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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阿姆塔特的關系,這附近的怪物多不勝數。在跟怪物們作戰的過程中,死了許多的士兵。所以還活下來的都是經過極高鍛煉的戰士。但是我們其中的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在下一次的戰鬥中喪生。所以才能夠無懼地作戰。”
長劍完全消失在劍鞘裏之前的片刻,月光映照下反射出的劍光讓我覺得很刺眼。此刻在我眼中,那個鐵匠的兒子,每次都被我唱的歌弄得氣急敗壞的純真杉森,竟成了比路坦尼歐大王還更偉大的英雄。這難道是因為滿月的魔力?還是杉森真的是不遜於路坦尼歐大王的英雄呢?
杉森不可能知道我心裏的疑問,他轉過頭去望著正在檢查狼人屍體的透納。透納帶著痛苦的表情,搖搖頭說:“我認識這個人。”
“是嗎?”
“他是四年前狼人入侵時失蹤的卡勒多。以前住在江的對岸。”
周圍一時靜了下來。杉森重重地點了點頭,然後立刻說:“來吧,我們快開始行動吧。屍體收拾一下,報告明天我來寫。已經很晚了。下去之後,我請你們喝一杯,所以你們加把勁吧。”
“哇,杉森隊長萬歲!”
“你們只有在這種時候,才會對我說萬歲吧?”
士兵們憂郁的心情似乎一掃而空,大家又開始一面開著玩笑,一面努力將薄荷裝到袋子裏。杉森拿起了自己的袋子,看著我嘻嘻笑了起來。
“餵,修奇?你要為你唱的歌付出代價!”
“咦?”
杉森笑著,一下子把袋子放到了我的肩上。我故意假裝走不穩,所有人都哄然笑了起來。其實一袋薄荷也重不到哪裏去。但是我還是嘀嘀咕咕地轉過身去。我一開始小聲地喃喃自語,杉森就說了:“餵!你想說什麽,就給我大聲說出來。在那邊喃喃自語什麽?”
“……!是廚房的菜肴香?是洗衣場的肥皂香?還是儲藏庫的美酒香?”
杉森非常激動地大叫:
“可惡,你你你……你這家夥!”
我改變想法了。杉森絕對不是如同路坦尼歐大王一般的英雄。但是如果要在他們兩個人當中選一個當朋友,我還是選杉森。因為好像不太能這樣捉弄路坦尼歐大王。
由於宿醉、肉體上的勞累以及興奮這種種因素混在一起,所以我做了惡夢。
我從地板坐了起來,茫然地望著從窗戶射進來的陽光。那場夢很可怕,但就是因為太可怕,所以什麽都不記得了。只是因為好像頭腦裏某處被壓抑著,所以我連眼睛的焦距都無法對上,只是呆坐在那裏。
“如果你已經起來了,就收拾一下,去洗洗臉。”
雖然父親講的話已經傳進我耳朵裏,但是等到我聽懂那句話的意思,可是花了很長的時間。結果爸爸踹了我的背一下,我好不容易才站起身來,一滑又跌坐了下去。
“啊,爸爸。我的腿完全軟掉了!”
“你還好意思說。還不快起來?”
“不是跟你說我腿軟了嗎?”
“起來走一走,情況才會越來越好。不是跟你說過了,你祖父過世的一年前就開始腿軟了。”
爸爸一句話就把我說得像半身不遂的病人。我嘀嘀咕咕地起身,甩開本來裹在身上的毛毯,丟到床上去。床是爸爸的,我平常都是裹著毛毯睡在地板上。
“也做張床給我嘛。睡地板睡得我骨頭都酸痛了。”
“是嗎?你祖父過世的三年之前,就已經有這種癥狀了。”
這次我被說得像是神經痛患者。我只好放棄,走到外面去。
緊鄰著爸爸跟我住的茅屋之處,就是爸爸的工坊。雖然稱做工坊,但只不過是把茅屋的屋頂延伸過去,再加上幾根柱子而已。我把頭塞到工坊的水桶裏。因為我脫了上衣睡,所以早上起來只要把頭放到水桶裏,就可以開始洗臉了。
“噗!”
一泡到冷水裏,大概是因為腦袋裏面固結不去的酒精,頭痛得好像被人猛打一樣。我的腳亂踏了幾步,好不容易抓到重心,然後才能夠洗洗前胸跟手臂。爸爸看了我的樣子,帶著一副憐憫的表情慈祥地對我說:“幹得好,小子。敢喝酒,真是酷斃了啊。沒想到你還能走路。”
“人家訂購的蠟燭,我們都已做完了,不是嗎?那麽今天沒有工作要做了吧?”
“怎麽會沒有,你這小子!今天要收集蜂窩,還要去收肥油!”
“咦?還要繼續做嗎?”
“城裏來了緊急的訂單。那是阿姆塔特征討軍要用的蠟燭。”
阿姆塔特征討軍。這次應該是第九次了吧?
既然首都來的白龍卡賽普萊已經到了這裏,那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討軍的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說已經準備好了。反正就算聚集了幾百個人出征,也不能拿阿姆塔特怎麽樣。阿姆塔特是灰色山脈的恐怖之源,是中部大道的痛苦之根。要對付這頭巨大的龍,如果由人類去莽撞地蠻幹,那大概連一塊骨頭也回不了故鄉。因為不是被它燒得一幹二凈,就是整個人被它吃掉。
龍要由龍去解決,這才是辦法。所以在我們領主懇切的拜托跟“誠意”(依據我跟卡爾的推測,顯然他送了不少賄賂。我們領主還真可憐。他又沒什麽錢),總算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討軍能誠惶誠恐地跟首都來的卡賽普萊一起出征了。
我一面在院子的餐桌上擺上早餐,一面說:
“爸爸。”
“幹嘛?”
“卡賽普萊打得過阿姆塔特嗎?”
“我怎麽會知道?我常看的不是這種仗。但如果說你跟傑米妮打起來,我就能猜出是誰贏。”
“誰會贏?”
“你要我再提起你以前的戰績嗎?你因為傑米妮的關系,手臂斷了一次,腿斷了兩次,鼻梁也被打破皮過,還有掉到水坑裏感冒的次數,算都算不清了。”對啊。小時候我真的常被傑米妮整得很慘。我感到自己對傑米妮陳年的夙怨一下子燃燒了起來。但是爸爸的話還沒說完。
“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你給傑米妮看你的小弟弟,她很懷疑這個她沒有的東西是假的,於是用力一拔……”
“爸!”
“所以我只好含著眼淚,去哀求傑米妮的爸爸收你當女婿。那個混帳家夥。你不覺得你們兩個的性別角色剛好對調了嗎?”
這樣一來,我就成了純潔被女孩子奪走的笨兒子。再繼續這樣跟他聊下去,不知道又會有哪些被他誇大渲染過的往事揭露出來,所以我急急忙忙地準備好早餐。
吃完了早餐,爸爸擦了擦沾在山羊胡上的酒,一面說:“從今天起,你負責做蠟燭吧。”
“咦?”
“我好像會變得比較忙。我已經跟執事先生講過了。我說品質也許會下降一些,但我還是要叫你做,他也答應了。”
“先不管那個品質怎樣的。你有什麽事呢?”
“我這次要支援阿姆塔特征討軍。”
我一時之間說不出話來。不是我無話可說,而是有太多話要說,一時抓不出頭緒。所以說出來的第一句話非常平凡。
“爸爸,你不是不會刺槍嗎?”
“所以我打算從今天開始練習。我也會參加征討軍的訓練。”
“你認為你去了,可以活著回來嗎?”
