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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徹。”

他就這麽忽然出現在眼前,林時初還有點發楞。

程徹撐著傘,蹲下身子跟她持平,“林時初,有什麽要對我說的嗎。”

有,有很多。

多到不知道該先說哪一句。

林時初被他註視著,溫吞搖了搖頭,“沒有。”

“你真想跟我斷了啊。”他聲音輕輕的,藏不住難掩的失落。

姑娘又搖了搖頭,“不是。”

橙黃色的傘面下,程徹漆色的眸子瞧著她,一瞬不移,“說你喜歡我,快點兒。”

“嗯?”她有些懵。

“不說走了。”他當真把傘往回收了兩寸,佯裝起身。

林時初下意識伸手拉住他胳膊,顧不上多想,“我喜歡你,程徹,林時初喜歡程徹。”

很喜歡很喜歡。

十七歲的林時初喜歡程徹。

二十六歲的林時初,還是最喜歡程徹。

包括那些沒見面的日子裏,她也還是喜歡他,只喜歡他。

他笑了下,不計較了,“好,我們回家。”

-

今天馮斯文跟同事有聚餐,很晚才會回來,林時初和他去了自己那兒。

和程徹的屋子不一樣,她的房子裝修得很溫馨,大部分都是暖色,再配上些大大小小的裝飾物件,看著特別有人氣兒。

程徹進了門,林時初看他頭發濕了,去幫他拿了條幹凈的毛巾,“你頭發濕了,擦擦吧,前不久剛感冒,別再病了。”

程徹接過去拿在手上,似笑非笑地看她眼,“你還知道我感冒啊,也不知道打個電話問問,真小沒良心的。”

“那你感冒好了嗎?”林時初姍姍來遲地問了句。

“早好了。”程徹隨手扒拉了兩下頭發,拿毛巾潦草擦了擦,放邊上了。

“我那天說完,跟你分開後,我也不知道怎麽辦。”

“你說那些話,別人說無所謂,我聽你說,心裏確實挺不舒服的。”程徹說,“但我從沒想過要跟你斷了。”

他語氣輕描淡寫,仿佛喝水那麽簡單,“只要不談分手,別的我都可以不計較,這不是把自己哄好,就來哄你了嗎。”

“可是我好像,不會跟人好好相處了,這麽多年除了馮斯文,也沒有交過新朋友,我爸媽說我這幾年除了給人拍照公事公辦地走流程,平常不出門,不社交,來北京這麽多年,故宮我都沒去過。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些原因,一遇到問題,我就習慣想逃避,也不會好好說話了。”她被程徹看著,不自在地別過眼,“要是下回,我又口無遮攔,對你說些很難聽的話呢。”

越是了解的人,說出的話才最傷人。

程徹朝她走過來,步調松散,不緊不慢,“日子還長,林時初,你怕什麽。”

看著她低沈暗淡的表情,他勾了下唇,全然當年少年氣:“我陪你,慢慢改,一次不夠,就三次五次,十次百次,我不會走,你也甩不掉我,你可以一直相信這一點。”

那些年林時初一步步走向他,現在最後一步,換他走了。

從前山裏那個姓林的笨木匠,早就當過了為愛沖鋒的勇士,勇士手持木劍佇立在山腳下,暫且累了歇歇腳,從此遠山,自會向她走來。

-

怎麽說呢。

那天晚上,最立竿見影的,就是林時初睡了個整覺。

程同學,比市面上大部分的褪黑素還管用。

林時初跟他提過這一點,她在電話裏說,“程徹,你知道你特別,讓人心安,讓人晚上睡得很好嗎。”

“有嗎。”程徹想了想,還真記起來一個,“高中那個漂亮的英語老師講課,我睡得特別踏實。”

林時初總是會在一句話裏抓錯了重點:“漂亮嗎?”

“都說特別像富江。”

程徹在家閑著無聊,用劉簫聲送那臺咖啡機磨豆子。

在機器嗡嗡的響聲裏,林時初問:“真的像嗎?我不記得了。”

聽筒裏,他懶散笑了兩聲,“我都睡著了我怎麽知道。”

沒睡的時候也是昏昏欲睡,快睡過去了。

他從頭到尾都沒仔細留意過英語老師到底長什麽樣兒。

林時初每天睡到早晨九點多才醒,醒來一打開手機,上面準有程徹的消息。

6月19日,8點零3。

Morven:【早。】

6月20日,8點零3。

Morven:【早。】

6月21日,8點零7。

Morven:【早啊。】

6月22日,8點零5。

Morven:【早。】

都是八點剛過,準時得像是把她的聊天框當成公司的打卡機。

林時初每次都是九點多才回,也回一個,早。

程徹在劉爽的公司上班,八點鐘起,八點四十五差不多能到公司樓下,然後買杯咖啡上樓,九點之前打卡。

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他是劉爽的徒弟,平時有時候給劉爽辦事或者出差,就不打卡。

