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人倚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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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歌對王七的消息總是十分敏銳,她聽到葉辰的話後,美麗的大眼睛都明亮了起來,就像是發現了新大陸。
她微笑著,用循循善誘的語氣向葉辰詢問道:“你的姐姐可是鍛體境六重巔峰的武者誒,怎麽可能連王七的一劍都接不住,要知道,如今的王七可不是當初的他了……”
說到最後,王清歌的笑容已經收斂,她一想到王七所遭受到的痛苦,自己也會無比難受,心如刀絞。
“呵呵,你要記住,我可是葉辰,你要知道,我葉辰從不說空話……啊!”還沒等葉辰拽拽地說完,他的姐姐葉泠再也不能忍了,直接拍了他的頭一下,讓他住口並趕緊滾蛋。
然後葉泠終於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道:“其實我確實沒有保護王七,因為他根本不需要我的保護,你不知道王七到底有多強,我懷疑,如果現在你還沒有突破到先天武者的境界,那你都不會是他的對手!王七他似乎有一雙可以看穿一切的眼睛,我真是……連敗都敗得稀裏糊塗、莫名其妙!”
接下來,葉泠便詳細地將事情的經過發展結局講了一遍,還主動承認了她那豬隊友的行為,並對此表示了深深的歉意。
王清歌倒也沒有在意,因為她的註意力全部都被王七的事跡吸引了,她的腦中自然而然浮現出這樣的畫面——
問仙橋上,俊逸非凡的少年,淡漠拔劍,碾壓一切,一如昔日。
而不管是他的對手,還是圍觀的武者,全部都只是他一個人的陪襯。
這樣的畫面讓王清歌的呼吸毫無理由地急促起來,她匆匆向葉泠告辭,然後徑直去了以前王七的宅院,這裏已經人去樓空,但似乎還殘留著他的氣息……
她沐浴了一番,呼吸更加急促,面色潮紅,然後她那美麗勻稱到極致的身體,卻不著片縷地全部栽進原野睡過的床上,接下來,她偷偷拿出她收集與珍藏的屬於某人的男性衣物,一下子蒙在自己的腦袋上,深深地嗅著,然後還貼身穿上了某人的內褲……
不一會兒,王清歌唱起了歌,其中“小七”二字重覆的頻率無疑是最高的,而這歌聲若被男人聽到,怕是會在一瞬間化身為狼。
在外人面前,總是清麗如仙、純潔如雪、矜持優雅、氣質高貴,被人譽為“名門貴女之典範”的王氏嫡女——王清歌,私下裏竟然是這麽一種狀態!
哎,人間,又汙穢了。
……
隨著時間的推移,王清歌也更加完整地了解了有關王七的一切消息,而由於只有她一個人知道王七化名成了原野,所以她也查到了原野最終目的地——落日郡城。
她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了一些。
天邊有夕陽,晚霞如火,春風輕撫人間,吹面不寒。
悠揚的洞簫聲自大康城最為著名也最有格調的書店“莫問書閣”傳出,讓游人忍不住駐足傾聽。
為什麽說莫問書閣最著名又最有格調?
因為它的主人是那位名為“王清歌”的名門貴女,而莫問書閣中總有其他書店沒有的妙詩好詞,它們都來自文風更加濃郁的東齊、南楚……誰都知道,這位王家的嫡女愛書成癡,對東齊的詩人、南楚的詞人更是十分崇拜。最近又有一首不知哪位東齊名家所寫的,讓即使不怎麽懂詩詞的人,看了之後,都覺得無比美妙,尤其是最後一句——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此時,待有人看到那位纖塵不染恍若謫仙的白衣少女時,她及腰的漆黑長發沒有任何飾品,隨風飄動,倚著高樓上的欄桿,眺望北方,專註而投入地吹著玉簫。
長簫一聲人倚樓。
夕陽、晚霞、書閣、少女,這一切組成了一幅絕美的畫面,令他們完全沈醉在少女那絕世風姿之中。
有點見識的世家子弟,都知道這位清麗如仙的少女到底是誰,他們都忍不住在心中慨嘆,真不愧是殷州王氏的名門貴女,如此才貌,也不知日後哪個男人能夠有幸一親芳澤?
而別忘了,她還是新晉的先天武者,有好事者已經將她頂替王七,加入那個“四大絕世天才”的名頭中去了,畢竟王七實戰再強,也改變不了他修為大退的事實。
一想到自己與這樣絕代芳華的女孩永遠遙不可及,他們的心中都不由地產生了一絲酸楚,然後只能自嘲一番自己想多了,當然也有年輕氣盛的武者,暗暗立志,認為只要自己以後足夠強大,那說不定能得到對方一個關註的眼神……這就,足夠了啊。
他們永遠也不知道,王清歌的這首飽含思戀之情的曲子,只是為了一個人而吹——
小七,你一定要好好地活著。
我會變得更加更加更加的強大,強大到和你真正的姐姐一樣,她能給你的,我以後一定也能給你,並且給得更多!