“你別擔心。傑米妮會照顧你的。你一定要努力贏得傑米妮的愛啊!”
雖然爸爸開始開玩笑,但我卻無法冷靜下來。
“別開玩笑了。你去了就不會再回來了。這不是白白去送死嗎?”
“我聽說軍隊裏面討論戰略的時候提到,希望將這次的死亡比率降到三成以下。所以我死的機率也是三成。”
突然聽到這個很有距離感的借口,我一下子激動了起來。
“這只是計劃,不是嗎!以前去征討阿姆塔特的軍隊,百分之百都死光了啊!”
“話是沒錯。可是這次卡賽普萊也會去,應該會好很多。”
我氣呼呼地說。爸爸卻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
“為什麽?到底為什麽?為什麽你要去支援?”
“因為說到有權利看著阿姆塔特倒下的人,我也是其中的一個。”
“你認為你這麽做,媽媽會高興嗎?”
爸爸臉上的表情第一次有陰影掠過。
爸爸拿起了桌上的酒瓶,再次將空杯斟滿。我覺得爸爸倒酒瓶的手指有些顫抖,這難道只是我的幻覺而已嗎?我一面深深地呼吸,一面看著那付模樣。爸爸突然喝光了我杯裏的水,在裏面斟滿了酒。
“昨天看你睡覺的時候,發了不少酒瘋。”
我註視著面前的酒杯。這就像是為了爸爸的死而獻上的酒。爸爸舉起了酒杯,一面說:“舉杯吧。”
我也舉起了酒杯。我低著頭,不敢看爸爸的表情。
“我不是去送死的。我以你去世母親的名字向你保證,我一定會活著回來。”
我擡起了頭。爸爸正在笑著。
“真的嗎?”
“有你這種被女孩子整得亂七八糟的笨兒子,我怎敢丟下你……”
“我相信你。”
“那就為了我的生還幹一杯吧!”
這麽說的話,不管多少酒,我就都喝得下去了。爸爸跟我碰了酒杯,然後將酒一飲而盡。
“爸爸……”
“幹嘛?”
“你絕對不能死。”
爸爸深深地嘆了一口氣。我用憂慮的目光望著爸爸。
“我也不想把性命浪費在奪走我妻子生命的家夥手上。如果是我那酒鬼兒子的性命,那還得考慮看看。”
我的眼神一下就變了。爸爸呵呵地笑著。但是爸爸好像搞錯我表情所代表的意義了。
“就這麽辦吧!我替你去!”
“呆瓜。你不知道軍隊征集有年齡下限的嗎?你才十七歲。”
爸爸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就讓我閉上了嘴。
“……那沒有上限嗎?”
“有是有,但我還沒到。生氣吧?”
※※※
村中的大路上,氣氛異常地慌亂。
這是因為阿姆塔特征討軍的消息傳開了。好像興奮、擔憂、希望、不安等等所有的東西都像是被完完全全地混和,放在石臼裏碾碎了之後撒在村中大路上似的。到處傳來耳語、笑聲、嘆息、高喊。平常聽來不覺得怎樣的這些聲音,現在聽來都有些異常。
我走到了城裏。
城裏人丟掉的動物脂肪可以當作蠟燭的原料。除此之外還有用魚油做的,甚至我看都沒看過的鯨魚油,聽說也能做成蠟燭。不管怎麽說,用油脂做的蠟燭雖然是劣等貨,但對平民而言卻還是很貴的東西。所以我們領主站在做慈善的立場,讓我們把城裏出的肥油、動物脂肪等等做成蠟燭,再免費分給需要的市民。但是晚上做讀書等活動的市民其實不是那麽多,所以需要量也很低。城裏會購買用蜂窩做的高級蠟燭,我們就是靠這個掙回飯吃。也就是說領主城裏以做菜剩下的肥油做好事分蠟燭給市民,又購買高級蠟燭,讓我們一家得以討生活。我們領主的心地還真好。村裏人們常在講的那些壞領主甚至還把那些肥油賣給做蠟燭的人。
因為宿醉,我盡可能看著地面走路。所以差點撞上在村中大路上聚集的人們。
人群完全堵塞住了村中大路。我環顧四周,想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我看到了釀酒廠的米提。
“米提?幹嘛?什麽事啊?”
“修奇嗎?你看一下城堡那邊。”
我仔細一看,所有人的眼睛都朝著山丘上領主城堡的方向。我擡起頭,往城堡那裏望去。我實到了城墻上方巨大的白色脖子。
“卡賽普萊?”
而就在它旁邊,有某種又寬又大的白色東西升了起來,擋住了它的脖子。過了一會兒,那樣東西再度下降了之後,我才發現那是卡賽普萊的翅膀。翅膀再度上去,下來。
它在揮動翅膀。
一陣子之後,卡賽普萊整個飛了起來。我覺得這好像不是真的。我覺得這樣一個巨大玩意兒想要飛,應該要從山頂一路跑下山坡,好不容易才飛起來才對。但是卡賽普萊就像麻雀一樣,在原地優雅地起飛。像麻雀?不,應該說是像鷺鷥。
那翅耪優雅的動作。緩慢卻輕盈的姿態。雖然它的頸部跟尾巴都擁有驚人的力量,但是動作依然無限地輕柔。
一陣子之後,卡賽普萊完全飛到了城堡上方的天空中。它慢慢地揮動著翅膀,往我們所在的方向飛來。
速度太快了。
由於它翅膀的動作很慢,我完全沒想到它移動的速度會這麽快。這是因為我沒領悟到他的翅膀既然這麽巨大,那它只揮動一次,前進的距離也會超過其他小鳥揮幾百次。卡賽普萊只不過揮了幾次翅膀,就已經越過了我們頭頂上方。
“卡賽普萊萬歲!”
“萬歲!”
人們都很感動,舉起手來高聲歡呼。我也被這個景象所感動,揮動著手,高呼著沒有意義的喊聲。卡爾抓住我肩膀的時候,我趕緊把手放下,差點打到他的鼻梁。
“餵,小心點,尼德法老弟。”
“咦,卡爾?”
“嗯。果然很壯觀。”
“對啊。可是卡賽普萊到底要去哪裏呢?”
“問得好。看它飛的方向,應該是去灰色山脈吧。我猜是去偵察敵情。”
“偵察?那不是很好笑嗎?這麽大的東西,不管對誰來說都很顯眼,阿姆塔特當然也會看到。”
“現在當然是如此。”
“咦?”
“哎,尼德法老弟。世上有隱形魔法這件事,難道是什麽天大的秘密?”
“啊!魔法。”
我搖了搖頭。雖然我理所當然不知道這種魔法的原理,但是我至少知道施了這種魔法東西會變成透明。我只是一時沒想到。
但我還有其他的理由可以解釋。我從生下來到現在也只不過看過三次巫師。第六次阿姆塔特征討軍的時候看過一個,第八次的時候看過兩個。我也只不過知道他們是巫師而已,至於他們用魔法的樣子,我可是一次也沒見過。所以魔法對我而言是種神秘的、無法理解的東西,我沒有想到魔法,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卡爾作出了微笑的表情,又繼續開始走。我在他身邊並肩走著。
“說起來,巫師是很稀罕的,所以我們的尼德法老弟一時想不起來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誰會對卡賽普萊使用隱形術呢?”
“咦?當然是卡賽普萊直接用啊!不是嗎?”
