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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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章
趙金金走到沈秀面前, 拿出兩張畫像,“老人家,您可見過這兩人?”
沈秀唯恐聲音露出破綻, 不說話,只搖頭。趙金金又問常安樂。常安樂也搖頭,“沒見過的。”
線索到這裏就斷了。趙金金環顧寺廟, 眉心微蹙。她問謝扶光,“扶光, 可有什麽發現?”
“沒有。”謝扶光的聲線輕而悅耳。
聽到這好聽的聲音,常安樂不自覺又擡頭, 去偷瞄謝扶光。他偏轉眼角, 禮貌而又優雅地對她微微一笑。
常安樂怔怔,一時呆了。
趙金金從兜裏取出一錠銀子,“老人家, 多謝。”
沈秀連連推拒,趙金金卻不給她任何拒絕的機會, 轉身就走了。
待趙金金和謝扶光離開寺廟, 沈秀猛地大喘出一口氣。像是溺水的人突然得到空氣了一般。
一看到謝扶光, 那種渾身動彈不得,喉嚨湧血的劇痛便應激似的席卷而來全身, 她對他當真是又恨又怕。她對他的恐懼, 更甚於司馬燁。
“楊爺爺,方才那位哥哥……”這邊廂,常安樂還呆呆的, 她眨巴睫毛, “方才那位哥哥笑起來真好看。”
“好看,但很危險。以後若你再遇到他, 一定要繞道走。”沈秀叮囑道。
“啊?”常安樂乖乖點頭,“嗯!”
沈秀拿起碗,灌下一碗涼水壓驚。冰涼的水劃過嗓子,她扶住額頭,面前浮現出方才趙金金拿出的畫像。
畫像裏,一人是趙金金的母親,一人是擄走趙母的賊人。趙金金與謝扶光沒在京城尋到趙母,便隨著線索一路南下,途經錦州。在錦州遇到原主,緊接著原主就被謝扶光殺了。
再過一段時日,他們就要去錦州城了。
沈秀拿起趙金金給的銀子,放到常安樂手裏,“安樂,這錢給你了,你省著點用,能用好些日子。”
“這錢是給您的。”
“不是,是給我們的。”
“那我們一起用?”
“你拿著用吧,我過段時日要離開這裏。”
常安樂神色微微一僵,“楊爺爺,您要離開這裏?您要去哪裏?”
“我要很遠的地方,去找人。”
默然半晌,常安樂面露緊張,生怕被嫌棄似的,她吞吞吐吐,“楊爺爺,我可不可以……”
“什麽?”
常安樂語氣裏帶著強烈的孺慕,“我可以跟著你一起走嗎?我能幫您找人,能幫您討飯!”
“不可以,你跟在我身邊不安全。”沈秀扯了一個謊,“我要去的地方危險,你不能跟著我。”
“我不怕的!”
“可我怕。我擔負不起你的性命。”她摸摸她的臉,“等我找到了人,若以後有緣,會再見面的。”
“我的性命不用你擔負!楊爺爺,您帶我一起走好不好?”
沈秀還是拒絕。
常安樂耷拉下肩膀,整個人消沈下去。沈秀雖不落忍,但她無法,她自身都性命難保,如何能帶著她一起走。
一晃三日過去。這一日,沈秀假裝無意間提起,“街上官兵還是搜查得很嚴?”
“對呀。”常安樂抱住膝蓋,“希望他們找不到那位姐姐。”說完她捧起小破碗,“楊爺爺,我去要飯了,晚上再回來。”
然而直到天黑盡,常安樂還未回來。平日裏這個時候,她早已歸來。沈秀又等了些許時候,常安樂還是未回來。
是不是出了什麽事?沈秀起身,走到寺廟門口,去瞧路口。
黑漆漆的路口,不見半個人影。她略微一猶豫,走出大門,來到路口。
在路口等了半個時辰,也沒等到人。倏然有人舉著火把喊道:“誰在那裏?”
是三個巡邏的官兵。沈秀急忙低頭。其中一官兵道:“好像是一個老乞丐。”
三個官兵不再關註沈秀,拿著火把徑直越過她。她剛松下一口氣,官兵毫無預兆,去而覆返。
一官兵將火把拿近,照著沈秀的面龐,“姓甚名誰,籍貫何處?”沈秀癡癡呆呆,“嘿嘿,嘿嘿嘿。”
“傻子?竟是個傻子!”
“走吧,就是個老傻子。”
“等等。即便是個傻子,也得弄清楚籍貫,若沒有籍貫,那便是黑戶流民,若是黑戶流民,得先抓起來再說。”說話的官兵極為謹慎。
正裝傻的沈秀心頭一跳。緊接著便聽到官兵問:“老頭兒,籍貫,告訴我籍貫。”
她還是嘿嘿笑,眼神呆滯。
“就是個傻子,咱也問不出來啊!”
“那就先把他抓起來。”
沈秀暗道糟糕。她腦中靈光一閃,倏地瞪大雙目,指向官兵身後,“鬼!鬼!鬼啊!”
