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仗劍人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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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仗劍人間(4)
寧馥帶著一種忐忑的疑問入睡。
第二天,她又到了天橋上。
這一回,小陳不再搭理她了,只是自顧自地拉他的二胡。
寧馥這一次在天橋上呆了一整天。
她從早上八點就到了,比小陳去的還要早。站在平時他乞討的地方有點太古怪,她挑了個有垂柳的地方,拿一本書裝作早讀的學生。
過了一會,小陳來了。
大陳照舊用那根木棍牽著他,這條路他們走過許多遍,上天橋的臺階一共六十多節,走上來沒有一個磕絆。
大陳把小陳領到慣常的地方讓他坐下,“今天太陽大,中午我給你帶水來。”他又囑咐了兩句,轉身走了。
寧馥在小陳的討飯缸子裏放下一張十塊錢。
這應該是小陳今天“開張”的第一筆錢了。而且還不是小數目呢——大多數人給得都是一元、五角和一角的鋼镚或紙幣,五塊錢的都少。
小陳的耳力很好,他聽出了寧馥的腳步,朝她點了點頭。
兩個人這段時間說過的話,總共加起來也不到市局,但卻莫名地培養出了一種默契。
——小陳雖然脾氣不好沈默寡言,但也還算是個“稱職”的乞丐,路人給錢,他都會說上句謝謝,再加上一兩句吉祥話。
可寧馥給錢,他就只是點頭致意,似乎知道對方在意的也不是那一兩句“好人一生平安”。他也就不浪費口舌了。
寧馥更像一個付費的聽眾。
小陳又拉起《二泉映月》。
他拉完這一首,有換了一首喜慶的曲子,有路人走過,瞧見他眼盲,也掏出一兩塊錢扔進那個搪瓷缸子裏。
硬幣發出清脆的響聲,小陳就停下琴弓,嘶啞地說:“謝謝,謝謝,好人啊,謝謝你……”
又過來兩個女孩子,體貼地彎腰放兩張紙幣,他也能從面前空氣的流動感覺到人家的動作,又開口說:“謝謝,謝謝,好人啊,謝謝你們……”
寧馥數了一下,這一上午的工夫,算上自己那十塊錢,小陳已經賺了五十多。
對於一個乞丐來說,這絕對是個可觀的數目。
到中午吃飯的時間,寧馥問:“我給你買一份飯吧?你也一上午沒喝水了。”
小陳在這裏要飯堪稱“孑然一身”,只有一張破塑料布和幾張舊報紙墊在屁股底下,除了一把二胡和裝錢的搪瓷缸子,啥都沒有。
小陳冷漠地拒絕了她。
“不用,”他的語氣聽起來很不耐煩,中間還帶著一絲隱約的憤怒,“我有人管!”
他看起來極為暴躁,那樣子像是隨時準備撿起地上的磚頭砸人。
寧馥退開了,“那我吃完飯再來。”
小陳沒有再理她。
寧馥其實並沒有走遠。她只是下了天橋,找了個就在路對過的小飯店,跑到二層去給自己點了個工作套餐,特地挑了一個靠窗的座。
從她這個位置,剛好可以望見天橋上的情景。
原女配在她的腦海角落裏冷嘲熱諷——這有什麽好看的?明明只是最簡單的課程期末作業,卻偏要搞得像在追蹤什麽驚天的大新聞一樣。
她最煩這樣的人,一副我最認真我最正義我最有理想的模樣,管天管地管別人是不是陽光健康,其實根本是自己最沒本事!
都說社會太現實,可難道讓社會變成這樣的,不是每個人的現實麽?
因為人都是貪生且趨利的。
只要你過得好,沒人在意你用了什麽手段,他們只會羨慕你,然後暗自惱恨為什麽好機會沒有降臨在自己的頭上。
若要拿游戲來比,這就是個全員惡人的局。想要勝利,就要能狠心,能取舍,能放棄底線。
她是林氏報業真正的千金大小姐,她本該擁有優渥的家世,疼寵她的父母。
她不應該坐在這個滿是油煙味的小餐館裏,盯兩個乞丐的梢。
在原女配心中,這個不知打哪來、還霸道地占據了她身體的“孤魂野鬼”,也是個和林越越一樣的傻子。
看看吧,她連最簡單的采訪選題都搞不定!
