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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第四十三篇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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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第四十三篇日記

1999年10月15日 天氣晴

我是在酒店套房之中醒過來的, 睜開眼的時候一臉懵逼。

日記似乎還停留在我靠在販賣機旁邊的墻角裏等殺手先生的到來。

之後到底發生了什麽?

傑弗瑞·斯通上鉤了沒?

我睡過去叫不醒的樣子是不是嚇到其他人了?

從被窩裏爬出來,手伸向枕頭旁邊。

這裏是我慣常放置手機的地方。

果然,摸到了。

“普羅, 昨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麽?我是睡著了嗎?被誰帶回來的?吉爾姨夫他們沒有被嚇到吧?”

手機的屏幕亮了亮, 普羅那特殊的聲音響了起來:“是的先生,您睡著了。傑弗瑞·斯通出現了, 但是他似乎覺察到這是個陷阱,所以只是在遠處觀察了一會兒, 就又離開了。午夜兩點的時候, 瑞德先生抵達邁阿密,然後將您從街道上抱回了酒店。”

我本來是懶散的躺在床上舉著手機和普羅對話, 聽到這個消息,嚇得,不, 驚訝的直接從床上坐了起來:“斯潘塞到了?怎麽這麽快?”

我還鴕鳥似得準備拖一段時間再考慮如何應付斯潘塞呢,結果人這就到了?

“怎麽, 我來的很不是時候嗎?”只聽見一聲熟悉的男音響起, 我擡頭一看, 斯潘塞那高挑的身影出現在了房門口,只是表情不見我熟悉的寵溺、溫柔和呆萌,只剩下怒氣。

我沒遇到過這種情況。

我見過斯潘塞的怒火, 但是從來沒見過怒火是沖著我來的。

下意識的給了一個討好的笑容。

然後, 甜度一百分的說:“男朋友, 你來啦。”

斯潘塞忍不住額角抽了抽。

“諾曼, 你不適合撒嬌。”斯潘塞說:“而且, 現在撒嬌也沒用,這件事我一定要好好和你算算賬。”

???

撒嬌攻勢都沒用?斯潘塞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

“我撒嬌的姿勢不對嗎?”

“別忘了, 你自己是個身高178,體重56kg的家夥啊。”斯潘塞一臉頭痛的表情。

“但是,網上說,只要是花美男,撒嬌也很正常啊。”我頗有些失望的說:“什麽嘛,原來是騙我的。可惡,被你這麽一說,我對自己都沒什麽信心了。”

然後斯潘塞就直接撲了過來,把我壓在了床上,頗有些無奈的吻了一下我:“別轉移話題。答應我,以後絕對不能做出昨天那種無腦又危險的事情。如果你出事了,有沒有想過,我該怎麽辦?”

“我真的沒有考慮到到點就會睡著的問題啊。對不起。”

“重點不是這個,而是你不該逞強自己去做釣魚的誘餌!”

“可是那個家夥上了紅名單哎,我去做誘餌是最合適的,可以早點把他繩之以法,不然何瑞修他們沒有證據,根本拿他沒辦法,這麽危險的人物放在外面,太容易出問題了。”

“所以你就連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嗎?”

“安啦,吉爾他們一直都在守著我啊。”

我們兩個人你來我往嘀咕了老半天,最終還是我這個心虛的敗下陣來,在斯潘塞的‘美人計’下,稀裏糊塗的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

比如去什麽地方都不能瞞著他,什麽事情都需要回報,有問題不能藏著掖著都得拿出來商量討論,重要的事情不能自己先斬後奏,遇到危險要把自己的安全放在首位等等等等。

QAQ,感覺自己像是被老婆抓到把柄的妻管嚴,在情侶交鋒之中一步錯,步步錯,被人攻城略地,輸得一敗塗地。

等我們從床上爬起來,已經是三刻鐘之後了,我起床換衣服的時候才想起來問:“昨天是你送我回來的?”

