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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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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自從蝙蝠俠現身以來, 他一直和警方是亦敵亦友的關系。

哥譚警察局局長戈登對他放任自流。

其他警察在他剛剛出現時,認為他“民間義警”的行為是對警方明目張膽的挑釁。

即便現在蝙蝠俠已經和警方共存多年,也依然有人對“蝙蝠捕獲者”這一頭銜躍躍欲試。

但不論是誰, 都得接受這個事實——蝙蝠怪人對付罪犯確實頗有一手。

在蝙蝠俠現身的這幾年, 哥譚犯罪率逐年降低,普通罪犯看見蝙蝠燈亮起便聞風喪膽。很多人對他心存敬畏, 又心懷崇拜,警方也默認了他的存在。

最近,事情卻發生了變化。

蝙蝠俠開始給予某些罪犯蝙蝠烙印。

沒有人知道是什麽促使了這項變化,但人們都覺得原因離不開哥譚這座城市的某些特點。

哥譚市有著非常適合罪犯滋生的土壤。

如果說大都會半島是指向太陽升起的東方的一柄劍,那麽哥譚就是正好相反。

它由被海灣包圍的三個地勢較低的島嶼組成, 島嶼之間以橋梁和隧道相連, 哥譚市與外界之間也只能通過橋梁和隧道來往。

就像一個隨時能與世界斷開連接的自治領。

以至於,哥譚的生態非常孤僻。

他們不需要與外地交流,外人也融入不進哥譚的氛圍。

當地人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搶劫犯在富饒的下城島得手之後, 逃進貧困的上城島, 就會被無數潛在的犯罪分子包庇,讓警方的調查陷入大海撈針的境地。

而貪汙與腐敗又使得控制富人區的□□比警方對城市的掌控力還強。

蝙蝠俠曾經拔除過三個巨大而臃腫的□□, 但是很多作案團夥化整為零,依然在幹著同樣的生計。

再加上超級罪犯的頻繁出現,蝙蝠俠突然開始對罪犯執行烙印這一私刑的事, 讓人們不禁擔憂他是不是已經撐不住了。

獅王在將倒之前, 才會對挑戰者發出外強中幹的怒吼。

這對艾彼來說不是個好消息,她非常需要他保持最好的狀態。

因為最大的危機遠未到來。

能夠與蝙蝠俠親自交手, 是一個意外之喜。

她不是偵探, 智慧也並不過人, 經常在推理錯誤的康莊大道上飛奔,但她總是知道要親眼確認才對。

他的聲音非常有威懾力,在耳邊響起的時候,就像蝙蝠低鳴,瞄準“視野”中泛著熱度的喉嚨。

蝙蝠俠的實力不容小覷,並不像傳言裏那樣處於滑坡轉折。

他出手非常精準,精準就意味著他能完全控制自己身體的每一塊肌肉。他的身體正處於巔峰時期,這是毫無疑問的。

也許出了問題的是他的心理?

沒錯,艾彼在哥譚看誰都像主線任務的實施對象。

她現在非常理解為什麽哥譚容易讓人內心崩潰,精神病院成了特色地標。

來哥譚報道的前一天,艾彼坐最後一班大都會-哥譚的通勤船,在半夜花了整整五十塊從碼頭打車去賓館。

第二天早上她拉開窗簾,碼頭就在街對面。

旅店裏沒有熱水,據老板說是被假燃氣公司騙了。

老板退的優惠券,吃了樓下咖啡館的隔夜面包。

對曾經末日求生的艾彼來說,隔夜面包不是問題,問題在於隔了幾夜……

總之,這種大千萬物平等地都要坑蒙拐騙的淳樸民風——讓她感覺像回到了家一樣!

她在哥譚的事業,一定可以蒸蒸日上!

第一天,她覺得,米缸裏進了老鼠,誰也阻擋不了系統接收任務。

第二天,她發現,剛走出警局大門,任務目標就已經被五花大綁送上了門。

蝙蝠俠,你知道看著任務欄自動清空有多痛嗎?

