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案情再次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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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案情再次突破
游少華和陸令都知道,王成已經開始怕了,但是,王成始終沒有坦白,也沒向公安提出要合作。
這意味著,這個人一定有大問題。
王成鄰居的兒子提供的線索非常重要,1月20日這天早上,游少華就直接帶著陸令等人,到了王成家附近,把周圍的幾戶人家通通帶走詢問。
目標只有這一戶,帶多點是為了掩人耳目。
“我們得到可靠消息,楊麗被我們帶走的第二天早上,有幾戶人去你家詢問過相關情況,都有誰?”游少華沒有轉圈子,直接就跟這家的戶主問道。
“我記不清了”,這位嚇得有點夠嗆。
“這裏面涉及了你們村的命案線索,我知道有誰,我提醒一下你,比如說,王洪寶?”游少華知道這個人很容易突破,也沒和他含糊。
“額……”楊麗的鄰居有些慌神。
“我之所以把你們幾家都叫來,就是為了防止有人知道你說了什麽。你最好快點配合我們,我們肯定給你保密,等你出去之後,就說自己啥也不知道就是”,游少華看了一眼手表:“越快對你越好。”
這位權衡了幾秒鐘,還是講了一下昨天的情況。
跟他說“王成曾經和一個外鄉人在一起”的人,是那個種田主播王麗超。
這個王麗超其實是挺配合警方的,但這麽重要的線索卻沒有和警察提,游少華把這些人放走之後,直接去找了王麗超。
王麗超倒是光棍,被警察一帶走,這個事警察一說,他就承認了,是陶萬宇讓他不要提這個事。他和陶萬宇都是種田大戶,但是他遠遠沒有陶萬宇有錢,有時候為了直播效果好,還去陶萬宇的大棚直播。
作為主播,這種事其實很常見,我們在網上看到很多主播家裏多麽有錢之類的,大多數都是蹭的朋友的。
倆人關系好,他和陶萬宇提到這個事的時候,陶萬宇就告訴他,不要節外生枝,不要和警察說,他也就沒說。
根據岳軍之前的供述,陶萬宇和王麗超一起去他那裏買豬肉,岳軍和陶萬宇還有了點沖突。這也能側面證明,陶萬宇和王麗超是關系可以的。
“是這個人嗎?”游少華給王麗超出示了本案第二個死者的情況,就是那個身高185的無名屍。
這個死者的相貌,經過法醫多次努力,還是做了一個簡單的恢覆。做出來的結果雖然不能進行人相比對,但是讓人肉眼進行判斷已經足夠了。
“有點像,我記得那個人比王成高一個頭,所以印象深刻。後來我聽說村裏有個沒名的死人,也是個大高個,當時我還懷疑過,不過也就是那麽一想,畢竟那個死人我沒見過。”王麗超道。
“好”,游少華又問了王麗超幾句,就放他走了。
因為沒有外鄉人的具體信息和照片,制作辨認筆錄比較困難,但有了王麗超的指認,大家還是清楚了偵查方向。
案子能在這裏產生突破,已經說明了一個問題。
陶萬宇、王成夫婦、張濤的妻子李美玉,都一定有問題,都是可以刑拘的,只是不用操之過急。
有了這些額外的線索,再去找王成訊問的時候,游少華和陸令心中的底氣是很足的。
……
1月20日晚上,看守所。
“王成,過來簽字!”管教在羈押的房間門口喊了一句。
“王成,快去!”號長立刻站了起來,督促這王成去配合警察。
看守所比監獄要難受的多!
因為都是處於偵查階段的未決犯,所以同一個案件的不同嫌疑人必須關押在不同的屋子,各個屋子之間也禁止有接觸,所以看守所是沒有公共的“放風”的時間的。
春夏秋季節,看守所允許每個監室每天戶外放風一小時,冬天壓根就不允許。
進來兩天兩夜,王成除了吃飯上廁所,就幾乎沒動過。
上午起床、吃飯,學習監規和法律,下午也得坐著聽課,到了晚上也不能亂動,只能在自己的不到一平米的區域裏待著,不允許交頭接耳。
當然,這些規矩不怎麽能限制號長,號長有一點可以到處溜達的特權。
別小看這個特權,這在監室裏是非常舒服的。
總的來說,看守所一定比監獄苦。監獄有活幹!
