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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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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的時候, 想到兩個孩子就要結婚了,方夏兩家就準備除夕夜一起出去吃年夜飯。反正兩家加一起也就六個人, 一起過還熱鬧點。

“媽,我爸不去嗎?”玉斌小臉緊繃, 鼓起勇氣問方媽媽。他和姐姐隔三差五也會去看爸爸,臨近過年, 別人家裏越來越熱鬧, 就他爸爸一個人住在大房子裏,冷冷清清的, 看著挺可憐的。

方菲也覺得可以叫上爸爸, 畢竟這是兩家人一起吃飯,又不是小家團圓,爸爸去了也沒那麽尷尬。雖然爸爸出軌了, 但是前十幾年他畢竟為了這個家付出了不少,也把她和玉斌養大了。不管父母之間的恩怨如何,他畢竟還是自己的爸爸。

看到連女兒都祈求的看著自己,方媽媽也妥協了:“菲菲,給你爸打個電話說一聲,他愛來不來。”

方青山自然樂不得, 除夕夜早早就換了新衣服到了酒店, 在門口眼巴巴的張望著。

方菲遠遠看到他的樣子, 又是心疼又是痛恨,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如果他好好跟媽媽過日子, 不搞什麽幺蛾子,這會兒夫妻和美,兒女孝順,多幸福。

夏媽媽一想到方菲再過半年就要嫁過來了,心裏就美滋滋的。她忍不住拉著方菲說:“你們真不要新房子了?要我說,結婚還是新房新車才像樣。”

這個傻孩子,非說家裏房子不少,京城也有一套房子了,結婚就不用買了。她兒子也不知道什麽時候哪輩子修來的福分,能拐到這麽好的孩子。

“不用了,咱們不是說好了嗎?就在家裏舉行婚禮,城南那套新房不是都裝修好了?”方菲有點不解,不是都說好了嗎?怎麽又提這事了。

不讓家裏在京城買新房是方菲和夏默兩個人的一致意見,因為他們兩個決定憑借自己的能力結婚,父母的錢就留給他們養老了。畢竟之前兩家就湊錢給他們在京城買了一套房了,對兒女的心意也是足夠了。

夏媽媽也是怕委屈了兒媳婦,聽方菲這麽說,她只能不停地誇她懂事。

方媽媽開玩笑說:“這也是孩子爭氣,要是小默是個不上進的,你就是那個金山銀山,我也不把閨女給你。”

這也是實話,就只看夏默本人,沒房沒車,願意跟他的多了。A大生物系的高材生,還沒畢業就跟著教授做研究了,發表的論文都數不清了。更何況還有高顏值大長腿加持,這還是他低調,不然早成了什麽國民女婿了。

方青山在一旁悶頭不說話,突然倒了一杯酒跟夏默說:“菲菲是個好孩子,你以後要好好對她,不要像叔……”

輪到他嫁女兒的時候了,他突然就明白了當初對素琴的傷害有多深。如果夏默這麽對菲菲,他就是拼了老命也要找他算賬。

應該慶幸方菲的外公和外婆都不在了,舅舅也仁厚嗎?

“叔,你放心,我會的。”夏默認真的說道,然後舉起酒杯一飲而盡。他沒有指天發誓什麽的,他說到就會做到。茫茫人世間,就這麽一個小姑娘跟他牽扯了兩世,他會陪著她,呵護她,一直到生命的盡頭。

方青山回頭看了一眼前妻,仰頭幹了杯中酒,只覺得苦澀無比。

“吃菜吃菜!別光顧著喝酒,喝多了傷身。”夏媽媽看氣氛有點沈重,趕緊招呼著大家吃菜。

方媽媽也當沒有聽見剛才的話,跟夏媽媽商量起婚禮的事情來了。就算交給了婚慶公司,當爹娘的也沒有百分百放心的。

夏默嘗了一口扣肉,覺得味道還不錯,就夾了一片給方菲:“這塊兒肥肉少。”小姑娘不愛吃肥肉,天天吃飯跟吃草一樣,還好扣肉瘦的還能吃點。

其實哪有夏默說的這麽嚴重,方菲只是不愛吃大塊的白肉和肥膘多的豬肉,魚蝦之類的也很喜歡。在京城的時候,夏默可沒少給她做,這會兒選擇性失憶了。

“少吃點肥肉吧,我看你上個大學都胖了一圈了。照這樣下去,再過兩年還能看嗎?”方媽媽看女兒吃得歡快,忍不住打擊她。

方菲只覺得她老娘哪壺不開提哪壺,鑒於男神越來越好的廚藝,她上了大學之後,差不多一年胖兩斤。雖然胖五六斤在男人眼裏不算什麽,但是對女孩子來說,已經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了。

