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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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愈文章蓋世,謝安性情風流。良辰美景在西樓,敢勸一卮芳酒。記得南宮高選。弟兄爭占鰲頭。金爐玉殿瑞煙浮,高占甲科第九。”---------[宋]蘇瓊 註1.
王臱正在屏風後面胡思亂想著,王安石也得了消息也從衙門趕了回來。都快邁堂屋門檻了,才想起來頓一下腳步整理一下自己的風塵仆仆。
蔡準提了結親的想法,王家沒完全答應也沒拒絕,表達了對蔡卞的欣賞,也表示了對這門親事的看好。
雙方聊的也還算愉快,王安石也是給足了蔡家面子。蔡家這次提的禮不是正式的聘禮,王家也都收了,王安石吳瓊夫婦客客氣氣的將二人送出了門。
夫妻倆送完了人,回來找自家女兒臱兒。
王安石回來路上心中還有點惴惴的,竟比那入朝奏對還要緊張上幾分,生怕女兒這次又是不喜歡的,自己表現得太過熱情惹了女兒生氣。若是這次不成還得有下次,定要想個什麽法子隔著屏風也要看到女兒臉色才行。
夫妻倆回到堂屋時見女兒正有立在堂屋等他們。面上帶著幾分焦急不安,又有著幾分羞赧幾分歡喜,手上還難得的絞著帕子。
王安石心裏稍安,這下有譜了。
不多日,在王家的暗示下,蔡家就正式請了媒人,下了聘,兩家的婚事就這麽定了下來。
先前旉兒、雱兒成親的時候王安石官位還不高,還有弟弟妹妹需要扶持,親家至少從家私上都時要強於王家,要維持基本的制式規格,不叫人小瞧了去已需要精打細算。吳瓊每次操持婚事都要傷好大的腦筋。
到了旁兒這裏,手頭倒是寬裕了些,可旁兒因著自己科舉未成不願大辦。吳瓊也曉得兒子的心思,便也依了。
到了小女兒這裏,吳瓊想著,無論如何,定要好好操持一番。
是以王臱和蔡卞這頭還在操持準備著。
那邊蔡準便先急急的把蔡京的婚事辦了,要不哥哥未娶弟弟就先成婚也不合規矩。
蔡京娶的是五年前離世湖州知州徐仲謀之女。註2
徐仲謀曾與蔡準交好,曾在彌留之際想要將孤女的婚事定下來,蔡準一面又覺得兒子值得更好的,一面又實在無法拒絕好友,只得含糊應下。但這五年來也就只當這事沒發生過。
徐家雖是沒了頂梁柱,卻也是體面人家,看蔡家響應不熱絡,也就能猜出個七七八八,兩家婚約之事也未曾大肆宣揚。
去歲蔡氏兩兄弟同榜登科更是名震一時,後又有王安石擇婿的風聲傳出。徐家心中已有計量,知道自己家這寒門冷落的,怕不是蔡家所期望的親家。
徐仲謀的兄長也已在早年間過世,長嫂改嫁,留下一個侄子徐偃。徐偃品性純良,可於科舉仕途上確實沒什麽造詣。
如今徐仲謀與夫人也相繼亡故,徐家就靠徐偃承繼。徐儀的終身大事也是堂兄堂嫂做主。
徐儀母親乃是商賈出身,嫁妝豐厚,留下的這些錢財莊子地契,於情於理,都是要留給徐儀的。雖說其間內情少有人知,但徐姑娘自己也是有些底氣的。
想著徐仲謀的獨女徐儀如今也才剛剛及笄,上門的媒人也漸漸多了起來,若是蔡家再沒動靜,徐家便出面斷了這門親事,兩家都落得個輕松,各覓良緣就是了。
誰承想這個檔口,蔡家竟主動上門了。說是,徐家之女年歲已到,想要履行婚約。
徐家還當自己先前是以小人之心奪了君子之腹,成婚之事就這麽順順利利的推進著,等到禮成之時,吳瓊還在帶著王臱選綢子呢。
聽聞此時之人也都覺蔡家是重諾守信之人,這面搭上了宰相的姻親,那相也不忘與已故舊友孤女的婚約。
吳瓊和王臱這邊選綢子倒也是有些波折。
母女倆平日裏對京中流行花樣不甚關心,一直都是好用就行。如今挑選結婚用品則是好看就行。
加之王安石已是宰相,各路人馬都在費盡心思巴結,吳瓊和王臱也是防不勝防,稀裏糊塗的就選了當時最為名貴的樂暈錦。
當時朝堂上對於市易法的爭論正開展的如火如荼,王家嫁女豪奢之名也已流傳在外。
“未成禮,而華侈之聲已聞於外。”
好巧不巧竟流傳到了聖上的耳朵裏。
好在聖上與王安石還算是心近,當面問道,
“卿大儒之家,用錦帳嫁女”
王安石愕然,無以對。
歸,問之,果然,乃舍之開寶寺福勝閣下為佛帳。
明日再對,惶懼謝罪而已。註3.
