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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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首了。
關完廠房門回身時,我看到原本被綁著蜷縮成一團側躺的假千金這會兒已經坐起了身,正在扭著身子想解開腿上的繩結。
看來此前我和那一夥人周旋時,她一直在試圖自救。
這會兒與我對視一眼,她一哆嗦,險些歪倒下去,眼裏瞬間蓄滿了淚花,在攝影燈的照耀下,我這次真切看清了她眼中的恐懼。
但下一秒我就移開了目光,並沒有走過去,只靠著門坐下,掏出手機打了三個電話。
第一個是報警。嗯,更嚴謹地說是自首。
第二個打給了當地一家媒體,將今晚的這場輪/奸案當作新聞素材投了稿,並囑咐對方現在過來必能拿到一手消息。
這家媒體背靠國企,在紙媒、電媒和網媒方面都發展得很好,甚至本市的交通媒體也屬於它家。
面對霸總男主,這樣的背景會好過根基淺的小媒體,但我也並沒有報太大期待,這個電話權當順手為之。
放松下來之後,我又給原身手機裏與他對接的男主下屬打了電話,這次開了錄音。
我罵罵咧咧地告訴他:“TMD!那些混蛋發現這小妞是富家千金了,都說怕被報覆,不敢玩她,一個個都走了,就剩我一個人!你問問靳總,沒有十三個人,我一個人強她十三次算不算?如果算的話,另外十二個人的錢可都得給我!”
對面大概也在等著今晚的消息,一時緊張過頭,竟然脫口而出問道:“你糊弄誰呢?現在還有誰不知道她是假千金?”
說完這兩句他大概腦子也轉過了彎,趕忙補充:“你說的靳總是誰?我不認識!”
我大笑:“你不認識靳總,他們不認識假千金,哈哈哈,你們一半一半!”
我這一笑,他徹底意識到不對勁,做起了不合時宜的補救:“你找錯人了,我先掛了……”
“等下!”我趕忙叫住他,大聲道,“那我也走了哦!就留這假千金一個人被綁在這荒郊野外了哦!後面要是出了什麽事,傳出什麽不好聽的話,靳總……不……你……不,誰都不能怪我哦!”
對方安靜幾秒才說出一句:“關我什麽事!”
旋即掛斷了電話。
我沒再回撥過去,而是趕緊將市面上能找到的雲盤文件都下載下來,又註冊了好幾個新郵箱,將這段錄音一口氣存了十幾份。
夜間交通順暢,警車來得很快,聽到警笛聲響的時候,我才遙遙向惡毒女配丟過去一句話:“如果你夠聰明,就該把懲罰你的權力交給法律,而不是那個姓靳的。”
嗯,突然想不起來男主叫什麽了。
警察敲門的時候,我特地問了一下警號,看對方三秒答出,我才給開了門。
當假千金被揭開膠帶的下一刻,立馬就跟警察哭訴:“警察叔叔,我要自首,我做過很多錯事,我願意坐牢彌補我的過錯……”
而當警察拷上我的雙手推著我上警車時,我眼尖地看到了警戒線外的采訪車,立馬大喊:“警察叔叔,你們可不能只抓我,還有那十二個男人也別放過了!雖然他們都戴著口罩和帽子,但是你們肯定能根據監控找到的吧?我是自首,他們是逃逸,可更不能放過他們呀!”
