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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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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

“要不要試試?”

男人低沈的嗓音在耳側響起,她沒有明白他的意思,也不敢明白。

“試著喜歡一下我。”

簡單的幾個字仿佛異常滾燙,落在耳邊,她有些聽不懂了,“你……什麽意思?”

男人低笑出聲,氣息落在耳廓,泛起漣漪。

“你非要我說明白嗎?”

話罷,他拉開兩人的距離,“我喜歡你,希望你嘗試喜歡一下我。”

“可是,你……”她一時找不到合適的話,挪開目光。

“我……可能需要考慮一下。”

說完也不看顧珩的臉色,轉身離開。

顧老爺子見沈念一個人走過來,神色奇怪,問道:“顧珩那小子呢?”

“他馬上過來,我們去那邊逛逛。”

沈念扶著老爺子準備往遠處走,突然聽到身後顧珩的聲音,“爺爺!”

“爺爺,我和念念有些事情,今天就不陪你了,改天有空再來看你。”

男人說著拉過沈念手臂,姿態強硬地拉著她往外走,男人力氣不小,還帶著強硬的意味。

她被塞進副駕駛裏,“你有病吧?”

“你打算考慮多久?嗯?”

最後一個字尾音往上,分明是質問的話,聽起來卻帶著一絲繾綣,沈念掙紮著,想從男人手腕裏逃脫,奈何力氣太小,完全沒用。

“你先冷靜!放開我!”

沈念有些發怵,甚至有點害怕,因為這個男人突如其來的表白和少見的強硬態度。

手腕上的力道依舊沒有松,“你能不能別這樣?”

“顧珩,你冷靜一點,我只是需要時間考慮這個問題。我……一時不知道怎麽回答你,畢竟我們前不久才分居,你現在告訴我,你……喜歡我,我總要時間考慮對不對?”

聞言,男人松了手上的力道,坐進駕駛位,“你告訴我需要多久?”

她不知道,“一個月?”

顧珩堅決反對,“不行,一周。”

一周太短,沈念討價還價,“半個月!”

“兩天!”

“一周就一周。”

待車子開出顧宅,車內氣氛有些尷尬。

兩人之間的天平直接破碎了,她不知道怎麽處理這段關系。

夜色籠罩下,車流交織的霓虹燈匯聚在一起,給這座冰冷的城市平添一絲溫暖。

望著窗外的燈光,沈念想起兩人的第一次見面。

高三那年,她第一次見到顧珩。

白色襯衣西褲,頭發很短,很清爽。

他作為英才一中的優秀學長回到母校給畢業班學生演講。

因為男人優秀的外貌,這場演講極其成功,幾乎沒有人打瞌睡或者玩鬧。

而她獨獨認為,男人低沈的聲音仿佛山澗溪水,沁人心脾,即使說著最無聊無趣的套話,依舊是那般惹人註意,難以忘懷。

後來再次相遇,是她自己都沒想過的故事。

“明天早上我來接你。”

安靜的車廂內突然響起男人聲音,沈念回頭,“不用,工作室離我住的地方不遠,走路二十分鐘就到了。”

“沈念。”

剛好遇到紅燈,勞斯萊斯在路口緩緩停下,“這段時間你不會要躲著我吧?”

小心思被戳中,她的確打算這一周一個人冷靜冷靜,正視這段不良關系。

沒想到他這麽敏銳,一下子就察覺出自己的想法。

她還沒有開口,就見顧珩側過頭,一雙深邃的桃花眼灼灼地盯著自己,“我給你時間考慮是想尊重你的想法,但是這周也是我的表現時間,你不能躲著我,明白嗎?”

話語極其溫柔,沈念正看著他的眼睛出神。

綠燈亮,黑色勞斯萊斯滑著輪胎轉彎。

她舌尖舔了舔幹燥的唇瓣,“你知道我為什麽搬回去住嗎?因為你讓我害怕了,你的忽冷忽熱讓我懷疑自己,我不得不搬出來冷靜冷靜——”

突然的停車打斷了沈念的話。

顧珩將車停在路邊,“我什麽時候對你忽冷忽熱?”

她不喜歡翻舊賬,即使是過去不久的事情,她也不願再提起。

因為有些事情即使再來一次,在那時那刻的情況,她依舊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過去的事情就算了,我只是想說明我現在對你的態度,我不敢嘗試。”

似乎她的說法惹惱了顧珩,男人揉著眉梢,“什麽就算了,過去的事不會就這麽算了,她會在你心裏留下痕跡,永遠不能磨滅。”

她不願意聊過去的事情,“我說算了就是已經不在意了,沒有任何意義,不要翻舊賬好不好?”

顧珩靠在椅背上,看著副駕駛座的女孩,心裏發澀。

她面對問題總是選擇逃避。

“沈念,你有沒有做過什麽勇敢的事情?”

似乎沒有料到他話鋒突轉,沈念停頓片刻後回道:“有吧,救自己於水火中算不算?”

