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8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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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才有了第一次交集。
他從幽暗的玄關裏走過來,拽住了我夾著煙躍躍欲試的手,似笑非笑地問:“這細皮嫩肉的小胳膊,你怎麽舍得把它燙爛?”
異性的觸碰,瞬間勾起了那些齷齪的記憶。曾經也有數不清的男人,這樣拽過我的胳膊。
我忍不住情緒失控地打著冷戰大聲尖叫:“別碰我!”
“抱歉。是我多管閑事了。”他像被嚇到一樣縮回了手,臉上的表情和說話的口吻卻是波瀾不驚的,完全不像十四五歲的小男孩,反倒有一股成熟男人的感覺。
等我意識到自己不太反感他的時候,他已經轉身走掉了。
看著他的背影,我不知道為什麽,忽然很希望他能留下來,鬼使神差地叫住了他:“別走。”
他頓住腳步回過頭,微微皺起的眉心,寫滿了不明就裏。
想來的確是自己沒了矜持太過唐突,可確實很希望他能留下來,我還是厚著臉皮小聲說:“陪我……說會話,好麽?”
“那要看說多久,我很忙。”他不耐煩地低頭看了眼手表,“十分鐘以內的話,可以。”
罵自己媽那段是真事兒,連我媽都知道,記不清具體是我爸當年哪個女朋友教的了。至於,看動作片純粹是我爸看的時候沒背著我,所以把我熏陶得這麽汙。
第溫洛詩:愛情是場命運開的玩笑(3)
“我其實不是溫思妍的親生女兒,只是自從有記憶就跟她生活在一起。”
“我很討厭我自己,覺得自己很臟,很沒用,很窩囊廢。”
“我想死,卻不敢,只能這樣折磨自己。”
時間一點一滴在幽暗的地下室緩慢流淌,短短的十分鐘,我說了很多,他的話卻很少,只是頻頻低頭看表,像有誰在等他。
“等你敢死了,就敢活下去了。”他抻了個懶腰,打著哈欠說:“時間到了,改天再聊。”
眼看他又要走,我這才想起自己連最重要的事都忘了問,急忙拉了一下他的衣袖,問:“名字?你的名字?”
“水耀靈。我自己取的。”他回頭對我清淺有禮的一笑,眉山目水間似乎延展開了盛夏的陽光,唇角宛若帶著玫瑰香氣,聲線柔和得如同一陣和緩的暖風,“跟你一樣,我也是孤兒。”
說完這句話,他小心翼翼地輕輕甩開我,再度轉身。
我自亂陣腳地在他身後說:“我叫溫洛詩。”
“知道。”他背對著我揮了揮手,頭也沒回地徹底走了。
只有……那個笑容,深深地映刻在我腦海裏,揮散不去。
那天夜裏,都九點多了他才回來。溫思妍是不管他的,我自然也不敢沒羞沒臊地去問他幹嘛了,只是默默趴著門縫看他神清氣爽地吹著口哨回屋。
他是神清氣爽地愜意入睡了,我卻翻來覆去地陷入了失眠。
那個笑容,不斷在我腦海裏循環播放。感覺他的眼睛好像裝滿了星星,感覺他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感覺他整個人都像帶著一圈毛茸茸的天使光暈。
然而,在我持續失眠了一星期後,他也始終沒有來找我聊天。
等我擱下面皮想去找他時,溫思妍告訴我,他出國留學去了。
這個消息給我帶來的打擊不小,我又悶悶不樂了好幾天。
可能是出於對我的虧欠,某日溫思妍走進我的房間,給了我水耀靈的通信地址,臨走前還鼓勵了我一番。
區別於一般正常家長“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不努力一定會失敗的”名言雞湯。
