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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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訴抑郁
於丁一覺得很失落。
他畢了業之後就一直留在矽谷做IT民工,人稱“龜公”,在聖何塞那巴掌大的地方工作,雖然家在舊金山附近,那也是家與公司兩點一線。偶爾鍛煉鍛煉,竟然也是在公司,公司什麽都有,平時不大出門。幾點上班也沒有人管,在公司呆夠9個小時便可以。偶爾有清華校友們聚會的機會,也都安排在於丁一的公司,因為可以混進食堂免費吃喝,於丁一經常要一個人帶進去十幾個。平時工作就只是工作,沒工作一個小時偷懶十分鐘,早上還要用半小時上人人網和開心網,還有聽評書。於丁一對別人也一直是這麽說的,不像蘋果公司的龜公們,個個神神秘秘,問起在做什麽,回答是清一色的“什麽都沒做”。
回到了北京之後,於丁一覺得自己過的是一種不大一樣的生活。原本簡單的日子漸漸變得覆雜。和美國西部的廣袤荒涼不一樣,北京才是燈紅酒綠。晚上經常都要被拽去參加各種各樣的活動,讓於丁一大開了眼界,剛回去的時候覺得自己簡直已經落後了10年。也許正是因為這樣,這個城市裏也有很多人顯得浮躁。平時工作的時候也能感覺得出來,有些同事就是喜歡在工作以外的地方下功夫,這一點在於丁一後來待的國企尤為明顯。這讓於丁一覺得像一個大笨蛋,二百五,缺心眼兒,垂頭喪氣得都有些自卑了。
“別想太多,”譚崢說, “簽字的事情其實不要緊,只要你確實沒跟他一起撈過錢,你們那個副總也推不到你身上。”
“我知道推不到我身上……”於丁一耷拉著腦袋, “可是心裏還是覺得很不舒服……還有那個女的,也不知到底說了我多少壞話……現在看起來,最後留下的,肯定是這個副總了,可是那個小三討厭我……”
想了想,於丁一又扁著嘴說: “還有,兩個老總手下的人,都喜歡說我的不是,為什麽……為什麽要說的不是……”
譚崢看了於丁一一眼,將長腿交疊著架在茶幾上: “親信和黨羽麽,自然覺得自己應該將你這個旁系的人取而代之。”
“我……我知道的……”
譚崢看了看於丁一,突然伸出手,扳著於丁一的腦袋,強行摁在自己肩膀上,一下一下地給順著毛: “現在不還什麽事都沒有麽,別想太多,那些人的話也並沒對你產生實質上的影響。”
於丁一回手摟住譚崢的腰,在譚崢頸窩處蹭來蹭去: “那……那以後有事了怎麽辦……”
“最多就是不做了麽,”譚崢的聲音低低的: “你可以來我的公司幫忙。”
譚崢的公司現在經營得有聲有色,打著矽谷海歸團隊的旗號,很受政府重視。
“不要去……”於丁一說, “我不想聽你的指揮……”
“……那留在家裏當家庭主夫也行。”
“當誰的家庭主夫……你的家庭主夫麽……”
“對。”
“我不用你養……”
譚崢笑了一聲,沒說話。
“如果失業了,我就去撿破爛兒……”
“……”
“譚崢……”於丁一扒著譚崢蹭了一會兒,才又說, “真的沒辦法對付他們嗎雖然現在沒有這個征兆,可是……可是,如果現在的老總和副總真的聽信了謠言,我……我就只能再次從同一家公司離開嗎”
“有一些辦法,”譚崢嘆了一口氣, “可是你做不來,我也不想讓你做。”
“你……”於丁一結結巴巴地說, “你先說說看,是什麽辦法”
“比如呢,”譚崢說, “你也拉一些人,組成一個自己的小團體,沒有的話就再招幾個同學進公司。現在你們老總和副總正鬥著,你這突然出來的一小群,便不會是他們想要搞垮的目標,而是必須要拉攏的對象。費勁心思打壓你們沒什麽意義,畢竟不比一個人,白白地耗了精力,可是不管的話,萬一你們站在對方那一邊,又會變得很麻煩,所以只有盡力爭取一下。這樣一來,不就暫時安全了麽。”
“哦……”於丁一從譚崢懷裏爬出來,表情非常茫然。
譚崢又笑了: “別想這些事,沒那個必要,我也不會讓你去搞那些伎倆。”
“可是……”於丁一看起來還是有些糾結。
“沒有可是,”譚崢說, “別因為這些破事有壓力,……你還有我呢。”
“嗚……”於丁一又摟住了譚崢,不甘心地用牙齒撕咬譚崢襯衣的領子。
可是,幸好,還有譚崢呢。
就像從前的每一次一樣,再怎麽困難,再怎麽不安,也還有一個人站在身邊。
永遠都不可能走投無路,也永遠都不可能仿徨無助。
把心裏事都跟譚崢說出來之後,果然好了不少。
於丁一又想出去吃東西了。
這回,譚崢的車從一條小路開過去的時候,被另一輛迎面而來的車堵死在裏面了。
譚崢將車停下,將檔位換成了P。
於丁一知道這是譚崢的習慣,停車的時候總是會換擋,因為可以省下不少油。
譚崢坐在車裏等了幾秒,對方竟然按起了喇叭。
不尊重人,素質很差。
譚崢將車窗玻璃慢慢搖下去,稍稍探出去了一點: “按什麽按,你倒回去。”
對方是一個二十來歲的小夥子,正是喜歡對一切說NO的年紀,立刻打開車門下來,站在譚崢的車錢: “你怎麽不倒!”
