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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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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實是個好季節 段小樓迎來了他生命裏最重要的一件大事也是喜事。他辛勤耕耘播種成功了,——菊仙有孕了。

這個消息像顆炸彈一樣,轟炸了小院的裏外。

男主角段小樓很不淡定,當場興奮得昏過去,嚇得程蝶衣連忙跑出去,叫住了剛走、還沒有走到屋門口的大夫。

花清遠比較鎮定,又不是他的孩子,程蝶衣跑外面叫大夫的時候,他俯□掐了段小樓的人中,很快這個準爹就醒了過來。

人啊,果然不能太高興,大喜與大悲傷身啊。

隨後好長一段時間,段小樓的氣勢指高氣揚到令人發指的地方了,一個男人能讓自己女人懷孕,這也算是大展雄風吧。

這一日裏,花清遠空閑,親自考察著小笙這階段,在私塾所學。

他前天剛談妥了一樁大生意,賺了一筆不小的中介費用,最近一段時間,都不打算接手生意了,在家陪男人孩子。

背完了一整本《三字經》,小笙爬到了花清遠的膝頭,抱著花清遠的脖子,童聲稚稚地說:“叔叔,菊仙嬸嬸說,要是生個小妹妹就給我當媳婦,要是生個小弟弟,……”

小笙垂著頭,有些迷茫不解,“叔叔,為什麽生個小弟弟就不能做我的媳婦了呢?”

這個,花清遠也不好回答,他自己喜歡程蝶衣,不在乎程蝶衣是男是女,他只是喜歡程蝶衣這個人、這份性情而已。

他努力組織一下,才說:“因為小弟弟是男孩子,你也是男孩子啊。”

花清遠解釋完後,小笙更糊塗了,“為什麽男孩子就不能在一起呢?叔叔你不是也做了爹爹的媳婦嗎?”

“噗!”

花清遠喝到嘴裏的茶水,一氣噴了出來,還差一點被自己的口水嗆到。

童言無忌,童言無忌啊

“哈哈……”那廂裏,散場剛回來的程蝶衣,恰巧聽到這一句,笑得整個人都搖顫起來。

要說這世上,還是自己兒子最貼心,越看越是可愛了,他沖著小笙招招手,“兒子,過來,爹帶你去天橋,看胸口碎大石玩。”

小笙高聲歡呼著,也不在乎花清遠噴了他一臉的茶水,從花清遠的腿上跳下來,撒歡地向程蝶衣跑去了。還是爹爹最好了,叔叔嫁得好、嫁得好。

程蝶衣拉著小笙的手出去時,回眸望了花清遠一眼。微微上挑的眼睛,彎起一條弧線,拋來一個優雅華麗的眼神給花清遠,綻出星光燦爛的欣喜來。

花清遠如觸了電一樣,打了一個顫,心情也跟著愉悅起來,——媳婦就媳婦吧,只要那個人開心就好。

清明一過,踏青的日子到來了,青草翠郁、野花綻放,連著風都柔和起來,不似初春那般如刀鋒入骨了。

遠離人群的後山,小徑崎嶇,山路多石子,兩旁總有些去年經歷過冬風摧殘的樹枝橫斜著,花清遠細心地拔開,拉著程蝶衣,一路向山上摸去。

“昨兒,在戲院見到袁四爺了,袁四爺說我和師兄的《霸王別姬》唱的不如剛出道的時候了,缺失了最初些的味道。”

程蝶衣淡淡的惆悵著,擡頭望了一眼,還很遠的山路,以及聳在霧裏、若隱若現的山頭,有些難言的失落。終究是用過心的,現下卻漸行漸遠了。

“怎麽會,你們唱得久了,當然是越唱越好才是,”花清遠心中不喜。袁四爺幹嘛多這個嘴,好不好的,他還不是有時間就癩去戲院一遍遍地聽,“四爺不過是聽得多了,期待也就更高了,蝶衣,你用心唱就是了。”

“不用四爺說,我也清楚的,哎,總是一顆心散了,不如那時一心一意學戲時好了,”

有得就有失。他命幸,得了花清遠,總是要隨之失去一些東西,不用花清遠幫著開解,他也懂的,但這份失,他覺得值,就好了,他之所以說,還是有點子落寞的。

——戲,畢竟是他忠愛的事業。他曾經小半輩子的執著。

“四爺說,我的霸王在臺下了,”