警察讓我閉嘴,按著我的脖子,將我塞進了警車。
到了警局的審訊室,我對警官們可謂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將能賣的全賣了,為表誠意,甚至連賭咒發誓都用上了,配合度百分之千。
警察問我為什麽忽然在犯罪現場要改變想法幫助假千金,我告訴他們,我一開始就是為了扭轉乾坤而去。
“警官你們看,這結局不是還挺好麽?假千金自首,受到了正義的制裁。而不夠正義的惡行被揭穿,後面主使者再想故技重施可就沒那麽容易了。”
因為我的高配合度,對面的警察態度還挺和善:“可是你賭上了自己。”
我無奈嘆氣:“我想不到更好的辦法,只能這樣,沒得選吶。”
這全是實話,我確實沒得選,如果我能穿成其他人,我一定第一時間找警察幫忙,還免了咬傷自己之痛。
不過非常慶幸的是,穿書神沒讓我穿成當是時的假千金,在被捆住手腳粘住嘴的境況下,我還真想不到可行的辦法幫那瘦丫頭力挽狂瀾。
因為我的配合,後面我在司法系統監管下的生活還算安逸,只是耳目變得閉塞了起來,除了特定的新聞節目,我失去了其他消息渠道。
而在那些新聞節目中,並沒有出現過任何有關“廠房輪/奸未遂案”的字樣,我對此倒並不意外。
以男主的能量,如果這麽輕易就被我這個炮灰算計到,男主就不會是男主了。
拘留期間,我偶爾會被叫去指認其餘的涉案人。
其實我隱約覺得這種指認也只是走個流程,警方一定通過其他方式確定了他們的身份和犯罪嫌疑。
但我非常感謝這道流程,在那間廠房裏,那些人畢竟還是被口罩和帽子遮擋著大半面部,雖然我盡力記住了他們身上的其他特征,但還不足以完全確定真人。
而通過這一次次的指認,我才終於看清了他們的五官和身形。
或許是因為自覺犯的事不大,其餘十二個人並沒有刻意隱藏,又或許是現在的監控系統著實厲害,總之那十二個人的抓捕並沒有花費多久,不到半個月就全部歸案。
至於主使者,警方只給我看了幾張西裝男的照片,問我認不認識,我在其中找不到男主,問警方也沒得到答案,不由心下了然,男主果然將自己撇幹凈了。
有種不出所料的遺憾感。
不知是不是因為有人想要推動這樁案子盡快塵埃落定,我們很快就被送上了法庭。
此時我終於得知了這起案子最終所呈現的全貌:
那位被推出來的主使人正是曾與我通過電話的男主下屬,廠房中的那些攝影設備雖然是由另一批人以拍廣告的名義送過去安置好的,但警方在上面找到了他的指紋。
而當晚在與我通電話後,他沒忍住,還是驅車前往了那間廠房,雖然在看到警車之後立即返回,但是沿途的監控拍下了他的行跡,再加上與十三個直接案犯的聊天記錄,最大嫌疑毫無疑問地落定在他身上。
不論是為錢還是畏權,這位下屬總歸是甘心頂了缸,聽說招供得很及時,認罪態度也好,而作案動機是假千金得罪過他,所以他在前者落難後存心報覆。
我細細打量了這人一會兒,對方很年輕,應該不滿三十,瘦削蒼白,單看外表其實挺文氣。
感受到我的目光,他也朝我看過來,我本以為他會恨恨切齒,但沒料到他神色間竟無一絲動容,只眸光中滿是疲憊,毫無年輕人的朝氣可言。
最後的刑期下來,這位“主使”的刑期最長,被判了兩年零六個月,其餘十二人各自喜提一年到一年半刑期不等。
至於我,當時那些拍攝中的攝影機錄下了我吐血時的那段發言,雖然聽起來不像是在做好事,但根據最終的結果,我確實嚇退了那十二人,阻止了一起惡性事件的發生。
不過這種證據總歸還是不夠有力,加上原身曾有前科,所以法庭結合我的自首和高度配合,以及那句對假千金的“規勸”,綜合考慮,最終只判處我一年管制。
我可以不用坐牢,但需要定期向公安機關報道。
我十分滿意這個刑罰,當場感謝法官感謝警察。
出了局子,我開始規劃著過正常日子。
原身沒什麽學歷,自己也好吃懶做,所以時常飽一餐餓一頓的,才會是那麽面黃肌瘦的模樣。
我在破出租房附近的臟臟小街上理了發修了臉,又在路邊小攤上買了兩套便宜的新衣服,讓這副邋遢身體顯得稍微體面了一些,才開始四處尋找工作。
