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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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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章

路上行了一日, 至夜,一行三人投宿客棧。謝扶光下馬,將沈秀抱下來後, 握住她的手,溫熱的掌心將她的手完全包裹住,不留一絲縫隙。

謝扶光依舊任由沈秀睡到自然醒。待沈秀睡飽食飯後, 繼續趕路。

“阿爹!你明明答應我,給我買布老虎的!”一木屋門前, 一漢人和西域人混血的小娃娃哭著扯住他爹的衣裳。

娃爹:“哪有那些閑錢給你買布老虎!”

“可你明明答應過我的!”

“我就隨便說說,你當真信了?”娃爹甩開他, 徑自進了門。

小娃娃坐在門檻上, 委屈地嗚咽起來。

無意間目睹這一幕,沈秀神色微滯。她很討厭這樣的父母,明明答應過孩子的事, 卻隨意反悔,既然做不到, 為何承諾?為何要騙孩子?

她想起她小學一年級時, 父母承諾她, 考試考了第一名便給帶她去吃肯德基。

為了吃到肯德基,她那麽努力地學習, 終於拿到了第一名後, 她開開心心地把成績單交給父母時,父母卻完全沒想起來要給她帶她吃肯德基的事。

她提醒之後,父母也沒帶她去吃。他們只說肯德基不健康, 她這樣的小孩子要少吃。

既然本就不想帶她去吃, 為何要騙她?給了她希望,用這希望吊著她, 最後竟這樣中傷她,他們不知,他們說話不算話的行為,有多創傷一個孩子。

思及自己小時候的傷心事,沈秀無聲嘆息。見小娃娃哭得可憐,她看見了小時候的自己,不禁與他共情起來。

她側身,對謝扶光道:“我可以給他買一個布老虎嗎?”

“為何要給他買?”

“他阿爹不做人,給了承諾卻不守信,這樣欺騙他,他實在是可憐。”

謝扶光把錢袋遞給她。買來布老虎,沈秀蹲在小娃娃身前,“給。”

小娃娃擡起哭得紅彤彤的臉,楞了一下。視線觸及布老虎,他瞳仁一亮,然而他搖搖頭,奶聲奶氣,“謝謝,我不能要。”

“姐姐送你的,拿著吧。”

“可是……”

她把布老虎塞進他懷裏,“拿著。”

小娃娃猶豫片刻,笑出豁牙,“謝謝姐姐!”

“不用謝。”沈秀撫摸了幾下他圓乎乎的腦袋。小娃娃抱著布老虎進門子裏後,沈秀正準備離開,卻被謝扶光拉住手腕。

“我也很可憐。”謝扶光低頭,微微晃動的樹枝間,灑下來的疏影落在他長卷烏黑的頭發上,光澤瀲灩瑩瑩,如若水波蕩漾。

他在等她撫摸腦袋,像方才撫摸小娃娃那般撫摸他。沈秀語塞:“呃?你……可憐?”

“與他一樣可憐。”沒等到她撫摸他的腦袋,他微微擡眸,“與你講個故事。”

“原老爺那行情好著呢,咱們江州城的哪位姑娘不想嫁他啊!”

“可他不是鰥夫麽,也不是所有姑娘都想做個繼室。”

“非也非也,就原老爺那條件,便是個繼室,多少姑娘都搶著上趕著去當呢!”

茶攤上,幾位媒婆滔滔不絕,談論著江城姑娘最最想嫁的原員外,原良謙。

這位原老爺,年僅二十二歲,乃江城最最富庶之人,有錢有權,相貌堂堂,風度翩翩,良善溫謙,臉上時常帶著讓人如沐春風的笑,雖是個鰥夫,也還有一個五歲的兒子,但這樣好的條件,誰人不想嫁!

“只可惜,原老爺對他去世的原配情深不悔,這麽多年都未曾再娶妻,房裏連個妾室都沒收一個。”一媒婆嘖嘖幾聲,“對亡妻如此情深的,怕是全江城都找不出幾個來!”

“是啊……”

此時,媒婆口中談論的原老爺原良謙正被一個乞丐撞到。

乞丐見自己不小心撞到了一個一身錦衣華服的貴人,慌張跪下,“我並非故意!公子請原諒則個!”

