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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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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痕

“對方已通過你的好友申請……”。

次日清晨,程徹睡醒後看著手機裏通過的好友驗證,大腦重啟緩慢回想起昨晚的事情。

他昨天晚上怕不是喝了兩口酒喝得精神失常了。

他這是在幹什麽。

坦然做三兒?

林時初一晚上都沒睡好,到淩晨四點才淺淺睡下,早上七點多就又醒了。

昨天晚上在小區門口,程徹拉著她手腕,固執的不肯松手,林時初拗不過他,上手去拽,不小心碰到他腕表,把表往上推了一截。

在小區門口的路燈下,林時初看見他被表帶遮蓋的手腕處,赫然橫著一道白色的疤。

看樣子,已經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程徹隨即松手,另只手覆上那道疤,又快速把腕表的位置調整好。

全程不過幾秒鐘,卻是在他身上難得一見的慌亂。

手腕上的陳年舊疤,不久之前又剛做過手術。那個在長庭巖會被鴿子逗笑的少年,這些年,究竟是怎麽把自己過成這個樣子的。

他過得真的有看起來那麽好嗎。

昏黃路燈下,程徹皺了下眉心,默不作聲地轉身要走,是她開口說:“程徹,我們把微信加回來吧。”

林時初抱著被子,把臉一點點埋進去。

程徹就是Morven,但是他這八年所經歷的,遠不是網上用來描述Morven的那三言兩語可以一筆帶過的。

客廳有人窸窸窣窣的腳步聲,應該是馮斯文已經起來了。

林時初起身下床,推門出去,馮斯文剛從冰箱裏拿出一袋子面包,聽見聲音回頭看她:“這麽早,是我吵醒你了嗎。”

林時初拿玻璃杯在旁邊接了杯水,喝了兩口。

“沒有,早上醒了就睡不著了。”

馮斯文的代課時間通常在下午五點之後和周六日,這會兒起來就是單純餓了吃個早餐。

林時初想著昨晚的事兒,怎麽都覺得心口七上八下:“斯文,當年我離開堯山後,鎮上又發生什麽事了嗎?”

“什麽事啊?”

她不得不說得更直白一點:“就,程徹,他是遇上什麽事了嗎?”

“不記得。”馮斯文搖頭,往嘴裏塞了塊面包,隔了幾秒才忽然想起什麽似的,“好像,在你走後,他自殺過。”

林時初捏著玻璃杯的指尖因用力而泛白,七上八下的心像是被什麽東西激了一下,破開了一道口。

“不過我也是聽說的,你也知道堯山的傳言向來真假摻半,沒人知道他是真遇到什麽事了還是怎麽樣的。反正自從有了這個傳言之後,程徹往手上帶了塊表,遮住手腕的疤,不做還好,他這麽欲蓋彌彰,遮遮掩掩,反倒讓傳言愈演愈烈。”

“而且,程徹他爸不是家暴嗎,這事情之後,他爸再沒動過他一下,後來就,越聽越像真的了。”

馮斯文用牛奶順下嘴裏那口面包,頓了頓說:“最後那段時間,高春成都說程徹像是變了一個人,他學習特別拼,當年程徹的高考分數,其實不算他在校的最高成績,就中規中矩,因為鄭東橋那件事情裏還有人被抓了,當時細細查下來,隨後連帶著抓了六個,搞得人心惶惶,我爸也不想在堯山煤礦繼續上班了,申請了調崗,等我高考結束就立馬搬走了,再後面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了。”

這些林時初都不知道,也不曾聽說。

這會兒聽著馮斯文的話,她才隱約地記起來,高考結束後,她回堯山的那個下午,程徹手腕上,好像是多了塊表。

在夏日午後纏綿的啄吻聲中,少年的手覆在她後頸,低頭吻下來,仿佛將她視為珍寶。

林時初半仰著頭久了,這個姿勢有點不舒服,埋怨他:“你手上什麽東西,硌疼我了。”

“忍著。”

他嗓音沈沈,近乎嘶啞,少年的吻落在她唇邊,隨即抽離一瞬,沒給她留有半點喘息的餘地,又再次吻上她的唇,將她未說完的話徹底吞沒在唇齒間。

-

下午馮斯文剛前腳出門去上課,林時初爸媽後腳就進門了,二老掂著兩個禮盒的精品葡萄,說是又大又甜,專程帶來給她們兩個嘗嘗。

林時初其實不愛吃葡萄,覺得籽兒多,吃起來麻煩。

口味也不喜歡,吃完總覺得後牙酸澀,得仔仔細細刷好幾遍才行。

爸媽這次來,不止是送水果,明顯是帶著話來的。

秦婷把兩大盒葡萄靠墻放了,開門見山:“時初,吳嘉年昨天跟我們說清楚了,真不打算試試?”