程蝶衣幽幽說完,瞟了身邊人一眼,花清遠已經開心得像偷到嘴的大白貓似的了。

這時的花清遠也不怨袁四爺多嘴了,這嘴多得好多得妙,頗成人之美。下次還得建議四爺多來才是。

“你是我心裏的虞姬,不是臺上的也不是臺下的,”花清遠抓住程蝶衣的手,放到心中,“永遠都是這裏的,永遠就是我們都老了,我比你晚死一天。”那種沒有期限的承諾,不是承諾,是謊話了。

什麽生生世世的,誰能記誰那麽久遠,三途河邊一碗湯,誰又可能成為誰的執念呢。珍惜此生,珍惜現在,才是真的。

“不,我不要,”程蝶衣搖頭,溫情脈脈地說:“我們要是死,也要在一天一起,你比我晚一天還是我比你晚一天,都會傷心的。”

“好,”花清遠並不多言,有他在,自然不會叫程蝶衣先死的,至於同生同死,那真是看緣份了。

兩個人邊說邊走,竟也走到了半山腰處,正想坐下來休息一會兒,卻聽到距離山徑不遠的地方,一陣吵嚷叫罵之聲。

那流裏流氣的淫詞蕩語,聲聲字字地飄了過來,小樹林裏的場面,不用看,聽到的人也能猜到是什麽了。

程蝶衣的手下意識地抓緊花清遠,整個身體都繃緊起來,一雙鳳眼戒備地看向四周。

花清遠好像沒有聽見似的,拉著他繼續往前走,還有心情說:“蝶衣你看,山頂好像有座小廟。”

程蝶衣的眼神可沒有順著花清遠的手指往上望,他還盯著不遠處傳出聲音的小林子,那位被欺侮的人,已經大叫起來,聽聲音,是位年輕的姑娘。

程蝶衣心有不忍,這樣的欺侮,他也遇到過,感同身受,他清楚當事人,是什麽樣的心情。

他拉了拉花清遠,“要不……要不我們過去看看?”

花清遠擡起的腳頓住,他實不願意做這個好人,又不想傷了程蝶衣的心,就說:“萬一他們人多,我們兩個過去,打不過他們呢?”

“不會的,聽著聲音,那邊至多不會超過三個人的,做這種事的人,都是欺負人,咱們忽然過去,或許就嚇住他們了,”程蝶衣垂下眼簾,“一個姑娘家的,清白最重要了……”他到是懂這個。

花清遠承認程蝶衣說得有道理,但他是那種輕易都不管什麽閑事的人,他沒有宅心仁厚,陌生人的生死好壞,與他有什麽關系,只是如今程蝶衣說了,他不想辜負了程蝶衣這一片善良。

擡頭又看到山頂上那座小廟,好吧,佛祖腳下,他就做了這樁好事,只當是積陰德了,為他和程蝶衣這樁良緣添點福氣。萬一能修個同生同死同轉世的同命鴛鴦呢。

花清遠閃身一步,把程蝶衣護到身後,兩個人的手還是拉在一起的,快步向那座小林子走過去。

像這種強搶民女、野外劫色,意欲行不軌的人,大多是色令智昏,想追求點刺激,要不你說北平城巷子裏的粉頭妓子那麽多,收費又不貴,幹嘛不去那裏解決。

花清遠拉著程蝶衣趕到時,那一片雜草叢中,三個身強體壯的男人,已經裸了半身出來,摁著一個也被扯掉半扇衣服的姑娘家,眼看著就要得手了。

程蝶衣見著這種場面,抑制不住地驚叫出來,花清遠則擡臂,把程蝶衣完全攬在他的身後,不讓他沾染半分。

那三個眼見著好事即成的男人,萬沒想到關鍵之時,竟有人闖了過來。

他們三個一楞,互望了一眼,很有默契性的把花清遠和程蝶衣圍在了當中,如些迅速的反應,顯然不是第一次了,而那個之前被他們摁在身下的姑娘,邊哭著邊下意識地把被扯掉的衣服碎片,從雜草叢中撿起,掩住果露出來的香肩以及半抹酥胸。

