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再次見面不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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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維奈爾國旅游最盛的一年,有很多的人都去了斯爾雪山,也有好多來自各地的教徒都去了斯爾雪山,不是因為風景只是因為一個信仰。
在斯爾雪山最高處,有一間一年四季都香火鼎盛的教堂。
斯爾雪山的海拔足足有好幾千,女孩子應該都沒有人能登上去的吧,男孩紙的體力不錯應該不是問題。
但是Polly登上去了,這是一個不平凡的Polly啊!實在是太兇悍了!
流兮流雲看著KaKaoTlak上沒有Polly的回覆,心裏有點打鼓,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提到了什麽不好的事情。
等了好幾分鐘流兮流雲都沒有看到Polly的回覆,心裏難免有點心慌,畢竟這是人家的私事,她要是問的話是有點不太好了。
果然,流兮流雲心裏想的是對的,‘叮’的一聲,KaKaoTlak上就來了Polly的消息。
Polly說:“不好意思!這是我的私事,我不方便透露給別人!”說完KaKaoTlak上的頭像就下線了。
流兮流雲懵逼了一下,就這樣下線了嗎?還是自己提到了什麽不太好的事情,是不是?
流兮流雲看到已經下線的頭像無奈的搖頭,果然,她的作者大大還是蠻任性的嘛。
從Polly開始寫文的時候都是她在負責Polly的,現在她就問了這麽一句話…Polly就來了個一言不合就下線,也真的是很任性呢。
#Polly,你這樣的任性,你麻麻造嗎?#
至於白清凝為什麽突然的下線其實她真的挺冤的,不是她要下線的,只是因為剛剛宿舍停了電。
#你也不是發電機,所以你根本沒辦法咯#
白清凝從那天在南錦市坐飛機回來之後,她就在家裏好好的休息了一番然後才回了學校。
白清凝學的不是攝影系而是法語系,她之所以去維奈爾國,一方面是因為想去旅行,一方面是因為暑假作業。
在放假之前老師布置的作業是用法語寫出2篇有關於藝術和旅游的論文。
在夏芬雅的時候她已經完成了旅游的論文,最後剩下藝術系列的論文,她回學校很早就是為了寫論文,大家一起討論有利於她寫論文。
回到學校宿舍的時候裏面還有一個人,其他幾位應該還沒有回來,這個朋友跟她的關系非常的好,是她從小學時候的好閨蜜,能夠跟她從小學到初中再到高中最後到大學,實在是特別的有緣分。
閨蜜她是萊玄市的人,大學選擇了北清市,本來她是想跟著她那位青梅竹馬一起去國外的,但是知道為什麽改變了主意。
她那位青梅竹馬就是天才分析師的兒子秦奕衍,她就是跟秦奕衍很要好的小青梅——孟姿璇!
聽她說,秦奕衍去國外是為了加強訓練,她為了不給秦奕衍制造麻煩所以乖乖的還是選擇了北清市的蒂斯蔓音樂美術學院。
“我去!什麽情況,不是吧?啊啊啊!我要瘋了!為什麽要這個時候停電,我去!媽蛋!”孟姿璇盯著電腦已經有了一分鐘,最後確定是停電了她整個人都要瘋了。
白清凝眨了眨眼睛的朝著孟姿璇的電腦看了過去,問道:“怎麽了?你不會沒有保存吧,忘記了嗎?”
孟姿璇可憐兮兮的耷拉著耳朵,點點頭:“是啊,怎麽辦?我要瘋了,嗚嗚嗚~我好不容易寫到這裏,嗚嗚嗚~我好悲劇,我都寫到90%了,就差最後一點…”
白清凝沈默了一下,安慰的說道:“沒關系啊,你不是還有時間嗎?”
孟姿璇猛的一擡頭看著白清凝:“清凝,你該不會寫完了吧?我去!真的這麽快,兩篇啊!!我都寫不完,要是衍哥哥在就好了。”
當然了,你衍哥哥連檢討都幫你寫,何況簡單的論文真,可惜,秦奕衍現在在國外學習外加家族的訓練,恐怕也是有心而力不足呀。
孟姿璇:“清凝清凝…你真的學完了嗎?”