“我對他沒感覺。”林時初也直截了當。

“那你對誰有感覺。”

林時初頓了一瞬,說:“我前段時間在昆明機場碰到一個男人,我對他有感覺。”

“那外面的不知根知底,是好是壞家庭怎麽樣都不知道,不靠譜。”

林聰在旁邊插了句:“我覺得你媽說得對。”

夫妻倆一唱一和,好像就認定了吳嘉年是她姻緣線上的金玉良緣。

林時初不說話,無聲點著平板上的做飯游戲,客廳只剩下游戲裏歡脫輕快的背景音。

她從小就這樣,遇到不想說不高興的,幹脆就不說了。

是秦婷先開了口:“那你對機場那個男人有感覺,你們聯系上了?”

林時初搖頭:“沒有。”

微信是加上了,但沒說話。

“沒感覺的咱先不說,這有感覺的你又不聯系,那咱幹脆把門關上,日子不過了。”

“媽,我二十六歲了。”林時初視線從游戲頁面擡起,心平氣和地看著她,“我已經沒有抱著一腔熱忱去愛人的那個心勁兒了,但我又不考慮結婚,就別成天催我了。”

有感覺是一回事,去喜歡,去熱戀,又是另一碼事。

她確實沒本事,沒本事到對某個人見一次愛一次。

但是去愛他這個人,實在是有點累。

於是二十六歲的林時初,臨門一腳,退縮了。

“行行行,你的事兒我不管,我們倆又不是要催著你結婚。”秦婷也是拿她買辦法,“不管男女你好歹多認識幾個,你跟前除了馮斯文還有誰,多交個朋友多說說話,我們還能害你了?”

秦婷和林聰是想趕緊給她找個伴兒,好讓她日子過得有趣些。

從前幾年林時初讀完書回來,林聰就發現她變得特別宅,不社交,也少說話,成天倒騰著那幾個相機鏡頭,除了給人拍照出去一下,回來就悶在屋裏不知道在做什麽。

秦婷是怕她這樣時間長了出問題,跟社會徹底脫節了。

每次談起這個,林時初都是搪塞說:“我知道了。”

可能是一個人在國外讀書習慣了,她回來反而不喜歡社交,覺得交朋友和吃葡萄一樣麻煩,多籽,澀口,完事還得反覆刷牙。

挺沒意思的。

林時初平板上掛著微信,這會兒彈出條新消息來。

Morven:【有空嗎。】

從昨晚到現在,程徹的這條消息首次打破了聊天框裏的空白。

劉爽這段時間帶著一家三口到處玩兒,人不在北京。年前程徹的一個微創手術,他本人覺得無關緊要,劉爽卻再三叮囑他好好休息,一點兒事都不讓他做。

程徹在家無非就是醒醒睡睡,餓了點外賣,或者拿那兜超市買的面包牛奶隨便吃兩口。

懶得開火。

下午六點多,程徹去冰箱拿了瓶冰水,合上冰箱門那一瞬,他忽然想起除夕那天林時初站在這兒,說他怎麽能把日子過得這麽沒個人樣。

他擰開蓋子,不緊不慢喝了幾口冰水,隨後在手機上給她發去條消息。

沒半分鐘,林時初回他。

小狗永遠奔向你:【我和我爸媽在一起。】

Morven:【行。】

緊接著,劉簫聲打了電話來,沒客氣地喊他:“在家幹嘛呢,來不來,一會兒一起吃飯。”

為了把日子過得像個人樣兒,程徹沒拒絕,要了個地址,開車去了。

路上林時初又發來條消息,問他在哪兒。

程徹當時正開著車,顧不上說話,把劉簫聲發的定位給她轉過去了。

酒吧裏,劉簫聲摟著個漂亮女人,你儂我儂地咬耳朵:“昨晚我是真的在忙,沒看見你發消息,這不今天一有空就來賠罪了嗎,包還是表,我這誠意還不夠啊,祖宗,別生氣了。”

女人別過臉,不看他,嬌聲嬌氣地嗔怪道:“你上次送的表,難看死了。”

“我肯定不如你有眼光,那你挑,挑好了發我。”

程徹坐在另一邊看這倆人調情看了半天,他以為只有劉簫聲一個人才來的,誰知道劉簫聲這次還帶個女人。

劉簫聲吻了一下她的耳朵:“好了,不鬧了。”

倆人全然沒半點尷尬,像是完全不介意跟前還有個不相幹的外人坐在這兒。

程徹忽然飯也不想跟他吃了,撈起一旁的車鑰匙,起身走了:“你們聊,我有事,先走了。”

他剛走出幾步,聽見後面劉簫聲說:“他這人就這樣兒,老是冷著個臉,但不是沖你。”

再然後的,就聽不到了。

林時初按照程徹發來的定位剛找過來,就看見他正往外走。

可能他剛剛在裏面已經坐了好一會兒,有些熱,此時外套搭在手臂上,身上只有一件寬松的黑色毛衣。

右手清瘦腕骨上搭著一塊黑色的寶珀。

林時初目光盯著他手腕,又看向男人漆黑深邃的眼睛,她什麽也沒想的,忽然踮腳,吻了一下他的唇。

為什麽呢程徹。

為什麽想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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