原女配現在是幹看著幹生氣,即使使盡了渾身解數,也無法讓自己的意識操控這身體哪怕一根手指頭。
她直接在寧馥的腦海裏氣到自閉了。
與此同時。
大陳來了。
他手上提著個塑料袋,從中拿出一個破舊的保溫瓶遞給小陳,看著小陳猛灌幾口水,又從中取出個饅頭來,掰了一半遞給他。
小陳就一口水一口幹饅頭地解決了午餐。
他吃那半個饅頭時,雖看不到表情,但動作顯得格外小心翼翼,顯然很珍惜這頓飯。
他們說了幾句什麽,寧馥離得太遠,根本聽不見動靜,也看不清嘴型。只見大陳彎下腰,從地上拿起那只搪瓷缸子,將裏頭的錢倒進那只塑料袋裏。
然後又叫小陳站起來,給他挪了挪位置,將塑料布換到有些樹蔭的位置,省得他長時間地在太陽下暴曬。
然後大陳就走了。
寧馥叫店家打包了一份青椒肉絲的盒飯,重新回到天橋上。
“我剛剛去吃午飯了。你吃了嗎?”
她問小陳,語氣歡快,像一個善良單純而不知人間疾苦的女大學生。
寧馥將手中的盒飯揭開蓋,青椒炒肉的香味撲鼻而來,“我給你也點了一份,你雖看不見,但是應該能自己吃飯吧?店家沒給勺子。”
她也不怕傷了小陳的自尊,自顧自地道:“你也不用謝我,這飯只花十二塊錢,你待會拉二胡給我聽就行了。”
“啪”地一聲,是一次性筷子被掰開的聲音,她還特地磨了磨筷子上的毛刺,將筷子放進小陳的手中。
小陳卻並不領寧馥的好意。
他猛地一甩手,那筷子就立刻被甩了出去,滾出老遠。
“我吃過了,不餓。”
他說完,自顧自地拉起了二胡,仿佛不打算再和寧馥說任何一句話。
青椒肉絲蓋飯就在旁邊冒著香氣,他也無動於衷。
一個三十多歲,正值壯年的男人,即使因為常年行乞,營養不良身體不好,但也不該只吃半個饅頭就飽了。
若說他患有重病,可除了眼睛盲了行動不便,身上臟兮兮地發臭,卻還有力氣拉上一整天的二胡。
他為什麽不吃呢?
是不想,還是……不敢?
她註視著小陳的臉,他蒙著白翳的眼無神地註視著前方,因為要博人同情博人眼球,因此也不能戴墨鏡。
《二泉映月》的曲調又響起來,琴聲悠揚,第一段快要結束的部分,又重覆了。
明日高懸,正是下午兩點最熱的時候,寧馥突地打了個寒顫。她猛然若有所覺地一回頭——
大陳站在天橋下,正望著他們。
*
大陳似乎只是不放心自己這個瞎子小兄弟,見寧馥轉回頭來,還朝她招了招手,然後便轉身離開了。
寧馥一顆心激跳了幾秒,這才深吸一口氣讓自己鎮定下來。
她雖然快穿過無數的言情世界,什麽霸總的小黑屋啦,反派的“愛心鎖鏈”啦都經歷過不少,自認也是見過世面的,可卻從來沒像此刻一樣,有被嚇到。
事到如今,那一絲懷疑已經盤旋成一團濃重的疑雲,籠罩在寧馥的心上。
追尋真相,這是記者這個身份與生俱來的本能和沖動,是恐懼無法驅散的。
——即使她現在還根本算不上個正經記者。
小陳果然還會理她。
哪怕他一次次做出拒絕的姿態,甚至緊閉雙唇,言語動作無不透露出不耐和暴躁,但只要寧馥沒被他嚇走、依舊蹲在他旁邊時不時地問些問題,十個問題裏他會回答一兩個。
哪怕大多數是簡單的點頭、搖頭、“是”或“不是”,這也已經是非常大的突破了。
“其實你一天能討到的錢不算少。”寧馥笑笑,小陳面前的搪瓷缸子裏已經又鋪了薄薄一層硬幣和幾張紙幣了,“你不怕有人欺負你瞎,把你的錢拿走麽?”