領頭的那個男人,生著一臉大胡子,一身的腱子肉,連臉上都是肌肉橫生的,看著就是練家子。另外兩個瞧身形也是會些武的。

程蝶衣雖被花清遠攬在身後,卻仍是偷偷探頭往外看的。

他萬沒有想到,他之前所想的三個人,竟是如此的膀大腰圓,忽就有些後悔了,他自己那點功夫,是花架子,戲臺上耍耍還行,真要是舞刀弄槍的,起不了多大作用。

花清遠會武,他是知道的,從三癩子他們幾個只要提到花清遠,就一臉崇拜到流口水的模樣,應是不錯的,只是以一敵三……

程蝶衣懊惱不已,自己這爛好心,總是有處沒處的發作,這,這次可真是惹麻煩上身了。

花清遠懶懶地笑著,笑容冷淡疏離,他抱拳拱手,沖著圍住他們的三個人說:“三個漢子欺負一個姑娘,說出去不太好聽吧。”

花清遠根本沒想說什麽周旋的話,眼前這情勢,說什麽都是廢話,打擾了人家的好事,你說一千句‘對不起’,屁事不頂的。

“把你們收拾了,不就沒有人說出去了嗎?”

領頭的那個,瞧著花清遠和程蝶衣兩個的身形和打扮,頓時張狂起來。

花清遠一身隨意的白色長袍,粗棉布做的,穿著一雙千層底的布鞋。怎麽看,都像是個弱質書生。程蝶衣與他同樣的打扮。

用花清遠的話說,這叫情侶裝,為著‘情侶’兩個字,程蝶衣著實興奮了好長一段時間,自此,對那一模一樣的衣服,特別有好感起來。

這身衣服,不懂行的人,根本看不出來它們的價值,但懂行的,就從那衣領袖口處刺繡,琢磨出些門道,絕不是看著那般便宜的地攤貨。

“這話說得對,”花清遠還很認真地琢磨了一下,“但憑著你們,想收拾我,還是有點困難的。”

花清遠類似於挑釁的話,激怒了那三個人,在他們眼中,花清遠這一把瘦骨頭,根本不值一提,萬沒想到花清遠還敢對他們如此說話,領頭的那個一揮手,三個人齊齊沖著花清遠撲了過來。

花清遠一把推開身後的程蝶衣,“蝶衣,你去看看那位姑娘,這幾個人交給我。”

花清遠說完,在推開程蝶衣的同時,一腳踹向了領頭的那個人。

花清遠與人動手,不管幾個,都講究個動作迅速,與人交鋒之時,從不落被動之局。

他前世是他親生父親的殺手訓練營裏出來的,要不就不動手,一旦動手,絕不留活口的。

來到這一世,時逢亂世,他這兩年閑暇之時,做的凈是撿以前武功底子的活計,就怕突發遇到這種時候,受制於人。

所以,當他不過兩招之內,反手擰斷領頭那個男人的脖子時,另外兩個立時被驚嚇得臉色慘白,像被瞬間抽幹了血液,恐懼得如同見了鬼。

花清遠拍拍並沒有沾染半分血色的手,沖他們兩個笑了笑,“還要來嗎?”

那兩個人直覺就是搖頭,有一個甚至已經尿了褲子,一股子腥臭味傳了出來。

一切只是電光火石之間,那邊被花清遠推出去的程蝶衣,還沒來得及走到那位受侮的姑娘身邊呢,花清遠就已經放倒一條人命了。

他倒吸了一口涼氣,他早知道花清遠下手狠,但萬萬沒想到,花清遠竟這般不留餘地,出手就是人命,他現在有些不知所措了,他剛才拉著花清遠來救人,到底是對還是錯?

程蝶衣尚且震驚到如此地步,何況那兩個人,他們本能地嚇傻,想撒丫子就跑,奈何雙腿像灌了鉛一樣的木,根本擡不起來,只直勾勾地看著花清遠。

“不想打了,就擡人走啊,還等著爺送你們下山不成?”