等官兵轉過身去時,她拔腿就跑。
“追!”官兵反應過來,迅疾追上去。
“站住!站住!”
沈秀快步跑出路口,跑進人群裏。她跑得飛快,人的潛力無窮大,在死亡的脅迫下,從前800米跑步測試不及格的她,速度竟也能這樣快。
她覺得她現在的速度,甚至可以去參加田徑比賽,與飛人博爾特在跑道上共競技。
當她發現前面也有追兵追過來時,她腳步停了一下,前後都有追兵夾擊,她已無路可逃。
就在這時,她發現左斜方有一輛馬車,魏長生與魏朝清正在上馬車。
那一剎那間,沈秀心裏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魏朝清乃大善之人。魏長生與她有些交情。她若陳情求情,說不能能有轉機,能自救。她決定賭一把!
她在人群裏一個閃身,飛奔向馬車。她抓住魏長生的衣袖,“長生救我!”
熟悉的聲音刮過耳側,魏長生楞了一下,一轉頭,便見一陌生老爺爺抓著他。
他錯愕,“你……?”
她語速急促,音量極小,“長生,我是沈秀!現在有人在抓我,請救救我!”
魏長生瞳孔快速收縮,下一瞬,他飛快將沈秀拽進馬車裏。進了馬車,魏長生急問:“姐姐?你怎麽這副樣子!”
“我沒辦法,為了躲避追兵,必須這樣喬裝打扮。”
車簾子被掀開,魏朝清進入馬車,沈秀膝蓋一屈,跪下來,“夫子救命!”
一向眉目溫潤的魏朝清,此刻神色極其嚴肅,“你乃逃奴。”
“逃奴?”沈秀腦子飛速運轉,“不、我不是逃奴,我並不是奴隸,我只是在司馬……世子殿下身邊當丫鬟,但我沒有賣身,我還是良籍!”
“此話當真?”魏朝清意外。
“千真萬確!夫子您可以去查我的籍貫,我並沒有賣身!”她磕頭,“夫子請救我,我本是錦州人氏,被人擄至京城,有幸得世子殿下所救,但……”
她言簡意賅,將所有事情通通道出來,“我沒有偷竊,我是清白的,可世子殿下不信我,他將我軟禁,後又讓我伺候他……我每日朝不保夕,隨時擔心自己會掉腦袋。我明明什麽都沒做,卻要整日擔憂自己性命不保,我只想活命,只想活命而已!所以我不得不逃。”
說著說著,她的眼淚簌簌而下。
得知她的遭遇,魏長生滯住,他的眼睛立時濕潤起來,“姐姐……”轉而面向魏朝清,“舅舅,姐姐她好可憐,我們救救她!”
靜默良久,魏朝清道:“你說你並未偷竊,然這只是你一面之詞。”
“我對天發誓,我若是小偷,我天打五雷轟,我不得好死。”沈秀舉手發誓。
“舅舅!我相信姐姐,她定不會偷竊!舅舅,你救救她吧,求求你了!”魏長生搖晃魏朝清的手臂,“救救她!”
魏朝清的視線落在沈秀身上,默然許久。
若沈秀所言非虛,那她的確不是逃奴。不僅不是逃奴,還是一個倒黴透頂的可憐女子,若事實真如此,他可以放走她。
然事實真相如何,須調查一番才能定論。他道:“此事我會查清,若你未有半分虛言,我會放你走。”
不是直接將她交給司馬燁。而是準備調查一番,這是好事。沈秀大喜過望,“多謝夫子!”
魏朝清:“起來,坐下吧。”
沈秀趕緊爬起來坐下。等她坐好,魏朝清吩咐車夫回府。
先前沈秀跑得滿頭大汗,此時臉上汗珠直淌,汗珠滑著臉上的“化妝品”和泥土,使得她整個非常黏糊斑駁。她用手背擦汗,一抹一黑。
魏朝清將一塊雪白的錦帕遞過來,“拿去擦。”
“不用,謝謝夫子。”
她拒絕,他也不勉強,便將帕子拿了回去。
大抵一刻鐘後,車子抵達魏府。車子一到魏府,就有下人迎上來,“大人,宮裏來人,請大人即刻前去玄陽宮,聖上有要事相議!”
魏朝清吩咐交代了魏長生幾句話,重新上馬車,朝皇宮而去。
沈秀跟隨著魏長生,一路進入魏府。魏府並不似公主府那般奢華,魏府裏古樸雅致,處處透著輕淡寧神的書卷香。
將沈秀帶到一間臥房,魏長生道:“姐姐,你就先住這裏。”
房屋古樸雅致,簡約又不失精致。沈秀說了聲謝謝後坐下。魏長生也坐下,“姐姐,我相信你,你一定是清白的,舅舅一定會調查清楚的。”
沈秀沒想到,魏長生竟如此信任她。他似乎一點也不懷疑她,完全無條件信任她。她不知他為何如此信任她。畢竟他們相識並不久。
魏長生說完,又繼續道:“這幾日你在哪裏躲著?有沒有受傷,有沒有餓著?”
