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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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畫面看起來極為養眼。
啊!現場直播!
“你們兩個在做什麽?”一聲怒喝傳來,震得容娟耳朵嗡嗡作響。容娟側頭看去,只見身周所有人都向後退了幾步離開吧臺,只有她和bartender那一對還在。她正奇怪間,一名男子飛速沖過來,“讓你給我放開小魚,否則我拆了你!”
那名男子氣勢洶洶,從門口沖過來不知碰倒了多少椅子,容娟嚇得傻在當地。Bartender嘆了口氣,“小女生,跟我走!”抓住容娟的手向後跑去。
只聽後面劈劈啪啪的聲音,不知又倒了多少桌椅砸了多少杯子,bartender一邊跑還一邊喊道:“臭蝦米,砸壞東西記你賬上,記得付啊!”
出了酒吧,容娟一頭霧水看向bartender,“What’sup?”
“夫夫吵架而己,只不過這對夫夫中有一名非常暴力,須離他十米之外已策安全。”bartender回答。
“所以你是故意吻那人的?為了讓他們和好?”容娟問。
“小女孩還蠻聰明的。”bartender點了點她的腦門。
“我已經二十三了……”容娟滿頭黑線,盯著bartender——他好像叫讓?外文名?
“怎麽可能,你看起來就是十六七的樣子。”讓說,“你肯定是耽美小說看多了,特意跑到我們酒吧來看同志的吧?跟你說真實世界沒有那種小說美好,要想保持你那玫瑰色的夢想就不要抱著探奇的想法來這種地方……呃?
這是什麽?”
容娟抽出身份證,橫在他眼前,“你看好了,一九八二年,我已經滿二十三了!”
讓仔細打量著,愕然道:“偽造身份證是有罪的。”
容娟重重把身份證推過去,貼在讓的臉上,“你才偽造的呢!”
****
“那容娟你為什麽要來I’amour呢?你不知道這裏是什麽場所嗎?”讓問她,容娟想了想,決定把自己的苦惱告訴他。
“其實我是很迷茫,也有些害怕。”容娟大概把自己的“戀愛史”說了下,然後說道,“我很迷茫,為什麽我對韓泉的喜歡來得那樣無根據,而又消散得那樣輕易,因此我去追求我實際上一開始喜歡的人。但我又害怕,雖然我並不看輕同性戀,也不覺得他們有什麽錯誤,可是若攤在我自己頭上我還是很恐懼的,總覺得會被社會拋棄……”
她側過頭,嘴微微嘟了起來,“我確實很喜歡媛媛,比喜歡韓泉還喜歡,可是她和韓泉在一起……我不明白我到底是喜歡男人還是女人,或者說我就是傳說中的bisexual?”
讓笑了起來,“原來你還是小女生。”
容娟皺眉歪頭看他,讓繼續說:“只有小女生才會搞不清楚欣賞、喜歡和愛情;只有小女生會在欣賞的時候就說喜歡,在喜歡的時候就說愛。你不是小女生,誰是?”
“是醬紫嗎?”容娟眼睛一亮,問道。
“當然是這樣子。”讓拍拍容娟的頭,“小女孩,愛是一件很慎重的事情,而喜歡則很容易。並不是所有的喜歡都會成為愛的,因為你心中對同性戀這個詞始終有恐懼感,你的道德規範阻擋你去真正愛一個同性,所以你大概永遠不會真的愛上一名女性。你心裏對愛情充滿憧憬和好奇,而你的年紀正是很多女性開始準備長期戀愛甚至結婚的年齡,你的做夢心理和你的實際年齡讓你太過輕率地使用愛情這個詞語,而事實上,也許這些只是你的游戲。”
他靜靜看著遠處,“不過這世界上,又有多少人能慎重地使用愛情這個詞呢?二十三歲,開始尋找一個人定下來,談個兩三年戀愛然後開始組建一個家庭。其實那是愛情麽,還是只是需要而已?而同性戀,是真的因為同性戀,還是因為欲望使然?那些為了世俗壓力娶妻生子,卻還和同性情人來往的,到底是愛情還是需要?”他微微地笑了,“有的時候,是生活選擇了我們,而不是我們去選擇生活。”
聽起來很高深的樣子。容娟心想。
不過,感覺非常的……帥氣呢,帶著憂郁和些許笑世感,似乎看透了一切,卻還要勸自己這樣涉世未深的小女孩慎重註意。
糟糕,怎麽辦,心跳得厲害起來了……
不知是那一家店在放張韶涵和範瑋琪的歌,兩個女孩子用著微笑輕輕吟唱。
我想過一件事,不是壞的事,一直對自己堅持愛情的意思。像風沒有理由靜靜吹著走,誰愛誰沒有所謂的對與錯。不管世間,說著我們在一起有多坎坷。
我不敢去證實,愛你兩個字,不是對自己矜持也不是諷刺。別人都在說我其實很無知,這樣的感情被認定很放肆。我很不服,我還在想著那件事。
