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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博物館無頭分屍案(15)孟思期雖然疲憊不堪, 但是對於李牧驍的審訊她還是很想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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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博物館無頭分屍案(15)孟思期雖然疲憊不堪, 但是對於李牧驍的審訊她還是很想參加。

馮少民正好走過來,蔡雙璽又問馮少民:“馮哥你們呢,參加李牧驍審訊嗎?”

馮少民說:“我們出一個人吧, 審訊室也不是很大。小孟,你想去嗎?”

“師父, 我想去看看, 我會做好記錄,回頭給你看看。”

“那行, 就這麽安排吧。”

孟思期帶好本子,跟著蔡雙璽來到了審訊室,蔡雙璽推開門,審訊室裏“鬥智鬥勇”的氣息立即傳染了過來, 孟思期本來疲憊的身軀頓時煥發生機一般,又註滿了精力。

李牧驍已經坐在審訊桌對面,他表情並沒有想象的那麽慌亂,臉上更多的是平靜的色彩。

參與審訊的人員還有路鶴、羅肖國、嚴春,蔡雙璽應該是做筆錄。

羅肖國坐在中間位置,扭頭望了門口一眼, “唉,小孟來了。這場審訊你來吧。”

羅肖國挪了一個位置。孟思期沒有任何準備,她咽了咽嗓子,“羅副,還是你來吧,我參與就行,有什麽問題我會提出來。”

“那也行吧。”羅肖國重新坐回主位。

孟思期走向羅肖國的身旁, 路鶴就坐在旁邊的椅子上,兩人眼神自然相碰, 路鶴眼睛的光芒挺淡的,沒有什麽情緒,可能今天跑了一天也很疲憊。

孟思期坐下,隨著門關緊,審訊室又變成了封閉沈悶的場所,羅肖國面對李牧驍,語氣很嚴肅:“李牧驍,你小子會啊,把我們警察忽悠得團團轉,你以為憑你那點智商就能逃脫法網,我警告你,法網恢恢,你是逃不掉的。說吧,把你殺害阮夢櫻,分屍全程說一遍,你的每句話都將作為呈堂證供!”

李牧驍笑道:“證據呢,起碼得給我看看證據吧?你不會說因為我有海豚掛墜,小醜同種的顏料,就說人是我殺的。”

“你還得勁了是吧,屋子裏有雙男式拖鞋,和你尺碼一致,證明你去過那兒,去過就會留下痕跡,冰箱上有你的指紋,馬上就有檢測結果。你想抵賴也抵賴不了。”

“又憑空想象?”

羅肖國猛地站了起來,手指著他,厲聲道:“等指紋來,你再交代,我可不是這種好態度。”

“如果我沒留下指紋呢?”李牧驍嘴角再次彎了彎。

“你!”羅肖國頓時啞火了。

如果在以前,李牧驍嘴角的笑容也許不會令人在意,但當孟思期知道他是殺人分屍的兇手後,這個笑容讓人感覺十分神經質。

他雖然蓬頭垢面,但是長相並不普通,要是修理一下,絕不會如此不起眼,也正是這種讓人不反感或者會吸引女孩子的長相,讓她覺得,他可能隱藏著與外表極大反差的變態心理。

也許阮夢櫻就是被他欺騙,直到死前都沒有知道他真正的面目。

“老羅,等指紋吧。”路鶴吩咐。

孟思期深知,如果屋內果真檢測不出李牧驍的指紋,給他定罪可能很困難,孟思期早就想到了這點,但是她相信她所看見的,李牧驍當時沒有戴手套。

但是那副畫面轉瞬即逝,她又有一些搖擺,萬一他清理幹凈了,冰箱上或者屋內並沒有留下任何他的指紋,那該如何給李牧驍定罪?

由於路鶴的命令,審訊室頓時安靜了下來,但並不代表審訊結束,氣氛同樣凝固。

孟思期突然想起,今天一隊抓捕,緊急行動,可能連一口吃的都沒有。她回辦公室後,趙雷霆還分了幾口餅幹給她。她微微扭頭朝坐在右側椅子裏的路鶴看了一眼。

此時的審訊室白熾燈並不十分耀眼,或者說耀眼的光照都打在了被審訊人身上,在審訊室在外側,路鶴的周身呈現在半明半暗的陰影中,光亮的部分特別明亮,灰暗的部分也特別幽暗。

