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9章 昏鏡明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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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9章 昏鏡明鏡
菖蒲不明白,逐鹿城中那麽多醫官,女君為何獨獨挑了一個籍籍無名的游醫。還只讓他來醫治,把其他醫官都給譴退了。
若只是醫術不精倒也罷了,那游醫分明是存了歹心。
害得女君臉傷遲遲不愈,又給身上留下這些疤——雖然後者與之無關,菖蒲遷怒起來也一並記在了那人頭上。
姜佛桑沒說話。
她知道菖蒲心中所想。
美色是利器,尤其對於史殷奇這樣的重色之人。
盡管她早早就意識到這把利器並不夠鋒利,憑美色周旋存身非但不牢靠,也讓人膈應。但,若果面容未傷,或者臉傷早早治愈,或許她真會走出那一步。
更省心,也更省力——至少不用豁出半條命去不是麽?
即便史殷奇上位之後出於種種目的有意冷落她,看在這張臉的份上,“失寵”之事短時間想也不會發生。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她的容貌毀在了自己手裏。
等神思清明,悔之已晚,最終導致本能以色取的變成了必須以智取、以命搏。
也沒什麽。
“從來富貴險中求。美色確是不可多得的利器,手握這把利器我會走得更順,但即便沒有,我也不會就被打倒,我一樣能爬起來。縱使有一天被剝奪掉所有的武器,我也還有牙齒呢,別讓我活下命來,否則——”
姜佛桑垂下眼簾,輕聲低語:“我就是用牙齒,也要一口一口把他們全咬死。”
史殷奇做得最錯的一件事,就是沒在初見時把她殺了。
既然讓她喘過了那口氣,史家的好日子自然也就到頭了。
好在,到目前為止,一切都還算順利。
便是菖蒲等人視為兇險萬分萬般不值的擋獸之舉,也是順利的。
失控的瑞獸在姜佛桑看來甚至稱得上神來之筆——若真是虛驚一場,想來史殷奇感動歸感動,到底不夠震撼,也不夠深刻。
似王後那般,愛他再深,背後為他付出再多,又如何呢?遠沒有血肉橫飛的場景更能沖擊他的心,同時也鑿進他腦子裏,讓他再忘不掉。
當然,也不必指望他那樣的人能把這“恩”記一輩子。幾年就夠了,或者更短……
最初既沒走色誘一途,她便也不打算走了。除了她而今的情況不允許,再就是面對史殷奇,她實在難忍憎惡。
他每一次不經意地碰觸,那種黏膩的不適感,讓姜佛桑發自本心地感到抗拒,卻又不得不裝作若無其事。真要是同床共枕,她怕自己會控制不住,早早結果了他的性命。
也幸而是沒走出那一步,再次見到蕭元度時她如是想。
不過對蕭元度來說恐怕沒什麽兩樣。
沐浴罷,回到寢殿,姜佛桑伏在榻上,發絲撥攏到另一邊,露出光潔的後背,由菖蒲給她抹藥。
菖蒲揭開裝藥膏的瓷盒,猶豫:“要不,還是換個醫官看看罷?”
這藥膏仍舊出自那位游醫之手,雖然……一朝被蛇咬,菖蒲還是不能放心。
然而女君卻似乎並不介意。
“無礙。”
菖蒲便也不好說什麽,低頭給她抹藥。
心底無數次感慨,多美的背啊,雪白纖薄,曲線勻稱且優美,觸手絲滑如玉脂……
愈是如此,右肩那一片便愈顯礙眼。
菖蒲知道,女君其實也並沒有所表現出的那麽不在意。
或許之前的確是不在意的,但五公子出現以後……
此前無論是內服還是外用之藥,女君忙起來常顧不上,又不許人打擾,便是良媼勸說也不見她上心。
這幾日卻是變了,主動要求用藥。
菖蒲察覺出她態度上的微妙轉變,故作輕松地笑著道:“疤痕瞧著淡了許多。”
姜佛桑聞言讓她拿了兩面銅鑒來,一前一後,即便燈火和鏡子都足夠明亮,也看不甚清傷疤有沒有淡、淡了多少。
許是心理作用,姜佛桑甚至覺得那疤痕較之以前還更深了。
眉間輕蹙,擡手壓下了面前的銅鑒。
菖蒲寬解她:“再過半年,最多一年,定然會去掉的,不會留下一點痕跡。”
姜佛桑神色郁郁,趴在枕上半天不言聲。
菖蒲見她這樣也不好受,無意識脫口道:“五公子肯定不會在意——”
姜佛桑楞了一下,轉頭看她。
菖蒲捂住嘴,手垂下,訕訕:“婢子沒有揣度女君的心思,女君當然不會怕五公子介懷……”
姜佛桑卻是一笑,笑裏帶了點自嘲:“或許我也需要一面昏鏡。”
菖蒲不解何意,就要再去拿新的來。
姜佛桑叫住她,給她說了個典故。
