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叫她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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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中的前朝寶藏的身價越來越高,現在已經進化到“獲得此寶藏者,可坐擁天下,自立為王”這種程度。
真是太大逆不道了,我喜歡。
這種言論肯定很快就能引來官家的註意。實際上小的地方官已經有動作了,開始有人暗中摸查此事真假。恰好,我還真就有幾塊前朝流通的官印黃金,這些閃閃發光的小東西帶著莫大的忌諱,一旦現世,怕是皇帝也坐不住。
當然,也少不了華玉門,他們的門人似乎十分欣喜,當初參與傾覆青銅派的門派有好幾個,而其中為首的就是華玉門,若是青銅派尋仇,第一個要對付的自然也是華玉門,反過來亦然,當年參與其中的門派裏,最想青銅派徹底完蛋的就是華玉門。
最初我散布謠言的地點,就是在青銅派世光堂坐落的分部轄區內,現下這個區域內處處可見華玉門的弟子,雖然都作平民老百姓的打扮,但是不是華玉門弟子,容成他一看便知。我的謠言傳得又快又好,顯然他們也出了一份力。
恐怕他們與我的目的暫時一致,他們也想驚動朝堂。
華玉門需要一個對青銅派下手的理由,光明正大的理由。
華玉門數年間沒有明面上的動作,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因為華玉門足夠強盛,所以不能輕舉妄動。
這並非是說它輕敵或是自大,而是說它有被其他人覬覦的可能——一旦華玉門肆意動手,師出無名,就會為人不齒,遭受江湖人士非議,還有可能失了名譽。
名譽這東西,看不見摸不著,本身一點用也沒有,但對於江湖門派而言,名譽就是命,若是徹底失去名譽,那麽江湖中三教九流的人就會冒出來,無論這些人有何目的作何居心,都能化身為高舉大旗的正義之師,討伐失了名譽的門派。
這些正道人士的最終目的,一般都是瓜分該門派的秘籍和財產。一旦某個門派被討伐,便會受到眾多江湖門派的剝削,即便日後想要“洗心革面”東山再起,曾經參與討伐的江湖勢力也不會坐看其壯大,畢竟做過壞事的人總是格外心虛。
自七歲後,我幾乎一直在青銅派,師傅走得早,老掌門尚未教我這些便先行一步了,那我為何知道這些彎彎繞繞呢?
因為,上一次被如此討伐的,正是青銅派。
不過是我親眼所見罷了。
24
華玉門的掌門是依靠血親關系來繼承的,掌門必定姓華,這位華掌門顯然家教極好,學得透澈,深知武林中那些不可言說的規矩,沒有徹底清了青銅派的門戶,怕是不想擔“趕盡殺絕”的惡名。
但私底下卻沒有手下留情,如今更是乘風而起,準備一鍋端了青銅派。
想都不用想,這位華掌門是想借朝廷的勢,行自己所願之事。
不同於前朝,現如今的朝廷和江湖彼此分離,兩者的關系很奇妙,一般井水不犯河水,突然闖入對方的領域是大忌。如果一人入了江湖,被收錄在武林盟的名錄上,那麽這人的生死按照江湖上的那一套來,只要合江湖的規矩,就生死勿論。而官府只管平民百姓的事情,從不輕易參與江湖事務。
但總有例外的時候,比如武林中的賊人殺了朝廷命官,或是昏官仗勢欺壓游俠,那又當如何呢?這樣的事發生過,既有前車之鑒,這類問題自然就有了解決辦法。
朝廷官員可以與武林中人合作,但前提是必須由另一方出人先做擔保。比方說,官員想捉某個江湖中人,那麽必須有江湖人士先出來做擔保,保證官員只是來捉賊人而已,在這之後,官員才能對賊人動手,反之亦然。
這看似是共贏,但其實合作並沒有如此簡單。在默認可以合作的同時,江湖上也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在事情結束前,做擔保的人也要歸入對方管轄範疇,比如說,武林盟主給宰相做了擔保人,那麽在事情結束之前,若是武林盟主殺了武林人士,那麽官員完全可以用殺人犯法的罪名抓捕武林盟主,並判他死刑。
既然將朝廷的人帶進了江湖,那麽在事情結束之前,這些與朝廷站在相同陣營的江湖人士,也歸朝廷管。其實這也是用來保持兩邊平衡的制衡條件,但江湖中恩怨情仇多得是,常有仇家會在擔保期間故意設下陷阱來陷害擔保人,所以鮮少有個人給朝廷官員做擔保的,那朝廷又該怎麽辦呢?