吳瓊一面為自己愛女心切一時失察給丈夫忙裏添亂心生愧疚,一面又覺得心有不甘,替自己委屈,也為臱兒委屈。
女兒家一輩子就結這一次婚,怎得連好些的綢緞都用不得了,又不是日日用。好不容易手頭寬裕些,女兒結婚用塊好料子還要被人說嘴,告狀,直捅到聖上跟前去。
吳瓊不是不明白越在風口浪尖越要低調形式的道理,平日裏也是樸素慣了的,只是連婚事都要這般謹慎,吳瓊覺得丈夫這官做的也是著實沒意思,還不如回臨川去做個富貴農人樂得自在。
可這想終歸也只是想一想,吳瓊明白丈夫的志向所在,只得自己日後再謹慎些才好。
熙寧五年(1072),市易法頒布實施。
於汴京設都市易司,邊境和重要城市設市易司或市易務(共21個),平價收購市上滯銷的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
“收蓄轉變,待時出售。”
允許商賈貸款或賒貨,按規定收取息金。
參加市易務工作的行人,可將地產或金銀充抵押,由五人以上相互作保,向市易務賒購貨物,酌加利潤在市上售賣,貨款在半年至一年內償還(年利2/10),過期不歸另加罰款。
意在限制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控制,有利於穩定物價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註4.
新法一出又遭到蘇軾,範純仁等人的反對,不過倒也不能說全無道理。
畢竟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手握權柄了,又能在錢財利益面前一絲一毫不為所動,秉公處置的又有幾人呢。
“置市易司強市榷取,坐列販賣。增商稅色件下及菜果,而商賈始困矣;又立賒貸之法,誘不肖子弟破其家。”
“盡籠諸路雜貨,漁奪商人毫末之利。”
此時,王安石的好友曾鞏已調任齊州知州,近幾年其弟曾布頗得王安石重用。
曾鞏曾布的父親曾易占慶歷七年過世。
曾鞏“性孝友,父亡,奉繼母益至,撫四弟、九妹於委廢單弱之中。宦學昏嫁,一出其力。”註5.
曾布曾子宣,小兄長曾鞏十七歲,自十歲上父親去世後就一直跟著兄長曾鞏,真可謂是長兄如父。
而曾布又是個極聰慧的,嘉祐二年(1057),歐陽修主持時,與哥哥曾鞏、曾牟、曾布及堂哥曾阜一同登進士第,登科時年僅21歲。
可惜曾牟考中進士後,初授衢州安仁縣令,遷臨川推官,於治平二年(1065)病逝。
曾布入仕後調宣州司戶參軍、懷仁令。註5.
曾布在地方為官時就上書言,
“為政之本有二,曰厲風俗、擇人才。
其要有八,曰勸農桑、理財賦、興學校、審選舉、責吏課、敘宗室、修武備、制遠人。”
大率皆安石指也。
熙寧二年(1069),以韓維、王安石薦,徙開封。
神宗召見,論建合意,授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加集賢校理,判司農寺,檢正中書五房。
聖心大悅,曾布曾子宣在三日之內就接連收到了聖上的五份任職文書。
“凡三日,五受敕告。”
在王安石的領導下,曾布與呂惠卿共創青苗、助役、保甲、農田之法,一時故臣及朝士多爭之。
布疏言:“陛下以不世出之資,登延碩學遠識之臣,思大有為於天下,而大臣玩令,倡之於上,小臣橫議,和之於下。人人窺伺間隙,巧言醜詆,以嘩眾罔上。是勸沮之術未明,而威福之用未果也。陛下誠推赤心以待遇君子而厲其氣,奮威斷以屏斥小人而消其萌,使四方曉然皆知主不可抗,法不可侮,則何為而不可,何欲而不成哉?”
陛下您憑借自己的雄才大略,延請博學而有遠見卓識的大臣,想在天下有所作為。
但一些大臣玩弄法令,在朝堂上率先反對,小臣在下議論紛紛,人人都窺伺間隙,巧言毀謗,以輿論來愚弄君上。
出現這種情況是因賞罰之術不明,如果能夠明賞罰、用威刑,使天下都知道帝命不可違抗,法令不可輕慢,那還有什麽命令不能貫徹,什麽想法是不能成功的呢?註4.