她說話直白,倒不想那些個估計他眼睛,講話小心翼翼的大學生。
小陳對一個施舍的路人道完謝,說道:“不會。”
他倒是很篤定,冷淡道:“有我哥呢。”
寧馥眨了眨眼。
她搜索了一下回憶,至少在原女配的記憶中,從一入學,好像就沒怎麽在學校附近這兩個位置看見過大陳小陳以外的乞丐。
似乎也沒發生過搶地盤欺負人或者乞丐們打架鬥毆的事件。
可能是地盤已經劃分好了。小陳有他哥“撐腰”,沒人敢來欺負他是個瞎子。
寧馥看他手上似乎有繭子,便道:“能給我看看你的手嗎?”
小陳有些警惕,但似乎是想到寧馥這些天來的“誠意”,將手伸了出來。
常握琴弓的位置確實都有一層繭子。
繭子是老繭,他手上還有些細碎的傷痕,可能是這些年傷到的,又或者當初在工地打工時難免的傷口,但依舊無法遮蓋那拉琴磨出的印記。
如果不練上十幾年,是磨不出這樣的老繭的。
寧馥又問:“你練琴很久了吧。有多久?”
也許是想到練琴的不易,小陳的聲音低沈,“我是瞎了以後才開始練琴的。四五年了。”
如果是真的,聽到這故事的人免不了稱讚一聲天才,一個盲人,在失去視力以後才開始練習二胡,如今還能拉的似模似樣,期間付出的辛苦努力,絕對不是常人能比。
但因為帶著懷疑之心,所見便處處有蹊蹺。
他手上的繭子,那模樣絕對不止是練琴四五年能磨出來的。
他為什麽要說謊呢?
眼瞎後練出二胡技藝的故事,讓小陳的行為與其說是乞討,不如說是賣藝。後者顯然更令人尊敬,——
也能得到更多的錢。
天色已經漸漸地暗下來,小陳又拉了一編《二泉映月》。
這可能是今天的最後一遍,因為他該回“家”去了。他開始整理,摸索著將琴弓數組起來。
寧馥忽然道:“你今天一共拉了五遍二泉映月。”
小陳的動作一頓。他似乎沒想到寧馥會聽得這麽認真,連次數都給他數出來了。
她接著道:“按照這樣的頻率,就算你三年前才開始到這裏拉琴乞討,一年算你三百天,一天四次,三年,就是三千六百回。”
“三千六百遍《二泉映月》,你為什麽會一直在同一個地方出錯呢?”
盲人的呼吸突然粗重起來,他猛地擡起頭,在這路燈還未亮起,月光尚且昏暗的鐵灰色黃昏裏,已經瞎了的兩顆白蒙蒙的眼珠似乎準確地找到了寧馥的方位,死死地盯著她。
就像他們突然對視了一樣。
寧馥悚然一驚。
小陳起伏的胸膛卻突然平覆下去,他的眼睛剛剛迸射出的一絲微光也飛快地消失了,在昏暗的光線中,兩只眼睛就像死魚的眼珠子,動也不動。
他冷漠而平淡地反問:“我拉錯了嗎?”
看起來,他一點都不在意這件事,“可能是最初學的時候就學錯了吧。我是個瞎子,看不見譜。”
“小姑娘在這裏一整天嘞。”
背後突然傳來人聲,寧馥一回頭,大陳正站走過來,手裏拎著木棍,“我中午看見你啦,好心腸。”
大陳道:“不過他身體有病,不能吃油膩的,你給他買飯他也不會吃的。”
寧馥笑笑,“我也是第一次見盲人拉琴能拉的這麽好,你弟弟真厲害啊。”
大陳仿佛與有榮焉,他道:“他是下過苦功夫。害,我們就是這個命,會拉二胡又怎麽樣?還不是在街上要飯!”
