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 4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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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 41 章
◎大和小◎
節目播到第六期, 譚幼瑾對於戡的熱情仍然沒有回應。但是,硬要先得出一個譚幼瑾愛上於戡的結論,也能找到一些似是而非的論據。這節目有一派觀眾先得出了一個論點:譚幼瑾是一個羞於表達感情的人,別看她表面上還客氣地保持距離, 但只要仔細觀察就能發現, 她已經喜歡上了於戡, 接下來列九宮格,具體分析每一張圖裏譚幼瑾對於戡隱藏的感情。
周主任這類分析看多了, 甚至也懷疑女兒是不是真受了這男孩子的蠱惑, 喜歡上了他。好在譚幼瑾說節目結束後並沒和於戡在一起,她才放了心。
譚幼瑾拒絕相親不想結婚, 周主任固然有點兒急,但畢竟沒隨便領一個不入流的男的進她的家門。後者對周主任來說更不能忍受。她可以接受沒有變化, 但不能接受變得更壞。
得知於戡的父親又再婚了,周主任再一次慶幸譚幼瑾沒和於戡攪在一起。於戡是什麽人先不論, 光這混亂的家庭關系, 她就接受不了。她無法想象和這樣的家庭同時出現在女兒的婚禮。
周主任對著譚幼瑾說再不抓緊就年紀大了, 但對著外人, 她從來說女兒忙於事業無心感情, 年輕人有事業心是好事。
這些年她們母女雖然有矛盾,但卻有一種奇妙的默契——從來不在外人面前說對方的壞話。她還會在這個小家庭的第三人——老譚面前偶爾表達對女兒的不滿, 但譚幼瑾從未在她倆之外的任何人面前對她有過一句抱怨。
周主任很明白越急越不能慌, 這時候更要從容地揀一揀。她反對女兒上節目,現在也發現了節目的好處, 認識她女兒的多了, 可選擇的圈子又大了些。
也是湊巧, 譚幼瑾表弟婚禮請的證婚人的兒子恰巧也是單身, 三姨馬上想到了譚幼瑾。
三姨聽說譚幼瑾參加了一個跟相親差不多的節目,她最近因為忙著操辦兒子的婚事,只是聽說這節目,連掃一眼的功夫都沒有。只從周主任嘴裏聽說,沒成,還單著。
男女過了一定年紀,如果都是單身,很容易被聯想到一起,把雙方的個人條件和家庭條件放在天平上稱量一下,不致失衡,便自然有人跳出來充當媒人。三姨覺得這也算是一樁良緣。
更湊巧的是,證婚人單身的兒子對譚幼瑾有些了解,倒願意和她認識一下。這人姓付,恰好是譚幼瑾表姐夫的同事,據說在單位一直很低調,從未說過他的家世,之前有過一個長期交往的女朋友,因為去年回國,雙方規劃不一致就分了手。回國後倒是相親過幾次,不過沒有成。
周主任因為譚幼瑾擺明了拒絕相親,於是做主,不用刻意搞相親那一套,反而尷尬,婚禮當天把兩人安排在一桌相鄰坐著,既然這小付對幼瑾有些了解,他自然會主動認識,這樣相處起來沒準更自然。周主任了解了男方的情況,又摸了他家裏的底。如果這人的個人條件很好,家長不怎樣,周主任也是要反對的,她向來認定上梁不正下梁歪,男人結婚前的表現是做不得數的,婚後才現原形,這原形裏就有他父母的影子。