斯潘塞幫我理了一下翻起的衣領,說:“嗯,我一下飛機就從普羅那裏得到了你的位置,然後直接搭乘普羅幫我預約的出租車就過來了。”

“到的時候,你看到那個混蛋了嗎?”

“沒有。倒是抱著你剛上出租車,就接到了吉爾的電話。他們幾個怕傑弗瑞·斯通會一直暗中觀察,所以不敢露面,正在擔心。我把你帶走時機剛剛好。”

“那現在怎麽辦?”我頗有些苦惱:“釣魚計劃只成功了一半。我們現在還是沒有找到證據啊。”

“不用擔心,總歸會有辦法的。殺戮的欲望難以遏制,這種人失去了身份的隱藏,暴露在陽光之下,就再也不能興風作浪了。”斯潘塞安撫我:“我和吉爾會想辦法的,你不要太擔心。”

穿戴好衣物後,我們兩人出了房門。

吉爾已經在客廳沙發上靜靜的等著我們了。

他目不轉睛的盯著我們兩個走出房間,看的我頓時毛骨悚然——總覺得吉爾的目光裏有些什麽東西。

但是很快,他只是很平淡的說:“起床了?斯潘塞帶諾曼去吃早餐吧。服務員已經把早餐送過來了,就在餐桌上。”

斯潘塞顯然並不是那種會說謊的人,心虛之下,回話居然有些打結:“好……好的。”

我忍不住嘆了口氣。

雖然某些方面斯潘塞已經成長到足夠成熟,面對危險臨危不亂,鎮定自若,但是本質上,他依舊是曾經那個真誠不擅謊言的可愛的男孩。

我們三人的早餐只進行了一半,何瑞修就打了電話過來:“他跑了。”

接到這個消息,即使是沈穩冷靜如吉爾,也忍不住臉色變了變:“他覺察到我們的行動了?”

何瑞修則在電話那頭說:“應該不是覺察到我們的行動,而是警局內部有不知情的人無意間向這位記者先生透露了案件的進展,他知道我們已經鎖定了罪犯居住的區域。心虛之下,他逃跑了。”

吉爾為了節約時間,不用再解釋一遍,他在接到電話後就直接按了公放鍵,所以我和斯潘塞同樣可以提問。

“限行令能申請嗎?”斯潘塞第一時間就反應過來問。

何瑞修嘆了口氣:“證據不足,連搜查令都申請不下來,更不用說限行令了。”

“打擦邊球,先進他的房子找證據。”吉爾十分有魄力的說。

何瑞修沈吟了一會兒,說:“他現在已經離開了,我們也許可以這麽操作,但是我擔心他既然打算離開,會不會已經把家中所有的證據都已經清除了。這個混蛋有這個實力。”

“重點是,他去了哪裏?”我急忙問:“有沒有安排警員追蹤。”

“放心,一直有人追蹤。不過,”何瑞修口氣一轉,說:“他已經購買了前往其他州的飛機票。再不抓他,後續的事情我們很難繼續做下去。畢竟,跨州合作或者抓捕罪犯,都相當麻煩。”

吉爾問:“那麽,現在我們還能做什麽?”

何瑞修笑了笑,說:“諾曼,你覺得你空手對付的了這個混蛋嗎?”

我有些疑惑的說:“他如果沒有熱武器,應該,應該沒問題。”

何瑞修說:“現在抓他很難,但是阻止他離開邁阿密卻還是有辦法的。”

“什麽辦法?”

“以受害者家屬的身份,揍那個混蛋一頓。”何瑞修說:“然後我會以打架鬥毆的名義,逮捕你們兩個。放心,案子破了之後,會把你無罪釋放的,不會有任何汙點記錄。”

靈活運用手中職權的何瑞修說這種方法的時候,相當理直氣壯,一點都沒有心虛。

吉爾無語了一會兒,問:“你是不是幹過這種事情?”