溫思妍當時語重心長地教誨我:“過去的汙點不重要,以後的人生才更重要。想要的東西,就要努力爭取。你又不是仙女妖怪,又不會法術勾人,你愛的人不會自己飛過來找你,你只能靠兩條腿去追。”
溫思妍這番開明大度慫恿我“早戀”的話,我深以為然。
但她卻忘了告訴我,很多東西,不是努力就會有結果的。
她忘了告訴我,沒結果的東西,就該放掉。
於是,我活成了她不倫不類的影子。跟溫思妍一樣,我那時也不明白一個簡單的道理——
如果他愛你,你就是有魔力,就是能吸引他穿越千山萬水主動靠近你。可如果他不愛你,無論你歷盡多少艱難險阻,如何跋山涉水駕著兩條腿去追,也追不到。
旁人都以為水耀靈非常重視我,把我當成恩人的女兒看待,只有我清楚,水耀靈帶我出去玩,是他的任務。
只有我清楚,全世界都看得懂我愛他,他卻永遠故意裝作不懂。
哪怕我每到寒暑假就飛去巴黎看水耀靈,他也只是按照溫思妍交代的,帶我去我想去的地方玩;哪怕偶爾會對我露出當初那樣好看的笑,也終歸隔著一層禮貌;哪怕連他的同窗好友徐啟哲都明顯對我動心了,他也依然毫不在意……
十六歲我正式進軍演藝圈,第一部電影票房大賣,想要他脖子上那個土裏土氣的戒指做禮物時,他居然對我動了怒;十七歲我再去看他,他連笑模樣都沒有了,只要面對我,就總是緊皺著眉頭,一臉的苦大仇深;十八歲那年,他竟然找了個當地姑娘冒充女朋友,在我面前秀恩愛。
彼時固執的我,謹記著溫思妍的諄諄教誨,相信自己有的是時間讓他感動。
二十歲我拿到影後桂冠時,遠赴法國,當著他假女朋友的面親上他的臉,正式發出宣告:“從今天起,我追你。”
水耀靈卻面無表情不以為然地冷笑:“你追你的,我拒絕我的。”
如今想來,他當時或許是希望我能認清現實主動放棄他的。
可他從來都不知曉一點,我是十四歲就從滾石那個盤絲洞裏爬出來的,早已練就了一身死皮賴臉倒貼神功,任他如何婉拒硬拒,從來未能傷我分毫。
終於,在我們二十八歲那年,我等到了他假女朋友的婚禮。在我們三十歲那年,我成為了他名義上的女朋友。
盡管,他從不牽我的手,從不擁抱我,從不吻我。可我是他的女朋友阿!
我可以厚顏無恥地主動牽起他的手,主動擁抱他,主動吻他。我是他的女朋友,他不能再繼續拒絕我了。
初初要到一個所謂“名分”的我,天真地想,漫漫長路終於躍進了一大步,我這麽愛他,他遲早有一天會感動,會愛上我。
而他,也的確慢慢對我溫柔了一些,還告訴了我那枚紅寶石戒指的來歷和他父母的死因。盡管他依然不準我碰那枚戒指,但至少,他同意我跟他並肩作戰幫他報仇了。
可惜,就在我以為自己快要徹底拿下水耀靈的時候,花陽,像憑空冒出來一樣,突然出現了。
我之所以恨溫思妍,除了當初自己因為她而被季冠霖賣進滾石,更主要的是,她把花陽帶進了水耀靈和我眼看就要圓滿的生活裏。
是溫思妍,要我對水耀靈放出花陽生母是當年懸案目擊證人的消息。是溫思妍,要我慫恿水耀靈接近花陽、利用花陽覆仇。
那……是我第一次見識到溫思妍所說的“法術”。
我想,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狐仙鬼女那種魅惑人心的邪惡物種,大概就是花陽。我一介凡人,根本無法勢均力敵。
不管我怎麽搬出“女朋友”的身份,都無法阻擋水耀靈靠近花陽的腳步。我使盡了心機,亮身份、黑花陽,都沒法讓水耀靈把花陽趕走。
花陽在微博裏被黑成“小三”的那天,水耀靈在寒風裏給呂爽打電話跟我分手。
我心急如焚地撥回去求和,怎料他開口第一句便是:“反正我們一直都是勉強在一起,分開不是遲早的事兒麽?”