曾布勸神宗堅定變法決心,專任王安石以推進新法、消除不利於新法的輿論。新法大興,曾布因此而得到重用,擔任起居註、知制誥、翰林學士兼三司使等職。
從熙寧二年(1069)到熙寧四年(1071)不到三年的時間裏,曾布從七品海州懷仁縣令升至三品大員知制誥。這升官速度當真可媲美開了金手指的爽文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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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臱正在屏風後面胡思亂想著,王安石也得了消息也從衙門趕了回來。都快邁堂屋門檻了,才想起來頓一下腳步整理一下自己的風塵仆仆。
蔡準提了結親的想法,王家沒完全答應也沒拒絕,表達了對蔡卞的欣賞,也表示了對這門親事的看好。
雙方聊的也還算愉快,王安石也是給足了蔡家面子。蔡家這次提的禮不是正式的聘禮,王家也都收了,王安石吳瓊夫婦客客氣氣的將二人送出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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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回來路上心中還有點惴惴的,竟比那入朝奏對還要緊張上幾分,生怕女兒這次又是不喜歡的,自己表現得太過熱情惹了女兒生氣。若是這次不成還得有下次,定要想個什麽法子隔著屏風也要看到女兒臉色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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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心裏稍安,這下有譜了。
不多日,在王家的暗示下,蔡家就正式請了媒人,下了聘,兩家的婚事就這麽定了下來。
先前旉兒、雱兒成親的時候王安石官位還不高,還有弟弟妹妹需要扶持,親家至少從家私上都時要強於王家,要維持基本的制式規格,不叫人小瞧了去已需要精打細算。吳瓊每次操持婚事都要傷好大的腦筋。
到了旁兒這裏,手頭倒是寬裕了些,可旁兒因著自己科舉未成不願大辦。吳瓊也曉得兒子的心思,便也依了。
到了小女兒這裏,吳瓊想著,無論如何,定要好好操持一番。
是以王臱和蔡卞這頭還在操持準備著。
那邊蔡準便先急急的把蔡京的婚事辦了,要不哥哥未娶弟弟就先成婚也不合規矩。
蔡京娶的是五年前離世湖州知州徐仲謀之女。註2
徐仲謀曾與蔡準交好,曾在彌留之際想要將孤女的婚事定下來,蔡準一面又覺得兒子值得更好的,一面又實在無法拒絕好友,只得含糊應下。但這五年來也就只當這事沒發生過。
徐家雖是沒了頂梁柱,卻也是體面人家,看蔡家響應不熱絡,也就能猜出個七七八八,兩家婚約之事也未曾大肆宣揚。
去歲蔡氏兩兄弟同榜登科更是名震一時,後又有王安石擇婿的風聲傳出。徐家心中已有計量,知道自己家這寒門冷落的,怕不是蔡家所期望的親家。
徐仲謀的兄長也已在早年間過世,長嫂改嫁,留下一個侄子徐偃。徐偃品性純良,可於科舉仕途上確實沒什麽造詣。
如今徐仲謀與夫人也相繼亡故,徐家就靠徐偃承繼。徐儀的終身大事也是堂兄堂嫂做主。
徐儀母親乃是商賈出身,嫁妝豐厚,留下的這些錢財莊子地契,於情於理,都是要留給徐儀的。雖說其間內情少有人知,但徐姑娘自己也是有些底氣的。
想著徐仲謀的獨女徐儀如今也才剛剛及笄,上門的媒人也漸漸多了起來,若是蔡家再沒動靜,徐家便出面斷了這門親事,兩家都落得個輕松,各覓良緣就是了。
誰承想這個檔口,蔡家竟主動上門了。說是,徐家之女年歲已到,想要履行婚約。
徐家還當自己先前是以小人之心奪了君子之腹,成婚之事就這麽順順利利的推進著,等到禮成之時,吳瓊還在帶著王臱選綢子呢。
聽聞此時之人也都覺蔡家是重諾守信之人,這面搭上了宰相的姻親,那相也不忘與已故舊友孤女的婚約。
吳瓊和王臱這邊選綢子倒也是有些波折。
母女倆平日裏對京中流行花樣不甚關心,一直都是好用就行。如今挑選結婚用品則是好看就行。
加之王安石已是宰相,各路人馬都在費盡心思巴結,吳瓊和王臱也是防不勝防,稀裏糊塗的就選了當時最為名貴的樂暈錦。
當時朝堂上對於市易法的爭論正開展的如火如荼,王家嫁女豪奢之名也已流傳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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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聖上與王安石還算是心近,當面問道,
“卿大儒之家,用錦帳嫁女”
王安石愕然,無以對。
歸,問之,果然,乃舍之開寶寺福勝閣下為佛帳。
明日再對,惶懼謝罪而已。註3.
