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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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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

馮斯文看了一眼,趕忙拉緊了她:“那個人是喝醉了吧,咱們快走。”

剛剛買文具耽誤了一會兒,再出來校門口已經不剩多少人。

林時初被她拉著往前走,還時不時回頭看,那個人好像是程建軍。

堯山的男人大部分都不算太高,像程建軍這種一眼就歸類於高大體格的,少之又少。

晚上光線不好,隔著些距離她又不敢確定,就這麽半推半就,往回去的方向走了。

馮斯文陪她走出二三十米,直到回頭再瞧不見那個醉漢,才放心松了手:“時初,你趕緊回去吧,我也得回宿舍了。”

“好。”林時初望著前面那段黑漆漆的路,默了一瞬,“你回去告訴我啊。”

馮斯文拎著袋文具,在手上晃了晃:“好嘞,我扭頭幾步就進校門了。”

在回去的必經之路上,林時初隔著老遠就看見他了。

麻將館門口,程徹懶散靠著根電線桿子,時不時低頭點兩下手機。

手機屏幕藍調的光線襯出一張清俊的臉。

等人走近,他淡淡問了聲:“電話怎麽沒接。”

“你打給我了?應該是剛剛沒聽到。”

林時初在文具店打給劉雲霞的,劉雲霞沒接,隨後把手機放回書包裏,一路上再沒拿出來。

“今天先別回去,上二樓待著吧。”他站直了身子,懶洋洋朝麻將館揚了揚下巴。

“怎麽了?”

“程建軍又喝酒了,指不定待會兒又接著拆家。”

他和劉雲霞早就習慣了,考慮到林時初,還是別回去的為好。

程徹轉身走了幾步,擡腳邁進門,林時初跟著他走,二人穿過一樓吵吵嚷嚷的大堂,上樓,林時初下意識想到在文具店外看到的那個模糊人影:“程徹,我從學校出來,路上好像看見他了,在校門口那條路,但我沒看清。”

程徹摁了門鎖,在“滴”的一聲後打開,“我媽去那條路找了,估計又得折騰一晚上。”

程建軍的事兒他不想管,也管不了,之前程建軍醉酒打人那次,他還挺希望對方不和解,堅持把程建軍送局子裏才好。

像程建軍這種人,也許只有戴上銀手鐲吃兩年牢飯才能老實。

林時初進去卸下書包,抽了兩本題出來,周圍沒看到高一點的桌子,只能用茶幾將就下:“那我在這兒寫會兒題吧。”

“嗯。”

程徹書包裏裝了套物理卷子,但沒打算做,單純是放學隨手抓了本放進去的。

他去冰箱拿了罐可樂,指尖扣住拉環稍微用力,汽水發出“呲”的一聲。他合上櫃門人都走出去兩步,才想起屋裏還有個人:“可樂,要嗎。”

林時初擡頭,目光落向他手裏的藍色易拉罐:“要,謝了。”

程徹折回去又拿了瓶,過去放在她手邊。

林時初拿起可樂罐,手掌接觸的地方觸感冰涼,旁邊程徹拿出手機準備開游戲,完全沒有要寫作業的意思。

林時初默不作聲喝了口可樂,又忍不住側頭看他:“你不做作業嗎?”

“不做。”程某人氣定神閑點了點手機,眼皮都沒擡一下。

“程徹。”林時初頓了頓,“就剩一年了,辛苦也就這一年,等高考完,離開這個地方吧。”

他不該就這麽渾渾噩噩地爛在這兒。

程徹擡眼,一瞬不移地看過來:“怎麽?”

“你討厭這個地方,不是嗎。”

在程徹衣櫃下的那箱子東西,除了小學六年級的獎狀,還有一些雜七雜八的成績單,林時初那天挨著看過,程徹初中的成績還算不錯,按道理能上市一中。

不知道他什麽原因沒去上,也不知道什麽原因變成現在這樣。

其中初三年級語文試卷的某篇作文她記得非常清楚,上面程徹說他討厭堯山這個地方。

末尾有兩句話他形容堯山,分別用了烏雲,泥濘,荊棘和枷鎖這四個詞。

說堯山是吃人不吐骨頭的沼澤,每個人幹幹凈凈地進來,出去都披上了魑魅魍魎的皮。

程徹手機上那局游戲一直沒點確認,已經自動退出,不進入列隊行列。

他靠著沙發,散漫笑了下:“我沒錢沒本事,離開這兒,又能怎麽樣。”

就像程建軍說的,他現在吃的用的全都是家裏給的,離開這個家,他什麽都不是。

“和我一起考東大吧。”林時初手上不自覺用力,捏著易拉罐發出一聲輕響,“和我一起。”