“我躲在一處破廟裏,沒受傷,也沒餓著。”
“那便好。”註意到她蓬頭垢面,渾身臟汙,他起身,“姐姐,我叫人備水,你且梳洗梳洗。”
浴桶裏熱氣蒸騰。沈秀脫掉臟兮兮的破爛麻衣,進入浴桶裏。溫熱的水流劃過皮膚每一處,若一雙溫柔的手,緩緩按摩著她,安撫著她的情緒。
搓洗片刻後,她累得趴在了浴桶邊緣。歇息了一會子,繼續搓洗,洗凈一身泥水,她感覺自己仿佛輕了好幾斤。
她穿上衣裙,拿布巾擦頭發。頭發擦到半幹,下人敲門,問她可洗浴好了。她應了聲。
不多久,魏長生進屋,“姐姐,我讓人準備了一點吃的。”
他一進屋,就見沈秀發絲半幹,兩頰帶著洗浴過後的紅潮,燭光映著她微濕的頭發,映得每一縷發絲都盈盈潤亮。
魏長生怔然,他紅著耳朵,讓下人將吃食端上桌。沈秀瞥了幾眼下人。
待下人離去,沈秀道:“長生,如今京城裏大街小巷都有我的畫像,你們府裏的人若看過畫像,認出我來,萬一有人給世子殿下那邊報信……”
魏長生:“姐姐你不用擔心的,舅舅早就想到這一點了。”
“真的不用擔心?”
“嗯嗯!”
沈秀放下心來。她將濕潤的長發挽起來,去瞧桌上的吃食。
“這時候太晚了,不宜多食,多食易積食,積食難克化,所以只給你準備了一碗比較容易克化的魚片索餅(魚片湯面)。”魏長生奶聲奶氣地說道。
“謝謝。”沈秀捧碗。先喝下一口面湯。暖熱鮮美的面湯入腹,她彎彎唇角,“味道很好。”
魏長生開心地咧嘴,露出白白的小米牙。他托腮,就這麽看著她吃索餅。
等沈秀吃完魚片索餅,魏長生猝地想起什麽,他面露為難,好似十分對不起她。
“姐姐,你暫時不能出這個屋子,外面有侍衛守著。等舅舅查清了你的事,你才能……”
“沒事。”沈秀很能理解。畢竟事情還未調查清楚,她還是個嫌疑犯,“能讓我住這好房間,還給我吃的,就已經很好了。”
“很晚了,長生,你快去睡罷,明日不是休沐日,你還要去國子監上學,快早些睡。”
魏長生磨磨蹭蹭起身,依依不舍,一步三回頭。沈秀倏然叫住他,“等等!”
魏長生飛快轉過身,雙目亮晶晶,“姐姐,你不想我走嗎?”
“不是,我是有事想問你。”
他眸子裏光黯淡下去,“喔,姐姐要問什麽?”
“長生,你可知世子殿下現在情況如何了?”
“聽說還昏迷著未醒。”
沒死就好。沈秀吐氣,“他傷勢很重?”
“是很重,也不知何時才會醒來。”
聞言沈秀蹙緊眉頭。
“姐姐,你是不是很內疚?可這不怪你呀,你不是說了嗎,你看到有人救他了才跑的。而且,又不是你把他弄傷的。”
魏長生並不知,司馬燁是為了救她才受傷。她沒說這事。所以覺得她不應該內疚。
沈秀張口欲言,終而作罷,“好了,你睡去吧。”
魏長生再一次一步三回頭,離開這裏。沈秀漱完口,待頭發幹了,她吹滅燈盞,躺到床上去。
在床上翻來覆去,她一會兒想到司馬燁,一會兒想到魏朝清,一會兒想到魏長生,又想到她爹娘,最後想到了常安樂。
安樂遲遲未歸寺廟,不知是人出事了,還是被什麽事耽擱了。她越想越心急,最後下床,點燃燈盞,推開門。
她直接對侍衛道:“勞煩您幫我叫一下長生,我有事要與他說。”
月光下,侍衛一言不發。
這是沒聽清還是不願意?沈秀正欲再重覆一次,就只聽侍衛道:“稍等。”
被侍衛叫來的魏長生揉著眼睛進屋,“姐姐,你找我有什麽事?”
“打擾到你睡覺,實在是抱歉。我有一事相求,希望你能幫幫忙。”她與他說了常安樂的事。
“你現在能派人去寺廟那裏看看嗎?看看她人在不在,若她在的話,告知她一聲,我去找我要找的人了。”
魏長生二話不說,派人去了寺廟。
寺廟裏,常安樂趴在佛像前,低聲嗚咽著。
楊爺爺這麽快就走了。他都不告訴她一聲就走了。是怕她非要跟著他走嗎?她是想跟著他走的,可也沒想過要去賴著他,非要跟他走!
