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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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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所謂“生魂”是什麽?以漫畫的說法,一個人沒死,但靈魂卻冒出來自個兒飄蕩了。

楊華小姐拉著呆滯的小蛇,回屋就直奔自個兒的小書庫。

熟練地抽出一本接一本漫畫。

“別怕,沒事的,只是魂兒不小心跑出來了,放心吧,都能回去的。”汗,小姐,你那是漫畫,眼前可是現實。

斯內普抱著一堆看不懂的書,不知在想什麽。

半晌。

“你很高興?”

還在找書的楊華動作一僵。

“為什麽?”少年的聲音越發清冷。

他有理由生氣,不,是憤怒。

這個女人很高興?高興自己莫名其妙地出現在陌生的地方,莫名其妙地回不去?

高興自己這樣事事摸不到邊,就像被一雙看不見的大手戲弄的樣子?

好失望。

沒人喜歡他。

從小,爸不疼,媽不愛,在學校,他貧窮骯臟,還是個混血,就算是同一學院,除了一個盧修斯.馬爾福,也沒人願意搭理他。其實說到底,就算是盧修斯.馬爾福,也是因為自己的魔藥天份才接近過來的吧。

他西弗勒斯.斯內普不是傻瓜。

還有那幫狗眼看人低的格蘭芬多!

還有莉莉......其實莉莉跟自己根本就是兩個世界的人吧,剛過去的半年裏,他已經想著看著,明明白白。

那個女孩純潔,善良,熱情如火,而他則陰沈,冷默,喜歡獨處,瞧,性格多麽得對照相反,更別說分了院後的幾年間,兩條永不交集的平行線。小時候的青梅竹馬,那只是自己單方面的一廂情意罷了。

莉莉不是他的,也不能是他的,他是蛇,註定不能和獅子一起和和美美。

那道火熱陽光,盡管真實,但誰聽過陽光只照耀給一人的?不然,那甜美的微笑為什麽總是天天盛開著,波特,布萊克,盧平......任誰都被她關照著。

他,也僅僅是其中之一罷了。

而他需要的,是唯一。

他想一個能在他身邊,無時無刻專註地看著自己,關心自己,心疼自己,知道自己在想什麽,要做什麽的人,而他——反之也是,這樣才是正確的選擇。

斯內普知道這是缺少母愛的表現,麻瓜的書中這麽寫著,半年前回去後,他就鬼使神差地開始接觸麻瓜的東西了,包括小說文本。

所以他現在已經清楚了,莉莉,只能是自己的童年好友,不能...是,其他的......

這就是結論!

只是,雖然早已做好了孤獨的準備,可也不包括——“你很高興?”

我死了(可不是都成靈魂了,英國來的某人對“生魂”一詞自然而然地如此理解中)連你也覺得高興?——“為什麽?”

難道這就是我來世一遭唯一的用處?用死來證明娛樂大眾才是我僅有的存在價值?

看著少女露出的驚訝,心底猛然升起熊熊怒火!

真好笑!不過......是個麻瓜而已!袖中握緊了魔杖。

但是——罷了,松開魔杖,就當我報答你兩次收留了我,最後的最後,能讓你這麽開心,也好!

啊,手有些透明了呢,最後能在溫暖的屋裏消失,總比在不知什麽地方無知無覺化為腐屍的強吧,反正,也沒人需要自己......

臉上有什麽,水滴,淚?別傻了,斯萊特林怎麽可能會流淚。

“你會沒事的!”什麽?

“你沒死,所以只要你不想消失,就不會消失,看著我。”誰在說話,說得好像誰喜歡消失一樣,不過我沒死嗎?

“我想要你留下來啊,留下來吧,不要走。”留下來?留到哪裏,我不是已經是個幽靈了嗎?

“......我很寂寞。”對不起啊,小姐,寂寞也是很迷人的,它陪伴了我很多年,我知道那是種很好的色彩,只不過太無比的空曠。

“對不起,傷了你(的心),但我沒有惡意的,我只是...很高興你走不掉,能留下來陪陪我,對不起啊。”

手被暖暖的東西包住了,奇怪,那裏不是最先消失的嗎?又是水滴......

這次好像不是我。

“我電腦讓你看啦,漫畫也都給你,陪陪我好不好,我不想大過年的一個人,求求你了...要知道,我從不求人的。”黑線,你是小孩嗎?好...任性的說話。

“真的,真的,我只想留你幾天而已,到時候,我陪你找回家的路啦。”那真謝謝了,但願你能把那個該死的鑰匙給找到!

不知不覺,少女的胡言亂語給了少年莫名的動力,空洞的眼漸漸恢覆明亮,透明的雙手不知是不是因為有了新的淚水的滋潤,也開始奇跡般的恢覆正常。

拉著少年手的女孩看得明白,突然破涕而笑,在恢覆視力的少年第一眼裏顯得無比亮麗。

“一起過節吧,春節。”

春節,中國的節日?

