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暴巨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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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暴巨獸(2)
懷俄明州的森林面積約有890萬英畝, 不大,遠比亞馬遜雨林小得多,卻也不小, 能裝下一整個比利時的國土面積。
它植被茂盛、樹種繁多、地形不一,由高空往下俯瞰, 樹齡幾十年到幾百年的巨木連綿成深綠的林海,猶如一床大被蓋下,讓萬物同眠。
一般而言,像這種遮掩嚴實的原始森林罕有人至,人類不入其中, 根本不知道裏頭有些什麽。
平時,除了動物學家、生物研究組或是獵人,也只有拋屍的兇手敢在附近徘徊。理論上講, 只要阿薩思不主動露面,人類很難發現她的存在。
可有人的地方就有意外,從一條人造的公路穿過森林起,阿薩思的生活痕跡被發現已成了一種必然。
她需要進食,需要狩獵,在追逐獵物的過程中會留下腳印,在吃飽喝足後會留下殘骸,更會在巡視領地時留下糞便。
起先, 是一位合法持證的獵人在狩獵麋鹿時察覺到了問題。
據悉,他在進入森林後一直追著麋鹿的線索走,結果越是深入,發現麋鹿的腳印越亂, 鹿群像是遭到了什麽大型食肉動物的襲擊,在頃刻間“四分五裂”, 逃得不知所蹤。並且,他在湖泊邊緣找到了一堆散碎的麋鹿屍體。
檢查片刻,他只覺心驚肉跳,連忙報警。
可等警方抵達現場看到麋鹿的殘骸,只覺得萬分不解:“嘿,夥計,我接到你的電話時還以為你發現了一袋碎屍,結果你告訴我只是死了一頭鹿?好吧,我們或許該查查是什麽動物吃了它,然後再把‘兇手’銬起來帶走,關進監獄?”
同行的警員笑出聲,這裏是森林,麋鹿被吃多正常啊,難道他們還要幹涉食物鏈的常態嗎?
但獵人的表情卻很嚴肅:“我沒有開玩笑,先生,這件事情非常恐怖,或許會危及附近社區的安全。”
他指著鹿屍:“我用我22年的狩獵經驗發誓,這是一頭成年雄性麋鹿,體重在700磅到磅之間,非常健康,絕不會被輕易殺死。”
警官:“是的,它很強壯,但或許它不幸地遇到了帶崽的母熊。”
“可熊不會留下這樣的爪痕和牙印。”獵人從殘骸中翻出麋鹿的頭骨,“看到了嗎?從頸部一口咬斷,幹脆利落,起碼有4萬牛頓的力道,懷俄明州什麽時候有這種咬合力的動物了?”
“剩下的鹿皮上留著爪印,又長又連貫,是一口氣劃下的。我想,它應該是用爪子把麋鹿撕成了兩半,再吃光了鹿肉。”
“說到鹿肉,這才是最可怕的。”獵人像是在講鬼故事,“殺死麋鹿的動物一口氣吃了700磅及以上的肉吧?也就是說,它的進食量在半噸左右。”
“先生,你覺得什麽樣的動物會一頓吃半噸肉呢?”獵人的眼神黑沈沈的,“我想,我們該離開了,現在馬上,呆太久會留下氣味的。”
警官聽的一楞一楞,為驗證獵人話中的真實性,他們把鹿屍帶了回去。
誰知不鑒定不知道,一鑒定嚇一跳,還真被那位獵人說中了,內容幾乎分毫不差。
鑒於誰也說不清到底是什麽動物吃了麋鹿,人心多少有些惶惶。
為了不引起恐慌,警方發出“禁獵”通知,不允許活人再靠近森林。他們正打算組織人手去林中查探,看看到底來了哪個大家夥無獨有偶,在接下來的半個月裏,有關“懷俄明州有怪物”的傳言又多了兩例。
是日,警方接到報警,說是住在森林邊緣的社區外出現了一個巨大的腳印。
“發現腳印的人是我的兩個孩子,上帝,他們一個五歲,一個三歲,已經做了好幾天噩夢了,每天都在睡前問我‘媽咪,世界上有沒有怪物’?”