周主任因為看不上於戡的父親,理所當然地看不上於戡。不過除了自己的小家庭,她倒沒向其他人說過於戡的壞話。在家庭群裏聊天,談到這節目,周主任會說於戡是個好小夥子,可惜年齡差距大了點,我們幼瑾喜歡成熟一點的。把女兒的追求者說得很不堪,對她女兒也不是什麽好事。
表弟結婚前一天的晚上,譚幼瑾和於戡在一家小館子吃飯。於戡比她還要忙,在忙他片子的剪輯,恐怕還有別的事。譚幼瑾之前對他說如果他太忙,兩個人不一定每天都要見面,她完全能理解。於戡看向她的目光好像她在說“1+1=3”,他說“但我不能理解,我每天都要見到你。”
每次出來吃飯,於戡都懷疑譚幼瑾發現他現在經濟緊張了,故意選些僻靜地方的小館子,給他省錢。
他之前拍的網大投資回報率都不低,按理說找到投資並不困難,但是這次他的劇本完全偏離了之前的方向,完全不是網大受眾感興趣的內容。劇本他一個字沒改,沒再找投資,把自己除了不動產外的所有錢財都搜刮出來,拿出來用。竭力控制成本,錢還是花超了。
如果不是譚幼瑾喜歡她住的這房子,他恐怕都要拿去抵押了。買房子不是全款,他貸了一部分,現在每月仍要還房貸。他的車賣了,因為不想譚幼瑾發現,他又租了輛同樣的車開。
因為和譚幼瑾一起參加的那個綜藝,他突然有了一些知名度,現在倒有幾個可以賺快錢的出鏡機會。不過到時會不可避免地提到譚幼瑾,他不想譚幼瑾以為他在利用他們的感情賺錢。於是還是找了個不需要拋頭露面的活兒——一個男的要把他和他女友的愛情故事拍成短片在婚禮上放。於戡幾乎有點兒同情這新娘,不是演員,卻要按照準丈夫寫的愛情劇本,一次次重覆兩個人交往的場景。但是看在報酬不錯的份兒上,他忍著尷尬接了。準新郎覺得自己的想法在短片裏得到了忠實表達,特地請於戡明天還去記錄他們的婚禮現場。
於戡上次拍婚慶還是上大學的時候,當時和譚幼瑾還保持著相當友好的關系,掙來的錢給她買了教師節禮物,他其實不把她當老師看,但是總不能七夕送給她。譚幼瑾堅決把禮物退給了他,只留下了一張賀卡,理由是太貴了,她笑著說,“我要收下就跟受賄差不多了。”
但現在譚幼瑾並不了解於戡的經濟狀況,她帶他來這兒,只是因為想帶他來。
兩個人吃飯有兩個人的好處。她一個人來,多點幾樣,就有浪費食物的罪惡感,又不想每次打包都吃剩的。因為有於戡這樣一個青年男性,譚幼瑾便會放心地多點幾樣。她倒沒請朋友來過,環境太簡陋,成為要是不喜歡裏面的菜色,難免有被敷衍之感。
她自己吃得不多,支著下巴看於戡吃飯,有一種現場看吃播的愉快——因為別人有好的食欲竟然也會開心。
現在譚幼瑾不再搶著和於戡買單,心安理得地看他付賬。
吃完飯走著回家,譚幼瑾路過一家便利店買了一包口香糖,嚼著口香糖跟於戡看被雲彩遮住的月亮,同時不忘自己的專業,去觀察周圍的人。兩個人猜跳交誼舞的大爺大媽是不是夫妻。
於戡突然問:“你猜別人會覺得咱倆是結婚了還是沒結婚?”
譚幼瑾又一次覺得口香糖黏住了牙齒,於戡覺得別人會默認他倆是情侶或者更親密的關系,要麽是結婚的夫妻,要麽是不結婚的情侶……和於戡在一起的時候,譚幼瑾只希望把現在的時光延長一點兒,再延長一點兒,她幾乎不想到未來。她也沒想過和任何人結婚。
她以為於戡也這樣。他怎麽看都不像是一個渴望早婚的男人。他比她更年輕,難道不應該更渴望自由,害怕被婚姻束縛嗎?