說從前有一位制鏡的工匠,制了十面鏡子送到商賈的店肆中,只有一面清澈明亮,其餘幾面皆是霧茫茫的,給人感覺不是用優質的青銅所制,也沒有經過精心地打磨,所以才會模糊不清、不見光澤。
就有人勸這位制鏡工,好鏡與壞鏡不應有太大差別。
制鏡工卻道:“這有什麽關系?想要每面鏡子都清澈倒也容易,但商人並不追求這些,他們僅僅是想賣出鏡子而已。登門的顧客也不在乎這些,他們往往會逐個照看,再精細挑選出與自己容貌相宜者。那清澈的鏡子非但不能掩蓋瑕疵,還會將瑕疵進一步呈現,不是面目姣好之人誰愛用呢?依我制鏡這些年所見,喜歡昏鏡的十居其九,喜歡明鏡的卻是十難有一。”
雖然故事本意是以明鏡喻賢良以昏鏡喻邪僻,以此來諷刺君王親信佞臣而使賢良遭棄。放在眼下情境倒也同樣適宜。
“陋容多自欺,謂若他鏡明。瑕疵既不見,妍態隨意生。一日四五照,自言美傾城……”
陋容之人並非喜愛昏鏡,僅是愛於自欺,所以才說昏鏡與明鏡無異。在昏鏡中既看不到自己的缺陷,美麗便可任意想象,可不就美貌無瑕、自我陶醉了麽。
姜佛桑倒不至於陶醉。她自嘲的是,此前一直視之淡然的事,突然之間竟也開始逃避,乃至自欺欺人起來。
怨鏡子太明亮,怪疤痕太紮眼……
菖蒲一語道破:“都說女為悅己者容,所以女君才會如此。但依婢子之見,這些外傷並不會影響什麽,女君仍是女君,難道因為多了兩道疤就會變成另一個人?五公子征戰時身上定也留下不少傷疤,女君不也沒嫌棄他嗎?”
姜佛桑這下是真真切切笑了,眼睛都彎了起來:“我竟也成了那自擾的庸人。”
再次舉起那面銅鑒,仔細端詳著疤痕所在,似乎也沒那麽刺眼了。
半晌,放下鏡子,釋懷一嘆,“我不如菖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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菖蒲不明白,逐鹿城中那麽多醫官,女君為何獨獨挑了一個籍籍無名的游醫。還只讓他來醫治,把其他醫官都給譴退了。
若只是醫術不精倒也罷了,那游醫分明是存了歹心。
害得女君臉傷遲遲不愈,又給身上留下這些疤——雖然後者與之無關,菖蒲遷怒起來也一並記在了那人頭上。
姜佛桑沒說話。
她知道菖蒲心中所想。
美色是利器,尤其對於史殷奇這樣的重色之人。
盡管她早早就意識到這把利器並不夠鋒利,憑美色周旋存身非但不牢靠,也讓人膈應。但,若果面容未傷,或者臉傷早早治愈,或許她真會走出那一步。
更省心,也更省力——至少不用豁出半條命去不是麽?
即便史殷奇上位之後出於種種目的有意冷落她,看在這張臉的份上,“失寵”之事短時間想也不會發生。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她的容貌毀在了自己手裏。
等神思清明,悔之已晚,最終導致本能以色取的變成了必須以智取、以命搏。
也沒什麽。
“從來富貴險中求。美色確是不可多得的利器,手握這把利器我會走得更順,但即便沒有,我也不會就被打倒,我一樣能爬起來。縱使有一天被剝奪掉所有的武器,我也還有牙齒呢,別讓我活下命來,否則——”
姜佛桑垂下眼簾,輕聲低語:“我就是用牙齒,也要一口一口把他們全咬死。”
史殷奇做得最錯的一件事,就是沒在初見時把她殺了。
既然讓她喘過了那口氣,史家的好日子自然也就到頭了。
好在,到目前為止,一切都還算順利。
便是菖蒲等人視為兇險萬分萬般不值的擋獸之舉,也是順利的。
失控的瑞獸在姜佛桑看來甚至稱得上神來之筆——若真是虛驚一場,想來史殷奇感動歸感動,到底不夠震撼,也不夠深刻。
似王後那般,愛他再深,背後為他付出再多,又如何呢?遠沒有血肉橫飛的場景更能沖擊他的心,同時也鑿進他腦子裏,讓他再忘不掉。
當然,也不必指望他那樣的人能把這“恩”記一輩子。幾年就夠了,或者更短……
最初既沒走色誘一途,她便也不打算走了。除了她而今的情況不允許,再就是面對史殷奇,她實在難忍憎惡。
他每一次不經意地碰觸,那種黏膩的不適感,讓姜佛桑發自本心地感到抗拒,卻又不得不裝作若無其事。真要是同床共枕,她怕自己會控制不住,早早結果了他的性命。
也幸而是沒走出那一步,再次見到蕭元度時她如是想。
不過對蕭元度來說恐怕沒什麽兩樣。
沐浴罷,回到寢殿,姜佛桑伏在榻上,發絲撥攏到另一邊,露出光潔的後背,由菖蒲給她抹藥。
菖蒲揭開裝藥膏的瓷盒,猶豫:“要不,還是換個醫官看看罷?”