白清凝搖搖頭,“沒有,我只寫了旅游論文,還有一篇藝術論文沒寫,我正想寫來著,大概幾個小時就能寫完吧。”
“啊啊啊!”孟姿璇又崩潰了,“所以說…那篇旅游論文是你去夏芬雅兩個月寫的嗎?”
此刻孟姿璇的腦海裏除了論文,似乎有些其他的東西:“完了完了!我突然想起來,除了我剛剛寫的論文還有我之前拍雜志寫真照片都沒有了,嗚嗚~”
孟姿璇最近被某某雜志社看中,想要她拍一則校花大賽的宣傳片,照片拍好了還沒來得及保存就已經被消除了,那邊的照片應該也沒有了。
孟姿璇屬於很妖魅惑型的美女,而白清凝則是很清純的美女,她們兩個就是蒂斯蔓音樂美術學院美女的代表。
不過白清凝已經不奇怪孟姿璇這麽一驚一乍的樣子了,淡定的看了她一眼,搖搖頭的說道:“好了,我先去拿外賣去了,已經到了好一會兒了。”
孟姿璇沒什麽精神的點點頭:“好吧…你去吧,不過…你認識那個外賣帥哥嗎?你不會忘記了吧?人家可是給你送了那麽久的盒飯了,沒良心!”
白清凝舔舔嘴唇,澀澀的笑著:“我應該記得吧,我應該沒有忘記。”
其實她也不確定…應該是認識的吧,穿什麽衣服來著?藍色還是黑色的?
白清凝一邊下著樓梯,一邊想著外賣帥哥的模樣,可惜好像一無所獲。
走到外面的時候,外面的天色還沒有完全的黑下來,夕陽還露在半邊天,宿舍樓下有幾顆黃燦燦的銀杏樹,銀杏葉子黃黃的特別的好看,有一種不一般的境界。
白清凝趕緊的拿出手機,聚焦拍下了這一幕,然後就趕緊的找著那位外賣帥哥。
具體長什麽樣子她不記得了,真的不記得了!
白清凝有的時候還是能記住的,比如外賣帥哥經常在的那個位置,穿著同一件衣服的情況下她是記得的,可要是不是如此的話…那就有點難倒白清凝了。
不過今天的外賣帥哥比較忙碌,來來去去的那麽多人,拿了外賣之後就走了。
這時候,白清凝只看到那個外賣帥哥的面前還站著一個高高的男生,他穿著黑色的襯衫,遠遠看過去有點禁-欲的氣息。
不用想都知道擁有這種氣質的人應該是一個挺帥的男生吧,蒂斯蔓音樂美術學院的男生都蠻帥的,而且還大多數是富二代。
沒有一點資產的人是進不來蒂斯蔓音樂美術學院的,通俗的講,這是一所頂級貴族學院。
雖然帥哥大家都很喜歡,但是對於臉盲少女來說沒什麽區別,看一眼下次就忘記了也說不定。
白清凝也沒在意那個男生是不是帥哥,只是那個外賣帥哥興奮的跟她招了招手:“嘿!美女,這邊這邊,趕緊來拿外賣!”
外賣帥哥這一喊,面對他的男生也出於最基本的好奇也轉過頭看了一眼,這一看就露出了很欣喜的表情,那雙眼睛亮晶晶的,特別的耀眼。
白清凝也不知道為什麽…他的眼睛那麽的刺眼,等白清凝走進後,外賣帥哥笑瞇瞇的看著她,問道:“美女,你還記得我嗎?”
白清凝看著外賣帥哥的臉,想要把他的臉跟自己記憶裏面的臉重合,可惜失敗了!
白清凝遲疑的點點腦袋,“我還記得你啊,呵呵~”
外賣帥哥心情愉悅的笑哈哈,“那就好那就好,不錯嘛,今天比以前什麽時候都好了,那你看見我的衣服了嗎?除了顏色其他都一樣。”
白清凝幹巴巴的笑了笑,“是啊,我看到了…呵呵~”
在旁邊圍觀的盛銘晨心裏在想,白清凝她想說的是,她的記憶裏根本就沒記住這個外賣帥哥好嗎。
盛銘晨看了看白清凝後,見她拿好了外賣便走到她的面前,高高的個子擋住了白清凝的視線:“那個…白清凝,你不記得了我了?你有記得我嗎?”