何瑞修嘆了口氣:“總不能就這麽眼睜睜的看著罪犯逍遙法外。”

顯然是默認了。

看來外表看起來陽光的何瑞修,只把他的溫柔留給了特定的人,兇手這種生物肯定享受不到了。

斯潘塞開始糾結:“圍毆可以嗎?”

他還是不放心我單獨對付兇手先生,即使是大庭廣眾之下。

何瑞修十分爽快的說:“沒問題。總之,你們要小心,誰也不知道這混蛋在緊要關頭會做出什麽事情。為了避免被他反咬一口,我們的警員可能會在事發之後七八分鐘才會趕到,你們記得要小心拖延住這段時間,不要讓自己受傷。”

“放心。那麽,現在那個混蛋到哪裏了?”我問。

“一分鐘前還在機場等候室,他的航班還有一個半小時起飛。”

四十五分鐘後,我們到達了機場。

在候機室裏,轉了一大圈,卻沒有發現那個家夥的身影。

而這個時候,何瑞修的電話再度響起:“那個家夥跑了。他原本定的是去紐約的機票,卻在剛才臨時改簽了快起飛的航班。”

“他去了哪裏?”吉爾問。

“很麻煩的地方。”何瑞修的語氣非常苦惱,認識以來,這是第一次發現他居然也有覺得頭痛的時候:“可惡,我們剛在他的家中找到切實的證據,雖然沒有搜查令,但是證據的確足夠定他的罪了。沒想到,他居然耍滑頭,跑了。功虧一簣。”

“到底是什麽地方讓你如此忌憚?”吉爾皺著眉頭。

“新澤西,哥譚市。”

眾人皆默然。

新澤西的哥譚市,是美國犯罪率最高的都市之一,也是地方警局掌控實力最薄弱的都市,在那裏,無論是警察還是FBI或者CSI什麽的,說話都不管用。它是一座勢力交錯覆雜、混沌不堪、墮落無序的都市。

“那個混蛋肯定是猜到自己已經暴露了,他很清楚何瑞修的行事風格,知道即使警方暫時沒有證據,也不會任由他逍遙法外,肯定有其他方式找他麻煩,所以他先跑了。跑到了一個警方無法輕松找到他的地方。”吉爾怔然的說道:“何瑞修,你和哥譚警方聯系過了嗎?”

“我在找到實際證據的時候,就立刻發布了通緝令,知道他的目的地是哥譚後,已經告知了當地警方。不過,”何瑞修苦笑著說:“從他們敷衍的態度上來看,恐怕根本沒有在意。指望他們是指望不上的。”

吉爾說:“飛機已經起飛了?”

何瑞修說:“是的。”

“下一班飛往哥譚的飛機是幾點?”

“晚上十點。”

“我直接過去。”吉爾斬釘截鐵的說。

何瑞修說:“我猜到了。所以,我已經申請了出差。這個家夥是從邁阿密跑掉的,我自然要把他抓回邁阿密。”

然後,我們就回酒店收拾行李,踏上了前往哥譚的旅程。

雖然這個過程中吉爾極力想把我和斯潘塞趕回大學去,但是最終還是沒有成功。

我在候機室裏完成了今天的日記。

哥譚,真是久聞其名了。

“斯潘塞,你還記得嗎?”在上飛機之後,我問坐在旁邊的斯潘塞。

斯潘塞一臉疑惑。

“我們,可是有個老朋友在哥譚的,也許這次說不定會遇上他呢。”

“這種事情還是不打攪他了吧。”斯潘塞說:“畢竟危險,不能把普通人卷進來。”

“可是到了地方卻不去找他,恐怕他會很生氣哦。”

“到時候再看吧。說不定,我們很快就能抓住那個混蛋了。”斯潘塞說。

我沒有回應這個問題。

合上日記本,我放低了飛機靠椅的椅背。

總覺得,這次抓捕行動,不會那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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