楊爺爺誤會她了。她並不是那樣賴皮的人。她傷心地無以覆加,抽抽噎噎時,一束光影從外頭照進來。
“可是常安樂?”
……
侍衛回來時,沈秀已經打了好幾通瞌睡。
聽侍衛說,安樂在寺廟裏,沈秀放下心來。她沒出事,只是有什麽事情耽擱了。人沒出事就好。
一聲雞鳴劃破寂靜,整個京城在雞鳴聲裏逐漸蘇醒。魏長生一醒來,就啪嗒啪嗒地邁著小短腿兒,去沈秀的房間。
他與沈秀一同用早食。
魏府的早食不似公主府裏的早食那樣過度奢侈。這裏的早食偏養生,偏清淡,雖沒那麽奢侈,但也樣樣齊全。
“舅舅昨夜沒回來,歇在宮裏了,今日我得一個人去國子監。”魏長生吞咽著百寶粥,說道。
“你一人去能行?”
“我又不是三歲小孩,我六歲啦,一個人能行的。”他拍拍自己的胸膛,一副他很行的樣子。
沈秀失笑。其實也不算他獨自一人去國子監。畢竟還有趕馬車的車夫和保護主子的侍衛在。
用完早食,魏長生戀戀不舍上了馬車。他不想去國子監,他想和沈秀姐姐待在一起。想與她,時時刻刻待在一起。他悶悶不樂,苦惱地捧住肉嘟嘟的小臉。
國子監裏。司馬承歡唉聲嘆氣,“阿燁哥哥何時才會醒啊,這都好幾日了,還沒有醒來的跡象。”
司馬朗也唉聲嘆氣,一嘆司馬燁何時會醒,二嘆自己何時才能找到沈秀。
她到底跑到哪裏去了!找不到她,真真是讓他心急如焚。到了晌午,他沒甚麽胃口吃飯,半碗飯都沒吃到就放下筷子。
書童:“殿下,您再多吃兩口,您瞧瞧,您這幾日都瘦了不少。”
司馬朗勉強再多吃了兩口,吃完又撂筷子。
“殿下,再吃點吧,您瞧您,臉上的肉掉了不少,都沒之前英俊瀟灑了!”
“什麽?”司馬朗揚聲,“去拿鏡子來!”
書童取來鏡子,司馬朗照拿鏡自照,“真沒之前英俊瀟灑了?”
哪有女子不愛俊俏郎君,若他沒之前英俊,變醜了,沈秀嫌棄他怎麽辦?
那可不行!一想到沈秀會嫌棄他醜,他就如臨大敵。
扔下鏡子,他急急忙忙拿碗筷,直往嘴裏塞飯菜。他得把掉下去的肉長回去,他得英俊瀟灑回去,如從前那般英俊瀟灑!
傍晚的天,呈明麗的藍色,藍色裏夾雜著薄淡的夕陽紅。薄淡的夕陽紅,在街道上織了一地的絲滑紅綢。馬車在絲滑的紅綢裏平穩行駛向魏府。
馬車裏,魏長生時不時掀開簾子,問車夫幾時才能到家。
魏朝清手裏拿著書,目光從書中擡起,“長生,今日為何這般著急回家?”
“我只是餓了,想快點回家吃飯。”
從旁側的屜盒裏取出一疊糕點,魏朝清道:“餓了先吃些點心。”
“喔。”魏長生拿起糕點,“對了,舅舅,你查清楚了沒有,姐姐肯定是清白的,是不是?”
“這才一日不到,沒有那麽快。”
“反正我知道姐姐是清白的。”魏長生將一塊桂花糕塞進嘴裏,圓嘟嘟的腮幫鼓起,活像一只小松鼠。
“你與她才認識多久,就如此信她?”
“我就是信她。”
車子一到府邸大門,魏長生急匆匆下車,腳步快到險些摔了一跟頭。
魏朝清:“長生,慢著些。”
魏長生置若罔聞,跑得更快了。他風風火火跑進沈秀的屋子,“姐姐,我回來啦!”
聽侍從說,長生在沈秀那裏,要與她一同用晚食,魏朝清微微搖頭。這小家夥,當真是喜歡沈秀。
長生想與沈秀一同用晚食,他便任由他去,自己獨自一人吃飯。
彼時,沈秀住的屋子裏,飯食香味彌漫縈繞不止。她掃了一圈桌上的菜。她今早吃得很好。午時吃得很好。這晚食也非常好。桌面上擺放著金玉羹,清蒸鱸魚,白炸春鵝等等珍饈佳肴。
好吃好喝好住,不準出門,有侍衛看守。她仿佛又回到了公主府裏。不同的地方,相同的境遇,讓她生出一種奇妙的荒誕感。
司馬燁讓她好吃好喝好住,她不知他這樣做的目的。魏朝清讓她好吃好喝好住,大抵是魏長生的緣故罷。
“姐姐,你怎麽不吃?”
