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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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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開庭

兩個月後,楠彥的案子即將開庭,梁爍也從醫院再次出院回到了家。

“梓銘,我想你了。”

自從何梓銘和他請假回了鶴城就再也沒回來,梁爍每天都在下班後給他打電話。

“梁爍,我在忙。有什麽事兒過了明天再說好不好?”

何梓銘那邊十分吵雜,梁爍隱隱約約能聽出來他那邊有人打牌輸了在罵人。

梁爍在何梓銘離開鹿城的第二天去機場查過他的機票和監控,確實看到何梓銘坐上了飛機。

但是經過這兩個月的對話,梁爍可以確定何梓銘就是在暗地裏處理楠彥的事情。

明天就是楠彥案子開庭的第一天,梁爍托人查了他的委托律師——何梓銘。

“好,我明天再打給你,早點兒回來。”

電話被何梓銘掛斷,梁爍將煙吸進自己的肺,感受著胸口那一抹郁悶。

在兩難的選擇之下,他還是把手裏能證明楠彥暗中參與販毒的證據匿名交給了警察。

楠彥這場官司,何梓銘必輸。

“今天,鹿城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在這裏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楠彥訴被告販毒一案,由審判員,也就是我擔任審判長,和人民陪審員依法組成合議庭,現在宣布開庭。”

由於梁爍的身份問題,他沒有去現場,而且掏錢雇了幾個大學生給他現場直播。

“傳被告楠彥等人到庭”

審判長說完,以楠彥為伍的眾人被帶上了被告席,裏面有梁爍見過的也有他沒見過的。

依次核對完身份,審判長宣讀了他們的罪行,法庭調查階段開始,如何判刑就看這個階段,公訴人和辯護人的本事。

“現在開始法庭調查,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審判長正襟危坐。

“被告人楠彥,男性……審判長,宣讀完畢”

公訴人詳細講述了抓捕楠彥等人聚眾吸du,以及查出他與強子有大量資金往來,並在強子住所和楠彥家裏找出大量新型du品的事實。

審判長點頭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不守信口供。只有有證據的口供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並處以刑法。因此,法院要求你們如實回答法庭對你們的提問,對起訴書提出的疑問不得隱瞞,不得偽造。被告人楠彥、強子……你們聽明白了嘛?”

“聽明白了。”,楠彥眾人異口同聲。

審判長拿起公訴書問:“公訴人剛才宣讀的公訴書是否與你們收到的一致?”

“一致”

“一致”

……

“請法警將除楠彥以外的人帶去候審”,審判長看了一眼主犯楠彥,打算先從他入手。

審判長指著公訴書,“被告人楠彥,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意見?”

“有!我是被叫過去溜冰不假,但是我沒有販毒!法官大人,吸毒不用坐牢吧!”,楠彥胸有成竹的站在被告的位置沒有絲毫的慌張。

拿著電腦看直播的梁爍就是用頭發絲兒想都知道,就楠彥這個法盲,怎麽可能知道吸毒只會罰款拘留,販毒才會被判刑。

楠彥的話避重就輕,肯定是何梓銘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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