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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鳩州李家的結局有兩個版本。
第一個。
時隔一年,刑偵總隊隊長卻望最終查清全部真相,找到丁珂故意殺害周霽,故意殺害李崇未遂的證據,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以及,李羋故意殺害李顯弓、李崇,收買檢驗科檢驗員的證據,最終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李暮近作為兩起殺人案件的共犯,也沒逃脫法律制裁,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第二個。
李暮近在西班牙的塔韋納斯找到丁珂,當時她正穿著泳衣,跟幾個典型的西班牙帥哥端著酒杯跳舞,李暮近沒有廢話,獵槍上膛,穿了這間海灘酒吧。那些五官深邃、眼睛迷人但只到他肩膀高的男人,被嚇得滿世界竄。
他把丁珂抓到他北歐的深林豪宅,強制愛了許多年。丁珂接受了,倒不是被迫的,主要是強制愛還挺有意思。
互相強,精神和肉體都感到愉快。
對這個世界已經沒有其他的欲望,那就互相折磨到死嘛。
當一個瘋子比當正常人快樂多了。
李暮近身上一直有一個疑點沒有解開,就是他在國外上學,到底有沒有跟當地黑手組織游街搶劫、持槍傷人,雖然後來傳說他是被脅迫,但到底是不是被脅迫根本沒證據。
丁珂在床上問他,“你不準騙我,到底有沒有跟當地的黑手組織游街搶劫、持槍傷人?”她對結果不在意,她是好奇,李暮近小時候到底是好東西還是壞東西。
李暮近的唇從她眼角落入她唇角,第無數遍細品她每一寸肌膚的香甜可口,怎麽有女人像血之於吸血鬼那樣讓他癡迷。
丁珂扭頭看他,剛洗完澡,臉上還有水珠,帥得不像人,突然握住他的胳膊,跨坐到他腿上,勾著他的脖子,舔掉他臉上的水珠,隨後含吻了一下他的上唇,“快告訴我。”壞得邪門。
李暮近覺得這玩意兒不戴那副純白面具就是天生媚骨頭,根本不用覆雜的手段,他已經難以招架,手直接探入她腿心。
丁珂挺下胸,以進攻作防守,“不說不給。”
李暮近又不怕她,翻身摁到床上,手向下,托住她腿根大力一擡,剛結束一場,內褲還沒來得及穿,兩片唇紅潤欲滴,他那根性器幾乎是瞬間揚起了頭。
丁珂三根手指捂住小口,捂也捂不全,粉肉外翻一點在手指邊緣,看得李暮近上火,“手拿開。”
“不拿怎麽樣。”丁珂歪頭挑釁。
“你不想要?”
他說的好像決定權在她,她不要,他就能不要,扯淡呢。這人在她面前就沒禁欲那個說法,不給就硬上。她拆穿他:“在你問出這個問題時,就是你想要。想要還不認,把鍋甩給我。好臟的心。”
李暮近也不反駁,只拿他那根東西頭部蹭著丁珂的手指,“再想想,想不想要?”