他打量了一下寧馥,問道:“你是這裏的學生吧。”大陳漫不經心地朝學校指了指,“要交期末作業?采訪的話你找這個悶葫蘆沒用的,找我吧,我給你說。”
他輕車熟路,“可以拍照,如果錄像就要加錢。”
寧馥驚喜地道:“真的嗎?那我明天采訪您行嗎?”她有些不好意思,“我今天沒帶設備。”
大陳點點頭,“行啊。”
寧馥一副怕他反悔的樣子,急忙與大陳約定了明天的采訪時間,說好兩個乞丐要一起出鏡。
大陳將棍子伸給小陳,拉著他走了。
寧馥望著他們的背影走下天橋,她從另一頭下了天橋,遠遠地跟在後面。
離學校一公裏多,有一處棚戶區,算是城中的貧民窟,老居民許多都搬走了,住在這裏的三教九流什麽人都有,很多外來的小商販為了圖便宜,兩三家合租一套平房的都有。
政府也治理過幾次,但這片區域,就如同這一線大城市光鮮亮麗外表下的癬芥之患,總是難以根治。有的人走了,總有人又住進來。
二陳,就住在這片棚戶區最外圍、最偏僻的一個小平房裏。
寧馥只遠遠地看了一眼位置,沒有立即跟過去。她先在別處吃了個晚飯,然後給自己的設備充好電。
手持微型攝像機,一直就裝在她隨身的背包裏。
與此同時,她能感受到,腦海中的原女配的情緒,也越來越焦慮、越來越擔憂了。
她不傻。相反,她是太聰明了。
即使沒有寧馥的任何提示,她也和寧馥想到了一起去,她意識到這兩個乞丐有問題,而且很可能是隱藏著一個可怕的、危險的大秘密。
作為一個精致的利己主義者,如果此時她能夠把控自己的身體,她絕對要立刻回宿舍去!
為什麽不能老老實實做完原本簡單到無腦的作業?!為什麽非要刨根究底?!為什麽非要這麽敏銳?!
事到如今,原女配也不得不承認這個占據自己身體的“孤魂野鬼”並不是她心中暗自咒罵的“蠢貨”。
雖然她顯示出令人絕望的正義感和非常能惹麻煩的執著,但她也的確有一雙如刀的眼睛。
只盼她這份細致敏銳能讓她保護好自己的身體。
*
夜深了。
淩晨十分,街道上幾乎已經沒了行人,車流也變得極少,偶爾駛過的汽車遠光燈照到喝夜酒正在路邊嘔吐的醉漢。
寧馥按照記憶中的路線,來到了那片棚戶區。
她打開了攝像機,電池滿格,畫面也還算清晰,不過因為光線所限,有些模糊的噪點。
棚戶區裏還有些人聲。
這裏住的小攤販們有的剛出攤回來,因為用水和公共廁所的分配時間吵吵嚷嚷,但這些聲音也只是隱隱約約地傳過來,那種煙火氣的溫暖,似乎也被隔絕在外。
寧馥接近了二陳住的房子。
兩個乞丐能住進這裏,成了不再流浪的人,是因為這房子本就沒有主人。
它在棚戶區裏都算是最偏僻的,離大街最遠,靠著一條死胡同,連狗都不去裏頭拉屎。
而且這屋子也實在太破了,連那些為了攢錢,摳得要和別人擠一張床的小販們也不願意來住。
屋子是磚房,但墻磚已經不知是哪朝哪代的古董,酥得直掉渣。房頂蓋著瓦,隔幾片就有一塊碎的,想必下雨的時候屋裏水聲也不小。這應該是很久以前人家用來堆放煤炭儲存蔬菜的小房。
屋子後面堆著一些雜物,編織袋中鼓鼓囊囊地裝著東西,看形狀像是撿來的易拉罐,袋子上卻已經落滿了厚厚的一層灰。
寧馥盡量放輕腳步,無聲無息地靠近。
她知道這舉動有些大膽得過火,但她必須要求證,才能有針對地準備明天的采訪。
——才能決定……她拍攝的東西到底是采訪的背景素材,還是報警以後的呈堂證供。
小房窗子很高,安著幾條柵欄,寧馥點起腳尖才能夠得著窗玻璃。
攝像機的屏幕上代表“正在錄像”的小紅點安靜地一閃一閃。
寧馥望向屋內。
沒開燈,二陳可能已經睡了。
屋內黑黢黢的,寧馥只能靠著外面的那一點點月光才能勉強看到窗戶旁的陳設。靠窗的墻邊是床,看不清有沒有躺著人。
下一秒。
攝像機的屏幕中,玻璃後面,猛然出現了一張人臉!
寧馥的手猛然扣緊墻磚,幾乎要驚叫出聲!
那瞎子乞丐的臉隔著玻璃,灰白的眼睛直直地對上她!