報警的女人道:“他們只是抱著船去玩,很快在濕地附近發現了一個新的水窪,它看上去像個腳印。我沒在意,孩子們總是想象力豐富,可等我過去後……哦上帝,那真是個腳印!”
“一腳能踩出一個水窪,這水窪還能供孩子們玩遙控船,是怪獸嗎?先生,我們想搬家了。”@無限好文,盡在文學城
紙終究包不住火,即使警方持續封鎖消息,該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發酵起來。
直到某日,拉勒米高中·無人機社團的八位青少年來到安全區做課題,不料在操縱無人機時拍到了一段匪夷所思的畫面。
他們百思不得其解,只能求助老師,而當他們的老師將視頻發給一位教授求解時,這件離譜的事才愈演愈烈。
視頻長達三分鐘,離譜的鏡頭卻只有六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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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取這六秒,所有人都能看到“樹木”晃動了起來,深綠的顏色上浮起了一頭巨獸的影子,看上去像極了滅絕的恐龍。它似乎朝無人機的方向看了一眼,隨即消失在層層林海中。
現身得突兀,消失得突然,仿佛是他們的錯覺。
可將視頻結合最近的傳言看,大部分人心中都生出了一個可怕的猜想。
不會吧,懷俄明州真有怪物,還是只恐龍?
“假的,一定是假的!”上的用戶言之鑿鑿,“說吧,到底是哪個劇組在懷俄明州拍電影,實物道具做得很不錯。”
“真的,肯定是真的!”有人怨氣爆棚地說,“怪獸終於要毀滅世界了嗎?真好啊,我可以結束這份該死的工作了。”
有人看熱鬧不嫌事大:“按電影劇情,第一支敢死隊進入森林尋找它,全被它吃掉了。接著第二支隊伍會繼續前進,死到只剩一兩個人再與它同歸於盡。如果要拍第二部,它一般能活下來,而且有90%的可能發生變異。”
唯有華裔留子發出了不同的聲音:“這個森林挺大的,可以挖到野菜吧?好想吃小龍蝦……”
只是,人類的紛擾終究與阿薩思無關。
在察覺自己有的可能後,阿薩思離開了住了兩月的山谷,進入山脈找了個新窩安住。
或許離開是正確的選擇,在第三天傍晚,她看見多架直升機從山脊上掠過,在偌大的森林上空徘徊,久久不曾離去。
阿薩思做好偽裝、調節體溫,身軀幾乎與四周的巖石融為一體。而直升機一來就是七天,每天幾個小時,卻從始至終沒有發現她的身影。
由此,阿薩思明白,人類引以為傲的科技力量也有不逮的時候,它們無法發現她,也欺騙了人類的眼睛。
之後,人類沒再來過森林,風波似乎平息了,可又有說不清道不明的暗流在湧動。
果然,人類對她的行蹤並不死心。在一周後的深夜,一架沒有任何標識的直升機飛進了森林,好巧不巧地停在阿薩思的山頭。
飛機上走下一隊人高馬大的雇傭兵,為首的男人舉著夜視儀,用著對講機,給予另一端的人回話:“克萊爾,我們到了。”
“停在山脊上,這塊區域視野開闊,可以看到一整片森林。”
“目前來看裏面沒什麽東西。”
阿薩思伏在亂石上,斂聲屏息。雖然他們在山上、她躺在山窩,二者之間有著不短的距離,但以她的耳力依然能探到他們的底細。
白天的人類是專家組,來得光明正大;晚上的人類是雇傭兵,來得悄無聲息。看來他們心不齊,不是同一批。
專家組聯系的是“管控局”,雇傭兵聯系的是“克萊爾”,看來前一個給團體工作,後一個給私人工作,但目標應該是一致的,都是為了找她。
不過,她好奇他們的動機和目的。
由於她的體型龐大,隱蔽極佳,人類往往會把她與巨石混為一談。但這幾個雇傭兵似乎有點本事,大概是出生入死的事做多了,對危險有一種本能的覺知力,他們總覺得山上不安全,好像被什麽東西盯著一樣。
手電一通亂掃,沒發現異樣,雇傭兵頭子·伯克這才放了心,繼續道:“山上也沒可疑的東西……收到,我們會在這裏呆一晚看看動靜。”
說著,他們感受著風向,從直升機上取下一桶豬血,全噴灑在周圍。血氣的腥味順著風朝森林擴散,一下子傳出很遠。
伯克:“好了,等吧,讓我們看看哪只野獸會爬上來。”
嘴刁的阿薩思嗅著血味,嗤之以鼻。就這還想引她上鉤?他不如給自己放放血,沒準人味太濃還會把她熏走。
“老大,所以這次的任務是……抓恐龍?”隊員拉塞爾發出疑惑的聲音,他實在無法理解這麽抽象的任務,“可是恐龍早就滅絕了,哪來的恐龍?”
