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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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06.
“我絕不罕有,往街裏繞過一周,我便化烏有。”
KTV的燈光終於從馬傑臉上略過去,我也終於看清,他看的,一直是我。
十年的光陰荏苒,在馬傑臉上留下不可磨滅的歲月痕跡。他再也不是從前那個穿著肥大的校服、抿嘴微笑的高中生,在我看不見的那些日夜裏,他悄無聲息地成長,又不動聲色地變成大人。穿一身看不出名貴感的拉夫勞倫,內襯搭的是起球的紅色毛衣,眼鏡度數似乎又有上漲趨勢,雙眼中變成看不到邊的疲憊和茫然,但不知為何,在望向我的那一刻,我竟從黑白分明的眼眸中,看出一點兒意味不明的攻擊性。
我從沒在馬傑眼中見過這種攻擊性。在我的記憶中,他一直是個踏實的、充滿希望的少年,少一點棱角,多一點圓滑和樸實。而這種攻擊性,只應當屬於殺伐果斷之人。
我在KTV晦暗的角落裏幾不可查地渾身一顫,後知後覺地想起這一切也許會被他盡收眼底。我知道我怕了,但能做的只有無聲無息地對著口型,念出這句歌詞,權當是個答覆。
但馬傑沒唱這句。
他就那麽望著我,一秒,兩秒,精準踩著拍子,唱最後一句:
“你還嫌不夠,我把這陳年風褸,送給你解咒。”
慌不擇路地逃進包房不遠處的洗手間裏像是個本能的逃避反應。嘔吐,漱口,補妝,我試著重新偽裝出禮貌而疏遠的微笑,卻無論如何都笑得勉強。看看鏡子裏的自己,我笑得比哭更難看。
裝什麽啊,混沌的腦子裏有個聲音在罵。
你答應來同學聚會,不是早就猜到,馬傑會來了嗎?
既然沒想好要怎麽面對他,又為什麽要來呢?轉場的時候,為什麽不跑?
膽小鬼,你不是很希望他還記得你嗎?
“你不覺得你有話要對我說嗎?”
邁出洗手間的第一步就被迫偏離路線,認識馬傑的第十二個年頭,我後知後覺地發現他的手勁不小,僅僅是一握便拽得我手腕生疼,粗略估摸著到了明天不留淤青也會發紅。但十年前的馬傑不是這樣的,也許是因為那個時候的馬傑根本就不敢如此。那個穿著肥大的運動校服的馬傑只敢輕輕拽我的衣服袖子,連牽手的熱量都會燒紅他的耳朵。
KTV隔音效果很差,差到我們站在這晦暗的轉角還能聽得到包房裏陣陣歌聲。陶喆,周傑倫,陳奕迅,張學友,耳畔模糊的歌聲一首一首換過去,我的思緒跟著這朦朧歌聲亂飛,好像過了一個世紀才意識到,也許什麽都不是,只是一首《情歌王》,五分鐘,唱完我們這個年紀的普通人,對愛情的全部認知。
我多麽希望我是普通人中的一員,可是《情歌王》唱不到齊豫的《飛鳥與魚》,包房裏拿著麥克風的人也始終不可能是五音不全的我。手腕上的力道又加重,我勉強擡起頭,猝不及防淹沒在馬傑炙熱又冰冷的目光中,像個被海浪掀倒的沖浪者,在喪失方向感的那一刻下意識地後傾,卻被緊緊握住手腕,動彈不得。
同學聚會開始之後的第四個小時,我終於在最近的距離,看清了馬傑的臉。
他真的長開了不少,少年時期的青澀一掃而凈,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最合格的大人應該有的一切成熟。下頜不再瘦削,眉眼不再羞澀,臉上不再有清純的痘印,眼鏡框也跟著成長成大人中流行的模樣。一個二十八歲的、熟透了的馬傑在凝視著我,像凝視一份改了十幾遍又被打回來的PPT,有說不盡的覆雜情感。
我想把手抽回來,但馬傑的手握得太緊,緊到我懷疑他現在能清晰地察覺出那層薄薄的肌膚下瘋狂跳動的脈搏,也能察覺出手指病態的、不受控制的痙攣。
“你不覺得你有話要對我說嗎?”