因為原身的前科,正經工作著實難找,我早出晚歸,幾乎跑遍了大半座城市,才在一家工地找了個臨時的搬磚工作。
日覆一日地搬了半年磚,我的身板壯實了許多,皮膚由蠟黃變成了黝黑,但總體形象卻比剛穿時年輕了好幾歲。
每每去警局報道,當初負責案件的警官都會從頭到腳打量我一番,然後笑道:“很不錯啊,小夥子,當真是脫胎換骨。”
憑借著搬磚練出的臂力和耐力,我在半年後換了工作,當上了一名蜘蛛人,就是給商務大樓洗外墻的工人。
雖然辛苦又危險,但這份工作的收入著實比搬磚高了不少,我買了輛小電驢,出行也方便了許多。
臨近年關時分,我已經來到這個世界九個月了,某天路過市中心,耀眼的廣場巨幕上出現了一對俊男美女,兩人攜手而立,代表自家企業給消費者們送上了新春祝福。
周遭一片哇塞聲,圍觀群眾紛紛嚷著好帥好美好般配。
我點點頭認同,這就是本世界的男女主,當然般配。
坦白說,雖然我看不慣男主找人輪/奸拐賣假千金的做法,但我從主觀情感上對男女主以及他們的結合沒有任何意見。
只是對錯應該有分明,他即便身為男主,犯了罪也要付出代價,不然也枉費我穿書這一遭。
又四個月後,第一批當初我的“合夥人”們出獄了,一共五人。
我在他們出獄時請了假,小電驢騎得風馳電掣,花了一個星期才終於摸清了幾個人的住址,並且不時去悄悄“探望”一下。
如此過了兩個月,又出獄了三個人,我依然如法炮制。
期間我仍然從事著蜘蛛人的工作,因著在團隊中屬於年輕人,體能有優勢,又踏實肯幹,工作效率日漸增長,我很快成為了團隊的核心成員之一,負責洗墻的商務樓逐漸變得高端,地理位置也越來越靠近市中心。
等到又是四個月之後,所有“合夥人”全部出獄,我才正式開始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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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完廠房門回身時,我看到原本被綁著蜷縮成一團側躺的假千金這會兒已經坐起了身,正在扭著身子想解開腿上的繩結。
看來此前我和那一夥人周旋時,她一直在試圖自救。
這會兒與我對視一眼,她一哆嗦,險些歪倒下去,眼裏瞬間蓄滿了淚花,在攝影燈的照耀下,我這次真切看清了她眼中的恐懼。
但下一秒我就移開了目光,並沒有走過去,只靠著門坐下,掏出手機打了三個電話。
第一個是報警。嗯,更嚴謹地說是自首。
第二個打給了當地一家媒體,將今晚的這場輪/奸案當作新聞素材投了稿,並囑咐對方現在過來必能拿到一手消息。
這家媒體背靠國企,在紙媒、電媒和網媒方面都發展得很好,甚至本市的交通媒體也屬於它家。
面對霸總男主,這樣的背景會好過根基淺的小媒體,但我也並沒有報太大期待,這個電話權當順手為之。
放松下來之後,我又給原身手機裏與他對接的男主下屬打了電話,這次開了錄音。
我罵罵咧咧地告訴他:“TMD!那些混蛋發現這小妞是富家千金了,都說怕被報覆,不敢玩她,一個個都走了,就剩我一個人!你問問靳總,沒有十三個人,我一個人強她十三次算不算?如果算的話,另外十二個人的錢可都得給我!”
對面大概也在等著今晚的消息,一時緊張過頭,竟然脫口而出問道:“你糊弄誰呢?現在還有誰不知道她是假千金?”
說完這兩句他大概腦子也轉過了彎,趕忙補充:“你說的靳總是誰?我不認識!”
我大笑:“你不認識靳總,他們不認識假千金,哈哈哈,你們一半一半!”
我這一笑,他徹底意識到不對勁,做起了不合時宜的補救:“你找錯人了,我先掛了……”
“等下!”我趕忙叫住他,大聲道,“那我也走了哦!就留這假千金一個人被綁在這荒郊野外了哦!後面要是出了什麽事,傳出什麽不好聽的話,靳總……不……你……不,誰都不能怪我哦!”
