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番外:另一個女兒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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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番外:另一個女兒 二
林薇媽媽聽到這話心裏一驚,覺得嫂子有道理,從此後和女兒打電話的時候就變得十分溫和。
林薇打算先就業,等過個三四年攢到足夠的錢,她再重回校園。
可是王女士知道女兒拒絕了丈夫的回國提議之後,就開始懷疑女兒根本不想回來。
連父親的要求都會駁回,那她更不能硬碰硬,於是采取懷柔政策。
王女士說起林薇小時候的事情,嘴裏總是說著以後弟弟長大了,姐姐要幫助弟弟。
弟弟是這世上唯一的血親,父母走後只有這一個親人。
分明家裏的經濟水平不錯,要好好培養弟弟也是可以的。
但這位溺愛孩子的母親,總把兒子當做祖宗一樣供著,兒子什麽都不做也沒事,只要有,心裏就安心。
任何對兒子好的或對兒子不好的事情,王女士都無理由也無原則地維護兒子。
關鍵不在於事情對不對,而是她兒子想不想。
林薇覺得如果媽媽願意,像對待自己一樣對待兒子,她的弟弟也不會如此無能和荒誕。
真是可惜了,明明是自己最愛的孩子,卻親手把孩子的未來給毀了,讓他成為了一個懦弱無能卻又自大的廢物。
林薇一直知道,這個家裏應該還有一個孩子,她也是聽其他的大人們說悄悄話聽見的。
她很早就知道盛秋的名字,卻一直沒有見過。
真正聽到大人們頻繁提起盛秋的時候,正是她工作幾年後,家裏人想要嫁女兒的事情。
從自己得到工作簽證之後,她的父親對她說話就比較客氣,因為知道自己的翅膀硬了。
同時母親也是對自己變得溫和,也是這個原因。
所以林薇一直都很清醒,不敢沈溺於這短暫的溫柔假象中。
與此同時,盛秋也逐漸走進了他們的視野。
因為林建平的生意逐漸在走下坡路,他想著給自己的女兒找一個比自己強的婆家,這樣對方會幫扶一下岳家。
想要把女兒嫁給自家家境墊腳夠一夠的人家,但對方表示對他的繼女並不感興趣。
如果是親生的,和盛家那邊有聯系的那位,才有可能。
這個時候林建平就想起了當父親的責任,開始找機會和盛秋接觸。
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麽,這麽多年都不和自己的女兒打交道。
既是害怕當年的岳父岳母,後來也是害怕之前的大舅子。
結果現在孩子長大了,他就想來摘桃子。
盛秋也不是一般人,結果在那邊碰了一鼻子的灰。
林薇母親原以為盛家不同意,那麽機會就能到自己女兒身上,誰知道別人根本不屑於和自己的女兒結婚。
這個時候王女士也生氣了,覺著孩子也是丈夫的親生女兒,為什麽兩者待遇這麽不同。
他們之前為了自己的面子,從未公開過這個孩子的血緣。
就連兒子小時候,都以為這個姐姐是媽媽和別的男人生的,認為是同母異父的親人。
後來知道是父親和母親出軌生的之後,他又看不起自己的姐姐。
林建平知道盛秋的婚事自己做不得主,也沾不上什麽利益,於是把視線轉移到了自己的二女兒身上。
他詢問林薇未來的規劃,林薇並沒有什麽表示。
在這幾年的工作中,她不僅升職加薪,副業也並沒有結束,她活得並不輕松,但是每一個掙錢的機會她都沒有放棄。
攢的錢雖然夠學業了,但她不放心,還要再多攢一點。
這時候林薇父母開始給她明確提出相親的事情,想讓她回國,說要給她介紹一個非常好的對象。
林薇詢問年齡,對方避而不答,詢問婚史,也不說,她就知道父母介紹的是什麽人了。
林薇對婚姻十分抵觸,她覺得自己並不需要婚姻,在國外生活這些年,她早就把自己未來想得清清楚楚。
父母沒有一個是好相與的,為了保證自己的自由和安全,最好的辦法就是遠離他們。
夫妻兩人苦口婆心,就是沒有辦法把女兒從國外勸回來。
原本想去國外找孩子的,結果林薇早就跳槽換地方,他們找不到人。
於是父母開始從其他方面攻擊。
王女士攻擊她不孝,認為她從此以後就不養父母,是個不孝女。
林建平爽快多了,他養這個女兒這麽多年,如果不如自己的願,那有本事把所有養育她的花費都給還回來。
是一次性還回來的那種。
林薇才不是那種自尊心高的人,她從小忍氣吞聲,扮演乖乖女就是為了自己有一個好前程。
明明父母養孩子是分期付款,結果長大了卻要求孩子一次性買斷,問題是真的能買斷嗎?
就算自己把從小到大養孩子的錢雙倍還給父母,那錢花完了,父母就不會找自己了嗎?
自尊心算幾個錢?