他把問題重覆一遍,聲音比十年前明顯變得沙啞,但不像是煙油留下的痕跡,更像是長期熬夜加班磨下的烙印。我試著在那雙狼似的眼下找出一點輔證的痕跡,可是KTV走廊的燈光太過昏暗,我只能看到他抿緊了的嘴唇,和摘下面向眾人低聲下氣的偽裝後,兇狠到陌生的眼神。
那已經不是我認識的馬傑了,或者說,不全是。
說啊。我腦海中那個狂熱到神經質的聲音在吶喊,說啊,說你愛他,說你直到今天還愛他,說你這十年每天每時每刻都在想他,說你的分手都是為了他好,說祝他未來一切順遂,說都是你不配,說你只是個神經病,說啊,你不是每天都想告訴他嗎,為什麽不敢說啊?!
可是恐懼灼燒著我的心,讓它跳得快到像要從胸口跳出來。我深吸一口氣,把過度的心跳帶來的反胃壓下去,低下頭,緊緊閉上眼,說:
“我沒什麽可說的。”
“睜開眼。”
馬傑的聲音在顫抖,手上的力道卻在減輕,減輕,一直到只是虛扣著我的手腕。我在一片黑暗中驚恐地加重了呼吸的力道,下意識地想回握那只手,卻又使不上一點力氣,最後也只是加劇了顫抖的幅度,那麽無力,那麽可笑,好像是在嘲諷我所有的虛偽和不堪。
怕他松手,又怕他不松手。就像十年前,怕他追上門來,卻又怕他不會追上門來。
“睜開眼,看著我,把你剛才這句話再認真說一遍,我就再也不糾纏你了。”
馬傑會用糾纏這個詞形容自己是很奇怪的,因為他從沒有在被我拉黑刪除後像影視劇裏演的那樣親自追上我的家門,也沒有在同學聚會的一開始多看我一眼。他是只很乖的大狗,一旦被拋棄,就只是紋絲不動地坐在被拋棄的地方,連追趕主人的想法也沒有——怎麽是沒有呢,現在,十年過去了,這不是正咬著主人的手嗎?
我造了一場夢,卻把另一個人也拉進了這場風暴裏。他再也逃不出來了,只想把我也拉進去,同生共死。
“馬傑,你沒必要這樣的,那些事早就都過去了。”
“沒過去。你別想糊弄我。”
我知道我躲不過去了,因為後半句已經把我所有的虛與委蛇扼殺在搖籃裏。馬傑很聰明,聰明到即使過了十年也依然知道我的第一戰略是沖他打太極拳。包房裏的《情歌王》終於結束,換歌又換到《愛情轉移》,熟悉的旋律再次響起,我忽然就想起馬傑方才看著我唱的那首《富士山下》,無端地,開始感到滅頂的窒息。
我在恐懼中掙紮,卻始終看不到求生的希望。我不幸引來一只蝴蝶,更不幸的是,成了蝴蝶心口難以釋懷的一塊疤。
只是睜開眼,說一句話,這一切就都結束了。說啊,就像十年前你說分手那樣,不就是一句話嗎?
我終於擡起頭,看向馬傑的雙眼,然後後知後覺地發現,他不知是什麽時候紅了眼眶,眼淚掛在眼眶裏,搖搖欲墜,卻依舊死死望著我,還在等那個莫須有的答案。
馬傑從來都沒當我面哭過,這是第一次。我想伸手去擦,手伸到一半卻發現毫無立場可言,只好僵在半空中,擦也不是,放下來也不是。他就那麽看著我,仿佛根本沒看見這只先我自己一步叛逃的手,只是盯著我的雙眼,像上學的時候,盯一個到死都學不會的知識點。
“馬傑。”
我聽見自己在叫他。
“一生一世等一天需要代價。”
“我知道。”
“你其實沒必要這麽折磨自己的。你的未來一片光輝,沒必要為了一段十年前的感情消磨自己的心。”
“——然後你會說,有更好的人,值得我的心,是不是?”
馬傑的手又握緊了。但這一次,疼痛帶來的,是無端的安全感,和突然撞進新鮮氧氣中的清醒。我知道,我又陷進去了。
但這次,是我掉進了馬傑的夢裏。
“可我也不是什麽成功者。我就是一個普通人,一個被自己的愛人拋棄了十年的人。知道嗎,十年前有句話你沒說錯,你確實鎖住了我,因為從你以後,沒有人再像你一樣愛我了,你把我養成一個被愛泡到奢侈的廢物,然後一聲不吭就走了,把我也養成一個缺愛的瘋子,你得償所願了,是嗎?”
