任圖之的作品。

“幹恩!幹恩!”

幹恩,在泰語裏是傻大個的意思。

任圖之是這群孩子裏各自最高的, 手長腿長,長得好看,格外出挑。

但同樣有好勝心的奧克斯卻不太喜歡他,因為任圖之凡事都要掙個第一,偏偏每次還都被他爭得到。

叢林裏的繩索, 他滑得最快;海上摩托艇, 他能造起兩三米高的浪。

性格又野, 常常跟這些小毛孩子打起來。

眼看著, 又要迎來一場大戰了。

任圖之也一腳踢翻奧克斯的作品, 兩人立馬就扭打在一起。

只是還沒打暢快,任圖之就被一直強壯的手臂給拎了起來。

任清野拉開兩個孩子, 對著任圖之說:“又打架?上回罰站還不夠?”

任圖之還使勁揮打著手臂,小小的臉上努力露出猙獰地表情恐嚇對方,可惜在任清野看來,這模樣就像小野貓在發狠。

他幹脆把任圖之扛肩上,大步邁了出去。

“回家,爸爸帶你去看泰拳。”

父子倆剛走出去兩步,不服輸的奧克斯扯著嗓子喊:“昆胡魯阿!昆胡魯阿!”

昆胡魯阿——聾子。

任圖之是個一點即燃的性格,特別是聽不得別人說他爸爸,於是他用了全力掙脫任清野的手臂,摔到地上,站都還沒站穩就撲過去和奧克斯扭打在一起。

任清野無奈地嘆氣,再次走過去把任圖之拎走。

上了岸,任清野那礦泉水把任圖之腳上的沙子沖洗幹凈,然後把他拎上車,給他系好安全帶。

這時候,任圖之一雙大眼睛裏已經憋滿了淚水。

“哭什麽哭?”任清野捏著他下巴,“男兒有淚不輕彈,你知道嗎?”

任圖之猛地轉開,用手背狠狠地抹了一把眼淚。

任清野輕笑,開車回家。

沿著盤山公路開了一陣,進入普吉島市區。

穿過熙熙攘攘車水馬龍的街道,任清野把車停到了一棟小區樓下,然後帶著任圖之走到街道上。

這裏三步一家按摩店,五步一家紋身店,池中月的紋身店,就在這條街的中間位置,不算好也不算壞。

任清野和任圖之脫了鞋走進去的時候,池中月正在和一個客人選圖紙。

她回頭看了兩人一眼,什麽都沒說,又轉過去和客人繼續交流。

她的店裏,掛滿了紋身圖紙,大的小的,黑白的彩色的,滿目琳瑯。可她這個老板娘身上,卻幹幹凈凈,沒有一處紋身。

客人選了半天,還是沒拿定主意,說下次交朋友來一起選。

池中月送走了客人,才回來搭理坐在沙發上的父子倆。

“哭過?”池中月蹲下來,看著任圖之的臉,不僅眼眶是紅的,臉頰也有抓痕,“和人打架了?還被打哭了?”

池中月瞪了任清野一眼,“你就這麽看著你兒子被打哭?”

任清野一臉無辜,“關我什麽事?”

池中月氣不打一處來,給了他一個眼刀,然後問任圖之:“誰打的?”

任圖之說:“我不是被打哭的!”

池中月問:“那你哭什麽?”

任圖之:“他說爸爸是聾子!”

池中月一窒。

楞了片刻,說:“你就為這個哭?”

不提還好,一提起來,任圖之又滿肚子委屈,眼眶一下子又紅了。

“媽媽,爸爸為什麽聽不見?”

池中月摸了一下任圖之的後腦勺,說:“你爸爸是英雄。”

“為什麽英雄會聽不見?”

“因為成為英雄,總要用某些東西去交換的。”

池中月不想,也不打算在這個時候告訴任圖之他們的過往。

那段過往,是榮耀,可對於池中月來說,也是一端不願意提起的往事。

“好了。”池中月說,“不要哭了,先吃飯。”

任圖之背轉過身,小肩膀氣得發抖。

池中月嘆了口氣,說:“要是氣不過,下次讓你爸別攔著你,打到他服氣。”

任圖之就是在等這句話,他立馬換了副表情,轉過去,對著任清野說:“爸,聽到了嗎?”

任清野聳肩,“隨你。”

你要是跑得出我的手掌心,算我輸。

任圖之這小皇帝的情緒終於好轉,蹦跶著出門去迎接阮玲香。

“外婆!你今天做了什麽菜啊?”阮玲香還沒進門,就被小土匪給截住了,“有沒有排骨啊?”

說著,他就去扒開阮玲香手裏的袋子,裏面放了幾個飯盒。

“別急別急,今天有糖醋排骨和幹煸排骨,你吃個夠。”阮玲香手臂上掛著飯盒,飯盒上掛著任圖之,祖孫倆就這麽走了進來。

任清野已經把桌子擺開,阮玲香把菜擺上去,說:“今天早上卡爾那裏的蝦都被搶完了,其他的賣相不好,我就沒買,明天早上我再早點兒起來去搶。”

任清野叼了塊兒排骨,嘰裏咕嚕說了句什麽,阮玲香沒聽清,說:“你說什麽?”