女孩眼眸清澈,他卻不敢再問下去,因為過去的二十年是他沒有參與過的人生。

在她回到沈家之前受過的苦沒人知道。

他伸手摸向女孩頭頂,卻被沈念躲開,“頭可斷血可流,發型不能亂。”

手頓在半空中,顧珩怎麽可能罷休,身體前傾,手掌在女孩頭頂上揉了幾下才收手。

這個行為無疑惹怒了沈念,嚷嚷道:“你好煩啊!”

男人勾唇退回身體,發動汽車匯入車流中。

指尖殘留著女孩柔軟發絲的溫度,握著方向盤的手指微微彎曲,他唇角的笑意更加明顯。

將人送到臨江花園,沈念直接開門下車,完全不理會那輛千萬豪車裏面的男人,啪的一聲甩上車門揚長而去。

深夜十二點,半山酒吧。

顧珩對窗而坐,眺望著窗外的景色。

半山酒吧地理位置優越,在頂層剛好能夠看到全城的燈光,給人一種俯瞰眾人的感覺。

咚的一聲,顧珩手裏的酒杯摔在地上,紅酒灑滿地毯,暗紅的酒漬躺在灰色的地毯上,同不遠處的血跡融為一灘,讓人難以辨認是酒還是血。

手指輕輕一擡,身後傳來男人嘶啞痛苦的叫聲。

他置若罔聞,骨節分明的手指輕點著扶手,每一下毫無聲息的落在扶手上。

良久,身後趴著滿身是血的男人終於松口,“我說!我說!是刀哥讓我做的,我只是拿錢辦事,他讓我在馬場的馬料裏面放入馬兒燥,其餘的我什麽都不知道。”

刀哥,是Edward中文名,算起來是顧珩老朋友,他是顧珩在美國加州念書認識的。

不過兩人關系一直不對付。

顧珩轉過身,鞋尖在男人沾滿血汙的手上踢了踢,“既然想讓我的馬場的亂套,怎麽不白天下藥,出事的人不是更多?”

顯然他不相信男人的說辭。

地上趴著的男人沒有改口,“顧總,我說的是真的,我只是按命令做事。”

十分鐘後,趴著的男人被脫出房間。

顧珩身邊的助理丁煒說道:“老板,馬場這邊的事情還要繼續查下去嗎?”

“查,Edward目的沒有那麽簡單,那天晚上明顯是沖沈念去的。”

丁煒是顧珩國外公司Ronance的人,“老板,上次您讓我查的那批貨我查到也是Edward那邊截胡的。那邊多次明目張膽的動手腳,我們要不要以牙還牙?”

“以牙還牙?呵,新仇舊恨是要做個了結了……”

次日一大早,沈念下樓就看見那輛顯眼的勞斯萊斯。

她沒想到顧珩真的一大早就來接她了,眉頭微挑,馬場老板這麽輕松嗎?

車門被打開,顧珩走到她面前,揚起一抹笑,“早上好!吃早飯了嗎?”

對上男人殷勤討好的笑容,沈念不適應地皺眉,而後淡淡開口,“吃了。”

“我還沒吃,你上班還早,要不陪我吃個早飯?”

兩人坐在一家包子鋪,沈念看著面前的男人用紙巾擦了又擦面前的桌子,好笑道:“我經常來這裏吃早飯,他們家的小籠包特別好吃,皮薄肉多,你吃過油條泡豆漿嗎?特別好吃!”

不到一分鐘,小籠包和豆漿油條都被端過來,老板見顧珩擦桌子的動作,解釋道:“我們家桌子還算幹凈,都是用幹凈抹布擦的。”

沈念忍不住笑出聲,“老板,沒事,他個人原因,您忙您的。”

等老板走後,沈念對上顧珩幽幽的眼神,“我一大早接你吃早飯,你還嘲笑我!”

“顧老板,不是昨晚您主動說來接我的?”

顧珩聽著女人故意調侃的語氣,咬咬牙忍了,用一次性筷子夾起一個小籠包塞進嘴裏,才嚼沒幾下,對面的人一臉好奇地盯著自己,“怎麽樣?好吃嗎?”

小籠包確實還行,皮薄,肉餡有嚼勁。

“你吃過油條泡豆漿嗎?把油條扔在豆漿碗裏浸泡幾秒,等油條浸滿豆漿汁後再吃,特別香!你試試?”

顧珩在她的指導下嘗了一口,不難吃,但是也不好吃。

他長期在國外生活,吃慣了國外的東西,即使回國,吃的東西也偏西式。

說實話,他今天是人生第一次吃這些東西。

沈家的條件,她是不會接觸到這些東西的,那只有可能是以前。

“誰教你這麽吃的?”

“大家都這麽吃,你不知道而已,顧老板!”

又來!小妮子沒完沒了!

一口一個顧老板!

沈念笑著擡頭望向門外,只一眼,剛好看到走進店裏的陳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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