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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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草莓
神筆馬良的威風他是沒嘗到,但每晚睡覺被拉去練習描紅,倒是有他的份。
這功德筆是想把他往畫聖上培養嗎?
就是未來望子成龍的父母,都不帶這樣的啊!
誰家滿一周歲,就這麽黑心的往死裏學的?
馬小良:憔悴悴!
“最近小公子沒什麽精神。”最關心馬小良的,還得是他乳母崔氏。
雖說小公子不是她親生的,怎麽說也是她一手餵大的,同時照顧小家夥的好與壞,直接關系到她的工作。
好好的將小公子帶大,別的不說,這份情誼就不可能磨滅。
說出去都知道她是女乃大太守家的小公子的,之前女乃大了大公子的乳母,如今好像還在太守府中,那待遇別提多好了。
這馬家,即便不是太守,在這一帶也都是鼎鼎有名的大家族。
見小公子沒什麽精神,乳母不緊張才怪了。
太守夫人在得知兒子不對勁,立刻派人去請了縣裏的坐館大夫。
老大夫帶著小藥童就過來了,因為是給小公子看病,倒也不需要像給夫人看診這麽麻煩。
馬小良長這麽大,還是第一次見到外人,還是個白胡子的老爺爺。
看著對方給自己診脈,睜大了圓溜溜的大眼睛,神奇!
老大夫認真的診脈,特別是看著跟他孫兒差不多年歲的奶娃娃,老大夫肯定是要用心的。
一旁的童子滿是好奇的觀望太守家的小公子,長的可真好呀,胖嘟嘟的小臉,那大眼睛一看就是個機靈的。
“小公子沒什麽問題,應該是思慮過重。”老大夫也納悶了,這麽小的孩子,怎麽會思慮過重。
“那要吃些什麽藥?”太守夫人略顯擔憂的詢問道。
“無需喝藥,只要多孩子動動就好。”老大夫當即說道,“俗話說的好,是藥三分毒,還是不喝藥的好。”
“好,送送大夫。”太守夫人點點頭,能不給孩子喝湯藥,還是不喝的好。
只是令人費解的是,這麽小的孩子,為啥會有這問題?
盡管費解,太守夫人也不可能什麽都不做,正好小兒子已經滿周歲了,也該學習走路了。
既然老大夫都說了,要讓他多動動,正好練習如何走路。
馬小良:我真的是太難了……
晚上夢裏要描紅,白天還要練習走路。
不就是走路嘛,誰還不會了!
是時候馴化這沒用的四肢了!
哪怕有上輩子的記憶,馴化四肢也不是啥手到擒來的事。
至少比馬小良想的要難那麽一丟丟,不過勇敢小馬,不畏艱險!
知道的是學走路,不知道的還當他是要征服泰山去呢。
不得不說,小孩子的骨頭柔軟,走路還得是多練習。
之前馬小良同學偷懶,能用爬的,為啥要走路?
更何況,他在語言的天賦上嶄露頭角,難道還要在其他方面,也表現的天賦異稟嗎?
過猶而不及,這個道理他還是懂的。
家中的天才,有他哥一個就足夠啦,弟弟平庸一些,也沒什麽不好的。
崽就是這麽的不知上進!
馬小良開始學走路,就在家裏溜達,新學的四肢,不得運用運用嗎?
有乳母牽著小手,馬小良晃晃悠悠,說實話,這個姿勢對他來說還行,但對乳母來說,可能就不太舒服了。
畢竟一個成年人總是要彎著腰,牽著一個一歲的孩子,那滋味,時間長了肯定難受的很。
馬小良也嘗試著松開乳母的手,但乳母死活不肯撒手,深怕將小公子摔出個好歹來。
她累一點沒什麽,可太守的小公子若是摔了,她可就不好交差了。
幾次下來,馬小良就放棄了。
沒必要為難人家,經過練習,馬小良已經掌握了一定的技巧,只要穩紮穩打!他一定可以的!