小陳無聲地做了個口型。
電光石火間,寧馥幾乎是跟著他的口型喃喃,才意識到他在說什麽。他說——
“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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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馥帶著一種忐忑的疑問入睡。
第二天,她又到了天橋上。
這一回,小陳不再搭理她了,只是自顧自地拉他的二胡。
寧馥這一次在天橋上呆了一整天。
她從早上八點就到了,比小陳去的還要早。站在平時他乞討的地方有點太古怪,她挑了個有垂柳的地方,拿一本書裝作早讀的學生。
過了一會,小陳來了。
大陳照舊用那根木棍牽著他,這條路他們走過許多遍,上天橋的臺階一共六十多節,走上來沒有一個磕絆。
大陳把小陳領到慣常的地方讓他坐下,“今天太陽大,中午我給你帶水來。”他又囑咐了兩句,轉身走了。
寧馥在小陳的討飯缸子裏放下一張十塊錢。
這應該是小陳今天“開張”的第一筆錢了。而且還不是小數目呢——大多數人給得都是一元、五角和一角的鋼镚或紙幣,五塊錢的都少。
小陳的耳力很好,他聽出了寧馥的腳步,朝她點了點頭。
兩個人這段時間說過的話,總共加起來也不到市局,但卻莫名地培養出了一種默契。
——小陳雖然脾氣不好沈默寡言,但也還算是個“稱職”的乞丐,路人給錢,他都會說上句謝謝,再加上一兩句吉祥話。
可寧馥給錢,他就只是點頭致意,似乎知道對方在意的也不是那一兩句“好人一生平安”。他也就不浪費口舌了。
寧馥更像一個付費的聽眾。
小陳又拉起《二泉映月》。
他拉完這一首,有換了一首喜慶的曲子,有路人走過,瞧見他眼盲,也掏出一兩塊錢扔進那個搪瓷缸子裏。
硬幣發出清脆的響聲,小陳就停下琴弓,嘶啞地說:“謝謝,謝謝,好人啊,謝謝你……”
又過來兩個女孩子,體貼地彎腰放兩張紙幣,他也能從面前空氣的流動感覺到人家的動作,又開口說:“謝謝,謝謝,好人啊,謝謝你們……”
寧馥數了一下,這一上午的工夫,算上自己那十塊錢,小陳已經賺了五十多。
對於一個乞丐來說,這絕對是個可觀的數目。
到中午吃飯的時間,寧馥問:“我給你買一份飯吧?你也一上午沒喝水了。”
小陳在這裏要飯堪稱“孑然一身”,只有一張破塑料布和幾張舊報紙墊在屁股底下,除了一把二胡和裝錢的搪瓷缸子,啥都沒有。
小陳冷漠地拒絕了她。
“不用,”他的語氣聽起來很不耐煩,中間還帶著一絲隱約的憤怒,“我有人管!”
他看起來極為暴躁,那樣子像是隨時準備撿起地上的磚頭砸人。
寧馥退開了,“那我吃完飯再來。”
小陳沒有再理她。
寧馥其實並沒有走遠。她只是下了天橋,找了個就在路對過的小飯店,跑到二層去給自己點了個工作套餐,特地挑了一個靠窗的座。
從她這個位置,剛好可以望見天橋上的情景。
原女配在她的腦海角落裏冷嘲熱諷——這有什麽好看的?明明只是最簡單的課程期末作業,卻偏要搞得像在追蹤什麽驚天的大新聞一樣。
她最煩這樣的人,一副我最認真我最正義我最有理想的模樣,管天管地管別人是不是陽光健康,其實根本是自己最沒本事!
都說社會太現實,可難道讓社會變成這樣的,不是每個人的現實麽?
因為人都是貪生且趨利的。
只要你過得好,沒人在意你用了什麽手段,他們只會羨慕你,然後暗自惱恨為什麽好機會沒有降臨在自己的頭上。
若要拿游戲來比,這就是個全員惡人的局。想要勝利,就要能狠心,能取舍,能放棄底線。
她是林氏報業真正的千金大小姐,她本該擁有優渥的家世,疼寵她的父母。
她不應該坐在這個滿是油煙味的小餐館裏,盯兩個乞丐的梢。
在原女配心中,這個不知打哪來、還霸道地占據了她身體的“孤魂野鬼”,也是個和林越越一樣的傻子。
看看吧,她連最簡單的采訪選題都搞不定!
