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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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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游

星期六和星期日,於丁一扯著譚崢去上海看世博。

上午7點30,在入口處,兩個人就看見一群熱情洋溢的人在激情四射地奔跑,跑得浩浩蕩蕩,跑得塵土飛揚。

“呀……”於丁一說,“果然是……生命在於運動!”

“……?”

“譚崢,”於丁一又繼續道,“野豬能活50年,而家豬只能活5年;野狗能活20年,而家狗卻只能活8年!”

譚崢看了於丁一一眼,不鹹不淡地說了句:“王八能活一千年。”

“……”

“哎,”於丁一說,“下一世,我希望做一只王八,每天在水裏游啊游,在岸上爬啊爬,什麽都不用想,什麽都不用幹,看著別的動物一個一個都蹬腿了,就我還挺著,一定非常開心。”

“你可真有出息。”

“哈哈,”於丁一好像又想起了什麽似的,嘿嘿傻笑著說,“譚崢,烏龜和蝸牛的笑話你聽過嗎?這個笑話是這樣說的:有一天早上,蝸牛在家門前散步,散著散著,突然有一只烏龜從後面過去,將它碾成重傷。蝸牛很悲劇地被送去了動物醫院,全身都插著管子。後來,動物警察來調查當時的情況,希望蝸牛能夠詳細描述兇手的樣子!結果蝸牛哭著說,哎呀呀呀,我不知道,兇手速度太快了,我根本就看不清!”

“……”,譚崢看了看於丁一,突然說:“我還記得你那時候說過,上小學的時候你媽嫌生肖太難,於是在你的毛衣上織了一只蝸牛,當天你的班主任就問你為什麽要把自己放在毛衣上。”

“哈哈,”於丁一有點不好意思地笑道,“你還記得啊?”

“怎麽會不記得,”譚崢說,“走的那一天,我們說過的每一句話我都記得。”

其實,這一段時間,譚崢經常會回憶起那一天的情景,還有當時那種夾雜著疼和壓抑的心境。有時是故意去想,想最後和那個傻瓜住在一起的早晨,有時卻是在不經意間突然就冒出了零碎的片段,大多是在晚上閉上眼之後,每到那時都會覺得胸口有點發悶。經過了這一段時間,譚崢覺得那天的對話自己恐怕到老都忘不了。

“哦……”

於丁一不知道譚崢的想法,看著對方,覺得他舍不得的是國外那種和國內完全不一樣的生活。因為這個,才會連帶著記得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有一個理論說的就是這種現象:如果那一天發生了非常重大的變故,那麽當事人就會將那一天的每一件事情都記得一清二楚。

進了門裏,於丁一和譚崢才意識到了看世博這件事的恐怖。

在沙特館前,於丁一和譚崢體會著各種各樣的擠功。

在等候隊伍裏,有依仗著自己強悍的身體優勢,強行擠掉前面的人的實力派,有依仗著瘦小體形、柔軟韌性、敏銳觀察以及絕佳反應見縫插針的靈巧派,還有眼神犀利審時度勢從欄桿外面突然插-進隊伍的地利派,還有借助著神一般的走位瞬間消失的無影派,高手層出不窮,於丁一萬分佩服。

這時,於丁一聽見後面傳來一聲響亮的呼喊:“大家不要擠!亂擠會出事!”

於丁一回過頭去,卻看見那人一邊喊著不要擠,一邊卻趁大家註意力被他分散的時候拼命往裏鉆,再一次感慨這裏果然臥虎藏龍。

譚崢前面的一個女孩子一直想與譚崢聊天,過了一會兒,看譚崢始終不冷不熱,不失禮也不熱情,對話一直停留話題表面,不禁有些著急。

在這種情形下,那個女孩兒想出一個招兒,甩了甩包,說:“我的胳膊好酸,拎這個包包覺得好累哦!”

“哈哈,”於丁一站在旁邊挺有興趣地聽著,聽到這話,突然一個嘴賤,四個帶著評書味兒的字脫口而出,“馬失前蹄!”

