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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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不行。”方薔下意識拒絕,又為自己的這種下意識尋找著借口,“他......好像很有錢的樣子,說他會拿別人的東西,其他同學根本不信。”
“不一定。”到底是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幾年了,相比這個有些傻,有些天真的妹妹,方威明顯老成得多,“你也說了,失主提出搜身的時候他是第一個站出來反對的。這不是做賊心虛是什麽?這本來就是很容易讓人產生聯想,像這種家庭出來的人誰知道他的心理有沒有問題,是不是扭曲。”
“只要合適的時間你在他的位置上發現那部手機……這不就歪打正著?”
倒是跟她初始的那個打算如出一轍。
方薔順著方威的思路想了想,發現他說的確實不無可能。
楊麗提議搜身他第一個反對,要是自己再適時發現,但她還是搖頭,如果沒有那個蠻不講理的維護她或許會這樣做,可畢竟是有了。
不讚成,可底氣又不足,最後像是長出了口氣般:“他也沒什麽錯……”
“方薔!你腦子裏到底哪根筋搭錯了?會讓你抱有這些不該有的幻想。”方威把車停在五金店前,對著卷閘門猛踹幾腳,門應聲而開。他回頭看著臉上明顯有不忍之色的妹妹,聲音中滿是慍怒,“你知道我是不同意你來的,你非要來。既然來了,既然有機會,那就把該做的事做好。”
“當初爸爸好好在教室裏教書育人,說走就走了,你來告訴我,他有什麽錯?”
“我本來好好在學校上著學,媽媽突然告訴我家裏只能供一個,你妹妹學習好,讓她繼續讀吧,你告訴我,我有什麽錯?”
“很多事情,本就不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的。”方威把三輪車上的暖氣片搬進店裏,直接坐在上邊,用滿是老繭的手點燃一支煙,“要怪只能怪他生在那樣一個家庭。”
都說長兄如父,爸爸出事時方威正上初中,雖然不愛學習也調皮,可他那時高大又帥氣,學校很多女孩子都喜歡他。
可這六年時光讓他變了模樣。
明明也只有二十一歲,可整個人滄桑得卻像是三十多歲的大叔。一身滿是油汙的工裝,頭發亂糟糟,手上除了老繭就是黑灰,曾經筆直的脊梁也被生活壓彎了。
可即使如此,方威也不肯讓她幫店裏幹活,方薔想幫他搬暖氣片,被他隨手推開。為了讓她好好學習,就連看店這種小事都極少讓她做。
那個去川西旅行的說法自然是瞎胡謅的。
集訓的錢都沒有,哪裏有旅行的錢?
即使是參加藝考時的報名費和路費都讓她充滿罪惡感。
她感覺那是哥哥的血和肉!
方薔不說話了。
默默跟在方威身後回了家,無意間看到方威腳上那雙已經穿破了洞的解放鞋,寒冬臘月的,他也不嫌冷......再看看晾曬在院子裏的那件充斥著雪水和泥濘的環衛工工作服,方薔放輕腳步,知道今天清掃積雪太累了,往日裏媽媽都會等兩人回來才睡的。
她最後看看自己身上那套不是什麽名牌,但還算整潔的運動服,不忍地閉上了眼:“我知道了。”
其實這兩年方威已經不再給別人打工,轉而開了這家小五金店,家裏的生活也寬裕了一些,要不然她也不會向家裏提出轉學的要求。
但很多習慣既然已經養成也就很難再改了。
比如舊衣服舊鞋子能將就就將就,即使是將就不下去了也舍不得扔。
比如無論自己過得怎樣艱辛、怎樣被別人看不起都要給妹妹的零花錢以及從不肯讓妹妹穿出門的舊衣服。
......
