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寧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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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寧寺
王珪與充並相,忌充,陰掣其肘。
而充素惡蔡確,確治相州獄,捕安持及親戚、官屬考治,欲鉤致充語,帝獨明其亡他。
及確預政,充與議變法於前,數為所詘。
安南師出無功,知諫院張璪又謂充與郭逵書,止其進兵,覆置獄。
充既數遭同列困毀,素病瘤,積憂畏,疾益侵。
-------------《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列傳第七十一》
元豐三年(1080年),輿歸第,罷為觀文殿大學士、西太一宮使。逾月,卒,年六十。贈司空兼侍中,謚曰正憲。
-------------《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列傳第七十一》
王安石的親家吳充遭王珪、蔡確詆毀,罷為觀文殿大學士、西太一宮使,罷相的第二個月就去世了。
元豐五年(1082年),曾鞏擢拜中書舍人,上《授中書舍人舉劉攽自代狀》述說年歲已老,望另選賢能。
同年九月,曾鞏即遭母喪,因而罷職。後遷居江寧與王安石毗鄰,可身體卻每況愈下,於第二年(元豐六年)逝世。
蔡確既為右仆射,且兼中書侍郎,欲以自大,乃議尚書省關移中書,當加上字以重之。
王安禮爭曰:“三省皆政事所自出,禮宜均一;確乃欲因人而為輕重,是法由人變也,非所以敬國家。”
已而正色問帝曰:“陛下用確為宰相,豈以才術卓異有絕人者?抑亦敘遷適在此位邪?”
帝曰:“適在此位耳。”
安禮顧謂確曰:“陛下謂適在此位,安得自大!”
富弼在西京,上言蔡確小人,不宜大用,弗聽。
元豐六年(1083年),丙申,守司徒、開府儀同三司韓國公富弼卒,謚文忠。
弼恭儉好禮,與人言,雖幼賤必盡敬,氣色穆然,不見喜慍。其好善疾惡,蓋出於天性。
八月乙酉,以尚書右丞王安禮為尚書左丞,吏部尚書李清臣為尚書右丞。
元豐七年(1084年),王安石大病,神宗派太醫到江寧府。
病愈後,王安石上書神宗請以自家宅院改建寺院,神宗賜額“報寧寺”,又稱半山寺。註1.
此時姐姐王旉和姐夫吳安持遠在滑州,臱兒和蔡卞在京中。二哥王旁回到江寧後心緒漸平,此番爹爹王安石生病也是二哥王旁往來操持的。
期間為了給父親王安石沖喜,二哥王旁還續了弦,是江寧當地的商戶之女李氏。
臱兒並不是很能理解沖喜這種做法,但看全家人都樂意,那新婦也是歡喜的,也就不加置喙了。
冬十月乙亥,夏人寇熙河。庚辰,饒州童子朱天申對於睿思殿,賜五經出身。辛巳,朝獻景靈宮。
戊子,詔分畫交阯界,以六縣二峒賜之。
乙未,夏人寇靜邊砦,涇原將彭孫敗之。
王安石在大病中傷了元氣,在京中親自主導元豐改制的皇帝趙頊也在與西夏戰事的慘敗後精神愈發不好。
十二月戊辰,端明殿學士司馬光上《資治通鑒》,以光為資政殿學士,降詔獎諭。
光遍閱舊史,旁采小說,抉摘幽隱,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終五代,凡一千三百二十六年,修成二百九十四卷;又略舉事目,年經國緯,以便檢尋,為《目錄》三十卷;參考群書,評其同異,俾歸一塗,為《考異》三十卷。合三百五十四卷,歷十九年而成。至是上之,降詔獎諭,賜銀帛衣帶鞍馬。
帝謂輔臣曰:“前代未嘗有此書,過荀悅《漢紀》遠矣。”
遷光及祖禹官。時劉恕已卒,劉分攵坐廢黜,故不及。
後光病《目錄》太簡,更為《舉要歷》八十卷而未成,又別著《歷年》二卷,《通歷》八十卷,《稽古錄》二十卷。
元豐八年(1085年),三月戊戌,上崩於福寧殿,年三十有八。宰臣王珪讀遺制,皇太子趙煦(原名趙傭)即皇帝位,年僅十歲。
尊皇太後為太皇太後,皇後為皇太後,德妃朱氏為皇太妃。
太皇太後權同處分軍國事。
太皇太後高氏垂簾聽證。