對方安靜幾秒才說出一句:“關我什麽事!”
旋即掛斷了電話。
我沒再回撥過去,而是趕緊將市面上能找到的雲盤文件都下載下來,又註冊了好幾個新郵箱,將這段錄音一口氣存了十幾份。
夜間交通順暢,警車來得很快,聽到警笛聲響的時候,我才遙遙向惡毒女配丟過去一句話:“如果你夠聰明,就該把懲罰你的權力交給法律,而不是那個姓靳的。”
嗯,突然想不起來男主叫什麽了。
警察敲門的時候,我特地問了一下警號,看對方三秒答出,我才給開了門。
當假千金被揭開膠帶的下一刻,立馬就跟警察哭訴:“警察叔叔,我要自首,我做過很多錯事,我願意坐牢彌補我的過錯……”
而當警察拷上我的雙手推著我上警車時,我眼尖地看到了警戒線外的采訪車,立馬大喊:“警察叔叔,你們可不能只抓我,還有那十二個男人也別放過了!雖然他們都戴著口罩和帽子,但是你們肯定能根據監控找到的吧?我是自首,他們是逃逸,可更不能放過他們呀!”
警察讓我閉嘴,按著我的脖子,將我塞進了警車。
到了警局的審訊室,我對警官們可謂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將能賣的全賣了,為表誠意,甚至連賭咒發誓都用上了,配合度百分之千。
警察問我為什麽忽然在犯罪現場要改變想法幫助假千金,我告訴他們,我一開始就是為了扭轉乾坤而去。
“警官你們看,這結局不是還挺好麽?假千金自首,受到了正義的制裁。而不夠正義的惡行被揭穿,後面主使者再想故技重施可就沒那麽容易了。”
因為我的高配合度,對面的警察態度還挺和善:“可是你賭上了自己。”
我無奈嘆氣:“我想不到更好的辦法,只能這樣,沒得選吶。”
這全是實話,我確實沒得選,如果我能穿成其他人,我一定第一時間找警察幫忙,還免了咬傷自己之痛。
不過非常慶幸的是,穿書神沒讓我穿成當是時的假千金,在被捆住手腳粘住嘴的境況下,我還真想不到可行的辦法幫那瘦丫頭力挽狂瀾。
因為我的配合,後面我在司法系統監管下的生活還算安逸,只是耳目變得閉塞了起來,除了特定的新聞節目,我失去了其他消息渠道。
而在那些新聞節目中,並沒有出現過任何有關“廠房輪/奸未遂案”的字樣,我對此倒並不意外。
以男主的能量,如果這麽輕易就被我這個炮灰算計到,男主就不會是男主了。
拘留期間,我偶爾會被叫去指認其餘的涉案人。
其實我隱約覺得這種指認也只是走個流程,警方一定通過其他方式確定了他們的身份和犯罪嫌疑。
但我非常感謝這道流程,在那間廠房裏,那些人畢竟還是被口罩和帽子遮擋著大半面部,雖然我盡力記住了他們身上的其他特征,但還不足以完全確定真人。
而通過這一次次的指認,我才終於看清了他們的五官和身形。
或許是因為自覺犯的事不大,其餘十二個人並沒有刻意隱藏,又或許是現在的監控系統著實厲害,總之那十二個人的抓捕並沒有花費多久,不到半個月就全部歸案。
至於主使者,警方只給我看了幾張西裝男的照片,問我認不認識,我在其中找不到男主,問警方也沒得到答案,不由心下了然,男主果然將自己撇幹凈了。
有種不出所料的遺憾感。
不知是不是因為有人想要推動這樁案子盡快塵埃落定,我們很快就被送上了法庭。
此時我終於得知了這起案子最終所呈現的全貌:
那位被推出來的主使人正是曾與我通過電話的男主下屬,廠房中的那些攝影設備雖然是由另一批人以拍廣告的名義送過去安置好的,但警方在上面找到了他的指紋。
