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李牧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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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班最後靠近垃圾桶的位置邊上,李牧正在睡覺,伊曼正在走神,老師正在講課,而大部分學生都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樣子。
終於,李牧睡醒了,他喜歡醒了的時候,還是假裝睡著,他將頭側放在桌子上面,假裝睡覺,其實就是在看她。她最近好像一直有心事的樣子,上課很走神,而且表情很掙紮,就是那種很想聽講,但是又聽不進去的樣子。
李牧在心裏說道:伊曼呀伊曼,或許你已經忘了,我就是那個在初中時候向你表白被你打斷了手的男生,那次的事情實在是太丟臉了,導致他後來直接去公安局改了名字,又加上他後來到了另外的學校讀書,不僅長高了,五官也張開了,所以就算再次成為她的同桌,她也沒能認出他來。
初中的時候,他的身體的確很弱的,在班上經常有人欺負他,她就像大姐一樣,站出來擋在他的面前,保護他。其實他很想說,大姐,我只是看著很弱,其實我一個大男生,再怎麽說,力量也比女生大呀。
但是伊曼有三寶,一哭,二鬧,三報告老師。
班裏的男生真的拿她沒有辦法,久而久之,他也就習慣在她身後了,其實,吃軟飯的感覺,也挺好的。
後來,他在好友的鼓動之下,鼓起勇氣向她表白,但是沒想到,她很生氣,她說:“我將你當成兄弟,你卻想睡我。”
這恐怕是他人生中聽到的,最具有魔性,並且讓他終生難忘的話了。
在初中的時候,大家都是懵懵懂懂的,或許他根本就不懂什麽是愛,和她相處最久,大概就覺得那是喜歡,是愛。
後來被她扭斷了手骨,那才叫一個刻骨銘心,導致她的名字,她的影子一直在他腦海裏面,揮之不去。
再後來,竟然他們就在一個班,而且還是同桌,他想,這就是緣分吧!
初中時候的伊曼,留著短發,假小子一個,但是高中時候的伊曼,留了長發,她不說話的時候,挺像一個淑女的。
初中的感情加上轉校後的念念不忘,直到高中的再次相遇,才發酵成為喜歡,深深的喜歡。
他默默守護在她身邊三年,但是他最近發現,她好像喜歡上了另外一個男生。
那個男生叫夏初,他聽過他的名字之後,特地去見了他,長得不錯,一看就是個小白臉,他的手應該沒有他的骨頭硬,被她一下兩下就會弄骨折吧!
他等了好多天,沒有傳來夏初骨折的消息,但是傳來她瘋狂追求夏初的消息,她是一個三分鐘熱情的人,做什麽事情都是這樣,但是唯獨在追求夏初這件事情上面,她很有耐心,很持久。
大概又過了幾個月,又有一個女孩開始頻繁出現在他的眼前,這個女孩叫楚煙,傳說是夏初的女朋友。
得知了這個消息的伊曼,就像焉了的茄子一樣。而楚煙,有事沒事就約她出去,他不知道她們出去談了什麽,但是每一次她回來過後的表情都不好。
最後,她告訴他,她決定放開夏初了,她覺得太累了。
李牧還在假裝睡著看著她,伊曼並沒有回頭,她淡淡說道:“李牧,我知道你醒了。”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醒了和起來是兩個概念,雖然我的靈魂已經醒了,但是我的身體還在沈睡。”
伊曼說道:“李牧,我真的覺得你上輩子是被累死的,不然不會這麽喜歡睡覺。”
“也許是吧!”
“我打算放棄了。”
她突然這麽說,他將頭從桌子上面擡起來,他問道:“放棄什麽?”
“夏初,我雖然很喜歡他,但是他已經有女朋友了,我覺得做人應該有底線,再怎麽喜歡,我也不能當破壞別人感情的小三。你知道嗎?這段時間,楚煙經常約我出去,她也不說其他的,就是將她和夏初怎麽的青梅竹馬,他們一起經歷的事情講給我聽。我覺得他們才是郎才女貌,而且他們互相相愛,我覺得現在我就是一個插足別人感情的第三者,我並不喜歡這樣的自己,所以我打算放棄了。”
雖然這對於伊曼來說,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是對於李牧來說,卻是他聽到的最好的消息,他一下子精神飽滿,他眼睛裏面閃著光,他看著她,聲音激動地有些顫抖,“曼曼姐,看在你今天心情不好的份上,晚自習過後,我帶你出去轉轉吧!”