走出校門時李想還在想著下午突然闖入的方薔。
他曾無數次試想過與當初那個女孩再次相遇的場景,但隨著這麽多年過去,那種不切實際的幻想早就淡了。
平安縣是不大,但也不可能僅靠一個名字就能找到曾經的小女孩。
尤其是他這種交際圈狹窄到閉塞的人。
佛說“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換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過”,他想,他和那個小女孩的緣分,大概就是那一瞬吧。
也就是因為這樣,今天的相遇才如此的意料之外。
當初的小女孩明顯早就忘記了當年那個流浪狗般的小男孩,小女孩還是如當年那般無所畏懼,那般自信張揚,小男孩雖然依靠著那縷光走到了今天,可也依然陰郁,依然沈悶。
可男孩也不一直是這樣的,他也曾如方薔那般自信無畏,可從那場變故開始,他原本開朗的性格漸漸深沈內斂,習慣了萬事藏於心,也習慣了把自己緊緊藏起來,不向外表露分毫。
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喜歡這樣的自己,他也想找回曾經的那個他。
這也是李想沒有放棄鋼琴,還拒絕了陳若男送他出國讀金融,回來後接管家族企業的提議,選擇藝術生這條道路的原因之一。
如果有可能,他想讓自己有趣一些。
肩頭忽然被人拍了下,李想回頭,自然露出一個大大的笑容:“不上晚自習?”
“跟你學的。”身後穿著一身天藍色校服的姜黎淡淡看了他一眼,不施粉黛卻也清麗可人,漆黑的眼眸深不見底,像是沒有任何情緒,但當李想回頭時臉上卻像是有一抹笑意一閃而過,但不真切,李想自然也沒發覺。
姜家和李家是十多年的對門鄰居,兩人爸爸從前是一個單位的同事,兩人也算得上是從小玩到大。
當然,說是從小玩到大,但那個變故之前往往是無可奈何的姜黎被李想強行拉去或買零食或去書店蹭書,那件事之後則是無可奈何的李想被姜黎強行拉去或做題或練琴。毫無疑問,兩人是同單元樓裏叔叔阿姨、爺爺奶奶乃至雙方家長眼裏的青梅竹馬。
雖然兩人彼此不自知。
“模擬考成績怎麽樣?”李想隨口問。
“還可以。”姜黎明顯對他的問題沒有分毫興趣。
李想極艷羨:“你的還可以就是我的沒問題。”
雖然兩人從小一起長大,但兩人還是極不同的。
姜黎從來是其他家長掛在嘴邊的別人家孩子。從幼兒班時代開始就包攬了班裏幾乎所有的小紅花。三好學生、少先隊員、優秀團員、團支書,課代表、學習委員、副班長、班長各種職位更是當了個遍。
姜黎並不是那種待人熱情、樂於助人的孩子,她能有這麽彪悍的人生,靠的都是她無可置疑的學習成績。
她從小到大只拿第一。
無論是幼兒園、小學、初中還是高中,從來如此。
而即使那件事之前,李想最好的成績也不過是班級第三。
那件事之後,他的成績能勉強保持中游就已經很讓老師家長欣慰了。
只是小升初那年,大家都以為她會去市一中或者直接到省城讀書,所以開學那天在縣二中開學典禮上看到作為新生代表發言的她時,無疑跌碎了一地眼鏡。
李想也曾問姜黎怎麽不去市裏或者更好的學校讀書,姜黎淡淡回:“去哪都一樣,二中還離家近。”
李想只有無語凝噎。誰都知道學校對學生的重要性,平安縣數十年出一個清北生,而市裏一年卻出數十個。
不過這些年下來大家也就知道姜黎並不是說說而已。中考那年她以全市第一的成績留在平安二中,而升入高中後幾次全市範圍內的聯考,姜黎的成績甚至要超出市一中第一名數十分。
沒人擔心她的成績,誰都知道只要她正常發揮,國內的學校是可以隨便挑的。
李想也只能感慨學霸的人生果然不是他這種凡人所能理解的。
而在學習上,姜黎同樣李想的制勝法寶。