盛銘晨之所以叫住白清凝妹子,主要是因為自己的不甘心,真的,以前別人認不認識他,盛銘晨都是冷漠的態度。
就算有的妹子想要認識他,盛銘晨都是硬邦邦的幾個字就打發了,可是…自從在南錦市的機場遇到白清凝之後,她就好像有一朵燦爛的小太陽漸漸的融化了他那高山之雪。
盛銘晨當然是冷漠的,可從今以後能夠融化他心底的雪可能真的只有白清凝了,所以在看到她跟那外賣帥哥聊的挺好而忽略了他自己,盛銘晨不高興了,有小情緒了。
小時候,他沒能在盛家長大,從而心底變得偏執和陰暗以及冷血,但他從來都不在他人的面前露出這樣可怕的一面。
從回到盛家,他都是一副如沐春風的模樣,偶爾有點冷冰冰的表情,其他真的沒有做過任何偏執的事情。
但並不代表治愈好了自己,從來他都是冷靜的,沒有任何事情可以影響他的情緒。
他也從來不會強迫別人,但是現在他看到白清凝這樣不認識他,待他如一個陌生人的時候…盛銘晨的確是有點壓抑,所以他才會走到她的面前,攔住了她的去路。
叫住白清凝的同時,他們頭頂橙色的路燈突然亮了起來,昏黃的亮光照在他們的頭頂。
白清凝白皙的臉蛋也襯托的微微的迷蒙,似乎在為盛銘晨喊住她而感到困惑。
一張凝脂一般的臉蛋,雙目猶似一泓清水,顧盼之際,自有一番清雅高華的氣質,小鼻子小嘴巴也顯得極為標志。
頭發也不再是辮子而是清爽的馬尾辮,更增添了幾分嬌美,玲瓏的外形,優雅的姿態,略帶一絲羞澀的談吐,讓人看了不由得生出幾分憐愛。
白清凝給人一種非常純凈無暇的氣質,那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幹凈氣息,像是一朵美麗的茉莉花,潔白無暇,清新淡雅,芬芳撲鼻。
她的眼睛又大又亮,微仰著小腦袋迷糊的看著他,讓盛銘晨呼吸一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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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斯爾雪山最高處,有一間一年四季都香火鼎盛的教堂。
斯爾雪山的海拔足足有好幾千,女孩子應該都沒有人能登上去的吧,男孩紙的體力不錯應該不是問題。
但是Polly登上去了,這是一個不平凡的Polly啊!實在是太兇悍了!
流兮流雲看著KaKaoTlak上沒有Polly的回覆,心裏有點打鼓,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提到了什麽不好的事情。
等了好幾分鐘流兮流雲都沒有看到Polly的回覆,心裏難免有點心慌,畢竟這是人家的私事,她要是問的話是有點不太好了。
果然,流兮流雲心裏想的是對的,‘叮’的一聲,KaKaoTlak上就來了Polly的消息。
Polly說:“不好意思!這是我的私事,我不方便透露給別人!”說完KaKaoTlak上的頭像就下線了。
流兮流雲懵逼了一下,就這樣下線了嗎?還是自己提到了什麽不太好的事情,是不是?
流兮流雲看到已經下線的頭像無奈的搖頭,果然,她的作者大大還是蠻任性的嘛。
從Polly開始寫文的時候都是她在負責Polly的,現在她就問了這麽一句話…Polly就來了個一言不合就下線,也真的是很任性呢。
#Polly,你這樣的任性,你麻麻造嗎?#
至於白清凝為什麽突然的下線其實她真的挺冤的,不是她要下線的,只是因為剛剛宿舍停了電。
#你也不是發電機,所以你根本沒辦法咯#
白清凝從那天在南錦市坐飛機回來之後,她就在家裏好好的休息了一番然後才回了學校。
白清凝學的不是攝影系而是法語系,她之所以去維奈爾國,一方面是因為想去旅行,一方面是因為暑假作業。
在放假之前老師布置的作業是用法語寫出2篇有關於藝術和旅游的論文。
在夏芬雅的時候她已經完成了旅游的論文,最後剩下藝術系列的論文,她回學校很早就是為了寫論文,大家一起討論有利於她寫論文。
回到學校宿舍的時候裏面還有一個人,其他幾位應該還沒有回來,這個朋友跟她的關系非常的好,是她從小學時候的好閨蜜,能夠跟她從小學到初中再到高中最後到大學,實在是特別的有緣分。
閨蜜她是萊玄市的人,大學選擇了北清市,本來她是想跟著她那位青梅竹馬一起去國外的,但是知道為什麽改變了主意。
她那位青梅竹馬就是天才分析師的兒子秦奕衍,她就是跟秦奕衍很要好的小青梅——孟姿璇!