他一句,她就酥了。
他太懂拿捏她了,插進來拔出去也太舒爽,好容易著迷,她毫無意外地沁出薄汗,咬牙挪開手。
軟糯嫩紅的花瓣,深紫翹頭的性器,一瞬結合。
他插入她,她抓緊床單;他手背、小臂的青筋像毒品,她漂亮的雙胸被撞得晃蕩;他腹肌又硬又蘇她最愛摸,她的美頸他也愛不釋手,想掐又怕她疼;他勁腰一挺,操得深,她腰太軟,用力就彎折;她的粉臉像蒸過的水蜜桃,他陷進她臀部的五指就是手控天花板;她叫得脆亮悅耳,他野蠻抽插一聲不吭;她被幹得顫抖,他像發瘋的狗;她壞心眼叫他哥哥,他用力撞,搗壞她的甬道。
他會給她舔穴。
她也會吃一吃他的雞巴。
她覺得他的精液甜。
他覺得她唇中津液、穴裏愛液,哪裏都甜,上頭又上癮。
李暮近年輕,什麽都好,丁珂比他小一點,更好,兩朵花在精力最旺盛的年紀根本停得下來,一輪又一輪。
她休學一年,現在才過去仨月,原定計劃是到處走走,學習文化,他非要囚養。她一邊覺得少爺太變態了,一邊接受,實在是他給的太多了,無論錢,還是性的極致體驗。
就這樣,她被他養在這裏,說好他一月來一次,但這一月,他已經來了五次,一次待五天,幾乎長在她身體,讓他拔出來,跟要他的命一樣。
很久後,他提口氣,頂入花心,射在套子,她腳面繃直,高潮的叫床聲沖破窗,驚了鳥。
她握著他的手臂,閉眼喘息,他做她支撐,讓她靠得更舒服一些。
“有沒有,你到底。”丁珂還沒忘。
“沒有。”
丁珂就信了,“那你在外能呼風喚雨就是金錢的作用咯?我還是第一次看到火拼。”
“不重要。”他知道丁珂在確認他的實力,確認就意味著她想跑。
丁珂睜開眼:“還不重要,我……”
她剛要說話,李暮近已經吻了下來,堵住她的嘴,柔軟唇瓣相貼,丁珂的問題又被搪塞過去了。
丁珂就是餵不熟的獵豹,碧藍的眸子一眼可以看到底,卻探不透。
他當年確實沒跟黑手組織游街搶劫、持槍傷人,那是因為他是黑手組織的核心人物。
可以混到高層,游什麽街。
他可以坦白,讓她認識到她逃不出他的視線,又不想她是因為畏懼他的背景,就一直逃避話題。
也許有一天,她愛他足夠深,終於不再想逃這件事,也許有一天,她又給他個驚喜,重逢的戲也是她一張虛偽的面具。
李暮近放開她,她盯著他的眼,舔了舔唇角,說:“阿暮真是甜。”
李暮近一直看著她,他希望他能對她這番不知是真還是假的情誼生出一絲厭惡,可是許久之後,他只是撫摸她的臉,話說得寵:“分明是你。”
他失敗了,承認了,她是刺進他心臟的獸牙,經歷漫長的歲月後,長成圖騰,他不可能厭惡她,除非把心挖掉。
丁珂躺進他盤起的腿間,摟他的腰,舒服一靠。她不會跑了,但她不準備告訴他。猜吧,男人應該有點危機感。
以下我那天喝了酒寫的,可能沒什麽邏輯,我也懶得再看一遍具體的內容,不然我會羞恥到想把它都刪了。這兩年感覺自己不愛傾訴了。
寫這本實在太爽了,後面放晉江、海棠,可能會改一些細節、描寫、錯詞錯句錯格式,多餘的東西刪一刪,讓大家看得更舒服一點,故事走向不會改了。
當時第一章出來都在罵我,我都懵了。你現在回看第一章,打開編輯記錄,找到最初發布的內容,寫在文章之前的話——
“你有沒有。”
“沒有。”
現在知道了,這本身就是一個懸疑犯罪的故事,在挨罵之前我就發了這兩行,是因為從一開始立意就不是歪的。文案只是為了讓大家知道男主很惡劣。我這麽慫,我頂風作案啊,太不了解我了!
