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仗劍人間(43)
關燈
小
中
大
第77章 仗劍人間(43)
鐘華也沒問寧馥是怎麽知道陳苗的事的。
——連這點事都打聽不出來,那也就不是寧馥了。
“行。走吧。”他說。
兩個人在醫院門口的小攤子上吃了豆腐腦兌胡辣湯,油餅燒餅小籠包子。
吃完寧馥摸摸肚皮,拄著臉等鐘華。
鐘華一口能吃半根油條,從這點上來說,他看起來一點不像個成天坐在辦公室裏的領導。
“您還挺接地氣的。”寧馥說。
鐘華喝完碗裏最後一口豆腐腦,擦了擦嘴,“我二十歲那會,吃得比這還快還接地氣。”他道:“我不是什麽神壇上的人,不用給我捏人設。”
寧馥聳聳肩膀道:“沒有包袱挺好,那你當初怎麽瞧不上我?裝一副高深莫測的樣子……有話為什麽不能好好說,叫我去做什麽出鏡記者。長得好看有錯?”
鐘華嘆口氣,“你好記仇。”
寧馥露出一個睚眥必報的微笑。
鐘華道:“你沒錯。我錯了。對不起。”
一鍵三連。
可寧馥還是面帶微笑地望著他。
氣氛突然有點凝滯,空氣的流速變得像澱粉放多的胡辣湯一樣黏稠起來。
在這人來人往嘈雜繁亂的大街邊,放著沒吃完的小籠包和擦過嘴的紙巾的早點攤上,寧馥就非要把他心底的那個結起出來。
教他在這裏掏心挖肺,鮮血淋漓。
鐘華沈默了幾秒中,拿筷子挾桌上的香油小鹹菜慢慢吃。
“你和陳苗一樣年輕。”
“她也很漂亮,沒有你這樣瘋,這麽勇敢。”鐘華慢慢道:“她只是想做好一份工作。”
陳苗大學畢業,就被招進中視調查記者部。
當時是鐘華帶她,她像所有實習生一樣小心翼翼又聽話,希望能留在中視這樣的好單位。鐘華那會也年輕,有一股子恃才放曠的勁兒,他的原則就是不求升官發財,不求人情練達,既然進了這一行,就要求一個天道恢恢,公義昭彰。
陳苗就被他帶的滿腦子理想主義,熱血又單純。天天念叨如果能抓到一個大新聞就好了。
她從學校起就受專業訓練,進入調查記者部,又跟著鐘華大大小小跑了許多報道,總有一種“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的感覺。
所以,在以為找到了“今日把示君,誰有不平事”的機會時,她幾乎毫不猶豫地,踏入了那扇通往地獄的門。
警察沖進去的時候,她還有意識,第一句話是,攝像機掉在墻角了。
第二句話是,“好疼”。
這是在她頭腦清醒的最後時刻,說出的最後兩句話。
27刀,一刀刀毀去了她的臉。在發現jing察突襲的慌亂之間,還有人將“貨”往她的嘴裏倒、往她的身體裏塞。
她只有二十三歲。
小鹹菜被鐘華挾完了,他覺得嗓子有點幹渴,清了清喉嚨。
“我怕女孩子說要來當調查記者。”鐘華道:“哪怕她們說,不在乎生死,不在乎容貌,只想證實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想實現自己的理想。”
他道:“那個時候,我寧願她們全都拜金,虛榮,浮誇,腦子空空地活著。”
寧馥:“呸。”
她問鐘華,“如我死了,若我毀容了,你會後悔招我進來嗎?”