我是得償所願了,這是十年前的我拼了命才為十年後的我打下的局面。把馬傑養成一只始終充滿饑餓感的狗,然後掌管唯一能讓他飽腹的權力,十年前的我其實成功了。我握住馬傑的手,像十年前每一個少年青蔥的、愛意泛濫的瞬間。那只懸在半空的手不用動,馬傑自己會低下頭來,用空著的那只手摘下眼鏡,然後把臉蹭在我的手上,像只可憐的狗,在追隨主人的愛撫。
“你欠了我十年。”
“要還嗎?”
“當然。”
馬傑輕笑一聲,呼出的氣剛剛好吹在眼淚打濕的我手的部分,帶來一陣足夠燙傷我心的涼意。
瘋子不分先來後到。
07.
我開始重新認識馬傑。
聊到工作的時候我才知道馬傑早就回了T城,也就是說,從他二十二歲入職眾合集團,到現在他二十八歲躋身K8,六年以來,他一直都待在T城,生活,工作,在我不知道的時刻,和我擠上同一班地鐵,在我不省人事的時候,看著我被扶出酒吧。
“只是看著。”
“當然。”
馬傑很少把工作帶回家裏,社交面具也往往是離了公司就會慢慢融化,但也不是絕無可能。就像說到這兒的時候,他正敲著鍵盤,只用餘光,看我一遍又一遍用手指摩挲他的工牌。那上面的馬傑是二十歲出頭時的模樣,正卡在青澀和成熟的邊界上,帶一點初入社會的靦腆和緊張,又已經有打工人的圓滑和勤懇。我沒見過,覺得可愛得緊。
“就沒想過要找我?”
“有。但更想看看,沒有我,你能忍著痛多久。”
“你不是也在痛嗎?”
“所以我們算扯平了啊。”
所以算到最後,是我欠馬傑十年,而不是我們彼此虧欠十年。
我離開馬傑太久了,已經不知道該用什麽樣的狀態面對他。他從一只絕對忠心、靦腆積極的小狗長成一只懂了人間各色道理、學會了圓滑處世的大狗,我後知後覺地發現,他也有狼的潛質,只是不肯逃出我的夢。
——我又怎麽知道,他永遠不會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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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我絕不罕有,往街裏繞過一周,我便化烏有。”
KTV的燈光終於從馬傑臉上略過去,我也終於看清,他看的,一直是我。
十年的光陰荏苒,在馬傑臉上留下不可磨滅的歲月痕跡。他再也不是從前那個穿著肥大的校服、抿嘴微笑的高中生,在我看不見的那些日夜裏,他悄無聲息地成長,又不動聲色地變成大人。穿一身看不出名貴感的拉夫勞倫,內襯搭的是起球的紅色毛衣,眼鏡度數似乎又有上漲趨勢,雙眼中變成看不到邊的疲憊和茫然,但不知為何,在望向我的那一刻,我竟從黑白分明的眼眸中,看出一點兒意味不明的攻擊性。
我從沒在馬傑眼中見過這種攻擊性。在我的記憶中,他一直是個踏實的、充滿希望的少年,少一點棱角,多一點圓滑和樸實。而這種攻擊性,只應當屬於殺伐果斷之人。
我在KTV晦暗的角落裏幾不可查地渾身一顫,後知後覺地想起這一切也許會被他盡收眼底。我知道我怕了,但能做的只有無聲無息地對著口型,念出這句歌詞,權當是個答覆。
但馬傑沒唱這句。
他就那麽望著我,一秒,兩秒,精準踩著拍子,唱最後一句:
“你還嫌不夠,我把這陳年風褸,送給你解咒。”
慌不擇路地逃進包房不遠處的洗手間裏像是個本能的逃避反應。嘔吐,漱口,補妝,我試著重新偽裝出禮貌而疏遠的微笑,卻無論如何都笑得勉強。看看鏡子裏的自己,我笑得比哭更難看。
裝什麽啊,混沌的腦子裏有個聲音在罵。
你答應來同學聚會,不是早就猜到,馬傑會來了嗎?
既然沒想好要怎麽面對他,又為什麽要來呢?轉場的時候,為什麽不跑?
膽小鬼,你不是很希望他還記得你嗎?
“你不覺得你有話要對我說嗎?”
