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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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常警官接上馮墓就往公安局趕,路上還在等紅燈時通知其他同事,讓他們先暫時不要處理死者的屍體,等自己回去。
有了前兩次的經驗,馮墓輕車熟路的在屍體上劃了一道。
但是這次過了許久,馮墓也沒有看到任何關於死者的記憶,連一點頭疼的感覺也沒有。
常警官看著馮墓許久一點反應也沒有忍不住詢問道:“怎麽了?”
馮墓也是摸不著頭腦,便打算問一下靜,還沒等問出口,靜的聲音便出現了。
“她的魂已經被人取走了,我沒辦法通過一個沒有魂的屍體獲取記憶,你最好將這情況報告給協會”
“為什麽?”
“因為能做到這點的,只有狩魂人跟罪魂,狩魂人還好說,他們在警察到場前發現了屍體,但是狩魂人按理說根本沒有必要這麽做,這並不是狩魂人的工作,如果是罪魂,協會會派更強的狩魂人過來處理,你也可以走人了”
馮墓點了點頭,跟旁邊的常警官簡單說明了一下情況,便拿出手機撥通了一個電話,同樣的也將情況說明了一下,電話那頭的人很快就決定派一個人過來確定情況,還讓馮墓暫時不要離開那。
很快就有一個同樣穿著警服的人走了進去,不過他並不是常警官所在的刑偵大隊,而是從市級公安局的刑偵支隊趕來的。
他的手上同樣拿著一把刀樣的狩魂器,或許是經歷太多,他的動作比起馮墓來說要粗狂直接許多,隨意地在屍體一劃,過了片刻便確定了馮墓說的屬實,便開始打電話跟電話那邊溝通了起來,確定今天並沒有狩魂人經過命案現場。
“你是常警官是吧?從現在開始這案件正式移交給我們來處理,手續一會我也會讓人過來辦理的”
常警官也沒說什麽,只是點了點頭。
……
案件已經被移交了,常警官也就沒有留在這的意義了,剛好到了八點,正好沒事就可以下班,便決定找個地方解決下晚飯問題。
想到之前馮墓搪塞的借口也是吃午飯,也就不管馮墓的意見就準備帶著他一同去吃一點。
剛走進停車場,常警官突然想起了自己忘了什麽東西,讓馮墓在這等他一會以後,便急匆匆地跑回了辦公樓。
很快常警官便走了出來回來,身旁也多了一個人,是他的女兒常玉。
今天下午,常玉在家沒事做便決定來常警官工作的地方看看,本來常玉是不能進入辦公區域的,但是常警官今天正好在警局裏,一想到平時忙著工作根本沒時間陪她,就連她過生日的時候都沒時間早點回去。
出於愧疚,常警官也沒有掃常玉的興,偷偷的將她帶進了辦公樓,其他刑偵大隊的人大部分對待工作都很認真,平時也沒多少放松的時間,就都是單身,而作為大隊隊長的常警官早早的就結婚生子了,妻子是高中時期的初戀,從常警官考進警校到畢業通過公務員考試,順利進入刑偵大隊,到現在刑偵大隊隊長,都是十分支持他的。
許多同事在執行任務時,一有空,或多或少都會問一下常警官關於情感上的問題,自然也知道了常警官連女兒都有了。
而現在常警官帶著女兒走進辦公室,其他同事只要手上沒活的都湊了過來,把常玉圍了起來,開始各種出於善意的詢問。
常警官也不好攔著他們,也就在這時候,上面打來了電話,說明了有人發現了屍體,常警官沒有一點猶豫便帶領一些人出發了,臨走前告訴常玉讓她先待在辦公室裏面,不要亂走,等自己處理好公務後帶她回家。
結果一忙起來就把她給忘記了,幸好在到停車場時想了起來,不然等到家才想起來,面對的就是兩個人的“臭罵”了。
不過就算想起來了,常玉也已經在辦公室裏面待了整整七個小時,要不是有同事出於好心替她買了泡面,說不定都能餓暈過去。
一看到常警官,常玉火氣就有些上來了,不過辦公室裏面都是同事,常玉礙著面子沒有說什麽,走到沒人的過道上就開始數落起常警官,常警官理虧也不好說什麽。
再一次碰面後,常玉終於想起了馮墓是誰,沒忍住喊了出來:“這不是那個誰嗎?”