就好像路鶴本人,她也許只看到了他明亮的一面,他真正的另一面又是什麽樣子。

路鶴正微微垂眼在看筆記本上的文字,他審訊時也會隨身攜帶本子,偶爾記下關鍵信息。

他一只腳前伸,一只腳後壓,上身筆直,這個姿勢讓男人腿部肌肉顯露出緊致而結實的線條,他保持著這種姿勢,捧著筆記本像在思慮。

不過很快他就註意到了孟思期的目光,兩人目光頓時相交,被路鶴的目光一灼,孟思期本能地回過了頭。

“咚咚咚……”門敲響了,路鶴說:“進。”

汪維推開了門,遞報告,“路隊,指紋檢測出來了。”

所有人的表情瞬間從平靜的狀態變成了緊張。嚴春起身接過報告。羅肖國迫不及待問:“小汪,冰箱上有指紋吧?”

汪維說:“冰箱上沒,羅副你們看報告。”

汪維關上門,羅肖國嗤了一句:“這小子怎麽話說一半。”

孟思期有一種不安,冰箱上怎麽會沒有指紋呢?明明她親眼所見,李牧驍沒有戴手套,他打開過冰箱。

難道李牧驍事後真的將指紋清除了,孟思期禁不住又看了一眼李牧驍,他的表情依舊很平靜,很顯然他胸有成竹,知道冰箱上不可能檢測到指紋。

如果檢測不到李牧驍的指紋,那麽又如何給李牧驍定罪?

嚴春打開報告,寂靜的審訊室內,只剩下紙張窸窸窣窣的聲音。孟思期看得出來,嚴春的臉色也是繃著的。

大家的目光都看向他的手指,以及那指尖重要的內容。

羅肖國等之不及,“寫的什麽,那麽磨嘰。”

孟思期整顆心臟從未有這樣緊張過,就像是高考分數公布的那一刻,決定命運的那一刻。

嚴春緊盯紙頁,表情凝重,“路隊,羅副,冰箱上沒有李牧驍的指紋!”

羅肖國蹙著眉,勾著頭一起閱讀,抱怨道:“你再翻翻,看結論。”

嚴春翻過一頁,目光由上而下,眼神忽地閃亮,他加快了語氣:“洗手間檢查到殘留的微量血跡,推測是分屍留下的血跡。分屍地在洗手間。在臥室的床沿發現了一枚指紋,廚房的刀架上發現了另一枚指紋,證實都是李牧驍的。”

嚴春正將報告遞給羅肖國,羅肖國已經拿起桌上的本子敲了起來,他像是捕捉到獵物的那種快感,“李牧驍,你還想說什麽?你膽敢挑釁警局,皮癢欠收拾,嫌小命長!交代,馬上給我交代!”

檢測報告的結論被推到了李牧驍的眼底,孟思期發現李牧驍的表情仍舊沒有太大的變化,不過眼底裏染上了一種新的情緒,像是憂傷,像是絕望。

他的世界像是停止了,他的表情也是靜止的。

羅肖國又拍了拍本子,審訊室發出沈悶急促的響聲,但是李牧驍依舊一動不動,只是眼黑部分朝羅肖國轉了一下。

此刻“暴躁多動”的羅肖國在李牧驍眼裏估摸就像一個“小醜”,他猶如主動關閉了耳膜,讓世界消聲,聽不到對方拍桌和咆哮的聲音,反而覺得羅肖國誇張的動作很奇怪。

他的眼神似乎平靜地傳達出了這種信息。

一分鐘後,李牧驍終於開口了:“我給你們講一個故事。”

羅肖國不耐煩地說:“直接交代殺人經過。”

“等一等。”路鶴發話,“讓他先講吧。”

羅肖國馬上說:“聽見沒有,李牧驍,給你機會講故事,你最好不要說與本案毫無關系的事情。”

李牧驍雙目看向前方,但卻沒有看任何東西似的,眼神輕飄、發虛,他似乎在回憶那個故事。

“兩年前,我在大樂福超市門口賣氣球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女孩,她的名字叫阮夢櫻……”

李牧驍那次穿著小醜服,他沒有考上好的學校,從高中就肄業出來工作,他的人生在那段時間變得很迷茫,當小醜並不是他喜歡的工作。

只是因為曾經和他合租的室友穿過小醜服到街上賣過東西,室友去別的城市時將一套小醜服和化妝顏料留給了他。

那次李牧驍也只是想去試試能不能賣掉手裏的氣球和一袋子便宜布偶。他學著室友,將自己的臉上畫上了小醜妝,之前室友就教過他,他畫起來很快,但是並不好看。

在大樂福超市門口,他很忐忑,不知道他的“小醜”能不能招人喜歡,他手裏的氣球能不能賣出去。

起先,確實有幾個小孩見到氣球和布偶纏著爸媽要買,但是看到他的臉後,卻嚇得後退。

他知道自己的小醜妝很失敗,那天他站在門口,就像一個門神,氣球在他的手裏飄動,他呆立不動,人流在他面前流動,那些看向他的表情好像在嘲笑。

李牧驍覺得自己很喪氣,他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什麽用都沒有,連這麽簡單的事情都做不好。