於是又出現了一種解決方式:集體擔保。
一般都是門派或組織以集體的名義做擔保,這樣做的好處是,只要門派或者組織沒做什麽喪盡天良的事,朝廷一般不會發難,對付一個門派遠比想象來得要困難,而且陷害一整個門派也是很難做到的事,迄今為止還未曾有過因為擔保而出事的門派或組織。
顯然,華玉門現在努力地炒熱青銅派有前朝寶藏的消息,是因為他們想要做朝廷擔保人——一旦朝廷聽聞了這等動搖民心的傳聞,必然要想盡辦法來追查此事,華玉門便能乘機參與其中,既有了動手的理由,還有了朝廷這個靠山,豈不美哉?
既然他們這麽拼命,那麽我就不必再在謠言上費心了。
我還有別的事要做。
25
華玉門的人雖然都不是什麽好人,但華玉門所在之處的風景是真的不錯。
通過罔樨的信,我基本將國內各處都隔空看過了,但因為各種眾所周知的原因,罔樨唯獨沒來過華玉門。門派有罪,門派所在的土地是無罪的,而且華玉門的風景為外界所盛讚,因而我心裏一直惦記這地方,現在閑來無事,就來了華玉門,想看看這裏究竟變成了什麽樣子。
果然如外界所傳言那樣,此處別有洞天。茫茫一片無垠的清澈淺灘,水中少有魚蝦,但卻有各色水草,細看水底,皆是白色沙石,這水已經美若畫卷,水中央的各個島山更是絕妙,每座小島都有自己的特殊植被,深緋淺紅嫩綠鵝黃彼此呼應,中有鳥鳴獸啼,頗有天降仙島的氣勢。這些島之間連著高高的索橋,而從岸上通往主島的,是一座長長的廊橋,造型典雅的廊橋顏色古樸,必然是飽經風霜後沈澱而成的醇厚顏色,這廊橋我已念了許久,現在終於和它再次相見,心情確實激動又覆雜。
我小時候來過此處,那時我還不怎麽記事,但唯獨廊橋的模樣深深刻在了我的心裏,這裏的確是人間仙境,在青銅派出事之前,我曾想帶著罔樨來看看,到了現在,我希望罔樨永遠也不要來這裏。
就讓他在青銅派呆著吧,那樣已經挺好了。
容成尋從遠處找了過來,他仔細瞧了好一會,確定是我後,才開口說話:“喏,你要的酒。”
他盯著我看也不奇怪,畢竟我易容了,現在我是吳叔,吳叔是和花大姐一起照顧了我許久的人,他對我非常好,早些年去世了,但我知道他和花大姐感情極深,若他活著,一定會帶著酒來這裏祭奠花大姐。
花大姐的名字就是花大姐,姓花名大姐。為了家中弟弟妹妹,她做過清倌,開過茶館,進宮當過繡娘,最後終於做了她最愛的大廚師傅,她所到之處,人人都會把“花大姐”這三個字喊得響亮,她還調笑過自己的名字,說是等到一把年紀的時候,還能被人叫大姐,真是占盡便宜,卻沒想到,她竟然永遠停在了可以被人叫“大姐”的年紀,終究沒占著那個便宜。
我設想了千百次她死亡時的場景,但每一種都帶著不真實感,我覺得這是因為我沒見到過失去氣息的她,我沒有見證她的消逝。
後來聽別人說,花大姐是在廊橋上離世的,她的死是靜悄悄的,消息在四天後才傳回青銅派,那時她已經葬身魚腹了,即便是想要將她接回來,也什麽都接不到了。
得到消息的當晚,吳叔枯坐了一夜,第二天便像個正常人一樣吃喝跑跳了,我以為他其實沒有那麽喜歡花大姐,心中還頗為怨恨,卻沒想到一個月之後,一切塵埃落定,我卻再也見不到吳叔。
他留下了一封信,可憐這個筆都拿不好的男人,竟然寫了整整四十五頁的信,千叮嚀萬囑咐,直至信的末尾才告訴我,他要去報仇。可誰能知道究竟是哪一個人奪了花姐的命呢,除了當事人,誰也不會知道。
我只知道,我連吳叔也沒有了。
他們兩人感情極好,連走的方式都相像,唯一的不同是,這次我趕得上收殮。