譚崢看了看那車上又下來的四個差不多年紀的學生,又說: “下來幹什麽車又不會自己往回倒。”
“憑什麽!”那幾個混混看起來一副要打人的模樣, “憑什麽我們後走!我今天還真不信了!”
“譚崢……譚崢……”於丁一在旁邊扯著譚崢,說, “我們倒車吧,倒車吧……”
譚崢卻完全不聽,接著對那幾個人說: “看看你們身後的路到底有多短吧,我要倒出很遠才能出去,應該誰先走不是顯而易見的麽。”
“@#¥%……&*”
出乎於丁一預料的是,那幾個小夥子跟譚崢又來回戰了幾個回合之後,還真的回到車上,倒了出去。
譚崢關上窗,換了個檔,踩著油門就沖了出去。
“譚崢……”於丁一說, “以後可不要這樣了……讓讓就好……看那幾個學生,怪嚇人的……萬一真的動手,咱們可打不過……”
“沒什麽可讓的,”譚崢說, “沒有咱們倒回去的道理。”
於丁一看了看譚崢,轉回頭想了想譚崢上午對自己說的,還有剛才對那些人說的話,頭一次感到旁邊這個人身上竟然有好幾種特征卻絲毫不顯得違和。
譚崢不喜歡與人爭辯,但卻從來不做“沒有道理”的事情。
明明就是一個非常世俗的人,可經常把事情看得很通透。
譚崢一直氣場強大,總能讓別人按照他的意思去做事,說不定就跟這種氣質有關系,顯得難以擊敗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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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丁一覺得很失落。
他畢了業之後就一直留在矽谷做IT民工,人稱“龜公”,在聖何塞那巴掌大的地方工作,雖然家在舊金山附近,那也是家與公司兩點一線。偶爾鍛煉鍛煉,竟然也是在公司,公司什麽都有,平時不大出門。幾點上班也沒有人管,在公司呆夠9個小時便可以。偶爾有清華校友們聚會的機會,也都安排在於丁一的公司,因為可以混進食堂免費吃喝,於丁一經常要一個人帶進去十幾個。平時工作就只是工作,沒工作一個小時偷懶十分鐘,早上還要用半小時上人人網和開心網,還有聽評書。於丁一對別人也一直是這麽說的,不像蘋果公司的龜公們,個個神神秘秘,問起在做什麽,回答是清一色的“什麽都沒做”。
回到了北京之後,於丁一覺得自己過的是一種不大一樣的生活。原本簡單的日子漸漸變得覆雜。和美國西部的廣袤荒涼不一樣,北京才是燈紅酒綠。晚上經常都要被拽去參加各種各樣的活動,讓於丁一大開了眼界,剛回去的時候覺得自己簡直已經落後了10年。也許正是因為這樣,這個城市裏也有很多人顯得浮躁。平時工作的時候也能感覺得出來,有些同事就是喜歡在工作以外的地方下功夫,這一點在於丁一後來待的國企尤為明顯。這讓於丁一覺得像一個大笨蛋,二百五,缺心眼兒,垂頭喪氣得都有些自卑了。
“別想太多,”譚崢說, “簽字的事情其實不要緊,只要你確實沒跟他一起撈過錢,你們那個副總也推不到你身上。”
“我知道推不到我身上……”於丁一耷拉著腦袋, “可是心裏還是覺得很不舒服……還有那個女的,也不知到底說了我多少壞話……現在看起來,最後留下的,肯定是這個副總了,可是那個小三討厭我……”
想了想,於丁一又扁著嘴說: “還有,兩個老總手下的人,都喜歡說我的不是,為什麽……為什麽要說的不是……”
譚崢看了於丁一一眼,將長腿交疊著架在茶幾上: “親信和黨羽麽,自然覺得自己應該將你這個旁系的人取而代之。”
“我……我知道的……”
譚崢看了看於丁一,突然伸出手,扳著於丁一的腦袋,強行摁在自己肩膀上,一下一下地給順著毛: “現在不還什麽事都沒有麽,別想太多,那些人的話也並沒對你產生實質上的影響。”
於丁一回手摟住譚崢的腰,在譚崢頸窩處蹭來蹭去: “那……那以後有事了怎麽辦……”
“最多就是不做了麽,”譚崢的聲音低低的: “你可以來我的公司幫忙。”
譚崢的公司現在經營得有聲有色,打著矽谷海歸團隊的旗號,很受政府重視。
“不要去……”於丁一說, “我不想聽你的指揮……”
“……那留在家裏當家庭主夫也行。”
“當誰的家庭主夫……你的家庭主夫麽……”
“對。”
“我不用你養……”
譚崢笑了一聲,沒說話。
“如果失業了,我就去撿破爛兒……”
“……”