那天他本以為自己的小醜生涯到此結束,然而就在這時,一個女孩在他面前停住了。

她的笑容很美,李牧驍第一次見到她就被她的笑容吸引,她站在他的面前,淡淡的紅唇彎彎的,好看的眼睛彎彎的,她看了一眼他身邊透明大袋子裏的布偶,對他說:“給我一個……海豚吧!”

李牧驍擡起頭,女孩子的聲音很甜美,讓他差點忘記了自己是一個小醜。

女孩似乎看清了他的面部妝容,但她沒有害怕和嫌棄,只是粲然一笑。

李牧驍連忙將海豚布偶從大袋子裏抽出來,遞到她的手上,女孩接過,正取錢的時候,李牧驍說:“不用,你是第一個買我東西的,免費送給你。”

但女孩堅持給他錢,她說這個貴,還是將錢塞到了他的手裏。

她抱著海豚布偶說了聲謝謝,轉身就離開了他的視野。

他遠遠地望著人潮洶湧,希圖從人群裏再次看到她淡藍色的裙子。

那天李牧驍僅僅賣出了一只布偶,按照他的氣性,他是絕不會再去做這種工作,然而他躺在床上的時候,腦子裏一遍遍浮現女孩的樣貌,他不自覺就笑了出來。

第二天,他再次畫起了小醜裝,但是他這次細心了許多,以前的室友留下過小醜照片,他對著那張照片仔細地化妝。

那是他這輩子最細心的一次,雖然妝容不是很好,但比起昨天好了很多。至少他笑起來的時候,會給人一種滑稽的感覺。

他希望今天能再次遇見她,看到她的笑容,而且用小醜的樣子對她笑一笑。

再次回到大樂福超市,他站在相同的地方,望眼欲穿等她出現,但是至始至終都沒有看見她的身影,不過這一天,他手裏的氣球和布偶賣了一小半。

第三天第四天,一周過去了,他始終沒有看見她,但是氣球和布偶卻越賣越好。

那是一個月後,他正和圍住他的小朋友玩耍時,一張熟悉的面孔突然出現在他面前,他頓時就僵立在那,也許他對於她是匆匆過客,然而她對於他卻是生命中的永恒。

那天女孩沒有看他一眼,而是徑直從他眼前離開,他丟了氣球和布偶,追了上去,他從來沒有想過那種勇氣是從哪來的。

“你好,你好,請留步……”

女孩被他的聲音叫住,她站在人海裏,回過頭來,那一刻她沒有笑容,卻有一束落日的光輝照在她的臉上,她的臉龐沐浴著金色的光暈,五官精致漂亮,就像是最昂貴的歐式油畫裏,富麗堂皇的背景裏,美艷絕倫的公主。

李牧驍知道自己愛上了她。

他吞咽了下,“你記得我嗎,一個月前你買了我第一個布偶,海豚,從那以後,幸運就降臨到我身上……”

“真的嗎?”女孩展露笑靨,似乎記起了他。

“我想認識你,我叫李牧驍,能問問你的名字嗎?”

“我叫阮夢櫻。是櫻花的櫻。”

阮夢櫻?李牧驍深深地記住了,他鼓起勇氣說:“我以後還能見到你嗎?”

“我就住在不遠。”

“那好,阮夢櫻,我以後都會在這兒賣氣球和布偶,如果你經過,你一定看看我,我是小醜,這個世界上最開心的小醜,我一定會把開心傳染給你。”

女孩唇紅齒白,笑著說:“好,我會的。那我先走了,下次見。”

“下次見。”

望著她的倩影,李牧驍的小醜臉展露出滑稽好看的笑容,連周圍路過的行人都被他的笑容吸引。

李牧驍覺得他成功了第一步,只要堅持,阮夢櫻一定會跟他成為朋友,也許不久的將來,他就可以認真追求她。

雖然之後,阮夢櫻出現的次數很少,但是李牧驍幾乎抓住了每一次機會,雖然只會說上幾句話,但是李牧驍卻很知足。

直到有一天,阮夢櫻來到超市後,下起了傾盆大雨,那天李牧驍帶了雨傘,他特意在門口等著她,她終於出現了,望著連綿不絕的雨簾滿臉憂愁。

李牧驍撐起傘,“我送你回去吧。”