“也可能覺得咱倆是無聊的神經病,走路也要八卦街邊的人。”譚幼瑾直接轉移了話題,笑道,“千萬不要和咱們這行的人做朋友,一不留神就做了觀察素材。”
於戡的手湊過來,很自然地拉起她的手。譚幼瑾沒有在公開場合和人表示親密的習慣。但是於戡非要握著她,她也沒抽回來。
直走到了家門口,要開門,這握著的手才松開。譚幼瑾比於戡大八歲,但當於戡把自己的手掌和她的手貼在一起時,只覺得她小。她的手比他小那麽多,整個人也比他小得多。
兩個人誰大誰小可不是按年齡說的,他把這結論跟譚幼瑾說,譚幼瑾只是笑,覺得他幼稚。
兩個人躺在床上,於戡捏捏譚幼瑾的胳膊,沒敢使勁兒,怕弄疼了她,又指一指自己胳膊上的肌肉,讓譚幼瑾摸一摸。他是那種瘦長型的身材,穿衣服的時候不太看得出來。
但譚幼瑾現在早見過了,也知道他能輕易地把她抱起來。他還特意要讓她摸一摸,炫耀一下,譚幼瑾覺得他幼稚,但還是配合了。他又要讓她使勁掐一下,他說他不會疼,隨便她掐。
譚幼瑾笑著在他臉上掐了一下,很輕易地掐出了他的笑,他露出牙齒,在她手指頭上咬了一下。他很輕易地把兩個人翻了個兒,狠狠咬她,留下清晰的牙印兒。聽到譚幼瑾痛地噝了一聲,他馬上收起了他的牙齒,很溫柔地吻她。
這種溫柔並非出於一種包裝,而是他覺得他該這麽做。此刻,於戡覺得他有讓譚幼瑾幸福的義務,他應該溫柔地對待她,如她所希望的。在此之前,他從來不認為他對誰有這種義務。他的父母從小就以他們各自的快樂為先,這倒給了他自由。
這種義務要求他必須克制,嫉妒時不時從他心裏冒出來,渴望想要她回報給他同等的愛,眼裏只看得到他。
他現在知道,他以前的失敗就是沒學會等。雖然他也曾假設,如果他不撒那個愚蠢的謊,兩個人會不會是另一個局面。事實是,他拋出那個謊言之前,他已經無法忍受和譚幼瑾維持當時的關系了。
無論是譚幼瑾知道他愛她、假裝看不見,還是根本不知道,他都不能忍受。
他那時還不到二十歲,自我膨脹得無限大,生平第一次真正愛上一個人。不是覺得應該談個戀愛就找個人愛了的那種愛,他愛她,恰恰是克服了許多不應該。有他老子那些經歷在,他本能排斥和比他大的女人有任何情感關系,這會使外人本能地認為他在子承父業。但他還是愛上了她。
他覺得作為對他愛的獎賞,譚幼瑾也必須愛他,回報給他同等的愛。占有欲和愛一起蓬□□來,他在心裏理直氣壯地要求她的偏愛,就算不能和他一樣,在人群中只看得到他,但要時刻顯出他和別人的分別。盡管她對他其實是不一樣的,但這種不一樣根本不能滿足他的要求。她將她的目光平等地分給每一個人,連多看他幾眼都顯得奢侈,他渴望的是之前在地鐵裏,那麽多人,她眼裏只看得到他,那次她坐過了站,為了多待一會兒,他也沒提醒她。
這個人對他的愛熟視無睹,他第一反應不是傷心失望,而是憤怒。他主動把裁判他的權利交給她,但她不愛他,他覺得自己被否定了。但又覺得自己完全不該被否定,她應該愛他。這憤怒沒有名目,他只能掩飾著這憤怒向她要求一點點額外的權利。他天生缺乏暗戀人的本能,不可能僅僅因為和她接觸就感到滿足,他越來越不滿。
在譚幼瑾無知無覺的情況下,他已經在他的心裏排演完了一場大戲。他總是渴望見到她,但每次見面都會失望,他投註出去的目光,總是得不到回望。他的本能裏唯獨沒有麻木,一切感官都很發達,那時尤其發達,痛也比一般人更痛。還錢之後,他覺得要麽跟譚幼瑾開始一場新的關系,要麽幹脆就別再有什麽關系。
於是很長時間真的就沒關系。