“譚崢……”於丁一扒著譚崢蹭了一會兒,才又說, “真的沒辦法對付他們嗎雖然現在沒有這個征兆,可是……可是,如果現在的老總和副總真的聽信了謠言,我……我就只能再次從同一家公司離開嗎”
“有一些辦法,”譚崢嘆了一口氣, “可是你做不來,我也不想讓你做。”
“你……”於丁一結結巴巴地說, “你先說說看,是什麽辦法”
“比如呢,”譚崢說, “你也拉一些人,組成一個自己的小團體,沒有的話就再招幾個同學進公司。現在你們老總和副總正鬥著,你這突然出來的一小群,便不會是他們想要搞垮的目標,而是必須要拉攏的對象。費勁心思打壓你們沒什麽意義,畢竟不比一個人,白白地耗了精力,可是不管的話,萬一你們站在對方那一邊,又會變得很麻煩,所以只有盡力爭取一下。這樣一來,不就暫時安全了麽。”
“哦……”於丁一從譚崢懷裏爬出來,表情非常茫然。
譚崢又笑了: “別想這些事,沒那個必要,我也不會讓你去搞那些伎倆。”
“可是……”於丁一看起來還是有些糾結。
“沒有可是,”譚崢說, “別因為這些破事有壓力,……你還有我呢。”
“嗚……”於丁一又摟住了譚崢,不甘心地用牙齒撕咬譚崢襯衣的領子。
可是,幸好,還有譚崢呢。
就像從前的每一次一樣,再怎麽困難,再怎麽不安,也還有一個人站在身邊。
永遠都不可能走投無路,也永遠都不可能仿徨無助。
把心裏事都跟譚崢說出來之後,果然好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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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譚崢的車從一條小路開過去的時候,被另一輛迎面而來的車堵死在裏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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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丁一知道這是譚崢的習慣,停車的時候總是會換擋,因為可以省下不少油。
譚崢坐在車裏等了幾秒,對方竟然按起了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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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崢將車窗玻璃慢慢搖下去,稍稍探出去了一點: “按什麽按,你倒回去。”
對方是一個二十來歲的小夥子,正是喜歡對一切說NO的年紀,立刻打開車門下來,站在譚崢的車錢: “你怎麽不倒!”
譚崢看了看那車上又下來的四個差不多年紀的學生,又說: “下來幹什麽車又不會自己往回倒。”
“憑什麽!”那幾個混混看起來一副要打人的模樣, “憑什麽我們後走!我今天還真不信了!”
“譚崢……譚崢……”於丁一在旁邊扯著譚崢,說, “我們倒車吧,倒車吧……”
譚崢卻完全不聽,接著對那幾個人說: “看看你們身後的路到底有多短吧,我要倒出很遠才能出去,應該誰先走不是顯而易見的麽。”
“@#¥%……&*”
出乎於丁一預料的是,那幾個小夥子跟譚崢又來回戰了幾個回合之後,還真的回到車上,倒了出去。
譚崢關上窗,換了個檔,踩著油門就沖了出去。
“譚崢……”於丁一說, “以後可不要這樣了……讓讓就好……看那幾個學生,怪嚇人的……萬一真的動手,咱們可打不過……”
“沒什麽可讓的,”譚崢說, “沒有咱們倒回去的道理。”
於丁一看了看譚崢,轉回頭想了想譚崢上午對自己說的,還有剛才對那些人說的話,頭一次感到旁邊這個人身上竟然有好幾種特征卻絲毫不顯得違和。
譚崢不喜歡與人爭辯,但卻從來不做“沒有道理”的事情。
明明就是一個非常世俗的人,可經常把事情看得很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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