我說:“花陽對你沒有感情。”
他就說:“感情可以培養。”
我說:“你比她大了整整十歲,我們認識的時候她還在上幼兒園呢!”
他又說:“現在的年輕人眼裏,性別都不是問題了,你覺得年齡還是問題麽?”
最後,我不得已冒險拋出了殺手鐧:“她是你仇人的女兒!花國財害死了你全家!難道你忘了麽?”
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心驚膽戰。因為,我比誰都明了,真正害死他父母的,是季冠霖和溫思妍。花國財也好,白鑫傑也好,都只是被利用的棋子。
當年涉案的所有人,都只是季冠霖和溫思妍手裏那把借來行兇的刀。
幸而,水耀靈並不知道。
他沈默了片刻,冷漠無情地說:“就算不跟花陽在一起,我也還是要跟你分手。”
說完他又掛了電話,我急急忙忙地趕到他的公寓,想做最後一次垂死掙紮地挽留。但我清楚,他態度的轉變,不是愛我,而是要讓門裏偷聽的花陽吃醋。
你有沒有贏過旗開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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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不住情緒失控地打著冷戰大聲尖叫:“別碰我!”
“抱歉。是我多管閑事了。”他像被嚇到一樣縮回了手,臉上的表情和說話的口吻卻是波瀾不驚的,完全不像十四五歲的小男孩,反倒有一股成熟男人的感覺。
等我意識到自己不太反感他的時候,他已經轉身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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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來的確是自己沒了矜持太過唐突,可確實很希望他能留下來,我還是厚著臉皮小聲說:“陪我……說會話,好麽?”
“那要看說多久,我很忙。”他不耐煩地低頭看了眼手表,“十分鐘以內的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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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溫洛詩:愛情是場命運開的玩笑(3)
“我其實不是溫思妍的親生女兒,只是自從有記憶就跟她生活在一起。”
“我很討厭我自己,覺得自己很臟,很沒用,很窩囊廢。”
“我想死,卻不敢,只能這樣折磨自己。”
時間一點一滴在幽暗的地下室緩慢流淌,短短的十分鐘,我說了很多,他的話卻很少,只是頻頻低頭看表,像有誰在等他。
“等你敢死了,就敢活下去了。”他抻了個懶腰,打著哈欠說:“時間到了,改天再聊。”
眼看他又要走,我這才想起自己連最重要的事都忘了問,急忙拉了一下他的衣袖,問:“名字?你的名字?”
“水耀靈。我自己取的。”他回頭對我清淺有禮的一笑,眉山目水間似乎延展開了盛夏的陽光,唇角宛若帶著玫瑰香氣,聲線柔和得如同一陣和緩的暖風,“跟你一樣,我也是孤兒。”
說完這句話,他小心翼翼地輕輕甩開我,再度轉身。
我自亂陣腳地在他身後說:“我叫溫洛詩。”
“知道。”他背對著我揮了揮手,頭也沒回地徹底走了。
只有……那個笑容,深深地映刻在我腦海裏,揮散不去。
那天夜裏,都九點多了他才回來。溫思妍是不管他的,我自然也不敢沒羞沒臊地去問他幹嘛了,只是默默趴著門縫看他神清氣爽地吹著口哨回屋。
他是神清氣爽地愜意入睡了,我卻翻來覆去地陷入了失眠。
那個笑容,不斷在我腦海裏循環播放。感覺他的眼睛好像裝滿了星星,感覺他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感覺他整個人都像帶著一圈毛茸茸的天使光暈。
然而,在我持續失眠了一星期後,他也始終沒有來找我聊天。
等我擱下面皮想去找他時,溫思妍告訴我,他出國留學去了。
這個消息給我帶來的打擊不小,我又悶悶不樂了好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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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思妍這番開明大度慫恿我“早戀”的話,我深以為然。