伯克:“‘恐龍’只是個名稱,克萊爾要的那只動物不一定是恐龍,但一定是大家夥。”
“別忘了,她的實驗室對這些特別的生物很好奇。只要滿足她,我們就會有源源不斷的錢。”
拉塞爾:“她的實驗室要大家夥做什麽?”
伯克:“誰知道呢?或許跟她的‘病原體’有關。”
再多的信息他們沒有透露,山上只剩漫長而沈默的等待。可即便信息量少,阿薩思還是聽出了“一回生二回熟”的味道。
得,有錢的克萊爾、有生物的實驗室、陌生飼料“病原體”,這些跟有錢人西蒙、造恐龍的吳博士、高頻詞匯“蠍暴龍”有什麽區別?簡直是要素齊全!
她幾乎能預見接下來的事了,是不是實驗品馬上能從實驗室跑出來?
不會吧,這次又是什麽?
她要不要整出點動靜順勢讓他們帶走,然後一步到位滅了實驗室?
所幸,她還沒有動作,雇傭兵又開始了交流。大抵是等待太無聊,他們的話題總算深入了點。
“是血灑得太少了嗎?沒有一只動物爬上來,不是說夜晚是覓食的時間嗎?”
“可能豬血不對它們胃口,算了,再倒幾桶。”
接連幾桶豬血灑下,血味愈發濃郁,可對阿薩思來說,他們這麽做只是徒勞,等待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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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對危險的覺知力可比人類強太多了,這地方只要有她在,哪怕堆滿了麋鹿的屍體,食肉動物也不敢上來。除非她離開,她允許,她放過,它們才敢小心翼翼地分一杯羹。
是以又過了許久,他們的策略依舊不起作用,令人十分費解。
他們打著手電四處掃視,光線多次由上至下地照過她的脊背,可這一大塊巨物總被他們當成巖石忽略。
末了,連伯克也深感疑惑:“難道它們真的不喜歡豬血?”多要命,野生動物也挑食嗎?可換成牛血成本更高,該死的!
隊員埃文:“看來今天的任務失敗了。”他擦拭槍械,“抓動物我們不擅長,如果任務多次失敗,那個實驗室會接手這個任務嗎?”
伯克:“不會,他們不能。”他仰頭看向夜空,“那個實驗室在天上。”
天上?
這個地點一出,阿薩思即刻止住了動作,安靜地當一塊巖石。
對嘛,人類把實驗室建在天上的做法才聰明啊!這麽一來,就算有實驗品出逃,也會在出逃後墜落而死,她不就能撿現成的吃?省了多少事。
挺好的,她只要保障自己不被抓住,就能過上安穩自由的日子。
*
雇傭兵守了大半夜,聊著阿薩思聽不懂的黃段子,一無所獲。
最終,他們在天亮前飛入森林“努力”了一把,隨後直接離開。
自他們離去,人類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沒再來過,而阿薩思也再度從山脈轉移到山谷,過起了平靜的日常。直到,一位名叫“凱特·考德威爾”的女孩闖進了森林,她背著簡陋的工具和武器,憑一己之力搜著蛛絲馬跡摸到她的巢穴
她,居然有本事發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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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像這種遮掩嚴實的原始森林罕有人至,人類不入其中, 根本不知道裏頭有些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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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的警員笑出聲,這裏是森林,麋鹿被吃多正常啊,難道他們還要幹涉食物鏈的常態嗎?