盡管,常玉想起來馮墓是班上的同學,但是一時之間卻記不起來叫什麽名字,不過也不怪她,兩人是在高二文理科分班後才到一個班的,平時也沒有接觸,馮墓也不怎麽起眼。
“怎麽了?你認識他?”
“算認識但是不熟,班上的同學,我就是不記得他叫什麽了”
“粗心”
……
常警官帶著兩人開車到了去了一家燒烤店,老板跟常警官顯然也是老熟人了,常警官一坐下正在旁邊烤串的老板便放下手裏的活走了過來。
“這不是常警官嗎?你都好幾天沒來了,呦?這是你的兒子跟女兒?”
常警官連忙反駁道:“女兒是兒子不是,你還是去看看你那燒烤架吧,別烤焦了”
說完,便有一股什麽東西燒焦的香味飄了過來,燒烤店老板連忙跑回了燒烤架那邊開始補救。
常警官朝正在忙碌的老板喊道:“老樣子”
燒烤店老板用左手比了一個OK的手勢。
差不多十分鐘後,老板端著一個裝滿了串串的盤子走了過來。
盤子還沒放下,常警官便伸手拿走了兩串啃了起來,還含糊的說道:“別客氣,吃,我請客”
常玉自然跟他客氣,馮墓則是猶豫了一下才伸手。
往常,常警官都跟幾個同事一同來的,分量也都是三個成年人的分量,馮墓跟常玉吃的都會少一些。
到最後,盤子裏還剩下十幾根串,常警官叫來了老板叫他打包,準備帶回去,明天早上熱一熱其實還能當早飯吃。
趁著老板打包的功夫,常警官就準備掏錢付賬,剛拿出一張一百塊準備結賬時,老板死活不接受,還說他難得帶女兒來一趟,這頓算他請。
兩人扯了好一會,老板還是撅著沒有收下,常警官也只能先暫時記下,下次再來的時候一並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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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警官接上馮墓就往公安局趕,路上還在等紅燈時通知其他同事,讓他們先暫時不要處理死者的屍體,等自己回去。
有了前兩次的經驗,馮墓輕車熟路的在屍體上劃了一道。
但是這次過了許久,馮墓也沒有看到任何關於死者的記憶,連一點頭疼的感覺也沒有。
常警官看著馮墓許久一點反應也沒有忍不住詢問道:“怎麽了?”
馮墓也是摸不著頭腦,便打算問一下靜,還沒等問出口,靜的聲音便出現了。
“她的魂已經被人取走了,我沒辦法通過一個沒有魂的屍體獲取記憶,你最好將這情況報告給協會”
“為什麽?”
“因為能做到這點的,只有狩魂人跟罪魂,狩魂人還好說,他們在警察到場前發現了屍體,但是狩魂人按理說根本沒有必要這麽做,這並不是狩魂人的工作,如果是罪魂,協會會派更強的狩魂人過來處理,你也可以走人了”
馮墓點了點頭,跟旁邊的常警官簡單說明了一下情況,便拿出手機撥通了一個電話,同樣的也將情況說明了一下,電話那頭的人很快就決定派一個人過來確定情況,還讓馮墓暫時不要離開那。
很快就有一個同樣穿著警服的人走了進去,不過他並不是常警官所在的刑偵大隊,而是從市級公安局的刑偵支隊趕來的。
他的手上同樣拿著一把刀樣的狩魂器,或許是經歷太多,他的動作比起馮墓來說要粗狂直接許多,隨意地在屍體一劃,過了片刻便確定了馮墓說的屬實,便開始打電話跟電話那邊溝通了起來,確定今天並沒有狩魂人經過命案現場。
“你是常警官是吧?從現在開始這案件正式移交給我們來處理,手續一會我也會讓人過來辦理的”
常警官也沒說什麽,只是點了點頭。
……
案件已經被移交了,常警官也就沒有留在這的意義了,剛好到了八點,正好沒事就可以下班,便決定找個地方解決下晚飯問題。