魏長生給她夾了一個大雞腿。
“在吃。”她夾住雞腿,“對了,長生。”
“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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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金金走到沈秀面前, 拿出兩張畫像,“老人家,您可見過這兩人?”
沈秀唯恐聲音露出破綻, 不說話,只搖頭。趙金金又問常安樂。常安樂也搖頭,“沒見過的。”
線索到這裏就斷了。趙金金環顧寺廟, 眉心微蹙。她問謝扶光,“扶光, 可有什麽發現?”
“沒有。”謝扶光的聲線輕而悅耳。
聽到這好聽的聲音,常安樂不自覺又擡頭, 去偷瞄謝扶光。他偏轉眼角, 禮貌而又優雅地對她微微一笑。
常安樂怔怔,一時呆了。
趙金金從兜裏取出一錠銀子,“老人家, 多謝。”
沈秀連連推拒,趙金金卻不給她任何拒絕的機會, 轉身就走了。
待趙金金和謝扶光離開寺廟, 沈秀猛地大喘出一口氣。像是溺水的人突然得到空氣了一般。
一看到謝扶光, 那種渾身動彈不得,喉嚨湧血的劇痛便應激似的席卷而來全身, 她對他當真是又恨又怕。她對他的恐懼, 更甚於司馬燁。
“楊爺爺,方才那位哥哥……”這邊廂,常安樂還呆呆的, 她眨巴睫毛, “方才那位哥哥笑起來真好看。”
“好看,但很危險。以後若你再遇到他, 一定要繞道走。”沈秀叮囑道。
“啊?”常安樂乖乖點頭,“嗯!”
沈秀拿起碗,灌下一碗涼水壓驚。冰涼的水劃過嗓子,她扶住額頭,面前浮現出方才趙金金拿出的畫像。
畫像裏,一人是趙金金的母親,一人是擄走趙母的賊人。趙金金與謝扶光沒在京城尋到趙母,便隨著線索一路南下,途經錦州。在錦州遇到原主,緊接著原主就被謝扶光殺了。
再過一段時日,他們就要去錦州城了。
沈秀拿起趙金金給的銀子,放到常安樂手裏,“安樂,這錢給你了,你省著點用,能用好些日子。”
“這錢是給您的。”
“不是,是給我們的。”
“那我們一起用?”
“你拿著用吧,我過段時日要離開這裏。”
常安樂神色微微一僵,“楊爺爺,您要離開這裏?您要去哪裏?”
“我要很遠的地方,去找人。”
默然半晌,常安樂面露緊張,生怕被嫌棄似的,她吞吞吐吐,“楊爺爺,我可不可以……”
“什麽?”
常安樂語氣裏帶著強烈的孺慕,“我可以跟著你一起走嗎?我能幫您找人,能幫您討飯!”
“不可以,你跟在我身邊不安全。”沈秀扯了一個謊,“我要去的地方危險,你不能跟著我。”
“我不怕的!”
“可我怕。我擔負不起你的性命。”她摸摸她的臉,“等我找到了人,若以後有緣,會再見面的。”
“我的性命不用你擔負!楊爺爺,您帶我一起走好不好?”
沈秀還是拒絕。
常安樂耷拉下肩膀,整個人消沈下去。沈秀雖不落忍,但她無法,她自身都性命難保,如何能帶著她一起走。
一晃三日過去。這一日,沈秀假裝無意間提起,“街上官兵還是搜查得很嚴?”
“對呀。”常安樂抱住膝蓋,“希望他們找不到那位姐姐。”說完她捧起小破碗,“楊爺爺,我去要飯了,晚上再回來。”
然而直到天黑盡,常安樂還未回來。平日裏這個時候,她早已歸來。沈秀又等了些許時候,常安樂還是未回來。
是不是出了什麽事?沈秀起身,走到寺廟門口,去瞧路口。
黑漆漆的路口,不見半個人影。她略微一猶豫,走出大門,來到路口。
在路口等了半個時辰,也沒等到人。倏然有人舉著火把喊道:“誰在那裏?”
是三個巡邏的官兵。沈秀急忙低頭。其中一官兵道:“好像是一個老乞丐。”
三個官兵不再關註沈秀,拿著火把徑直越過她。她剛松下一口氣,官兵毫無預兆,去而覆返。
一官兵將火把拿近,照著沈秀的面龐,“姓甚名誰,籍貫何處?”沈秀癡癡呆呆,“嘿嘿,嘿嘿嘿。”
“傻子?竟是個傻子!”
“走吧,就是個老傻子。”
“等等。即便是個傻子,也得弄清楚籍貫,若沒有籍貫,那便是黑戶流民,若是黑戶流民,得先抓起來再說。”說話的官兵極為謹慎。
正裝傻的沈秀心頭一跳。緊接著便聽到官兵問:“老頭兒,籍貫,告訴我籍貫。”
她還是嘿嘿笑,眼神呆滯。
“就是個傻子,咱也問不出來啊!”
“那就先把他抓起來。”
沈秀暗道糟糕。她腦中靈光一閃,倏地瞪大雙目,指向官兵身後,“鬼!鬼!鬼啊!”
