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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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要是光榮,那考大學就不會這麽受人關註了,端公家的飯碗,拿穩定的工資多好,做工人已經不如前幾年那麽吸引人了,但大學生還是有面子,家裏沒辦法才會被逼著做生意,當然,大家也不是不能理解。
準確的說,還有點同情,本來林雪家家境還不錯,現在“逼不得已”要出來做生意,誰面子上都會覺得過意不去,所以才愈發的努力也正常。
林雪不需要這方面的同情,靠自己的本事賺錢養活自己,有什麽好同情的?
至於“面子”?她很過得去。
林江在店門口貼了招工啟事,新悅小食生意好,看到的人不少,上面要求也不高,能早起,能吃苦,請十天,工錢面議。
小廣告貼出去沒多久就有人來問,收了人家的小手絹,總要有點價值,這年頭最快的傳播工具是什麽?就是七大姑八大姨的嘴。
等到林雪參加完期末考試回來的時候,店裏面已經來了四個面試的人,招人要扛得住辛苦,不然怎麽怎麽幫鄧新悅減負?
白天還好,大夥都能幫忙,但是賣早點,鄧新悅基本上三點鐘就得起來做事,以前大多數時候是林江晚上幫忙,然後上午休息,林雪和鄧新悅一起賣早點,林雪覺得這樣苦了鄧新悅也浪費了林江。
粗粗一看,合適的就那位三十多歲的婦女,穿得幹凈整潔,手指甲修剪得當,像是個幹凈利落的。
還有兩個十七八歲的小姑娘,看起來是兩姐妹,一臉的學生氣,不像能吃苦的。
最後一個年紀大點,背著一個有點邋遢的大袋子,還帶著個小孩。
請人不是做好事,不合格的自然要淘汰,林雪剛說自己的意思,那兩個小姑娘就不幹了,憑什麽說她們不能吃苦了?
“同學,我們都是大學生,寒假想勤工儉學減輕家裏負擔。”
“對,我們能吃苦的,你就讓我們試試吧,我們也是想靠自己本事減輕家裏負擔。”
這時代對大學生有種超乎自然的崇拜,鄉下人,能請大學生幹活,多有面子啊。
同理,這麽“有面子”的人來個體戶打工,做銷售也挺好,林雪讓鄧新悅做主,請!
接著就是年紀大的,還帶著個小孩,不要使。
那婦女一聽不想請自己,眼圈瞬間紅了:“老板娘,我,只是看起來有點老,其實我也就三十八歲而已,我幹得動活的。”
這模樣三十八歲?別說林雪了,就那兩小姑娘也不信啊。
“真的,我就縣城裏的人,我能開證明的,我也是沒辦法,我婆家總嫌棄我生的是個女娃,天天磨著我男人和我離婚,磨了五年,我男人沒辦法,就跟我離了,我沒要他們家一分錢,就帶了個孩子出來了,我娘家那邊怪我沒分到錢結果還要帶個小的回去,怎麽也不肯我進門,這眼前要過年了,我娘兩是在沒地方能去了!”那女的說得極其可憐,說著說著眼淚就掉個不停。
鄧新悅是個同情心泛濫的人,看了眼女兒,請吧?