花清遠戲謔地說完,那兩個人如獲大赫,一邊一個擡起那個耷拉著脖子的領頭死人,兔子似的跑開了。

等那兩個人擡著死屍跑遠,花清遠才回頭,程蝶衣已經木然站在那裏了,呆呆地看著他。

程蝶衣的反應,花清遠早就料到了。他殺人時這般兇狠的動作,從來都是不願意被最親的人看到的,比如他前一世的弟弟幺兒,他從來沒有在他面前出過手,就是怕給他留下陰影,換到程蝶衣這裏,他覺得,這是早晚避免不了的。

程蝶衣和幺兒不一樣,幺兒是他的親生弟弟,他不願意幺兒看到時,他可以把幺兒送走,遠遠地送去別的平靜地界,但程蝶衣是他的愛人,他們要時時在一起,程蝶衣必要享受他的優點時,包容他的缺點,他就是這麽一個冷血的人,他從來不是好人。

花清遠苦笑著走過去,拉了拉程蝶衣冰涼的手,說:“蝶衣,你過去看看那姑娘,”說著,他脫下他身上那件白色的長袍,遞給程蝶衣,那姑娘的衣服很難避體了,這半山腰處,哪有什麽可以救急的衣物,不是他脫就是程蝶衣脫。自然,還是他脫要好些。

程蝶衣楞楞地接過花清遠遞來的衣服,緩了好一會兒才說:“怪不得,怪不得……”

連說了好幾個‘怪不得’後,花清遠無奈了,“怪不得什麽啊?”該不會後半句是怪不得他像個妖怪吧。

“怪不得,三癩子每次提起你,都像崇拜神仙一樣,”程蝶衣訥訥地接口著,長嘆一聲,拿著花清遠脫下來塞到他手中的長褂子,走到那個被嚇了、還全身縮在雜草叢裏的姑娘。

程蝶衣垂著眼睛,並不看,把長褂子披到姑娘身上,然後轉頭過去,只催道:“快些吧,姑娘。”萬一賊人們回來了,可就不好了。

這後山確如花清遠所說的清靜,靜是好事,但靜到荒僻就不好了,就會出這汙七八糟的事。

他們兩個大男人來這裏,還有情可緣,一個姑娘家的,還敢跑來,真要是出了事,她自己得擔著一半的責任。

“神仙?”花清遠跟著走到程蝶衣身邊,拉著程蝶衣的衣袖蹭著,挑起的嘴角勾出溫和的笑,與之前殺人的模樣,判若兩人,“哪個神仙?”

這時的程蝶衣,也從剛才的震撼中,轉緩了些,白了花清遠一眼,沒好氣地說:“閻王爺!”

花清遠被氣得哭笑不得,三癩子這是皮又癢了。好吧,閻王爺就閻王爺,大小也是個神仙不是。

花清遠安撫著程蝶衣時,那邊的姑娘也披好了花清遠遞來的袍子,整個人瑟瑟抖著,如寒風中一片枯葉。

她梳著荷葉齊劉海的頭型,經剛才的摧殘,蓬成雜亂無章,遮著她大半邊的臉,看不清楚長相,只能從發隙間看出,這姑娘的膚色很白凈,看她被撕扯壞的衣物,應是個女學生。

“謝……謝謝,謝謝兩位仙僧!”她含糊不清楚的吐字,不知是嚇的,還是本身口齒有恙,先生都叫成了仙僧。

“不,不用,”程蝶衣擺手,花清遠沒開口。他甚至沒多看那姑娘一眼,只拉起程蝶衣的手,“咱們還去廟裏嗎?”

經此一事,程蝶衣哪還有心情往山頂上爬,更別說去廟裏了,“不了,天色也不早了,咱們先把她送山下去吧,咱們也回吧。”

廟當然還是要去的,等著哪天置備好了香火貢品,他一定要親自去廟裏,給花清遠洗一洗這身血氣,哪怕一步一個頭的磕上去,他都願意了,只求殺人損命的報應,別落到他家花清遠頭上。

“好,”花清遠點頭,側身對那位姑娘道:“姑娘的家人可在山下?”救人救到底吧。

那姑娘好像沒太聽懂,緩一會兒,才搖頭,“在……在北平……城……城裏,四七……四七胡筒。”

“四七胡筒?”北平的胡筒大小不下千個,但花清遠還真沒有聽到過‘四七胡筒’這個名字,他正要繼續問,程蝶衣反應過來,說:“是不是司棋胡筒?”

