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達成基本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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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閣裏的大臣中有人發出輕輕的驚訝聲。
張昭一個武將,倒是對國朝的典故知道的很清楚。這是認真做了功課啊!
在明朝可沒有什麽公共圖書館、也沒有中國知網這樣的網站,想要知道這些數據,只有一個地方:翰林院中的藏書閣。
張昭能知道,當然是請李閣老幫忙的。對於李大佬而言,在翰林院找點資料還不簡單。
…
首輔劉健神情沒有任何的變動。
開玩笑,弘治皇帝登基之前,他就是翰林。而弘治皇帝登基之後,他是閣老,張昭說的數據他不知道?餘子俊的奏章他沒看過嗎?
那怎麽可能?
他當然知道隨著京師的人口繁衍要增加五城兵馬司的力量。關鍵在於如何增加。
以前,歷次增加都是直接調派軍士給五城兵馬司,或者增加一名官員。
而按照張昭的提議,把五城兵馬司統合起來,不僅僅要增加人手,還要調整京師地面上各衙門之間的職權。這樣搞出的動靜太大。
所以,他在張昭的奏章上的票擬是“鎮之以靜”。他不願意按照張昭的建議去增加五城兵馬司的力量。
有舊例可以遵循,且行之有效,為何要用張昭這不知道是否有效的辦法呢?
張昭洋洋灑灑的說完一段話,劉閣老無動於衷,他並不氣餒。因為,這只是鋪墊而已。
“所以,要增加京城內外的治安力量是共識。問題是以何種方式增加?或者說,如何有效的治理新增的人口。
下官以為,核心部分,就是戶籍。京師每一個人的區別,不在於姓名、年齡、容貌。而在於其手裏拿著的由官府頒發的戶籍。這是其身份的證明。
所以,五城兵馬司應當具備戶籍管理功能。而為了方便外地百姓來京工作、居住、生活。應當依托戶籍,由五城兵馬司重新構建一套‘居住證’系統,把所有的人都納進去。
然後,五城兵馬司應當有京師刑名之權,確保其在治理時的權威。五城兵馬司沒有杖型以上的刑事案件處理權限,如何震懾犯罪分子?
這是下官提議的邏輯所在。
下官知道如今國庫空虛,須得謹慎增加官吏編制。但是,依照下官的建議,其實耗費並不增多。
其一,若按照舊有的制度,東城兵馬司至少要增加兩百軍士。而依下官的提議,依托於地方上的坊、鋪,設立若幹分所,官一名,吏員若幹,專職處理坊、裏中的事務。
若有刑事案件,即可派人上報。由總部進行支援。所需錢糧遠低於新增兩百餘軍士的花費。
其二,京中其餘各處都設立分所,確保每一個裏,每一個坊都有分所。如此,既加強治理,又可節省花費。但是,以急遞鋪夥夫、弓兵的素質斷然無法勝任,所以,下官說需要考試選拔。”
說完之後,張昭向劉健拱手一禮。
暖閣中陷入沈思中。張昭說的信息量有點大。
首先,按照張昭的說法,新成立的警察局必須要握有戶籍管理的權限。那意味著宛平、大興兩縣的縣衙就剩下差衙的職責。權力被侵奪。
同時,警察局還要向上侵奪刑部的職權。
大明朝的京師重地,極為慎刑。按照大明的國情,外地知縣都一百杖之刑的權力。到京師之中,知縣和知府都沒這個權力,這是刑部的權力。再大的案件,那就要請天子聖裁。
所以,張昭說來說去,就是剛剛吏部尚書馬文升總結的:總覽京師司法之權!只是他這麽解釋一通,說服力大增。
管理戶籍是管理百姓的核心要點,這但凡是大明朝的親民官就知道啊!不然,太祖皇帝設戶籍幹嗎?百姓為何出門要開路引?