即便是縫紉,也比天天在這裏坐著強!而且,監獄還有自己的床鋪,人每天能到處溜達,放風時間也長。最關鍵的是監獄可以聊天,而在看守所,聊天受限!
兩天了,這兩天王成聽到的話,讓他逐漸地明白了一個道理。
自己完了。
“無論什麽事,早點下隊是最好的”,這是看守所的共識。
根據刑事訴訟法,在看守所的羈押時間,在最後判決的時候是要扣除的。
比如說在看守所待了1年,最後判了7年,那麽就直接減掉1年,進監獄六年(暫不考慮減刑)。
公安局批準的刑事拘留,最多能把嫌疑人在看守所羈押37天,檢察院的逮捕最多能關7個月,法院的審查起訴階段,一般不超過3個月,特殊案件經過上級法院,可以延長3個月。如果報最高法,可以繼續延長。
但是,如果公安局、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發現嫌疑人有其他犯罪情況,時間可以重置,重新開始計算。所以,在看守所待兩三年的也有。
“啊?簽字?”王成渾渾噩噩地站起來,跟著號長去門口。
很快地,簽完字回來了。
“怎麽樣,入D了沒?”有在坐在地上的人轉過身來,小聲問道。
“入個屁,他才進來兩天,3延7,正常程序。”號長走著路,用膝蓋輕輕拐了一下剛剛多嘴的這位。
刑拘程序,一般情況下都是3天,然後延長至7日。流竄、結夥、多起案件的情況,可以延長至30天。再加上檢察院的7天刑拘審查時間,一共37天。
司法實踐中,3天延長至7天,基本上是常規操作,是絕大部分被刑拘的都要經歷的。而王成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羈押時間被延長了,但是這距離“入D”還很久遠。
“我要在這裏關多久?”王成和號長問道。
“就你?殺人犯,都不坦白,關多久有啥區別,結局都差不多”,號長道:“要我說,你這種事情,坦白還可能判個死緩,就死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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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少華和陸令都知道,王成已經開始怕了,但是,王成始終沒有坦白,也沒向公安提出要合作。
這意味著,這個人一定有大問題。
王成鄰居的兒子提供的線索非常重要,1月20日這天早上,游少華就直接帶著陸令等人,到了王成家附近,把周圍的幾戶人家通通帶走詢問。
目標只有這一戶,帶多點是為了掩人耳目。
“我們得到可靠消息,楊麗被我們帶走的第二天早上,有幾戶人去你家詢問過相關情況,都有誰?”游少華沒有轉圈子,直接就跟這家的戶主問道。
“我記不清了”,這位嚇得有點夠嗆。
“這裏面涉及了你們村的命案線索,我知道有誰,我提醒一下你,比如說,王洪寶?”游少華知道這個人很容易突破,也沒和他含糊。
“額……”楊麗的鄰居有些慌神。
“我之所以把你們幾家都叫來,就是為了防止有人知道你說了什麽。你最好快點配合我們,我們肯定給你保密,等你出去之後,就說自己啥也不知道就是”,游少華看了一眼手表:“越快對你越好。”
這位權衡了幾秒鐘,還是講了一下昨天的情況。
跟他說“王成曾經和一個外鄉人在一起”的人,是那個種田主播王麗超。
這個王麗超其實是挺配合警方的,但這麽重要的線索卻沒有和警察提,游少華把這些人放走之後,直接去找了王麗超。
王麗超倒是光棍,被警察一帶走,這個事警察一說,他就承認了,是陶萬宇讓他不要提這個事。他和陶萬宇都是種田大戶,但是他遠遠沒有陶萬宇有錢,有時候為了直播效果好,還去陶萬宇的大棚直播。
作為主播,這種事其實很常見,我們在網上看到很多主播家裏多麽有錢之類的,大多數都是蹭的朋友的。
倆人關系好,他和陶萬宇提到這個事的時候,陶萬宇就告訴他,不要節外生枝,不要和警察說,他也就沒說。