有人要說我故意這樣寫,博眼球。我有點難過其實。我雖然不厲害,但不至於拉到需要博眼球吧,我微博又不是平臺,人家流量大,我這都是自己的讀者,我博我自己讀者的眼球啊。這樣寫是因為我一直喜歡寫邊緣人設啊,我熱愛,我很爽,從第一個故事到現在沒變過。
你可能看我現在好像平靜許多,但我本人的性格有非常大缺陷,情緒不是很穩定,有一點暴躁易怒,很難跟一個人長久相處,親人都不行,因為我對於被掌控這件事極端抵觸。別想管我,不準逼我,都聽我的。我一直在調整、改變,效果一般,所以這一年因為害怕傷害身邊人,總在不停換地方住。感覺要犯病了,就離開幾天。也就幾天,離開太久也不放心。
問題就在這裏,我這種性格,我可能讓我的女主真正處於弱勢嗎?被男的掌控?我的故事無論給女主設定什麽樣的背景,她的整條線一定是完整的,比起刻畫一個男人的覆雜,我更愛寫一個覆雜的女主。
我喜歡談戀愛但沒有結婚打算(你可以理解成我就是不想負責任,我開心了就可以了。)我可以喜歡一個人,一心一意地愛是我的高貴品質,但他要是不配,還欺負我,那不是找死嗎?我不弄死他,我都睡不著。所以在我這裏,被一個不太好的男人掌控、欺辱,我還對他死心塌地付出一切,讓他踩著我淩辱我,根本不會發生。我是享受一切戀愛產生的情緒,這些情緒會讓我思維更活躍,不是缺愛,要找一個男的來愛我。自然,我的女主也不會。擔心啥呢。
周煙。
元鱈(阿芙妹)。
邢愫。
祁蘿。
裴術。
溫火。
孟芮。
周水絨。
江琸。
謝慕。
楚晃。
丁塔(鹿鄰)。
琮玉(陸其濛)。
夏燈。
林羌。
丁珂。
大家真的對她們認識並且了解嗎?她們都是善茬嗎?
回到《壞血》。
我以前愛看私信(最近確實沒看,對不起,我會補回來的),經常有讀者推薦我寫什麽題材,說最近很火。我都沒寫,不是叛逆,是沒感覺。我對一個題材不感興趣,不愛它,要怎麽寫呢。
可能以後年紀大點,沈下來,不再是張揚的人,就不再寫張揚的故事了。可能。
這也挺好的啊,你們一直跟我在一起,從二十歲到八十歲,你們可以看到我人生各個階段的態度,我是怎麽成長的,又是怎麽成長到一半被現實打敗的,多有意思啊。我死以後,也許會有一個小冊子,有人評價我,這個不出名的雞掰三流小說作者,她這一輩子是什麽狗屎。也挺有意思。
所以就不要審判我寫什麽了,我絕對愛國,政治立場絕對正確,其他大家不喜歡就不看了,罵我是可以的,能罵,只要不造謠,不上升價值,不牽連別人,都可以的。
要開心。
愛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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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一年,刑偵總隊隊長卻望最終查清全部真相,找到丁珂故意殺害周霽,故意殺害李崇未遂的證據,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以及,李羋故意殺害李顯弓、李崇,收買檢驗科檢驗員的證據,最終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李暮近作為兩起殺人案件的共犯,也沒逃脫法律制裁,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第二個。
李暮近在西班牙的塔韋納斯找到丁珂,當時她正穿著泳衣,跟幾個典型的西班牙帥哥端著酒杯跳舞,李暮近沒有廢話,獵槍上膛,穿了這間海灘酒吧。那些五官深邃、眼睛迷人但只到他肩膀高的男人,被嚇得滿世界竄。
他把丁珂抓到他北歐的深林豪宅,強制愛了許多年。丁珂接受了,倒不是被迫的,主要是強制愛還挺有意思。
互相強,精神和肉體都感到愉快。
對這個世界已經沒有其他的欲望,那就互相折磨到死嘛。
當一個瘋子比當正常人快樂多了。
李暮近身上一直有一個疑點沒有解開,就是他在國外上學,到底有沒有跟當地黑手組織游街搶劫、持槍傷人,雖然後來傳說他是被脅迫,但到底是不是被脅迫根本沒證據。
丁珂在床上問他,“你不準騙我,到底有沒有跟當地的黑手組織游街搶劫、持槍傷人?”她對結果不在意,她是好奇,李暮近小時候到底是好東西還是壞東西。
李暮近的唇從她眼角落入她唇角,第無數遍細品她每一寸肌膚的香甜可口,怎麽有女人像血之於吸血鬼那樣讓他癡迷。
丁珂扭頭看他,剛洗完澡,臉上還有水珠,帥得不像人,突然握住他的胳膊,跨坐到他腿上,勾著他的脖子,舔掉他臉上的水珠,隨後含吻了一下他的上唇,“快告訴我。”壞得邪門。
李暮近覺得這玩意兒不戴那副純白面具就是天生媚骨頭,根本不用覆雜的手段,他已經難以招架,手直接探入她腿心。
丁珂挺下胸,以進攻作防守,“不說不給。”
李暮近又不怕她,翻身摁到床上,手向下,托住她腿根大力一擡,剛結束一場,內褲還沒來得及穿,兩片唇紅潤欲滴,他那根性器幾乎是瞬間揚起了頭。
丁珂三根手指捂住小口,捂也捂不全,粉肉外翻一點在手指邊緣,看得李暮近上火,“手拿開。”
“不拿怎麽樣。”丁珂歪頭挑釁。
“你不想要?”