卡爾帶著困惑的表情望著我,我只好做出這個情況下最適當的應對方式,也就是厚著臉皮,顯露出一副“不知道的話又會怎樣?世界未日嗎?”的表情。但是接著我聽到了完全意想不到的回答。
“魔法本來就是屬於龍族的東西。”
我跟卡爾同時將頭轉向聲音傳來的方向。
一個老人,不,一個青年,不,是一個老人吧?這個人穿著一套讓人猜不出年紀的服裝,而且臉還幾乎全部用頭巾遮起來。穿的衣服是黑色的斜紋袍子。如果他是不騎馬的旅行者,這種服裝應該是不錯的選擇。這種又厚又寬大的衣服,在晚上睡覺的時候特別好穿,但是活動的時候有些累贅,簡直就是穿著棉被到處跑。他背上背著一個背包,右手拿著一根杖,因為石手的袖子向下滑到手肘,所以可以很清楚地看見手臂上滿滿的都是紋身,紋身的圖形覆雜到你看不出線條是從哪裏開始,也不知道總共有幾條線。那是文字嗎?還是花紋呢?有時看看像文字,有時又有點像花紋。
這個男子慢慢地將頭巾掀開。就好像他為了完成這個動作已經努力練習了好幾年一般,動作既緩慢又輕柔。過了一會之後,我們看見他的紋身從脖子一直向上延伸到臉頰。看他的右臂跟臉頰,我猜想他的上半身,甚至是全身都可能有刺青。接下來出現的是眼睛。沒有東西,一片白色。最後出現的頭發則是白發。黑色的衣服配上黑色的紋身,簡直是一面倒的黑色,但眼睛和頭發卻是相反的白色。
他真的是很給人威脅感,讓人看了會畏縮的老瞎子。
“您是哪位?”
雖然對我而言,沒理由去問,也沒必要去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是他先隨便開始搭話的。紋身瞎子毫無表情地回答:“泰班。”
“您叫泰班。您對龍的事情很清楚嗎?”
“不,不知道。”
“……您看看。別人在對話,敢貿然插嘴的人一定具有能夠對我們兩人提出建言的智慧和經驗吧,不是嗎?”
這種話我也會講。這是拜卡爾之賜。叫泰班的紋身瞎子用他看不見的眼睛做出了微笑狀。
“是你們的問題問錯了。”
“咦?”
“說我了解龍,還不如說我了解魔法。”
“您是巫師嗎?”
“咦,你跟我一樣嗎?真高興碰到你,瞎子同志。”
他的意思大概是在反問:“你看我這樣子,還不知道我是巫師嗎?”但我從來沒聽過巫師一定要全身紋身,還要穿著黑袍才能到處跑。
“卡爾,請你跟他說我不是瞎子,好不好?”
“沒錯。這個年輕人不是瞎子。他只是睜著眼睛也看不到什麽東西。”
“那可是比瞎子還糟糕。”
由於卡爾跟泰班的共同作戰,我當場成了睜眼瞎子。卡爾聽到我哼了一聲,他笑了笑,就繼續說:“我沒有在這一帶看過您。我叫卡爾。”
“我的名字你已經知道了。如果問我來這裏的目的,我只能回答,我是個在找度過餘生之處的老人。”
“餘生?”
“對啊。我已經厭倦了帶著看不見的眼睛到處跑,我想找一個地方定居下來,順便找找墓地,割草整理一下。所以我有一件事要拜托你們,請告訴我這個村子是什麽樣的村子?”
“我們領主是賀坦特子爵,是個很不錯的人。如果告訴他您周游過大陸,領主一定會邀請您,詢問您遠大的智慧,或者是遙遠地方有趣的風俗。但是這次您來的真不巧。”
泰班點了點頭。
“就算不是這樣,我一來到這裏的時候,聽見到處都鬧哄哄的。我那時還在考慮要不要馬上就離開。但是人一旦到了我這個年紀,就會避免輕率地下判斷。如果你們方便的話,可不可以帶我到酒店去?我請你們兩個喝酒,你們應該可以給我一些建議。”
相對於他可怕的外表來說,泰班的性情好像很溫和。他先搞清楚狀況,然後很有禮貌地請求我們的幫助。而且他是說“你們兩個”,當然把我包括在內,我可是一百個讚成。卡爾看了看我的表情,發現沒有必要問我“你忙不忙?”,於是就開始往前走了。
在我們走向位於村中廣場的酒館“散特雷拉之歌”的時候,泰班讓我嚇了一跳。
大路上有許多小狗,也有很多活潑調皮的程度跟小狗不相上下的淘氣小孩,而且到處都是家畜跟馬車造成的凹洞與泥水坑。但是泰班就好像看得見一樣很輕松地走著。其實也可以想成是因為他穿著長靴,所以毫不顧慮地隨便走,但事實卻不是這樣。泰班就是很自然地躲過了那些東西前進著。大概是他拿著拐杖的手非常敏感吧。
長靴?仔細一看,還是高級貨呢。我突然感覺到掉進我木鞋裏的砂粒,開始羨慕地望著泰班的長靴。不知不覺地,我們已經到達“散特雷拉之歌”了。
酒館中有許多剛才看過卡賽普萊飛行之後,跑來喝一杯的人。裏面真的很嘈雜。他們好像正在討論卡賽普萊一分鐘揮幾下翅膀。目前主張揮六下的一派比較占優勢。簡單來算是它十秒揮一次,但它愛怎麽揮也是它自己的事。
卡爾親切地讓泰班坐下。酒店老板娘海娜阿姨遠遠看到我,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你啊,聽說你習慣常常在森林裏偷喝酒,喝醉之後跑去溪谷。現在居然光明正大地走進酒店來了啊?”
拜托,昨天第一次發生的事情,怎麽就變成我的習慣了?我用下巴指著一道來的兩個同伴,氣呼呼地說:“我是跟著他們來的。”
“當然啦,這兩位喝啤酒,你喝牛奶吧?”
“來三杯啤酒!”
“不,我要紅酒。有穆洛凱·薩波涅嗎?”
老巫師泰班說。老板娘一下子變了臉色。怎麽回事?酒店老板娘用驚訝的眼神望著泰班。
“這個嘛,有是有。啊,那個……”
泰班笑了笑,手伸進懷裏,拿出了一個錢幣。
眼前出現了一個東西,將透入酒店的早晨陽光彈向四面八方。那是亮晶晶的金幣。由於太過耀眼,我差點閉起了眼睛。在閃耀的光芒下,那些本來在討論卡賽普萊揮翅膀次數的人也驚訝地望向這裏。海娜阿姨有些慌了,好像沒自信抓起那東西似的,幹脆用裙子接了下來。她用顫抖的手拿起裙子下擺上頭厚厚的金幣。
海娜阿姨緊張地說:
“那個,先生,你確定你沒有給錯嗎?”
“嗯?還不夠嗎?這不是一百賽爾嗎?我看起來是很老啦。手的觸感已經變遲鈍了。”
泰班想要再次把手伸進懷裏,海娜阿姨連忙說:“不,沒錯。這是一百賽爾。”
“是嗎?呵呵。那我的手沒問題‘太好了’你們也點吧。”
卡爾還是點啤酒,但我還只是個十七歲的少年。
“穆凱拉·薩涅波!”