等官兵轉過身去時,她拔腿就跑。
“追!”官兵反應過來,迅疾追上去。
“站住!站住!”
沈秀快步跑出路口,跑進人群裏。她跑得飛快,人的潛力無窮大,在死亡的脅迫下,從前800米跑步測試不及格的她,速度竟也能這樣快。
她覺得她現在的速度,甚至可以去參加田徑比賽,與飛人博爾特在跑道上共競技。
當她發現前面也有追兵追過來時,她腳步停了一下,前後都有追兵夾擊,她已無路可逃。
就在這時,她發現左斜方有一輛馬車,魏長生與魏朝清正在上馬車。
那一剎那間,沈秀心裏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魏朝清乃大善之人。魏長生與她有些交情。她若陳情求情,說不能能有轉機,能自救。她決定賭一把!
她在人群裏一個閃身,飛奔向馬車。她抓住魏長生的衣袖,“長生救我!”
熟悉的聲音刮過耳側,魏長生楞了一下,一轉頭,便見一陌生老爺爺抓著他。
他錯愕,“你……?”
她語速急促,音量極小,“長生,我是沈秀!現在有人在抓我,請救救我!”
魏長生瞳孔快速收縮,下一瞬,他飛快將沈秀拽進馬車裏。進了馬車,魏長生急問:“姐姐?你怎麽這副樣子!”
“我沒辦法,為了躲避追兵,必須這樣喬裝打扮。”
車簾子被掀開,魏朝清進入馬車,沈秀膝蓋一屈,跪下來,“夫子救命!”
一向眉目溫潤的魏朝清,此刻神色極其嚴肅,“你乃逃奴。”
“逃奴?”沈秀腦子飛速運轉,“不、我不是逃奴,我並不是奴隸,我只是在司馬……世子殿下身邊當丫鬟,但我沒有賣身,我還是良籍!”
“此話當真?”魏朝清意外。
“千真萬確!夫子您可以去查我的籍貫,我並沒有賣身!”她磕頭,“夫子請救我,我本是錦州人氏,被人擄至京城,有幸得世子殿下所救,但……”
她言簡意賅,將所有事情通通道出來,“我沒有偷竊,我是清白的,可世子殿下不信我,他將我軟禁,後又讓我伺候他……我每日朝不保夕,隨時擔心自己會掉腦袋。我明明什麽都沒做,卻要整日擔憂自己性命不保,我只想活命,只想活命而已!所以我不得不逃。”
說著說著,她的眼淚簌簌而下。
得知她的遭遇,魏長生滯住,他的眼睛立時濕潤起來,“姐姐……”轉而面向魏朝清,“舅舅,姐姐她好可憐,我們救救她!”
靜默良久,魏朝清道:“你說你並未偷竊,然這只是你一面之詞。”
“我對天發誓,我若是小偷,我天打五雷轟,我不得好死。”沈秀舉手發誓。
“舅舅!我相信姐姐,她定不會偷竊!舅舅,你救救她吧,求求你了!”魏長生搖晃魏朝清的手臂,“救救她!”
魏朝清的視線落在沈秀身上,默然許久。
若沈秀所言非虛,那她的確不是逃奴。不僅不是逃奴,還是一個倒黴透頂的可憐女子,若事實真如此,他可以放走她。
然事實真相如何,須調查一番才能定論。他道:“此事我會查清,若你未有半分虛言,我會放你走。”
不是直接將她交給司馬燁。而是準備調查一番,這是好事。沈秀大喜過望,“多謝夫子!”
魏朝清:“起來,坐下吧。”
沈秀趕緊爬起來坐下。等她坐好,魏朝清吩咐車夫回府。
先前沈秀跑得滿頭大汗,此時臉上汗珠直淌,汗珠滑著臉上的“化妝品”和泥土,使得她整個非常黏糊斑駁。她用手背擦汗,一抹一黑。
魏朝清將一塊雪白的錦帕遞過來,“拿去擦。”
“不用,謝謝夫子。”
她拒絕,他也不勉強,便將帕子拿了回去。
大抵一刻鐘後,車子抵達魏府。車子一到魏府,就有下人迎上來,“大人,宮裏來人,請大人即刻前去玄陽宮,聖上有要事相議!”
魏朝清吩咐交代了魏長生幾句話,重新上馬車,朝皇宮而去。
沈秀跟隨著魏長生,一路進入魏府。魏府並不似公主府那般奢華,魏府裏古樸雅致,處處透著輕淡寧神的書卷香。
將沈秀帶到一間臥房,魏長生道:“姐姐,你就先住這裏。”
房屋古樸雅致,簡約又不失精致。沈秀說了聲謝謝後坐下。魏長生也坐下,“姐姐,我相信你,你一定是清白的,舅舅一定會調查清楚的。”
沈秀沒想到,魏長生竟如此信任她。他似乎一點也不懷疑她,完全無條件信任她。她不知他為何如此信任她。畢竟他們相識並不久。
魏長生說完,又繼續道:“這幾日你在哪裏躲著?有沒有受傷,有沒有餓著?”