林薇表示他們可以告自己,或者到了退休年紀,自己會每個月定期給父母打錢,也是采取分期付款模式。
至於想打她的主意,讓她去結婚換利益,那就真是想得美了。
又過了兩年,林薇重回校園,林建平那邊因為經濟下行破產了。
一家人從大別墅換到小別墅生活,林建平經營這麽多年,瘦死的駱駝終究比馬大,他的生活水平並沒有下降多少。
主要是他還有很多債沒還,債多就不愁了。
林薇媽媽哭死哭活,女兒也沒能回來。
林建平要求女兒回來幫他還債,林薇拒絕了,反手給他們夫妻兩人每月打一點贍養費
這一點生活費他們是怎麽都看不起的,林建平指責女兒太過冷血,連生活費都是這麽點錢。
林薇告訴他,自己大學前的生活費也就這些,林建平這才知道,原來他妻子居然還克扣女兒以前的生活費。
如果說他給女兒安排是一萬的生活費,那麽妻子就頂多會給女兒兩千。
不止這裏,其他地方也都在刮錢,刮來的錢去哪裏了呢?
花在自己身上,花在兒子身上,又或者存起來。
這時候他才知道妻子還安排的有小金庫,但是他都破產了,和他一起的妻子也逃不了責任。
那小金庫是怎麽規避的呢,他順藤摸瓜發現妻子把錢給了自己娘家存著。
這下可不得了,當他要錢的時候,王女士不同意。
結果王女士就發現連她自己都要不回來這些錢了,她娘家人知道他們家破產之後,連忙把東西據為己有。
房子店鋪還有存款都在娘家人名下,名正言順的。
這是王女士的一個小心思,她和林建平結婚,擔心過丈夫會找第四者或者破產。
所以她就想未雨綢繆,弄幾套房子鋪子,不寫自己名字。
結果林建平和她根本沒辦法把東西拿走,她大哥說是妹妹贈予父母的。
這下倒好,林薇媽媽克扣了所有,攢的小金庫都為別人做了嫁衣。
他兒子原本就大手大腳,到現在捉襟見肘,落差已經很大了。
知道媽媽存的錢,在娘家那兒薅不出來之後,他就去找人麻煩,氣急之下掏了個刀,把他舅舅胳膊給劃了一道口子。
這下倒好,直接報警,錢也回不來,人差點也進去了。
林薇最終也沒有回國,即使家人總是以生病為由,讓她回家看看,她也不願意。
父母因為不被允許出國,也就打擾不了她,最後他們的依靠竟然只有女兒每個月給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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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薇媽媽聽到這話心裏一驚,覺得嫂子有道理,從此後和女兒打電話的時候就變得十分溫和。
林薇打算先就業,等過個三四年攢到足夠的錢,她再重回校園。
可是王女士知道女兒拒絕了丈夫的回國提議之後,就開始懷疑女兒根本不想回來。
連父親的要求都會駁回,那她更不能硬碰硬,於是采取懷柔政策。
王女士說起林薇小時候的事情,嘴裏總是說著以後弟弟長大了,姐姐要幫助弟弟。
弟弟是這世上唯一的血親,父母走後只有這一個親人。
分明家裏的經濟水平不錯,要好好培養弟弟也是可以的。
但這位溺愛孩子的母親,總把兒子當做祖宗一樣供著,兒子什麽都不做也沒事,只要有,心裏就安心。
任何對兒子好的或對兒子不好的事情,王女士都無理由也無原則地維護兒子。
關鍵不在於事情對不對,而是她兒子想不想。
林薇覺得如果媽媽願意,像對待自己一樣對待兒子,她的弟弟也不會如此無能和荒誕。
真是可惜了,明明是自己最愛的孩子,卻親手把孩子的未來給毀了,讓他成為了一個懦弱無能卻又自大的廢物。
林薇一直知道,這個家裏應該還有一個孩子,她也是聽其他的大人們說悄悄話聽見的。
她很早就知道盛秋的名字,卻一直沒有見過。
真正聽到大人們頻繁提起盛秋的時候,正是她工作幾年後,家裏人想要嫁女兒的事情。
從自己得到工作簽證之後,她的父親對她說話就比較客氣,因為知道自己的翅膀硬了。
同時母親也是對自己變得溫和,也是這個原因。
所以林薇一直都很清醒,不敢沈溺於這短暫的溫柔假象中。
與此同時,盛秋也逐漸走進了他們的視野。
因為林建平的生意逐漸在走下坡路,他想著給自己的女兒找一個比自己強的婆家,這樣對方會幫扶一下岳家。
想要把女兒嫁給自家家境墊腳夠一夠的人家,但對方表示對他的繼女並不感興趣。
如果是親生的,和盛家那邊有聯系的那位,才有可能。
這個時候林建平就想起了當父親的責任,開始找機會和盛秋接觸。
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麽,這麽多年都不和自己的女兒打交道。