海娜阿姨捶了一下我的後腦勺。
“是穆洛凱·薩波涅啦!你這呆瓜。”
“……啤酒。”
海娜阿姨搖了搖頭,馬上走開了。
“唉唷,真糟糕。隔了七年,又搞掉一瓶了。現在只剩下兩瓶了。”
所以我們喝著兩杯啤酒跟那個什麽……還是算了。不管怎麽樣,有一瓶怪酒被放到了桌上。海娜阿姨一直在那邊可惜地說這是要留給女婿的,要留給孫子的,一面又跑到窗邊,將金幣映著陽光,用讚嘆的眼神看著。酒店裏的其他人也跑到海娜阿姨的身邊鑒賞金幣,看著看著就讚嘆了起來。
“這酒店的氣氛真棒啊。”
“人們談到酒館,就會想到這裏。”
“嗯。真是個不錯的村莊。領主的聲望也很不錯。”
“說他為人軟弱應該更正確吧。”
“不壞啊。那卡賽普萊呢?”
“是因為阿姆塔特才來的。”
“我聽說中部大道上有某個地方慘遭黑龍的蹂躪。”
“就是這裏。”
“真是的,這真糟糕。這麽美麗的村莊居然遭受這樣的痛苦。”
“因果關系顛倒了。應該說有了阿姆塔特,所以我們村莊才變得美麗。”
“是嗎?不過也是有可能的。”
卡爾跟泰班彼此交換著我無法理解的奇怪問答。我雖然閉著嘴巴,但聽到卡爾的最後一句話,我已經無法忍受了。我激動而魯莽地插了嘴。
“嗯,請問這是什麽意思?”
卡爾之前好像已經忘了我的存在。他帶著搞不清情況的眼神看了看我,然後用親切的表情向我說明。
“我們的村莊雖然很堅強,但也很平靜,尼德法老弟。整個大陸上都找不到像我們村莊一樣的地方。我們村裏沒有像大都市那樣混亂覆雜的人際關系。雖然所有人都被阿姆塔特折磨,但就是因為這樣大家才能和氣地相處。”
我點了點頭。這是我跟卡爾常分享的話題之一。
“這個我之前也聽你說過了。”
“對啊。我們村裏的人雖然被生活的痛苦鍛鏈得很堅強,但也同樣地熱情。在這裏,連一介士兵也能一次對付五個半獸人。你的朋友杉森·費西佛,我雖然為他覺得可惜,覺得有點埋沒了他,但不管怎麽說,他有實力單挑一個食人魔吧?即使如此,他還是在這裏繼續當一個純樸的鄉下青年。萬一他是在首都之類的大城,他一定老早就被卷進覆雜的人際關系中,以成為騎士團長為目標,變成個一天到晚只想出人頭地的人了。”
這句話我讚成。不是因為他是我朋友我才這麽說,如果杉森真的在肩上披上了騎士團的鬥篷,腰間配著寶劍,站在國王陛下前面……實在很不適合。哼,杉森還是比較適合躲在水車磨坊裏,焦躁地等待情人的到來。
“所以呢?”
“也沒什麽別的好說的。我們村裏的人雖然都很堅強,但還是個溫暖而平靜的村莊。我們可以算是跟阿姆塔特達成了某種平衡。但現在卡賽普萊來了。”
“卡賽普萊怎樣?”
“如果卡賽普萊打敗了阿姆塔特,因著我們村莊的地點非常好,應該很快就會大大繁榮起來。你應該知道吧?我們村莊位在中部大道上最能有所發展的位置。如果要進入還未開拓的大陸西部,我們村莊可說是必經之關口。不管怎麽說,至少這裏還是可以看得到穆洛凱·薩波涅的村莊。”
“這種酒真有這麽稀奇嗎?”
“你在說什麽,這可是稀罕得要命。搞不好連國王陛下都不能隨心所欲地喝。”
我的嘴巴一下子驚訝地張了開來。什麽?居然點了連國王都沒辦法盡興喝的酒,泰班這家夥到底是什麽來頭?卡爾繼續侃侃而談。
“如果阿姆塔特消失了,那我們村子就不可能維持今天這樣的風貌了。一定會繁榮起來。”
“這不是件好事嗎?”
“嗯。但之後會變成什麽樣子?”
“咦?”
“那麽,覬覦我們村莊的人就會變多了。人們將學會爭奪利益。雖然我們領主的心地不錯,但是如果村裏產生一大堆貪心的人,那他還能保住那個位子嗎?現在有誰會想要覬覦這個像是阿姆塔特家後院的村莊呢?所以像我們領主這種不夠大膽的人才能繼續坐在那個位子上。”
我好不容易才搞懂他在說什麽。為了理解這件事,必須消耗掉一整杯啤酒。卡爾又說了。“所以我們村莊位置既佳,土壤又肥沃,然而卻沒有引起這個大陸上任何人的關心,人們還可以平靜地相愛來過生活,這都是托阿姆塔特的福。”
“你別開玩笑了!”
我踹了一下桌子。卡爾好像不怎麽驚訝,只有泰班嚇了一跳,他看不見的眼睛轉來轉去?
“你難道要我們感謝阿姆塔特那賤貨嗎?你的意思是說,我們村莊成為樂園,都是因為阿姆塔特的關系嗎!因著阿姆塔特,所以這裏的所有人都燃起了生存的欲望,勤勉誠實地生活嗎?因著那可惡東西蜂擁而至的怪物,無聊的時候就殺村裏比較殘弱的人,所以現在活下來的都是強者,你是要我們因為這個去感謝它嗎?”
我這個人好像不可以在十二小時之內連續喝酒。雖然跟昨天已經隔了半天,但醉意當場又一下子湧上來了。
“你說因為那家夥,所以我們這個占了地利的村莊連發展都沒辦法發展,變成很有田園情調的地方,是值得感謝的事嗎?如果是泰班這麽說,我還可以諒解。但你怎麽可以這麽說?你不是常看到那些慘狀嗎?一個月一定會有一兩個人死去,他們家人哭泣的樣子你不是全看到了嗎?不,你現在馬上到河對面去看。過了四年之後回來的是變成屍體的卡勒多,你去跟他的家人說說剛才你講的那番話吧!”
酒店其餘的人,包括海娜阿姨跟她旁邊的所有人,都驚訝地望著我。但是我對那一邊連瞧也不瞧,只是直盯著卡爾看。卡爾舉起了啤酒杯,對我說:“那件事我聽說了。還有,尼德法老弟——”
卡爾吞了一口啤酒,又說:
“你說的話是正確的。”
那時泰班很小心地開口了。
“嗯。你叫修奇是吧?從我的角度看來,這個卡爾已經有點年紀了,所以對人已經失望了。但你這個年齡還充滿著對人的愛,所以對你來說,他講的話也許是無法理解的。”
“別胡扯了!你知道什麽,不過是今天才認識的人,不是嗎?”
“但我並不是第一次看到像你這樣的人。”
這時卡爾說話了。
“泰班,別說了。尼德法,這都是我的錯,請你原諒我。”
卡爾微微地笑了一笑,說:
“這些都是醉話。別放在心上,尼德法老弟——”
我氣呼呼地看著兩人,然後從位子上站了起來。
“尼德法老弟?”
雖然卡爾叫我,我卻頭也不回地跑了出去。去他的,一出了酒館,上午的陽光就毫不留情地打在我臉上。這惱煞人的陽光。
第一篇 朝太陽奔馳的馬 第三章
“咳呸!”
我去城裏收廚餘的肥油,出來的路上,對著城的後門吐了一口口水。領主宅邸的執事哈梅爾關心我的健康狀態,問我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膽,居然敢滿口酒味地進城。他這種踹人小腿、打人家頭的方式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種關心。
因為我不是走正門,所以沒什麽好擔心的。正式的客人都會走正門,後門除了像我這種到領主住宅繳納東西的人以外,根本沒有別人會走。所以也不會有警備隊員,就算我吐吐口水,也沒什麽大不了……
“你這無禮的家夥,剛才幹了什麽?”