她看向他,“你瘋了,我們住校,門衛不讓出去。”
“不用需要他允許,我知道一條上網之路,我帶你去,門衛絕對發現不了。”
她點了點頭,她第一次喜歡一個人,還喜歡上了一個有女朋友的男生,想想就難受、想哭,而且關鍵是,他明明有了女朋友,還不告訴她,如果不是她非要跟他去參加那個生日會,她永遠都不知道,他已經有了女朋友這件事情。
哎,算了。
或許他覺得她真的是在他生命裏很輕的人,所以這些根本不需要向她說明吧!
反正她已經在電話裏面對他說了,下周的課就是最後一次的課,以後他們就、橋歸橋,路歸路。
今晚,的確需要叛逆一下,然後釋放自己的壞心情。
她能答應李牧這個要求,李牧別提有多高興了,感覺冷宮裏面的妃子,終於等來了大王的臨幸。咳咳,這個比喻並不恰當。
晚上,他帶著她走向了那條黑漆漆的小路,這條路他走過無數次,但是這一次走,比他第一次走的時候還要緊張。
一條十分鐘不到的小路,他好像帶著她走了足足半個小時。
他的額頭開始流汗,太緊張了,在他的計劃裏,他完全可以趁著今晚向她表明心意,而且自從初中表白手腕斷了之後,他就有鍛煉身體,練得一身躲避的好本領,就是為了在這個時候保得自身安全。
所以,就算他表白失敗了,他的身體上也不會受傷的吧!
又走了一會兒,伊曼問道:“李牧,你帶的這條路,究竟靠不靠譜?我們已經走了四十幾分鐘了。”
啥?四十幾分鐘?難道不是因為他太緊張了,所以感覺走的時間變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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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李牧睡醒了,他喜歡醒了的時候,還是假裝睡著,他將頭側放在桌子上面,假裝睡覺,其實就是在看她。她最近好像一直有心事的樣子,上課很走神,而且表情很掙紮,就是那種很想聽講,但是又聽不進去的樣子。
李牧在心裏說道:伊曼呀伊曼,或許你已經忘了,我就是那個在初中時候向你表白被你打斷了手的男生,那次的事情實在是太丟臉了,導致他後來直接去公安局改了名字,又加上他後來到了另外的學校讀書,不僅長高了,五官也張開了,所以就算再次成為她的同桌,她也沒能認出他來。
初中的時候,他的身體的確很弱的,在班上經常有人欺負他,她就像大姐一樣,站出來擋在他的面前,保護他。其實他很想說,大姐,我只是看著很弱,其實我一個大男生,再怎麽說,力量也比女生大呀。
但是伊曼有三寶,一哭,二鬧,三報告老師。
班裏的男生真的拿她沒有辦法,久而久之,他也就習慣在她身後了,其實,吃軟飯的感覺,也挺好的。
後來,他在好友的鼓動之下,鼓起勇氣向她表白,但是沒想到,她很生氣,她說:“我將你當成兄弟,你卻想睡我。”
這恐怕是他人生中聽到的,最具有魔性,並且讓他終生難忘的話了。
在初中的時候,大家都是懵懵懂懂的,或許他根本就不懂什麽是愛,和她相處最久,大概就覺得那是喜歡,是愛。
後來被她扭斷了手骨,那才叫一個刻骨銘心,導致她的名字,她的影子一直在他腦海裏面,揮之不去。
再後來,竟然他們就在一個班,而且還是同桌,他想,這就是緣分吧!
