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弄丟了孩子的科研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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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邊的兩個姑娘眼見著老太太一副要哭到暈厥過去的樣子, 連忙扶住了。
“太姥姥,您先別激動,小姨情況怎麽樣還不知道呢。”
“還能是什麽情況!人都進醫院了!!”
老太太暴怒又充滿憤恨的緊緊盯著林時恒, 那模樣像是恨不得撲上來咬他一口,她身子硬朗, 又是一直幹農活長大的,這麽大年紀了力氣還挺大,兩個姑娘險些沒扯住。
還是林時恒伸出手揮了揮:“沒事, 你們先松開手。”
他是長輩, 說出的話自然是要聽的,兩個姑娘互相對視一眼,猶猶豫豫的松開了手。
一松開, 老太太立刻沖上來開始拍打林時恒的肩膀, 嘴裏罵著:“當初我就不該把你帶回家,我就不該供你上學, 你這個沒心肝的,這樣對我孫女, 我孫女哪裏對不住了!!沒良心,你沒良心啊……”
她一開始手上還用著很大力道,等到後來發現林時恒不閃也不避, 只站在原地任由自己打後,手上的力氣漸漸小了下來, 一張滿是皺紋的臉上老淚縱橫, 說出的話也滿是頹氣。
“我當初……就不該答應你們在一起, 冤家,冤家啊!!”
“奶奶。”
林時恒就那麽站在原地任由她發洩,看著老人家發洩完了,終於開了口:“您真的誤會了,初初這次生病沒跟我說,我也是剛剛才知道。”
“呵。”
老太太冷笑一聲,臉上猶帶著淚水:“她跟你說有用嗎?你每天就是守在那個破實驗室裏,做著亂七八糟的實驗,你跟初初結婚這麽多年了,你關心過她幾次?孩子被你弄丟之後,初初一刻不停的找孩子找到暈倒的時候,我打電話讓你過來醫院看一眼你都不願意!怎麽?那不是你孩子?那不是你親生的?你把他……你把那麽小的他弄丟了,這麽多年了,他還不知道吃了什麽苦,受了什麽罪……”
說著說著,老太太眼淚流的更加多了,滿是皺紋的手也按在了心臟處,這一下將兩個小姑娘嚇了一跳,連忙一聲聲叫著奶奶撲了上來。
“你什麽都不管,什麽都讓我初初來……你是不是也跟那些人一樣,覺得孩子丟了這麽久了,就沒希望了,不想找了……”
老太太說這話,有種心灰意冷的感覺。
不光是因為自己的孫女和重孫子,還因為眼前這個讓她憎恨無比的罪魁禍首,也是她一手養大的孩子。
怎麽能這麽涼薄呢,怎麽能對唯一的血親丟失都沒什麽反應呢。
老太太看向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他今年三十五歲,對於一個男人來說是最好的年紀,因為出色的相貌,看上去也比實際年齡要年輕一些,穿著講究的衣服,戴著名貴的手表,一看就知道生活過的很好。
此刻眉正緊緊皺著,眼中帶著擔憂的望向自己,可擔憂有什麽用,無論她說什麽,他都一言不發,一整天泡在那個破實驗室裏,根本不管親生孩子的死活。
按理說孩子丟了十年了,那些悲傷和哀痛該平覆下來,老太太這反應有些過激,可不光是十年後的現在,十年前,還在剛剛丟失的時候,作為親生父親的林時恒,只跟著他們一起找了不到兩小時的監控,就匆匆忙忙趕回了實驗室。
當時孫女受到刺激暈厥過去,醒來之後精神狀態一直不太好,只有老太太陪著她,因為警方說孩子可能是被帶離這個城市,她們在寒冬臘月裏,帶著印著孩子照片的傳單,挨個問路過的旅人們,有沒有看見過這個孩子。
而當時,林時恒又在哪裏?
就連之後,他也悶聲不吭的縮在實驗室裏,有一次初初出去找孩子錢包被人偷了,腳又崴了打電話來讓他接,他竟然在電話裏說實驗正在最要緊的時候。
有這麽當丈夫,有這麽當爹的嗎!!
她越想越心寒,心臟處猛然傳來尖銳的刺痛,伴隨著這股刺痛,還有呼吸不上來的窒息感。
“太姥姥!!”
“太姥姥你怎麽了!!”
兩個年紀還不大的姑娘一下子慌了神,連忙去扶住緩緩倒下的她,可她們年紀還是太小了,即使合力,也支撐不住老太太這麽一個成年人的體重。
就在老太太要倒下時,一雙手突然握住了她的手,這手比起她來說有些冰冷。
老太太勉強睜開眼,看到了面前的林時恒。
他眼中有著焦急,也有著無可奈何和擔心,一手將人扶了起來,看似是在幫老太太拍身上的灰塵,卻趁著她站起身的那一瞬,小聲在她耳邊快速說了一聲。
“奶奶,這裏有人在監視,三言兩語說不清楚,您相信我,我肯定能把軒軒找回來。”
老太太身子一震,狐疑的看向面前人,見他額頭滿是冷汗,眉毛微微皺了皺,對著她使了個眼色,面上神情雖然保持著熟悉的無奈,卻隱約透著一絲焦急。
看上去,的確是有隱情又受人桎梏的模樣。
雖然不知道到底什麽情況,但她十九歲成了寡婦,一個人拉扯兒子長大,自然不會是什麽蠢人。
尤其是,她經歷過國家最動蕩的年代,對這種事尤其要敏感一些,老太太不覺得林時恒會沒事編瞎話逗她玩,腦子裏一瞬間閃過無數種可能的同時,她站穩了。
面前人仿佛是覺得她穿的薄了,脫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了她身上,趁機在整理外套時快速小聲的說道:“您還是按照以前那樣對我,別讓人看出來。”
老太太瞬間反應了過來,立刻放大嗓門罵道:“畜生!!老娘不要你的衣服!!”
她一把抓著披在自己肩上的外套,猛地甩在了地上,對著兩個不知情的孫女道:“思思念念,走,跟我去看你們小姨去!”
“誒!太姥姥您慢點!”
“太姥姥,小姨是在這邊……”
被兩個重孫女扶住,老太太轉身似是憤憤的看了一眼站在走廊中央的林時恒。
他站在那,沒去撿地上的外套,只沈默又安靜的看著她們離開,明明表情沒透露出什麽難過來,整個人卻仿佛透露出了一股孤寂。
到底是怎麽回事,為什麽會有人監視,他不就是一個搞研究的嗎?
難道,真的有苦衷?