如果你已經不能控制,每天想我一次,如果你因為我而誠實;如果你看我的電影,聽我愛的CD,如果你能帶我一起旅行。如果你決定跟隨感覺,為愛勇敢一次,如果你說我們有彼此。如果你能開始相信這般戀愛心情,如果你能給我如果的事。
我會奮不顧身地去愛你。
“一首好歌。”讓淡淡笑著,“店裏的女客人都很喜歡這首歌。”
“你們店裏……有很多這樣的戀人嗎?”容娟問。
“I’amour的意思,就是愛情、愛人。”讓回答,“我希望在我的店裏,沒有情欲交易,希望那裏只有愛情。”
“你的店?”容娟奇問。
“哦,I’amour是我出資,我朋友開的。我是法國海歸,呃,其實我很小的時候就去了法國,所以店名是法語。”讓說。
“我知道,媛媛告訴我這是法語,我還問了她幾句話怎麽說,像是怎麽點酒之類的……”容娟沖口而出,然後感覺自己說過頭了,連忙住口。
讓大笑,“難怪你到酒吧吧臺要波多紅酒,原來是拿飯店用語用在酒吧裏。”
“啊?”容娟滿臉通紅,難道自己說錯了?
“今晚惹到臭蝦,店子肯定是別想消停了。改天你有空過來——呃,先給我打個電話或者發個短信,我不是每天都在——我給你調酒,以後可別亂闖酒吧了。”讓說,從懷裏拿出一張名片遞給容娟,“小女生,天黑了,我送你回家吧!”
容娟點頭,也拿出名片,雖然是小小的總裁秘書助理,也總是個頭銜嘛。
於是,同行。
****
容娟很苦惱。
常常去“I’amour”的結果就是,她發現自己對讓有了那麽點超過欣賞喜歡以上不知道到不到愛情的感覺。這一次她倒是喜歡上了一名未婚男士,可是……讓,好像喜歡同性吧。
苦惱啊,苦惱……
當然,等到容娟知道讓的朋友,“I’amour”的管理人是同性戀,而讓並不是這件事,已經是很久以後了。同時她還是剛剛知道讓其實還比自己小一歲……
“苦惱啊苦惱,為什麽明明是姐弟戀,別人卻都說讓是在吃嫩草呢?”容娟很苦惱。
苦惱還有很多,而人生也還有很長。
而她會,奮不顧身地去愛他。這就夠了。
後記
更新時間:2013-04-25 01:28:20 字數:1134
終於寫完了。
三個月?大概有了吧。
不得不承認,這一篇文起稿非常倉促,只是一個想法造就了楔子和第一章,然後很順利地寫到第五章,然後……
不知道要寫什麽。
大概是因為自己眼光的問題,明明這篇和我以前的某一篇有些相像,連男追女不在意這種模式都是類似的,偏偏看這篇無比別扭,甚至覺得無聊和矯情。笑,畢竟,想法還是不同了吧。
所以,持著貪戀女色的想法迅速下筆,結果就是後繼無力。這,一方面是個人能力,另一方面大概就是準備不足吧。
寫這篇,原因是,我很喜歡女生。笑,絕對不是同性向的喜歡,只是和男子相比,其實女子更容易吸引我視線。即使是看小說,似乎我所註意的人物,也是女性多於男性。
從心理來說,搞不好是一種自戀傾向,笑。不過我總認為我大致正常,只是比較喜歡欣賞同性而已。
所以有了古媛媛,在故事之外,含笑看著,並呵護著萬紫千紅。
這樣的人,尋找相配的男子就難了起來,何況是那樣一個地雷的設定。我承認我無力為繼的主要原因是韓泉,因為他的單薄,所以難以下筆。
幸好註定了這個不冷不熱的結局,只是多了一點的喜歡,大概此後也會一直一起觀賞美女吧,雖然不會太過接近,有點偏離愛情了,不過和我一貫的愛情幻滅論調比較相似,笑。
其實真的很想讓古媛媛和容娟在一起啊……暴……
這篇文,剛開始看的時候大概會有些找不到女主角,這是我本意。
一貫是討厭不尊重配角這種行為的,當然即使是我最喜歡的作者,也曾做過類似事件,而我也幹過。
塑造出來令人厭的毫無優點的配角,為了推動劇情,為了刺激主角,甚至最後弄個瘋狂綁架之流,讓主角在生死之後可以互相原諒。
這種做法,實在是比花心男豬更加地雷的地雷。尤其是有些女配,配角到連人格都談不上了。
希望容娟不是這樣的形狀,笑,盡管我承認由於我筆力不足,給她的形象不夠好。以至於無法讓她擔當揭露這一現象的重任。
但我希望我說了一點,女配不是工具,希望以後我不會做折損女配襯托女豬的事情。女豬可以比女配強,但是沒必要為了女豬男豬,寫出令人惡心的配角來,除非真的劇情需要惡心人物,笑。
剛說過自己寫東西不再樹立中心思想,結果就出來了兩個中心思想,我果然是說教愛好者。
呃,要出去了,先寫到這裏。
順便說一下,這篇裏面,人名和一些設置是沿襲《成心》的,號稱也是和《成心》互為表裏,但實際相差很多。
不過還是有類似之處的,我懶嘛!