“哇,小公子好厲害呀。”
“小公子真棒!”
也,也沒有那麽厲害啦。
馬小良有些不好意思,拉著乳母的手,打著出溜的前進,因為有人圍觀,馬小良決定不能丟人,一步一個腳印,走的那叫一個穩穩當當,還不忘記昂首挺胸。
太守夫人在一旁圍觀,看得倒是挺高興的。
她不是不想親自帶著崽崽,但她這個年紀生孩子,到底是傷到了身子,不敢太過勞累。
“姆姆。”馬小良踏出一大步,還不忘記讓他阿母瞧瞧。
“嗯嗯,良兒真厲害。”太守夫人當即溫柔的笑了起來。
“嗯!厲害!”馬小良更來勁了!
“良兒休息一會。”太守夫人沖著馬小良招招手,並且讓婢女準備溫熱的蜂蜜水。
馬小良離開被乳母抱著過來,太守夫人掏出帕子,給自家孩子擦擦那滿頭的大汗。
坐在阿母身旁的馬小良,揚起一個甜甜的笑容來喊著,“姆姆,喝。”
“阿母不喝,良兒喝。”太守夫人是一點都不後悔在三十幾歲的高齡生下小兒子,誰家小子有這麽貼心的。
馬小良也不掙紮,以他們家的條件,還真不怎麽需要謙讓,捧著他的杯子就噸噸噸的喝起來。
不得不說,蜂蜜水就是好喝!
因為是給幼兒喝的,所以蜂蜜放的並不多,也就比井水甜那麽一絲絲。
對馬小良來說,這已經是很不錯了,這可是在古代,雖然他到現在還沒搞清楚,究竟是什麽年代。
但對於古代的物資匱乏,他還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聽說就是蜂蜜,都是很難得的好物來著。
也就是像他們家這樣的,才能給幼兒和蜂蜜水。
馬小良這半年來,時不時的聽一耳朵,知道自家阿耶是個大官,太守啊,雖然不是很明白太守是啥官,但聽著就很大!
還住在大房子裏,肯定是大官沒錯了。
他還看到他阿母的頭飾,是金噠!有錢!
總而言之,投胎是個技術活,而他,馬小良!活好!
喝完了蜂蜜水,曬著暖洋洋的太陽,馬小良小朋友昏昏欲睡。
太守夫人見狀,便讓乳母抱著他回去午睡,順便將衣服換了,免得染上風寒。
再睜眼已經是下午了,今天的下午點心,是米糕。
這種用純大米研磨出來的米糕,帶著大米特有的香氣,哪怕什麽都沒添加,也足夠的好吃。
馬小良特別好養活,這蒸好的米糕,被碾碎了,然後一勺一勺的餵下去。
裏面還加了煮好的雞蛋黃,香的來!
據說這是他們家城外莊子上養的雞,下的蛋,每天一早送到城裏來。
城外的莊子是他阿母的陪嫁,馬小良聽八卦的時候,就聽說,他阿母嫁到馬家來的時候,那可是十裏紅妝。
沒瞧見她們說八卦說的,羨慕的眼淚從嘴裏流淌出來了嘛。
飯後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馬小良用過了點心,乳母給他擦幹凈臉,繼續練習走路!
其實學走路也是不錯的,最起碼可以在外頭溜達,達到一種身心的愉悅。
馬小良小朋友感覺整個人都升華了!
走起路來虎虎生威,憔悴什麽憔悴!
不就是晚上描紅嘛,那都不叫事!
馬小良的狀態,是肉眼可見的好轉,照顧他的乳母總算是松了一口氣。
有了白天的放風活動,哪怕晚上對著那描紅的本子,馬小良也不覺得糟心了。
誰能想到,只有一周歲的崽,要被迫學習。
對馬小良來說,無論是什麽形式,只要不是自願的,那就是被迫!
