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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實力初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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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老頭雖然老眼昏花,但是不瞎。

本來他就是來看左伊寫的那一手特別的字的。現在左承仕說要讓他女兒展示一下,程老頭也不客氣。

其實他還抱著一份期待,莫非這左承仕還有什麽特別教育不成,聽他的口氣上說他的這個女兒比左軼寫的還好許多。

於是左明珠驕傲的從左伊手中想拿走那只金雞距筆。

左伊卻說:“姐姐,這支筆不適合你。”

她說這話的時候,笑的一臉淡然,可是卻被左明珠誤會了,覺得左伊在做無畏的掙紮,程公都讓她寫字了,你這個醜丫頭還攔的住麽?

“適不適合,要寫了才知道。”左明珠說完堅定的從左伊手中奪走那只筆。

左伊笑笑,沒有再吭聲。

左明珠平日學習一點不比男子輕松,在這方面,她老娘教育的很嚴,所以她的書法的確很好。

而她最出色的是臨摹《曹全碑》的字,只是不知道是因為程公在場,左明珠寫的非常用心了,可是寫出來的字卻沒有平日的滿意,勉強的說得上是娟秀清麗,卻沒有了風致翩然之感。

她滿臉羞紅的看著自己的字,心裏奇怪怎麽會這樣,也不好意思擡頭。

左承仕期待自己的女兒爭臉的,沒有想到,女兒這會寫的字遠不如她在書房裏寫的好,想想,莫非是因為程公在緊張,也是,在程公這樣的人面前,自己都會緊張,明珠畢竟是小姑娘,發揮失常也是正常的。

程老頭開始以為她也會寫左軼那種獨特的字體,一看沒有想到是曹全碑字體。這種字很適合女子書寫,但是的確不適合用金雞距筆,金雞距筆屬於短峰硬毫筆,不適合寫這樣飄逸的字,不過左明珠當時哪裏想那麽多,只覺得左伊那醜丫頭拿著程公的筆礙眼的很。

左明珠聲音小的好像就自己能聽到,喃喃的對著程公拜道:“小女獻醜了。”然後羞答答的回到位置上了。

程老頭雖然沒有看到那種驚喜的字,但是這小女寫的也算過得去,畢竟是晚輩,客氣的表揚了一句:“還不錯,不過換支筆,可能效果會更好。”

這一句話更讓左明珠臉羞紅了,原來那醜丫頭說的是真的不適合。

左承仕也不好意思了,大女兒寫的字,程公明顯不滿意,如今要看伊兒寫字,他很忐忑,恨不得自己能抄筆上陣。

不過,程公期待的眼神,左承仕閉了閉眼,裝作沒有看見吧。

左伊拿著剛剛姐姐用過的那只筆,卻不著急下手。

剛剛老爹的眼神一直火辣辣的盯著這支筆,左伊也只是握在手中一下下,就感覺到了不同。同樣只是普通竹桿的筆桿,抓在手上卻覺得大小適中,轉動非常圓潤,不生硬。

看著左伊不緩不慢的把筆上的墨水清洗了一邊,像愛護自己的雙手一樣,細細的沖洗筆毫,她的動作嫻熟,絲毫沒有什麽做作。

本來,像現代用完畫筆之後一定會把畫筆洗一洗,而且剛剛明珠蘸墨太濃,不適合她寫的字,所以清洗一下是很自然的事情。

可是落在不同人眼裏卻代表了不同的意思。

左明珠臉色更加羞紅,剛剛對左伊同志存在的一點點感激,此刻又化成了嫉恨。你說你,洗什麽毛筆,惺惺作態,明顯對比出她不愛護筆,細節不夠完整。

而左承仕吃驚,是覺得自己是不是對這個女兒遺漏了什麽,只覺得自己往日那平凡無奇的女兒突然陌生新鮮起來。

程老頭自是不用說了,他看左軼是什麽都好,見他如此愛護這支筆,心裏非常高興,本來他還舍不得把這支筆送出去,如今看他這樣的細節,決定了,就把這只金雞距筆送給這小子。

清潔完筆毫後,左伊洗了洗手,擦幹,清清爽爽的握著毛筆,坐在案臺前,還是沒有下筆,竟閉上了眼睛,開始養神了。

左承仕卻心中焦急的像一百只螞蟻爬過,他自然不希望左伊寫的字讓程公失望,只希望能夠走一步算一步,拖延時間。沒有想到家中的醜丫頭,比他這個老爹還能裝。

又是洗筆,又是洗手,遲遲不下筆,現在倒好了,居然開始閉目養神了。

左明珠也看到了左伊這一副光棍的做派,心中頗為不屑。

反而是剛剛火急火燎的程公,此刻倒不急了,他是領教過這小子的麻煩。之前和他下棋,還要凈手焚香,端的是高雅嚴肅,棋盤上的棋看了大半,才開始下,賊的很。

我們平日寫字都有一個感覺,比如是抄書,看一個抄一個,定是寫的不快,而且也不能專心的寫的好看。同樣開始打字的人,看一下鍵盤再看一下屏幕,往往錯誤百出,更別說速度了。