邁出洗手間的第一步就被迫偏離路線,認識馬傑的第十二個年頭,我後知後覺地發現他的手勁不小,僅僅是一握便拽得我手腕生疼,粗略估摸著到了明天不留淤青也會發紅。但十年前的馬傑不是這樣的,也許是因為那個時候的馬傑根本就不敢如此。那個穿著肥大的運動校服的馬傑只敢輕輕拽我的衣服袖子,連牽手的熱量都會燒紅他的耳朵。
KTV隔音效果很差,差到我們站在這晦暗的轉角還能聽得到包房裏陣陣歌聲。陶喆,周傑倫,陳奕迅,張學友,耳畔模糊的歌聲一首一首換過去,我的思緒跟著這朦朧歌聲亂飛,好像過了一個世紀才意識到,也許什麽都不是,只是一首《情歌王》,五分鐘,唱完我們這個年紀的普通人,對愛情的全部認知。
我多麽希望我是普通人中的一員,可是《情歌王》唱不到齊豫的《飛鳥與魚》,包房裏拿著麥克風的人也始終不可能是五音不全的我。手腕上的力道又加重,我勉強擡起頭,猝不及防淹沒在馬傑炙熱又冰冷的目光中,像個被海浪掀倒的沖浪者,在喪失方向感的那一刻下意識地後傾,卻被緊緊握住手腕,動彈不得。
同學聚會開始之後的第四個小時,我終於在最近的距離,看清了馬傑的臉。
他真的長開了不少,少年時期的青澀一掃而凈,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最合格的大人應該有的一切成熟。下頜不再瘦削,眉眼不再羞澀,臉上不再有清純的痘印,眼鏡框也跟著成長成大人中流行的模樣。一個二十八歲的、熟透了的馬傑在凝視著我,像凝視一份改了十幾遍又被打回來的PPT,有說不盡的覆雜情感。
我想把手抽回來,但馬傑的手握得太緊,緊到我懷疑他現在能清晰地察覺出那層薄薄的肌膚下瘋狂跳動的脈搏,也能察覺出手指病態的、不受控制的痙攣。
“你不覺得你有話要對我說嗎?”
他把問題重覆一遍,聲音比十年前明顯變得沙啞,但不像是煙油留下的痕跡,更像是長期熬夜加班磨下的烙印。我試著在那雙狼似的眼下找出一點輔證的痕跡,可是KTV走廊的燈光太過昏暗,我只能看到他抿緊了的嘴唇,和摘下面向眾人低聲下氣的偽裝後,兇狠到陌生的眼神。
那已經不是我認識的馬傑了,或者說,不全是。
說啊。我腦海中那個狂熱到神經質的聲音在吶喊,說啊,說你愛他,說你直到今天還愛他,說你這十年每天每時每刻都在想他,說你的分手都是為了他好,說祝他未來一切順遂,說都是你不配,說你只是個神經病,說啊,你不是每天都想告訴他嗎,為什麽不敢說啊?!
可是恐懼灼燒著我的心,讓它跳得快到像要從胸口跳出來。我深吸一口氣,把過度的心跳帶來的反胃壓下去,低下頭,緊緊閉上眼,說:
“我沒什麽可說的。”
“睜開眼。”
馬傑的聲音在顫抖,手上的力道卻在減輕,減輕,一直到只是虛扣著我的手腕。我在一片黑暗中驚恐地加重了呼吸的力道,下意識地想回握那只手,卻又使不上一點力氣,最後也只是加劇了顫抖的幅度,那麽無力,那麽可笑,好像是在嘲諷我所有的虛偽和不堪。
怕他松手,又怕他不松手。就像十年前,怕他追上門來,卻又怕他不會追上門來。
“睜開眼,看著我,把你剛才這句話再認真說一遍,我就再也不糾纏你了。”
馬傑會用糾纏這個詞形容自己是很奇怪的,因為他從沒有在被我拉黑刪除後像影視劇裏演的那樣親自追上我的家門,也沒有在同學聚會的一開始多看我一眼。他是只很乖的大狗,一旦被拋棄,就只是紋絲不動地坐在被拋棄的地方,連追趕主人的想法也沒有——怎麽是沒有呢,現在,十年過去了,這不是正咬著主人的手嗎?