***
看著老太太走了,林時恒撿起外套,下樓去醫院隔壁買了個筆記本電腦。
拿著新電腦,他重新回到醫院,坐在長椅上雙手開始在鍵盤上敲敲打打。
原主是沒有苦衷的,但是林時恒可以有。
快速推演著自己的計劃,林時恒合上了筆記本電腦。
有人監視什麽的。
當然是他瞎編的。
老太太年紀大,為人謹慎,又經歷過華國最混亂的年代,即使那時候她年紀還小,也足夠讓她記憶猶新了,因此對於這種事,年輕人不相信,她肯定會信。
而只要她信了個開頭,接下來的事就好辦多了。
原主的記憶比較枯燥,也沒多長。
他和老太太是一個村子裏的,又和老太太的孫女,也就是後來的妻子同齡。
原主大概五歲的時候,父母因意外去世,他的撫養權到了舅舅那裏,只是破落的村子裏,養自家孩子就夠艱難了,再養個別人家的孩子就讓人很不爽了。
尤其他的父母一窮二白,一點遺產沒留下,還都是摔下山坡摔死的,自己死的,也沒賠償,一點好處沒有,誰願意憑白幫人家養孩子。
但這麽大的孩子也不能再扔了,舅舅舅媽只能臭著一張臉養著他,饑一頓飽一頓的,每次給自家孩子吃好吃的時候,就把原主支出去。
他也不傻,也沒怨恨的意思,那時候本來就不好過,尤其還是個破落的小村子,舅舅舅媽能願意養著他就夠好的了,總不能指望更多。
他肚子餓了,就自己去河裏抓魚吃,河水很深,他一個小孩子下河太危險,有次掉進去差點淹死被老太太救了回來。
老太太很早就成了寡婦,自己帶著兒子生活,後來兒子長大進了城工作,結婚之後夫妻兩個都要工作沒人能帶孩子,他們一共生了兩個女兒,大一點的那個可以在學校寄宿,小一點的那個卻是要人帶的。
因此老太太就一直帶著小孫女,她不重男輕女,疼孫女疼到了心裏,愛屋及烏,對著原主那麽小還吃苦受罪的孩子也有點不忍,就總是接濟他。
原主舅舅舅媽看見了只當做不知道,反正能有人幫他們分擔他們自然是樂意的。
很快到了上學的年紀,原主想上學,舅舅舅媽不願意供,哪怕是他想打欠條都不行,那麽丁點孩子,誰信他長大了還還錢啊。
原主就求到了老太太那去,老太太心軟,再加上聽著從沒上學光靠著扒小學窗戶的原主像模像樣的背書,寫信問了兒子的意見,得到同意後這才開始資助原主念書。
念書其實花不了多少錢,原主成績優異,從小學開始就沒下過前三,之後上了初中開始拿獎學金,從那之後老太太就基本沒出過多少錢了。
他和老太太的孫女周初初小時候玩的很好,初中時周初初被父母接回去,高中兩人又在同一所高中重逢,小時候的情誼和重逢的喜悅摻和在一起,兩人在大一發生了關系。
周初初懷孕後,他們索性就告訴了家長,雖然對明明該上學的年紀卻鬧出一個孩子來很憤怒,但看著算是青梅竹馬的一起長大的兩人,再看看原主從小優異到大的成績,周家這邊還是同意了婚事。
當時結婚了還上大學的不在少數,他們簡單辦了個婚禮,就繼續回學校上學,之後周初初肚子大了之後辦了半年休學,生了孩子後又重新回到校園。
原本青梅竹馬,雙方雖然不是什麽大好人,但也都不是什麽壞人,又都是好大學出來的,應該過得挺好才對。
可原主卻迷戀上了搞科研。
他這一迷戀,將從前種種全都拋在了腦後,他對妻子沒有興趣,對有著自己血脈的兒子沒有興趣,只想一門心思的研究。
嚴格意義上來說他不壞,他只是為了科研,放棄了妻子兒子。
一開始沒人發現不對,只覺得原主很喜歡工作,喜歡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因為知道他一直在實驗室埋頭工作,又沒有搞外遇,工資還都如數上交,休息日都是實驗室一個電話就立刻趕過去。
他在家裏待得時間不長,基本是早出晚歸,但因為確信他的確是在工作,周初初也沒當回事。
她學的是繪畫,畢業後就開始自己設計一些原創首飾和服裝做出來掛在網上賣,因為很漂亮做工也很精細,就算是價格高銷量也十分不錯。
每天在家裏做做首飾畫一下畫,時間還是很充足的,因此就算是原主基本上不怎麽回家,他們的孩子也不缺少陪伴。
原主從這個孩子出生後只帶著他去玩了一次,他的研究小有成果,高興的他難得休了一天假,恰好那天周初初有事,將孩子交給他照顧自己匆匆出門。
原主沒怎麽和兒子相處過,五歲大的小孩子說話已經很清晰了,他充滿渴望的提出想要去游樂場玩。
就這麽,兩人去了游樂場。
玩著玩著,原主腦子裏突然冒出一個靈感,他連忙掏出隨身帶著的本子開始埋頭寫下那一連串的代碼,接著又各種推算。
等到他擡起頭,想起自己是帶著兒子出來的時候,孩子早就不見了。
這對於將兒子疼在心尖上的周初初來說簡直晴天霹靂,她瘋了一樣的到處找自己的孩子,可無論用盡什麽辦法,都只能看到一個穿著黑衣服的人有預謀的一把抱走了他的孩子。
如果是走丟了,她還可以渴望碰到好心人,那個好心人能報警,可既然是人販子故意拐賣,找回來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而就在她最崩潰的時候,原主卻鉆進了實驗室,繼續他那有靈感的研究去了。
之後十年,周初初從來沒有放棄過找自己的孩子,她走遍了一個又一邊地方,希望能夠找到那個孩子,常年的奔波讓她原本健康的身體變得不太好。
她也對著原主鬧過,讓他放下實驗去找自己的孩子,原主被鬧煩了,嫌棄耽誤自己做實驗的時間,就隨口一句他也在努力,如果他不努力做研究,哪來的錢支撐著這個家去找孩子。
畢竟周初初做東西需要精力和靈感,為了找孩子她連睡覺都是能少睡一個小時就少睡一個小時,根本沒有收入來源。
周初初被說服了,那段時間原主正好是研究最重要的時候,他一天只睡三個小時,每天睜開眼臉都不洗飯也不吃就趕到實驗室,整個人憔悴不已,她被這副模樣騙了過去,以為他那麽努力也是為了孩子。
從這之後,原主安心的繼續做實驗,每個月分了錢還是照樣打給周初初,他不需要錢,他只需要實驗。