最讓人接受不了的是,她媽居然當著男神和未來公婆的面說她胖。親娘啊,我不要面子嗎?方菲欲哭無淚,口裏的肉都咽不下去了。

夏默淡定的拿過方菲的湯碗,又給她盛了一碗排骨湯,小小的碗裏放了三塊小肋排:“喝點湯,別噎著了。”

然後又跟方媽媽說:“阿姨,菲菲以前就是太瘦了,現在這樣才好。”

夏媽媽也跟著說:“菲菲這還叫胖?咱們又不是吃不起飯,怎麽也不能把孩子餓得跟小雞仔一樣。照我說,菲菲再胖上一圈就更好了。”

“小姑娘家的,健健康康就行,不要學別人減肥。”夏爸爸也煞有介事的附和,然後還看了一眼方菲。

方菲自然小雞啄米一樣點頭,她就說嘛,自己一點都不胖。

“好好好,反正以後就是你們家的人了,吃窮了我可不管。”方媽媽假裝生氣,實際心裏樂呵呵的。她也就習慣性埋汰一下女兒,誰要跟著她說女兒不好,她才要真生氣呢。

不過,看親家和女婿對女兒這麽好,方媽媽就更不擔心她婚後的生活了。這女人嫁人啊,不但要男人對自己,公婆滿意也很重要。不然結了婚,這婆媳問題就夠頭疼的。

反正不管怎麽說,最後除了她親媽,都覺得她不胖,方菲就理所當然的繼續大開吃戒了。唔,這個酒店的螃蟹不錯,她喜歡。雖然殼難扒了點,但是不是有男神嗎,她就負責吃了。

吃完飯,兩家人一邊散步一邊往家走。方菲看著沈默的方青山有點擔心,她爸好像喝醉了,這走路都有點晃了。她上前扶住方青山:“爸,我們送你回去吧?”

方青山卻推開女兒,踉踉蹌蹌的走到方媽媽身邊,嘟嘟囔囔的說:“送什麽送,我跟你媽一塊兒回去……”

這是要跟他們一起回去?方菲看著方媽媽,有些遲疑,要不讓她爸爸跟玉斌擠一晚上?

“菲菲,你跟小默送你爸回去,回去沖點蜂蜜水解解酒。”方媽媽甩開方青山,招呼後面的女兒。裝什麽裝,他的酒量她還不知道,就那點玩意,頂多頭暈一會兒。

方青山聽了前妻這話,身子僵硬了一下,他黯然的說:“不用了,我自己回去。”然後就慢慢往前走去,步調明顯很正常。

方菲這回也看出來怎麽回事了,但是她嘆了一口氣,還是走過去說:“我跟夏默送你回去吧,路上車來車往的,你還喝了酒。你自己回去,我們不放心。”

回去之後,方菲和夏默沒有馬上離開,而是陪方爸爸看了一會兒春晚。最後方爸爸說自己困了,就讓他們兩個回去了。

“你說他這是圖什麽?”回去的路上,方菲心情有些沈重。說實在的,如果不是有前世的記憶,看到她爸這個樣子,她都想勸媽媽覆婚了。

夏默也覺得老丈人糊塗:“很多人都是這樣,在溫暖的堡壘中只覺得壓抑痛苦,出去碰了壁,才知道以前平淡的生活有多可貴。”