她不等鐘華開口就冷冷道:“如果你真的一直像你說的那樣想,你根本就不會從天南都市報把我要過來。”
“這根本就是個悖論。”寧馥道。
鐘華嘆口氣,慢慢道:“這不是悖論,這是賭博。”
她太優秀了,太耀眼了,仿佛天生就適合做這一行。他不能視而不見。
他賭她不會像陳苗一樣隕落。
她已經像寶石,放出綻綻光芒來。
他賭自己再一次將一個女孩劃歸自己的羽翼之下,能真正地目送她直上九霄。
他賭贏了,寧馥成全了他。
她不是陳苗。但這個世界上,太多珍貴的,金子一樣的心,容易被毀傷。
寧馥輕輕道:“你不可能保護所有人。”她唇邊掠過一抹笑,“也不該對女孩子區別對待。這樣,男同事們也該要委屈了。”
人,以品質論,以能力論,都可以。
但就是不該以性別論。
戰士有性別,但依然是戰士。
“以後不會了。”鐘華道:“我向你道歉。”
寧馥反倒因為他的坦蕩挑了挑眉毛,她也反省了一下,“我本意是想安慰你。”
陳苗的事,是鐘華的心結,說不定還是心理陰影。
——他親眼看著自己漂亮鮮妍年輕活潑的小同事臉上27道血肉外翻的刀口,親眼看著一個有理想有志氣有遠大前途有大好青春的女孩,被折磨成精神失常的瘋子。
他還敢賭,也算悍勇。
鐘華的話鋒卻一轉:“但你不要以為誰都能進入調查記者部,”他唇角也勾起一絲笑,“不論男女,你是第一個被我特招的。我不給她們機會,也因為她們不會達到我的標準。”
從陳苗的事後,他幾乎把調查記者部進人的標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
寧馥:“……你在誇我嗎?”
鐘華淡淡看她一眼,“說了你獨一無二,還不算誇?”
寧馥一時沒反應過來,鐘華已經站起身走了。
她這個剛出院的病號不得不付了早餐錢,又跟老板要了個袋子把剩下的小籠包打包帶走。
鐘華這麽直白的讚美,堪稱百年一遇!
她追上去,“你後悔了吧,獨一無二,你還當眾懟我讓我去做出鏡記者?”
鐘華斜睨她一眼。
這人的確是個奇異的矛盾綜合體。
她有遠超常人的沈穩機智,有時候卻又像是血液裏流淌著瘋子的基因,有一股與生俱來的孤勇。她有眼界有胸襟,根本不需要被保護,但有時候又睚眥必報,小心眼的厲害。
就拿普利策那事來說,拒絕領獎是她自有風骨,還要在全世界的聚焦裏打人家的臉,這就是記著人家拿獎買她虛假報道的仇呢。
這個世界上偉大的人物就如同銀河中的群星,亙古閃耀。
寧馥的那顆星星,轉到背後是一個皮卡丘。
她會成為一個了不起並且有趣的人。
鐘華難得地起了玩笑的心思,他道:“我說真心的。”
“叫你去當出鏡記者,不是看不起你。”他的目光掠過寧馥油汪汪的嘴唇,忍著吐槽的欲望,道:“公允來說,你是我平生僅見的美人。”
寧馥呆住了,“啊?”
鐘華哈哈大笑,轉身走了。
*
陳苗失蹤是在一個星期三。
她從家中走失後,家裏人也曾報警、遍發尋人啟事,想了不少辦法費了無數經歷去找她,可這些年下來依然是毫無音訊。
除了鐘華的每個周末,周三只要有時間他也會去找人。
——陳苗已經瘋了,已經沒有了正常人的思維和邏輯,但她在星期三離家走失,就意味著這一天很可能是有意義的。
沒有更多的信息,鐘華只有堅持這一點看似空茫,幾乎沒什麽憑據的線索。
鐘華帶寧馥去了一處公園。
周末,他會開車到街上去慢慢巡視,周三,就固定到這裏“蹲守”。
這裏拆遷過。
“以前,是陳苗出事的地方。”鐘華對寧馥簡單地解釋道。
覺得走失的陳苗可能經過這裏,只是鐘華的直覺。
在無數個星期三的下午,他在這公園裏等待。
這街心公園很漂亮,草坪修整得挺幹凈,配備了不少健身器材,碰到陽光好的時候,成群的老頭老太太在這小公園裏鍛煉身體跳跳廣場舞,玩輪滑的小孩子們像一群群飛來飛去的鳥兒,在人群之間穿梭著,歡叫著。
沒有人知道,曾經這裏還是一片破敗的城中村時,有一個二十三歲的女記者,在這裏被人劃了27刀。
為了做好她的工作。
寧馥跟鐘華在這兒一蹲就是一下午。一無所獲。
“明天還來嗎?”