既是害怕當年的岳父岳母,後來也是害怕之前的大舅子。
結果現在孩子長大了,他就想來摘桃子。
盛秋也不是一般人,結果在那邊碰了一鼻子的灰。
林薇母親原以為盛家不同意,那麽機會就能到自己女兒身上,誰知道別人根本不屑於和自己的女兒結婚。
這個時候王女士也生氣了,覺著孩子也是丈夫的親生女兒,為什麽兩者待遇這麽不同。
他們之前為了自己的面子,從未公開過這個孩子的血緣。
就連兒子小時候,都以為這個姐姐是媽媽和別的男人生的,認為是同母異父的親人。
後來知道是父親和母親出軌生的之後,他又看不起自己的姐姐。
林建平知道盛秋的婚事自己做不得主,也沾不上什麽利益,於是把視線轉移到了自己的二女兒身上。
他詢問林薇未來的規劃,林薇並沒有什麽表示。
在這幾年的工作中,她不僅升職加薪,副業也並沒有結束,她活得並不輕松,但是每一個掙錢的機會她都沒有放棄。
攢的錢雖然夠學業了,但她不放心,還要再多攢一點。
這時候林薇父母開始給她明確提出相親的事情,想讓她回國,說要給她介紹一個非常好的對象。
林薇詢問年齡,對方避而不答,詢問婚史,也不說,她就知道父母介紹的是什麽人了。
林薇對婚姻十分抵觸,她覺得自己並不需要婚姻,在國外生活這些年,她早就把自己未來想得清清楚楚。
父母沒有一個是好相與的,為了保證自己的自由和安全,最好的辦法就是遠離他們。
夫妻兩人苦口婆心,就是沒有辦法把女兒從國外勸回來。
原本想去國外找孩子的,結果林薇早就跳槽換地方,他們找不到人。
於是父母開始從其他方面攻擊。
王女士攻擊她不孝,認為她從此以後就不養父母,是個不孝女。
林建平爽快多了,他養這個女兒這麽多年,如果不如自己的願,那有本事把所有養育她的花費都給還回來。
是一次性還回來的那種。
林薇才不是那種自尊心高的人,她從小忍氣吞聲,扮演乖乖女就是為了自己有一個好前程。
明明父母養孩子是分期付款,結果長大了卻要求孩子一次性買斷,問題是真的能買斷嗎?
就算自己把從小到大養孩子的錢雙倍還給父母,那錢花完了,父母就不會找自己了嗎?
自尊心算幾個錢?
林薇表示他們可以告自己,或者到了退休年紀,自己會每個月定期給父母打錢,也是采取分期付款模式。
至於想打她的主意,讓她去結婚換利益,那就真是想得美了。
又過了兩年,林薇重回校園,林建平那邊因為經濟下行破產了。
一家人從大別墅換到小別墅生活,林建平經營這麽多年,瘦死的駱駝終究比馬大,他的生活水平並沒有下降多少。
主要是他還有很多債沒還,債多就不愁了。
林薇媽媽哭死哭活,女兒也沒能回來。
林建平要求女兒回來幫他還債,林薇拒絕了,反手給他們夫妻兩人每月打一點贍養費
這一點生活費他們是怎麽都看不起的,林建平指責女兒太過冷血,連生活費都是這麽點錢。
林薇告訴他,自己大學前的生活費也就這些,林建平這才知道,原來他妻子居然還克扣女兒以前的生活費。
如果說他給女兒安排是一萬的生活費,那麽妻子就頂多會給女兒兩千。
不止這裏,其他地方也都在刮錢,刮來的錢去哪裏了呢?
花在自己身上,花在兒子身上,又或者存起來。
這時候他才知道妻子還安排的有小金庫,但是他都破產了,和他一起的妻子也逃不了責任。
那小金庫是怎麽規避的呢,他順藤摸瓜發現妻子把錢給了自己娘家存著。
這下可不得了,當他要錢的時候,王女士不同意。
結果王女士就發現連她自己都要不回來這些錢了,她娘家人知道他們家破產之後,連忙把東西據為己有。
房子店鋪還有存款都在娘家人名下,名正言順的。
這是王女士的一個小心思,她和林建平結婚,擔心過丈夫會找第四者或者破產。
所以她就想未雨綢繆,弄幾套房子鋪子,不寫自己名字。
結果林建平和她根本沒辦法把東西拿走,她大哥說是妹妹贈予父母的。
這下倒好,林薇媽媽克扣了所有,攢的小金庫都為別人做了嫁衣。
他兒子原本就大手大腳,到現在捉襟見肘,落差已經很大了。
知道媽媽存的錢,在娘家那兒薅不出來之後,他就去找人麻煩,氣急之下掏了個刀,把他舅舅胳膊給劃了一道口子。
這下倒好,直接報警,錢也回不來,人差點也進去了。
林薇最終也沒有回國,即使家人總是以生病為由,讓她回家看看,她也不願意。
父母因為不被允許出國,也就打擾不了她,最後他們的依靠竟然只有女兒每個月給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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