當然了,他也不是不能反抗,打死不寫,一晚上也熬過去了。
但……
真的好無聊啊!
以前他還能夢見各種好吃的,什麽臭豆腐螺螄粉臭鱖魚,吸溜,現在只能坐在這破地方發呆。
太難頂了!
馬小良描了一會,就覺得無聊了,手裏抓著那功德筆開始研究起來。
功德筆在馬小良的手上,一點不會顯得太大。
這簡直就是為他的小手量身定做的尺寸,抓起來的手感也很不錯。
要不拿這個筆來畫點啥?
馬小良最想的,還是好吃的,原本這個季節該有草莓了,他上輩子最喜歡的水果。
雖然很多人都說,男孩子吃什麽草莓,誰規定的?男孩子就不能吃草莓的?
就是那草莓越來越貴,達到了他吃不起的高度。
誰家好草莓要賣六十八一斤的?
好想吃啊……
馬小良抓著功德筆,一邊饞草莓一邊畫。
其實也就是簡筆畫,真要他拿個毛筆畫出以假亂真的草莓來,這是他在做夢還是筆在做夢?
擺明了是不可能的事!
馬小良在紙上寫寫畫畫,然後奇跡發生了!
一個圓滾滾紅艷艷,一看就非常好吃的草莓,飛了出來!
!!!!!
馬小良一臉的難以置信,伸手捏住了草莓,是的,就是這個觸感!
他忍不住吞吞口水,這是真的嗎?
要,要不嘗一口?
這顏色,這香味,馬小良忍不住陶醉了一番,他已經好久沒聞見過草莓獨有的香味了。
最後沒忍住,張嘴啃了一口,那草莓的汁水直接在嘴裏爆開。
唔!好幸福!!!!
幸福來的太突然!
這也太好吃了叭!!
比他記憶當中的草莓還要好吃一百倍!
馬小良後悔了,他怎麽早沒畫草莓,白白浪費了好多天,描了那麽多天的紅!
新世界的大門就此打開!
功德筆真是個好寶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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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筆馬良的威風他是沒嘗到,但每晚睡覺被拉去練習描紅,倒是有他的份。
這功德筆是想把他往畫聖上培養嗎?
就是未來望子成龍的父母,都不帶這樣的啊!
誰家滿一周歲,就這麽黑心的往死裏學的?
馬小良:憔悴悴!
“最近小公子沒什麽精神。”最關心馬小良的,還得是他乳母崔氏。
雖說小公子不是她親生的,怎麽說也是她一手餵大的,同時照顧小家夥的好與壞,直接關系到她的工作。
好好的將小公子帶大,別的不說,這份情誼就不可能磨滅。
說出去都知道她是女乃大太守家的小公子的,之前女乃大了大公子的乳母,如今好像還在太守府中,那待遇別提多好了。
這馬家,即便不是太守,在這一帶也都是鼎鼎有名的大家族。
見小公子沒什麽精神,乳母不緊張才怪了。
太守夫人在得知兒子不對勁,立刻派人去請了縣裏的坐館大夫。
老大夫帶著小藥童就過來了,因為是給小公子看病,倒也不需要像給夫人看診這麽麻煩。
馬小良長這麽大,還是第一次見到外人,還是個白胡子的老爺爺。
看著對方給自己診脈,睜大了圓溜溜的大眼睛,神奇!
老大夫認真的診脈,特別是看著跟他孫兒差不多年歲的奶娃娃,老大夫肯定是要用心的。
一旁的童子滿是好奇的觀望太守家的小公子,長的可真好呀,胖嘟嘟的小臉,那大眼睛一看就是個機靈的。
“小公子沒什麽問題,應該是思慮過重。”老大夫也納悶了,這麽小的孩子,怎麽會思慮過重。
“那要吃些什麽藥?”太守夫人略顯擔憂的詢問道。
“無需喝藥,只要多孩子動動就好。”老大夫當即說道,“俗話說的好,是藥三分毒,還是不喝藥的好。”
“好,送送大夫。”太守夫人點點頭,能不給孩子喝湯藥,還是不喝的好。
只是令人費解的是,這麽小的孩子,為啥會有這問題?
