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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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蕭瑟處
歲月會在人的臉上勾勒出一幅畫卷,清楚明了。但它在人們心中留下的痕跡卻是無法讓人察覺的,只有當事人才會明白個中萬般滋味。
這是一段曾經很生動很青春的日子,現在回憶起來不再心動,一切歸於沈寂。
季俞大一的那個暑假,隨宿舍的兄弟方良遠回老家玩。那是他第一次見到淩晶,方良遠的鄰家小妹妹。那時候的淩晶處於初二升初三的時期,本應是壓力重重的她,卻絲毫沒有被這些影響,每天蹦蹦跳跳地跟在他們倆身後,而且熱情地提出,她要當季俞哥哥的導游,帶他玩遍家鄉所有的風景名勝。
而後,方良遠奉命為淩晶補習功課,季俞也頗感興趣地跟著去。他想知道,每天在自己面前開朗鮮活的小姑娘學習的樣子是怎麽樣的。據他觀察,她會咬筆頭,會眨巴她的大眼睛,會嬌滴滴地求他們。季俞天天都被她逗得樂哈哈的,他沒想到,現在的小朋友這麽有趣。由於方良遠只擅長理科類,於是英語的重擔就被分配給了季俞。
日子一天天過去,季俞一次次推遲回家的日期,替淩晶惡補她差透了的英語。他好像習慣了每天看到她,看到她那些可愛的小表情,看到她為難題皺眉,看到她因測試成績不好而任性大鬧。這是他一直無法忘懷的記憶。那個夏天,一個小女孩,停駐在了他的心裏。
接下去的每個寒暑假,季俞都會以學校有事為借口,跟方良遠回去一段時間再回家。
就這麽看著淩晶從初二升到高二,季俞和方良遠也大四了。季俞已經為自己的前途做好了打算,這個“前途”裏,包括了淩晶。
只是他沒想到,他最鐵的哥兒們和自己,果然是知音,所喜歡的都是相同的。大四那個寒假後的開學,方良遠見到季俞的第一件事,就是讓季俞陪著他喝酒去。酒入愁腸,愁更愁。那天學校邊老蔡的店裏,方良遠帶著苦楚的雙眼直視著季俞,一個字一個字地吐出,像是淩遲一樣的,說:“阿俞,我跟晶晶表白了,她拒絕了我。”
三月的天,有點冷。季俞死死握住自己的拳頭,看著方良遠在自己面前灌下一杯杯苦酒。
第二天,淩晶打通了季俞的電話,大聲地向他表白。如果早一天,該多好。季俞本該開心的,而在那個時候,卻特別不是滋味。他掛掉電話後,發現方良遠正站在他身後,那是季俞見過的最醜、讓他最難受的一個笑容,他只希望這輩子都不要再看見那樣的笑。沒想到,後來真的再也見不到了。
那之後,兄弟倆為畢業的一些事情忙碌著,他們系答辯得早,準備的東西也多,幾乎忙得焦頭爛額。終究還是答辯結束了。季俞回到宿舍時,方良遠不在,他的座位下散著幾張紙。他走過去撿起來,不經意看到了那上面的字。
這是體檢表?支援邊疆?
方良遠回答宿舍,看到季俞拿著他的體檢結果,也是一楞。然後慢慢地走向他,敲了他的肩膀。
“阿俞,我後天就走。”
季俞一點不留情,一拳揮過去。“方良遠!你不把我當兄弟?”
方良遠笑了,揉揉被打歪的臉:“我的兄弟,走吧!上老蔡那兒!”