周初初再繼續在全國各處四處走著,尋覓自己孩子的蹤跡。
她找了十年,第十年的時候,在坐車去一個據說有很多被買來男孩的山村路上時遇到了車禍,不幸身亡。
臨死,手裏還握著孩子小時候的照片,疼愛她的奶奶因為這一噩耗突發腦溢血猝死。
而原主沒了妻子也不見得多傷心,繼續沈浸在實驗中,直到五年後,警方通知他,他的兒子已經找回來了。
原主不太有興趣,但好歹也是自己兒子,還是將人領了回來,據警方說,這孩子小時候因為長得可愛,拐賣他的人本來打算直接賣錢的,但他哭著鬧著要媽媽,怕他哭鬧惹來的警察,運輸途中他們一直餵他喝藥。
也許是藥量對於這個五歲的孩子來說還是太大了,等到了目的地,他莫名其妙的發不出聲音了。
通俗的來講,也就是啞巴。
一個啞巴自然是沒人買的,人販子索性就轉道,將他以低廉的價格賣給了一個專門控制小孩子來乞討的組織裏。
那裏面的孩子基本都不太完整,這是為了讓他們看上去足夠的可憐,能讓路人因為憐憫而掏錢。
這孩子運氣算好,他被送過去的時候,組織裏的醫生剛好傷了手不能做手術,要不然他這樣小的孩子,怎麽也要做手術截肢,一方面是讓他跑不了,一方面也是讓他顯得更加可憐,現在常用的醫生不能做手術,那麽小的孩子受不住,一不小心就會死人,再加上看他本來就啞巴了,他這才逃過一劫,沒像是其他人一樣,被截肢胳膊或者腿。
之後他就開始了長達五年的被控制乞討生活,基本上都是在鬧市裏捧著個小碗,在有行人路過時,可憐兮兮的睜著兩個大眼睛望向對方,為了表示自己是啞巴,還要啊啊幾下獲取同情。
一般在他們這些孩子乞討的時候,都會有成年人在旁邊守著看著,防止他們向路人求救或者是怕他們藏下乞討來的錢,那年頭管的不嚴格,一直等到他十歲的時候,國家大力打擊人販子和這種帶著拐賣來的孩子乞討的行為。
他們這些孩子也就不能再乞討了,新拐來的孩子匆匆賣掉,養了幾年如他這樣的,就跟著“老大”一起混。
打架,偷東西,搶劫,小小的孩子就被逼著幹了這些。
又過了三年,他十三歲的時候,“老大”跟人打架死了,以前的這些小弟都各奔東西,像是他們這麽大的孩子是沒人管的,一些還記得小時候是被拐賣的孩子去警局找父母,還有一些如他這樣,因為被拐來的時候年紀太小什麽都不記得的,也就自己謀生路了。
他之前一直被控制,也沒證件,等到自由之後,他沒再去幹那些偷雞摸狗的勾當,而是拿著以前攢的錢擺小攤,他手腳利落,也知道和周圍人打好關系,每次都往學校門口蹲著擺攤,時間長了等攢了一筆錢,就拿著這錢找人辦了證件。
因為名字上繡著一個軒字,他給自己取名叫王軒。
王是大姓,而且也是曾經那個組織裏,唯一一個對他們這些孩子好的人的姓,可惜那天打架他跟著“老大”一起死了。
之後,王軒就一直在擺攤攢錢,一直到二十歲,有個從組織裏出去的孩子找到了父母,父母帶著他到了警局登記,警方想辦法找到了當初那些被拐賣的孩子名單,一一對比,加上之前周初初留在各處的記錄和孩子特征,將王軒給找了出來。
王軒已經二十歲,是個啞巴,又是個成年人,現在小日子過得也還算可以,他本可以不回去的,但還是沒忍住,回到了親生父親的家。
他是幸運又是不幸的,幸運的是他知道了原來自己被拐賣後媽媽一直在找他,還看到了媽媽留給他的錄像,知道她一直都在愛著他。
不幸的是,所有愛他的人已經離世了,只剩下了一個對他冷漠無比的父親。
原主對這個兒子很不滿,他想象中的孩子,應該是和自己一樣,在科研方面有著興趣,也應該匯聚了自己和妻子的優點。
但擺在面前的,是一個因為常年風吹日曬而皮膚有些黑,啞巴又沒什麽規矩的年輕人。
警方給出的記錄中,他甚至還偷過東西。
難登大雅之堂。
他很嫌棄,但因為這是自己的兒子,也沒說讓人走,只是雖然原主嘴上不說,從小就看人眼色長大的王軒怎麽會看不出來這個親生父親對自己的鄙夷與不屑。
他當然是憤怒的,已經知道了當初自己為什麽走丟來龍去脈的他看來,任何人都可以看不起自己,只有這個男人不可以。
而之後,仿佛是為了爭一口氣,也仿佛是為了讓親生父親能夠正視自己,他努力的學習著從沒有學習過的禮儀,又逼迫自己看科研方面的書籍,他想要讓自己變得優秀,優秀到父親眼裏能夠正視他。
從小到大,他已經受夠那些看垃圾一樣的眼神了,母親留下來的愛告訴他,他本來可以像是小王子一樣的長大,他小時候的玩具還保留著,而在他被拐賣後,那些玩具的價格他連想都不敢想,這一切都是因為父親弄丟了他。
可無論王軒怎麽努力,他的父親都不會將他看在眼裏,只會一門心思的研究,研究,父子兩人的關系降到冰點時,王軒十五歲時喜歡過的女孩出現在了他面前。
那是他當初在初中門口擺攤時認識的女孩,他那時候喜歡上了她,她也答應了他。
這個女孩對於他來說是恥辱,因為在她答應了他的告白,拿走了他所有的積蓄後,她又回到了校園裏,避開他走,在他以為她發生了什麽事來問的時候,卻又帶著嫌惡的否決了她答應了追求。
當時所有圍觀的學生都看到了那一幕,沒人相信長相漂亮成績優異的女學生會喜歡上一個在學校門口擺攤賣烤串的啞巴。
他們以為這啞巴是在鬧事,望向他的視線裏充滿了鄙夷。
之後學校門衛也被吵鬧聲吸引了過來,他推搡著王軒,將他趕出了學校,並且警告他不準再來騷擾學校裏的學生。
可一開始,明明是她先來示好的啊。
王軒從那之後就再也沒有去那所學校擺過攤,他寧願多走路也不想再看到那個女人。
誰能想到還能再重逢呢,重逢的方式還是這個女人成為了他親生父親的學生。
並且她看向父親的視線他也很熟悉,那是戀慕,是想要成為林太太的眼神。
而他的父親很看重這個女人,因為她很有天賦,在她提出想要結婚時,還答應了下來。
王軒用刀劃破了那個女人的臉,並且重新和以前的混混朋友聯絡了起來,將她趕出了這座城市。
之後,他開始花天酒地,夜夜笙歌。
他不知道那女人懷孕了,也沒想到那女人還能給自己生下個弟弟,一個小了他二十多歲的弟弟。