後來艾彼完全搞清楚了哥譚好人好事行為規律,新鮮的大型裝甲車車轍意味著蝙蝠俠已經領先一大步,她完全不用懷抱任何希望。

所以她試著蹲守,近水樓臺先得月。

她發現上城島貧民區不常出現任務,但卻是蝙蝠俠更愛活動的地方,下城島富人區雖然能接到任務,但頻率少之又少,唯一的好處是,因為艾彼是正經警察,能得到一兩句感謝。

不過和大都會比,即便是富人區,風氣也總有不一樣的地方。

在大都會,一個片警抓到當街搶劫的罪犯,因為這種景象太稀奇了,難免不會得到宛如最高禮遇的持續五分鐘的熱烈圍觀和鼓掌。

而在哥譚,她把搶劫犯按在地上,人們避之唯恐不及。更有甚者,像是什麽也沒發生一樣,把車一停,也不看她被泥水濺得半身狼狽,徑直就走了。

艾彼不會對這樣的行為產生仇恨,但確實覺得哥譚人很有意思。他們似乎覺得……哥譚警方是一群輸入了行為準則的機器人一樣,只是慣例履行職責。

他們不認為自己受到了保護,也不覺得警方是活生生的人。

艾彼很疑心他們的傲慢來自哪裏,她隱隱有種感覺,下城區就像是一個更光鮮亮麗的上城區,同樣有著隱秘的勾連與遮掩。

艾彼押著搶劫犯回到看守所,雖然已經很小心不要把泥水濺在墻面上,但抵不過犯人一直扭動。

她把他按在桌旁簽字。

這男孩依然帶著校園裏的倔勁,狠狠瞪著把他抓來的艾彼。

“我說了讓你帶我去找上級。”艾彼重新強調,“我抓他就不會再抓你。”

“你做夢!”他惡狠狠地說。

小小年紀,卻像一條街邊的兇狗。

像這種大街上犯案的,很多都是青少年,有些是因為缺錢自發行動的,有些是因為幫派的入會儀式。

在大都會,如果你問路人哪裏可以找工作,人們會帶你去中介。

在哥譚,人們則會帶你去幫派。

這種被引誘到幫派,本來家境還不到絕路的年輕人,幾乎一進入社會就變成有了案底、再也不可能找到正經工作的幫派底層人員。

即便脫離了幫派,他們也無法恢覆原有的生活。

警察今天抓的人,等於日後會一直打交道,直到他犯了大案,或者殘疾了、幫派用不上了,就變成流浪漢。

他們很清楚這些小年輕的未來是什麽,但哥譚有太多人願意搏一搏富貴,這樣的人見得多了,連同情心都會被耗盡。

男孩不情不願地拿起筆,手腕隱約露出黑色的字跡。

艾彼扒開他簽字那只手的袖子,指著上面的印章痕跡問:“這是什麽?”

“看著像是港口的臨時通行標記。”看守所警官順口回答。

隨後無奈地對艾彼說:“你不用這麽拼命的,安安全全地混過這一個月才是正事。”

艾彼確認了下點數餘額已經攢到200,點點頭讓系統撤掉光屏。

警官以為她聽勸,告訴她一個對雙方來說都非常有利的好消息。

“明天開始你不用巡街了,去調查組辦一個兇殺案。”他孔武有力地把搶劫犯塞進拘留室,在門外落鎖。

艾彼有點驚訝:“真的嗎?不是很多人都想轉組嗎?”

怎麽會輪到她?