拜拜
寒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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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男子氣勢洶洶,從門口沖過來不知碰倒了多少椅子,容娟嚇得傻在當地。Bartender嘆了口氣,“小女生,跟我走!”抓住容娟的手向後跑去。
只聽後面劈劈啪啪的聲音,不知又倒了多少桌椅砸了多少杯子,bartender一邊跑還一邊喊道:“臭蝦米,砸壞東西記你賬上,記得付啊!”
出了酒吧,容娟一頭霧水看向bartender,“What’sup?”
“夫夫吵架而己,只不過這對夫夫中有一名非常暴力,須離他十米之外已策安全。”bartender回答。
“所以你是故意吻那人的?為了讓他們和好?”容娟問。
“小女孩還蠻聰明的。”bartender點了點她的腦門。
“我已經二十三了……”容娟滿頭黑線,盯著bartender——他好像叫讓?外文名?
“怎麽可能,你看起來就是十六七的樣子。”讓說,“你肯定是耽美小說看多了,特意跑到我們酒吧來看同志的吧?跟你說真實世界沒有那種小說美好,要想保持你那玫瑰色的夢想就不要抱著探奇的想法來這種地方……呃?
這是什麽?”
容娟抽出身份證,橫在他眼前,“你看好了,一九八二年,我已經滿二十三了!”
讓仔細打量著,愕然道:“偽造身份證是有罪的。”
容娟重重把身份證推過去,貼在讓的臉上,“你才偽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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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容娟你為什麽要來I’amour呢?你不知道這裏是什麽場所嗎?”讓問她,容娟想了想,決定把自己的苦惱告訴他。
“其實我是很迷茫,也有些害怕。”容娟大概把自己的“戀愛史”說了下,然後說道,“我很迷茫,為什麽我對韓泉的喜歡來得那樣無根據,而又消散得那樣輕易,因此我去追求我實際上一開始喜歡的人。但我又害怕,雖然我並不看輕同性戀,也不覺得他們有什麽錯誤,可是若攤在我自己頭上我還是很恐懼的,總覺得會被社會拋棄……”
她側過頭,嘴微微嘟了起來,“我確實很喜歡媛媛,比喜歡韓泉還喜歡,可是她和韓泉在一起……我不明白我到底是喜歡男人還是女人,或者說我就是傳說中的bisexual?”
讓笑了起來,“原來你還是小女生。”
容娟皺眉歪頭看他,讓繼續說:“只有小女生才會搞不清楚欣賞、喜歡和愛情;只有小女生會在欣賞的時候就說喜歡,在喜歡的時候就說愛。你不是小女生,誰是?”