二十多年後,就在王軒以為自己能夠得到原主全部財產時,那女人帶著二十多歲的兒子回來了。
已經過了二十多年靡醉生活的王軒早就不是當初那個在學校裏被她堵著罵只會紅著眼睛的小少年了,他雖然是啞巴,但他手段還是有的。
親生父親偏向和自己一樣有著科研天賦的小兒子,沒關系,那就在知道他要改遺產前殺了他。
偽造一份遺產,將那個女人和弟弟趕出家中。
那個女人不死心怎麽辦?再偽造一場車禍,她會死的渣都不剩下。
之後,他頻頻開始針對成為孤兒的弟弟。
他安排人搶走弟弟的科研成果,故意勾引走弟弟的女友,為了能夠更好地打壓對方,他開始利用混黑方面,掛羊頭賣狗肉的做違法生意賺錢。
對方一直被他打壓了五年,直到五年後,弟弟做出了一個對社會很有利的科研成果,一躍成為了國家之榮。
而他這個大哥曾經做過的那些黑心事都被翻了出來,公司被查封,財產被沒收,當年害死了兩條人命的事也都被翻了出來。
沒人相信他不是為了錢。
就像是親生父親不相信他回來不是為了錢一樣。
他罪大惡極,被判了死刑。
死前,他要求再看一遍母親當年在還沒找到他時錄下的影像。
一般死刑前夜,犯人有什麽要求獄警都會因為人道主義應允,那盤錄像帶被帶到了他面前。
王軒看了一晚上,第二天天亮,隨著一聲槍響,結束了生命。
而他不知道,原主一直在以靈魂的形式看著他。
原主是愛科研的,他愛這些勝過了愛所有,甚至包括了他自己。
可也許是死後不能再做科研讓他那顆被科研撐得滿滿當當的大腦多出了一些空餘,來看自己的兒子。
其實他有很多話想說,比如小兒子不是他的血脈,他要改遺產也只是因為小兒子有科研方面的天賦,他想要給他留下一些資源來,好讓他能專心搞科研。
也許是最後的父愛,看著被判了死刑的兒子,原主付出了靈魂,只求能讓他在還沒有變成後來那種模樣時,就被找回家。
給他一個他想要的家庭,給他他最渴望的愛。
【叮!本世界任務:守護周初初,守護王軒,目前完成度:0】
林時恒在等推算結果時查看了一下時間線。
王軒十五歲,周初初因為連續幾天趕車沒有好好休息高燒病倒在了家中,林時恒回家發現後叫了120,因為周初初需要人照顧而他又記掛著自己實驗室裏的研究,就打電話給老太太來拜托她幫忙照顧妻子。
而這一下直接讓本來就對他十分不滿的老太太炸了鍋,兒子丟了不去找,妻子病了不照顧,她簡直不敢相信這樣的人算是自己教養大的。
老太太只有一個兒子,在去年車禍和妻子一起車禍去世,只剩下了兩個女兒在,大孫女是老師,離了婚,自己帶著一對雙胞胎女兒生活,小孫女呢,唯一的孩子丟了,丈夫還是這麽不省事的,即使她身體還算是硬朗,在這次知道小孫女高燒昏迷而本應該陪著她的孫女婿卻為了那個破實驗室要趕回去,差點沒氣絕過去。
她本來一門心思的要質問對方,結果被林時恒說的那兩句話給嚇唬住了。
老太太雖然念過書也識字,倒是沒什麽學歷,又這麽多年沒念書,對林時恒平時在做什麽都不清楚,只知道他在搞什麽研究,每天就是呆在一個實驗室不管家裏。
錢倒是拿的挺多,但錢再多有什麽用,孩子不還是找不回來。
她本來打定主意這次來勸說孫女和這家夥離婚的,結婚就是找個人一起過日子,這哪有男方跟實驗室過日子,女方這麽多年了都自己過的。
這些想法在林時恒那似有隱情,又承諾會找回軒軒的話語下消了一半,而剩下的那一半,在看到靠在病床上,蒼白著臉怔怔拿著手中兒子照片看的孫女時,更是徹底消了下去。
“初初啊,你還沒吃飯吧,奶奶給你帶了吃的。”
林奶奶嘆了口氣,讓重孫女將一直提著的保溫盒放在桌上,自己伸出手去打開盒子拿出裏面的飯菜。
“來,我還給你做了個湯,先喝點湯暖暖胃,然後再吃飯,這個葷素搭配要均衡,看你臉色差的。”
周初初已經放下了手裏的照片,對著奶奶露出了個蒼白的笑:“您怎麽來了,我這只是有點發燒,沒什麽的。”
“還只是有點發燒,都暈倒了那還是小事嗎!!”
林奶奶說著說著語氣嚴厲了起來:“你也是,這都十年了,你還差那麽點時間嗎!就算是再怎麽著急找孩子,人也要註意休息啊,這次多兇險啊,要是你有個三長兩短,誰找孩子去?!”
她本來還想順口批判一聲“指望林時恒你還不如做夢”,但腦海中突然想起剛才孫女婿對自己說的話,又猶豫的吞了下去。
周初初臉上的笑容苦澀了下來,她搖搖頭,知道自己讓老人家擔心了,也沒有辯駁的意思,順著道:“我下次不會再這樣了。”
“思思念念怎麽跟著來了?我姐今天不是放假嗎?”
“誒,還不是她學校裏要搞什麽補習,你也知道,學生要中考,她們這些老師就得加班加點的補習,她不放心思思念念,就把她們送到我那了。”
林奶奶解釋完,見周初初的一雙眼看向門口,心裏一陣酸澀。
這傻丫頭,就算是一個人撐了這麽長時間,怎麽還是對林時恒那麽信任。
可她也說不出什麽生氣的話來,畢竟當初這孩子被自己養的太嬌,人家說什麽信什麽,最信她的話,以前在家的時候,她天天念叨著時恒是好孩子,初初可不就聽到耳朵裏了嗎?
更何況,在林時恒沒有對科研這麽走火入魔的時候,他也的確對初初很好。
“好了,你就別看了,他估計馬上就又回去上班了,真是不知道,一天天忙活什麽。”
周初初眼神黯然一瞬,卻不想疼愛自己的奶奶傷心,只能強撐著解釋:“他也是為了賺錢,這些年我也沒心思去賺錢,要不是他撐著,家裏早就垮了。”
就算是垮了,那也是因為他弄丟了孩子才垮的。
林奶奶想起這個就一肚子氣,可又不想孫女難過,只揭過不提。
“來,來,喝湯。”
而這一邊,林時恒看著推演結果出來,快速起身,拿著筆記本轉身就走。
一邊走一邊打電話:“餵,老邱,我這裏有個新的設想,我把東西發給你,你立刻往上申請。”
說著,他掛了電話,編輯了一條短信發了過去。
周初初正在喝著湯,突然聽到短信叮咚一聲,她放下湯,側身去拿了手機看。
點看來,是林時恒的信息。
【我這十年的研究成果馬上出來,你好好休息,等你出院,我給你一個驚喜。】
驚喜?