而當晚在與我通電話後,他沒忍住,還是驅車前往了那間廠房,雖然在看到警車之後立即返回,但是沿途的監控拍下了他的行跡,再加上與十三個直接案犯的聊天記錄,最大嫌疑毫無疑問地落定在他身上。
不論是為錢還是畏權,這位下屬總歸是甘心頂了缸,聽說招供得很及時,認罪態度也好,而作案動機是假千金得罪過他,所以他在前者落難後存心報覆。
我細細打量了這人一會兒,對方很年輕,應該不滿三十,瘦削蒼白,單看外表其實挺文氣。
感受到我的目光,他也朝我看過來,我本以為他會恨恨切齒,但沒料到他神色間竟無一絲動容,只眸光中滿是疲憊,毫無年輕人的朝氣可言。
最後的刑期下來,這位“主使”的刑期最長,被判了兩年零六個月,其餘十二人各自喜提一年到一年半刑期不等。
至於我,當時那些拍攝中的攝影機錄下了我吐血時的那段發言,雖然聽起來不像是在做好事,但根據最終的結果,我確實嚇退了那十二人,阻止了一起惡性事件的發生。
不過這種證據總歸還是不夠有力,加上原身曾有前科,所以法庭結合我的自首和高度配合,以及那句對假千金的“規勸”,綜合考慮,最終只判處我一年管制。
我可以不用坐牢,但需要定期向公安機關報道。
我十分滿意這個刑罰,當場感謝法官感謝警察。
出了局子,我開始規劃著過正常日子。
原身沒什麽學歷,自己也好吃懶做,所以時常飽一餐餓一頓的,才會是那麽面黃肌瘦的模樣。
我在破出租房附近的臟臟小街上理了發修了臉,又在路邊小攤上買了兩套便宜的新衣服,讓這副邋遢身體顯得稍微體面了一些,才開始四處尋找工作。
因為原身的前科,正經工作著實難找,我早出晚歸,幾乎跑遍了大半座城市,才在一家工地找了個臨時的搬磚工作。
日覆一日地搬了半年磚,我的身板壯實了許多,皮膚由蠟黃變成了黝黑,但總體形象卻比剛穿時年輕了好幾歲。
每每去警局報道,當初負責案件的警官都會從頭到腳打量我一番,然後笑道:“很不錯啊,小夥子,當真是脫胎換骨。”
憑借著搬磚練出的臂力和耐力,我在半年後換了工作,當上了一名蜘蛛人,就是給商務大樓洗外墻的工人。
雖然辛苦又危險,但這份工作的收入著實比搬磚高了不少,我買了輛小電驢,出行也方便了許多。
臨近年關時分,我已經來到這個世界九個月了,某天路過市中心,耀眼的廣場巨幕上出現了一對俊男美女,兩人攜手而立,代表自家企業給消費者們送上了新春祝福。
周遭一片哇塞聲,圍觀群眾紛紛嚷著好帥好美好般配。
我點點頭認同,這就是本世界的男女主,當然般配。
坦白說,雖然我看不慣男主找人輪/奸拐賣假千金的做法,但我從主觀情感上對男女主以及他們的結合沒有任何意見。
只是對錯應該有分明,他即便身為男主,犯了罪也要付出代價,不然也枉費我穿書這一遭。
又四個月後,第一批當初我的“合夥人”們出獄了,一共五人。
我在他們出獄時請了假,小電驢騎得風馳電掣,花了一個星期才終於摸清了幾個人的住址,並且不時去悄悄“探望”一下。
如此過了兩個月,又出獄了三個人,我依然如法炮制。
期間我仍然從事著蜘蛛人的工作,因著在團隊中屬於年輕人,體能有優勢,又踏實肯幹,工作效率日漸增長,我很快成為了團隊的核心成員之一,負責洗墻的商務樓逐漸變得高端,地理位置也越來越靠近市中心。
等到又是四個月之後,所有“合夥人”全部出獄,我才正式開始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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