聽她說,秦奕衍去國外是為了加強訓練,她為了不給秦奕衍制造麻煩所以乖乖的還是選擇了北清市的蒂斯蔓音樂美術學院。
“我去!什麽情況,不是吧?啊啊啊!我要瘋了!為什麽要這個時候停電,我去!媽蛋!”孟姿璇盯著電腦已經有了一分鐘,最後確定是停電了她整個人都要瘋了。
白清凝眨了眨眼睛的朝著孟姿璇的電腦看了過去,問道:“怎麽了?你不會沒有保存吧,忘記了嗎?”
孟姿璇可憐兮兮的耷拉著耳朵,點點頭:“是啊,怎麽辦?我要瘋了,嗚嗚嗚~我好不容易寫到這裏,嗚嗚嗚~我好悲劇,我都寫到90%了,就差最後一點…”
白清凝沈默了一下,安慰的說道:“沒關系啊,你不是還有時間嗎?”
孟姿璇猛的一擡頭看著白清凝:“清凝,你該不會寫完了吧?我去!真的這麽快,兩篇啊!!我都寫不完,要是衍哥哥在就好了。”
當然了,你衍哥哥連檢討都幫你寫,何況簡單的論文真,可惜,秦奕衍現在在國外學習外加家族的訓練,恐怕也是有心而力不足呀。
孟姿璇:“清凝清凝…你真的學完了嗎?”
白清凝搖搖頭,“沒有,我只寫了旅游論文,還有一篇藝術論文沒寫,我正想寫來著,大概幾個小時就能寫完吧。”
“啊啊啊!”孟姿璇又崩潰了,“所以說…那篇旅游論文是你去夏芬雅兩個月寫的嗎?”
此刻孟姿璇的腦海裏除了論文,似乎有些其他的東西:“完了完了!我突然想起來,除了我剛剛寫的論文還有我之前拍雜志寫真照片都沒有了,嗚嗚~”
孟姿璇最近被某某雜志社看中,想要她拍一則校花大賽的宣傳片,照片拍好了還沒來得及保存就已經被消除了,那邊的照片應該也沒有了。
孟姿璇屬於很妖魅惑型的美女,而白清凝則是很清純的美女,她們兩個就是蒂斯蔓音樂美術學院美女的代表。
不過白清凝已經不奇怪孟姿璇這麽一驚一乍的樣子了,淡定的看了她一眼,搖搖頭的說道:“好了,我先去拿外賣去了,已經到了好一會兒了。”
孟姿璇沒什麽精神的點點頭:“好吧…你去吧,不過…你認識那個外賣帥哥嗎?你不會忘記了吧?人家可是給你送了那麽久的盒飯了,沒良心!”
白清凝舔舔嘴唇,澀澀的笑著:“我應該記得吧,我應該沒有忘記。”
其實她也不確定…應該是認識的吧,穿什麽衣服來著?藍色還是黑色的?
白清凝一邊下著樓梯,一邊想著外賣帥哥的模樣,可惜好像一無所獲。
走到外面的時候,外面的天色還沒有完全的黑下來,夕陽還露在半邊天,宿舍樓下有幾顆黃燦燦的銀杏樹,銀杏葉子黃黃的特別的好看,有一種不一般的境界。
白清凝趕緊的拿出手機,聚焦拍下了這一幕,然後就趕緊的找著那位外賣帥哥。
具體長什麽樣子她不記得了,真的不記得了!