周初初手握緊了手機,心莫名其妙的跳的有些快。
會是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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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姥姥,您先別激動,小姨情況怎麽樣還不知道呢。”
“還能是什麽情況!人都進醫院了!!”
老太太暴怒又充滿憤恨的緊緊盯著林時恒, 那模樣像是恨不得撲上來咬他一口,她身子硬朗, 又是一直幹農活長大的,這麽大年紀了力氣還挺大,兩個姑娘險些沒扯住。
還是林時恒伸出手揮了揮:“沒事, 你們先松開手。”
他是長輩, 說出的話自然是要聽的,兩個姑娘互相對視一眼,猶猶豫豫的松開了手。
一松開, 老太太立刻沖上來開始拍打林時恒的肩膀, 嘴裏罵著:“當初我就不該把你帶回家,我就不該供你上學, 你這個沒心肝的,這樣對我孫女, 我孫女哪裏對不住了!!沒良心,你沒良心啊……”
她一開始手上還用著很大力道,等到後來發現林時恒不閃也不避, 只站在原地任由自己打後,手上的力氣漸漸小了下來, 一張滿是皺紋的臉上老淚縱橫, 說出的話也滿是頹氣。
“我當初……就不該答應你們在一起, 冤家,冤家啊!!”
“奶奶。”
林時恒就那麽站在原地任由她發洩,看著老人家發洩完了,終於開了口:“您真的誤會了,初初這次生病沒跟我說,我也是剛剛才知道。”
“呵。”
老太太冷笑一聲,臉上猶帶著淚水:“她跟你說有用嗎?你每天就是守在那個破實驗室裏,做著亂七八糟的實驗,你跟初初結婚這麽多年了,你關心過她幾次?孩子被你弄丟之後,初初一刻不停的找孩子找到暈倒的時候,我打電話讓你過來醫院看一眼你都不願意!怎麽?那不是你孩子?那不是你親生的?你把他……你把那麽小的他弄丟了,這麽多年了,他還不知道吃了什麽苦,受了什麽罪……”
說著說著,老太太眼淚流的更加多了,滿是皺紋的手也按在了心臟處,這一下將兩個小姑娘嚇了一跳,連忙一聲聲叫著奶奶撲了上來。
“你什麽都不管,什麽都讓我初初來……你是不是也跟那些人一樣,覺得孩子丟了這麽久了,就沒希望了,不想找了……”
老太太說這話,有種心灰意冷的感覺。
不光是因為自己的孫女和重孫子,還因為眼前這個讓她憎恨無比的罪魁禍首,也是她一手養大的孩子。
怎麽能這麽涼薄呢,怎麽能對唯一的血親丟失都沒什麽反應呢。
老太太看向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他今年三十五歲,對於一個男人來說是最好的年紀,因為出色的相貌,看上去也比實際年齡要年輕一些,穿著講究的衣服,戴著名貴的手表,一看就知道生活過的很好。
此刻眉正緊緊皺著,眼中帶著擔憂的望向自己,可擔憂有什麽用,無論她說什麽,他都一言不發,一整天泡在那個破實驗室裏,根本不管親生孩子的死活。
按理說孩子丟了十年了,那些悲傷和哀痛該平覆下來,老太太這反應有些過激,可不光是十年後的現在,十年前,還在剛剛丟失的時候,作為親生父親的林時恒,只跟著他們一起找了不到兩小時的監控,就匆匆忙忙趕回了實驗室。
當時孫女受到刺激暈厥過去,醒來之後精神狀態一直不太好,只有老太太陪著她,因為警方說孩子可能是被帶離這個城市,她們在寒冬臘月裏,帶著印著孩子照片的傳單,挨個問路過的旅人們,有沒有看見過這個孩子。
而當時,林時恒又在哪裏?
就連之後,他也悶聲不吭的縮在實驗室裏,有一次初初出去找孩子錢包被人偷了,腳又崴了打電話來讓他接,他竟然在電話裏說實驗正在最要緊的時候。
有這麽當丈夫,有這麽當爹的嗎!!
她越想越心寒,心臟處猛然傳來尖銳的刺痛,伴隨著這股刺痛,還有呼吸不上來的窒息感。
“太姥姥!!”
“太姥姥你怎麽了!!”
兩個年紀還不大的姑娘一下子慌了神,連忙去扶住緩緩倒下的她,可她們年紀還是太小了,即使合力,也支撐不住老太太這麽一個成年人的體重。
就在老太太要倒下時,一雙手突然握住了她的手,這手比起她來說有些冰冷。
老太太勉強睜開眼,看到了面前的林時恒。
他眼中有著焦急,也有著無可奈何和擔心,一手將人扶了起來,看似是在幫老太太拍身上的灰塵,卻趁著她站起身的那一瞬,小聲在她耳邊快速說了一聲。
“奶奶,這裏有人在監視,三言兩語說不清楚,您相信我,我肯定能把軒軒找回來。”
老太太身子一震,狐疑的看向面前人,見他額頭滿是冷汗,眉毛微微皺了皺,對著她使了個眼色,面上神情雖然保持著熟悉的無奈,卻隱約透著一絲焦急。
看上去,的確是有隱情又受人桎梏的模樣。
雖然不知道到底什麽情況,但她十九歲成了寡婦,一個人拉扯兒子長大,自然不會是什麽蠢人。
尤其是,她經歷過國家最動蕩的年代,對這種事尤其要敏感一些,老太太不覺得林時恒會沒事編瞎話逗她玩,腦子裏一瞬間閃過無數種可能的同時,她站穩了。
面前人仿佛是覺得她穿的薄了,脫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了她身上,趁機在整理外套時快速小聲的說道:“您還是按照以前那樣對我,別讓人看出來。”
老太太瞬間反應了過來,立刻放大嗓門罵道:“畜生!!老娘不要你的衣服!!”
她一把抓著披在自己肩上的外套,猛地甩在了地上,對著兩個不知情的孫女道:“思思念念,走,跟我去看你們小姨去!”
“誒!太姥姥您慢點!”
“太姥姥,小姨是在這邊……”
被兩個重孫女扶住,老太太轉身似是憤憤的看了一眼站在走廊中央的林時恒。
他站在那,沒去撿地上的外套,只沈默又安靜的看著她們離開,明明表情沒透露出什麽難過來,整個人卻仿佛透露出了一股孤寂。
到底是怎麽回事,為什麽會有人監視,他不就是一個搞研究的嗎?
難道,真的有苦衷?