初中那段日子其實他是渾渾噩噩過來的,學習上更是一落千丈。要不是中考前姜黎強拎著他埋頭苦學了一個多月,李想這塊朽木怕是連建檔線都考不到,更不用說能繼續留在平安二中。
“去我家吃飯?”回到縣委家屬樓,姜黎看了看腕上的表,“試卷有帶吧?節省下來的時間給你輔導。”
“我飯都煮好了。”李想摸了摸自己滾圓的肚子,想著下午出門前洗好的菜和提前煲上的飯有些憂愁。
姜黎也不客氣,同樣沒有絲毫猶豫:“那去你家吃。”
李想點頭。
他們之間從來不需要任何虛假的客套。
打開家門,屋子裏依舊冷冷清清,離開前是什麽樣,現在就是什麽樣。
從李允文意外離世,陳若男孤身返回魔都算起,他一個人生活已經快六年了。而那次變故發生後,李想也迅速成長為一個小大人,自己買菜、自己做飯、自己洗衣服,去學校前同樣會跟爸爸媽媽離開前一樣,把家裏收拾得井井有條。
可即使這樣,時間一年年過去,屋子裏還是漸漸沒了人氣。
其實李想早就該跟陳若男去魔都的。
李允文出事那年姥爺的肝硬化也發作了,身體每況愈下,醫生說要換肝。可無論是肝臟的捐贈還是術後的照顧,姥爺都是離不開親人的。陳若男也就是因為這個回了魔都。
可能是出於彌補心理吧。
陳若男人回了魔都,但每月都有一筆十分豐厚的生活費伴隨著各種衣服、學習資料、零食之類的從魔都寄來。陳若男也曾提出給家裏找個阿姨,但李想拒絕了。
跟陌生人在一起生活他只會更不自在。
李想從不需要為生活發愁,但他的內心被孤獨充斥。
姜黎媽媽,就住對門的徐阿姨說過好幾次讓他不要老是自己做飯,直接去她家跟她們家,跟姜黎一起吃,家裏也不缺他這一雙筷子,兩人也可以把時間更多地用在學習上。
可李想拒絕了。
他從來覺得自己就是個麻煩,自然不願給別人添絲毫麻煩。
即使是看著他長大的姜叔叔和徐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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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方薔下意識拒絕,又為自己的這種下意識尋找著借口,“他......好像很有錢的樣子,說他會拿別人的東西,其他同學根本不信。”
“不一定。”到底是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幾年了,相比這個有些傻,有些天真的妹妹,方威明顯老成得多,“你也說了,失主提出搜身的時候他是第一個站出來反對的。這不是做賊心虛是什麽?這本來就是很容易讓人產生聯想,像這種家庭出來的人誰知道他的心理有沒有問題,是不是扭曲。”
“只要合適的時間你在他的位置上發現那部手機……這不就歪打正著?”
倒是跟她初始的那個打算如出一轍。
方薔順著方威的思路想了想,發現他說的確實不無可能。
楊麗提議搜身他第一個反對,要是自己再適時發現,但她還是搖頭,如果沒有那個蠻不講理的維護她或許會這樣做,可畢竟是有了。
不讚成,可底氣又不足,最後像是長出了口氣般:“他也沒什麽錯……”
“方薔!你腦子裏到底哪根筋搭錯了?會讓你抱有這些不該有的幻想。”方威把車停在五金店前,對著卷閘門猛踹幾腳,門應聲而開。他回頭看著臉上明顯有不忍之色的妹妹,聲音中滿是慍怒,“你知道我是不同意你來的,你非要來。既然來了,既然有機會,那就把該做的事做好。”
“當初爸爸好好在教室裏教書育人,說走就走了,你來告訴我,他有什麽錯?”
“我本來好好在學校上著學,媽媽突然告訴我家裏只能供一個,你妹妹學習好,讓她繼續讀吧,你告訴我,我有什麽錯?”