警官敲了敲破落的鐵門,請她註意眼前的情況:“拘留室不是俄羅斯方塊,填滿也不會消除的。”

裏面擠得根本坐不下的混混們怒氣沖沖地瞪著她。

艾彼看了看螺絲擰得不太緊的牢門,決定見好就收。

第二天,哥譚,陰。

沒有鳴笛的警車停在哥譚河入口,艾彼下車踩在地面上,潮濕的草坪被踩出一個水窪。

新的工作內容雖然是兇殺案,但和《福爾摩斯探案集》裏的場景沒什麽關系。

艾彼和另一位哥譚警官負責在殺人犯交代的拋屍地點尋找屍體,整個過程既枯燥,又緩慢。

拋屍地點是哥譚河。

拋屍的時候沒有綁石頭,屍體沒沈下去,犯人也沒敢再去打撈,只是祈禱沒人發現就逃跑了。結果現在屍體不見了。

哥譚河的入口處於上游,圍繞整個哥譚市外圍形成一個半圓,屍體有可能漂到任何位置。

這就需要他們來尋找了。

艾彼手裏拿著那女孩的照片,這是她走出警局前,被女孩母親托付的東西。因為怕屍體泡了水面目不清,那位母親還細細講了女孩身上都有什麽胎記,頭發是染成金色的,遇害當天穿著紅裙子。

艾彼認真傾聽的半小時,系統任務欄並沒有什麽動靜。

河堤上,她再次確認了一下受害人的外表特征,看了看陰沈的天空,將照片收回防水的警用大衣內。

一老一新兩位警察開始就著岸邊的石磚往下游走。

他們會先將整個河岸繞一圈,這個過程可能是一天,也可能是三天。

然後詢問周圍有沒有目擊者,最後再雇傭打撈隊嘗試在河底打撈。

一般來說,屍體沒有沈底就會漂走,而且不會那麽順利就漂到大海,因為哥譚河不僅狹長,而且屢屢打彎。

但他們巡查了一半多也沒看見任何可能的目標。

“那邊有一個下水道。”艾彼指著對岸說道。

對岸的地勢較高,下水道的出口幾乎全暴露在外,是一個整整兩人高兩人寬的拱狀洞口。

雖然可能性不大,但是河水湍流的時候,即便地勢較高的地方也有可能被完全淹沒,屍體可能會被逆流沖進去。

“那邊是私人領域,沒有搜查令我們不能過去。”艾彼身旁的警官說道。

“私人領域?”

河對岸的土地看起來非常好,處於大陸的邊緣,對於哥譚市來說是郊區,但如果好好開發一定也會非常繁榮,

警官像是突然想起她不是本地人,便詳細解釋道:“韋恩集團的老爺就住在那邊,整個對岸都屬於韋恩莊園,你看那邊下水道入口的鐵門上,還有W字母的標,這都是私人的東西。”

從這個屬於公共領域的河邊向對岸望去,根本看不見韋恩莊園的影子,可以想象這個私人領地究竟有多大。

艾彼不過多看了兩眼,就被老警察催促著帶走。

和這些有錢人打交道是最麻煩的事,他可不想艾彼的腦子有什麽異想天開的主意。

托今天一整天都沒有下雨的福,他們走完了全部河岸,但直到能看到入海口了,也沒能發現女孩的屍體。

如果真的不幸被沖入海裏,那她就幾乎沒可能再回到人間。

老警察帶著艾彼回去交差。

雖然一無所獲,但這樣的結果是很容易被接受的,兇案組畢竟有過太多相同案件。

兇手已經認罪,即便沒有屍體,也不會影響定罪。

對於女孩的母親來說卻不一樣。

她提前下了班,在警局等了一會,看到艾彼他們回來也沒有上前打擾,等他們將排查結果給兇案組交代清楚,才上前兩步,帶著希冀看向艾彼。

艾彼將照片還給她的時候,她用盡全力克制住自己不要號啕大哭,只哆嗦著手將照片接回去。

艾彼沒有對她說“找不到屍體也許說明人還活著”的話,她不想給她虛偽的希望。

她只是脫下還帶著餘溫的大衣,放到她單薄的肩上,看著她在警局大廳呆坐很久。

直到天色已晚。

艾彼把出勤任務的報告填好,檢查配槍,走出警局。

能做的事還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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