那天晚上,方良遠說了很多話,如果是平時,季俞一定罵他是話嘮,可是那時,他的心卻特沒用的抽痛著。
“阿俞,對不起。我知道你喜歡她,她也喜歡你,我不該插足。我真他媽不是人,算不上你兄弟。可是我實在是忍不住,我想告訴她,就想讓她知道而已,也沒奢望別的。其實,還是有點的,哈哈。”方良遠一陣苦笑。
“兄弟我就要去報效祖國了,這滋味還真不錯,感覺自己就是一英雄,雖然是個情場失意的。”方良遠的眼有些紅,季俞大口喝酒,不去看他。“阿俞,你答應我,好好照顧晶晶,好好跟她在一起。答應我。”
季俞聽到這裏,狠狠地瞪著方良遠,嘴巴閉得緊緊的。
“這真是我最真的祝福,希望你們好好在一起,快快樂樂,幸福著。”醉了的方良遠,口裏還喃喃著,季俞只覺得有一種窒息的感覺。最後,還是點點頭。
當時的季俞以為那種窒息感是因為心中那像是奪人所愛的不願。現在的他才知道,那是他和方良遠最後的一次默契。他們,就此訣別的壓抑和痛苦。
只是他們都沒有想到,淩晶對季俞的感情,除了一些崇拜的喜愛還有因為她的少女情結。方良遠屬於特別有男人味的人,皮膚黝黑,五官端正。而季俞就是屬於淩晶喜歡看的小說裏那類俊朗瀟灑又博學多才的男主,身上有數不完的優點。和他在一起很享受,享受他們在一起,也享受別人羨慕的眼光。她對於方良遠原本也是喜愛的,可是季俞一出現,她就不再看方良遠了。哪怕方良遠為她精心準備了一次表白。
她被表白後,感到的竟然是害怕。她怕季俞知道這件事,於是狠心拒絕了方良遠,又馬上向季俞表白心意。可惜,她畢竟還是小孩子,無法明白季俞和方良遠之間的兄弟之情。
淩晶後來得知方良遠告訴季俞表白的事,以為季俞不肯接受她就是因為這事。憤怒之下給方良遠寫了一封信,想和他撇清關系,先怒斥他的插足,最後告訴他如果他真的喜歡她,那麽就不要破壞她和季俞,讓她和季俞在一起,他也不要再出現在他們面前,變成他們的阻礙。
就是這封信,讓方良遠心灰意冷,在愧疚和難堪之下最終選擇去守衛邊疆,遠離他們。季俞對這封信一直毫不知情,但是他記住了他對方良遠的承諾。
在他看到方良遠破碎的身體從飛機口推到他的面前時,他的所有感官失去了知覺。
後來季俞到美國留學,直到上了大學的淩晶到美國尋他,他們才正式確立了關系。
他把淩晶當成責任,一個必須堅守的責任,因為他答應了方良遠。在他心中,之前的喜歡完全沒有責任來得重要。所以在羅映影意圖傷害淩晶的時候,他的反應才會那麽大。
如果不是因為遇到了尚覓梨,讓他感受到了真正的心跳,他也不會發現他對淩晶的感情,僅僅只是一種任務式的。而之前,他發現的不對勁,一一浮現。淩晶在得知他要結婚時,曾經讓俞妙女士送她到美國留學。終究是年紀小,目光短淺,她以為季俞可以是她的依靠,為她提供她想要的生活,然而一切也只是一場空。淩晶覺得自己實在不能人財兩空,於是找到了俞妙。只是她不曾想到,季俞是安排好了計劃的,美國早有邵然和孫書歌他們的接應,如果她沒有那麽急切的話,也許她夢想中的一切都會實現。季俞也沒想到,淩晶會是這樣的處心積慮。他的母親不曾告訴他什麽,只是靜靜地等他發現,提示性地告訴他:過猶不及。
在那封信時隔多年送到季俞手裏的時候,季俞其實是措手不及的。他還未消化完那個原本單純的女孩子的變化,這信又打破了他年少時的看法。
那時候的淩晶,才高二啊,他第一次知道高二的她有這麽好的文字功底,竟然能夠用詞犀利,一字一句戳痛那個真心喜歡她、真心為她好的人。方良遠的遠去邊疆,跟這封信脫不了幹系。可是,收件人卻日日把這信帶在身邊,怎麽也舍不得丟掉。這信上的字和血,讓季俞如墜冰潭。如果不是方良遠的戰友從醫院的資料庫發現這信,他是不是一輩子都不能知道他的兄弟是這麽混帳的一個人!