“你……”那個女孩兒本來想罵於丁一,說了一個字卻突然硬生生地轉移了談話的對象,委委屈屈地對譚崢說,“這個人怎麽可以這樣說……”

“……開個玩笑,”譚崢說,“他沒惡意。”

說著,就看了看前面稍微移動了一下的隊伍,對於丁一說:“別傻站著,走了。”

“哦!”於丁一答應著,搖搖晃晃地給譚崢開路。他知道譚崢討厭這種非常擁擠的場合,所以主動做了他的麾下大將。

於丁一這個人,雖然非常呆,總是需要別人救他,但是他同時也很大方,樂意幫別人,完全不會計較亂七八糟的事。也正是因為他這種性格,才使他有了很多真誠的朋友。跟一些看見笨人就欺負的人完全不同,於丁一的朋友們都挺關心他。

擠著擠著,於丁一又想起了在海那一邊的張述行,心裏想著,不知道像他那麽幹幹凈凈的人,遇到了這種場合還會不會想要進去。

雖然說是要來看各國展示的高科技,但實際上,於丁一卻完全被大家的情緒所感染,搶著收集各個國家的印章。看著印章一點一點多起來,心裏美滋滋的。

譚崢問:“你不是要看高科技麽?”

“我才不看呢,”於丁一高興地說,“我要拿印章!”

“……”

在一扇玻璃後面,於丁一看著隔著玻璃看著擁擠的人群,扯了扯譚崢,小心翼翼地說:“看,這種動物叫做人類,很危險的……”

“……”

“千萬不要開窗啊!”

“……”

正說著,於丁一就聽見幾個老頭在後面在後面吹噓各自的印章。

一個很老的老頭得意洋洋地說:“我收集了22個!”

旁邊一個更老的老頭說:“我收集了33個!”

再然後,一個於丁一初步目測絕對有80歲以上的老頭用蔑視的口氣說道:“我收集了44個!”

聽到這裏,於丁一連忙低頭,非常用力地去數。

數了半天,發現只有18.

“譚崢……”於丁一用哀怨的口氣說道,“你扯我的後腿……”

譚崢眉毛一挑,沒說話。

“因為你的戰鬥力太差,我才會輸得這麽慘。不然,憑我以前乘坐270路上學放學的擠功,一定可以在所有場館都留下我的足跡。”

於丁一說的是實話。

以前,在上中學的時候,於丁一每天都乘坐的一路公交車叫做270.當時,於丁一給這路車取了個名字叫做“小烏龜”,一者言其慢,二者言其以柔弱的四肢托起重大的龜殼。

這個270,裏面沒有一個人是可以用兩只腳站在地上的,所有人都必須擡起一只腳,才能保證大家都能站得下。一個人下車時要從別人的腳上踩過,可是大家都很理解,因為自己下車時也會是同樣的情況。有一次,有一個嬌氣的家夥被踩的時候竟然大叫起來,並且還接連發出兩聲叫喊,全車人都非常鄙視她,因為她竟然有兩只腳落在地上!

另外,這路車還有一項特殊的傳統叫做“掛車”。所謂“掛車”,就是指在車門關不上的情況下,售票員還讓乘客接著上車,不關車門,讓乘客扒住門框,踩住車的邊緣,身子整個懸在外面。當然,最外面那個負責保護大家的角色肯定是由售票員來承擔。於丁一就經常需要掛車,在家鄉零下20幾度的冬天裏讓寒風刺過自己的胸膛,帶著冰碴的頭發帥氣地飛舞著,早已凍僵的手指卻蘊藏著無窮的力量,死死地抓著門框,玩兒命一般的上下學。

即使上了車,於丁一也常常都是最外圈的那個,因為太擠,中間的人全都不去扶任何東西,啟車停車的時候就向別人身上一靠,反正肯定摔不了。可是作為外圈的人,於丁一就比較倒黴,因為外圈的人經常要負擔全車人的重量。於丁一經常被擠得像一只大蝦米一樣,由於還有人在下邊坐著,所以他只能將身子弓起來,上身盡量向窗戶那邊靠,緩解車內壓力。有時實在弓得太累,他也會強行站直,殘忍地擠壓著後面的同學,每到這時都會聽見身後傳來一片淒慘的叫聲。於丁一一直覺得,自己力氣很大,一定與這段經歷有關。當年在參加全市運動會時,學校鼓勵於丁一試一試鉛球這個項目。站在運動場上,大胖子們全都嘲笑他這個標準身材,可是於丁一卻用一個第5名證明標準身材也可以有大力氣。