“很多事情,本就不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的。”方威把三輪車上的暖氣片搬進店裏,直接坐在上邊,用滿是老繭的手點燃一支煙,“要怪只能怪他生在那樣一個家庭。”
都說長兄如父,爸爸出事時方威正上初中,雖然不愛學習也調皮,可他那時高大又帥氣,學校很多女孩子都喜歡他。
可這六年時光讓他變了模樣。
明明也只有二十一歲,可整個人滄桑得卻像是三十多歲的大叔。一身滿是油汙的工裝,頭發亂糟糟,手上除了老繭就是黑灰,曾經筆直的脊梁也被生活壓彎了。
可即使如此,方威也不肯讓她幫店裏幹活,方薔想幫他搬暖氣片,被他隨手推開。為了讓她好好學習,就連看店這種小事都極少讓她做。
那個去川西旅行的說法自然是瞎胡謅的。
集訓的錢都沒有,哪裏有旅行的錢?
即使是參加藝考時的報名費和路費都讓她充滿罪惡感。
她感覺那是哥哥的血和肉!
方薔不說話了。
默默跟在方威身後回了家,無意間看到方威腳上那雙已經穿破了洞的解放鞋,寒冬臘月的,他也不嫌冷......再看看晾曬在院子裏的那件充斥著雪水和泥濘的環衛工工作服,方薔放輕腳步,知道今天清掃積雪太累了,往日裏媽媽都會等兩人回來才睡的。
她最後看看自己身上那套不是什麽名牌,但還算整潔的運動服,不忍地閉上了眼:“我知道了。”
其實這兩年方威已經不再給別人打工,轉而開了這家小五金店,家裏的生活也寬裕了一些,要不然她也不會向家裏提出轉學的要求。
但很多習慣既然已經養成也就很難再改了。
比如舊衣服舊鞋子能將就就將就,即使是將就不下去了也舍不得扔。
比如無論自己過得怎樣艱辛、怎樣被別人看不起都要給妹妹的零花錢以及從不肯讓妹妹穿出門的舊衣服。
......
走出校門時李想還在想著下午突然闖入的方薔。
他曾無數次試想過與當初那個女孩再次相遇的場景,但隨著這麽多年過去,那種不切實際的幻想早就淡了。
平安縣是不大,但也不可能僅靠一個名字就能找到曾經的小女孩。
尤其是他這種交際圈狹窄到閉塞的人。
佛說“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換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過”,他想,他和那個小女孩的緣分,大概就是那一瞬吧。
也就是因為這樣,今天的相遇才如此的意料之外。
當初的小女孩明顯早就忘記了當年那個流浪狗般的小男孩,小女孩還是如當年那般無所畏懼,那般自信張揚,小男孩雖然依靠著那縷光走到了今天,可也依然陰郁,依然沈悶。
可男孩也不一直是這樣的,他也曾如方薔那般自信無畏,可從那場變故開始,他原本開朗的性格漸漸深沈內斂,習慣了萬事藏於心,也習慣了把自己緊緊藏起來,不向外表露分毫。
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喜歡這樣的自己,他也想找回曾經的那個他。
這也是李想沒有放棄鋼琴,還拒絕了陳若男送他出國讀金融,回來後接管家族企業的提議,選擇藝術生這條道路的原因之一。
如果有可能,他想讓自己有趣一些。
肩頭忽然被人拍了下,李想回頭,自然露出一個大大的笑容:“不上晚自習?”