阮夢櫻像是猶豫了一會,但是她點了點頭。

李牧驍走在她身邊,替她撐起傘,雖然這把傘足以遮蓋兩個人,但是李牧驍將傘心全部移到阮夢櫻的頭頂。

超市離她的家不遠,但是雨路難行,這期間,阮夢櫻差點摔倒,李牧驍一把拉起了她。在觸碰到她的胳膊時,他也第一次感受到了心臟的劇烈跳動,即便在那短暫的時間內,少女的體溫卻永久留在了指尖。

終於走到了她樓下的屋檐,李牧驍收起傘。阮夢櫻正要感謝他,然而卻看到他臉上的小醜妝在雨水的淋透下早已千瘡百孔。

小醜妝的油彩,正沿著他的下巴和脖子向下流動,他的臉上斑斕多彩。

阮夢櫻露出了忍俊不禁的笑容,也露出了幾許心疼的憂傷。

她欲言又止,還是對他說:“去我屋裏清洗下吧。”

李牧驍也猶豫了,他不知道要不要進去,然而他還是答應了。

和她走上樓梯,每一步他都很緊張。直到走進她的房屋,他才確定,這不是夢。

這是很舊的房屋,屋子裏也很簡單,普通的家居,有一張沙發,沙發上有一只海豚布偶,就是從他那買的那只。

他很自然想起了一個問題:“你喜歡海豚?”

“嗯,我喜歡海豚,我喜歡花海,我夢想自己有一天像一只海豚無憂無慮徜徉在花海中。”阮夢櫻一邊說一邊找出一件舊T恤,“趕緊去衛生間擦擦吧。”

李牧驍接過T恤,握在手裏卻暖意濃濃,T恤裏像是有她的溫度和氣味,他走進衛生間,慢慢地擦拭起來,然而擦到最後,他停住了。

他意識到,被油彩沾染的T恤應該是毀了,他疊了起來,走回客廳。

阮夢櫻給他倒了熱開水,“快喝點熱水別感冒了。”

李牧驍擡起頭時,阮夢櫻有點好奇,“怎麽不擦幹凈?”

李牧驍靦腆地笑了笑,因為他一對眼睛周圍的油彩並沒有清洗,他只是擔心他的本來樣子會讓她失望,故意沒有擦拭幹凈。

他解釋說:“我是小醜,你以後也叫我小醜吧。”

阮夢櫻微微含笑,將水杯遞給他。

李牧驍接過杯子問:“T恤我能帶走嗎?噢別誤會,因為T恤已經毀了,我想帶走以後卸妝時擦拭,我會給你買件新衣服。”

“不要緊,這件T恤我本來就打算處理掉。”

這天,李牧驍喝完熱水就離開了阮夢櫻的住所。

事情的發展在這一天也有了新的進展,李牧驍和她相處的時間變長了,他還偶爾買好菜到她家做飯給她吃。不過每一次他都會在眼睛周圍化上小片小醜妝,他想永遠讓她開心。

那是李牧驍和阮夢櫻最快樂的一段時光,雖然他們還沒有肌膚之親,但是李牧驍知道,阮夢櫻很快就會成為他一輩子的愛人。

一個月後,兩人關系到了無話不談的地步,那次在她家裏吃飯,阮夢櫻向他提出借筆錢周轉,說是朋友急用,李牧驍二話不說將手頭上的積蓄交給了他,阮夢櫻提出寫借條,被李牧驍拒絕了,阮夢櫻保證很快就可以還給他。

那筆錢對於李牧驍來說幾乎是他的全部積蓄,但是他認為這遲早都是屬於她的。

這筆錢就像是珍貴愛情的敲門磚,阮夢櫻信任他,他也希望通過努力給她更好的物質生活,他和阮夢櫻的關系必須再深入一步。

他第一次沒化上任何小醜妝,保留著本來面目,準備了鮮花和求婚戒指,興奮異常走向了阮夢櫻的住處。

他發現阮夢櫻並不在家,他知道阮夢櫻在一家銀行工作,也許正在加班,然而那天,他等了一個通宵都沒有等到阮夢櫻。

這以後的好幾天,李牧驍再沒有見到她,他找到她工作的銀行確認,然而銀行告訴他,阮夢櫻已經離職了。

阮夢櫻消失了,從他的世界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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