盡管費解,太守夫人也不可能什麽都不做,正好小兒子已經滿周歲了,也該學習走路了。
既然老大夫都說了,要讓他多動動,正好練習如何走路。
馬小良:我真的是太難了……
晚上夢裏要描紅,白天還要練習走路。
不就是走路嘛,誰還不會了!
是時候馴化這沒用的四肢了!
哪怕有上輩子的記憶,馴化四肢也不是啥手到擒來的事。
至少比馬小良想的要難那麽一丟丟,不過勇敢小馬,不畏艱險!
知道的是學走路,不知道的還當他是要征服泰山去呢。
不得不說,小孩子的骨頭柔軟,走路還得是多練習。
之前馬小良同學偷懶,能用爬的,為啥要走路?
更何況,他在語言的天賦上嶄露頭角,難道還要在其他方面,也表現的天賦異稟嗎?
過猶而不及,這個道理他還是懂的。
家中的天才,有他哥一個就足夠啦,弟弟平庸一些,也沒什麽不好的。
崽就是這麽的不知上進!
馬小良開始學走路,就在家裏溜達,新學的四肢,不得運用運用嗎?
有乳母牽著小手,馬小良晃晃悠悠,說實話,這個姿勢對他來說還行,但對乳母來說,可能就不太舒服了。
畢竟一個成年人總是要彎著腰,牽著一個一歲的孩子,那滋味,時間長了肯定難受的很。
馬小良也嘗試著松開乳母的手,但乳母死活不肯撒手,深怕將小公子摔出個好歹來。
她累一點沒什麽,可太守的小公子若是摔了,她可就不好交差了。
幾次下來,馬小良就放棄了。
沒必要為難人家,經過練習,馬小良已經掌握了一定的技巧,只要穩紮穩打!他一定可以的!
“哇,小公子好厲害呀。”
“小公子真棒!”
也,也沒有那麽厲害啦。
馬小良有些不好意思,拉著乳母的手,打著出溜的前進,因為有人圍觀,馬小良決定不能丟人,一步一個腳印,走的那叫一個穩穩當當,還不忘記昂首挺胸。
太守夫人在一旁圍觀,看得倒是挺高興的。
她不是不想親自帶著崽崽,但她這個年紀生孩子,到底是傷到了身子,不敢太過勞累。
“姆姆。”馬小良踏出一大步,還不忘記讓他阿母瞧瞧。
“嗯嗯,良兒真厲害。”太守夫人當即溫柔的笑了起來。
“嗯!厲害!”馬小良更來勁了!
“良兒休息一會。”太守夫人沖著馬小良招招手,並且讓婢女準備溫熱的蜂蜜水。
馬小良離開被乳母抱著過來,太守夫人掏出帕子,給自家孩子擦擦那滿頭的大汗。
坐在阿母身旁的馬小良,揚起一個甜甜的笑容來喊著,“姆姆,喝。”
“阿母不喝,良兒喝。”太守夫人是一點都不後悔在三十幾歲的高齡生下小兒子,誰家小子有這麽貼心的。
馬小良也不掙紮,以他們家的條件,還真不怎麽需要謙讓,捧著他的杯子就噸噸噸的喝起來。
不得不說,蜂蜜水就是好喝!
因為是給幼兒喝的,所以蜂蜜放的並不多,也就比井水甜那麽一絲絲。
對馬小良來說,這已經是很不錯了,這可是在古代,雖然他到現在還沒搞清楚,究竟是什麽年代。
但對於古代的物資匱乏,他還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聽說就是蜂蜜,都是很難得的好物來著。
也就是像他們家這樣的,才能給幼兒和蜂蜜水。
馬小良這半年來,時不時的聽一耳朵,知道自家阿耶是個大官,太守啊,雖然不是很明白太守是啥官,但聽著就很大!