這藥膏仍舊出自那位游醫之手,雖然……一朝被蛇咬,菖蒲還是不能放心。
然而女君卻似乎並不介意。
“無礙。”
菖蒲便也不好說什麽,低頭給她抹藥。
心底無數次感慨,多美的背啊,雪白纖薄,曲線勻稱且優美,觸手絲滑如玉脂……
愈是如此,右肩那一片便愈顯礙眼。
菖蒲知道,女君其實也並沒有所表現出的那麽不在意。
或許之前的確是不在意的,但五公子出現以後……
此前無論是內服還是外用之藥,女君忙起來常顧不上,又不許人打擾,便是良媼勸說也不見她上心。
這幾日卻是變了,主動要求用藥。
菖蒲察覺出她態度上的微妙轉變,故作輕松地笑著道:“疤痕瞧著淡了許多。”
姜佛桑聞言讓她拿了兩面銅鑒來,一前一後,即便燈火和鏡子都足夠明亮,也看不甚清傷疤有沒有淡、淡了多少。
許是心理作用,姜佛桑甚至覺得那疤痕較之以前還更深了。
眉間輕蹙,擡手壓下了面前的銅鑒。
菖蒲寬解她:“再過半年,最多一年,定然會去掉的,不會留下一點痕跡。”
姜佛桑神色郁郁,趴在枕上半天不言聲。
菖蒲見她這樣也不好受,無意識脫口道:“五公子肯定不會在意——”
姜佛桑楞了一下,轉頭看她。
菖蒲捂住嘴,手垂下,訕訕:“婢子沒有揣度女君的心思,女君當然不會怕五公子介懷……”
姜佛桑卻是一笑,笑裏帶了點自嘲:“或許我也需要一面昏鏡。”
菖蒲不解何意,就要再去拿新的來。
姜佛桑叫住她,給她說了個典故。
說從前有一位制鏡的工匠,制了十面鏡子送到商賈的店肆中,只有一面清澈明亮,其餘幾面皆是霧茫茫的,給人感覺不是用優質的青銅所制,也沒有經過精心地打磨,所以才會模糊不清、不見光澤。
就有人勸這位制鏡工,好鏡與壞鏡不應有太大差別。
制鏡工卻道:“這有什麽關系?想要每面鏡子都清澈倒也容易,但商人並不追求這些,他們僅僅是想賣出鏡子而已。登門的顧客也不在乎這些,他們往往會逐個照看,再精細挑選出與自己容貌相宜者。那清澈的鏡子非但不能掩蓋瑕疵,還會將瑕疵進一步呈現,不是面目姣好之人誰愛用呢?依我制鏡這些年所見,喜歡昏鏡的十居其九,喜歡明鏡的卻是十難有一。”
雖然故事本意是以明鏡喻賢良以昏鏡喻邪僻,以此來諷刺君王親信佞臣而使賢良遭棄。放在眼下情境倒也同樣適宜。
“陋容多自欺,謂若他鏡明。瑕疵既不見,妍態隨意生。一日四五照,自言美傾城……”
陋容之人並非喜愛昏鏡,僅是愛於自欺,所以才說昏鏡與明鏡無異。在昏鏡中既看不到自己的缺陷,美麗便可任意想象,可不就美貌無瑕、自我陶醉了麽。
姜佛桑倒不至於陶醉。她自嘲的是,此前一直視之淡然的事,突然之間竟也開始逃避,乃至自欺欺人起來。
怨鏡子太明亮,怪疤痕太紮眼……
菖蒲一語道破:“都說女為悅己者容,所以女君才會如此。但依婢子之見,這些外傷並不會影響什麽,女君仍是女君,難道因為多了兩道疤就會變成另一個人?五公子征戰時身上定也留下不少傷疤,女君不也沒嫌棄他嗎?”
姜佛桑這下是真真切切笑了,眼睛都彎了起來:“我竟也成了那自擾的庸人。”
再次舉起那面銅鑒,仔細端詳著疤痕所在,似乎也沒那麽刺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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