這種沒關系,讓他知道,譚幼瑾真當他不存在是什麽感覺,她以前還是很把他當回事兒的。她遠比他要狠,當她決定把他從她的生活裏驅逐出去,她真的可以完全不看他一眼。他必須賴皮地往她跟前湊,才能勉強地看她臉上擠出一個笑。
當於戡把他的一部分楔進譚幼瑾身體裏的時候,那種快感並不單純是身體上的。他知道,這時候她無法將他從她的身體裏驅逐出去。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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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小◎
節目播到第六期, 譚幼瑾對於戡的熱情仍然沒有回應。但是,硬要先得出一個譚幼瑾愛上於戡的結論,也能找到一些似是而非的論據。這節目有一派觀眾先得出了一個論點:譚幼瑾是一個羞於表達感情的人,別看她表面上還客氣地保持距離, 但只要仔細觀察就能發現, 她已經喜歡上了於戡, 接下來列九宮格,具體分析每一張圖裏譚幼瑾對於戡隱藏的感情。
周主任這類分析看多了, 甚至也懷疑女兒是不是真受了這男孩子的蠱惑, 喜歡上了他。好在譚幼瑾說節目結束後並沒和於戡在一起,她才放了心。
譚幼瑾拒絕相親不想結婚, 周主任固然有點兒急,但畢竟沒隨便領一個不入流的男的進她的家門。後者對周主任來說更不能忍受。她可以接受沒有變化, 但不能接受變得更壞。
得知於戡的父親又再婚了,周主任再一次慶幸譚幼瑾沒和於戡攪在一起。於戡是什麽人先不論, 光這混亂的家庭關系, 她就接受不了。她無法想象和這樣的家庭同時出現在女兒的婚禮。
周主任對著譚幼瑾說再不抓緊就年紀大了, 但對著外人, 她從來說女兒忙於事業無心感情, 年輕人有事業心是好事。
這些年她們母女雖然有矛盾,但卻有一種奇妙的默契——從來不在外人面前說對方的壞話。她還會在這個小家庭的第三人——老譚面前偶爾表達對女兒的不滿, 但譚幼瑾從未在她倆之外的任何人面前對她有過一句抱怨。
周主任很明白越急越不能慌, 這時候更要從容地揀一揀。她反對女兒上節目,現在也發現了節目的好處, 認識她女兒的多了, 可選擇的圈子又大了些。
也是湊巧, 譚幼瑾表弟婚禮請的證婚人的兒子恰巧也是單身, 三姨馬上想到了譚幼瑾。
三姨聽說譚幼瑾參加了一個跟相親差不多的節目,她最近因為忙著操辦兒子的婚事,只是聽說這節目,連掃一眼的功夫都沒有。只從周主任嘴裏聽說,沒成,還單著。
男女過了一定年紀,如果都是單身,很容易被聯想到一起,把雙方的個人條件和家庭條件放在天平上稱量一下,不致失衡,便自然有人跳出來充當媒人。三姨覺得這也算是一樁良緣。
更湊巧的是,證婚人單身的兒子對譚幼瑾有些了解,倒願意和她認識一下。這人姓付,恰好是譚幼瑾表姐夫的同事,據說在單位一直很低調,從未說過他的家世,之前有過一個長期交往的女朋友,因為去年回國,雙方規劃不一致就分了手。回國後倒是相親過幾次,不過沒有成。
周主任因為譚幼瑾擺明了拒絕相親,於是做主,不用刻意搞相親那一套,反而尷尬,婚禮當天把兩人安排在一桌相鄰坐著,既然這小付對幼瑾有些了解,他自然會主動認識,這樣相處起來沒準更自然。周主任了解了男方的情況,又摸了他家裏的底。如果這人的個人條件很好,家長不怎樣,周主任也是要反對的,她向來認定上梁不正下梁歪,男人結婚前的表現是做不得數的,婚後才現原形,這原形裏就有他父母的影子。