想到之前馮墓搪塞的借口也是吃午飯,也就不管馮墓的意見就準備帶著他一同去吃一點。
剛走進停車場,常警官突然想起了自己忘了什麽東西,讓馮墓在這等他一會以後,便急匆匆地跑回了辦公樓。
很快常警官便走了出來回來,身旁也多了一個人,是他的女兒常玉。
今天下午,常玉在家沒事做便決定來常警官工作的地方看看,本來常玉是不能進入辦公區域的,但是常警官今天正好在警局裏,一想到平時忙著工作根本沒時間陪她,就連她過生日的時候都沒時間早點回去。
出於愧疚,常警官也沒有掃常玉的興,偷偷的將她帶進了辦公樓,其他刑偵大隊的人大部分對待工作都很認真,平時也沒多少放松的時間,就都是單身,而作為大隊隊長的常警官早早的就結婚生子了,妻子是高中時期的初戀,從常警官考進警校到畢業通過公務員考試,順利進入刑偵大隊,到現在刑偵大隊隊長,都是十分支持他的。
許多同事在執行任務時,一有空,或多或少都會問一下常警官關於情感上的問題,自然也知道了常警官連女兒都有了。
而現在常警官帶著女兒走進辦公室,其他同事只要手上沒活的都湊了過來,把常玉圍了起來,開始各種出於善意的詢問。
常警官也不好攔著他們,也就在這時候,上面打來了電話,說明了有人發現了屍體,常警官沒有一點猶豫便帶領一些人出發了,臨走前告訴常玉讓她先待在辦公室裏面,不要亂走,等自己處理好公務後帶她回家。
結果一忙起來就把她給忘記了,幸好在到停車場時想了起來,不然等到家才想起來,面對的就是兩個人的“臭罵”了。
不過就算想起來了,常玉也已經在辦公室裏面待了整整七個小時,要不是有同事出於好心替她買了泡面,說不定都能餓暈過去。
一看到常警官,常玉火氣就有些上來了,不過辦公室裏面都是同事,常玉礙著面子沒有說什麽,走到沒人的過道上就開始數落起常警官,常警官理虧也不好說什麽。
再一次碰面後,常玉終於想起了馮墓是誰,沒忍住喊了出來:“這不是那個誰嗎?”
盡管,常玉想起來馮墓是班上的同學,但是一時之間卻記不起來叫什麽名字,不過也不怪她,兩人是在高二文理科分班後才到一個班的,平時也沒有接觸,馮墓也不怎麽起眼。
“怎麽了?你認識他?”
“算認識但是不熟,班上的同學,我就是不記得他叫什麽了”
“粗心”
……
常警官帶著兩人開車到了去了一家燒烤店,老板跟常警官顯然也是老熟人了,常警官一坐下正在旁邊烤串的老板便放下手裏的活走了過來。
“這不是常警官嗎?你都好幾天沒來了,呦?這是你的兒子跟女兒?”
常警官連忙反駁道:“女兒是兒子不是,你還是去看看你那燒烤架吧,別烤焦了”
說完,便有一股什麽東西燒焦的香味飄了過來,燒烤店老板連忙跑回了燒烤架那邊開始補救。
常警官朝正在忙碌的老板喊道:“老樣子”
燒烤店老板用左手比了一個OK的手勢。
差不多十分鐘後,老板端著一個裝滿了串串的盤子走了過來。
盤子還沒放下,常警官便伸手拿走了兩串啃了起來,還含糊的說道:“別客氣,吃,我請客”
常玉自然跟他客氣,馮墓則是猶豫了一下才伸手。
往常,常警官都跟幾個同事一同來的,分量也都是三個成年人的分量,馮墓跟常玉吃的都會少一些。
到最後,盤子裏還剩下十幾根串,常警官叫來了老板叫他打包,準備帶回去,明天早上熱一熱其實還能當早飯吃。
趁著老板打包的功夫,常警官就準備掏錢付賬,剛拿出一張一百塊準備結賬時,老板死活不接受,還說他難得帶女兒來一趟,這頓算他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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