原良謙俯身,毫不嫌棄地將臟兮兮的乞丐摟起來,他說:“無礙。”

貴人的指尖沾染了自己身上的臟汙,乞丐結結巴巴,“公子,我,我臟。”

原良謙並無介意,他拍拍乞丐衣服上的灰塵,“往後走路小心著些。”語畢,他給了他一錠銀子,“這錢你拿去買些吃的罷。”

原良謙風度優雅,極有禮貌地朝乞丐拱了下手,示意他要辭去。

“多、多謝公子!”乞丐心頭一熱,險些哭出來。貴人不僅不嫌棄他,不責罵他,還施舍了他銀子!

走的時候,竟還很有禮數地朝他拱手,並不把他當做一個沒有尊嚴的乞丐,而是把他當做一個“人”。

他從未遇見過這樣好的貴人。在他的認知裏,貴人都是鼻孔朝天,對別人頤指氣使的,更遑論他是一個臟兮兮的小乞丐。

他緊握銀子,對著原良謙的背影磕了幾下頭。

原良謙回到府中,路至花園,見家裏的護衛在花園裏練拳。

護衛後面的花圃裏,一小男孩躲在花枝之後,伸著短短的胳膊,學著護衛的拳法。

小男孩長了一頭長卷如波浪的卷發,皮膚蒼白,沒長開的眉眼也極精致如畫,秾麗如花。

他生疏而機械地模仿著護衛打拳的動作。

“阿厭。”原良謙招手。小男孩停下動作。

原良謙走近,“阿厭,你想學武?”

小原厭面無表情,若沒有感情沒有靈魂的木偶,“想。”

原良謙輕笑,溫柔地摸小原厭的臉,“好,那爹爹便將江城最好的師傅請來教你練武,可好?”

小原厭點頭。

過了兩日,原良謙帶著江城武功最好的師傅,來到小原厭面前。

師傅仔仔細細捏了幾下小原厭的骨頭,驚喜道:“老爺,貴公子根骨驚奇,乃萬中無一的練武奇才!他若學武,假以時日定能稱霸武林!”

原良謙笑道:“是嗎?”

他按住小原厭的肩膀,眼神慈愛,“練武奇才麽……那麽,廢掉他的根骨,讓他永遠不能習武罷。”

師傅驚楞,原老爺在說什麽?他莫不是聽錯了?

“原老爺,您方才說……”

“我說,”原良謙笑容溫柔,說出來的話卻極其殘忍,“廢掉他的根骨。”

小原厭聽到原良謙的話,臉上依然沒有什麽表情。

被廢掉根骨,挑斷手筋腳筋時,他的臉上仍然沒什麽表情,他猶如一個貨真價實的木偶。

聽完謝扶光講的故事,沈秀道:“你從前叫原厭?”

“這不是重點,”他掀起濃密的睫毛,掀起了一絲秾麗的流光,“重點是,我也很可憐,不是麽?”

他的聲線醇厚得好似深埋在地下的百年好酒,讓人聽到他的聲音,便會不受控制沈醉於其中。

說完後,他再度低頭,等沈秀撫摸他的腦袋。

沈秀遲遲不動作,神情極其覆雜。謝扶光擡睫,輕聲道:“難道我不可憐?”

是,他小時候是可憐。他與她,以及方才的小娃娃一樣,都被父母欺騙。

當然她和小娃娃比他好一點,他們被騙了,但沒像他一般,不僅被摧毀希望,還被廢掉根骨,挑斷手筋腳筋,心理上受了傷害,身體上也受了傷害,他比她和小娃娃更慘更可憐。

可惜,惜沈秀並不能與他共情。因為她恨他。對他的過去,她並不憐憫,只是疑惑,為何他小時候被廢掉根骨挑斷手筋腳筋,現在還練成了絕世武功?

大抵是因為他是男主,有了什麽奇遇,開了掛?

還有,難怪他這麽喜歡給人希望,又惡毒地摧毀人的希望,給人致命的打擊。原來他這一招,是跟他父親學的。

不愧是父子。

拉回扯歪的思緒,她趕緊做出一副痛心同情,義憤填膺的模樣,“可憐,你小時候太可憐了,你爹也忒不是人!虎毒尚不食子,你爹居然能對你做出這樣的事來!”