原女配現在是幹看著幹生氣,即使使盡了渾身解數,也無法讓自己的意識操控這身體哪怕一根手指頭。
她直接在寧馥的腦海裏氣到自閉了。
與此同時。
大陳來了。
他手上提著個塑料袋,從中拿出一個破舊的保溫瓶遞給小陳,看著小陳猛灌幾口水,又從中取出個饅頭來,掰了一半遞給他。
小陳就一口水一口幹饅頭地解決了午餐。
他吃那半個饅頭時,雖看不到表情,但動作顯得格外小心翼翼,顯然很珍惜這頓飯。
他們說了幾句什麽,寧馥離得太遠,根本聽不見動靜,也看不清嘴型。只見大陳彎下腰,從地上拿起那只搪瓷缸子,將裏頭的錢倒進那只塑料袋裏。
然後又叫小陳站起來,給他挪了挪位置,將塑料布換到有些樹蔭的位置,省得他長時間地在太陽下暴曬。
然後大陳就走了。
寧馥叫店家打包了一份青椒肉絲的盒飯,重新回到天橋上。
“我剛剛去吃午飯了。你吃了嗎?”
她問小陳,語氣歡快,像一個善良單純而不知人間疾苦的女大學生。
寧馥將手中的盒飯揭開蓋,青椒炒肉的香味撲鼻而來,“我給你也點了一份,你雖看不見,但是應該能自己吃飯吧?店家沒給勺子。”
她也不怕傷了小陳的自尊,自顧自地道:“你也不用謝我,這飯只花十二塊錢,你待會拉二胡給我聽就行了。”
“啪”地一聲,是一次性筷子被掰開的聲音,她還特地磨了磨筷子上的毛刺,將筷子放進小陳的手中。
小陳卻並不領寧馥的好意。
他猛地一甩手,那筷子就立刻被甩了出去,滾出老遠。
“我吃過了,不餓。”
他說完,自顧自地拉起了二胡,仿佛不打算再和寧馥說任何一句話。
青椒肉絲蓋飯就在旁邊冒著香氣,他也無動於衷。
一個三十多歲,正值壯年的男人,即使因為常年行乞,營養不良身體不好,但也不該只吃半個饅頭就飽了。
若說他患有重病,可除了眼睛盲了行動不便,身上臟兮兮地發臭,卻還有力氣拉上一整天的二胡。
他為什麽不吃呢?
是不想,還是……不敢?
她註視著小陳的臉,他蒙著白翳的眼無神地註視著前方,因為要博人同情博人眼球,因此也不能戴墨鏡。
《二泉映月》的曲調又響起來,琴聲悠揚,第一段快要結束的部分,又重覆了。
明日高懸,正是下午兩點最熱的時候,寧馥突地打了個寒顫。她猛然若有所覺地一回頭——
大陳站在天橋下,正望著他們。
*
大陳似乎只是不放心自己這個瞎子小兄弟,見寧馥轉回頭來,還朝她招了招手,然後便轉身離開了。
寧馥一顆心激跳了幾秒,這才深吸一口氣讓自己鎮定下來。
她雖然快穿過無數的言情世界,什麽霸總的小黑屋啦,反派的“愛心鎖鏈”啦都經歷過不少,自認也是見過世面的,可卻從來沒像此刻一樣,有被嚇到。
事到如今,那一絲懷疑已經盤旋成一團濃重的疑雲,籠罩在寧馥的心上。
追尋真相,這是記者這個身份與生俱來的本能和沖動,是恐懼無法驅散的。
——即使她現在還根本算不上個正經記者。
小陳果然還會理她。
哪怕他一次次做出拒絕的姿態,甚至緊閉雙唇,言語動作無不透露出不耐和暴躁,但只要寧馥沒被他嚇走、依舊蹲在他旁邊時不時地問些問題,十個問題裏他會回答一兩個。
哪怕大多數是簡單的點頭、搖頭、“是”或“不是”,這也已經是非常大的突破了。
“其實你一天能討到的錢不算少。”寧馥笑笑,小陳面前的搪瓷缸子裏已經又鋪了薄薄一層硬幣和幾張紙幣了,“你不怕有人欺負你瞎,把你的錢拿走麽?”