初中時候的伊曼,留著短發,假小子一個,但是高中時候的伊曼,留了長發,她不說話的時候,挺像一個淑女的。
初中的感情加上轉校後的念念不忘,直到高中的再次相遇,才發酵成為喜歡,深深的喜歡。
他默默守護在她身邊三年,但是他最近發現,她好像喜歡上了另外一個男生。
那個男生叫夏初,他聽過他的名字之後,特地去見了他,長得不錯,一看就是個小白臉,他的手應該沒有他的骨頭硬,被她一下兩下就會弄骨折吧!
他等了好多天,沒有傳來夏初骨折的消息,但是傳來她瘋狂追求夏初的消息,她是一個三分鐘熱情的人,做什麽事情都是這樣,但是唯獨在追求夏初這件事情上面,她很有耐心,很持久。
大概又過了幾個月,又有一個女孩開始頻繁出現在他的眼前,這個女孩叫楚煙,傳說是夏初的女朋友。
得知了這個消息的伊曼,就像焉了的茄子一樣。而楚煙,有事沒事就約她出去,他不知道她們出去談了什麽,但是每一次她回來過後的表情都不好。
最後,她告訴他,她決定放開夏初了,她覺得太累了。
李牧還在假裝睡著看著她,伊曼並沒有回頭,她淡淡說道:“李牧,我知道你醒了。”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醒了和起來是兩個概念,雖然我的靈魂已經醒了,但是我的身體還在沈睡。”
伊曼說道:“李牧,我真的覺得你上輩子是被累死的,不然不會這麽喜歡睡覺。”
“也許是吧!”
“我打算放棄了。”
她突然這麽說,他將頭從桌子上面擡起來,他問道:“放棄什麽?”
“夏初,我雖然很喜歡他,但是他已經有女朋友了,我覺得做人應該有底線,再怎麽喜歡,我也不能當破壞別人感情的小三。你知道嗎?這段時間,楚煙經常約我出去,她也不說其他的,就是將她和夏初怎麽的青梅竹馬,他們一起經歷的事情講給我聽。我覺得他們才是郎才女貌,而且他們互相相愛,我覺得現在我就是一個插足別人感情的第三者,我並不喜歡這樣的自己,所以我打算放棄了。”
雖然這對於伊曼來說,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是對於李牧來說,卻是他聽到的最好的消息,他一下子精神飽滿,他眼睛裏面閃著光,他看著她,聲音激動地有些顫抖,“曼曼姐,看在你今天心情不好的份上,晚自習過後,我帶你出去轉轉吧!”
她看向他,“你瘋了,我們住校,門衛不讓出去。”
“不用需要他允許,我知道一條上網之路,我帶你去,門衛絕對發現不了。”
她點了點頭,她第一次喜歡一個人,還喜歡上了一個有女朋友的男生,想想就難受、想哭,而且關鍵是,他明明有了女朋友,還不告訴她,如果不是她非要跟他去參加那個生日會,她永遠都不知道,他已經有了女朋友這件事情。
哎,算了。
或許他覺得她真的是在他生命裏很輕的人,所以這些根本不需要向她說明吧!
反正她已經在電話裏面對他說了,下周的課就是最後一次的課,以後他們就、橋歸橋,路歸路。
今晚,的確需要叛逆一下,然後釋放自己的壞心情。
她能答應李牧這個要求,李牧別提有多高興了,感覺冷宮裏面的妃子,終於等來了大王的臨幸。咳咳,這個比喻並不恰當。
晚上,他帶著她走向了那條黑漆漆的小路,這條路他走過無數次,但是這一次走,比他第一次走的時候還要緊張。
一條十分鐘不到的小路,他好像帶著她走了足足半個小時。
他的額頭開始流汗,太緊張了,在他的計劃裏,他完全可以趁著今晚向她表明心意,而且自從初中表白手腕斷了之後,他就有鍛煉身體,練得一身躲避的好本領,就是為了在這個時候保得自身安全。
所以,就算他表白失敗了,他的身體上也不會受傷的吧!
又走了一會兒,伊曼問道:“李牧,你帶的這條路,究竟靠不靠譜?我們已經走了四十幾分鐘了。”
啥?四十幾分鐘?難道不是因為他太緊張了,所以感覺走的時間變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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