“我躲在一處破廟裏,沒受傷,也沒餓著。”
“那便好。”註意到她蓬頭垢面,渾身臟汙,他起身,“姐姐,我叫人備水,你且梳洗梳洗。”
浴桶裏熱氣蒸騰。沈秀脫掉臟兮兮的破爛麻衣,進入浴桶裏。溫熱的水流劃過皮膚每一處,若一雙溫柔的手,緩緩按摩著她,安撫著她的情緒。
搓洗片刻後,她累得趴在了浴桶邊緣。歇息了一會子,繼續搓洗,洗凈一身泥水,她感覺自己仿佛輕了好幾斤。
她穿上衣裙,拿布巾擦頭發。頭發擦到半幹,下人敲門,問她可洗浴好了。她應了聲。
不多久,魏長生進屋,“姐姐,我讓人準備了一點吃的。”
他一進屋,就見沈秀發絲半幹,兩頰帶著洗浴過後的紅潮,燭光映著她微濕的頭發,映得每一縷發絲都盈盈潤亮。
魏長生怔然,他紅著耳朵,讓下人將吃食端上桌。沈秀瞥了幾眼下人。
待下人離去,沈秀道:“長生,如今京城裏大街小巷都有我的畫像,你們府裏的人若看過畫像,認出我來,萬一有人給世子殿下那邊報信……”
魏長生:“姐姐你不用擔心的,舅舅早就想到這一點了。”
“真的不用擔心?”
“嗯嗯!”
沈秀放下心來。她將濕潤的長發挽起來,去瞧桌上的吃食。
“這時候太晚了,不宜多食,多食易積食,積食難克化,所以只給你準備了一碗比較容易克化的魚片索餅(魚片湯面)。”魏長生奶聲奶氣地說道。
“謝謝。”沈秀捧碗。先喝下一口面湯。暖熱鮮美的面湯入腹,她彎彎唇角,“味道很好。”
魏長生開心地咧嘴,露出白白的小米牙。他托腮,就這麽看著她吃索餅。
等沈秀吃完魚片索餅,魏長生猝地想起什麽,他面露為難,好似十分對不起她。
“姐姐,你暫時不能出這個屋子,外面有侍衛守著。等舅舅查清了你的事,你才能……”
“沒事。”沈秀很能理解。畢竟事情還未調查清楚,她還是個嫌疑犯,“能讓我住這好房間,還給我吃的,就已經很好了。”
“很晚了,長生,你快去睡罷,明日不是休沐日,你還要去國子監上學,快早些睡。”
魏長生磨磨蹭蹭起身,依依不舍,一步三回頭。沈秀倏然叫住他,“等等!”
魏長生飛快轉過身,雙目亮晶晶,“姐姐,你不想我走嗎?”
“不是,我是有事想問你。”
他眸子裏光黯淡下去,“喔,姐姐要問什麽?”
“長生,你可知世子殿下現在情況如何了?”
“聽說還昏迷著未醒。”
沒死就好。沈秀吐氣,“他傷勢很重?”
“是很重,也不知何時才會醒來。”
聞言沈秀蹙緊眉頭。
“姐姐,你是不是很內疚?可這不怪你呀,你不是說了嗎,你看到有人救他了才跑的。而且,又不是你把他弄傷的。”
魏長生並不知,司馬燁是為了救她才受傷。她沒說這事。所以覺得她不應該內疚。
沈秀張口欲言,終而作罷,“好了,你睡去吧。”
魏長生再一次一步三回頭,離開這裏。沈秀漱完口,待頭發幹了,她吹滅燈盞,躺到床上去。
在床上翻來覆去,她一會兒想到司馬燁,一會兒想到魏朝清,一會兒想到魏長生,又想到她爹娘,最後想到了常安樂。
安樂遲遲未歸寺廟,不知是人出事了,還是被什麽事耽擱了。她越想越心急,最後下床,點燃燈盞,推開門。
她直接對侍衛道:“勞煩您幫我叫一下長生,我有事要與他說。”
月光下,侍衛一言不發。
這是沒聽清還是不願意?沈秀正欲再重覆一次,就只聽侍衛道:“稍等。”
被侍衛叫來的魏長生揉著眼睛進屋,“姐姐,你找我有什麽事?”
“打擾到你睡覺,實在是抱歉。我有一事相求,希望你能幫幫忙。”她與他說了常安樂的事。
“你現在能派人去寺廟那裏看看嗎?看看她人在不在,若她在的話,告知她一聲,我去找我要找的人了。”
魏長生二話不說,派人去了寺廟。
寺廟裏,常安樂趴在佛像前,低聲嗚咽著。
楊爺爺這麽快就走了。他都不告訴她一聲就走了。是怕她非要跟著他走嗎?她是想跟著他走的,可也沒想過要去賴著他,非要跟他走!