你永遠也不用回想起她——有我就足夠了。
……
李淩薇恰好騎馬路過,她自然也聽到了簫聲,與那些丟了魂的男人不同,她擡頭掃過白衣纖塵不染的王清歌,一臉嫌惡,低聲罵了一句“這小婊砸又開始裝逼了!真是晦氣!”。
不知為何,她又忍不住瞥了一眼王清歌的胸口,再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胸口,她苦惱地抓了抓自己的紅色海藻頭,又開始碎碎念,說著什麽“那裏太大絕對會影響身法,我才不在意她比我大呢”之類的話。
然而當她看到越來越多的男人來到這裏爭先恐後地圍觀王清歌,並對她的名門貴女範兒、優雅女神氣質各種跪舔時,她的臉色越來越難看了。
她甚至在其中看到了自己崇拜的皇兄——李傲世,他都二十七的人了,青雲榜第三的風雲人物,鍛體境九重的武道宗師,北魏以後最有可能繼承皇位之一的皇子,可這家夥現在居然也一臉沈醉地欣賞著王清歌的姿容,毫不掩飾他對王清歌的迷戀……
太討厭了,果然這個王清歌就是讓她橫豎都看不順眼的人!
李淩薇雖然是最受寵愛的皇室小公主,容貌也頗為精致,如同瓷娃娃一般惹人喜愛,但與王清歌同齡的她,在身高上卻差了對方很多,更別提她那殘念的身材了!
以至於有不少人都認為李淩薇根本沒有十六歲,明明看起來只有十二歲嘛!
再加上李淩薇又挺喜歡穿更加適合戰鬥的男裝,這便很容易讓人誤以為她是個“可愛的男孩子”……
李淩薇絕對不承認,她在內心深處極其憧憬王清歌那種自然而然流露出的高雅氣質,因為她的舉止一直挺粗俗,嘴上也不幹凈,口頭禪還是“江湖兒女,不要在意什麽細節”。
還有一點,李淩薇也很羨慕王清歌,因為這家夥手底下居然有王七這麽能打的人,而她的手底下只有小秋這個愛錢的笨蛋!
以前李淩薇還能因為自己的修為境界而保證優越感,現在好了,她貌似在武道上都要被對方追上了,必須更加努力才行……李淩薇握緊了自己的小拳頭,望向王清歌的眼神,充滿了戰意。
顯然,李淩薇似乎也忽略掉了王七或者說原野。
這不得不說是個很大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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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最後,王清歌的笑容已經收斂,她一想到王七所遭受到的痛苦,自己也會無比難受,心如刀絞。
“呵呵,你要記住,我可是葉辰,你要知道,我葉辰從不說空話……啊!”還沒等葉辰拽拽地說完,他的姐姐葉泠再也不能忍了,直接拍了他的頭一下,讓他住口並趕緊滾蛋。
然後葉泠終於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道:“其實我確實沒有保護王七,因為他根本不需要我的保護,你不知道王七到底有多強,我懷疑,如果現在你還沒有突破到先天武者的境界,那你都不會是他的對手!王七他似乎有一雙可以看穿一切的眼睛,我真是……連敗都敗得稀裏糊塗、莫名其妙!”
接下來,葉泠便詳細地將事情的經過發展結局講了一遍,還主動承認了她那豬隊友的行為,並對此表示了深深的歉意。
王清歌倒也沒有在意,因為她的註意力全部都被王七的事跡吸引了,她的腦中自然而然浮現出這樣的畫面——
問仙橋上,俊逸非凡的少年,淡漠拔劍,碾壓一切,一如昔日。
而不管是他的對手,還是圍觀的武者,全部都只是他一個人的陪襯。
這樣的畫面讓王清歌的呼吸毫無理由地急促起來,她匆匆向葉泠告辭,然後徑直去了以前王七的宅院,這裏已經人去樓空,但似乎還殘留著他的氣息……
她沐浴了一番,呼吸更加急促,面色潮紅,然後她那美麗勻稱到極致的身體,卻不著片縷地全部栽進原野睡過的床上,接下來,她偷偷拿出她收集與珍藏的屬於某人的男性衣物,一下子蒙在自己的腦袋上,深深地嗅著,然後還貼身穿上了某人的內褲……
不一會兒,王清歌唱起了歌,其中“小七”二字重覆的頻率無疑是最高的,而這歌聲若被男人聽到,怕是會在一瞬間化身為狼。
在外人面前,總是清麗如仙、純潔如雪、矜持優雅、氣質高貴,被人譽為“名門貴女之典範”的王氏嫡女——王清歌,私下裏竟然是這麽一種狀態!