林雪雖然也被渣男坑過,同情遇人不淑的女人,但是做生意和做慈善她還是分得清楚,三十八歲?結婚才五年?這年代還有結婚這麽晚的?當然,也可能是二婚。
林雪想拒絕,嘆了口氣道:“大姐,不瞞你說,我媽一個人拖著我們一大家子賺的也是辛苦錢,這生意看起來做得好,但是,成本高,利潤低,每天大清早就要起來忙活,除了早餐,你也看到了,店裏還有別的東西要賣,現在請人也就是賣些年貨,也就這十天的事情,久了也請不起,你現在還帶著個孩子,只怕真的不方便。”
“妹子,我什麽都能幹,我家的活本來都是我幹,閨女小的時候我都能應付,大了更聽話,現在你給我一個住的的地方,我一定能做好的!”婦女趕緊說道,順便扯了一下自己的閨女,“這是我孩子,叫薇薇,我叫王蓮。”
林雪不想請,總覺得這王蓮很不對勁,但是鄧新悅同情心重,聽了幾句就耳根子軟,沒辦法請吧。
至於最後一位,也就是來得最早的那個,頭發梳得規規矩矩的,隨便招呼一聲做什麽都很麻利,母女兩都很滿意。
人招到了,自然就要幹活。
林雪負責采購和收錢,幫忙做活的不知道成本和盈利是多少,只管按照老板的意思幹就行,少生事端。
兩小姑娘都是縣裏人,本是堂姐妹,一個叫李桂香,一個叫李梅,家裏不缺錢,就想自己賺點零花錢,林雪給她們開了20塊錢,就幹十天,專賣年貨,這工錢很高了,兩小姑娘沒意見。
說是小姑娘,人家還比林雪大一歲呢,學什麽都很快,完全沒有大學生高高在上的小傲嬌,和林雪熟了一點,還把自己考大學時候剩下的覆習資料都送給她,當然,林雪也不會讓她兩吃虧,一人送了兩個漂亮的筆記本。
幹活麻利的叫張春,也住在這縣城裏,話不多也不挑活,林雪看得出她是個能做事的人,想讓她以後接鄧新悅的手,和王蓮輪流幹清晨的活,先做十天,給25塊錢,至於王蓮,看鄧新悅的面子給20。
王蓮知道後不幹了,這才幹了一天就腰酸背痛的,沒少被挑剔,工錢居然還要少5塊錢,“大妹子,這你就不厚道了,憑什麽幹一樣的活,她比我要多拿5塊錢?當老板這不行。”
工資其實是要私下說的,但是這幾個人幹活的時間不長,而且林雪想挑合適的以後長期留下,所以就故意這麽做了,她就覺得張春是個能留下的,王蓮,不行。
“王姐,早上做面點的時候,人家一個小時做的可比你多了三分之一,做的也比你做的好看又好吃,多拿點錢怎麽了?”林雪反問道。
王蓮不滿道:“那又怎麽樣?她是半夜起來做的,我難道就不是半夜起來做的嗎?我又沒比她少做一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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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的說,還有點同情,本來林雪家家境還不錯,現在“逼不得已”要出來做生意,誰面子上都會覺得過意不去,所以才愈發的努力也正常。
林雪不需要這方面的同情,靠自己的本事賺錢養活自己,有什麽好同情的?
至於“面子”?她很過得去。
林江在店門口貼了招工啟事,新悅小食生意好,看到的人不少,上面要求也不高,能早起,能吃苦,請十天,工錢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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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還好,大夥都能幫忙,但是賣早點,鄧新悅基本上三點鐘就得起來做事,以前大多數時候是林江晚上幫忙,然後上午休息,林雪和鄧新悅一起賣早點,林雪覺得這樣苦了鄧新悅也浪費了林江。
粗粗一看,合適的就那位三十多歲的婦女,穿得幹凈整潔,手指甲修剪得當,像是個幹凈利落的。
還有兩個十七八歲的小姑娘,看起來是兩姐妹,一臉的學生氣,不像能吃苦的。
最後一個年紀大點,背著一個有點邋遢的大袋子,還帶著個小孩。
請人不是做好事,不合格的自然要淘汰,林雪剛說自己的意思,那兩個小姑娘就不幹了,憑什麽說她們不能吃苦了?
“同學,我們都是大學生,寒假想勤工儉學減輕家裏負擔。”
“對,我們能吃苦的,你就讓我們試試吧,我們也是想靠自己本事減輕家裏負擔。”
這時代對大學生有種超乎自然的崇拜,鄉下人,能請大學生幹活,多有面子啊。
同理,這麽“有面子”的人來個體戶打工,做銷售也挺好,林雪讓鄧新悅做主,請!