“來。”
“那早飯你請。”
在第三個星期三,下午,三點半的時候。
鐘華接到關童的電話,新聞中心的主任在手機那頭苦口婆心,“知道的是你愛惜部下,替她撐腰給她擋槍子兒,不知道的還以為你對臺裏有意見呢!給你停職是為了保護你,你這家夥可別給我不識好歹啊!”
他啰啰嗦嗦地說了一達通,核心意思就是:歇夠了趕快回來開工幹活,調查記者部不能沒有你!
——順便把浪夠了的寧馥也提溜回來吧!
不要太任性!
其他的八卦廢話都被鐘華自動過濾了,例如——
“你這些天都和小寧在一塊?”
“和她相處怎麽樣?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氣,我看這個世界上就這麽一個特殊人才!”
“考慮考慮不?大個八、九歲不是事,關鍵看你現在有多了解人家,趕緊出手,投其所好!”
鐘華忍著他的聒噪,“別再讓我聽見你費這種口舌。”
他曾經堂堂正正地說過,“我喜歡她”。以欣賞的語氣,問心無愧,坦坦蕩蕩。
他喜歡寧馥。就愈發希望寧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頭上的痕跡。她的每一步都應該向前,走向成熟,背負沈重,註定成為一名偉大的記者。
他的喜歡是要給她加一點沈重的東西,讓她朝偉大跨出那一步之遙。
而不是耽於情愛。
他自己於這些,也並沒有多大的興趣。
關童訕訕地閉嘴了。
鐘華卻突然笑了,“不過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他在掛電話前懟關童,“她比你可愛太多。你要多向寧馥學習,老關。”
寧馥好吃,嗜甜,喜歡烤紅薯和快樂水,也喜歡吃牛肉幹和各種奶制品,總是喝劣質奶茶,不在意外表,卻非常在意保養她那頭長發。
她最近就沈迷這個街心公園拐角的奶昔,每天這個點就去買。
鐘華掛斷電話,手機還沒放到衣兜裏,便聽見寧馥在喊他。
“鐘華,你來,陳苗說她也想喝紫色的這個!”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
鐘華也沒問寧馥是怎麽知道陳苗的事的。
——連這點事都打聽不出來,那也就不是寧馥了。
“行。走吧。”他說。
兩個人在醫院門口的小攤子上吃了豆腐腦兌胡辣湯,油餅燒餅小籠包子。
吃完寧馥摸摸肚皮,拄著臉等鐘華。
鐘華一口能吃半根油條,從這點上來說,他看起來一點不像個成天坐在辦公室裏的領導。
“您還挺接地氣的。”寧馥說。
鐘華喝完碗裏最後一口豆腐腦,擦了擦嘴,“我二十歲那會,吃得比這還快還接地氣。”他道:“我不是什麽神壇上的人,不用給我捏人設。”
寧馥聳聳肩膀道:“沒有包袱挺好,那你當初怎麽瞧不上我?裝一副高深莫測的樣子……有話為什麽不能好好說,叫我去做什麽出鏡記者。長得好看有錯?”