周主任因為看不上於戡的父親,理所當然地看不上於戡。不過除了自己的小家庭,她倒沒向其他人說過於戡的壞話。在家庭群裏聊天,談到這節目,周主任會說於戡是個好小夥子,可惜年齡差距大了點,我們幼瑾喜歡成熟一點的。把女兒的追求者說得很不堪,對她女兒也不是什麽好事。
表弟結婚前一天的晚上,譚幼瑾和於戡在一家小館子吃飯。於戡比她還要忙,在忙他片子的剪輯,恐怕還有別的事。譚幼瑾之前對他說如果他太忙,兩個人不一定每天都要見面,她完全能理解。於戡看向她的目光好像她在說“1+1=3”,他說“但我不能理解,我每天都要見到你。”
每次出來吃飯,於戡都懷疑譚幼瑾發現他現在經濟緊張了,故意選些僻靜地方的小館子,給他省錢。
他之前拍的網大投資回報率都不低,按理說找到投資並不困難,但是這次他的劇本完全偏離了之前的方向,完全不是網大受眾感興趣的內容。劇本他一個字沒改,沒再找投資,把自己除了不動產外的所有錢財都搜刮出來,拿出來用。竭力控制成本,錢還是花超了。
如果不是譚幼瑾喜歡她住的這房子,他恐怕都要拿去抵押了。買房子不是全款,他貸了一部分,現在每月仍要還房貸。他的車賣了,因為不想譚幼瑾發現,他又租了輛同樣的車開。
因為和譚幼瑾一起參加的那個綜藝,他突然有了一些知名度,現在倒有幾個可以賺快錢的出鏡機會。不過到時會不可避免地提到譚幼瑾,他不想譚幼瑾以為他在利用他們的感情賺錢。於是還是找了個不需要拋頭露面的活兒——一個男的要把他和他女友的愛情故事拍成短片在婚禮上放。於戡幾乎有點兒同情這新娘,不是演員,卻要按照準丈夫寫的愛情劇本,一次次重覆兩個人交往的場景。但是看在報酬不錯的份兒上,他忍著尷尬接了。準新郎覺得自己的想法在短片裏得到了忠實表達,特地請於戡明天還去記錄他們的婚禮現場。
於戡上次拍婚慶還是上大學的時候,當時和譚幼瑾還保持著相當友好的關系,掙來的錢給她買了教師節禮物,他其實不把她當老師看,但是總不能七夕送給她。譚幼瑾堅決把禮物退給了他,只留下了一張賀卡,理由是太貴了,她笑著說,“我要收下就跟受賄差不多了。”
但現在譚幼瑾並不了解於戡的經濟狀況,她帶他來這兒,只是因為想帶他來。
兩個人吃飯有兩個人的好處。她一個人來,多點幾樣,就有浪費食物的罪惡感,又不想每次打包都吃剩的。因為有於戡這樣一個青年男性,譚幼瑾便會放心地多點幾樣。她倒沒請朋友來過,環境太簡陋,成為要是不喜歡裏面的菜色,難免有被敷衍之感。
她自己吃得不多,支著下巴看於戡吃飯,有一種現場看吃播的愉快——因為別人有好的食欲竟然也會開心。
現在譚幼瑾不再搶著和於戡買單,心安理得地看他付賬。
吃完飯走著回家,譚幼瑾路過一家便利店買了一包口香糖,嚼著口香糖跟於戡看被雲彩遮住的月亮,同時不忘自己的專業,去觀察周圍的人。兩個人猜跳交誼舞的大爺大媽是不是夫妻。
於戡突然問:“你猜別人會覺得咱倆是結婚了還是沒結婚?”
譚幼瑾又一次覺得口香糖黏住了牙齒,於戡覺得別人會默認他倆是情侶或者更親密的關系,要麽是結婚的夫妻,要麽是不結婚的情侶……和於戡在一起的時候,譚幼瑾只希望把現在的時光延長一點兒,再延長一點兒,她幾乎不想到未來。她也沒想過和任何人結婚。
她以為於戡也這樣。他怎麽看都不像是一個渴望早婚的男人。他比她更年輕,難道不應該更渴望自由,害怕被婚姻束縛嗎?
