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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這裏是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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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這裏是屈才

“爺爺,我要出去打獵,填補家用。”

次日,我站在了老頭子的面前,大聲的說。

老頭子毫不猶豫的拒絕了:“不行。”

“爺爺,我知道這樣做很危險。”我嘟著嘴,不高興的道:“可是那些危險對我來說不算什麽,很容易就能解決。”

老頭子聽後,答案依舊只有一個,“不行。”

我仿佛被打擊到了,郁悶的低下了頭。

“有人嗎?首領傳召紅玫瑰小姐。”

這時門外突然傳來了劇烈的敲門聲,仿佛要把門給拍碎。

我立刻走了過去,打開了門。

外面是一個彪形大漢,手裏還配著槍,看起來有些兇神惡煞,不好惹的模樣。

老頭子走了過來:“稍微等一下,讓她換身衣裳。”

彪形大漢搖了搖頭:“城主是有正事喊她。”

老頭子有些不明白為什麽城主會有正事找我?要找的話也應該是幹那事吧!

不過現在不是想這些的時候,因為城主還在等著呢!

於是我就這麽跟著人走出了小院子,來到了城主的面前。

城主還是老樣子,身材健碩又強壯。除了有些醜之外,沒其他毛病。

當然,這是在別人的眼裏。因為在這個溫飽都成問題的時代,他們的要求很低。

“聽說你昨天殺了一個異獸,還是你親自拖回來的,有這麽回事嗎?”

城主一臉好奇的問我,似乎對這個消息是懷疑態度。

我沖著他笑了笑,然後把昨天的事情有選擇性的說了出來。

總之就是讓人們相信,那只大公雞的確是她殺的,也是她帶回來的。

至於這只大公雞到底是不是我殺的,那重要嗎?

反正知道不是我殺的人都死了,還是被我所殺,那麽我說這只公雞是我的戰利品,有誰能有意見?

切記,在這樣一個時代就不要講什麽倫理道德了。

連明目張膽,毫不遮掩吃人的人都有,誰能指望道德和法律的存在?

願意這麽做的人,大部分都死了。

“紅玫瑰,你看到那塊石頭了嗎?把它舉起來。”

聽完故事後,城主指著不遠處的一個東西說。

我點了點頭,腳步輕快的走了過去。然後碰了碰面前的石頭,高高的舉了起來,沒有一絲一毫的吃力。

城主看到之後,大聲叫好。

“紅玫瑰啊紅玫瑰,沒想到你還有這樣的本事。從今天開始,你就跟著第三狩獵小隊出去狩獵吧,好好幹,以後少不了你的好處。”

“是,城主。”