哎,人間,又汙穢了。
……
隨著時間的推移,王清歌也更加完整地了解了有關王七的一切消息,而由於只有她一個人知道王七化名成了原野,所以她也查到了原野最終目的地——落日郡城。
她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了一些。
天邊有夕陽,晚霞如火,春風輕撫人間,吹面不寒。
悠揚的洞簫聲自大康城最為著名也最有格調的書店“莫問書閣”傳出,讓游人忍不住駐足傾聽。
為什麽說莫問書閣最著名又最有格調?
因為它的主人是那位名為“王清歌”的名門貴女,而莫問書閣中總有其他書店沒有的妙詩好詞,它們都來自文風更加濃郁的東齊、南楚……誰都知道,這位王家的嫡女愛書成癡,對東齊的詩人、南楚的詞人更是十分崇拜。最近又有一首不知哪位東齊名家所寫的,讓即使不怎麽懂詩詞的人,看了之後,都覺得無比美妙,尤其是最後一句——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此時,待有人看到那位纖塵不染恍若謫仙的白衣少女時,她及腰的漆黑長發沒有任何飾品,隨風飄動,倚著高樓上的欄桿,眺望北方,專註而投入地吹著玉簫。
長簫一聲人倚樓。
夕陽、晚霞、書閣、少女,這一切組成了一幅絕美的畫面,令他們完全沈醉在少女那絕世風姿之中。
有點見識的世家子弟,都知道這位清麗如仙的少女到底是誰,他們都忍不住在心中慨嘆,真不愧是殷州王氏的名門貴女,如此才貌,也不知日後哪個男人能夠有幸一親芳澤?
而別忘了,她還是新晉的先天武者,有好事者已經將她頂替王七,加入那個“四大絕世天才”的名頭中去了,畢竟王七實戰再強,也改變不了他修為大退的事實。
一想到自己與這樣絕代芳華的女孩永遠遙不可及,他們的心中都不由地產生了一絲酸楚,然後只能自嘲一番自己想多了,當然也有年輕氣盛的武者,暗暗立志,認為只要自己以後足夠強大,那說不定能得到對方一個關註的眼神……這就,足夠了啊。
他們永遠也不知道,王清歌的這首飽含思戀之情的曲子,只是為了一個人而吹——
小七,你一定要好好地活著。
我會變得更加更加更加的強大,強大到和你真正的姐姐一樣,她能給你的,我以後一定也能給你,並且給得更多!
你永遠也不用回想起她——有我就足夠了。
……
李淩薇恰好騎馬路過,她自然也聽到了簫聲,與那些丟了魂的男人不同,她擡頭掃過白衣纖塵不染的王清歌,一臉嫌惡,低聲罵了一句“這小婊砸又開始裝逼了!真是晦氣!”。
不知為何,她又忍不住瞥了一眼王清歌的胸口,再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胸口,她苦惱地抓了抓自己的紅色海藻頭,又開始碎碎念,說著什麽“那裏太大絕對會影響身法,我才不在意她比我大呢”之類的話。
然而當她看到越來越多的男人來到這裏爭先恐後地圍觀王清歌,並對她的名門貴女範兒、優雅女神氣質各種跪舔時,她的臉色越來越難看了。
她甚至在其中看到了自己崇拜的皇兄——李傲世,他都二十七的人了,青雲榜第三的風雲人物,鍛體境九重的武道宗師,北魏以後最有可能繼承皇位之一的皇子,可這家夥現在居然也一臉沈醉地欣賞著王清歌的姿容,毫不掩飾他對王清歌的迷戀……
太討厭了,果然這個王清歌就是讓她橫豎都看不順眼的人!
李淩薇雖然是最受寵愛的皇室小公主,容貌也頗為精致,如同瓷娃娃一般惹人喜愛,但與王清歌同齡的她,在身高上卻差了對方很多,更別提她那殘念的身材了!
以至於有不少人都認為李淩薇根本沒有十六歲,明明看起來只有十二歲嘛!
再加上李淩薇又挺喜歡穿更加適合戰鬥的男裝,這便很容易讓人誤以為她是個“可愛的男孩子”……
李淩薇絕對不承認,她在內心深處極其憧憬王清歌那種自然而然流露出的高雅氣質,因為她的舉止一直挺粗俗,嘴上也不幹凈,口頭禪還是“江湖兒女,不要在意什麽細節”。
還有一點,李淩薇也很羨慕王清歌,因為這家夥手底下居然有王七這麽能打的人,而她的手底下只有小秋這個愛錢的笨蛋!
以前李淩薇還能因為自己的修為境界而保證優越感,現在好了,她貌似在武道上都要被對方追上了,必須更加努力才行……李淩薇握緊了自己的小拳頭,望向王清歌的眼神,充滿了戰意。
顯然,李淩薇似乎也忽略掉了王七或者說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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