話音落下,類似於一瞬耳機裏的嘈雜電流音,屋裏所有光源倏然黑了下來。

停電了。

程徹手機屏幕還亮著,林時初只能借著這點光勉強分辨出他的輪廓。

那道清瘦的輪廓緩緩動了動,似乎有認真思考她的話。

過了半晌,程徹慢悠悠起身,沒回答她的話:“我去拿個臺燈。”

林時初看他上樓,又下來,手上拿著一個折疊式臺燈,可能是太久沒用電量不足,只能在客廳照出一小片暗淡的光。

程徹把臺燈放她本子上,看了下說:“這點兒光什麽也看不清,臥室在樓上,你上去睡吧,這作業沒人會收。”

光線太暗,看東西實在費力。

林時初瞧了眼,沒再堅持:“那你呢。”

“我睡沙發,你想一起啊。”程徹跟大劉他們一起說話慣了,對方忽然換成個女生,隔了幾秒才覺得這話有點兒欠妥當。

他清了清嗓子,別過眼去:“我睡哪兒都一樣。”

昏暗燈光下,某種堪稱暧昧的氣氛在二人之間翻湧蔓延。

林時初伸手碰了下臉,匆忙“哦”了聲,借著臺燈光線,撈起桌角還剩大半罐的可樂上樓去了。

程徹在這兒的房間和家裏一樣,東西不多,一張床,一張桌子,便再看不到別的大件家居。

林時初用手機開照明,上床扯了一角被子過來。

床頭放著一摞程徹幹凈的換洗衣服,還帶有淡淡洗衣液的香。

從家裏的桌子,床,衣櫃,房間,眼下她已經逐步侵略到了麻將館,一寸寸吞噬著他的地盤。

外面夜色更深了些,停電的堯山顯得格外安靜,林時初這一晚上,也睡得格外踏實。

清晨,六點十分。

手機鬧鈴準時響起。

林時初從被子裏騰出手,在枕邊摸索幾下,精準地摁掉鬧鈴。

她賴床磨蹭了一會兒,才準備下樓洗漱。

樓梯上的木質板舊了,林時初穿鞋踩上去發出不小的噪音,她餘光不經意瞥見沙發某處,腳步也跟著頓住了。

程徹還沒醒。

他長腿曲著,身上蓋了條深灰色的毯子,大概是他蓋得敷衍,這會兒大半都垂在地上。

林時初昨天沒仔細瞧過沙發的長度,這麽一看,明顯是短了一截。

沙發上的人似乎是覺得冷,輕蹙起眉,半睡半醒把毯子往身上扯了下。

林木匠在這個瞬間忽然感到無比懊惱,眼下比“我喜歡你”更要命的命題出現了。

那就是:我覺得他也喜歡我。

——小狗永遠奔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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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

不喜歡。

喜歡。

不喜歡。

林時初指尖一下一下撥弄著酸奶瓶杯口的吸管,如果這是朵花,估計已經被她給薅禿了。

學校門口的小超市黃桃酸奶打折,一瓶酸奶加一瓶同款臨期,捆綁銷售還送一支筆。

林時初買了兩瓶,因為一眼就看上了送的那支筆。

筆帽是一只黑白熊貓頭,圓鈍可愛。

早自習老師沒來,班上同學各執其事,想背書的背書,各別饞蟲勾起的已經開始吃早點。

“時初,我早上買面包,在超市收銀臺看到這個。”馮斯文拿了幾顆糖出來,“深水炸彈,好久沒見過了。”

一種存在於記憶裏的,類似於泡騰片的糖,往水裏一丟瞬間起泡,在短短幾秒鐘內就能將白水染色,還帶有一種工業糖精的甜味。

林時初從她手上拿走一顆葡萄味的,輕嘆了口氣:“我現在的心情,就類似於這顆糖。”

糖入杯口,沾水就難以撤回。

馮斯文沒懂:“你說什麽啊?”

林時初側頭瞧了眼剛來教室就開始補覺的程徹,確保他睡著聽不到:“馮斯文,我好像,喜歡上了一個人。”

“砰——”

馮斯文驚得手中的糖袋都捏爆了一顆:“誰啊。”

林時初握著那根帶有熊貓頭的筆,在紙上漫無目的地勾勾畫畫。

“一個腦子一根筋,在大部分人眼中無可救藥,我還偏想拉他一把的人。”

她目光落在紙面,又一點點看向旁邊的少年。

他額頭抵著胳膊,寬大的校服半遮半掩,只露出一半側臉。

馮斯文越聽越迷糊,身邊也沒有這樣的人啊。

桌上一瓶酸奶見底,林時初抽出吸管戳開了另外一瓶:“斯文,這個黃桃酸奶還挺好喝的,下次碰到送這種筆的,記得叫我買。”

在她看不到的角落,程徹松松搭在桌上的那只手,輕微活動了一下手腕,隨後,指節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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