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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0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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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的倔強,像是生怕我會不從一樣,有理有據地解釋:“我是孤兒,沒有親人。就那幾個朋友,太不風光了。你不用擔心,昨天我離開醫院,就把一切都安頓好了,不會讓你失望。如果你覺得山神廟是墓地,怕不吉利,也可以在爸的漁船裏辦,剛好旁邊的河岸阿、小橋阿,都能擺酒。”

聽他像個孩子一樣說著這些,我忍不住惡作劇地搗亂:“你的戒指沒拿阿!我們要交換什麽?”

“你是說這個?”水耀靈變戲法似地從西褲口袋裏掏出了那枚紅寶石戒指,丟到我手裏。

路過第一個收費站的時候,我趁他不註意,一把拉過他的手臂。他身體失衡地栽進我懷裏,被我像抱著哈士奇一樣牢牢地抱住。

翻身農奴把歌唱似地,我蠻狠地抓起他的左手,粗魯地在他無名指套上那枚戒指。完事兒還特賣弄輕佻地壞笑著沖他拋了個媚眼:“你以後就是姑奶奶的人了。”

他的哈士奇屬性瞬間暴露,蹭著我的肩膀在我耳邊輕柔而有力地發誓:“你都這麽說了,我這輩子可就松不掉你的手了。死磕到底,別想甩了我。”

搞笑,我為什麽要甩了我的水大大?

難道我們吃了那麽多苦,受了那麽多罪,造了那麽多孽,忍耐了那麽多情緒,付出了那麽多真心,辜負了那麽多傻瓜,不是為了最後這一刻的幸福和期待麽?

一生一世等一天,付出多少代價,都值得。

我和水耀靈,就這樣又走了一次五年前走過的路,又睡了一次五年前睡過的的農村火炕,多了兩個粉嫩嫩毛茸茸的小家夥,還有肚子裏厚積薄發的新生命。

夜裏聽著窗外河水潺潺流動的聲音,偶然夢想瞥到窗外群山的剪影,我似乎還能依稀看到,那一年,水耀靈抱著我頂風走在淒迷大雪裏隱忍包容的模樣。

悶熱的房間裏,四個人擠在一塊,分明渾身都是黏糊糊的汗,我卻因為身旁的三個人,神清氣爽,莫名地安心。

同樣奇怪的還有那兩個小傻瓜。

本該是我們結婚,懌心和幼清卻緊張得一整晚都睡不著,淩晨就自己爬起來穿好了他們各自的燕尾服和公主裙。

我和水耀靈不可避免地被吵醒,跟孩子們一起梳妝打扮。

入鄉隨俗的中式婚禮,水耀靈老早就找elodie給我訂做好了大紅的旗袍。幾近廢棄的山神廟被打掃得幹幹凈凈,熱鬧的空氣裏完全沒有盛夏塵埃腐壞的難聞味道。

神像前面擺滿了貢果,整座小廟裏裏外外都是花,藍色的花,我爸生前最喜歡送給我媽的藍色妖姬。

有一面墻上,每朵花下面都墜著一張小卡片,記錄著水耀靈在澳大利亞那五年,每一天都是怎樣的心情,有些卡片上還畫著一個醜醜的女孩,看發型和五官特征,似乎應該就是我。

突然之間,我覺得前所未有的幸福。

雖然年少時曾經像他一樣深愛過我的少年,已經永難相見。可如果他知道有人也這樣深愛著我,應該也會原諒我把別人刻進脈搏。

山神廟裏賓客如雲,早晨給我化妝的elodie,給我當伴娘的李玲,陪水耀靈招呼客人的呂爽,統統忙得不行。宋琬也在,仍舊繃著一張女關公的臉,不知道的還以為丫是參加葬禮呢。

這就是我大喜的日子,不然我非把她轟出去不可!

心裏暗罵著宋琬,我撂下趁人不註意偷偷撩起的紅蓋頭,被李玲攙著,走到神龕面前,隨著縣長的聲音,一拜龕裏的山神像,二拜門外的合葬冢,三拜廟堂中央的爺爺奶奶。

紅蓋頭被掀開的瞬間,兩雙微濕泛紅的眼睛對上視線,彼此都靜默著細細凝視,我在抖,他也在抖,誰都沒有動。大抵是因為我的戒指早已戴在手上,他的也是。

沒有形式可走,elodie帶著孩子們在下面起哄:“親一個!親一個!”

很快大家就都喊起來了,可水耀靈還是沒有動,眼淚就快劃過通紅的眼角了。

我鼓足勇氣踮起腳尖,揪住他的衣領,湊到和他呼吸可聞,卻並沒有吻上去,而是狡黠地眨著眼睛沖他笑:“我有故事,你有酒麽?”