之前被打的後腦勺突然又被打了一下。但城裏根本找不到可以罩我的人,所以我急忙低下了頭說:“對不起,我錯了。我只是無意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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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劍完全消失在劍鞘裏之前的片刻,月光映照下反射出的劍光讓我覺得很刺眼。此刻在我眼中,那個鐵匠的兒子,每次都被我唱的歌弄得氣急敗壞的純真杉森,竟成了比路坦尼歐大王還更偉大的英雄。這難道是因為滿月的魔力?還是杉森真的是不遜於路坦尼歐大王的英雄呢?
杉森不可能知道我心裏的疑問,他轉過頭去望著正在檢查狼人屍體的透納。透納帶著痛苦的表情,搖搖頭說:“我認識這個人。”
“是嗎?”
“他是四年前狼人入侵時失蹤的卡勒多。以前住在江的對岸。”
周圍一時靜了下來。杉森重重地點了點頭,然後立刻說:“來吧,我們快開始行動吧。屍體收拾一下,報告明天我來寫。已經很晚了。下去之後,我請你們喝一杯,所以你們加把勁吧。”
“哇,杉森隊長萬歲!”
“你們只有在這種時候,才會對我說萬歲吧?”
士兵們憂郁的心情似乎一掃而空,大家又開始一面開著玩笑,一面努力將薄荷裝到袋子裏。杉森拿起了自己的袋子,看著我嘻嘻笑了起來。
“餵,修奇?你要為你唱的歌付出代價!”
“咦?”
杉森笑著,一下子把袋子放到了我的肩上。我故意假裝走不穩,所有人都哄然笑了起來。其實一袋薄荷也重不到哪裏去。但是我還是嘀嘀咕咕地轉過身去。我一開始小聲地喃喃自語,杉森就說了:“餵!你想說什麽,就給我大聲說出來。在那邊喃喃自語什麽?”
“……!是廚房的菜肴香?是洗衣場的肥皂香?還是儲藏庫的美酒香?”
杉森非常激動地大叫:
“可惡,你你你……你這家夥!”
我改變想法了。杉森絕對不是如同路坦尼歐大王一般的英雄。但是如果要在他們兩個人當中選一個當朋友,我還是選杉森。因為好像不太能這樣捉弄路坦尼歐大王。
由於宿醉、肉體上的勞累以及興奮這種種因素混在一起,所以我做了惡夢。
我從地板坐了起來,茫然地望著從窗戶射進來的陽光。那場夢很可怕,但就是因為太可怕,所以什麽都不記得了。只是因為好像頭腦裏某處被壓抑著,所以我連眼睛的焦距都無法對上,只是呆坐在那裏。
“如果你已經起來了,就收拾一下,去洗洗臉。”
雖然父親講的話已經傳進我耳朵裏,但是等到我聽懂那句話的意思,可是花了很長的時間。結果爸爸踹了我的背一下,我好不容易才站起身來,一滑又跌坐了下去。
“啊,爸爸。我的腿完全軟掉了!”
“你還好意思說。還不快起來?”
“不是跟你說我腿軟了嗎?”
“起來走一走,情況才會越來越好。不是跟你說過了,你祖父過世的一年前就開始腿軟了。”
爸爸一句話就把我說得像半身不遂的病人。我嘀嘀咕咕地起身,甩開本來裹在身上的毛毯,丟到床上去。床是爸爸的,我平常都是裹著毛毯睡在地板上。
“也做張床給我嘛。睡地板睡得我骨頭都酸痛了。”
“是嗎?你祖父過世的三年之前,就已經有這種癥狀了。”
這次我被說得像是神經痛患者。我只好放棄,走到外面去。
緊鄰著爸爸跟我住的茅屋之處,就是爸爸的工坊。雖然稱做工坊,但只不過是把茅屋的屋頂延伸過去,再加上幾根柱子而已。我把頭塞到工坊的水桶裏。因為我脫了上衣睡,所以早上起來只要把頭放到水桶裏,就可以開始洗臉了。
“噗!”
一泡到冷水裏,大概是因為腦袋裏面固結不去的酒精,頭痛得好像被人猛打一樣。我的腳亂踏了幾步,好不容易抓到重心,然後才能夠洗洗前胸跟手臂。爸爸看了我的樣子,帶著一副憐憫的表情慈祥地對我說:“幹得好,小子。敢喝酒,真是酷斃了啊。沒想到你還能走路。”
“人家訂購的蠟燭,我們都已做完了,不是嗎?那麽今天沒有工作要做了吧?”
“怎麽會沒有,你這小子!今天要收集蜂窩,還要去收肥油!”
“咦?還要繼續做嗎?”
“城裏來了緊急的訂單。那是阿姆塔特征討軍要用的蠟燭。”
阿姆塔特征討軍。這次應該是第九次了吧?
既然首都來的白龍卡賽普萊已經到了這裏,那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討軍的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說已經準備好了。反正就算聚集了幾百個人出征,也不能拿阿姆塔特怎麽樣。阿姆塔特是灰色山脈的恐怖之源,是中部大道的痛苦之根。要對付這頭巨大的龍,如果由人類去莽撞地蠻幹,那大概連一塊骨頭也回不了故鄉。因為不是被它燒得一幹二凈,就是整個人被它吃掉。
龍要由龍去解決,這才是辦法。所以在我們領主懇切的拜托跟“誠意”(依據我跟卡爾的推測,顯然他送了不少賄賂。我們領主還真可憐。他又沒什麽錢),總算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討軍能誠惶誠恐地跟首都來的卡賽普萊一起出征了。
我一面在院子的餐桌上擺上早餐,一面說:
“爸爸。”
“幹嘛?”
“卡賽普萊打得過阿姆塔特嗎?”
“我怎麽會知道?我常看的不是這種仗。但如果說你跟傑米妮打起來,我就能猜出是誰贏。”
“誰會贏?”
“你要我再提起你以前的戰績嗎?你因為傑米妮的關系,手臂斷了一次,腿斷了兩次,鼻梁也被打破皮過,還有掉到水坑裏感冒的次數,算都算不清了。”對啊。小時候我真的常被傑米妮整得很慘。我感到自己對傑米妮陳年的夙怨一下子燃燒了起來。但是爸爸的話還沒說完。
“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你給傑米妮看你的小弟弟,她很懷疑這個她沒有的東西是假的,於是用力一拔……”
“爸!”
“所以我只好含著眼淚,去哀求傑米妮的爸爸收你當女婿。那個混帳家夥。你不覺得你們兩個的性別角色剛好對調了嗎?”
這樣一來,我就成了純潔被女孩子奪走的笨兒子。再繼續這樣跟他聊下去,不知道又會有哪些被他誇大渲染過的往事揭露出來,所以我急急忙忙地準備好早餐。
吃完了早餐,爸爸擦了擦沾在山羊胡上的酒,一面說:“從今天起,你負責做蠟燭吧。”
“咦?”
“我好像會變得比較忙。我已經跟執事先生講過了。我說品質也許會下降一些,但我還是要叫你做,他也答應了。”
“先不管那個品質怎樣的。你有什麽事呢?”
“我這次要支援阿姆塔特征討軍。”
我一時之間說不出話來。不是我無話可說,而是有太多話要說,一時抓不出頭緒。所以說出來的第一句話非常平凡。
“爸爸,你不是不會刺槍嗎?”
“所以我打算從今天開始練習。我也會參加征討軍的訓練。”
“你認為你去了,可以活著回來嗎?”
“你別擔心。傑米妮會照顧你的。你一定要努力贏得傑米妮的愛啊!”