***
看著老太太走了,林時恒撿起外套,下樓去醫院隔壁買了個筆記本電腦。
拿著新電腦,他重新回到醫院,坐在長椅上雙手開始在鍵盤上敲敲打打。
原主是沒有苦衷的,但是林時恒可以有。
快速推演著自己的計劃,林時恒合上了筆記本電腦。
有人監視什麽的。
當然是他瞎編的。
老太太年紀大,為人謹慎,又經歷過華國最混亂的年代,即使那時候她年紀還小,也足夠讓她記憶猶新了,因此對於這種事,年輕人不相信,她肯定會信。
而只要她信了個開頭,接下來的事就好辦多了。
原主的記憶比較枯燥,也沒多長。
他和老太太是一個村子裏的,又和老太太的孫女,也就是後來的妻子同齡。
原主大概五歲的時候,父母因意外去世,他的撫養權到了舅舅那裏,只是破落的村子裏,養自家孩子就夠艱難了,再養個別人家的孩子就讓人很不爽了。
尤其他的父母一窮二白,一點遺產沒留下,還都是摔下山坡摔死的,自己死的,也沒賠償,一點好處沒有,誰願意憑白幫人家養孩子。
但這麽大的孩子也不能再扔了,舅舅舅媽只能臭著一張臉養著他,饑一頓飽一頓的,每次給自家孩子吃好吃的時候,就把原主支出去。
他也不傻,也沒怨恨的意思,那時候本來就不好過,尤其還是個破落的小村子,舅舅舅媽能願意養著他就夠好的了,總不能指望更多。
他肚子餓了,就自己去河裏抓魚吃,河水很深,他一個小孩子下河太危險,有次掉進去差點淹死被老太太救了回來。
老太太很早就成了寡婦,自己帶著兒子生活,後來兒子長大進了城工作,結婚之後夫妻兩個都要工作沒人能帶孩子,他們一共生了兩個女兒,大一點的那個可以在學校寄宿,小一點的那個卻是要人帶的。
因此老太太就一直帶著小孫女,她不重男輕女,疼孫女疼到了心裏,愛屋及烏,對著原主那麽小還吃苦受罪的孩子也有點不忍,就總是接濟他。
原主舅舅舅媽看見了只當做不知道,反正能有人幫他們分擔他們自然是樂意的。
很快到了上學的年紀,原主想上學,舅舅舅媽不願意供,哪怕是他想打欠條都不行,那麽丁點孩子,誰信他長大了還還錢啊。
原主就求到了老太太那去,老太太心軟,再加上聽著從沒上學光靠著扒小學窗戶的原主像模像樣的背書,寫信問了兒子的意見,得到同意後這才開始資助原主念書。
念書其實花不了多少錢,原主成績優異,從小學開始就沒下過前三,之後上了初中開始拿獎學金,從那之後老太太就基本沒出過多少錢了。
他和老太太的孫女周初初小時候玩的很好,初中時周初初被父母接回去,高中兩人又在同一所高中重逢,小時候的情誼和重逢的喜悅摻和在一起,兩人在大一發生了關系。
周初初懷孕後,他們索性就告訴了家長,雖然對明明該上學的年紀卻鬧出一個孩子來很憤怒,但看著算是青梅竹馬的一起長大的兩人,再看看原主從小優異到大的成績,周家這邊還是同意了婚事。
當時結婚了還上大學的不在少數,他們簡單辦了個婚禮,就繼續回學校上學,之後周初初肚子大了之後辦了半年休學,生了孩子後又重新回到校園。
原本青梅竹馬,雙方雖然不是什麽大好人,但也都不是什麽壞人,又都是好大學出來的,應該過得挺好才對。
可原主卻迷戀上了搞科研。
他這一迷戀,將從前種種全都拋在了腦後,他對妻子沒有興趣,對有著自己血脈的兒子沒有興趣,只想一門心思的研究。
嚴格意義上來說他不壞,他只是為了科研,放棄了妻子兒子。
一開始沒人發現不對,只覺得原主很喜歡工作,喜歡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因為知道他一直在實驗室埋頭工作,又沒有搞外遇,工資還都如數上交,休息日都是實驗室一個電話就立刻趕過去。
他在家裏待得時間不長,基本是早出晚歸,但因為確信他的確是在工作,周初初也沒當回事。
她學的是繪畫,畢業後就開始自己設計一些原創首飾和服裝做出來掛在網上賣,因為很漂亮做工也很精細,就算是價格高銷量也十分不錯。
每天在家裏做做首飾畫一下畫,時間還是很充足的,因此就算是原主基本上不怎麽回家,他們的孩子也不缺少陪伴。
原主從這個孩子出生後只帶著他去玩了一次,他的研究小有成果,高興的他難得休了一天假,恰好那天周初初有事,將孩子交給他照顧自己匆匆出門。
原主沒怎麽和兒子相處過,五歲大的小孩子說話已經很清晰了,他充滿渴望的提出想要去游樂場玩。
就這麽,兩人去了游樂場。
玩著玩著,原主腦子裏突然冒出一個靈感,他連忙掏出隨身帶著的本子開始埋頭寫下那一連串的代碼,接著又各種推算。
等到他擡起頭,想起自己是帶著兒子出來的時候,孩子早就不見了。
這對於將兒子疼在心尖上的周初初來說簡直晴天霹靂,她瘋了一樣的到處找自己的孩子,可無論用盡什麽辦法,都只能看到一個穿著黑衣服的人有預謀的一把抱走了他的孩子。
如果是走丟了,她還可以渴望碰到好心人,那個好心人能報警,可既然是人販子故意拐賣,找回來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而就在她最崩潰的時候,原主卻鉆進了實驗室,繼續他那有靈感的研究去了。
之後十年,周初初從來沒有放棄過找自己的孩子,她走遍了一個又一邊地方,希望能夠找到那個孩子,常年的奔波讓她原本健康的身體變得不太好。
她也對著原主鬧過,讓他放下實驗去找自己的孩子,原主被鬧煩了,嫌棄耽誤自己做實驗的時間,就隨口一句他也在努力,如果他不努力做研究,哪來的錢支撐著這個家去找孩子。
畢竟周初初做東西需要精力和靈感,為了找孩子她連睡覺都是能少睡一個小時就少睡一個小時,根本沒有收入來源。
周初初被說服了,那段時間原主正好是研究最重要的時候,他一天只睡三個小時,每天睜開眼臉都不洗飯也不吃就趕到實驗室,整個人憔悴不已,她被這副模樣騙了過去,以為他那麽努力也是為了孩子。
從這之後,原主安心的繼續做實驗,每個月分了錢還是照樣打給周初初,他不需要錢,他只需要實驗。
周初初再繼續在全國各處四處走著,尋覓自己孩子的蹤跡。
她找了十年,第十年的時候,在坐車去一個據說有很多被買來男孩的山村路上時遇到了車禍,不幸身亡。