也許淩晶對自己也不是沒有愛的,只是,他真的說服不了自己原諒她,原諒自己。他仍然可以滿足她想要的一切,照顧著她,卻不能像之前那樣相處了。
方良遠,他最好的兄弟,已經離開人世了。淩晶,他曾經喜歡過的人,也已經不再是原來的她了。一時之間,季俞只剩下自己一個人,獨立於天敵。
回首蕭瑟處,歸去,已尋不到回路。
作者有話要說:這個是肥魚年少時的番外,那一段感情啊~哎~
那啥,考完啦,暑假啦,回歸正文~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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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會在人的臉上勾勒出一幅畫卷,清楚明了。但它在人們心中留下的痕跡卻是無法讓人察覺的,只有當事人才會明白個中萬般滋味。
這是一段曾經很生動很青春的日子,現在回憶起來不再心動,一切歸於沈寂。
季俞大一的那個暑假,隨宿舍的兄弟方良遠回老家玩。那是他第一次見到淩晶,方良遠的鄰家小妹妹。那時候的淩晶處於初二升初三的時期,本應是壓力重重的她,卻絲毫沒有被這些影響,每天蹦蹦跳跳地跟在他們倆身後,而且熱情地提出,她要當季俞哥哥的導游,帶他玩遍家鄉所有的風景名勝。
而後,方良遠奉命為淩晶補習功課,季俞也頗感興趣地跟著去。他想知道,每天在自己面前開朗鮮活的小姑娘學習的樣子是怎麽樣的。據他觀察,她會咬筆頭,會眨巴她的大眼睛,會嬌滴滴地求他們。季俞天天都被她逗得樂哈哈的,他沒想到,現在的小朋友這麽有趣。由於方良遠只擅長理科類,於是英語的重擔就被分配給了季俞。
日子一天天過去,季俞一次次推遲回家的日期,替淩晶惡補她差透了的英語。他好像習慣了每天看到她,看到她那些可愛的小表情,看到她為難題皺眉,看到她因測試成績不好而任性大鬧。這是他一直無法忘懷的記憶。那個夏天,一個小女孩,停駐在了他的心裏。
接下去的每個寒暑假,季俞都會以學校有事為借口,跟方良遠回去一段時間再回家。
就這麽看著淩晶從初二升到高二,季俞和方良遠也大四了。季俞已經為自己的前途做好了打算,這個“前途”裏,包括了淩晶。
只是他沒想到,他最鐵的哥兒們和自己,果然是知音,所喜歡的都是相同的。大四那個寒假後的開學,方良遠見到季俞的第一件事,就是讓季俞陪著他喝酒去。酒入愁腸,愁更愁。那天學校邊老蔡的店裏,方良遠帶著苦楚的雙眼直視著季俞,一個字一個字地吐出,像是淩遲一樣的,說:“阿俞,我跟晶晶表白了,她拒絕了我。”
三月的天,有點冷。季俞死死握住自己的拳頭,看著方良遠在自己面前灌下一杯杯苦酒。
第二天,淩晶打通了季俞的電話,大聲地向他表白。如果早一天,該多好。季俞本該開心的,而在那個時候,卻特別不是滋味。他掛掉電話後,發現方良遠正站在他身後,那是季俞見過的最醜、讓他最難受的一個笑容,他只希望這輩子都不要再看見那樣的笑。沒想到,後來真的再也見不到了。
那之後,兄弟倆為畢業的一些事情忙碌著,他們系答辯得早,準備的東西也多,幾乎忙得焦頭爛額。終究還是答辯結束了。季俞回到宿舍時,方良遠不在,他的座位下散著幾張紙。他走過去撿起來,不經意看到了那上面的字。
這是體檢表?支援邊疆?
方良遠回答宿舍,看到季俞拿著他的體檢結果,也是一楞。然後慢慢地走向他,敲了他的肩膀。
“阿俞,我後天就走。”
季俞一點不留情,一拳揮過去。“方良遠!你不把我當兄弟?”
方良遠笑了,揉揉被打歪的臉:“我的兄弟,走吧!上老蔡那兒!”