因為我一直沒有動作,容成尋突然遞了個帕子給我,估計是誤會了什麽,我沖他笑笑,然後將一壇子酒都倒在了淺灘中。
酒是吳叔敬的,我不信鬼神。人死了就是死了,縱使有游魂歸處,再投胎轉世,那也不是原來的人了,與前世再無瓜葛,所以人死了就沒了,最後留下的殘渣被魚吃了倒也落得幹凈,只求她徹徹底底斬斷此世的糾葛,來世做個無憂無慮的人,不當清倌,不開茶館,不進宮當繡娘,就做廚師。
“吳叔這麽舍得嗎?我記得他挺會過日子,”容成尋挑著眼睛,訕訕地收回了帕子,“你這次扮得可不像。”
我放下酒壇:“你從小住在山下,不知道吧,吳叔對花大姐從來都很大方。”
“是嗎……”
“是啊。”不但命舍得拼,酒也舍得敬。
容成尋又低下了頭,聲音裏透著拒斥之意:“你說是便是吧,這麽多年,我就算知道也早忘了。”
是啊,這麽多年。時間過得真快啊,再過幾年,我都要比花大姐大了。
到那時再叫她大姐,確實是她占便宜了。
作者有話要說:
做了個夢,夢見我從事考古工作,主要是修覆高糊表情包……
真是個微妙的充滿未來感的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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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大逆不道了,我喜歡。
這種言論肯定很快就能引來官家的註意。實際上小的地方官已經有動作了,開始有人暗中摸查此事真假。恰好,我還真就有幾塊前朝流通的官印黃金,這些閃閃發光的小東西帶著莫大的忌諱,一旦現世,怕是皇帝也坐不住。
當然,也少不了華玉門,他們的門人似乎十分欣喜,當初參與傾覆青銅派的門派有好幾個,而其中為首的就是華玉門,若是青銅派尋仇,第一個要對付的自然也是華玉門,反過來亦然,當年參與其中的門派裏,最想青銅派徹底完蛋的就是華玉門。
最初我散布謠言的地點,就是在青銅派世光堂坐落的分部轄區內,現下這個區域內處處可見華玉門的弟子,雖然都作平民老百姓的打扮,但是不是華玉門弟子,容成他一看便知。我的謠言傳得又快又好,顯然他們也出了一份力。
恐怕他們與我的目的暫時一致,他們也想驚動朝堂。
華玉門需要一個對青銅派下手的理由,光明正大的理由。
華玉門數年間沒有明面上的動作,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因為華玉門足夠強盛,所以不能輕舉妄動。
這並非是說它輕敵或是自大,而是說它有被其他人覬覦的可能——一旦華玉門肆意動手,師出無名,就會為人不齒,遭受江湖人士非議,還有可能失了名譽。
名譽這東西,看不見摸不著,本身一點用也沒有,但對於江湖門派而言,名譽就是命,若是徹底失去名譽,那麽江湖中三教九流的人就會冒出來,無論這些人有何目的作何居心,都能化身為高舉大旗的正義之師,討伐失了名譽的門派。
這些正道人士的最終目的,一般都是瓜分該門派的秘籍和財產。一旦某個門派被討伐,便會受到眾多江湖門派的剝削,即便日後想要“洗心革面”東山再起,曾經參與討伐的江湖勢力也不會坐看其壯大,畢竟做過壞事的人總是格外心虛。
自七歲後,我幾乎一直在青銅派,師傅走得早,老掌門尚未教我這些便先行一步了,那我為何知道這些彎彎繞繞呢?