我大聲的道。

當我把這件事情告訴老頭子的時候,老頭子都懵了。

他估計也想不到城主居然會把我這樣一個大美人送到狩獵隊去,和其他人一起負責狩獵。

狩獵隊不是沒有女人。

因為環境的緣故,這個時代的大部分女人都比較彪悍。

否則除非永遠活在城市裏,不然就免不了要與異獸搏鬥一番。

時間長了,只要能夠在荒野上活下來的女人就不可能嬌滴滴。

在老頭子的心裏,那些女人和我完全不一樣。前者粗枝大葉,傷筋動骨都沒有什麽大問題。後者精心飼養,臉上劃了道口子就是天塌下來的大事。

可是他又能怎麽辦呢?這是城主下達的命令。在這個城市裏,誰也不能夠違背城主的命令,否則只有死路一條。

因此,老頭子只能妥協。不僅僅如此,為了保證我的安全,他還特意購買了一把鋒利的長刀。希望我能好好的保護自己,不要受一點傷。

我能看出他的想法,無非是讓我保持住自己的美貌,未來方便勾搭城主。

然而有一件事情我是不會告訴他的,正如城主不喜歡平板身材的少女,城主也不喜歡強大的枕邊人。

因為如果枕邊人太強大的話,隨時都能夠傷害到城主。

為了以防萬一,城主找的都是嬌滴滴的小美人,而不是身材健碩的女壯士。

如果嬌滴滴的美人擁有了強大的實力,那麽這樣的人再怎麽好看在他眼裏也是屬下,而不是枕邊人。

有了城主的發話後,我立刻就跟著第三狩獵隊的人跑了。

大概是昨天的事情已經傳到了他們的耳朵裏,他們對我的加入並沒有多少意見。

畢竟強者就是有這樣的特權,盡管我看起來一點都不像強者,而顯得嬌弱又可憐。

昨天那些人帶著我出城是靠走,因為時間緊張的緣故,並沒有走多遠。

今天就不一樣了,我坐上了車。

因為我印象中的鴨子在不知不覺中變大了,背上甚至能躺一個人。

當我看到這些鴨子的時候,我又搞不懂這個時代的動物的進化規律了。

畢竟之前的大公雞那麽大一只,這只鴨子雖然很大,卻不夠大。

話說回來,鴨子的背部有很多羽毛,躺起來很舒服。

就是這些鴨子走路一擺一擺的,感覺有些顛簸。

不過我感覺還好,因為這樣至少比走路要好的多。

負重徒步走,即使能夠忍受,也不想多來幾次。

這個時代的鴨子和我印象中的鴨子一樣,容易趕。

因此我混跡在人群當中,也不用費盡心思的掌控鴨子的方向,只需要乖乖的坐在或者躺在上面就好。

於是我就躺在上面了,笑嘻嘻的和周圍的人說話。

即使我並不怎麽想說話,也不想和這群人打交道。

然而為了我的未來,我只能強忍著不耐煩,甚至表面上都不能露出絲毫端倪。

為了安全,普通的狩獵隊只能在城市周圍轉悠,而第三狩獵小隊在交通方便的同時,也要往荒野深處行走。越是不好打獵物,他們越要打。

這一路上,我算是長了見識。

狩獵隊在行走的途中,遇到的小東西不少。特別是那些老鼠和蟲子,一不小心撞上了就是一個死字,被鴨子當成口糧啄食。

第三狩獵隊沒人管這事,因為他們誰都看不上這些東西,就當是給坐騎加餐。

當然,我也看不上。

因為我隨便打一只雞就勝過幾百只老鼠,所以我才不在這上面下什麽功夫。

瑣碎又磨人。

越是往裏走,越是不容易遇到人。與此同時,大型獵物也越多。

我甚至還看見了我昨天打過的大公雞,一只只在遠處乖巧的啄食老鼠和蟲子。

這本來是很好的狩獵對象,畢竟大公雞肉多又味美。

可是第三狩獵隊完全沒有理會它們,毫不猶豫的繼續往前。

這倒是讓我有些好奇到底什麽樣的獵物才能引起第三狩獵隊的註意?

沒過多久的時間,我就看到了。

不過在看到之後,一臉無語。

某個草叢中,有一個大大的窩,裏面擺放著一顆又一顆大半個人大小的白色雞蛋。

我怎麽知道這是雞蛋呢?其實不僅僅是因為附近有母雞出沒,還因為這顏色這質感太熟悉了。

一個雞窩裏的蛋不多,也就五個。

第三狩獵隊隊長決定全部不留,一網打盡。

動手的人是我。

因為在場就我的力氣最大,可以為他們節省很長時間。

我沒反對,也沒有反對的理由。

於是輕輕松松的從雞窩裏取出了蛋,一本正經的放在了鴨子的背部。

而原本在鴨子背部的人則拿出又粗又長的繩子,牢牢的把雞蛋捆在了鴨背上。

“你做的不錯,果然城主派你來我們隊是最正確的選擇。”

第三狩獵隊隊長拍了拍我的肩膀,鄭重其事的說。

我笑了笑,並且誇讚道:“城主的眼光當然是最好的。”

不過我心裏明白,我就是一個免費勞動力。

因為力氣很大的緣故,可以做不少累人的活。

比如轉移雞蛋,這麽大的雞蛋平時可要花費他們不少時間搬運。然而有我就不一樣了,來回不需要十秒鐘。

回去的路上,我們不出意外的遇到了母雞的襲擊。

帶走了母雞的孩子,母雞不找來才怪。

對於這件事情,大家是歡喜的。

因為我們的任務只是雞蛋,如果有額外收入的話,都歸我們。

不過在人們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我就拿著刀沖了出去,一跳好幾米高,直接割斷了它的脖子。

在一片雞飛狗跳中,第三狩獵隊的人目瞪口呆。

恐怕他們怎麽也想不到我比聽說的很厲害,一刀就去除了一個獵物。

最關鍵的是這個獵物算誰的?

大家還是個人?

最後還是狩獵隊隊長反應過來,說了個提議。

大家幫忙把這只母雞分解並且帶回去,我給他們一些當做報酬。

我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下來。

因為隊長想的很好,給了我一個最適合的方法。

大概是因為血腥味重的緣故,一整只母雞還沒有分解好的時候,又有一只大公雞沖了上來。

我不知道這只大公雞和這只母雞是不是有點什麽關系,不過這並不妨礙我殺掉它。

人類和異獸本就是不死不休的敵人,而且互相為食。

因此,我不會手軟,更不會有無謂的同情。

回城後,第三狩獵隊隊長向城主匯報情況,並說。

“紅玫瑰小姐可以單獨組建狩獵隊了,留在我這兒是屈才。”

城主敲了敲桌子,並沒有第一時間給出回覆。

第三狩獵隊隊長也沒有多嘴,只是在那裏靜靜的等著。

因為在城主為尊的地方,肆意而為是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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