算是個來去輕松的,自由人。

不過他上班的時候還真沒缺過一次卡,除非他人不在。

他覺得做什麽就得有個做什麽的樣子,不能仗著劉爽縱容他,就徹底沒規矩了。

劉爽還給他配了個助理,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叫徐竹,戴個厚厚的眼鏡,看著挺白凈的一個男生。

程徹每次在樓下買咖啡,都會順帶著幫他帶一杯。

今天到了公司,程徹順手就把那杯美式放徐竹桌上了。

他喜歡拿鐵,徐竹喜歡美式,這寫字樓裏大部分人好像都喜歡美式。

徐竹從打印機那邊過來,看見桌上多出來的咖啡,“哥,我是你助理,你還天天給我買咖啡,我都不好意思了。”

“沒事。”在程徹的概念裏,他不怎麽在乎職場中的上下級,“也就還剩半年,過了年,我估計就不來了。”

徐竹剛把咖啡杯拿起來,就頓住了,“為什麽,你要離職啊。”

“可能出去單幹,不確定,估計是不來了。”

這也是劉爽的意思。

他手裏沒多少錢,出去單幹開個人工作室,哪哪都要用錢,劉爽說錢的問題不夠的,他可以補,就當投資了,總能賺回來。

劉爽不缺錢,除了他建築大師的身份名揚海外,家裏本身就富裕。

劉簫聲也是從小養尊處優的公子哥,都是從沒為錢犯過愁的人。

徐竹喝了口咖啡,“那你去哪兒我去哪兒,只要還在北京,我就還跟著你。”

程徹沒想到他會這麽說,“別,你在這兒領多少工資,跟著我,我發不了這麽多。”

不是他不想給,是真沒有。

都是出來打工的,工資始終是第一位。

“少點兒就少點兒唄。”徐竹是個北京土著,家就在這兒,“只要夠吃住,我願意跟著你。”

程徹去年回國後,劉爽就把徐竹帶過來給他當助理了,年後這幾個月他不怎麽在公司,一周大概只來一兩天,算不上太深厚的情誼,徐竹竟然這麽瞧得上他,挺意外的。

程徹說,“等確定了我再問你,你要是願意來,沒問題。”

“行,到時候跟我說。”徐竹看了眼手機,忽然想起件事兒,“哥,下班有空嗎,今天有聚餐。”

“不了,你去吧。”

今天下班,林時初在家等他。

-

程徹房門上的密碼還是六個零,和在麻將館兒時候的一樣。

林時初訂了蛋糕,提前去店裏取上帶去了他住的地方。

蛋糕上用翻糖做了一個小型城堡,照著金魚館的外觀做的。

林時初拎著蛋糕想去放冰箱,結果冰箱裏東西太滿,放不下,只能放旁邊的桌子上。

算著時辰,程徹應該在下班回來的路上,林時初背著手,無所事事在客廳裏閑逛,想到等下點蠟燭要用打火機,程徹不抽煙,家裏不知道有沒有。

她蹲下身在電視機旁邊的抽屜裏找,有印著廣告的火柴,沒有打火機。

林時初接連四個抽屜全抽開,在最下面的那個抽屜裏,有一包雜七雜八的東西。

票根,證件,還有一封信。

那是堯山暴雨的前一天晚上,她寫的信。

一頁白紙,她動手翻開,關於當時的記憶,原原本本的,又浮現在了眼前。

信上的字跡是深藍色,有被雨水打濕後暈染的痕跡:

程徹,我爸的車停在筒子樓樓下,明天我就要走了。

我本想等你回來,當面說的,但是馬上就十二點了,又想著你今晚不會回來了。

我剛來堯山的時候,這個地方和我之前生活的環境落差很大,吃不慣,住不慣,夏天腿上要被蚊子咬,這兒的蚊子很毒,叮出的包又癢又腫,空調外機還那麽吵。

我討厭這個地方,也有點,害怕你爸爸。

之前早自習我和馮斯文說的話,我說我有一個喜歡的人,我想你應該是聽到了,才開始想方設法地避開我,躲著我。

但是程徹,我喜歡你。

我不喜歡堯山,怕你爸爸,但我還是不受控制地,喜歡你。

程徹,我們和好吧,別再吵架了。

如果就這麽走開,我怕我們就真的沒可能了。

有些話沒機會當面說,我就寫在這兒了。

林時初喜歡程徹,很喜歡很喜歡。

“……”

林時初看著這封信,胸口空落落的,鼻尖也有點酸,她發了會兒呆,又將它疊好,放回原位。

程徹的證件底下是一沓散開的票根。

得有三四十張。

全是從東城到北京的往返火車票,單程14個小時46分鐘,將近15個小時的硬座,163塊錢。

時間大致是他在東城讀大學的那幾年,寒暑假。

之前林時初問過他,出門機票都買公務艙的嗎,這麽奢侈。

那時他說。

“綠皮火車我也能坐,沒那麽講究。”

林時初伸手碰了下鼻尖,一滴鹹澀的眼淚,滴在了手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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