因為,上一次被如此討伐的,正是青銅派。
不過是我親眼所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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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玉門的掌門是依靠血親關系來繼承的,掌門必定姓華,這位華掌門顯然家教極好,學得透澈,深知武林中那些不可言說的規矩,沒有徹底清了青銅派的門戶,怕是不想擔“趕盡殺絕”的惡名。
但私底下卻沒有手下留情,如今更是乘風而起,準備一鍋端了青銅派。
想都不用想,這位華掌門是想借朝廷的勢,行自己所願之事。
不同於前朝,現如今的朝廷和江湖彼此分離,兩者的關系很奇妙,一般井水不犯河水,突然闖入對方的領域是大忌。如果一人入了江湖,被收錄在武林盟的名錄上,那麽這人的生死按照江湖上的那一套來,只要合江湖的規矩,就生死勿論。而官府只管平民百姓的事情,從不輕易參與江湖事務。
但總有例外的時候,比如武林中的賊人殺了朝廷命官,或是昏官仗勢欺壓游俠,那又當如何呢?這樣的事發生過,既有前車之鑒,這類問題自然就有了解決辦法。
朝廷官員可以與武林中人合作,但前提是必須由另一方出人先做擔保。比方說,官員想捉某個江湖中人,那麽必須有江湖人士先出來做擔保,保證官員只是來捉賊人而已,在這之後,官員才能對賊人動手,反之亦然。
這看似是共贏,但其實合作並沒有如此簡單。在默認可以合作的同時,江湖上也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在事情結束前,做擔保的人也要歸入對方管轄範疇,比如說,武林盟主給宰相做了擔保人,那麽在事情結束之前,若是武林盟主殺了武林人士,那麽官員完全可以用殺人犯法的罪名抓捕武林盟主,並判他死刑。
既然將朝廷的人帶進了江湖,那麽在事情結束之前,這些與朝廷站在相同陣營的江湖人士,也歸朝廷管。其實這也是用來保持兩邊平衡的制衡條件,但江湖中恩怨情仇多得是,常有仇家會在擔保期間故意設下陷阱來陷害擔保人,所以鮮少有個人給朝廷官員做擔保的,那朝廷又該怎麽辦呢?
於是又出現了一種解決方式:集體擔保。
一般都是門派或組織以集體的名義做擔保,這樣做的好處是,只要門派或者組織沒做什麽喪盡天良的事,朝廷一般不會發難,對付一個門派遠比想象來得要困難,而且陷害一整個門派也是很難做到的事,迄今為止還未曾有過因為擔保而出事的門派或組織。
顯然,華玉門現在努力地炒熱青銅派有前朝寶藏的消息,是因為他們想要做朝廷擔保人——一旦朝廷聽聞了這等動搖民心的傳聞,必然要想盡辦法來追查此事,華玉門便能乘機參與其中,既有了動手的理由,還有了朝廷這個靠山,豈不美哉?
