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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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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多看了幾眼。這幾眼看的男生更害羞了,一個勁兒的解釋道:"我是給女朋友來拿書的..."

樂的閆一一合不攏嘴,調侃道:"哦哦,那很好,你們感情一定很好,記得看完給我寫一千字的讀後感,一星期之後發我郵箱,記得不許覆制粘貼,被發現一律重寫。"

男生害羞的點點頭,排在他後面的女生也跟著笑。

這邊氣氛很好,卻不知臺下的保鏢們正在小心翼翼的觀察著所有的人。王思也在其中,只不過他是充當工作人員一般坐在臺下的某個角落,時不時的還跟陳瞿夕稍稍來個眼神交流什麽的。

有個女生在簽完閆一一之後還停駐在陳瞿夕面前呆了了一會兒,目的很簡單,要簽名!

她是美術學院服裝設計系的學生,也早知陳瞿夕是行業裏少有的青年才俊,對他很是欽佩,於是便搭了會兒話。這一搭話就擋到了王思的臉,那邊王思都急壞了。

好在那女生比較識趣,被真正的工作人員勸告後,乖乖的下了臺。

閆一一見此跟大家開玩笑:"這位是我的保鏢你們看看可以,要找他簽名可不行,萬一給保鏢先生惹煩了,不帶我回家了怎麽辦?!"

還好都是大學生,比較聽勸,閆一一這麽一說也不往陳瞿夕那邊湊了,但過過眼癮還是可以的。

忽然,王思的目光被一個背著黑色大包的女子吸引了。那女子身量不算高,有些瘦,戴著個黑色的帽子,壓低了頭。看那神情慌慌張張的,肯定做了些什麽。

王思立刻開了對講機。

一號保鏢在女子附近,他動作很快,像泥鰍一樣滑到了女子身邊,悄悄的捂了女子的嘴,拉到了簽售會旁邊的帷幕裏。

過了一會兒,一號保鏢走了出來,沖王思搖了搖頭,然後比了一個手勢。

王思氣憤的擺了擺手,因為一號說的是:這女的是個小偷。

...

簽售會接近尾聲的時候,王思和他的保鏢團隊共抓了七個小偷,實在是為京城的社會環境穩定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這些事閆一一一個都不知道,她的心情一直很好。跟這麽多人交流,是她從沒有做過的事情,得到這麽多人的喜愛也是從未有有過的,這比在家帶著看電視發呆有趣的多,能讓她有限的生命感受到無限的樂趣。

在觀察著周圍一切的時候,陳瞿夕也會看看她,她的笑也給了他堅持的動力,讓他想不遺餘力的保護這得來不易的幸福。

最後一個女孩兒來的時候還給閆一一帶了信,淺藍色的信封上畫了一只可愛的知更鳥。

閆一一看了覺得很可愛,便開心的跟女生道了謝。

簽售結束之後主辦方還邀請閆一一一行去吃飯,閆一一不擅長應付這樣的場合,便委婉的拒絕了。於是她和陳瞿夕帶著王思先回酒店了。

王思正一肚子氣沒處撒,三人一進門剛落座,就聽他在那發牢騷:"你說今天找了半天什麽都沒找到,光抓小偷了。"

陳瞿夕看他一眼,說:"總比什麽都沒抓到強。"

看樣子這是個安慰,王思剛要感動,就聽陳瞿夕又說:"畢竟你的能力也就止步於此了。"

而一邊的閆一一哼著小曲靠坐在床頭,仔細的從包裏翻出藍色信封,開開心心的取出了內裏的信件。然而,只瞧了一眼,她的臉色就變了。

陳瞿夕發現了她的異常,立刻奪過了信件。

只見上面寫著:

誰殺了知更鳥?

是我,麻雀說,

用我的箭和弓,

我殺了知更鳥。

誰看見他死去?

是我,蒼蠅說,

用我的小眼睛,

我看見他死去。

誰取走他的血?

是我,魚說,

用我的小碟子,

我取走他的血。

誰為他做壽衣?

是我,甲蟲說,

用我的針和線,

我會來做壽衣。

誰來挖墳墓?

是我,貓頭鷹說,

用我的鑿子鏟子,

我會來挖墳墓。

誰來當牧師?

烏鴉說,是我,

用我的小本子,

我會來做牧師。

誰來當執事?

是我,雲雀說,

只要不在夜晚,

我就會當執事。

誰來拿火炬?

紅雀說,是我,

我立刻把它拿來。

我將會拿火炬。

誰來當主祭?

是我,鴿子說,

我要哀悼摯愛,

我將會當主祭。

誰來擡棺?