雖然爸爸開始開玩笑,但我卻無法冷靜下來。
“別開玩笑了。你去了就不會再回來了。這不是白白去送死嗎?”
“我聽說軍隊裏面討論戰略的時候提到,希望將這次的死亡比率降到三成以下。所以我死的機率也是三成。”
突然聽到這個很有距離感的借口,我一下子激動了起來。
“這只是計劃,不是嗎!以前去征討阿姆塔特的軍隊,百分之百都死光了啊!”
“話是沒錯。可是這次卡賽普萊也會去,應該會好很多。”
我氣呼呼地說。爸爸卻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
“為什麽?到底為什麽?為什麽你要去支援?”
“因為說到有權利看著阿姆塔特倒下的人,我也是其中的一個。”
“你認為你這麽做,媽媽會高興嗎?”
爸爸臉上的表情第一次有陰影掠過。
爸爸拿起了桌上的酒瓶,再次將空杯斟滿。我覺得爸爸倒酒瓶的手指有些顫抖,這難道只是我的幻覺而已嗎?我一面深深地呼吸,一面看著那付模樣。爸爸突然喝光了我杯裏的水,在裏面斟滿了酒。
“昨天看你睡覺的時候,發了不少酒瘋。”
我註視著面前的酒杯。這就像是為了爸爸的死而獻上的酒。爸爸舉起了酒杯,一面說:“舉杯吧。”
我也舉起了酒杯。我低著頭,不敢看爸爸的表情。
“我不是去送死的。我以你去世母親的名字向你保證,我一定會活著回來。”
我擡起了頭。爸爸正在笑著。
“真的嗎?”
“有你這種被女孩子整得亂七八糟的笨兒子,我怎敢丟下你……”
“我相信你。”
“那就為了我的生還幹一杯吧!”
這麽說的話,不管多少酒,我就都喝得下去了。爸爸跟我碰了酒杯,然後將酒一飲而盡。
“爸爸……”
“幹嘛?”
“你絕對不能死。”
爸爸深深地嘆了一口氣。我用憂慮的目光望著爸爸。
“我也不想把性命浪費在奪走我妻子生命的家夥手上。如果是我那酒鬼兒子的性命,那還得考慮看看。”
我的眼神一下就變了。爸爸呵呵地笑著。但是爸爸好像搞錯我表情所代表的意義了。
“就這麽辦吧!我替你去!”
“呆瓜。你不知道軍隊征集有年齡下限的嗎?你才十七歲。”
爸爸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就讓我閉上了嘴。
“……那沒有上限嗎?”
“有是有,但我還沒到。生氣吧?”
※※※
村中的大路上,氣氛異常地慌亂。
這是因為阿姆塔特征討軍的消息傳開了。好像興奮、擔憂、希望、不安等等所有的東西都像是被完完全全地混和,放在石臼裏碾碎了之後撒在村中大路上似的。到處傳來耳語、笑聲、嘆息、高喊。平常聽來不覺得怎樣的這些聲音,現在聽來都有些異常。
我走到了城裏。
城裏人丟掉的動物脂肪可以當作蠟燭的原料。除此之外還有用魚油做的,甚至我看都沒看過的鯨魚油,聽說也能做成蠟燭。不管怎麽說,用油脂做的蠟燭雖然是劣等貨,但對平民而言卻還是很貴的東西。所以我們領主站在做慈善的立場,讓我們把城裏出的肥油、動物脂肪等等做成蠟燭,再免費分給需要的市民。但是晚上做讀書等活動的市民其實不是那麽多,所以需要量也很低。城裏會購買用蜂窩做的高級蠟燭,我們就是靠這個掙回飯吃。也就是說領主城裏以做菜剩下的肥油做好事分蠟燭給市民,又購買高級蠟燭,讓我們一家得以討生活。我們領主的心地還真好。村裏人們常在講的那些壞領主甚至還把那些肥油賣給做蠟燭的人。
因為宿醉,我盡可能看著地面走路。所以差點撞上在村中大路上聚集的人們。
人群完全堵塞住了村中大路。我環顧四周,想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我看到了釀酒廠的米提。
“米提?幹嘛?什麽事啊?”
“修奇嗎?你看一下城堡那邊。”
我仔細一看,所有人的眼睛都朝著山丘上領主城堡的方向。我擡起頭,往城堡那裏望去。我實到了城墻上方巨大的白色脖子。
“卡賽普萊?”
而就在它旁邊,有某種又寬又大的白色東西升了起來,擋住了它的脖子。過了一會兒,那樣東西再度下降了之後,我才發現那是卡賽普萊的翅膀。翅膀再度上去,下來。
它在揮動翅膀。
一陣子之後,卡賽普萊整個飛了起來。我覺得這好像不是真的。我覺得這樣一個巨大玩意兒想要飛,應該要從山頂一路跑下山坡,好不容易才飛起來才對。但是卡賽普萊就像麻雀一樣,在原地優雅地起飛。像麻雀?不,應該說是像鷺鷥。
那翅耪優雅的動作。緩慢卻輕盈的姿態。雖然它的頸部跟尾巴都擁有驚人的力量,但是動作依然無限地輕柔。
一陣子之後,卡賽普萊完全飛到了城堡上方的天空中。它慢慢地揮動著翅膀,往我們所在的方向飛來。
速度太快了。
由於它翅膀的動作很慢,我完全沒想到它移動的速度會這麽快。這是因為我沒領悟到他的翅膀既然這麽巨大,那它只揮動一次,前進的距離也會超過其他小鳥揮幾百次。卡賽普萊只不過揮了幾次翅膀,就已經越過了我們頭頂上方。
“卡賽普萊萬歲!”
“萬歲!”
人們都很感動,舉起手來高聲歡呼。我也被這個景象所感動,揮動著手,高呼著沒有意義的喊聲。卡爾抓住我肩膀的時候,我趕緊把手放下,差點打到他的鼻梁。
“餵,小心點,尼德法老弟。”
“咦,卡爾?”
“嗯。果然很壯觀。”
“對啊。可是卡賽普萊到底要去哪裏呢?”
“問得好。看它飛的方向,應該是去灰色山脈吧。我猜是去偵察敵情。”
“偵察?那不是很好笑嗎?這麽大的東西,不管對誰來說都很顯眼,阿姆塔特當然也會看到。”
“現在當然是如此。”
“咦?”
“哎,尼德法老弟。世上有隱形魔法這件事,難道是什麽天大的秘密?”
“啊!魔法。”
我搖了搖頭。雖然我理所當然不知道這種魔法的原理,但是我至少知道施了這種魔法東西會變成透明。我只是一時沒想到。
但我還有其他的理由可以解釋。我從生下來到現在也只不過看過三次巫師。第六次阿姆塔特征討軍的時候看過一個,第八次的時候看過兩個。我也只不過知道他們是巫師而已,至於他們用魔法的樣子,我可是一次也沒見過。所以魔法對我而言是種神秘的、無法理解的東西,我沒有想到魔法,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卡爾作出了微笑的表情,又繼續開始走。我在他身邊並肩走著。
“說起來,巫師是很稀罕的,所以我們的尼德法老弟一時想不起來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誰會對卡賽普萊使用隱形術呢?”
“咦?當然是卡賽普萊直接用啊!不是嗎?”