“跟你學的。”身後穿著一身天藍色校服的姜黎淡淡看了他一眼,不施粉黛卻也清麗可人,漆黑的眼眸深不見底,像是沒有任何情緒,但當李想回頭時臉上卻像是有一抹笑意一閃而過,但不真切,李想自然也沒發覺。
姜家和李家是十多年的對門鄰居,兩人爸爸從前是一個單位的同事,兩人也算得上是從小玩到大。
當然,說是從小玩到大,但那個變故之前往往是無可奈何的姜黎被李想強行拉去或買零食或去書店蹭書,那件事之後則是無可奈何的李想被姜黎強行拉去或做題或練琴。毫無疑問,兩人是同單元樓裏叔叔阿姨、爺爺奶奶乃至雙方家長眼裏的青梅竹馬。
雖然兩人彼此不自知。
“模擬考成績怎麽樣?”李想隨口問。
“還可以。”姜黎明顯對他的問題沒有分毫興趣。
李想極艷羨:“你的還可以就是我的沒問題。”
雖然兩人從小一起長大,但兩人還是極不同的。
姜黎從來是其他家長掛在嘴邊的別人家孩子。從幼兒班時代開始就包攬了班裏幾乎所有的小紅花。三好學生、少先隊員、優秀團員、團支書,課代表、學習委員、副班長、班長各種職位更是當了個遍。
姜黎並不是那種待人熱情、樂於助人的孩子,她能有這麽彪悍的人生,靠的都是她無可置疑的學習成績。
她從小到大只拿第一。
無論是幼兒園、小學、初中還是高中,從來如此。
而即使那件事之前,李想最好的成績也不過是班級第三。
那件事之後,他的成績能勉強保持中游就已經很讓老師家長欣慰了。
只是小升初那年,大家都以為她會去市一中或者直接到省城讀書,所以開學那天在縣二中開學典禮上看到作為新生代表發言的她時,無疑跌碎了一地眼鏡。
李想也曾問姜黎怎麽不去市裏或者更好的學校讀書,姜黎淡淡回:“去哪都一樣,二中還離家近。”
李想只有無語凝噎。誰都知道學校對學生的重要性,平安縣數十年出一個清北生,而市裏一年卻出數十個。
不過這些年下來大家也就知道姜黎並不是說說而已。中考那年她以全市第一的成績留在平安二中,而升入高中後幾次全市範圍內的聯考,姜黎的成績甚至要超出市一中第一名數十分。
沒人擔心她的成績,誰都知道只要她正常發揮,國內的學校是可以隨便挑的。
李想也只能感慨學霸的人生果然不是他這種凡人所能理解的。
而在學習上,姜黎同樣李想的制勝法寶。
初中那段日子其實他是渾渾噩噩過來的,學習上更是一落千丈。要不是中考前姜黎強拎著他埋頭苦學了一個多月,李想這塊朽木怕是連建檔線都考不到,更不用說能繼續留在平安二中。
“去我家吃飯?”回到縣委家屬樓,姜黎看了看腕上的表,“試卷有帶吧?節省下來的時間給你輔導。”
“我飯都煮好了。”李想摸了摸自己滾圓的肚子,想著下午出門前洗好的菜和提前煲上的飯有些憂愁。
姜黎也不客氣,同樣沒有絲毫猶豫:“那去你家吃。”
李想點頭。
他們之間從來不需要任何虛假的客套。
打開家門,屋子裏依舊冷冷清清,離開前是什麽樣,現在就是什麽樣。
從李允文意外離世,陳若男孤身返回魔都算起,他一個人生活已經快六年了。而那次變故發生後,李想也迅速成長為一個小大人,自己買菜、自己做飯、自己洗衣服,去學校前同樣會跟爸爸媽媽離開前一樣,把家裏收拾得井井有條。
可即使這樣,時間一年年過去,屋子裏還是漸漸沒了人氣。
其實李想早就該跟陳若男去魔都的。
李允文出事那年姥爺的肝硬化也發作了,身體每況愈下,醫生說要換肝。可無論是肝臟的捐贈還是術後的照顧,姥爺都是離不開親人的。陳若男也就是因為這個回了魔都。
可能是出於彌補心理吧。
陳若男人回了魔都,但每月都有一筆十分豐厚的生活費伴隨著各種衣服、學習資料、零食之類的從魔都寄來。陳若男也曾提出給家裏找個阿姨,但李想拒絕了。
跟陌生人在一起生活他只會更不自在。
李想從不需要為生活發愁,但他的內心被孤獨充斥。
姜黎媽媽,就住對門的徐阿姨說過好幾次讓他不要老是自己做飯,直接去她家跟她們家,跟姜黎一起吃,家裏也不缺他這一雙筷子,兩人也可以把時間更多地用在學習上。
可李想拒絕了。
他從來覺得自己就是個麻煩,自然不願給別人添絲毫麻煩。
即使是看著他長大的姜叔叔和徐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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