我造了一場夢,卻把另一個人也拉進了這場風暴裏。他再也逃不出來了,只想把我也拉進去,同生共死。
“馬傑,你沒必要這樣的,那些事早就都過去了。”
“沒過去。你別想糊弄我。”
我知道我躲不過去了,因為後半句已經把我所有的虛與委蛇扼殺在搖籃裏。馬傑很聰明,聰明到即使過了十年也依然知道我的第一戰略是沖他打太極拳。包房裏的《情歌王》終於結束,換歌又換到《愛情轉移》,熟悉的旋律再次響起,我忽然就想起馬傑方才看著我唱的那首《富士山下》,無端地,開始感到滅頂的窒息。
我在恐懼中掙紮,卻始終看不到求生的希望。我不幸引來一只蝴蝶,更不幸的是,成了蝴蝶心口難以釋懷的一塊疤。
只是睜開眼,說一句話,這一切就都結束了。說啊,就像十年前你說分手那樣,不就是一句話嗎?
我終於擡起頭,看向馬傑的雙眼,然後後知後覺地發現,他不知是什麽時候紅了眼眶,眼淚掛在眼眶裏,搖搖欲墜,卻依舊死死望著我,還在等那個莫須有的答案。
馬傑從來都沒當我面哭過,這是第一次。我想伸手去擦,手伸到一半卻發現毫無立場可言,只好僵在半空中,擦也不是,放下來也不是。他就那麽看著我,仿佛根本沒看見這只先我自己一步叛逃的手,只是盯著我的雙眼,像上學的時候,盯一個到死都學不會的知識點。
“馬傑。”
我聽見自己在叫他。
“一生一世等一天需要代價。”
“我知道。”
“你其實沒必要這麽折磨自己的。你的未來一片光輝,沒必要為了一段十年前的感情消磨自己的心。”
“——然後你會說,有更好的人,值得我的心,是不是?”
馬傑的手又握緊了。但這一次,疼痛帶來的,是無端的安全感,和突然撞進新鮮氧氣中的清醒。我知道,我又陷進去了。
但這次,是我掉進了馬傑的夢裏。
“可我也不是什麽成功者。我就是一個普通人,一個被自己的愛人拋棄了十年的人。知道嗎,十年前有句話你沒說錯,你確實鎖住了我,因為從你以後,沒有人再像你一樣愛我了,你把我養成一個被愛泡到奢侈的廢物,然後一聲不吭就走了,把我也養成一個缺愛的瘋子,你得償所願了,是嗎?”
我是得償所願了,這是十年前的我拼了命才為十年後的我打下的局面。把馬傑養成一只始終充滿饑餓感的狗,然後掌管唯一能讓他飽腹的權力,十年前的我其實成功了。我握住馬傑的手,像十年前每一個少年青蔥的、愛意泛濫的瞬間。那只懸在半空的手不用動,馬傑自己會低下頭來,用空著的那只手摘下眼鏡,然後把臉蹭在我的手上,像只可憐的狗,在追隨主人的愛撫。
“你欠了我十年。”
“要還嗎?”
“當然。”
馬傑輕笑一聲,呼出的氣剛剛好吹在眼淚打濕的我手的部分,帶來一陣足夠燙傷我心的涼意。
瘋子不分先來後到。
07.
我開始重新認識馬傑。
聊到工作的時候我才知道馬傑早就回了T城,也就是說,從他二十二歲入職眾合集團,到現在他二十八歲躋身K8,六年以來,他一直都待在T城,生活,工作,在我不知道的時刻,和我擠上同一班地鐵,在我不省人事的時候,看著我被扶出酒吧。
“只是看著。”
“當然。”
馬傑很少把工作帶回家裏,社交面具也往往是離了公司就會慢慢融化,但也不是絕無可能。就像說到這兒的時候,他正敲著鍵盤,只用餘光,看我一遍又一遍用手指摩挲他的工牌。那上面的馬傑是二十歲出頭時的模樣,正卡在青澀和成熟的邊界上,帶一點初入社會的靦腆和緊張,又已經有打工人的圓滑和勤懇。我沒見過,覺得可愛得緊。
“就沒想過要找我?”
“有。但更想看看,沒有我,你能忍著痛多久。”
“你不是也在痛嗎?”
“所以我們算扯平了啊。”
所以算到最後,是我欠馬傑十年,而不是我們彼此虧欠十年。
我離開馬傑太久了,已經不知道該用什麽樣的狀態面對他。他從一只絕對忠心、靦腆積極的小狗長成一只懂了人間各色道理、學會了圓滑處世的大狗,我後知後覺地發現,他也有狼的潛質,只是不肯逃出我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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