卡爾帶著困惑的表情望著我,我只好做出這個情況下最適當的應對方式,也就是厚著臉皮,顯露出一副“不知道的話又會怎樣?世界未日嗎?”的表情。但是接著我聽到了完全意想不到的回答。
“魔法本來就是屬於龍族的東西。”
我跟卡爾同時將頭轉向聲音傳來的方向。
一個老人,不,一個青年,不,是一個老人吧?這個人穿著一套讓人猜不出年紀的服裝,而且臉還幾乎全部用頭巾遮起來。穿的衣服是黑色的斜紋袍子。如果他是不騎馬的旅行者,這種服裝應該是不錯的選擇。這種又厚又寬大的衣服,在晚上睡覺的時候特別好穿,但是活動的時候有些累贅,簡直就是穿著棉被到處跑。他背上背著一個背包,右手拿著一根杖,因為石手的袖子向下滑到手肘,所以可以很清楚地看見手臂上滿滿的都是紋身,紋身的圖形覆雜到你看不出線條是從哪裏開始,也不知道總共有幾條線。那是文字嗎?還是花紋呢?有時看看像文字,有時又有點像花紋。
這個男子慢慢地將頭巾掀開。就好像他為了完成這個動作已經努力練習了好幾年一般,動作既緩慢又輕柔。過了一會之後,我們看見他的紋身從脖子一直向上延伸到臉頰。看他的右臂跟臉頰,我猜想他的上半身,甚至是全身都可能有刺青。接下來出現的是眼睛。沒有東西,一片白色。最後出現的頭發則是白發。黑色的衣服配上黑色的紋身,簡直是一面倒的黑色,但眼睛和頭發卻是相反的白色。
他真的是很給人威脅感,讓人看了會畏縮的老瞎子。
“您是哪位?”
雖然對我而言,沒理由去問,也沒必要去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是他先隨便開始搭話的。紋身瞎子毫無表情地回答:“泰班。”
“您叫泰班。您對龍的事情很清楚嗎?”
“不,不知道。”
“……您看看。別人在對話,敢貿然插嘴的人一定具有能夠對我們兩人提出建言的智慧和經驗吧,不是嗎?”
這種話我也會講。這是拜卡爾之賜。叫泰班的紋身瞎子用他看不見的眼睛做出了微笑狀。
“是你們的問題問錯了。”
“咦?”
“說我了解龍,還不如說我了解魔法。”
“您是巫師嗎?”
“咦,你跟我一樣嗎?真高興碰到你,瞎子同志。”
他的意思大概是在反問:“你看我這樣子,還不知道我是巫師嗎?”但我從來沒聽過巫師一定要全身紋身,還要穿著黑袍才能到處跑。
“卡爾,請你跟他說我不是瞎子,好不好?”
“沒錯。這個年輕人不是瞎子。他只是睜著眼睛也看不到什麽東西。”
“那可是比瞎子還糟糕。”
由於卡爾跟泰班的共同作戰,我當場成了睜眼瞎子。卡爾聽到我哼了一聲,他笑了笑,就繼續說:“我沒有在這一帶看過您。我叫卡爾。”
“我的名字你已經知道了。如果問我來這裏的目的,我只能回答,我是個在找度過餘生之處的老人。”
“餘生?”
“對啊。我已經厭倦了帶著看不見的眼睛到處跑,我想找一個地方定居下來,順便找找墓地,割草整理一下。所以我有一件事要拜托你們,請告訴我這個村子是什麽樣的村子?”
“我們領主是賀坦特子爵,是個很不錯的人。如果告訴他您周游過大陸,領主一定會邀請您,詢問您遠大的智慧,或者是遙遠地方有趣的風俗。但是這次您來的真不巧。”
泰班點了點頭。
“就算不是這樣,我一來到這裏的時候,聽見到處都鬧哄哄的。我那時還在考慮要不要馬上就離開。但是人一旦到了我這個年紀,就會避免輕率地下判斷。如果你們方便的話,可不可以帶我到酒店去?我請你們兩個喝酒,你們應該可以給我一些建議。”
相對於他可怕的外表來說,泰班的性情好像很溫和。他先搞清楚狀況,然後很有禮貌地請求我們的幫助。而且他是說“你們兩個”,當然把我包括在內,我可是一百個讚成。卡爾看了看我的表情,發現沒有必要問我“你忙不忙?”,於是就開始往前走了。
在我們走向位於村中廣場的酒館“散特雷拉之歌”的時候,泰班讓我嚇了一跳。
大路上有許多小狗,也有很多活潑調皮的程度跟小狗不相上下的淘氣小孩,而且到處都是家畜跟馬車造成的凹洞與泥水坑。但是泰班就好像看得見一樣很輕松地走著。其實也可以想成是因為他穿著長靴,所以毫不顧慮地隨便走,但事實卻不是這樣。泰班就是很自然地躲過了那些東西前進著。大概是他拿著拐杖的手非常敏感吧。
長靴?仔細一看,還是高級貨呢。我突然感覺到掉進我木鞋裏的砂粒,開始羨慕地望著泰班的長靴。不知不覺地,我們已經到達“散特雷拉之歌”了。
酒館中有許多剛才看過卡賽普萊飛行之後,跑來喝一杯的人。裏面真的很嘈雜。他們好像正在討論卡賽普萊一分鐘揮幾下翅膀。目前主張揮六下的一派比較占優勢。簡單來算是它十秒揮一次,但它愛怎麽揮也是它自己的事。
卡爾親切地讓泰班坐下。酒店老板娘海娜阿姨遠遠看到我,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你啊,聽說你習慣常常在森林裏偷喝酒,喝醉之後跑去溪谷。現在居然光明正大地走進酒店來了啊?”
拜托,昨天第一次發生的事情,怎麽就變成我的習慣了?我用下巴指著一道來的兩個同伴,氣呼呼地說:“我是跟著他們來的。”
“當然啦,這兩位喝啤酒,你喝牛奶吧?”
“來三杯啤酒!”
“不,我要紅酒。有穆洛凱·薩波涅嗎?”
老巫師泰班說。老板娘一下子變了臉色。怎麽回事?酒店老板娘用驚訝的眼神望著泰班。
“這個嘛,有是有。啊,那個……”
泰班笑了笑,手伸進懷裏,拿出了一個錢幣。
眼前出現了一個東西,將透入酒店的早晨陽光彈向四面八方。那是亮晶晶的金幣。由於太過耀眼,我差點閉起了眼睛。在閃耀的光芒下,那些本來在討論卡賽普萊揮翅膀次數的人也驚訝地望向這裏。海娜阿姨有些慌了,好像沒自信抓起那東西似的,幹脆用裙子接了下來。她用顫抖的手拿起裙子下擺上頭厚厚的金幣。
海娜阿姨緊張地說:
“那個,先生,你確定你沒有給錯嗎?”
“嗯?還不夠嗎?這不是一百賽爾嗎?我看起來是很老啦。手的觸感已經變遲鈍了。”
泰班想要再次把手伸進懷裏,海娜阿姨連忙說:“不,沒錯。這是一百賽爾。”
“是嗎?呵呵。那我的手沒問題‘太好了’你們也點吧。”
卡爾還是點啤酒,但我還只是個十七歲的少年。
“穆凱拉·薩涅波!”
海娜阿姨捶了一下我的後腦勺。
“是穆洛凱·薩波涅啦!你這呆瓜。”
“……啤酒。”
海娜阿姨搖了搖頭,馬上走開了。
“唉唷,真糟糕。隔了七年,又搞掉一瓶了。現在只剩下兩瓶了。”
所以我們喝著兩杯啤酒跟那個什麽……還是算了。不管怎麽樣,有一瓶怪酒被放到了桌上。海娜阿姨一直在那邊可惜地說這是要留給女婿的,要留給孫子的,一面又跑到窗邊,將金幣映著陽光,用讚嘆的眼神看著。酒店裏的其他人也跑到海娜阿姨的身邊鑒賞金幣,看著看著就讚嘆了起來。
“這酒店的氣氛真棒啊。”
“人們談到酒館,就會想到這裏。”
“嗯。真是個不錯的村莊。領主的聲望也很不錯。”
“說他為人軟弱應該更正確吧。”
“不壞啊。那卡賽普萊呢?”