楊爺爺誤會她了。她並不是那樣賴皮的人。她傷心地無以覆加,抽抽噎噎時,一束光影從外頭照進來。
“可是常安樂?”
……
侍衛回來時,沈秀已經打了好幾通瞌睡。
聽侍衛說,安樂在寺廟裏,沈秀放下心來。她沒出事,只是有什麽事情耽擱了。人沒出事就好。
一聲雞鳴劃破寂靜,整個京城在雞鳴聲裏逐漸蘇醒。魏長生一醒來,就啪嗒啪嗒地邁著小短腿兒,去沈秀的房間。
他與沈秀一同用早食。
魏府的早食不似公主府裏的早食那樣過度奢侈。這裏的早食偏養生,偏清淡,雖沒那麽奢侈,但也樣樣齊全。
“舅舅昨夜沒回來,歇在宮裏了,今日我得一個人去國子監。”魏長生吞咽著百寶粥,說道。
“你一人去能行?”
“我又不是三歲小孩,我六歲啦,一個人能行的。”他拍拍自己的胸膛,一副他很行的樣子。
沈秀失笑。其實也不算他獨自一人去國子監。畢竟還有趕馬車的車夫和保護主子的侍衛在。
用完早食,魏長生戀戀不舍上了馬車。他不想去國子監,他想和沈秀姐姐待在一起。想與她,時時刻刻待在一起。他悶悶不樂,苦惱地捧住肉嘟嘟的小臉。
國子監裏。司馬承歡唉聲嘆氣,“阿燁哥哥何時才會醒啊,這都好幾日了,還沒有醒來的跡象。”
司馬朗也唉聲嘆氣,一嘆司馬燁何時會醒,二嘆自己何時才能找到沈秀。
她到底跑到哪裏去了!找不到她,真真是讓他心急如焚。到了晌午,他沒甚麽胃口吃飯,半碗飯都沒吃到就放下筷子。
書童:“殿下,您再多吃兩口,您瞧瞧,您這幾日都瘦了不少。”
司馬朗勉強再多吃了兩口,吃完又撂筷子。
“殿下,再吃點吧,您瞧您,臉上的肉掉了不少,都沒之前英俊瀟灑了!”
“什麽?”司馬朗揚聲,“去拿鏡子來!”
書童取來鏡子,司馬朗照拿鏡自照,“真沒之前英俊瀟灑了?”
哪有女子不愛俊俏郎君,若他沒之前英俊,變醜了,沈秀嫌棄他怎麽辦?
那可不行!一想到沈秀會嫌棄他醜,他就如臨大敵。
扔下鏡子,他急急忙忙拿碗筷,直往嘴裏塞飯菜。他得把掉下去的肉長回去,他得英俊瀟灑回去,如從前那般英俊瀟灑!
傍晚的天,呈明麗的藍色,藍色裏夾雜著薄淡的夕陽紅。薄淡的夕陽紅,在街道上織了一地的絲滑紅綢。馬車在絲滑的紅綢裏平穩行駛向魏府。
馬車裏,魏長生時不時掀開簾子,問車夫幾時才能到家。
魏朝清手裏拿著書,目光從書中擡起,“長生,今日為何這般著急回家?”
“我只是餓了,想快點回家吃飯。”
從旁側的屜盒裏取出一疊糕點,魏朝清道:“餓了先吃些點心。”
“喔。”魏長生拿起糕點,“對了,舅舅,你查清楚了沒有,姐姐肯定是清白的,是不是?”
“這才一日不到,沒有那麽快。”
“反正我知道姐姐是清白的。”魏長生將一塊桂花糕塞進嘴裏,圓嘟嘟的腮幫鼓起,活像一只小松鼠。
“你與她才認識多久,就如此信她?”
“我就是信她。”
車子一到府邸大門,魏長生急匆匆下車,腳步快到險些摔了一跟頭。
魏朝清:“長生,慢著些。”
魏長生置若罔聞,跑得更快了。他風風火火跑進沈秀的屋子,“姐姐,我回來啦!”
聽侍從說,長生在沈秀那裏,要與她一同用晚食,魏朝清微微搖頭。這小家夥,當真是喜歡沈秀。
長生想與沈秀一同用晚食,他便任由他去,自己獨自一人吃飯。
彼時,沈秀住的屋子裏,飯食香味彌漫縈繞不止。她掃了一圈桌上的菜。她今早吃得很好。午時吃得很好。這晚食也非常好。桌面上擺放著金玉羹,清蒸鱸魚,白炸春鵝等等珍饈佳肴。
好吃好喝好住,不準出門,有侍衛看守。她仿佛又回到了公主府裏。不同的地方,相同的境遇,讓她生出一種奇妙的荒誕感。
司馬燁讓她好吃好喝好住,她不知他這樣做的目的。魏朝清讓她好吃好喝好住,大抵是魏長生的緣故罷。
“姐姐,你怎麽不吃?”
魏長生給她夾了一個大雞腿。
“在吃。”她夾住雞腿,“對了,長生。”
“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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