接著就是年紀大的,還帶著個小孩,不要使。
那婦女一聽不想請自己,眼圈瞬間紅了:“老板娘,我,只是看起來有點老,其實我也就三十八歲而已,我幹得動活的。”
這模樣三十八歲?別說林雪了,就那兩小姑娘也不信啊。
“真的,我就縣城裏的人,我能開證明的,我也是沒辦法,我婆家總嫌棄我生的是個女娃,天天磨著我男人和我離婚,磨了五年,我男人沒辦法,就跟我離了,我沒要他們家一分錢,就帶了個孩子出來了,我娘家那邊怪我沒分到錢結果還要帶個小的回去,怎麽也不肯我進門,這眼前要過年了,我娘兩是在沒地方能去了!”那女的說得極其可憐,說著說著眼淚就掉個不停。
鄧新悅是個同情心泛濫的人,看了眼女兒,請吧?
林雪雖然也被渣男坑過,同情遇人不淑的女人,但是做生意和做慈善她還是分得清楚,三十八歲?結婚才五年?這年代還有結婚這麽晚的?當然,也可能是二婚。
林雪想拒絕,嘆了口氣道:“大姐,不瞞你說,我媽一個人拖著我們一大家子賺的也是辛苦錢,這生意看起來做得好,但是,成本高,利潤低,每天大清早就要起來忙活,除了早餐,你也看到了,店裏還有別的東西要賣,現在請人也就是賣些年貨,也就這十天的事情,久了也請不起,你現在還帶著個孩子,只怕真的不方便。”
“妹子,我什麽都能幹,我家的活本來都是我幹,閨女小的時候我都能應付,大了更聽話,現在你給我一個住的的地方,我一定能做好的!”婦女趕緊說道,順便扯了一下自己的閨女,“這是我孩子,叫薇薇,我叫王蓮。”
林雪不想請,總覺得這王蓮很不對勁,但是鄧新悅同情心重,聽了幾句就耳根子軟,沒辦法請吧。
至於最後一位,也就是來得最早的那個,頭發梳得規規矩矩的,隨便招呼一聲做什麽都很麻利,母女兩都很滿意。
人招到了,自然就要幹活。
林雪負責采購和收錢,幫忙做活的不知道成本和盈利是多少,只管按照老板的意思幹就行,少生事端。
兩小姑娘都是縣裏人,本是堂姐妹,一個叫李桂香,一個叫李梅,家裏不缺錢,就想自己賺點零花錢,林雪給她們開了20塊錢,就幹十天,專賣年貨,這工錢很高了,兩小姑娘沒意見。
說是小姑娘,人家還比林雪大一歲呢,學什麽都很快,完全沒有大學生高高在上的小傲嬌,和林雪熟了一點,還把自己考大學時候剩下的覆習資料都送給她,當然,林雪也不會讓她兩吃虧,一人送了兩個漂亮的筆記本。
幹活麻利的叫張春,也住在這縣城裏,話不多也不挑活,林雪看得出她是個能做事的人,想讓她以後接鄧新悅的手,和王蓮輪流幹清晨的活,先做十天,給25塊錢,至於王蓮,看鄧新悅的面子給20。
王蓮知道後不幹了,這才幹了一天就腰酸背痛的,沒少被挑剔,工錢居然還要少5塊錢,“大妹子,這你就不厚道了,憑什麽幹一樣的活,她比我要多拿5塊錢?當老板這不行。”
工資其實是要私下說的,但是這幾個人幹活的時間不長,而且林雪想挑合適的以後長期留下,所以就故意這麽做了,她就覺得張春是個能留下的,王蓮,不行。
“王姐,早上做面點的時候,人家一個小時做的可比你多了三分之一,做的也比你做的好看又好吃,多拿點錢怎麽了?”林雪反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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