這回這姑娘很快點了頭。花清遠卻覺得不太妙了。北平城裏的司棋胡筒,是個外國人聚集較多的地方,特別是日本人。

下山的路更不好走了,那姑娘的腳似乎扭了,沒走幾步就摔一下的,開始,花清遠沒管,程蝶衣偶爾摻她一把。不說男女大妨,只說這姑娘這身裝扮,也不好太過接觸的。

後來,那姑娘摔得實在走不了了,竟要坐在地上。眼見著那邊日頭偏西,再拖下去,更不好了。花清遠無奈,附□來,對那姑娘說:“上來。”

那姑娘遲疑了一下,程蝶衣一把推開花清遠,自己蹲了下去,“還是我來吧。”他可看不得花清遠背別人,這麻煩是他好心招惹來的,還是他背吧。

“別鬧了,”花清遠背著那姑娘,親了程蝶衣一口,低聲說:“你自己下山都吃力呢,眼見著天黑,我們要是不把她送回去,粘到你我誰身上,都是好說不好聽。”

程蝶衣心裏明白花清遠說得有道理,卻仍是極不舒服了,一想到那個只屬於他的後背,要背別人,還是個看起來長得不錯的妙齡姑娘,他這心啊,像顆小化梅,漬漬的冒泡。

“快點吧,姑娘,”花清遠再次蹲好,那位姑娘也在花清遠的催促中,猶豫了一下,爬到了花清遠的背上。

花清遠的後背緊致結實,優美如瓷的脖頸,泛出淡淡的蜜色,有一股子皂角的清香。俯在上面,穩穩的,又安然。

隨著花清遠一步步走下去,姑娘偷偷地擡起頭,正好看到花清遠元寶狀的耳朵。微微卷曲的耳邊,厚實心型的耳垂,連血管的脈絡都那麽清晰可見,

姑娘悄悄地垂下眼簾,長長的睫毛顫動,嘴角抿起淺淺的一絲笑來,摟著花清遠脖子處的手,緊了緊。

花清遠並沒在意,他現在只想著,快點把這個麻煩處理掉。

一路到了山腳下,很快找到了他們自己的車。留守在那裏的司機一看,花清遠竟背著一個姑娘下來的,也驚了一下,連忙幫著招呼。這場面要是讓夫人瞧到了,肯定樂昏過去吧。估摸著明天就得去這姑娘家提親。

花清遠按慣例,把姑娘放到副架駛的位置,他和程蝶衣坐到了後面。

“司棋胡筒,”花清遠吩咐完司機,程蝶衣已經拿出手帕子,幫他擦額上的汗了,小聲地說著,“都是我的錯。”

“胡說什麽,你哪有錯,”花清遠並不在意,柔聲安撫著,“在我這裏,你都是對的。”

坐在前位的姑娘,從倒車鏡裏,剛好把這一幕看得清楚也聽得清楚,她雖覺得奇怪,卻也不問,只是又偷偷地瞧了花清遠幾眼,臉頰泛出薄薄、不易察覺的紅暈來。

返城的途中很順利,一個多時辰就到了北平城裏,拐了幾下就是司棋胡筒的胡筒口了。

那姑娘讓停車在胡筒口處,說什麽也不讓花清遠的車送她進去,花清遠這時更加確定了自己之前的想法,這姑娘絕不會是中國人的,即使是,也不會是個身家簡單的中國人。

那姑娘下了車後,關了車門,原本都跑出去了兩步,司機也啟動了車子,正要掉頭,誰想那姑娘這時,又跑了回來。

她敲著花清遠坐著的那面車窗子,花清遠不解,拉下車窗,還沒開口,只聽那姑娘說:“先生,我,我叫……我叫靜子,田中靜子!”

說完,也不管花清遠什麽反應,也沒有問花清遠的名姓,轉身小跑著離開了,進了胡筒裏面。

程蝶衣在旁一撇嘴,“這算什麽事啊,好像救她的人只你一個,我是不存在的唄。”他不是小器在這裏,他是討厭有人打花清遠的主意。

花清遠尷尬地笑了笑,拍了拍程蝶衣的手,“哪能呢,要是沒你的一句,我哪能管她死活。”

程蝶衣甩開花清遠的手,“我現在後悔了……”

為了這姑娘斷了一條人命不說,還勾起這姑娘對花清遠的不懷好意,這也罷了,他不是小肚雞腸,總吃這沒有用的醋的,但聽那名字,哪怕是後知後覺,程蝶衣也反應過來了,那姑娘根本不是中國人,那是日本人啊。

這算什麽事啊!

程蝶衣不知道此時的後悔,也只是萬分中的一點點,真正讓他後悔的時候,還在後面呢。

作者有話要說:汗,這麽久沒更,真是太不好意了,從三月一日起,恢覆正常更新,日更或是隔日更,我爭取三月底四月初完結,以悼念哥哥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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