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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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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天裏,案子一點進展都沒有,似乎陷入了某種“死局”之中,一點突破也沒有。

一定遺漏了些什麽?到底忽視了些什麽呢?或許,應該換一種思路。換一種?林蒙猛地睜開眼睛,沒錯,換一種。我們一直急於替孫曉曉尋找辯解她不是負責人的證據,卻忽略了他們原始動機。

為什麽會是孫曉曉,為什麽在這麽多人中,他們偏偏選擇了孫曉曉?

難道是自己在以往辦案過程中得罪過什麽人,趁機報覆自己?不,自己與孫曉曉剛訂婚不久,知道這件事情的人不多,就連老趙他們都還記不大住她的名字,這種可能性並不大。

那麽是孫曉曉在工作中得罪過什麽人?這也不太可能,孫曉曉並不是那種愛招惹是非的人。

所以只有最後一種結果,那便是推出孫曉曉是為了隱藏真正的負責人,怕他會在審訊中說出什麽不該說的?又或者原來的負責人知道些什麽,並以此來要挾上層保他平安無事,也未嘗不可。

以他的經驗角度來看,大多公司涉案,多屬經濟案件。無非公司內部關於錢這方面藏有什麽‘貓膩’,倘若順著這條線查下去,一定會查出來些什麽。

可這一切都是自己的猜測,並無任何證據,沒有辦法強制性徹查。再者單從收集檢舉材料來說都很困難,如果能認識公司內部的什麽人就好了,至少可以旁敲側擊一下。

林蒙給胖子打了個電話,把自己的想法和他說了一下,可胖子也一時半會兒想不出什麽人來,只能掛了電話說去順著這方面找一下。

隔了一天後,胖子打過電話來,有些遲疑的說道:“他們公司的法律顧問是徐萌,或許她會有更好的方法。”

徐萌?怎麽會是她,怎麽偏偏是她,真是……

找她幫忙合適嗎?

作為對方的法律顧問她會答應嗎?

再者在這人情世故中,最難還的便是人情債,更何況還是她的。

可此時還有什更好的辦法嗎?

嘴邊微弱的紅星在黑暗中一閃一閃的,當天亮林蒙離開時,留下的是一地的煙蒂。

林蒙沒有想到徐萌竟答應的這般痛快。

“我會去留意一下有關這方面的問題。”

“謝謝。”

“還記得《律師法》第三十八條嗎?我雖需要賺錢,但我始終認為法律應是公平的。如果真的存在什麽問題我會……”

“如果真的有什麽問題,就交給我來處理,你不要露面。”林蒙打斷道。

徐萌明白他的顧慮,畢竟自己是該公司的法律顧問,如若傳出去,雖是秉持公義,但終歸對自己影響不好:“我知道,但我覺得你也不是合適的人選,還是交給胖子比較好。你雖不負責這個案子,可畢竟身份比較敏感。在這件事情上,我和他們的觀點是一致的:關於這個案子,你還是少插手的比較好。這樣吧,如果有什麽事的話,我會和胖子聯系的。”

面對徐萌離去的背影,林蒙已無力去判斷自己這樣做是對是錯,他只知道對於目前的狀況來說這是唯一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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