但她卻忘了告訴我,很多東西,不是努力就會有結果的。
她忘了告訴我,沒結果的東西,就該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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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愛你,你就是有魔力,就是能吸引他穿越千山萬水主動靠近你。可如果他不愛你,無論你歷盡多少艱難險阻,如何跋山涉水駕著兩條腿去追,也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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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歲我正式進軍演藝圈,第一部電影票房大賣,想要他脖子上那個土裏土氣的戒指做禮物時,他居然對我動了怒;十七歲我再去看他,他連笑模樣都沒有了,只要面對我,就總是緊皺著眉頭,一臉的苦大仇深;十八歲那年,他竟然找了個當地姑娘冒充女朋友,在我面前秀恩愛。
彼時固執的我,謹記著溫思妍的諄諄教誨,相信自己有的是時間讓他感動。
二十歲我拿到影後桂冠時,遠赴法國,當著他假女朋友的面親上他的臉,正式發出宣告:“從今天起,我追你。”
水耀靈卻面無表情不以為然地冷笑:“你追你的,我拒絕我的。”
如今想來,他當時或許是希望我能認清現實主動放棄他的。
可他從來都不知曉一點,我是十四歲就從滾石那個盤絲洞裏爬出來的,早已練就了一身死皮賴臉倒貼神功,任他如何婉拒硬拒,從來未能傷我分毫。
終於,在我們二十八歲那年,我等到了他假女朋友的婚禮。在我們三十歲那年,我成為了他名義上的女朋友。
盡管,他從不牽我的手,從不擁抱我,從不吻我。可我是他的女朋友阿!
我可以厚顏無恥地主動牽起他的手,主動擁抱他,主動吻他。我是他的女朋友,他不能再繼續拒絕我了。
初初要到一個所謂“名分”的我,天真地想,漫漫長路終於躍進了一大步,我這麽愛他,他遲早有一天會感動,會愛上我。
而他,也的確慢慢對我溫柔了一些,還告訴了我那枚紅寶石戒指的來歷和他父母的死因。盡管他依然不準我碰那枚戒指,但至少,他同意我跟他並肩作戰幫他報仇了。
可惜,就在我以為自己快要徹底拿下水耀靈的時候,花陽,像憑空冒出來一樣,突然出現了。
我之所以恨溫思妍,除了當初自己因為她而被季冠霖賣進滾石,更主要的是,她把花陽帶進了水耀靈和我眼看就要圓滿的生活裏。
是溫思妍,要我對水耀靈放出花陽生母是當年懸案目擊證人的消息。是溫思妍,要我慫恿水耀靈接近花陽、利用花陽覆仇。
那……是我第一次見識到溫思妍所說的“法術”。
我想,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狐仙鬼女那種魅惑人心的邪惡物種,大概就是花陽。我一介凡人,根本無法勢均力敵。
不管我怎麽搬出“女朋友”的身份,都無法阻擋水耀靈靠近花陽的腳步。我使盡了心機,亮身份、黑花陽,都沒法讓水耀靈把花陽趕走。
花陽在微博裏被黑成“小三”的那天,水耀靈在寒風裏給呂爽打電話跟我分手。
我心急如焚地撥回去求和,怎料他開口第一句便是:“反正我們一直都是勉強在一起,分開不是遲早的事兒麽?”
我說:“花陽對你沒有感情。”
他就說:“感情可以培養。”
我說:“你比她大了整整十歲,我們認識的時候她還在上幼兒園呢!”
他又說:“現在的年輕人眼裏,性別都不是問題了,你覺得年齡還是問題麽?”
最後,我不得已冒險拋出了殺手鐧:“她是你仇人的女兒!花國財害死了你全家!難道你忘了麽?”
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心驚膽戰。因為,我比誰都明了,真正害死他父母的,是季冠霖和溫思妍。花國財也好,白鑫傑也好,都只是被利用的棋子。
當年涉案的所有人,都只是季冠霖和溫思妍手裏那把借來行兇的刀。
幸而,水耀靈並不知道。
他沈默了片刻,冷漠無情地說:“就算不跟花陽在一起,我也還是要跟你分手。”
說完他又掛了電話,我急急忙忙地趕到他的公寓,想做最後一次垂死掙紮地挽留。但我清楚,他態度的轉變,不是愛我,而是要讓門裏偷聽的花陽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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