九月己亥,上大行皇帝謚曰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廟號神宗。
帝天性孝友,其入事兩宮,侍立終日,雖寒暑不變;親愛二弟,無纖豪之間,終帝之世,乃出居外第。總攬萬幾,小大必親。禦殿決事,或日昃不暇食,侍臣有以為言者,帝曰:“朕享天下之奉,非喜勞惡逸,誠欲以此勤報之耳。”謙沖務實,終身不受尊號。
承平日久,事多舒緩,帝厲精圖治,欲一振其弊;又以祖宗志吞幽薊、靈武而數敗兵,奮然將雪數世之恥。王安石遂以富強之謀進,而青苗、保甲、均輸、市易、水利諸法,一時並興,天下騷然,痛哭流涕者接踵而至。
帝終不覺悟,方廢逐元老,擯斥諫士,行之不疑,祖宗之良法美意,變壞幾盡,馴至靖康之禍。
-------------《續資治通鑒·卷第七十八》
先誇誇,後罵新法。靖康也怪到新法。
司徒濟陽郡王曹佾為太保,特進王安石為司空,餘進秩有差。
時方遣中使召光受告,光覆辭。
太皇太後賜以手詔曰:“先帝新棄天下,天子幼沖,此何時,而君辭位邪?”
且使梁惟簡宣旨曰:“早來所奏,備悉卿意,再降詔開言路,俟卿供職施行。”光由是不敢覆辭。
時民日夜引領以觀新政,而議者猶以為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光慨然爭之曰:
“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
若王安石、呂惠卿等所建,為天下害,非先帝本意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猶恐不及。
昔漢文帝除肉刑,斬右趾者棄市,笞五百者多死,景帝元年即改之。
武帝作鹽鐵、榷酤、均輸算法,昭帝罷之。
唐代宗縱宦官求賂遺,置客者,拘滯四方之人,德宗立未三月罷之。
德宗晚年為宮市,五坊小兒暴橫,鹽鐵月進羨餘,順帝即位罷之。
當時悅服,後世稱頌,未有或非之者也。
況太皇太後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乎!”
於是眾議乃息。
在太皇太後高氏的支持下,司馬光為相,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廢除新法。註3.
太皇太後:“詳所陳更張利害,直書以聞。”
光奏:“公著所陳,與臣言正相符合;唯保甲一事,既知其為害於民,無益於國家,當一切廢罷,更安用教習。”
丁醜,宗正寺丞程顥卒。
文彥博表其墓曰“明道先生”。
弟頤序之曰:“孟軻死,聖人之學不傳,先生生於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於遺經,自孟子之後,一人而已。”
十二月,丙子,硃光庭奏言:“蔡確、章惇、韓縝,宜令解機務;司馬光、範純仁,宜進之宰輔;韓維宜置之宥密。退三奸於外以清百辟,進三賢於內以讚萬幾,太平之風,自茲始矣。”
反對新法的老臣都被召回來了呢。
元祐元年司馬光覆得疾,詔朝會再拜,勿舞蹈。
時青苗、免役、將官之法猶在,而西戎之議未決。
光嘆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
新法不廢,光光死不瞑目!!1不久後新法就都廢了。。。
賞識自己才能的神宗駕崩,新法被廢,王安石更加郁郁。
元祐元年,王安石卒,年六十六,贈太傅。紹聖中,謚曰文,配享神宗廟庭。
同年司馬光薨。
太皇太後見輔臣泣曰:“邦國不幸,司馬相公既亡,呂司空覆逝。”
痛閔久之。帝亦悲感,即詣其家臨奠,賜金帛萬。贈太師、申國公,謚曰正獻,禦筆碑首曰“純誠厚德”。
始與王安石善,安石兄事之,安石博辯騁辭,人莫敢與亢,公著獨以精識約言服之。
-------------《宋史》列傳·卷九十五
王安石和司馬光一對好哥倆,年少時就是好朋友,政見不合,卻互相賞識,爭了半輩子。
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把王安石罵的不要不要的,司馬光只留下一句,