池中月盛好飯,走過來說:“管他說什麽,媽你別慣他,看他現在跟個皇帝老子似的。”

阮玲香坐下來,分出四個碗,盛湯,“我就是想給你們做最好的。”

“不用麻煩。”任清野說,“我覺得阿戴珊的螃蟹也不錯。”

阮玲香立馬點頭,“那我明天去買螃蟹。”

池中月氣得翻了個白眼,任清野哈哈笑了出來,摟住她脖子,說:“你不是最喜歡吃螃蟹嗎?”

池中月說:“我就是見不得我媽把你慣得……死樣子。”

“沒關系的。”阮玲香說,“反正我每天閑著沒事。”

池中月:“……”

媽,我求求你別慣他了。

午後,任清野帶著任圖之去街上閑逛。

每天吃完飯任圖之都要去小攤處打槍,一百泰銖五顆子彈,打下來的玩偶已經堆滿了整個房間。

所以攤主不是很樂意看到這父子倆。

今天,任圖之又收獲一只灰色布偶熊。

他抱著熊,正準備走的時候,老板叫住了這父子倆。

“嘿!”老板是個泰歐混血兒,長得很好看,但常年穿著一身發黃的襯衫,大大拉低了他的顏值,“你們為什麽這麽厲害?”

任圖之驕傲地揚起下巴,說:“因為我爸爸以前是警察!拿槍的那種!”

那老板立刻對任清野肅然起敬,“警察?真的嗎?”

任清野笑著點了點頭,並不想在這個話題上多說。

但老板突然來了興趣,“那麽你為什麽來了泰國?”

任圖之一怔。

對誒,他居然從來沒有問過,為什麽爸爸才三十幾歲就不當警察了,居家搬遷到泰國。

任圖之問:“爸爸,為什麽啊?”

任清野抱起任圖之,一面給老板揮手道別,一面說:“爸爸當不了警察了。”

“為什麽……”

問完這個,任圖之就後悔了。

爸爸耳朵聽不見,靠助聽器也僅僅只能聽到一點聲音,要是說話小聲了,他就聽不到了。

那爸爸肯定是因為這個才不當警察的。

“爸爸,因為耳朵嗎?”任圖之問。

“嗯。”

任圖之沈默很久,被任清野抱著走過了兩條街後,才說:“爸爸,那以後我當你的耳朵,你到哪兒我都跟著你。”

任清野笑著說:“這句話,你媽媽以前說過。”

“那我以後掙錢,給你找醫生。”

“好。”

悶熱的天氣,突然下起了小雨,父子倆一點兒沒在意,就淋著雨當散涼。

突然,任清野懷中的任圖之掙開他的手臂,跳到地上,往前面跑去。

“媽媽!”

池中月冷著臉,左手拿著兩把傘,一大一小,右手撐著傘。

“明知道今天要下雨,都不知道帶傘出門?”

任圖之立馬薅了一把自己的頭發。

“爸爸說了,大頭大頭,下雨不愁,人家有傘,我有大頭!”

池中月:“……”

“任清野你過來!”

任清野抄著手,一動不動。

池中月說:“你再說我兒子頭大,我宰了你!”

任清野:“你試試看,我讓你一只手。”

任圖之:“……”

又來了,爸爸媽媽又要吵起來了。

但是他已經習慣了。

媽媽脾氣不好,爸爸脾氣也不好,兩人經常吵架,但吵著吵著就吵到房間裏,沒了動靜。

第二天又總能和好如初。

任圖之嘆了口氣,抱著自己的熊往家裏走。

蒙蒙細雨中,小男孩昂首闊步。

他想,什麽時候才能長大啊,什麽時候才能像爸爸那樣什麽都會?

想到這裏,他幹脆拔腿開跑,回家推開爸爸房間的門,把那套掛在衣櫃裏的警服和抽屜裏的勳章拿了出來。

花了好長時間,任圖之才穿上。

又寬又大的警服穿在他身上像個麻袋似的。

任圖之小心翼翼地把勳章帶上,然後再蓋上帽子。

他拖著褲腿走到鏡子前,煞有其事地將右手握拳舉在太陽穴邊,念起了那段爸爸只說過一次他就記住的誓言:“我宣誓:我志願成為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我保證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守紀律,保守秘密;秉公執法,清正廉潔;恪盡職守,不怕犧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我願獻身於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為實現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奮鬥!”

每當他偷穿爸爸的制服,對著鏡子念這段話的時候,他總感覺自己真的是一名小警察,渾身上下都充滿了榮譽感。

每當看到電視裏的警察出現時,他也會立馬站起來敬禮。

雖然他從來沒有見過自己的爸爸做警察的時候是什麽樣,但他總覺得,一定很帥,就像他現在一樣。

至於這段誓言到底代表什麽,爸爸到底為這段誓言付出了什麽,他從來沒有想過。

因為爸爸說,天堂還有一位叔叔,用生命捍衛著誓言。

能讓人用生命捍衛的東西,一定比超人還厲害。

任圖之想,他早晚也能成為穿著警服的超人,上天入地,無所不能,每當大家有危險的時候,他就從天而降,和怪獸大戰三百回合,拯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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