左伊知道自己寫的瘦金體筆力稍嫩,要是實際比起來,可能還不如大姐左明珠寫的好。但是它勝在新、奇、貴。這種字體的最高境界還是在於貴,能寫出一種清貴之氣,才能表現出這種字體的韻味。

之前抄的那兩份,已經是第一百遍,第兩百遍,就算傻瓜,一直練習自己的簽名,也能練習的龍飛鳳舞。而且還是在夜半時分寫的,這個時候,周圍的聲音都沈了下去,清醒著的腦袋卻尤能寫出不一樣的感覺。

所以很多作家、藝術家喜歡白天黑夜顛倒著幹活,為的就是追求那一絲寧靜後的靈感勃發。

而此刻,左伊不敢隨便賣弄。

機會是人給的,並不是時時就有。

但是機會已經在你面前的時候,你沒有抓住,這就是你的錯了。

她沒有托大,自己是什麽水平,她是清楚的。寫的還是那兩句班訓,沒有辦法,第兩百遍了,總歸是寫的比較好,左伊心中默默的讀著那句話,腦海裏展現出自己曾經寫的最佳的時候的感覺,然後再睜開眼,誰也不看,沾上墨,提筆就寫。

“淡泊明志,寧靜致遠。”

八個字完了,左伊就收手,再也不多寫,再寫就真是獻醜了。

程公喜滋滋的拿起這字,越看越喜歡,比自己從文章那裏拿來的兩本作業寫的還要好,回去可以把那兩本作業還給他了,瞧他那小氣不甘願的樣子。

“好,好,好!”程老頭大讚了三聲好,笑道:“小子,你再能說出我這只筆的好處,我就把它也送給你了。”

左家一幹人等,都被程公的三聲好,嚇到了。

要不是來人是聲名遠揚的程公,他們一定會以為是左伊叫來的托。

左承仕好奇的看了看那八個字,依稀記起來,那天晚歌送來的也是這八個字。無奈那時候她送字的時候,那溫柔的騷樣,擺在他面前,他哪裏還記得看字,看人都來不及。

此刻又看了看左伊身後的晚歌,果然,打扮的嫩的滴出水來了,左承仕不高興了,你丫,在我書房裏,就我們兩人的時候,這樣打扮就算了,我是老爺,摸摸沒什麽,你現在見外客,打扮成這樣是什麽意思?

晚歌被老爺這一眼威嚴的一看,嚇一跳。本來她精心打扮出來,卻發現沒有一個人看她,原來那個什麽程公居然是個老頭,顫巍巍的樣子,哪裏還有心思搞女人。晚歌撇撇嘴,難怪會看上容貌平凡的小姐。

連程公都要誇好的字,左承仕也擺正了心態,認真的欣賞了起來。果然,不服不行。

在左承仕這個老爹的眼裏,自然可以解釋,字如其人,伊兒是倔強的,其他子女從來不敢頂撞他,要求他什麽,可是伊兒敢,還記得那雙眼睛,直直的望著他,讓他這個做爹的很汗顏。

而自己常常能透過容貌普通的伊兒看到阿蓮,那種艷若牡丹的氣質,若有若無的呈現。所以伊兒寫出這樣的字,左承仕驚喜有之,高興有之,卻沒有一絲懷疑,只覺得自己平日太少關心自己的女兒了,想到上次她第一次書房,自己還教她寫字,原來她都會,只是想感受一下父親手把手的感覺,想到這裏,他又一陣羞愧。

左明珠看他誇好,也不服氣的去看了看,她沒有覺得有哪裏特別好,要定說好的話,只能說這種字她沒見過。筆鋒硬的很,一點沒有女兒家寫的細膩姿態,有什麽好的?

左伊手上拿著程老頭的金雞距筆,確實愛不釋手,用這支筆寫這種字體,是最佳的,所以今天的效果比平日還要好。

但是就算是左伊現代的時候喜歡收集古董,也不是樣樣都懂。拿著這支筆,好用是好用,也看不出是用什麽名貴材料的,但是老爹和程老頭還有大姐都這樣緊張的樣子,定不是凡品。左伊拿著筆,洗凈了筆豪,不自覺的思考的時候就會像現代上課那樣轉起了筆。

左轉三圈,左承仕的心眼被提高了三層,乖乖個隆滴咚,伊兒手上玩的可是價值千金不換的金雞距筆啊!

右轉三圈,程老頭的老心臟有點受不了,剛剛還誇這小兒愛護筆,這可是金雞距筆,他一直小心珍藏的,這小兒居然拿來當轉手!

轉了一會筆,把老爹和程老頭的心都快轉碎了,他們頭都暈暈的。此刻程老頭嚴重的懷疑剛剛自己的決定,決心要把筆要回來,於是擦了擦額頭的冷汗道:“小子,說不出這支筆的特點,我可是要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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