臨死,手裏還握著孩子小時候的照片,疼愛她的奶奶因為這一噩耗突發腦溢血猝死。
而原主沒了妻子也不見得多傷心,繼續沈浸在實驗中,直到五年後,警方通知他,他的兒子已經找回來了。
原主不太有興趣,但好歹也是自己兒子,還是將人領了回來,據警方說,這孩子小時候因為長得可愛,拐賣他的人本來打算直接賣錢的,但他哭著鬧著要媽媽,怕他哭鬧惹來的警察,運輸途中他們一直餵他喝藥。
也許是藥量對於這個五歲的孩子來說還是太大了,等到了目的地,他莫名其妙的發不出聲音了。
通俗的來講,也就是啞巴。
一個啞巴自然是沒人買的,人販子索性就轉道,將他以低廉的價格賣給了一個專門控制小孩子來乞討的組織裏。
那裏面的孩子基本都不太完整,這是為了讓他們看上去足夠的可憐,能讓路人因為憐憫而掏錢。
這孩子運氣算好,他被送過去的時候,組織裏的醫生剛好傷了手不能做手術,要不然他這樣小的孩子,怎麽也要做手術截肢,一方面是讓他跑不了,一方面也是讓他顯得更加可憐,現在常用的醫生不能做手術,那麽小的孩子受不住,一不小心就會死人,再加上看他本來就啞巴了,他這才逃過一劫,沒像是其他人一樣,被截肢胳膊或者腿。
之後他就開始了長達五年的被控制乞討生活,基本上都是在鬧市裏捧著個小碗,在有行人路過時,可憐兮兮的睜著兩個大眼睛望向對方,為了表示自己是啞巴,還要啊啊幾下獲取同情。
一般在他們這些孩子乞討的時候,都會有成年人在旁邊守著看著,防止他們向路人求救或者是怕他們藏下乞討來的錢,那年頭管的不嚴格,一直等到他十歲的時候,國家大力打擊人販子和這種帶著拐賣來的孩子乞討的行為。
他們這些孩子也就不能再乞討了,新拐來的孩子匆匆賣掉,養了幾年如他這樣的,就跟著“老大”一起混。
打架,偷東西,搶劫,小小的孩子就被逼著幹了這些。
又過了三年,他十三歲的時候,“老大”跟人打架死了,以前的這些小弟都各奔東西,像是他們這麽大的孩子是沒人管的,一些還記得小時候是被拐賣的孩子去警局找父母,還有一些如他這樣,因為被拐來的時候年紀太小什麽都不記得的,也就自己謀生路了。
他之前一直被控制,也沒證件,等到自由之後,他沒再去幹那些偷雞摸狗的勾當,而是拿著以前攢的錢擺小攤,他手腳利落,也知道和周圍人打好關系,每次都往學校門口蹲著擺攤,時間長了等攢了一筆錢,就拿著這錢找人辦了證件。
因為名字上繡著一個軒字,他給自己取名叫王軒。
王是大姓,而且也是曾經那個組織裏,唯一一個對他們這些孩子好的人的姓,可惜那天打架他跟著“老大”一起死了。
之後,王軒就一直在擺攤攢錢,一直到二十歲,有個從組織裏出去的孩子找到了父母,父母帶著他到了警局登記,警方想辦法找到了當初那些被拐賣的孩子名單,一一對比,加上之前周初初留在各處的記錄和孩子特征,將王軒給找了出來。
王軒已經二十歲,是個啞巴,又是個成年人,現在小日子過得也還算可以,他本可以不回去的,但還是沒忍住,回到了親生父親的家。
他是幸運又是不幸的,幸運的是他知道了原來自己被拐賣後媽媽一直在找他,還看到了媽媽留給他的錄像,知道她一直都在愛著他。
不幸的是,所有愛他的人已經離世了,只剩下了一個對他冷漠無比的父親。
原主對這個兒子很不滿,他想象中的孩子,應該是和自己一樣,在科研方面有著興趣,也應該匯聚了自己和妻子的優點。
但擺在面前的,是一個因為常年風吹日曬而皮膚有些黑,啞巴又沒什麽規矩的年輕人。
警方給出的記錄中,他甚至還偷過東西。
難登大雅之堂。
他很嫌棄,但因為這是自己的兒子,也沒說讓人走,只是雖然原主嘴上不說,從小就看人眼色長大的王軒怎麽會看不出來這個親生父親對自己的鄙夷與不屑。
他當然是憤怒的,已經知道了當初自己為什麽走丟來龍去脈的他看來,任何人都可以看不起自己,只有這個男人不可以。
而之後,仿佛是為了爭一口氣,也仿佛是為了讓親生父親能夠正視自己,他努力的學習著從沒有學習過的禮儀,又逼迫自己看科研方面的書籍,他想要讓自己變得優秀,優秀到父親眼裏能夠正視他。
從小到大,他已經受夠那些看垃圾一樣的眼神了,母親留下來的愛告訴他,他本來可以像是小王子一樣的長大,他小時候的玩具還保留著,而在他被拐賣後,那些玩具的價格他連想都不敢想,這一切都是因為父親弄丟了他。
可無論王軒怎麽努力,他的父親都不會將他看在眼裏,只會一門心思的研究,研究,父子兩人的關系降到冰點時,王軒十五歲時喜歡過的女孩出現在了他面前。
那是他當初在初中門口擺攤時認識的女孩,他那時候喜歡上了她,她也答應了他。
這個女孩對於他來說是恥辱,因為在她答應了他的告白,拿走了他所有的積蓄後,她又回到了校園裏,避開他走,在他以為她發生了什麽事來問的時候,卻又帶著嫌惡的否決了她答應了追求。
當時所有圍觀的學生都看到了那一幕,沒人相信長相漂亮成績優異的女學生會喜歡上一個在學校門口擺攤賣烤串的啞巴。
他們以為這啞巴是在鬧事,望向他的視線裏充滿了鄙夷。
之後學校門衛也被吵鬧聲吸引了過來,他推搡著王軒,將他趕出了學校,並且警告他不準再來騷擾學校裏的學生。
可一開始,明明是她先來示好的啊。
王軒從那之後就再也沒有去那所學校擺過攤,他寧願多走路也不想再看到那個女人。
誰能想到還能再重逢呢,重逢的方式還是這個女人成為了他親生父親的學生。
並且她看向父親的視線他也很熟悉,那是戀慕,是想要成為林太太的眼神。
而他的父親很看重這個女人,因為她很有天賦,在她提出想要結婚時,還答應了下來。
王軒用刀劃破了那個女人的臉,並且重新和以前的混混朋友聯絡了起來,將她趕出了這座城市。
之後,他開始花天酒地,夜夜笙歌。
他不知道那女人懷孕了,也沒想到那女人還能給自己生下個弟弟,一個小了他二十多歲的弟弟。
二十多年後,就在王軒以為自己能夠得到原主全部財產時,那女人帶著二十多歲的兒子回來了。
已經過了二十多年靡醉生活的王軒早就不是當初那個在學校裏被她堵著罵只會紅著眼睛的小少年了,他雖然是啞巴,但他手段還是有的。