她說話直白,倒不想那些個估計他眼睛,講話小心翼翼的大學生。
小陳對一個施舍的路人道完謝,說道:“不會。”
他倒是很篤定,冷淡道:“有我哥呢。”
寧馥眨了眨眼。
她搜索了一下回憶,至少在原女配的記憶中,從一入學,好像就沒怎麽在學校附近這兩個位置看見過大陳小陳以外的乞丐。
似乎也沒發生過搶地盤欺負人或者乞丐們打架鬥毆的事件。
可能是地盤已經劃分好了。小陳有他哥“撐腰”,沒人敢來欺負他是個瞎子。
寧馥看他手上似乎有繭子,便道:“能給我看看你的手嗎?”
小陳有些警惕,但似乎是想到寧馥這些天來的“誠意”,將手伸了出來。
常握琴弓的位置確實都有一層繭子。
繭子是老繭,他手上還有些細碎的傷痕,可能是這些年傷到的,又或者當初在工地打工時難免的傷口,但依舊無法遮蓋那拉琴磨出的印記。
如果不練上十幾年,是磨不出這樣的老繭的。
寧馥又問:“你練琴很久了吧。有多久?”
也許是想到練琴的不易,小陳的聲音低沈,“我是瞎了以後才開始練琴的。四五年了。”
如果是真的,聽到這故事的人免不了稱讚一聲天才,一個盲人,在失去視力以後才開始練習二胡,如今還能拉的似模似樣,期間付出的辛苦努力,絕對不是常人能比。
但因為帶著懷疑之心,所見便處處有蹊蹺。
他手上的繭子,那模樣絕對不止是練琴四五年能磨出來的。
他為什麽要說謊呢?
眼瞎後練出二胡技藝的故事,讓小陳的行為與其說是乞討,不如說是賣藝。後者顯然更令人尊敬,——
也能得到更多的錢。
天色已經漸漸地暗下來,小陳又拉了一編《二泉映月》。
這可能是今天的最後一遍,因為他該回“家”去了。他開始整理,摸索著將琴弓數組起來。
寧馥忽然道:“你今天一共拉了五遍二泉映月。”
小陳的動作一頓。他似乎沒想到寧馥會聽得這麽認真,連次數都給他數出來了。
她接著道:“按照這樣的頻率,就算你三年前才開始到這裏拉琴乞討,一年算你三百天,一天四次,三年,就是三千六百回。”
“三千六百遍《二泉映月》,你為什麽會一直在同一個地方出錯呢?”
盲人的呼吸突然粗重起來,他猛地擡起頭,在這路燈還未亮起,月光尚且昏暗的鐵灰色黃昏裏,已經瞎了的兩顆白蒙蒙的眼珠似乎準確地找到了寧馥的方位,死死地盯著她。
就像他們突然對視了一樣。
寧馥悚然一驚。
小陳起伏的胸膛卻突然平覆下去,他的眼睛剛剛迸射出的一絲微光也飛快地消失了,在昏暗的光線中,兩只眼睛就像死魚的眼珠子,動也不動。
他冷漠而平淡地反問:“我拉錯了嗎?”
看起來,他一點都不在意這件事,“可能是最初學的時候就學錯了吧。我是個瞎子,看不見譜。”
“小姑娘在這裏一整天嘞。”
背後突然傳來人聲,寧馥一回頭,大陳正站走過來,手裏拎著木棍,“我中午看見你啦,好心腸。”
大陳道:“不過他身體有病,不能吃油膩的,你給他買飯他也不會吃的。”
寧馥笑笑,“我也是第一次見盲人拉琴能拉的這麽好,你弟弟真厲害啊。”
大陳仿佛與有榮焉,他道:“他是下過苦功夫。害,我們就是這個命,會拉二胡又怎麽樣?還不是在街上要飯!”