他說的好像決定權在她,她不要,他就能不要,扯淡呢。這人在她面前就沒禁欲那個說法,不給就硬上。她拆穿他:“在你問出這個問題時,就是你想要。想要還不認,把鍋甩給我。好臟的心。”
李暮近也不反駁,只拿他那根東西頭部蹭著丁珂的手指,“再想想,想不想要?”
他一句,她就酥了。
他太懂拿捏她了,插進來拔出去也太舒爽,好容易著迷,她毫無意外地沁出薄汗,咬牙挪開手。
軟糯嫩紅的花瓣,深紫翹頭的性器,一瞬結合。
他插入她,她抓緊床單;他手背、小臂的青筋像毒品,她漂亮的雙胸被撞得晃蕩;他腹肌又硬又蘇她最愛摸,她的美頸他也愛不釋手,想掐又怕她疼;他勁腰一挺,操得深,她腰太軟,用力就彎折;她的粉臉像蒸過的水蜜桃,他陷進她臀部的五指就是手控天花板;她叫得脆亮悅耳,他野蠻抽插一聲不吭;她被幹得顫抖,他像發瘋的狗;她壞心眼叫他哥哥,他用力撞,搗壞她的甬道。
他會給她舔穴。
她也會吃一吃他的雞巴。
她覺得他的精液甜。
他覺得她唇中津液、穴裏愛液,哪裏都甜,上頭又上癮。
李暮近年輕,什麽都好,丁珂比他小一點,更好,兩朵花在精力最旺盛的年紀根本停得下來,一輪又一輪。
她休學一年,現在才過去仨月,原定計劃是到處走走,學習文化,他非要囚養。她一邊覺得少爺太變態了,一邊接受,實在是他給的太多了,無論錢,還是性的極致體驗。
就這樣,她被他養在這裏,說好他一月來一次,但這一月,他已經來了五次,一次待五天,幾乎長在她身體,讓他拔出來,跟要他的命一樣。
很久後,他提口氣,頂入花心,射在套子,她腳面繃直,高潮的叫床聲沖破窗,驚了鳥。
她握著他的手臂,閉眼喘息,他做她支撐,讓她靠得更舒服一些。
“有沒有,你到底。”丁珂還沒忘。
“沒有。”
丁珂就信了,“那你在外能呼風喚雨就是金錢的作用咯?我還是第一次看到火拼。”
“不重要。”他知道丁珂在確認他的實力,確認就意味著她想跑。
丁珂睜開眼:“還不重要,我……”
她剛要說話,李暮近已經吻了下來,堵住她的嘴,柔軟唇瓣相貼,丁珂的問題又被搪塞過去了。
丁珂就是餵不熟的獵豹,碧藍的眸子一眼可以看到底,卻探不透。
他當年確實沒跟黑手組織游街搶劫、持槍傷人,那是因為他是黑手組織的核心人物。
可以混到高層,游什麽街。
他可以坦白,讓她認識到她逃不出他的視線,又不想她是因為畏懼他的背景,就一直逃避話題。
也許有一天,她愛他足夠深,終於不再想逃這件事,也許有一天,她又給他個驚喜,重逢的戲也是她一張虛偽的面具。
李暮近放開她,她盯著他的眼,舔了舔唇角,說:“阿暮真是甜。”
李暮近一直看著她,他希望他能對她這番不知是真還是假的情誼生出一絲厭惡,可是許久之後,他只是撫摸她的臉,話說得寵:“分明是你。”
他失敗了,承認了,她是刺進他心臟的獸牙,經歷漫長的歲月後,長成圖騰,他不可能厭惡她,除非把心挖掉。
丁珂躺進他盤起的腿間,摟他的腰,舒服一靠。她不會跑了,但她不準備告訴他。猜吧,男人應該有點危機感。
以下我那天喝了酒寫的,可能沒什麽邏輯,我也懶得再看一遍具體的內容,不然我會羞恥到想把它都刪了。這兩年感覺自己不愛傾訴了。
寫這本實在太爽了,後面放晉江、海棠,可能會改一些細節、描寫、錯詞錯句錯格式,多餘的東西刪一刪,讓大家看得更舒服一點,故事走向不會改了。
當時第一章出來都在罵我,我都懵了。你現在回看第一章,打開編輯記錄,找到最初發布的內容,寫在文章之前的話——
“你有沒有。”
“沒有。”
現在知道了,這本身就是一個懸疑犯罪的故事,在挨罵之前我就發了這兩行,是因為從一開始立意就不是歪的。文案只是為了讓大家知道男主很惡劣。我這麽慫,我頂風作案啊,太不了解我了!