算起來,好像,今天也是聖誕節吧,在自己的那個時空。

......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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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楊,不是楊家將的楊,而是楊門女將的楊。

有人說了,這有什麽區別嗎?區別大了!

話說,我的祖上有一個很有名的人物,楊排風,世人傳說她只是當年楊家的一個燒火丫頭,這只能說,淺見!

想也知道,一個燒火丫頭,怎麽可能那麽厲害,最後還成了領兵的將軍,這種神話也只能在評書裏找到。

楊排風,是我們楊家女人裏的其中一個,偶爾幫了一個不同宗的同姓家族而已,誰叫當時番邦如此猖狂哩。

好了,前話就說到這裏,提起這位女將,只是個引子,來證明我們楊家女人都很厲害罷了。

我們楊家是個神秘的武學世家,但性格使然,歷代都少有人在世上出頭露面,是懶吧,這是我小時候聽我媽說到這裏的時候唯一的想法。

因為她就很懶,而我是她閨女,想當然的,也很懶。

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都不足以說明事實,打小時起,逛街,不去,跟同學溜冰聚堆,不去。那有什麽意思啊,那點時間,不如租幾本書安安靜靜的呆著,多逍遙自在啊。

所以說,在我家,最幸福的是我老爸,看他別的朋友,什麽星期天老婆拉著逛街逛到腳斷啦,女兒吵著要加零用錢買衣服化妝品啦,這些煩惱通通沒有,樂死他了。

多好的老婆啊,多好養的女兒啊。

一堆書就打發了。

所以,時間長了,他還是覺得對不起自家老婆,於是,逢年過節,只要單位放假,他都會拉著老媽去外面旅游玩玩,老媽是個作家,他就更有了好借口,作家坐在家裏是寫不出好作品滴。

我呲!借口,還不是老媽漂亮,他想多找些人眼紅明說唄。

然後,再後來,他們出去後,就再也沒回來。

據說,那次,山溝溝裏,車翻了,武功那麽高的老媽,為了救掉進水裏的人,不顧流血過多的傷口。據說,救援人員翻開老爸的屍體,下面護著一個吃奶的一歲小娃娃。

於是,十五歲,楊華成了孤兒。

唉,老媽,我咋不知道你的恐水癥已經好了呢?

早知道,提議你們去沒水的地方玩多好,那樣,老爸也會沒事的吧,憑您練到第七層的“紅息功”。

有錢難買早知道,楊華失去了依靠,呆呆地行屍走肉一個月後,無聊的,自家傳女不傳男的內功自動上升到了第四層。

恭喜。

...個屁!

如果大喜大悲有這樣的好處,那她總算知道,當年的楊排風為何會練到有史以來最高的第九層了,戰場上,哪有不死人的。

日子還是要過的,忽忽悠悠,新生小孤兒不緊不慢的活著,冷清,那是她骨子裏帶來的,同學面前的歡笑,是本能的武裝。

一個人的時候,鄙視自己的虛偽,卻已成了一種慣性。最終,脫線代替了差點變成的雙重人格。

只有回到小院,看書,看電腦,宅得安心。

練功,懶人嘛,早上那會兒就好了,不管怎樣,保持朝氣還是必須的,於是乎,在外表上,只要不說,任誰也看不出嘻嘻哈哈模樣的少女骨子裏的淡然如水。

然後,到了十八歲,一個改變她生活的人來了。

黑衣黑褲,瘦瘦冷冷的男孩突然出現在她家門口。

就如平靜的深潭,突然開始擾亂了水面。

生平第一次,她有了新奇的感覺,直覺上,這個少年有些不一般。

於她而言。

可惜,白買了好喝的胡辣湯,少年不翼而飛。

罷了,陌生人而已。

高考完畢,本來應該是要上普通大學的,但偶爾一次路見不平的結果,好死不死,被好心人安排進了警校,口胡,她的安寧日子一去不返。

小心打著小算盤,嗯,畢業後選擇留校當教練助理好了,輕松又不危險。

於是,打好主意的少女繼續表面一套,背面一套的過著小日子。

直到,那個少年又出現了!

過年的日子的說,老天爺,這你送的禮物?

看著少年睜開的眼睛,心裏忽然一跳,好熟悉的眼光,原來,照鏡子的時候時常感覺到的,是寂寞?

哈利路亞,原來,她不是自以為的沒心沒肺,她還是正常人。

巫師?又是一個驚喜,這禮物真是越看越入眼了。

可是,還是要走嗎?虧她費了這麽大力氣招待,還把飯全給他吃了,還是要走嗎?(汗,私以為這正是人要走的最大原因)

可惜,嘻嘻,好像他走不了了呢,幽靈,不對,他能吃能喝,那就是生魂了!松口氣,太好了,他是活著的。

那可以留下嗎?

......陪陪我,只一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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