他打量了一下寧馥,問道:“你是這裏的學生吧。”大陳漫不經心地朝學校指了指,“要交期末作業?采訪的話你找這個悶葫蘆沒用的,找我吧,我給你說。”
他輕車熟路,“可以拍照,如果錄像就要加錢。”
寧馥驚喜地道:“真的嗎?那我明天采訪您行嗎?”她有些不好意思,“我今天沒帶設備。”
大陳點點頭,“行啊。”
寧馥一副怕他反悔的樣子,急忙與大陳約定了明天的采訪時間,說好兩個乞丐要一起出鏡。
大陳將棍子伸給小陳,拉著他走了。
寧馥望著他們的背影走下天橋,她從另一頭下了天橋,遠遠地跟在後面。
離學校一公裏多,有一處棚戶區,算是城中的貧民窟,老居民許多都搬走了,住在這裏的三教九流什麽人都有,很多外來的小商販為了圖便宜,兩三家合租一套平房的都有。
政府也治理過幾次,但這片區域,就如同這一線大城市光鮮亮麗外表下的癬芥之患,總是難以根治。有的人走了,總有人又住進來。
二陳,就住在這片棚戶區最外圍、最偏僻的一個小平房裏。
寧馥只遠遠地看了一眼位置,沒有立即跟過去。她先在別處吃了個晚飯,然後給自己的設備充好電。
手持微型攝像機,一直就裝在她隨身的背包裏。
與此同時,她能感受到,腦海中的原女配的情緒,也越來越焦慮、越來越擔憂了。
她不傻。相反,她是太聰明了。
即使沒有寧馥的任何提示,她也和寧馥想到了一起去,她意識到這兩個乞丐有問題,而且很可能是隱藏著一個可怕的、危險的大秘密。
作為一個精致的利己主義者,如果此時她能夠把控自己的身體,她絕對要立刻回宿舍去!
為什麽不能老老實實做完原本簡單到無腦的作業?!為什麽非要刨根究底?!為什麽非要這麽敏銳?!
事到如今,原女配也不得不承認這個占據自己身體的“孤魂野鬼”並不是她心中暗自咒罵的“蠢貨”。
雖然她顯示出令人絕望的正義感和非常能惹麻煩的執著,但她也的確有一雙如刀的眼睛。
只盼她這份細致敏銳能讓她保護好自己的身體。
*
夜深了。
淩晨十分,街道上幾乎已經沒了行人,車流也變得極少,偶爾駛過的汽車遠光燈照到喝夜酒正在路邊嘔吐的醉漢。
寧馥按照記憶中的路線,來到了那片棚戶區。
她打開了攝像機,電池滿格,畫面也還算清晰,不過因為光線所限,有些模糊的噪點。
棚戶區裏還有些人聲。
這裏住的小攤販們有的剛出攤回來,因為用水和公共廁所的分配時間吵吵嚷嚷,但這些聲音也只是隱隱約約地傳過來,那種煙火氣的溫暖,似乎也被隔絕在外。
寧馥接近了二陳住的房子。
兩個乞丐能住進這裏,成了不再流浪的人,是因為這房子本就沒有主人。
它在棚戶區裏都算是最偏僻的,離大街最遠,靠著一條死胡同,連狗都不去裏頭拉屎。
而且這屋子也實在太破了,連那些為了攢錢,摳得要和別人擠一張床的小販們也不願意來住。
屋子是磚房,但墻磚已經不知是哪朝哪代的古董,酥得直掉渣。房頂蓋著瓦,隔幾片就有一塊碎的,想必下雨的時候屋裏水聲也不小。這應該是很久以前人家用來堆放煤炭儲存蔬菜的小房。
屋子後面堆著一些雜物,編織袋中鼓鼓囊囊地裝著東西,看形狀像是撿來的易拉罐,袋子上卻已經落滿了厚厚的一層灰。
寧馥盡量放輕腳步,無聲無息地靠近。
她知道這舉動有些大膽得過火,但她必須要求證,才能有針對地準備明天的采訪。
——才能決定……她拍攝的東西到底是采訪的背景素材,還是報警以後的呈堂證供。
小房窗子很高,安著幾條柵欄,寧馥點起腳尖才能夠得著窗玻璃。
攝像機的屏幕上代表“正在錄像”的小紅點安靜地一閃一閃。
寧馥望向屋內。
沒開燈,二陳可能已經睡了。
屋內黑黢黢的,寧馥只能靠著外面的那一點點月光才能勉強看到窗戶旁的陳設。靠窗的墻邊是床,看不清有沒有躺著人。
下一秒。
攝像機的屏幕中,玻璃後面,猛然出現了一張人臉!
寧馥的手猛然扣緊墻磚,幾乎要驚叫出聲!
那瞎子乞丐的臉隔著玻璃,灰白的眼睛直直地對上她!
小陳無聲地做了個口型。
電光石火間,寧馥幾乎是跟著他的口型喃喃,才意識到他在說什麽。他說——
“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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