而他,一直都知道小姑娘對他的重要性。所以,他把小姑娘一直捧在手心,這樣就算他以後站得越來越高,她也只會比他更高。

回到京城那天,是2月13。

選在這天回京,方菲就知道男神想跟她單獨過情人節了。但是讓方菲費解的是,直到天下午三四點鐘,她也沒看到男神有什麽表示。

“你是不是忘了什麽?”方菲不死心的蹭了一下看書的男神,她就不信了,男神會忘記請人家這回事。

夏默仿佛想到了什麽,終於合上手裏的專業書站起身,看向方菲。

方菲一喜,她就說嘛,肯定是男神看書太入迷了,才忘了過節的事。

“我有事出去一趟,你先在家待會兒。”夏默說完就拿了車鑰匙匆匆出門了。

方菲的笑容還沒來得及收回,看著夏默關上門離開,她咬了咬嘴唇,轉身回屋了。

大過節的,不陪女朋友能有什麽事啊?躺在床上,抱著她的大兔子,方菲忍不住開始懷疑,男神是真的有事,還是出去跟別人過節去了?

不過鑒於對男神的信任度,她還是把後者的可能性PASS了。她想的是不是男神宿舍的幾只單身狗使得壞,看不得他們要結婚了,就故意把男神約出去了。

胡思亂想了一個多小時,看了時間,都六點了,外面的天都黑了。打了兩個電話,男神沒接。

方菲生氣的掛斷電話,準備去做飯了。只做自己一個人的,至於另外一個人,哼,誰要管他!居然學會不接電話了,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剛把肉拿出來化上,“哢噠”一聲門就開了,隨後就進來了一個身影。方菲故意不出去,一言不發,自顧自盛了米準備煮飯。

一杯米?自己一個人吃綽綽有餘。看了看,覺得有點少,方菲又放了一杯。算了,大不了吃不完餵狗!

夏默看著繃著小臉的小姑娘,把她手裏的杯子放回米桶,好笑的說:“不用做了,我帶你出去吃。”

“這都幾點了,才回來?出去吃幹嘛,我自己不會做啊?”方菲還是不高興他什麽都不說,直接出門了,而且連電話都不接。

她說完就感覺自己有點矯情了,這還是上輩子那個女漢子嗎?她真是被夏默慣壞了。自我反省了一下,方菲就回房換衣服去了。

夏默開車載著方菲七拐八拐拐到一個居民區,方菲有點不解:“這邊有什麽吃飯的地方嗎?”

“有,而且是大廚親手做的,包你滿意。”夏默拐進一個小巷子,笑得有些神秘。

方菲還以為是什麽宮廷禦廚傳人之類的大廚開的私家菜館,所以等車停到一座四合院門口,她還在跟夏默說主家真有錢之類的話。

畢竟就算現在房價沒有開始飛漲,四合院的價格也不便宜。

但是等夏默拿出一串鑰匙,自顧自開了門之後,方菲就震驚了。她結結巴巴的說:“這,這是,怎麽回事?不會是我想的那樣吧?”

夏默推開大門,含笑看著她,點點頭說:“就是你想的那樣。年前剛買下來的,回頭可以作為我們的新房。”

老家的新房就算了,他們也住不了幾天。為了買這套房子,他可給公司接了不少單子,就這還不夠。他又把上輩子的研究成果提前發表了不少,拿了不少獎金才湊夠。

方菲也知道夏默獲獎的事情,但是她從來沒管過獎金的去向。而公司這邊,夏默去年說接管,她二話不說就給他了。本來就是男神的心血,她沒有一點不滿。

沒想到男神瞞著她幹出了一件這樣的大事。

她一直都喜歡京城的四合院,但是考慮到殘酷的現實,她覺得能在京郊買一套小別墅已經很奢侈了,沒想到男神居然真的圓了她的夢想。

方菲撫過房子的磚瓦,只覺得心都在顫抖,這可是真真切切的四合院,不是圖片,不是電視。

四合院並不太大,大的就算傾方夏兩家之力,也買不起,但是要知道,這是四合院,就算小四合院,等到幾年之後,價值輕松上億,還不一定能買得到。這回方菲覺得男神肯定是傾盡所有了。

“我現在可是身無分文了,你可不能嫌棄我。”夏默從背後抱著方菲,在她耳邊笑著說。

方菲就知道是這樣,她轉過身回抱著男神,踮起腳尖吻上他:“那,我養你吧,養你一輩子都行。”

北風呼嘯,四合院內,有情人沈醉,不知今夕何夕。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就要結婚了,寶寶有沒有聞到完結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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