她輕輕地,輕柔地撫摸他的腦袋,就像撫摸方才那個小娃娃一樣,“唉。”

感受著頭頂溫柔的撫摸,謝扶光翹起嫣紅的唇角,極愉悅。

沈秀詫異,他難道喜歡別人這麽撫摸他的頭?

“以後不許再這樣摸別人的頭,只許摸我。”謝扶光道。

“嗯。”

過了半晌,沈秀問:“好了嗎?”

“沒有。”

他這是上癮了?又不是貓貓狗狗,為何這樣喜歡被摸頭。沈秀暗地裏腹誹幾句,繼續撫摸他的頭發。

忽而,她聽到他說:“你真的想嫁我?”

“當然是真的。”

他笑了一下,“我討厭欺騙。”

“我沒有欺騙你。”

他又笑了一下,沒再言語。

沈秀猜測,因為他父親欺騙過他,把他騙得很慘,所以他很討厭欺騙?她暗嗤,他討厭欺騙,可他卻在欺騙她,別人不能欺騙他,他卻能欺騙別人。

他可真真是雙標。

夜裏,謝扶光胳膊纏著沈秀的腰,嚴絲合縫地抱緊她入睡。

晨間,沈秀打打呵欠,推了一下謝扶光,“醒醒。”

他醒來,但並未松開她。

謝扶光渴望更親密,更深入接觸地接觸沈秀,他難以忍受與她肢體分離。漫長的沈默過後,他道:“我們若是連體人,該多好。”

沈秀蹙眉,“這有什麽好的?”

“我們若是連體人,就永遠不會分開。”說到這裏,他興奮到病態的顫抖起來,好似能與她成為連體人,他會達到極致的快樂。

“可惜。”他很是惋惜地嘆了一聲。

沈秀偷偷扯扯嘴角,譏諷從面上一閃而逝。他現在很黏她。時時刻刻都要貼著她,仿佛有皮膚饑渴癥。他演戲演得真認真敬業,真是會演。好像真的很黏她,真的離不開她似的。

又行了一日路,傍晚在客棧裏歇下來。吃過夕食,沈秀發現街上有賣芒果子的小販。

打量幾番形如燈籠,色如赭黃的芒果子,沈秀心中生來一計。很多人會對芒果果子過敏,有些人會過敏到直接暈厥休克,不知謝扶光對芒果子過不過敏?

“你吃過那個嗎?”她問謝扶光。

“不曾。”

“那個叫芒果子,很好吃,我們買些回去當夜宵吃如何?”

買了芒果後,一進客棧房間,沈秀便迫不及待剝開芒果,“你嘗嘗。”

謝扶光接過芒果,送入口中。

等了許久,都不見他有任何過敏的反應,沈秀洩氣。晚上卸下面具,一覺至天亮,她夢醒,推了一下謝扶光,沒想到竟然推開了他。她意外地轉過頭,發現他脖子上起了許多疹子。

他這是……

沈秀一喜,“謝扶光?”

沒有反應。

他這是延遲過敏?還過敏到直接暈過去了?

她幾近欣喜若狂,飛速跳下床,要去拿包袱時,忽而聽到一道聲音,“你又要跑?”

謝扶光已醒來!她渾身一顫,心臟提到嗓子眼裏,回頭見他仍然躺在床上,很是虛弱的模樣,她來不及拿包袱,生怕被他抓住,頭也不回拔腿就跑。她跑得極快,風一陣陣往她身上潑,皮膚被風刮得快要冒煙的灼燙讓她呼吸困難起來。