“也可能覺得咱倆是無聊的神經病,走路也要八卦街邊的人。”譚幼瑾直接轉移了話題,笑道,“千萬不要和咱們這行的人做朋友,一不留神就做了觀察素材。”
於戡的手湊過來,很自然地拉起她的手。譚幼瑾沒有在公開場合和人表示親密的習慣。但是於戡非要握著她,她也沒抽回來。
直走到了家門口,要開門,這握著的手才松開。譚幼瑾比於戡大八歲,但當於戡把自己的手掌和她的手貼在一起時,只覺得她小。她的手比他小那麽多,整個人也比他小得多。
兩個人誰大誰小可不是按年齡說的,他把這結論跟譚幼瑾說,譚幼瑾只是笑,覺得他幼稚。
兩個人躺在床上,於戡捏捏譚幼瑾的胳膊,沒敢使勁兒,怕弄疼了她,又指一指自己胳膊上的肌肉,讓譚幼瑾摸一摸。他是那種瘦長型的身材,穿衣服的時候不太看得出來。
但譚幼瑾現在早見過了,也知道他能輕易地把她抱起來。他還特意要讓她摸一摸,炫耀一下,譚幼瑾覺得他幼稚,但還是配合了。他又要讓她使勁掐一下,他說他不會疼,隨便她掐。
譚幼瑾笑著在他臉上掐了一下,很輕易地掐出了他的笑,他露出牙齒,在她手指頭上咬了一下。他很輕易地把兩個人翻了個兒,狠狠咬她,留下清晰的牙印兒。聽到譚幼瑾痛地噝了一聲,他馬上收起了他的牙齒,很溫柔地吻她。
這種溫柔並非出於一種包裝,而是他覺得他該這麽做。此刻,於戡覺得他有讓譚幼瑾幸福的義務,他應該溫柔地對待她,如她所希望的。在此之前,他從來不認為他對誰有這種義務。他的父母從小就以他們各自的快樂為先,這倒給了他自由。
這種義務要求他必須克制,嫉妒時不時從他心裏冒出來,渴望想要她回報給他同等的愛,眼裏只看得到他。
他現在知道,他以前的失敗就是沒學會等。雖然他也曾假設,如果他不撒那個愚蠢的謊,兩個人會不會是另一個局面。事實是,他拋出那個謊言之前,他已經無法忍受和譚幼瑾維持當時的關系了。
無論是譚幼瑾知道他愛她、假裝看不見,還是根本不知道,他都不能忍受。
他那時還不到二十歲,自我膨脹得無限大,生平第一次真正愛上一個人。不是覺得應該談個戀愛就找個人愛了的那種愛,他愛她,恰恰是克服了許多不應該。有他老子那些經歷在,他本能排斥和比他大的女人有任何情感關系,這會使外人本能地認為他在子承父業。但他還是愛上了她。
他覺得作為對他愛的獎賞,譚幼瑾也必須愛他,回報給他同等的愛。占有欲和愛一起蓬□□來,他在心裏理直氣壯地要求她的偏愛,就算不能和他一樣,在人群中只看得到他,但要時刻顯出他和別人的分別。盡管她對他其實是不一樣的,但這種不一樣根本不能滿足他的要求。她將她的目光平等地分給每一個人,連多看他幾眼都顯得奢侈,他渴望的是之前在地鐵裏,那麽多人,她眼裏只看得到他,那次她坐過了站,為了多待一會兒,他也沒提醒她。
這個人對他的愛熟視無睹,他第一反應不是傷心失望,而是憤怒。他主動把裁判他的權利交給她,但她不愛他,他覺得自己被否定了。但又覺得自己完全不該被否定,她應該愛他。這憤怒沒有名目,他只能掩飾著這憤怒向她要求一點點額外的權利。他天生缺乏暗戀人的本能,不可能僅僅因為和她接觸就感到滿足,他越來越不滿。
在譚幼瑾無知無覺的情況下,他已經在他的心裏排演完了一場大戲。他總是渴望見到她,但每次見面都會失望,他投註出去的目光,總是得不到回望。他的本能裏唯獨沒有麻木,一切感官都很發達,那時尤其發達,痛也比一般人更痛。還錢之後,他覺得要麽跟譚幼瑾開始一場新的關系,要麽幹脆就別再有什麽關系。
於是很長時間真的就沒關系。
這種沒關系,讓他知道,譚幼瑾真當他不存在是什麽感覺,她以前還是很把他當回事兒的。她遠比他要狠,當她決定把他從她的生活裏驅逐出去,她真的可以完全不看他一眼。他必須賴皮地往她跟前湊,才能勉強地看她臉上擠出一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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