但獵人的表情卻很嚴肅:“我沒有開玩笑,先生,這件事情非常恐怖,或許會危及附近社區的安全。”
他指著鹿屍:“我用我22年的狩獵經驗發誓,這是一頭成年雄性麋鹿,體重在700磅到磅之間,非常健康,絕不會被輕易殺死。”
警官:“是的,它很強壯,但或許它不幸地遇到了帶崽的母熊。”
“可熊不會留下這樣的爪痕和牙印。”獵人從殘骸中翻出麋鹿的頭骨,“看到了嗎?從頸部一口咬斷,幹脆利落,起碼有4萬牛頓的力道,懷俄明州什麽時候有這種咬合力的動物了?”
“剩下的鹿皮上留著爪印,又長又連貫,是一口氣劃下的。我想,它應該是用爪子把麋鹿撕成了兩半,再吃光了鹿肉。”
“說到鹿肉,這才是最可怕的。”獵人像是在講鬼故事,“殺死麋鹿的動物一口氣吃了700磅及以上的肉吧?也就是說,它的進食量在半噸左右。”
“先生,你覺得什麽樣的動物會一頓吃半噸肉呢?”獵人的眼神黑沈沈的,“我想,我們該離開了,現在馬上,呆太久會留下氣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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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誰也說不清到底是什麽動物吃了麋鹿,人心多少有些惶惶。
為了不引起恐慌,警方發出“禁獵”通知,不允許活人再靠近森林。他們正打算組織人手去林中查探,看看到底來了哪個大家夥無獨有偶,在接下來的半個月裏,有關“懷俄明州有怪物”的傳言又多了兩例。
是日,警方接到報警,說是住在森林邊緣的社區外出現了一個巨大的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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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身得突兀,消失得突然,仿佛是他們的錯覺。
可將視頻結合最近的傳言看,大部分人心中都生出了一個可怕的猜想。
不會吧,懷俄明州真有怪物,還是只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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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山脊上,這塊區域視野開闊,可以看到一整片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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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她好奇他們的動機和目的。
由於她的體型龐大,隱蔽極佳,人類往往會把她與巨石混為一談。但這幾個雇傭兵似乎有點本事,大概是出生入死的事做多了,對危險有一種本能的覺知力,他們總覺得山上不安全,好像被什麽東西盯著一樣。
手電一通亂掃,沒發現異樣,雇傭兵頭子·伯克這才放了心,繼續道:“山上也沒可疑的東西……收到,我們會在這裏呆一晚看看動靜。”
說著,他們感受著風向,從直升機上取下一桶豬血,全噴灑在周圍。血氣的腥味順著風朝森林擴散,一下子傳出很遠。
伯克:“好了,等吧,讓我們看看哪只野獸會爬上來。”
嘴刁的阿薩思嗅著血味,嗤之以鼻。就這還想引她上鉤?他不如給自己放放血,沒準人味太濃還會把她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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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恐龍’只是個名稱,克萊爾要的那只動物不一定是恐龍,但一定是大家夥。”
“別忘了,她的實驗室對這些特別的生物很好奇。只要滿足她,我們就會有源源不斷的錢。”
拉塞爾:“她的實驗室要大家夥做什麽?”
伯克:“誰知道呢?或許跟她的‘病原體’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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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打著手電四處掃視,光線多次由上至下地照過她的脊背,可這一大塊巨物總被他們當成巖石忽略。
末了,連伯克也深感疑惑:“難道它們真的不喜歡豬血?”多要命,野生動物也挑食嗎?可換成牛血成本更高,該死的!
隊員埃文:“看來今天的任務失敗了。”他擦拭槍械,“抓動物我們不擅長,如果任務多次失敗,那個實驗室會接手這個任務嗎?”
伯克:“不會,他們不能。”他仰頭看向夜空,“那個實驗室在天上。”
天上?
這個地點一出,阿薩思即刻止住了動作,安靜地當一塊巖石。
對嘛,人類把實驗室建在天上的做法才聰明啊!這麽一來,就算有實驗品出逃,也會在出逃後墜落而死,她不就能撿現成的吃?省了多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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