根據岳軍之前的供述,陶萬宇和王麗超一起去他那裏買豬肉,岳軍和陶萬宇還有了點沖突。這也能側面證明,陶萬宇和王麗超是關系可以的。
“是這個人嗎?”游少華給王麗超出示了本案第二個死者的情況,就是那個身高185的無名屍。
這個死者的相貌,經過法醫多次努力,還是做了一個簡單的恢覆。做出來的結果雖然不能進行人相比對,但是讓人肉眼進行判斷已經足夠了。
“有點像,我記得那個人比王成高一個頭,所以印象深刻。後來我聽說村裏有個沒名的死人,也是個大高個,當時我還懷疑過,不過也就是那麽一想,畢竟那個死人我沒見過。”王麗超道。
“好”,游少華又問了王麗超幾句,就放他走了。
因為沒有外鄉人的具體信息和照片,制作辨認筆錄比較困難,但有了王麗超的指認,大家還是清楚了偵查方向。
案子能在這裏產生突破,已經說明了一個問題。
陶萬宇、王成夫婦、張濤的妻子李美玉,都一定有問題,都是可以刑拘的,只是不用操之過急。
有了這些額外的線索,再去找王成訊問的時候,游少華和陸令心中的底氣是很足的。
……
1月20日晚上,看守所。
“王成,過來簽字!”管教在羈押的房間門口喊了一句。
“王成,快去!”號長立刻站了起來,督促這王成去配合警察。
看守所比監獄要難受的多!
因為都是處於偵查階段的未決犯,所以同一個案件的不同嫌疑人必須關押在不同的屋子,各個屋子之間也禁止有接觸,所以看守所是沒有公共的“放風”的時間的。
春夏秋季節,看守所允許每個監室每天戶外放風一小時,冬天壓根就不允許。
進來兩天兩夜,王成除了吃飯上廁所,就幾乎沒動過。
上午起床、吃飯,學習監規和法律,下午也得坐著聽課,到了晚上也不能亂動,只能在自己的不到一平米的區域裏待著,不允許交頭接耳。
當然,這些規矩不怎麽能限制號長,號長有一點可以到處溜達的特權。
別小看這個特權,這在監室裏是非常舒服的。
總的來說,看守所一定比監獄苦。監獄有活幹!
即便是縫紉,也比天天在這裏坐著強!而且,監獄還有自己的床鋪,人每天能到處溜達,放風時間也長。最關鍵的是監獄可以聊天,而在看守所,聊天受限!
兩天了,這兩天王成聽到的話,讓他逐漸地明白了一個道理。
自己完了。
“無論什麽事,早點下隊是最好的”,這是看守所的共識。
根據刑事訴訟法,在看守所的羈押時間,在最後判決的時候是要扣除的。
比如說在看守所待了1年,最後判了7年,那麽就直接減掉1年,進監獄六年(暫不考慮減刑)。
公安局批準的刑事拘留,最多能把嫌疑人在看守所羈押37天,檢察院的逮捕最多能關7個月,法院的審查起訴階段,一般不超過3個月,特殊案件經過上級法院,可以延長3個月。如果報最高法,可以繼續延長。
但是,如果公安局、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發現嫌疑人有其他犯罪情況,時間可以重置,重新開始計算。所以,在看守所待兩三年的也有。
“啊?簽字?”王成渾渾噩噩地站起來,跟著號長去門口。
很快地,簽完字回來了。
“怎麽樣,入D了沒?”有在坐在地上的人轉過身來,小聲問道。
“入個屁,他才進來兩天,3延7,正常程序。”號長走著路,用膝蓋輕輕拐了一下剛剛多嘴的這位。
刑拘程序,一般情況下都是3天,然後延長至7日。流竄、結夥、多起案件的情況,可以延長至30天。再加上檢察院的7天刑拘審查時間,一共37天。
司法實踐中,3天延長至7天,基本上是常規操作,是絕大部分被刑拘的都要經歷的。而王成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羈押時間被延長了,但是這距離“入D”還很久遠。
“我要在這裏關多久?”王成和號長問道。
“就你?殺人犯,都不坦白,關多久有啥區別,結局都差不多”,號長道:“要我說,你這種事情,坦白還可能判個死緩,就死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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