鐘華嘆口氣,“你好記仇。”
寧馥露出一個睚眥必報的微笑。
鐘華道:“你沒錯。我錯了。對不起。”
一鍵三連。
可寧馥還是面帶微笑地望著他。
氣氛突然有點凝滯,空氣的流速變得像澱粉放多的胡辣湯一樣黏稠起來。
在這人來人往嘈雜繁亂的大街邊,放著沒吃完的小籠包和擦過嘴的紙巾的早點攤上,寧馥就非要把他心底的那個結起出來。
教他在這裏掏心挖肺,鮮血淋漓。
鐘華沈默了幾秒中,拿筷子挾桌上的香油小鹹菜慢慢吃。
“你和陳苗一樣年輕。”
“她也很漂亮,沒有你這樣瘋,這麽勇敢。”鐘華慢慢道:“她只是想做好一份工作。”
陳苗大學畢業,就被招進中視調查記者部。
當時是鐘華帶她,她像所有實習生一樣小心翼翼又聽話,希望能留在中視這樣的好單位。鐘華那會也年輕,有一股子恃才放曠的勁兒,他的原則就是不求升官發財,不求人情練達,既然進了這一行,就要求一個天道恢恢,公義昭彰。
陳苗就被他帶的滿腦子理想主義,熱血又單純。天天念叨如果能抓到一個大新聞就好了。
她從學校起就受專業訓練,進入調查記者部,又跟著鐘華大大小小跑了許多報道,總有一種“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的感覺。
所以,在以為找到了“今日把示君,誰有不平事”的機會時,她幾乎毫不猶豫地,踏入了那扇通往地獄的門。
警察沖進去的時候,她還有意識,第一句話是,攝像機掉在墻角了。
第二句話是,“好疼”。
這是在她頭腦清醒的最後時刻,說出的最後兩句話。
27刀,一刀刀毀去了她的臉。在發現jing察突襲的慌亂之間,還有人將“貨”往她的嘴裏倒、往她的身體裏塞。
她只有二十三歲。
小鹹菜被鐘華挾完了,他覺得嗓子有點幹渴,清了清喉嚨。
“我怕女孩子說要來當調查記者。”鐘華道:“哪怕她們說,不在乎生死,不在乎容貌,只想證實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想實現自己的理想。”
他道:“那個時候,我寧願她們全都拜金,虛榮,浮誇,腦子空空地活著。”
寧馥:“呸。”
她問鐘華,“如我死了,若我毀容了,你會後悔招我進來嗎?”
她不等鐘華開口就冷冷道:“如果你真的一直像你說的那樣想,你根本就不會從天南都市報把我要過來。”
“這根本就是個悖論。”寧馥道。
鐘華嘆口氣,慢慢道:“這不是悖論,這是賭博。”
她太優秀了,太耀眼了,仿佛天生就適合做這一行。他不能視而不見。
他賭她不會像陳苗一樣隕落。
她已經像寶石,放出綻綻光芒來。
他賭自己再一次將一個女孩劃歸自己的羽翼之下,能真正地目送她直上九霄。
他賭贏了,寧馥成全了他。
她不是陳苗。但這個世界上,太多珍貴的,金子一樣的心,容易被毀傷。
寧馥輕輕道:“你不可能保護所有人。”她唇邊掠過一抹笑,“也不該對女孩子區別對待。這樣,男同事們也該要委屈了。”
人,以品質論,以能力論,都可以。
但就是不該以性別論。
戰士有性別,但依然是戰士。
“以後不會了。”鐘華道:“我向你道歉。”
寧馥反倒因為他的坦蕩挑了挑眉毛,她也反省了一下,“我本意是想安慰你。”
陳苗的事,是鐘華的心結,說不定還是心理陰影。
——他親眼看著自己漂亮鮮妍年輕活潑的小同事臉上27道血肉外翻的刀口,親眼看著一個有理想有志氣有遠大前途有大好青春的女孩,被折磨成精神失常的瘋子。
他還敢賭,也算悍勇。
鐘華的話鋒卻一轉:“但你不要以為誰都能進入調查記者部,”他唇角也勾起一絲笑,“不論男女,你是第一個被我特招的。我不給她們機會,也因為她們不會達到我的標準。”
從陳苗的事後,他幾乎把調查記者部進人的標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
寧馥:“……你在誇我嗎?”
鐘華淡淡看她一眼,“說了你獨一無二,還不算誇?”
寧馥一時沒反應過來,鐘華已經站起身走了。
她這個剛出院的病號不得不付了早餐錢,又跟老板要了個袋子把剩下的小籠包打包帶走。
鐘華這麽直白的讚美,堪稱百年一遇!
她追上去,“你後悔了吧,獨一無二,你還當眾懟我讓我去做出鏡記者?”