他也笑,聲音哽咽艱澀:“花姑娘有多少故事可以說,水大大便又多少酒奉陪。”

話落,他傾身壓住了我的嘴唇,比任何一次都更加細膩溫柔地輕輕加深這個吻。爆竹聲、歡呼聲和掌聲裏,他的容顏遮天蔽日,全世界都是他含淚微笑的眼睛。

“我養你。”

漫長動情的一吻終了,水耀靈鼻端通紅地盯著我,說出了當年套路我的那三個字,像個執拗的少年,要多深沈有多深沈,要多篤定有多篤定,旁若無人地狠狠咬上我的耳朵,聲音低沈地警告:“只有一點,我不希望你的故事裏,再有別的男主角,夢裏也不行。”

沒有了,再也沒有了。

從此以後,我和季阡仇,會把十三歲到二十歲的七年時光,永遠鎖進對方的胸口。剩下的全部歲月,剩下的整個人生,我都只在水耀靈一個人的懷裏躲風。

哪怕這個世界讓我遍體鱗傷,花姑娘也依然始終永遠相信,水大大會保護我安然無恙。

——正文完——

敬告:番外結束會有一篇後記,交代隱藏結局。接受不了現實的小可愛請慎點,雖然我不覺得虐,只覺得是生活,但我怕你們看完罵我。哈哈哈哈哈。喜歡大團圓,就只在記憶裏留著這個結局吧。?

第季阡仇:我不曾攤開傷口任宰割(1)

第一次,花陽說會讓懌心和幼清叫我爹地。

第一次,花陽抱著我的頭哭著求我別離開。

在我生命……燃燒到最後一刻的時候。

距離花陽最近的時刻,居然也是距離死亡最近的時刻。

我很希望,她以後不要怪我自私。因為,我知道,只有死,才能讓我在她心裏占據一席之地。所以,我沒有恐懼,也不覺得痛,甚至覺得前所未有的幸福。

吃力地擡手給花陽擦眼淚的時候,我還在心裏天真地幻想,幻想我的鮮血所過之處,能夠溫暖如春,能夠開出花朵,能夠讓花陽……再也不寂寞。

在世人眼裏,花陽,等同於孤僻、偏執、任性、自私的代名詞,遇到事情從來想到的只有自己。可在我眼裏,她只是太過孤獨,和我一樣孤獨。

同樣的孤獨,讓我比她更自私。

因為找不到其它任何人事物比她更能拯救我的孤獨,所以,我想一直留在她身邊,哪怕最後會變成她的累贅。

沒錯,最初相遇的時候,我以為,我們能夠手牽著手走到最後。

十三年前,我十三歲。某個秋老虎來勢洶洶的清晨,我遇見花陽,從此陷入這場逃不脫的宿命。

那會兒我爸我媽還是背著我各種吵,在我面前各種秀恩愛。我也懶得揭穿他們,在他們面前同樣裝作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樣子,笑起來恨不得把嘴咧到耳根,恨不得露出後槽牙。

我想一直這樣笑到臉都抽筋了,我應該就真能做到不知愁滋味。可事實證明,我想得太樂觀了。在家裏笑得太多,我似乎得了一種特怪的後遺癥,基本出了家門就笑不出來了。

那個清晨也不例外。我面無表情地騎著我爸新給我買的山地車,出門去學校報道。綠化帶裏的碧桃樹一棵接一棵退後,灼人的陽光照得體表溫度陡然增加。

剛巧紅燈亮了,我揩了揩汗,單腳撐地,斜斜地跨在山地車上,回手掏出書包側袋裏我媽親手煮的綠豆水猛灌一口。

一切,就發生在我抹著嘴巴把水瓶放回去的時候。身旁公交車窗背後藏著的濃黑眉目,居高臨下淬不及防地闖進我的眼睛。

戴著白色耳機的女孩似乎在看我,陽光直直地照進她亮得瘆人的渙散瞳孔,尖銳犀利,又好像沒有焦點,空茫茫的一片,仿若午夜寒霧彌漫的詭異荒山。

忽然,女孩幹凈沒有表情的臉開始緩慢前進,四周響起了催促的喇叭聲。

緩神發現綠燈亮了的我,狼狽不堪地匆匆放好綠豆水,猛踩著踏板前行。

我依然滿頭大汗。身旁的公交車窗,依然在樹影和陽光的交替中,一晃一晃地浮現出剛剛那個女孩精致桀驁的臉。

後來的許多年裏,我總是忍不住問自己——

如果當初我就知道那個女孩會成為我這輩子最愛的女人,如果當初我就知道我會和那個女孩演繹“我愛你但你愛他”的爛俗糾葛,我還會不會一路追著公交車到校門口的車站?

我還會不會……因為發現那個女孩和我同班,發現那個女孩搶了我最喜歡的角落坐著,走過去想跟她搭訕?

我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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