另外,這270的另外一個神奇之處便是所有人都在同一個地方下車。在某一站之前,車內是人間地獄;在某一站後,車內空空如也。於丁一第一次坐這車的時候,聽見售票員一路問這有沒有下那有沒有人下,卻不問有沒有人在工農廣場下,於是,於丁一很主動地匯報說:“我在工農廣場下。”當時售票員沒理他。於是於丁一又重覆了一遍,售票員還是沒理他。當於丁一說第三遍的時候,後面一個大眼睛的小姑娘輕輕地說了一句:“工農廣場全都下……”那一天,當於丁一下車之後回頭望月的時候,驚訝地發現了一個驚悚的現象,那便是那個甲殼蟲一樣的小車廂竟然和宇宙是相連的,有永遠也下不完的人!像山巒一樣綿延不絕,像時間一樣永不停息,一個又一個的人從那車裏走下,放佛大變活人一般!

自從擠過了那三年之後,於丁一就特別能擠。在北京的時候,什麽香山紅葉節啦,清明節的動植物園啦,西單大促銷啦,凡是別人連車都不大可能上得去的場合,於丁一總能搶到座位。

綜上所述,於丁一一直對自己的擠功特別有自信,並且這項技能是他用鮮血換來的。可是,因為譚崢這個家夥缺乏一定要擠進去的決心,導致他也沒有收集到太多印章,自然非常落寞。

兩天的行程結束之時,於丁一看著那些印章,美滋滋地說:“哈哈,譚崢你說的很對,世博會真是太有意思啦!”

“……”

“幹嘛……”

“沒什麽,”譚崢笑了笑,“走吧,去機場。我回北京,你回老家。”

“好……”

走了沒兩步,譚崢卻突然拐進了一家玩具店。

“餵……”於丁一納悶地問,“到這來幹什麽啊……”

譚崢沒說話,在拼圖那邊轉了一會兒,然後要了四幅5000塊兒的超級拼圖。

於丁一湊過去看,問:“譚崢,難道你要拼這個?”

“你也要拼。”

“為什麽我也要拼……”

“少廢話,”譚崢說著,就塞給於丁一兩個大盒子,“這兩個你拿回美國去,記住了,四周之內必須拼完。”

“到底為什麽……”

“嗯……”譚崢說,“我喜歡的人一個月後就要過生日了。她喜歡拼圖,還特別喜歡4這個數字,所以我打算送她這個。”

“怎麽時間這麽趕……”

“之前準備了別的,剛剛才想到要送這個。”

“你這家夥……”於丁一接過拼圖,說,“生日禮物還需要別人幫忙。”

“是啊,”譚崢說,“時間很趕,你必須替我弄完,這對於我來說可是關系到一生的大事,別的朋友我都不放心。”

“好啦好啦……”於丁一說,“我知道你特別喜歡那個女孩子,放一萬個心,我一定會幫你完成這個拉風的生日禮物!”

“還有,”譚崢突然說,“別找別人幫忙。”

“……怎麽?”

“我會覺得很不舒服。”

“知道啦知道啦,”於丁一說,“本來我也沒打算找別人……”

“平時一天拼300塊,周六周日每天拼800塊,就差不多了,每天晚上睡覺前都發個照片給我,不然我會很急。”

“好吧……”

於是,於丁一就帶著兩大盒拼圖從上海到了老家,呆了幾天之後,又從老家到了美國。

於丁一一到美國的家就開始擺拼圖,卻發現這個工程遠比自己想象中的還要浩大,可以說是困難重重,不禁有些著急,將所有的休息時間都用來對付這鬼東西。

就連張述行主動提出的邀請,都不得不放棄。

那天是周六,張述行上午打了個電話來,說有一個很不錯的樂隊來表演,問於丁一要不要一起去看看。

於丁一當然想去,可是一看見那一堆拼圖,就特別發愁。

如果去了,就肯定拼不完800塊。

譚崢說了,這關系到他一生的幸福,如果因為自己貪戀和張述行在一起的那一點點時間,而將譚崢一生的幸福拋在後面,那就太壞了。譚崢那麽信任他,必須要表現得很靠譜才行。今天如果交不上任務的話會讓譚崢很焦慮,畢竟他那麽喜歡那個女孩子。

想到這裏,於丁一抓起一爪子的拼圖,蔫蔫地說:“那個……我不能去……我沒時間……嗯……這一個月都沒時間……下個月……下個月行嗎?”

“……嗯?”

張述行沒想到於丁一會拒絕他,一時之間竟然有點反應不過來。

(熊貓這兩天會狂更……字數不夠編編會打死熊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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