親生父親偏向和自己一樣有著科研天賦的小兒子,沒關系,那就在知道他要改遺產前殺了他。
偽造一份遺產,將那個女人和弟弟趕出家中。
那個女人不死心怎麽辦?再偽造一場車禍,她會死的渣都不剩下。
之後,他頻頻開始針對成為孤兒的弟弟。
他安排人搶走弟弟的科研成果,故意勾引走弟弟的女友,為了能夠更好地打壓對方,他開始利用混黑方面,掛羊頭賣狗肉的做違法生意賺錢。
對方一直被他打壓了五年,直到五年後,弟弟做出了一個對社會很有利的科研成果,一躍成為了國家之榮。
而他這個大哥曾經做過的那些黑心事都被翻了出來,公司被查封,財產被沒收,當年害死了兩條人命的事也都被翻了出來。
沒人相信他不是為了錢。
就像是親生父親不相信他回來不是為了錢一樣。
他罪大惡極,被判了死刑。
死前,他要求再看一遍母親當年在還沒找到他時錄下的影像。
一般死刑前夜,犯人有什麽要求獄警都會因為人道主義應允,那盤錄像帶被帶到了他面前。
王軒看了一晚上,第二天天亮,隨著一聲槍響,結束了生命。
而他不知道,原主一直在以靈魂的形式看著他。
原主是愛科研的,他愛這些勝過了愛所有,甚至包括了他自己。
可也許是死後不能再做科研讓他那顆被科研撐得滿滿當當的大腦多出了一些空餘,來看自己的兒子。
其實他有很多話想說,比如小兒子不是他的血脈,他要改遺產也只是因為小兒子有科研方面的天賦,他想要給他留下一些資源來,好讓他能專心搞科研。
也許是最後的父愛,看著被判了死刑的兒子,原主付出了靈魂,只求能讓他在還沒有變成後來那種模樣時,就被找回家。
給他一個他想要的家庭,給他他最渴望的愛。
【叮!本世界任務:守護周初初,守護王軒,目前完成度:0】
林時恒在等推算結果時查看了一下時間線。
王軒十五歲,周初初因為連續幾天趕車沒有好好休息高燒病倒在了家中,林時恒回家發現後叫了120,因為周初初需要人照顧而他又記掛著自己實驗室裏的研究,就打電話給老太太來拜托她幫忙照顧妻子。
而這一下直接讓本來就對他十分不滿的老太太炸了鍋,兒子丟了不去找,妻子病了不照顧,她簡直不敢相信這樣的人算是自己教養大的。
老太太只有一個兒子,在去年車禍和妻子一起車禍去世,只剩下了兩個女兒在,大孫女是老師,離了婚,自己帶著一對雙胞胎女兒生活,小孫女呢,唯一的孩子丟了,丈夫還是這麽不省事的,即使她身體還算是硬朗,在這次知道小孫女高燒昏迷而本應該陪著她的孫女婿卻為了那個破實驗室要趕回去,差點沒氣絕過去。
她本來一門心思的要質問對方,結果被林時恒說的那兩句話給嚇唬住了。
老太太雖然念過書也識字,倒是沒什麽學歷,又這麽多年沒念書,對林時恒平時在做什麽都不清楚,只知道他在搞什麽研究,每天就是呆在一個實驗室不管家裏。
錢倒是拿的挺多,但錢再多有什麽用,孩子不還是找不回來。
她本來打定主意這次來勸說孫女和這家夥離婚的,結婚就是找個人一起過日子,這哪有男方跟實驗室過日子,女方這麽多年了都自己過的。
這些想法在林時恒那似有隱情,又承諾會找回軒軒的話語下消了一半,而剩下的那一半,在看到靠在病床上,蒼白著臉怔怔拿著手中兒子照片看的孫女時,更是徹底消了下去。
“初初啊,你還沒吃飯吧,奶奶給你帶了吃的。”
林奶奶嘆了口氣,讓重孫女將一直提著的保溫盒放在桌上,自己伸出手去打開盒子拿出裏面的飯菜。
“來,我還給你做了個湯,先喝點湯暖暖胃,然後再吃飯,這個葷素搭配要均衡,看你臉色差的。”
周初初已經放下了手裏的照片,對著奶奶露出了個蒼白的笑:“您怎麽來了,我這只是有點發燒,沒什麽的。”
“還只是有點發燒,都暈倒了那還是小事嗎!!”
林奶奶說著說著語氣嚴厲了起來:“你也是,這都十年了,你還差那麽點時間嗎!就算是再怎麽著急找孩子,人也要註意休息啊,這次多兇險啊,要是你有個三長兩短,誰找孩子去?!”
她本來還想順口批判一聲“指望林時恒你還不如做夢”,但腦海中突然想起剛才孫女婿對自己說的話,又猶豫的吞了下去。
周初初臉上的笑容苦澀了下來,她搖搖頭,知道自己讓老人家擔心了,也沒有辯駁的意思,順著道:“我下次不會再這樣了。”
“思思念念怎麽跟著來了?我姐今天不是放假嗎?”
“誒,還不是她學校裏要搞什麽補習,你也知道,學生要中考,她們這些老師就得加班加點的補習,她不放心思思念念,就把她們送到我那了。”
林奶奶解釋完,見周初初的一雙眼看向門口,心裏一陣酸澀。
這傻丫頭,就算是一個人撐了這麽長時間,怎麽還是對林時恒那麽信任。
可她也說不出什麽生氣的話來,畢竟當初這孩子被自己養的太嬌,人家說什麽信什麽,最信她的話,以前在家的時候,她天天念叨著時恒是好孩子,初初可不就聽到耳朵裏了嗎?
更何況,在林時恒沒有對科研這麽走火入魔的時候,他也的確對初初很好。
“好了,你就別看了,他估計馬上就又回去上班了,真是不知道,一天天忙活什麽。”
周初初眼神黯然一瞬,卻不想疼愛自己的奶奶傷心,只能強撐著解釋:“他也是為了賺錢,這些年我也沒心思去賺錢,要不是他撐著,家裏早就垮了。”
就算是垮了,那也是因為他弄丟了孩子才垮的。
林奶奶想起這個就一肚子氣,可又不想孫女難過,只揭過不提。
“來,來,喝湯。”
而這一邊,林時恒看著推演結果出來,快速起身,拿著筆記本轉身就走。
一邊走一邊打電話:“餵,老邱,我這裏有個新的設想,我把東西發給你,你立刻往上申請。”
說著,他掛了電話,編輯了一條短信發了過去。
周初初正在喝著湯,突然聽到短信叮咚一聲,她放下湯,側身去拿了手機看。
點看來,是林時恒的信息。
【我這十年的研究成果馬上出來,你好好休息,等你出院,我給你一個驚喜。】
驚喜?
周初初手握緊了手機,心莫名其妙的跳的有些快。
會是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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