那天晚上,方良遠說了很多話,如果是平時,季俞一定罵他是話嘮,可是那時,他的心卻特沒用的抽痛著。
“阿俞,對不起。我知道你喜歡她,她也喜歡你,我不該插足。我真他媽不是人,算不上你兄弟。可是我實在是忍不住,我想告訴她,就想讓她知道而已,也沒奢望別的。其實,還是有點的,哈哈。”方良遠一陣苦笑。
“兄弟我就要去報效祖國了,這滋味還真不錯,感覺自己就是一英雄,雖然是個情場失意的。”方良遠的眼有些紅,季俞大口喝酒,不去看他。“阿俞,你答應我,好好照顧晶晶,好好跟她在一起。答應我。”
季俞聽到這裏,狠狠地瞪著方良遠,嘴巴閉得緊緊的。
“這真是我最真的祝福,希望你們好好在一起,快快樂樂,幸福著。”醉了的方良遠,口裏還喃喃著,季俞只覺得有一種窒息的感覺。最後,還是點點頭。
當時的季俞以為那種窒息感是因為心中那像是奪人所愛的不願。現在的他才知道,那是他和方良遠最後的一次默契。他們,就此訣別的壓抑和痛苦。
只是他們都沒有想到,淩晶對季俞的感情,除了一些崇拜的喜愛還有因為她的少女情結。方良遠屬於特別有男人味的人,皮膚黝黑,五官端正。而季俞就是屬於淩晶喜歡看的小說裏那類俊朗瀟灑又博學多才的男主,身上有數不完的優點。和他在一起很享受,享受他們在一起,也享受別人羨慕的眼光。她對於方良遠原本也是喜愛的,可是季俞一出現,她就不再看方良遠了。哪怕方良遠為她精心準備了一次表白。
她被表白後,感到的竟然是害怕。她怕季俞知道這件事,於是狠心拒絕了方良遠,又馬上向季俞表白心意。可惜,她畢竟還是小孩子,無法明白季俞和方良遠之間的兄弟之情。
淩晶後來得知方良遠告訴季俞表白的事,以為季俞不肯接受她就是因為這事。憤怒之下給方良遠寫了一封信,想和他撇清關系,先怒斥他的插足,最後告訴他如果他真的喜歡她,那麽就不要破壞她和季俞,讓她和季俞在一起,他也不要再出現在他們面前,變成他們的阻礙。
就是這封信,讓方良遠心灰意冷,在愧疚和難堪之下最終選擇去守衛邊疆,遠離他們。季俞對這封信一直毫不知情,但是他記住了他對方良遠的承諾。
在他看到方良遠破碎的身體從飛機口推到他的面前時,他的所有感官失去了知覺。
後來季俞到美國留學,直到上了大學的淩晶到美國尋他,他們才正式確立了關系。
他把淩晶當成責任,一個必須堅守的責任,因為他答應了方良遠。在他心中,之前的喜歡完全沒有責任來得重要。所以在羅映影意圖傷害淩晶的時候,他的反應才會那麽大。
如果不是因為遇到了尚覓梨,讓他感受到了真正的心跳,他也不會發現他對淩晶的感情,僅僅只是一種任務式的。而之前,他發現的不對勁,一一浮現。淩晶在得知他要結婚時,曾經讓俞妙女士送她到美國留學。終究是年紀小,目光短淺,她以為季俞可以是她的依靠,為她提供她想要的生活,然而一切也只是一場空。淩晶覺得自己實在不能人財兩空,於是找到了俞妙。只是她不曾想到,季俞是安排好了計劃的,美國早有邵然和孫書歌他們的接應,如果她沒有那麽急切的話,也許她夢想中的一切都會實現。季俞也沒想到,淩晶會是這樣的處心積慮。他的母親不曾告訴他什麽,只是靜靜地等他發現,提示性地告訴他:過猶不及。
在那封信時隔多年送到季俞手裏的時候,季俞其實是措手不及的。他還未消化完那個原本單純的女孩子的變化,這信又打破了他年少時的看法。
那時候的淩晶,才高二啊,他第一次知道高二的她有這麽好的文字功底,竟然能夠用詞犀利,一字一句戳痛那個真心喜歡她、真心為她好的人。方良遠的遠去邊疆,跟這封信脫不了幹系。可是,收件人卻日日把這信帶在身邊,怎麽也舍不得丟掉。這信上的字和血,讓季俞如墜冰潭。如果不是方良遠的戰友從醫院的資料庫發現這信,他是不是一輩子都不能知道他的兄弟是這麽混帳的一個人!
也許淩晶對自己也不是沒有愛的,只是,他真的說服不了自己原諒她,原諒自己。他仍然可以滿足她想要的一切,照顧著她,卻不能像之前那樣相處了。
方良遠,他最好的兄弟,已經離開人世了。淩晶,他曾經喜歡過的人,也已經不再是原來的她了。一時之間,季俞只剩下自己一個人,獨立於天敵。
回首蕭瑟處,歸去,已尋不到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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