既然他們這麽拼命,那麽我就不必再在謠言上費心了。
我還有別的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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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玉門的人雖然都不是什麽好人,但華玉門所在之處的風景是真的不錯。
通過罔樨的信,我基本將國內各處都隔空看過了,但因為各種眾所周知的原因,罔樨唯獨沒來過華玉門。門派有罪,門派所在的土地是無罪的,而且華玉門的風景為外界所盛讚,因而我心裏一直惦記這地方,現在閑來無事,就來了華玉門,想看看這裏究竟變成了什麽樣子。
果然如外界所傳言那樣,此處別有洞天。茫茫一片無垠的清澈淺灘,水中少有魚蝦,但卻有各色水草,細看水底,皆是白色沙石,這水已經美若畫卷,水中央的各個島山更是絕妙,每座小島都有自己的特殊植被,深緋淺紅嫩綠鵝黃彼此呼應,中有鳥鳴獸啼,頗有天降仙島的氣勢。這些島之間連著高高的索橋,而從岸上通往主島的,是一座長長的廊橋,造型典雅的廊橋顏色古樸,必然是飽經風霜後沈澱而成的醇厚顏色,這廊橋我已念了許久,現在終於和它再次相見,心情確實激動又覆雜。
我小時候來過此處,那時我還不怎麽記事,但唯獨廊橋的模樣深深刻在了我的心裏,這裏的確是人間仙境,在青銅派出事之前,我曾想帶著罔樨來看看,到了現在,我希望罔樨永遠也不要來這裏。
就讓他在青銅派呆著吧,那樣已經挺好了。
容成尋從遠處找了過來,他仔細瞧了好一會,確定是我後,才開口說話:“喏,你要的酒。”
他盯著我看也不奇怪,畢竟我易容了,現在我是吳叔,吳叔是和花大姐一起照顧了我許久的人,他對我非常好,早些年去世了,但我知道他和花大姐感情極深,若他活著,一定會帶著酒來這裏祭奠花大姐。
花大姐的名字就是花大姐,姓花名大姐。為了家中弟弟妹妹,她做過清倌,開過茶館,進宮當過繡娘,最後終於做了她最愛的大廚師傅,她所到之處,人人都會把“花大姐”這三個字喊得響亮,她還調笑過自己的名字,說是等到一把年紀的時候,還能被人叫大姐,真是占盡便宜,卻沒想到,她竟然永遠停在了可以被人叫“大姐”的年紀,終究沒占著那個便宜。
我設想了千百次她死亡時的場景,但每一種都帶著不真實感,我覺得這是因為我沒見到過失去氣息的她,我沒有見證她的消逝。
後來聽別人說,花大姐是在廊橋上離世的,她的死是靜悄悄的,消息在四天後才傳回青銅派,那時她已經葬身魚腹了,即便是想要將她接回來,也什麽都接不到了。
得到消息的當晚,吳叔枯坐了一夜,第二天便像個正常人一樣吃喝跑跳了,我以為他其實沒有那麽喜歡花大姐,心中還頗為怨恨,卻沒想到一個月之後,一切塵埃落定,我卻再也見不到吳叔。
他留下了一封信,可憐這個筆都拿不好的男人,竟然寫了整整四十五頁的信,千叮嚀萬囑咐,直至信的末尾才告訴我,他要去報仇。可誰能知道究竟是哪一個人奪了花姐的命呢,除了當事人,誰也不會知道。
我只知道,我連吳叔也沒有了。
他們兩人感情極好,連走的方式都相像,唯一的不同是,這次我趕得上收殮。
因為我一直沒有動作,容成尋突然遞了個帕子給我,估計是誤會了什麽,我沖他笑笑,然後將一壇子酒都倒在了淺灘中。
酒是吳叔敬的,我不信鬼神。人死了就是死了,縱使有游魂歸處,再投胎轉世,那也不是原來的人了,與前世再無瓜葛,所以人死了就沒了,最後留下的殘渣被魚吃了倒也落得幹凈,只求她徹徹底底斬斷此世的糾葛,來世做個無憂無慮的人,不當清倌,不開茶館,不進宮當繡娘,就做廚師。
“吳叔這麽舍得嗎?我記得他挺會過日子,”容成尋挑著眼睛,訕訕地收回了帕子,“你這次扮得可不像。”
我放下酒壇:“你從小住在山下,不知道吧,吳叔對花大姐從來都很大方。”
“是嗎……”
“是啊。”不但命舍得拼,酒也舍得敬。
容成尋又低下了頭,聲音裏透著拒斥之意:“你說是便是吧,這麽多年,我就算知道也早忘了。”
是啊,這麽多年。時間過得真快啊,再過幾年,我都要比花大姐大了。
到那時再叫她大姐,確實是她占便宜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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