鐘華斜睨她一眼。
這人的確是個奇異的矛盾綜合體。
她有遠超常人的沈穩機智,有時候卻又像是血液裏流淌著瘋子的基因,有一股與生俱來的孤勇。她有眼界有胸襟,根本不需要被保護,但有時候又睚眥必報,小心眼的厲害。
就拿普利策那事來說,拒絕領獎是她自有風骨,還要在全世界的聚焦裏打人家的臉,這就是記著人家拿獎買她虛假報道的仇呢。
這個世界上偉大的人物就如同銀河中的群星,亙古閃耀。
寧馥的那顆星星,轉到背後是一個皮卡丘。
她會成為一個了不起並且有趣的人。
鐘華難得地起了玩笑的心思,他道:“我說真心的。”
“叫你去當出鏡記者,不是看不起你。”他的目光掠過寧馥油汪汪的嘴唇,忍著吐槽的欲望,道:“公允來說,你是我平生僅見的美人。”
寧馥呆住了,“啊?”
鐘華哈哈大笑,轉身走了。
*
陳苗失蹤是在一個星期三。
她從家中走失後,家裏人也曾報警、遍發尋人啟事,想了不少辦法費了無數經歷去找她,可這些年下來依然是毫無音訊。
除了鐘華的每個周末,周三只要有時間他也會去找人。
——陳苗已經瘋了,已經沒有了正常人的思維和邏輯,但她在星期三離家走失,就意味著這一天很可能是有意義的。
沒有更多的信息,鐘華只有堅持這一點看似空茫,幾乎沒什麽憑據的線索。
鐘華帶寧馥去了一處公園。
周末,他會開車到街上去慢慢巡視,周三,就固定到這裏“蹲守”。
這裏拆遷過。
“以前,是陳苗出事的地方。”鐘華對寧馥簡單地解釋道。
覺得走失的陳苗可能經過這裏,只是鐘華的直覺。
在無數個星期三的下午,他在這公園裏等待。
這街心公園很漂亮,草坪修整得挺幹凈,配備了不少健身器材,碰到陽光好的時候,成群的老頭老太太在這小公園裏鍛煉身體跳跳廣場舞,玩輪滑的小孩子們像一群群飛來飛去的鳥兒,在人群之間穿梭著,歡叫著。
沒有人知道,曾經這裏還是一片破敗的城中村時,有一個二十三歲的女記者,在這裏被人劃了27刀。
為了做好她的工作。
寧馥跟鐘華在這兒一蹲就是一下午。一無所獲。
“明天還來嗎?”
“來。”
“那早飯你請。”
在第三個星期三,下午,三點半的時候。
鐘華接到關童的電話,新聞中心的主任在手機那頭苦口婆心,“知道的是你愛惜部下,替她撐腰給她擋槍子兒,不知道的還以為你對臺裏有意見呢!給你停職是為了保護你,你這家夥可別給我不識好歹啊!”
他啰啰嗦嗦地說了一達通,核心意思就是:歇夠了趕快回來開工幹活,調查記者部不能沒有你!
——順便把浪夠了的寧馥也提溜回來吧!
不要太任性!
其他的八卦廢話都被鐘華自動過濾了,例如——
“你這些天都和小寧在一塊?”
“和她相處怎麽樣?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氣,我看這個世界上就這麽一個特殊人才!”
“考慮考慮不?大個八、九歲不是事,關鍵看你現在有多了解人家,趕緊出手,投其所好!”
鐘華忍著他的聒噪,“別再讓我聽見你費這種口舌。”
他曾經堂堂正正地說過,“我喜歡她”。以欣賞的語氣,問心無愧,坦坦蕩蕩。
他喜歡寧馥。就愈發希望寧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頭上的痕跡。她的每一步都應該向前,走向成熟,背負沈重,註定成為一名偉大的記者。
他的喜歡是要給她加一點沈重的東西,讓她朝偉大跨出那一步之遙。
而不是耽於情愛。
他自己於這些,也並沒有多大的興趣。
關童訕訕地閉嘴了。
鐘華卻突然笑了,“不過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他在掛電話前懟關童,“她比你可愛太多。你要多向寧馥學習,老關。”
寧馥好吃,嗜甜,喜歡烤紅薯和快樂水,也喜歡吃牛肉幹和各種奶制品,總是喝劣質奶茶,不在意外表,卻非常在意保養她那頭長發。
她最近就沈迷這個街心公園拐角的奶昔,每天這個點就去買。
鐘華掛斷電話,手機還沒放到衣兜裏,便聽見寧馥在喊他。
“鐘華,你來,陳苗說她也想喝紫色的這個!”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