吳瓊一面為自己愛女心切一時失察給丈夫忙裏添亂心生愧疚,一面又覺得心有不甘,替自己委屈,也為臱兒委屈。
女兒家一輩子就結這一次婚,怎得連好些的綢緞都用不得了,又不是日日用。好不容易手頭寬裕些,女兒結婚用塊好料子還要被人說嘴,告狀,直捅到聖上跟前去。
吳瓊不是不明白越在風口浪尖越要低調形式的道理,平日裏也是樸素慣了的,只是連婚事都要這般謹慎,吳瓊覺得丈夫這官做的也是著實沒意思,還不如回臨川去做個富貴農人樂得自在。
可這想終歸也只是想一想,吳瓊明白丈夫的志向所在,只得自己日後再謹慎些才好。
熙寧五年(1072),市易法頒布實施。
於汴京設都市易司,邊境和重要城市設市易司或市易務(共21個),平價收購市上滯銷的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
“收蓄轉變,待時出售。”
允許商賈貸款或賒貨,按規定收取息金。
參加市易務工作的行人,可將地產或金銀充抵押,由五人以上相互作保,向市易務賒購貨物,酌加利潤在市上售賣,貨款在半年至一年內償還(年利2/10),過期不歸另加罰款。
意在限制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控制,有利於穩定物價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註4.
新法一出又遭到蘇軾,範純仁等人的反對,不過倒也不能說全無道理。
畢竟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手握權柄了,又能在錢財利益面前一絲一毫不為所動,秉公處置的又有幾人呢。
“置市易司強市榷取,坐列販賣。增商稅色件下及菜果,而商賈始困矣;又立賒貸之法,誘不肖子弟破其家。”
“盡籠諸路雜貨,漁奪商人毫末之利。”
此時,王安石的好友曾鞏已調任齊州知州,近幾年其弟曾布頗得王安石重用。
曾鞏曾布的父親曾易占慶歷七年過世。
曾鞏“性孝友,父亡,奉繼母益至,撫四弟、九妹於委廢單弱之中。宦學昏嫁,一出其力。”註5.
曾布曾子宣,小兄長曾鞏十七歲,自十歲上父親去世後就一直跟著兄長曾鞏,真可謂是長兄如父。
而曾布又是個極聰慧的,嘉祐二年(1057),歐陽修主持時,與哥哥曾鞏、曾牟、曾布及堂哥曾阜一同登進士第,登科時年僅21歲。
可惜曾牟考中進士後,初授衢州安仁縣令,遷臨川推官,於治平二年(1065)病逝。
曾布入仕後調宣州司戶參軍、懷仁令。註5.
曾布在地方為官時就上書言,
“為政之本有二,曰厲風俗、擇人才。
其要有八,曰勸農桑、理財賦、興學校、審選舉、責吏課、敘宗室、修武備、制遠人。”
大率皆安石指也。
熙寧二年(1069),以韓維、王安石薦,徙開封。
神宗召見,論建合意,授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加集賢校理,判司農寺,檢正中書五房。
聖心大悅,曾布曾子宣在三日之內就接連收到了聖上的五份任職文書。
“凡三日,五受敕告。”
在王安石的領導下,曾布與呂惠卿共創青苗、助役、保甲、農田之法,一時故臣及朝士多爭之。
布疏言:“陛下以不世出之資,登延碩學遠識之臣,思大有為於天下,而大臣玩令,倡之於上,小臣橫議,和之於下。人人窺伺間隙,巧言醜詆,以嘩眾罔上。是勸沮之術未明,而威福之用未果也。陛下誠推赤心以待遇君子而厲其氣,奮威斷以屏斥小人而消其萌,使四方曉然皆知主不可抗,法不可侮,則何為而不可,何欲而不成哉?”
陛下您憑借自己的雄才大略,延請博學而有遠見卓識的大臣,想在天下有所作為。
但一些大臣玩弄法令,在朝堂上率先反對,小臣在下議論紛紛,人人都窺伺間隙,巧言毀謗,以輿論來愚弄君上。
出現這種情況是因賞罰之術不明,如果能夠明賞罰、用威刑,使天下都知道帝命不可違抗,法令不可輕慢,那還有什麽命令不能貫徹,什麽想法是不能成功的呢?註4.
曾布勸神宗堅定變法決心,專任王安石以推進新法、消除不利於新法的輿論。新法大興,曾布因此而得到重用,擔任起居註、知制誥、翰林學士兼三司使等職。
從熙寧二年(1069)到熙寧四年(1071)不到三年的時間裏,曾布從七品海州懷仁縣令升至三品大員知制誥。這升官速度當真可媲美開了金手指的爽文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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