其次,張昭主張依托本朝的坊、裏、鋪設分所來治理。這是眾人沒有聽說的。
所以不怪謝遷剛剛要反對,說警察局裏的衙役權力過大,勢必會魚肉百姓。
大明朝的制度,百姓的居住區在城內叫做“坊”,在城鄉結合部,叫做“廂”,在鄉間叫做“裏”。
除開這一套體系之外,還有一套驛站體系。即水道交通要道,每隔十裏設驛站、急遞鋪。
所以,京師的治安地圖上,劃分為五城三十六坊五百餘鋪。體系是五個巡城禦史,地位最高,可以判決各種小案件。
其下是五城兵馬司,設官吏,有弓兵百餘,下轄的急遞鋪再出三五人。算下來有兩百多直屬下屬。以兵馬司衙門為“據點”。負責偵緝、捕盜、防火等事務。
再其下,就是五個巡捕營。權力最小。負責每天晚上的巡邏和聽命令抓人。
張昭現在的意思是,不按照交通要道去把控治安,而是把直接把分所設立到坊、廂、裏中。依托人去治理。這樣反而花費更少。
但是,他這個辦法要求的“衙役”們的素質非常高。最少要識字吧?所以要考試。
…
暖閣中所有官員都看著首輔劉健,等待他的決策。只見劉首輔微微皺眉。
所謂:李公謀劉公斷、謝公尤侃侃。且不說劉健治理國家的能力,至少他在下決斷時其實是非常果斷的。他認定的事情,就會堅持。絕非言語所能動搖。
張昭趕緊擡頭,看弘治皇帝一眼。
這時,弘治皇帝開口道:“朕以為張昭所言有理。最少可以在東城試行之。劉先生以為呢?”
劉健其實是打算拒絕的。但弘治皇帝話都說出口,而且張昭把邏輯都解釋的清楚,形勢營造到這裏,想一想,躬身行禮道:“臣請先在東城試行。若行之有效,則在京師執行。”
張昭心裏長長的松出一口氣。總算是完成基本目標。
能讓劉健“唾面自幹”的人,只有弘治皇帝。其他人都不行。他今天就是說的天花亂墜,劉閣老該不同意還是不同意。他早就有心理準備。
他這一大段的解釋,看似是說個劉閣老聽的,其實是說給他人聽的。為的是營造形勢。
明代的輔臣制度,在弘治朝而言,還是很有生命力的。但是呢,對於輔臣們而言,它有個問題,首輔執政靠的是個人威望,而不是個人黨羽。
當前而言,首輔劉健是沒有搞“指鹿為馬”的能力的。
所以,這就意味著,劉健需要衡量,他是“就坡下驢”,還是耗費自己的政z聲望,硬頂弘治皇帝拒絕張昭的提議。答案現在出來了。
之所以說是完成基本目標,是因為張昭當然是想直接一步到位啊!成立京師警察局。但,現實是大明朝的文官力量依舊非常強大。
但能完成基本目標,也算不錯。他心裏滿意。
…
張昭內心一段獨白,在場的廟堂諸公,基本上心裏都明白。
這時,弘治皇帝主持著會議,垂問道:“三法司對張昭提出的清掃行動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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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昭能知道,當然是請李閣老幫忙的。對於李大佬而言,在翰林院找點資料還不簡單。
…
首輔劉健神情沒有任何的變動。
開玩笑,弘治皇帝登基之前,他就是翰林。而弘治皇帝登基之後,他是閣老,張昭說的數據他不知道?餘子俊的奏章他沒看過嗎?
那怎麽可能?
他當然知道隨著京師的人口繁衍要增加五城兵馬司的力量。關鍵在於如何增加。
以前,歷次增加都是直接調派軍士給五城兵馬司,或者增加一名官員。
而按照張昭的提議,把五城兵馬司統合起來,不僅僅要增加人手,還要調整京師地面上各衙門之間的職權。這樣搞出的動靜太大。
所以,他在張昭的奏章上的票擬是“鎮之以靜”。他不願意按照張昭的建議去增加五城兵馬司的力量。
有舊例可以遵循,且行之有效,為何要用張昭這不知道是否有效的辦法呢?
張昭洋洋灑灑的說完一段話,劉閣老無動於衷,他並不氣餒。因為,這只是鋪墊而已。
“所以,要增加京城內外的治安力量是共識。問題是以何種方式增加?或者說,如何有效的治理新增的人口。
下官以為,核心部分,就是戶籍。京師每一個人的區別,不在於姓名、年齡、容貌。而在於其手裏拿著的由官府頒發的戶籍。這是其身份的證明。
所以,五城兵馬司應當具備戶籍管理功能。而為了方便外地百姓來京工作、居住、生活。應當依托戶籍,由五城兵馬司重新構建一套‘居住證’系統,把所有的人都納進去。
然後,五城兵馬司應當有京師刑名之權,確保其在治理時的權威。五城兵馬司沒有杖型以上的刑事案件處理權限,如何震懾犯罪分子?