“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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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珪與充並相,忌充,陰掣其肘。
而充素惡蔡確,確治相州獄,捕安持及親戚、官屬考治,欲鉤致充語,帝獨明其亡他。
及確預政,充與議變法於前,數為所詘。
安南師出無功,知諫院張璪又謂充與郭逵書,止其進兵,覆置獄。
充既數遭同列困毀,素病瘤,積憂畏,疾益侵。
-------------《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列傳第七十一》
元豐三年(1080年),輿歸第,罷為觀文殿大學士、西太一宮使。逾月,卒,年六十。贈司空兼侍中,謚曰正憲。
-------------《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列傳第七十一》
王安石的親家吳充遭王珪、蔡確詆毀,罷為觀文殿大學士、西太一宮使,罷相的第二個月就去世了。
元豐五年(1082年),曾鞏擢拜中書舍人,上《授中書舍人舉劉攽自代狀》述說年歲已老,望另選賢能。
同年九月,曾鞏即遭母喪,因而罷職。後遷居江寧與王安石毗鄰,可身體卻每況愈下,於第二年(元豐六年)逝世。
蔡確既為右仆射,且兼中書侍郎,欲以自大,乃議尚書省關移中書,當加上字以重之。
王安禮爭曰:“三省皆政事所自出,禮宜均一;確乃欲因人而為輕重,是法由人變也,非所以敬國家。”
已而正色問帝曰:“陛下用確為宰相,豈以才術卓異有絕人者?抑亦敘遷適在此位邪?”
帝曰:“適在此位耳。”
安禮顧謂確曰:“陛下謂適在此位,安得自大!”
富弼在西京,上言蔡確小人,不宜大用,弗聽。
元豐六年(1083年),丙申,守司徒、開府儀同三司韓國公富弼卒,謚文忠。
弼恭儉好禮,與人言,雖幼賤必盡敬,氣色穆然,不見喜慍。其好善疾惡,蓋出於天性。
八月乙酉,以尚書右丞王安禮為尚書左丞,吏部尚書李清臣為尚書右丞。
元豐七年(1084年),王安石大病,神宗派太醫到江寧府。
病愈後,王安石上書神宗請以自家宅院改建寺院,神宗賜額“報寧寺”,又稱半山寺。註1.
此時姐姐王旉和姐夫吳安持遠在滑州,臱兒和蔡卞在京中。二哥王旁回到江寧後心緒漸平,此番爹爹王安石生病也是二哥王旁往來操持的。
期間為了給父親王安石沖喜,二哥王旁還續了弦,是江寧當地的商戶之女李氏。
臱兒並不是很能理解沖喜這種做法,但看全家人都樂意,那新婦也是歡喜的,也就不加置喙了。
冬十月乙亥,夏人寇熙河。庚辰,饒州童子朱天申對於睿思殿,賜五經出身。辛巳,朝獻景靈宮。
戊子,詔分畫交阯界,以六縣二峒賜之。
乙未,夏人寇靜邊砦,涇原將彭孫敗之。
王安石在大病中傷了元氣,在京中親自主導元豐改制的皇帝趙頊也在與西夏戰事的慘敗後精神愈發不好。
十二月戊辰,端明殿學士司馬光上《資治通鑒》,以光為資政殿學士,降詔獎諭。
光遍閱舊史,旁采小說,抉摘幽隱,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終五代,凡一千三百二十六年,修成二百九十四卷;又略舉事目,年經國緯,以便檢尋,為《目錄》三十卷;參考群書,評其同異,俾歸一塗,為《考異》三十卷。合三百五十四卷,歷十九年而成。至是上之,降詔獎諭,賜銀帛衣帶鞍馬。
帝謂輔臣曰:“前代未嘗有此書,過荀悅《漢紀》遠矣。”
遷光及祖禹官。時劉恕已卒,劉分攵坐廢黜,故不及。
後光病《目錄》太簡,更為《舉要歷》八十卷而未成,又別著《歷年》二卷,《通歷》八十卷,《稽古錄》二十卷。
元豐八年(1085年),三月戊戌,上崩於福寧殿,年三十有八。宰臣王珪讀遺制,皇太子趙煦(原名趙傭)即皇帝位,年僅十歲。
尊皇太後為太皇太後,皇後為皇太後,德妃朱氏為皇太妃。
太皇太後權同處分軍國事。
太皇太後高氏垂簾聽證。
九月己亥,上大行皇帝謚曰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廟號神宗。