是我,鳶說,

如果不走夜路,

我就會來擡棺。

誰來扶棺?

是我們,鷦鷯說,

還有公雞和母雞,

我們回來扶棺。

誰來唱讚美詩?

畫眉說,是我,

她站在灌木叢上,

我將唱讚美詩。

誰來敲喪鐘?

是我,牛說,

因為我能拉耗。

所以,再會了,知更鳥。

空中所有的鳥,

全都嘆息哭泣,

當他們聽見喪鐘,

為可憐的知更鳥響起。

啟事

通告所有關系人,

這則啟事通知。

下回鳥兒法庭,

將要審判麻雀。

...#####

99、番外一:惡魔無名

說不清這是第幾個無眠的夜晚了,自從離開那座城市,我的神經好像已經脆弱到不堪一擊,卻還是支撐著想要再看看這個世界。

生活在這個世界的我啊,你到底是誰?

好像已經忘記了,卻好像又能記起,我的記憶在晝夜交替中混亂的交織著。就那麽,我頭腦之中密密麻麻的纏繞著的絲,理不清了,徹底的理不清了...

多麽可笑,我竟然用兩條人命,為自己換了一個清白的身份,當然。卻是再也找不回自己的名字了。這好像是命運讓我做的選擇,它讓我一個個害死自己的親人,讓我自私的保護自己的平安。可是那個在黑暗中的我,是惡魔的孩子,偏又不自量力的向往那不屬於我的光明,惡魔張開黑色的翅膀,用傷害自己為代價換一個人的回眸,真是傻。

然而,那個人…心裏並沒有我。

他愛的那個女孩,像是陽光下跳著舞的精靈,我註視著那樣的她,嫉恨的幾乎燃燒了自己。我想黑的顏色沾滿她,於是便用尖利的魔爪刺向她,鮮血淋漓的樣子讓我血脈噴張,我憐憫的看著她,告訴她:"我一直相信人是善良的,人應該有很多可以期待著的光明的事,那是因為我也曾見過光明的色彩,在我初初學會愛的那個年紀。但是我卻不得不承認,大多數的人心中都住著一個魔鬼,這個魔鬼殘酷、暴虐、冷漠之極,它可以輕易的因憤怒出來作惡,甚至在傷人的時候也能笑的像個孩子。"

是的,我用我的爪子一點一點將她的羽毛剝落,潺潺的留著血,我想我是真的瘋了。

傷人這種事情好像是會上癮的,惡魔終於要控制不住體內的暴虐要開始用醜陋的獠牙咬碎對方的脖子了嗎?好像是這樣的。

我知道,策劃幾年的那個計劃最終還是要實施了,惡魔的牙齒慢慢的開始露了出來。

關於那個計劃…好像也沒什麽可提的,不過是一段真假難辨的戲法,我做的很無聊,卻也很累。

然後呢,就像現在這樣,惡魔收起了他醜陋的獠牙和黑色的翅膀,慢慢悠悠的混跡於人群,等待最後的那一場審判。

只是我的胃總是在疼,是因為喝人血喝的太多了嗎?不過那疼真的叫我太舒服了,一個沒有名字的人,一個隱藏在黑暗角落的惡魔,那一點疼好像是存在過的唯一證據了。我百無聊賴,卻最終暈倒在了陌生的街頭…

那一場有我手筆參與的庭審據說打的很熱烈,真是遺憾,沒能去看。不過聽說他的她要來辦簽售會,我有心去看,卻也沒了能力。

這個惡魔的報應來了,醫生說是胃癌晚期。很好,真的很好,我實施了六年的計劃,終究抵不過一朝命運的捉弄。原來啊,審判沒有終點,命運的輪盤始終會轉回來,下一個審判的正是她這個擡著棺木的惡魔啊。

啟事

通所有關系人,

這則啟事通知,

下回法庭,

將要審判惡魔。



你看到了嗎?閆!一!一####

100、番外二:雁過無痕

我是白燕,今天我就要死了。

我的鮮血一寸一寸的流出,我的溫度一度一度的下降,我就那麽躺在冰冷的瓷磚上,驚恐的看著那個被我壓迫了一輩子的女人。

壓迫這個詞,好像有點罪惡,我的視線漸漸模糊,思緒卻飄回到那個關於壓迫的年代。

...

那個時候,我還是驕傲的白家嫡女,每天踩著別人的尊嚴尋找著自己的樂趣。那樣的日子過多了其實也很煩,可我也沒什麽打發時間的方法,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著一大幫的少爺小姐參加一些奇奇怪怪的聚會。就是那天,我遇到了他,陳雁痕。

他不喜歡我,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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