這是下官提議的邏輯所在。
下官知道如今國庫空虛,須得謹慎增加官吏編制。但是,依照下官的建議,其實耗費並不增多。
其一,若按照舊有的制度,東城兵馬司至少要增加兩百軍士。而依下官的提議,依托於地方上的坊、鋪,設立若幹分所,官一名,吏員若幹,專職處理坊、裏中的事務。
若有刑事案件,即可派人上報。由總部進行支援。所需錢糧遠低於新增兩百餘軍士的花費。
其二,京中其餘各處都設立分所,確保每一個裏,每一個坊都有分所。如此,既加強治理,又可節省花費。但是,以急遞鋪夥夫、弓兵的素質斷然無法勝任,所以,下官說需要考試選拔。”
說完之後,張昭向劉健拱手一禮。
暖閣中陷入沈思中。張昭說的信息量有點大。
首先,按照張昭的說法,新成立的警察局必須要握有戶籍管理的權限。那意味著宛平、大興兩縣的縣衙就剩下差衙的職責。權力被侵奪。
同時,警察局還要向上侵奪刑部的職權。
大明朝的京師重地,極為慎刑。按照大明的國情,外地知縣都一百杖之刑的權力。到京師之中,知縣和知府都沒這個權力,這是刑部的權力。再大的案件,那就要請天子聖裁。
所以,張昭說來說去,就是剛剛吏部尚書馬文升總結的:總覽京師司法之權!只是他這麽解釋一通,說服力大增。
管理戶籍是管理百姓的核心要點,這但凡是大明朝的親民官就知道啊!不然,太祖皇帝設戶籍幹嗎?百姓為何出門要開路引?
其次,張昭主張依托本朝的坊、裏、鋪設分所來治理。這是眾人沒有聽說的。
所以不怪謝遷剛剛要反對,說警察局裏的衙役權力過大,勢必會魚肉百姓。
大明朝的制度,百姓的居住區在城內叫做“坊”,在城鄉結合部,叫做“廂”,在鄉間叫做“裏”。
除開這一套體系之外,還有一套驛站體系。即水道交通要道,每隔十裏設驛站、急遞鋪。
所以,京師的治安地圖上,劃分為五城三十六坊五百餘鋪。體系是五個巡城禦史,地位最高,可以判決各種小案件。
其下是五城兵馬司,設官吏,有弓兵百餘,下轄的急遞鋪再出三五人。算下來有兩百多直屬下屬。以兵馬司衙門為“據點”。負責偵緝、捕盜、防火等事務。
再其下,就是五個巡捕營。權力最小。負責每天晚上的巡邏和聽命令抓人。
張昭現在的意思是,不按照交通要道去把控治安,而是把直接把分所設立到坊、廂、裏中。依托人去治理。這樣反而花費更少。
但是,他這個辦法要求的“衙役”們的素質非常高。最少要識字吧?所以要考試。
…
暖閣中所有官員都看著首輔劉健,等待他的決策。只見劉首輔微微皺眉。
所謂:李公謀劉公斷、謝公尤侃侃。且不說劉健治理國家的能力,至少他在下決斷時其實是非常果斷的。他認定的事情,就會堅持。絕非言語所能動搖。
張昭趕緊擡頭,看弘治皇帝一眼。
這時,弘治皇帝開口道:“朕以為張昭所言有理。最少可以在東城試行之。劉先生以為呢?”
劉健其實是打算拒絕的。但弘治皇帝話都說出口,而且張昭把邏輯都解釋的清楚,形勢營造到這裏,想一想,躬身行禮道:“臣請先在東城試行。若行之有效,則在京師執行。”
張昭心裏長長的松出一口氣。總算是完成基本目標。
能讓劉健“唾面自幹”的人,只有弘治皇帝。其他人都不行。他今天就是說的天花亂墜,劉閣老該不同意還是不同意。他早就有心理準備。
他這一大段的解釋,看似是說個劉閣老聽的,其實是說給他人聽的。為的是營造形勢。
明代的輔臣制度,在弘治朝而言,還是很有生命力的。但是呢,對於輔臣們而言,它有個問題,首輔執政靠的是個人威望,而不是個人黨羽。
當前而言,首輔劉健是沒有搞“指鹿為馬”的能力的。
所以,這就意味著,劉健需要衡量,他是“就坡下驢”,還是耗費自己的政z聲望,硬頂弘治皇帝拒絕張昭的提議。答案現在出來了。
之所以說是完成基本目標,是因為張昭當然是想直接一步到位啊!成立京師警察局。但,現實是大明朝的文官力量依舊非常強大。
但能完成基本目標,也算不錯。他心裏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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