“是醬紫嗎?”容娟眼睛一亮,問道。
“當然是這樣子。”讓拍拍容娟的頭,“小女孩,愛是一件很慎重的事情,而喜歡則很容易。並不是所有的喜歡都會成為愛的,因為你心中對同性戀這個詞始終有恐懼感,你的道德規範阻擋你去真正愛一個同性,所以你大概永遠不會真的愛上一名女性。你心裏對愛情充滿憧憬和好奇,而你的年紀正是很多女性開始準備長期戀愛甚至結婚的年齡,你的做夢心理和你的實際年齡讓你太過輕率地使用愛情這個詞語,而事實上,也許這些只是你的游戲。”
他靜靜看著遠處,“不過這世界上,又有多少人能慎重地使用愛情這個詞呢?二十三歲,開始尋找一個人定下來,談個兩三年戀愛然後開始組建一個家庭。其實那是愛情麽,還是只是需要而已?而同性戀,是真的因為同性戀,還是因為欲望使然?那些為了世俗壓力娶妻生子,卻還和同性情人來往的,到底是愛情還是需要?”他微微地笑了,“有的時候,是生活選擇了我們,而不是我們去選擇生活。”
聽起來很高深的樣子。容娟心想。
不過,感覺非常的……帥氣呢,帶著憂郁和些許笑世感,似乎看透了一切,卻還要勸自己這樣涉世未深的小女孩慎重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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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去證實,愛你兩個字,不是對自己矜持也不是諷刺。別人都在說我其實很無知,這樣的感情被認定很放肆。我很不服,我還在想著那件事。
如果你已經不能控制,每天想我一次,如果你因為我而誠實;如果你看我的電影,聽我愛的CD,如果你能帶我一起旅行。如果你決定跟隨感覺,為愛勇敢一次,如果你說我們有彼此。如果你能開始相信這般戀愛心情,如果你能給我如果的事。
我會奮不顧身地去愛你。
“一首好歌。”讓淡淡笑著,“店裏的女客人都很喜歡這首歌。”
“你們店裏……有很多這樣的戀人嗎?”容娟問。
“I’amour的意思,就是愛情、愛人。”讓回答,“我希望在我的店裏,沒有情欲交易,希望那裏只有愛情。”
“你的店?”容娟奇問。
“哦,I’amour是我出資,我朋友開的。我是法國海歸,呃,其實我很小的時候就去了法國,所以店名是法語。”讓說。
“我知道,媛媛告訴我這是法語,我還問了她幾句話怎麽說,像是怎麽點酒之類的……”容娟沖口而出,然後感覺自己說過頭了,連忙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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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容娟滿臉通紅,難道自己說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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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去“I’amour”的結果就是,她發現自己對讓有了那麽點超過欣賞喜歡以上不知道到不到愛情的感覺。這一次她倒是喜歡上了一名未婚男士,可是……讓,好像喜歡同性吧。
苦惱啊,苦惱……
當然,等到容娟知道讓的朋友,“I’amour”的管理人是同性戀,而讓並不是這件事,已經是很久以後了。同時她還是剛剛知道讓其實還比自己小一歲……
“苦惱啊苦惱,為什麽明明是姐弟戀,別人卻都說讓是在吃嫩草呢?”容娟很苦惱。
苦惱還有很多,而人生也還有很長。
而她會,奮不顧身地去愛他。這就夠了。
後記
更新時間:2013-04-25 01:28:20 字數:1134
終於寫完了。
三個月?大概有了吧。
不得不承認,這一篇文起稿非常倉促,只是一個想法造就了楔子和第一章,然後很順利地寫到第五章,然後……
不知道要寫什麽。
大概是因為自己眼光的問題,明明這篇和我以前的某一篇有些相像,連男追女不在意這種模式都是類似的,偏偏看這篇無比別扭,甚至覺得無聊和矯情。笑,畢竟,想法還是不同了吧。
所以,持著貪戀女色的想法迅速下筆,結果就是後繼無力。這,一方面是個人能力,另一方面大概就是準備不足吧。
寫這篇,原因是,我很喜歡女生。笑,絕對不是同性向的喜歡,只是和男子相比,其實女子更容易吸引我視線。即使是看小說,似乎我所註意的人物,也是女性多於男性。
從心理來說,搞不好是一種自戀傾向,笑。不過我總認為我大致正常,只是比較喜歡欣賞同性而已。
所以有了古媛媛,在故事之外,含笑看著,並呵護著萬紫千紅。
這樣的人,尋找相配的男子就難了起來,何況是那樣一個地雷的設定。我承認我無力為繼的主要原因是韓泉,因為他的單薄,所以難以下筆。
幸好註定了這個不冷不熱的結局,只是多了一點的喜歡,大概此後也會一直一起觀賞美女吧,雖然不會太過接近,有點偏離愛情了,不過和我一貫的愛情幻滅論調比較相似,笑。
其實真的很想讓古媛媛和容娟在一起啊……暴……
這篇文,剛開始看的時候大概會有些找不到女主角,這是我本意。
一貫是討厭不尊重配角這種行為的,當然即使是我最喜歡的作者,也曾做過類似事件,而我也幹過。
塑造出來令人厭的毫無優點的配角,為了推動劇情,為了刺激主角,甚至最後弄個瘋狂綁架之流,讓主角在生死之後可以互相原諒。
這種做法,實在是比花心男豬更加地雷的地雷。尤其是有些女配,配角到連人格都談不上了。
希望容娟不是這樣的形狀,笑,盡管我承認由於我筆力不足,給她的形象不夠好。以至於無法讓她擔當揭露這一現象的重任。
但我希望我說了一點,女配不是工具,希望以後我不會做折損女配襯托女豬的事情。女豬可以比女配強,但是沒必要為了女豬男豬,寫出令人惡心的配角來,除非真的劇情需要惡心人物,笑。
剛說過自己寫東西不再樹立中心思想,結果就出來了兩個中心思想,我果然是說教愛好者。
呃,要出去了,先寫到這裏。
順便說一下,這篇裏面,人名和一些設置是沿襲《成心》的,號稱也是和《成心》互為表裏,但實際相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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