跑得太急太快,一不小心摔倒在地,她失去了痛覺,爬起來繼續跑。呼吸越來越急促時,天上忽然有一只老鷹直直垂落下來,砰地一聲砸到了她頭頂。

沈秀眼前一黑,頓時失去意識。

燦爛的日光從花窗外潑進寢殿內,精美精致的琉璃雕花披上日光後,五彩斑斕的光芒散發出來,將整個室內都映得亮了幾分。

絢麗的光芒映在精美的壁畫上,木雕上、彩繪上,玻璃上,地毯上,寶珍環顧室內,起身走出去。

發間長長的頭紗曳地,頭紗上的花紋熠熠生輝,似若碎金拂過地面。

寢殿外,無處不雕刻著精致的葡萄藤蔓花紋,墻壁上鑲著西域風情濃厚的花磚,日光落在花磚上,折射出了幻彩一般的光芒。

寢殿內外雕梁畫棟,金碧輝煌,光彩灼灼,無一處不彰顯著此處的高貴奢華。

這裏是高昌王宮。

“公主殿下。”宮女阿娜爾古麗見她出了寢殿,急急上前行禮。

寶珍扶她起來。

阿娜爾古麗惶恐,“多謝殿下。”

寶珍嗯了一聲,目光望向道路兩邊的石榴花。秋日石榴花竟也還開著。

烈焰般的石榴花,開得如火如荼,艷到奪目。簇簇沈重的花瓣壓得花枝彎彎垂下。清風拂過,石榴花香風拂動,花瓣飄落而下,落在地面,仿若碎了一地紅寶石,又若鋪了一層鮮亮火紅的紅花毯。

寶珍道:“阿娜爾古麗,你說你的名字意思是石榴花?”

“是的,殿下。”

阿娜爾古麗是漢人和西域人的混血,漢名石榴,高昌名阿娜爾古麗。

寶珍莞爾,“你的名字不管是漢名還是高昌名,都很好聽。”

“多謝公主誇讚。”被公主誇,阿娜爾古麗心中很是歡喜。

“對了,你去與宮廚說說,午膳多加一些辣椒。”

“是,殿下。”阿娜爾古麗領命離去。公主殿下貌似嗜辣,思及此,阿娜爾古麗笑了笑。

待阿娜爾古麗離去,寶珍直接席地而坐,坐在地毯上,托腮觀賞火紅的石榴花。

空氣裏有花朵的香氣,與寢殿香熏的芬芳,她聞著香氣,凝視石榴花,漸漸地,她的思緒逐漸飄遠。

寶珍不知自己本來叫什麽,不知自己是誰。前幾日,她被一只死鷹砸中,砸暈過去後,在民間微服私訪的高昌王遇見了她,將她救下來。

她並未受什麽嚴重的傷,但她腦袋被砸,失去了所有記憶。她失去記憶,不知自己是誰,高昌王便讓她留在宮中,同時派人去查她的身份。

高昌王年逾不惑,高鼻深目,容貌極極英俊,他待她極好,好到何種程度呢,好到她一醒來,他便問她,可否願意做他女兒,做高昌的公主。

她驚異不已。高昌王竟會認一個漢人女子做女兒,讓漢人女子做王室公主?

為什麽?

高昌王滿目慈愛,“我很喜歡你,或許你前世便是我的女兒,這一世出了意外投錯了胎,投到了漢人家裏。”

“好孩子,你願不願意做我女兒?”

寶珍忖度之後,道:“願意。”主要是她人在宮中,若是拒絕王上,惹惱了他,她或許會性命不保。是以,她識時務為俊傑,答應了高昌王。

高昌王開懷大笑,“好孩子,我會選個良辰吉日,為你舉辦一場盛大的宴會,我會讓所有高昌子民都知曉,你是最最我珍貴的女兒。”

她沒有名字,他便給他取了“寶珍”二字,封她為寶珍公主。

寶珍公主,他賜予她這樣的封號,他極其珍愛她。

“寶珍。”高昌王渾厚的聲音從石榴花間傳來。音落,高昌王的身影出現在她視野裏。

高昌王一襲華貴的絲綢長袍,袍子上的彩色刺繡繡紋宛如流彩之河,瑞華燦燦。他的頭上戴著王冠,肩上披著華麗的披紗,腰上戴著寶石瑪瑙腰鏈。

“為何坐在這裏?快起來,地上涼,小心著涼了。”高昌王快步而至,將她扶起來。

她沒聽懂他在說什麽。譯官忙不疊轉譯他的話。她笑笑,“沒事,地上有毯子,並不涼。”話音落下,她記起來,她還沒給他行禮。

高昌王攔住她,“我說過,你不用給我行這些禮數。”

他對她的寵愛,很是過度,過度到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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