有人要說我故意這樣寫,博眼球。我有點難過其實。我雖然不厲害,但不至於拉到需要博眼球吧,我微博又不是平臺,人家流量大,我這都是自己的讀者,我博我自己讀者的眼球啊。這樣寫是因為我一直喜歡寫邊緣人設啊,我熱愛,我很爽,從第一個故事到現在沒變過。
你可能看我現在好像平靜許多,但我本人的性格有非常大缺陷,情緒不是很穩定,有一點暴躁易怒,很難跟一個人長久相處,親人都不行,因為我對於被掌控這件事極端抵觸。別想管我,不準逼我,都聽我的。我一直在調整、改變,效果一般,所以這一年因為害怕傷害身邊人,總在不停換地方住。感覺要犯病了,就離開幾天。也就幾天,離開太久也不放心。
問題就在這裏,我這種性格,我可能讓我的女主真正處於弱勢嗎?被男的掌控?我的故事無論給女主設定什麽樣的背景,她的整條線一定是完整的,比起刻畫一個男人的覆雜,我更愛寫一個覆雜的女主。
我喜歡談戀愛但沒有結婚打算(你可以理解成我就是不想負責任,我開心了就可以了。)我可以喜歡一個人,一心一意地愛是我的高貴品質,但他要是不配,還欺負我,那不是找死嗎?我不弄死他,我都睡不著。所以在我這裏,被一個不太好的男人掌控、欺辱,我還對他死心塌地付出一切,讓他踩著我淩辱我,根本不會發生。我是享受一切戀愛產生的情緒,這些情緒會讓我思維更活躍,不是缺愛,要找一個男的來愛我。自然,我的女主也不會。擔心啥呢。
周煙。
元鱈(阿芙妹)。
邢愫。
祁蘿。
裴術。
溫火。
孟芮。
周水絨。
江琸。
謝慕。
楚晃。
丁塔(鹿鄰)。
琮玉(陸其濛)。
夏燈。
林羌。
丁珂。
大家真的對她們認識並且了解嗎?她們都是善茬嗎?
回到《壞血》。
我以前愛看私信(最近確實沒看,對不起,我會補回來的),經常有讀者推薦我寫什麽題材,說最近很火。我都沒寫,不是叛逆,是沒感覺。我對一個題材不感興趣,不愛它,要怎麽寫呢。
可能以後年紀大點,沈下來,不再是張揚的人,就不再寫張揚的故事了。可能。
這也挺好的啊,你們一直跟我在一起,從二十歲到八十歲,你們可以看到我人生各個階段的態度,我是怎麽成長的,又是怎麽成長到一半被現實打敗的,多有意思啊。我死以後,也許會有一個小冊子,有人評價我,這個不出名的雞掰三流小說作者,她這一輩子是什麽狗屎。也挺有意思。
所以就不要審判我寫什麽了,我絕對愛國,政治立場絕對正確,其他大家不喜歡就不看了,罵我是可以的,能罵,只要不造謠,不上升價值,不牽連別人,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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