帝天性孝友,其入事兩宮,侍立終日,雖寒暑不變;親愛二弟,無纖豪之間,終帝之世,乃出居外第。總攬萬幾,小大必親。禦殿決事,或日昃不暇食,侍臣有以為言者,帝曰:“朕享天下之奉,非喜勞惡逸,誠欲以此勤報之耳。”謙沖務實,終身不受尊號。
承平日久,事多舒緩,帝厲精圖治,欲一振其弊;又以祖宗志吞幽薊、靈武而數敗兵,奮然將雪數世之恥。王安石遂以富強之謀進,而青苗、保甲、均輸、市易、水利諸法,一時並興,天下騷然,痛哭流涕者接踵而至。
帝終不覺悟,方廢逐元老,擯斥諫士,行之不疑,祖宗之良法美意,變壞幾盡,馴至靖康之禍。
-------------《續資治通鑒·卷第七十八》
先誇誇,後罵新法。靖康也怪到新法。
司徒濟陽郡王曹佾為太保,特進王安石為司空,餘進秩有差。
時方遣中使召光受告,光覆辭。
太皇太後賜以手詔曰:“先帝新棄天下,天子幼沖,此何時,而君辭位邪?”
且使梁惟簡宣旨曰:“早來所奏,備悉卿意,再降詔開言路,俟卿供職施行。”光由是不敢覆辭。
時民日夜引領以觀新政,而議者猶以為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光慨然爭之曰:
“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
若王安石、呂惠卿等所建,為天下害,非先帝本意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猶恐不及。
昔漢文帝除肉刑,斬右趾者棄市,笞五百者多死,景帝元年即改之。
武帝作鹽鐵、榷酤、均輸算法,昭帝罷之。
唐代宗縱宦官求賂遺,置客者,拘滯四方之人,德宗立未三月罷之。
德宗晚年為宮市,五坊小兒暴橫,鹽鐵月進羨餘,順帝即位罷之。
當時悅服,後世稱頌,未有或非之者也。
況太皇太後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乎!”
於是眾議乃息。
在太皇太後高氏的支持下,司馬光為相,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廢除新法。註3.
太皇太後:“詳所陳更張利害,直書以聞。”
光奏:“公著所陳,與臣言正相符合;唯保甲一事,既知其為害於民,無益於國家,當一切廢罷,更安用教習。”
丁醜,宗正寺丞程顥卒。
文彥博表其墓曰“明道先生”。
弟頤序之曰:“孟軻死,聖人之學不傳,先生生於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於遺經,自孟子之後,一人而已。”
十二月,丙子,硃光庭奏言:“蔡確、章惇、韓縝,宜令解機務;司馬光、範純仁,宜進之宰輔;韓維宜置之宥密。退三奸於外以清百辟,進三賢於內以讚萬幾,太平之風,自茲始矣。”
反對新法的老臣都被召回來了呢。
元祐元年司馬光覆得疾,詔朝會再拜,勿舞蹈。
時青苗、免役、將官之法猶在,而西戎之議未決。
光嘆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
新法不廢,光光死不瞑目!!1不久後新法就都廢了。。。
賞識自己才能的神宗駕崩,新法被廢,王安石更加郁郁。
元祐元年,王安石卒,年六十六,贈太傅。紹聖中,謚曰文,配享神宗廟庭。
同年司馬光薨。
太皇太後見輔臣泣曰:“邦國不幸,司馬相公既亡,呂司空覆逝。”
痛閔久之。帝亦悲感,即詣其家臨奠,賜金帛萬。贈太師、申國公,謚曰正獻,禦筆碑首曰“純誠厚德”。
始與王安石善,安石兄事之,安石博辯騁辭,人莫敢與亢,公著獨以精識約言服之。
-------------《宋史》列傳·卷九十五
王安石和司馬光一對好哥倆,年少時就是好朋友,政見不合,卻互相賞識,爭了半輩子。
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把王安石罵的不要不要的,司馬光只留下一句,
“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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