還住在大房子裏,肯定是大官沒錯了。
他還看到他阿母的頭飾,是金噠!有錢!
總而言之,投胎是個技術活,而他,馬小良!活好!
喝完了蜂蜜水,曬著暖洋洋的太陽,馬小良小朋友昏昏欲睡。
太守夫人見狀,便讓乳母抱著他回去午睡,順便將衣服換了,免得染上風寒。
再睜眼已經是下午了,今天的下午點心,是米糕。
這種用純大米研磨出來的米糕,帶著大米特有的香氣,哪怕什麽都沒添加,也足夠的好吃。
馬小良特別好養活,這蒸好的米糕,被碾碎了,然後一勺一勺的餵下去。
裏面還加了煮好的雞蛋黃,香的來!
據說這是他們家城外莊子上養的雞,下的蛋,每天一早送到城裏來。
城外的莊子是他阿母的陪嫁,馬小良聽八卦的時候,就聽說,他阿母嫁到馬家來的時候,那可是十裏紅妝。
沒瞧見她們說八卦說的,羨慕的眼淚從嘴裏流淌出來了嘛。
飯後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馬小良用過了點心,乳母給他擦幹凈臉,繼續練習走路!
其實學走路也是不錯的,最起碼可以在外頭溜達,達到一種身心的愉悅。
馬小良小朋友感覺整個人都升華了!
走起路來虎虎生威,憔悴什麽憔悴!
不就是晚上描紅嘛,那都不叫事!
馬小良的狀態,是肉眼可見的好轉,照顧他的乳母總算是松了一口氣。
有了白天的放風活動,哪怕晚上對著那描紅的本子,馬小良也不覺得糟心了。
誰能想到,只有一周歲的崽,要被迫學習。
對馬小良來說,無論是什麽形式,只要不是自願的,那就是被迫!
當然了,他也不是不能反抗,打死不寫,一晚上也熬過去了。
但……
真的好無聊啊!
以前他還能夢見各種好吃的,什麽臭豆腐螺螄粉臭鱖魚,吸溜,現在只能坐在這破地方發呆。
太難頂了!
馬小良描了一會,就覺得無聊了,手裏抓著那功德筆開始研究起來。
功德筆在馬小良的手上,一點不會顯得太大。
這簡直就是為他的小手量身定做的尺寸,抓起來的手感也很不錯。
要不拿這個筆來畫點啥?
馬小良最想的,還是好吃的,原本這個季節該有草莓了,他上輩子最喜歡的水果。
雖然很多人都說,男孩子吃什麽草莓,誰規定的?男孩子就不能吃草莓的?
就是那草莓越來越貴,達到了他吃不起的高度。
誰家好草莓要賣六十八一斤的?
好想吃啊……
馬小良抓著功德筆,一邊饞草莓一邊畫。
其實也就是簡筆畫,真要他拿個毛筆畫出以假亂真的草莓來,這是他在做夢還是筆在做夢?
擺明了是不可能的事!
馬小良在紙上寫寫畫畫,然後奇跡發生了!
一個圓滾滾紅艷艷,一看就非常好吃的草莓,飛了出來!
!!!!!
馬小良一臉的難以置信,伸手捏住了草莓,是的,就是這個觸感!
他忍不住吞吞口水,這是真的嗎?
要,要不嘗一口?
這顏色,這香味,馬小良忍不住陶醉了一番,他已經好久沒聞見過草莓獨有的香味了。
最後沒忍住,張嘴啃了一口,那草莓的汁水直接在嘴裏爆開。
唔!好幸福!!!!
幸福來的太突然!
這也太好吃了叭!!
比他記憶當中的草莓還要好吃一百倍!
馬小良後悔了,他怎麽早沒畫草莓,白白浪費了好多天,描了那麽多天的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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