白清凝有的時候還是能記住的,比如外賣帥哥經常在的那個位置,穿著同一件衣服的情況下她是記得的,可要是不是如此的話…那就有點難倒白清凝了。
不過今天的外賣帥哥比較忙碌,來來去去的那麽多人,拿了外賣之後就走了。
這時候,白清凝只看到那個外賣帥哥的面前還站著一個高高的男生,他穿著黑色的襯衫,遠遠看過去有點禁-欲的氣息。
不用想都知道擁有這種氣質的人應該是一個挺帥的男生吧,蒂斯蔓音樂美術學院的男生都蠻帥的,而且還大多數是富二代。
沒有一點資產的人是進不來蒂斯蔓音樂美術學院的,通俗的講,這是一所頂級貴族學院。
雖然帥哥大家都很喜歡,但是對於臉盲少女來說沒什麽區別,看一眼下次就忘記了也說不定。
白清凝也沒在意那個男生是不是帥哥,只是那個外賣帥哥興奮的跟她招了招手:“嘿!美女,這邊這邊,趕緊來拿外賣!”
外賣帥哥這一喊,面對他的男生也出於最基本的好奇也轉過頭看了一眼,這一看就露出了很欣喜的表情,那雙眼睛亮晶晶的,特別的耀眼。
白清凝也不知道為什麽…他的眼睛那麽的刺眼,等白清凝走進後,外賣帥哥笑瞇瞇的看著她,問道:“美女,你還記得我嗎?”
白清凝看著外賣帥哥的臉,想要把他的臉跟自己記憶裏面的臉重合,可惜失敗了!
白清凝遲疑的點點腦袋,“我還記得你啊,呵呵~”
外賣帥哥心情愉悅的笑哈哈,“那就好那就好,不錯嘛,今天比以前什麽時候都好了,那你看見我的衣服了嗎?除了顏色其他都一樣。”
白清凝幹巴巴的笑了笑,“是啊,我看到了…呵呵~”
在旁邊圍觀的盛銘晨心裏在想,白清凝她想說的是,她的記憶裏根本就沒記住這個外賣帥哥好嗎。
盛銘晨看了看白清凝後,見她拿好了外賣便走到她的面前,高高的個子擋住了白清凝的視線:“那個…白清凝,你不記得了我了?你有記得我嗎?”
盛銘晨之所以叫住白清凝妹子,主要是因為自己的不甘心,真的,以前別人認不認識他,盛銘晨都是冷漠的態度。
就算有的妹子想要認識他,盛銘晨都是硬邦邦的幾個字就打發了,可是…自從在南錦市的機場遇到白清凝之後,她就好像有一朵燦爛的小太陽漸漸的融化了他那高山之雪。
盛銘晨當然是冷漠的,可從今以後能夠融化他心底的雪可能真的只有白清凝了,所以在看到她跟那外賣帥哥聊的挺好而忽略了他自己,盛銘晨不高興了,有小情緒了。
小時候,他沒能在盛家長大,從而心底變得偏執和陰暗以及冷血,但他從來都不在他人的面前露出這樣可怕的一面。
從回到盛家,他都是一副如沐春風的模樣,偶爾有點冷冰冰的表情,其他真的沒有做過任何偏執的事情。
但並不代表治愈好了自己,從來他都是冷靜的,沒有任何事情可以影響他的情緒。
他也從來不會強迫別人,但是現在他看到白清凝這樣不認識他,待他如一個陌生人的時候…盛銘晨的確是有點壓抑,所以他才會走到她的面前,攔住了她的去路。
叫住白清凝的同時,他們頭頂橙色的路燈突然亮了起來,昏黃的亮光照在他們的頭頂。
白清凝白皙的臉蛋也襯托的微微的迷蒙,似乎在為盛銘晨喊住她而感到困惑。
一張凝脂一般的臉蛋,雙目猶似一泓清水,顧盼之際,自有一番清雅高華的氣質,小鼻子小嘴巴也顯得極為標志。
頭發也不再是辮子而是清爽的馬尾辮,更增添了幾分嬌美,玲瓏的外形,優雅的姿態,略帶一絲羞澀的談吐,讓人看了不由得生出幾分憐愛。
白清凝給人一種非常純凈無暇的氣質,那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幹凈氣息,像是一朵美麗的茉莉花,潔白無暇,清新淡雅,芬芳撲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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