“是因為阿姆塔特才來的。”
“我聽說中部大道上有某個地方慘遭黑龍的蹂躪。”
“就是這裏。”
“真是的,這真糟糕。這麽美麗的村莊居然遭受這樣的痛苦。”
“因果關系顛倒了。應該說有了阿姆塔特,所以我們村莊才變得美麗。”
“是嗎?不過也是有可能的。”
卡爾跟泰班彼此交換著我無法理解的奇怪問答。我雖然閉著嘴巴,但聽到卡爾的最後一句話,我已經無法忍受了。我激動而魯莽地插了嘴。
“嗯,請問這是什麽意思?”
卡爾之前好像已經忘了我的存在。他帶著搞不清情況的眼神看了看我,然後用親切的表情向我說明。
“我們的村莊雖然很堅強,但也很平靜,尼德法老弟。整個大陸上都找不到像我們村莊一樣的地方。我們村裏沒有像大都市那樣混亂覆雜的人際關系。雖然所有人都被阿姆塔特折磨,但就是因為這樣大家才能和氣地相處。”
我點了點頭。這是我跟卡爾常分享的話題之一。
“這個我之前也聽你說過了。”
“對啊。我們村裏的人雖然被生活的痛苦鍛鏈得很堅強,但也同樣地熱情。在這裏,連一介士兵也能一次對付五個半獸人。你的朋友杉森·費西佛,我雖然為他覺得可惜,覺得有點埋沒了他,但不管怎麽說,他有實力單挑一個食人魔吧?即使如此,他還是在這裏繼續當一個純樸的鄉下青年。萬一他是在首都之類的大城,他一定老早就被卷進覆雜的人際關系中,以成為騎士團長為目標,變成個一天到晚只想出人頭地的人了。”
這句話我讚成。不是因為他是我朋友我才這麽說,如果杉森真的在肩上披上了騎士團的鬥篷,腰間配著寶劍,站在國王陛下前面……實在很不適合。哼,杉森還是比較適合躲在水車磨坊裏,焦躁地等待情人的到來。
“所以呢?”
“也沒什麽別的好說的。我們村裏的人雖然都很堅強,但還是個溫暖而平靜的村莊。我們可以算是跟阿姆塔特達成了某種平衡。但現在卡賽普萊來了。”
“卡賽普萊怎樣?”
“如果卡賽普萊打敗了阿姆塔特,因著我們村莊的地點非常好,應該很快就會大大繁榮起來。你應該知道吧?我們村莊位在中部大道上最能有所發展的位置。如果要進入還未開拓的大陸西部,我們村莊可說是必經之關口。不管怎麽說,至少這裏還是可以看得到穆洛凱·薩波涅的村莊。”
“這種酒真有這麽稀奇嗎?”
“你在說什麽,這可是稀罕得要命。搞不好連國王陛下都不能隨心所欲地喝。”
我的嘴巴一下子驚訝地張了開來。什麽?居然點了連國王都沒辦法盡興喝的酒,泰班這家夥到底是什麽來頭?卡爾繼續侃侃而談。
“如果阿姆塔特消失了,那我們村子就不可能維持今天這樣的風貌了。一定會繁榮起來。”
“這不是件好事嗎?”
“嗯。但之後會變成什麽樣子?”
“咦?”
“那麽,覬覦我們村莊的人就會變多了。人們將學會爭奪利益。雖然我們領主的心地不錯,但是如果村裏產生一大堆貪心的人,那他還能保住那個位子嗎?現在有誰會想要覬覦這個像是阿姆塔特家後院的村莊呢?所以像我們領主這種不夠大膽的人才能繼續坐在那個位子上。”
我好不容易才搞懂他在說什麽。為了理解這件事,必須消耗掉一整杯啤酒。卡爾又說了。“所以我們村莊位置既佳,土壤又肥沃,然而卻沒有引起這個大陸上任何人的關心,人們還可以平靜地相愛來過生活,這都是托阿姆塔特的福。”
“你別開玩笑了!”
我踹了一下桌子。卡爾好像不怎麽驚訝,只有泰班嚇了一跳,他看不見的眼睛轉來轉去?
“你難道要我們感謝阿姆塔特那賤貨嗎?你的意思是說,我們村莊成為樂園,都是因為阿姆塔特的關系嗎!因著阿姆塔特,所以這裏的所有人都燃起了生存的欲望,勤勉誠實地生活嗎?因著那可惡東西蜂擁而至的怪物,無聊的時候就殺村裏比較殘弱的人,所以現在活下來的都是強者,你是要我們因為這個去感謝它嗎?”
我這個人好像不可以在十二小時之內連續喝酒。雖然跟昨天已經隔了半天,但醉意當場又一下子湧上來了。
“你說因為那家夥,所以我們這個占了地利的村莊連發展都沒辦法發展,變成很有田園情調的地方,是值得感謝的事嗎?如果是泰班這麽說,我還可以諒解。但你怎麽可以這麽說?你不是常看到那些慘狀嗎?一個月一定會有一兩個人死去,他們家人哭泣的樣子你不是全看到了嗎?不,你現在馬上到河對面去看。過了四年之後回來的是變成屍體的卡勒多,你去跟他的家人說說剛才你講的那番話吧!”
酒店其餘的人,包括海娜阿姨跟她旁邊的所有人,都驚訝地望著我。但是我對那一邊連瞧也不瞧,只是直盯著卡爾看。卡爾舉起了啤酒杯,對我說:“那件事我聽說了。還有,尼德法老弟——”
卡爾吞了一口啤酒,又說:
“你說的話是正確的。”
那時泰班很小心地開口了。
“嗯。你叫修奇是吧?從我的角度看來,這個卡爾已經有點年紀了,所以對人已經失望了。但你這個年齡還充滿著對人的愛,所以對你來說,他講的話也許是無法理解的。”
“別胡扯了!你知道什麽,不過是今天才認識的人,不是嗎?”
“但我並不是第一次看到像你這樣的人。”
這時卡爾說話了。
“泰班,別說了。尼德法,這都是我的錯,請你原諒我。”
卡爾微微地笑了一笑,說:
“這些都是醉話。別放在心上,尼德法老弟——”
我氣呼呼地看著兩人,然後從位子上站了起來。
“尼德法老弟?”
雖然卡爾叫我,我卻頭也不回地跑了出去。去他的,一出了酒館,上午的陽光就毫不留情地打在我臉上。這惱煞人的陽光。
第一篇 朝太陽奔馳的馬 第三章
“咳呸!”
我去城裏收廚餘的肥油,出來的路上,對著城的後門吐了一口口水。領主宅邸的執事哈梅爾關心我的健康狀態,問我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膽,居然敢滿口酒味地進城。他這種踹人小腿、打人家頭的方式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種關心。
因為我不是走正門,所以沒什麽好擔心的。正式的客人都會走正門,後門除了像我這種到領主住宅繳納東西的人以外,根本沒有別人會走。所以也不會有警備隊員,就算我吐吐口水,也沒什麽大不了……
“你這無禮的家夥,剛才幹了什麽?”
之前被打的後腦勺突然又被打了一下。但城裏根本找不到可以罩我的人,所以我急忙低下了頭說:“對不起,我錯了。我只是無意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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